“二次革命”后国民党和北京代表大会的留守成员_二次革命论文

“二次革命”后国民党和北京代表大会的留守成员_二次革命论文

国民党留守议员与“二次革命”后的北京国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议员论文,国会论文,国民党论文,北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二次革命”失败后,围绕国民党与国会关系问题,国民党系议员发生了严重分歧。部分原同盟会的国民党议员出于各种原因选择离开国会,重新聚集在孙中山周围,力图重走“革命”之路。大部分国民党籍议员则选择继续留在国会,寻求通过政治手段解决与执政当局的冲突。为此,他们通过国会平台,采取了一系列动作,以缓和与政治对手、政府以及袁世凯本人的紧张关系,希冀在让渡部分利益的前提下,换取政党和国会的正常运转。不过,国民党议员的转变很大程度上难以适应现实政治的需要。随着袁世凯成为正式总统,国民党议员被迫暂时终止其政治生命。有关“二次革命”后北京政治进程的论著,大多属于通论性质,并且多集中于探讨民初国会的成败原因,定性分析多于定量分析①。本文提供以事实为依托的定量分析,希望有助于理解民初政局的复杂性。

一、政治语境与国民党留守议员的初步应对

1913年7月25日,革命军败于湖口,仓促举事的“二次革命”失败。“二次革命”对北京政局的影响至为关键。原同盟会人的军事行动,事实上首先破坏了民初由各种势力妥协而建立的制度规则,导致由国民党人主导成型的政制设计面临两难的尴尬处境。袁世凯就曾说过:“共和民国,以人民为主体,而人民代表以国会为机。政治不善,国会有监督之责。政府不良,国会有弹劾之例。大总统由国会选举,与君主时代子孙帝王万世之业,迥然不相同。今国会早开,人民代表咸集都下。宪法未定,约法尚存,非经国会,自无发生监督之权,更无擅自立法之理。岂少数人所能自由起灭?亦岂能因少数人权利之争,掩盖天下人民代表之耳目?”[1]148袁对镇压“二次革命”诉诸“共和”、“国会”之高义,既是争取舆论的先手,也是对国民党破坏“游戏规则”的宣示。

“宋案”发生后不久,以孙中山为首的原同盟会要人就开始酝酿武装“讨袁”计划。大借款正式签署后,孙中山公开表示:“目下正在渐就恢复,若再兴兵戎,势必贻国人以莫大之害。然国人前此既以极大代价换得共和,则今此必当誓死拥护共和。”[2]56由于孙的言词过于激烈,当时英国报刊曾拒绝刊登此电。不过,稍晚孙中山与黄兴联合致电万国改良会会长、美国人丁义华,声称:“不知国民纵有攻击政府之心,而此案(指‘宋案’)并非关系南北之事。二次革命之说,实为不经。”[3]59否认发动“二次革命”的传言,对孙中山而言,可能是虚与委蛇的说辞,但对黄兴而言,则更可能是其内心的真实写照。

正式国会开会前夕,黄兴在为国民党上海交通部机关刊物《国民》月刊撰写的“发刊词”中指出:“国会议员发表,吾党实占多数,足征吾党之政见合乎公理,所以得人民之赞同,占优胜之势力,而有左右政治之机会。吾人宜应时急起,实行吾政见,以慰人民希望之殷。”[4]316即便是在痛失挚友宋教仁的情况下,黄依然“尊重司法”,“纯主法律解决”[5]50。

孙、黄两人的不同态度,不仅凸显出原同盟会内政治择路的异向,而且代表着国民党内存在的分歧。“自宋案发生,国民党议员分为激烈、稳健两派”,当“湖口起事之时,张继及白逾桓等先已南下,留京重要分子,仅吴景濂、李肇甫、张耀曾、谷钟秀诸人”[6]49。但离京的吾民党议员并不多,“参议员南下者最多不过三十人。众议员南下者,虽无确报,以至多之数计之,亦不出四十人以外”[7]174,且南下者大多系旧同盟会成员[8]13。选择留守国会的国民党议员立场则趋向稳健,“且欲专依宪法,限制袁氏权利,不欲随激烈派南下举兵讨袁”[6]50。

事实上,“二次革命”前国民党即已呈现分化之势,打出公开旗号的派系有著名的“五政团”,即相友会、政友会、癸丑同志会、集益社和超然社。这些组织规模各异,其人员也不以国民党议员为限。例如“政友会”就是山西国民党籍众议院议员景耀月与曾组织国事维持会之孙毓筠联合成立的,其中国民党员占3/6,进步党员占2/5,且自袁世凯处领有50万元维持费[9]69;以脱离同盟会的刘揆一为会长的“相友会”和“政友会”则持反国民党立场。因此,国民党作为国会第一大党的地位在“二次革命”前后实际已发生明显变化。

尤其重要的是,南方国民党人的军事行动,致使国会中的国民党议员背上或有形或无形的“政治包袱”。《申报》在7月初曾发表一篇犀利的评论文章,指出:中国今日政党之“离合”只存在“理法派”和“时势派”的分别,而号称所谓“理法派”者,“必自己所处之地位,必先无丝毫无理非法之可言”[10],其用意明显针对在野的国民党。

章士钊曾引用美国政治学者、曾任哈佛校长的罗伟(Lowell)的话说:“认明反对党为正当团体,如彼能诱致议会之多数,并认明其有权用事,此政党政治所以成功之第一要素而即平民政治所以成功之第一要素也。”进而指出:“此条件之适用处有三:一在竞争时;一在得势时;一在失势时。”其中,“失势时而守此也,可以释然于党势之消长,嫉与忿两无所用之,且并了然于己之所以失败者无他,特本党党纲未为国人所共喻,由于鼓吹未尽其道,此后惟当整顿,第二次旗鼓而已”[11]390。“二次革命”后,国民党面临政治对手、社会舆论以及内部危机的多重压力,在国会中处于“失势”的境地。与章士钊对罗伟之言的理解相反,此时的国民党被迫放弃政党赖以存在的条件,开始调整反对党的立场。

“赣宁之役”失败当日,北京国民党本部即召开会议,商议应对之策。与会者分歧严重,尤其在是否公开谴责黄兴、李烈钧等人的军事行动以及是否对黄兴等除名问题上各执一词。其中一方认为此次乱事(指“二次革命”)“属此少数人之手段”,全党名誉不能败坏;另一方则主张持冷静态度,不急于表态。因为“缓激方面暂且皆不置一词”,故“该党开会并未得表决之结果。盖两派之意见不能融合也”[12]。

由于未能形成统一意见,使得本已出现裂痕且组织松散的国民党发生进一步分裂[13]。对此,记者黄远庸认为国民党内的“议会派”面临两难处境:在“排袁”问题上,“议会派”与“武力派”的主张相同;在手段选择上,“议会派”主张“不须武力”,与“武力派”相异。“目的同”而“手段异”的结果,使得国民党内形成的折中意见“一面请袁退位,一面令两方停战”并无可行性,就连国民党本部都“未肯遽发”[7]175。

另一方面,国民党本部未能就南方国民党的军事行动做出明确表示,也使执政当局的怀疑和担忧有所增加。袁世凯通电质问国民党:“政党行动首重法律。近来赣粤沪宁凶徒搆乱,逆首黄兴、陈其美、李烈钧、陈炯明、柏文蔚皆国民党干事,从逆者亦多国民党员。究竟该党是否通谋,抑仅黄、李等人行动?态度不明,人言藉籍。”袁并警告国民党:“该党干事人员如果不预逆谋,限三日内自行宣布。并将隶籍该党叛徒一律除名,政府自当照常保护。若其声言助乱,或借词搪塞,是以政党名义为内乱机构,法律绝不能为该党假借也。”[14]此前,总检察厅已经传讯国民党代理理事吴景濂,要求其公开澄清南方叛乱与国民党之间的关系,否则将“下令取缔”[15]。

与此同时,国会中的政治对手进步党也向国民党施压。“二次革命”发生六天后,进步党籍众议员汪荣宝、王敬芳就向众议院提出《咨请政府征伐叛徒建议案》,要求:“政府为维持国家生存起见,应以严厉之方法为适当之处分。……须知此种问题绝非党派之竞争,亦非南北之意见。断不容假借名义,希图煽惑,我民国安危存亡实系于此。”[16]以进步党员为主组成的参、众两院“鄂赣皖苏四省议员联合会”则发表通电,“主锄民军”[17]123。

面对不利的政治局面,国民党留京议员依托国会进行过一定程度的抗争。国民党方面先是力图阻止北京国会继续开议,以动摇袁世凯政权的合法性。参议院议长张继率先离京南下,并在天津《民意报》发表通电,呼吁“全体议员迁出北京,择地开议,以讨元凶而伸国法”,但响应者有限[18]。随后,国民党又企图迫使国会休会。7月25日,议员蒋举清在参议院提出议案,主张国会议事“纯为制宪”,意在冻结国会;不过,此举遭到进步党议员的抵制[19]208-209。继之,国民党参议员韩玉辰提出《请袁大总统辞职以平大乱建议案》,呼吁袁世凯下台以解决政治乱局;国民党议员为主的鄂赣两省两院议员联合会还发表通电,希望黎元洪出面维持,“必有正当之解决”;不过,这些举动均招致进步党方面反对[20]。

这些短暂且缺乏成效的“抗争”行动,对改善国民党在“二次革命”后异常艰难的政治处境帮助不大,甚至导致国民党制衡政府的能力遭到削弱。如果与宋案、大借款案时期相比,此时的国民党简直“判若两人”,“第二革命之际,国民党之激烈派,固受‘成王败寇’史律之支配,招时论暴徒之批评,而残留北京之稳健派,亦随而蒙其影响”[6]12。

二、国民党留守议员的政治运作与立场变化

党势已见衰颓的国民党留守议员为此改变策略,旨在维持国会。首先,为避免国民党遭总检察厅取缔,7月31日,吴景濂、王正廷等遵照袁世凯的命令:“通告黄(兴)、陈(其美)、李(烈均)、柏(文蔚)纯系个人行动”,故此开除黄兴等四人的党籍,并宣布国民党本部“不预逆谋”[21]。国民党此举在划清与南方军事行动关系的同时,也暗示向政府让步。

其次,国民党本部力图与国会重要对手——进步党取得谅解,促成进步党组阁,这也可视为国民党释放善意的表示。“二次革命”后,袁世凯推出的总理人选熊希龄,得到进步党的鼎力支持,国民党方面对此则不持异议[22]224。亲国民党的一份报纸甚至开列出以进步党为主的内阁人选。虽然“此乃报纸之所任命”,当局者“实尚不曾有此”,但却反映出“拟议者以为如此实深得党派之调和或操纵者也”[7]171。甚至“国会因赣宁之役后,皇皇自救,无论任何总理皆可通过”[5]133。熊希龄内阁在7月23日和7月30日分别获得众参两院会通过,尤其是参议院的表决结果与占优势的“国党赞成”有密切关系。

对是否坚持彻底的“责任内阁”,国民党和进步党有某些共识。“责任内阁”一直是国民党的主张。如章士钊所言:“夫内阁制之所长,即在立法行政两部连为一气。此制演进既深,表面上虽似议会操纵政府,而实际上则政府操纵议会,以内阁不啻议会中最强之一委员会。”[24]521身为进步党党魁的梁启超也是“责任内阁”的支持者,他在6月份进步党的一次会议上谈到“内阁改组”问题时申言:“总统与政府实为两机关,既不能以总统而牵涉政府,亦不能以政府牵涉总统。”[25]595如今国民党放弃组阁,并从旁呼吁“责任内阁”,自然容易获得组阁者好感。

“二次革命”后,国会各党派加速有关总统问题的商议,国民党议员所持立场有所调整,目的是争取与袁世凯改善关系。8月9日《申报》刊载了参议员王安富“请提前选举总统”的文章,当中论及:“值此外辱迭乘,楚歌四面,长此内乱相寻,势不演成瓜分之祸不止。……有谓以武力解决者,有谓以调和解决者,皆非根本问题也。”在他看来,“临时政府久应代谢,其所以迟迟者,缘总统选举须根据宪法”,而宪法之所以“未成”,则与“本院行动濡滞”有关,因此他建议立即选举正式总统,以解决当前时局[26]。随后,“先举总统”的主张逐渐为国会各方所接受。

此前,国会国民、进步两党均主张“先定宪法,后举总统”。此时,为避免与袁世凯之间的紧张关系因“二次革命”进一步升级,国民党不再坚持前议。众议院在9月5日开会当天的七项议案,全部系主张“先选举总统事”,除共和党的张伯烈等少数人反对外,出席的340余名议员,赞成者为210人,该提案以多数支持获得通过;国民党议员谷钟秀、张耀曾等还提出动议,要求参议院通过[27]。

起初,国民党方面有人对此并不赞成,“此次选举总统问题,该党前开议员会,本以十九票对于三十余票之比较少数否决。其原因则因该党议员中稍有意见,故不一致”,不过“该党中坚人物如吴景濂、谷钟秀、张耀曾等皆主张此案最力之人”。在9月10日参众两院召开合会后,国民党方面召集议员开会讨论“总统选举”问题,“多数意见以为,大势所趋,人心所向。若仅该党表示反对,无论是否有效,先蒙此不韪之名,殊属非计”[28]。面对“大势所趋,人心所向”的巨大政治压力,国民党议员不仅想做成“顺水人情”,更希望就此全面缓和与政治对手的关系。

宪法起草委员会国民党籍委员相继被捕被害事件,也对“先选总统”的程序变更产生影响。8月10日,段芝贵电告袁世凯,称国民党籍议员徐秀钧与江西叛乱有关,徐在8月15日遭到军政执法处逮捕,9月2日被杀害[29]160。另外,参众两院的国民党籍议员朱念祖等八名议员也于8月27日遭到拘捕。国民党议员被逮捕事件频繁发生,刺激着国民党方面尽速通过法律以保障政党及自身权益。

在“先举总统”之议提出伊始,黄远庸就认为:“先举总统之议,今议会及各党虽尚无反应者,记者敢预言各党或将一致主张先举总统。盖除非国党不计外,即国党或变形之国党,亦将主张先举总统。何则?总统不举,袁某届时或有意外,则称兵搆乱者为有词也。”[7]177据黄远庸判断,国民党同意“先举总统”还有通过法律“约束”袁世凯之意。无论出于何种考虑,国民党同意“先举总统”,均实质性改变了其对宪法起草程序的选择,对后续的政治进程影响甚大。

事实上,无论“先举”还是“后举”总统,其人选似均非袁世凯莫属。如同样主张“先定宪法,后举总统”的梁启超就说:“据现在国势而论,理事长亦当表示意见,以为目前能维持国家存在者,莫今临时大总统袁公世凯”,梁甚至不惜“推袁公为本党正式总统候补者”[24]595。尽管国民党同意“先举总统”也算事出有因,但如此一来,其制衡政府的能力就越发下降。难怪《申报》记者也认为:“国民党态度近来已翻然改变,几于议场中颇能表示稳健之态度。”[28]殊不知,这也可能正是国民党的无奈之举,“稳健”与“无力”对此时的国民党而言真正很难区分。

谋求与进步党妥协,支持其组阁;向袁世凯示好,通过“先举总统”的提案,国民党在国会的制衡作用已经很大程度上发生了改变。国民党一系列的政治动作不仅没有扭转政治难局,反而导致国民党在国会中的立场模糊,其反对党的资格和号召力遭到削弱。章士钊曾言:“盖政党者,为政纲而争,非为人而争也。为政纲争,则彼争一政纲,而我复争一政纲,必彼之政纲为甲,而我为乙……苟不能异,则政争之结果,必至于驱选民为党魁之奴隶,隳党员之道德,徒从事于机械变诈,以侥幸取胜,甚或暴乱无秩序,以武力取胜,是直政党之贼也。且旗帜不甚鲜明之党,不能保持党员真正之多少数。”[30]417章士钊假设的情形,不幸被他支持的国民党所印证。

三、国民党留守议员与北京国会的收束

当时所谓的“法律派”在国民党议员中间绝不在少数,前述被害议员徐秀钧就是其中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徐秀钧之被害,并非仅仅由于其国民党籍议员的政治身份,而是他的“违法”事实。徐本为江西籍众议员,“时宋君教仁被刺于沪,袁政府秘结外债,潜军队南下窥赣。徐愤甚,为当道日事阴谋,蹂躏约法,议员徒恃口舌,无后盾,难举监督之实,乃力主五省合纵之说”。[31]28。而“据赣省匪党供称”,徐秀钧为“李逆烈钧所委驻京坐探”之一[29]162。此时尚不能得悉袁世凯是否已下定解散国民党的决心,“袁意仍不牵涉党争,有人请辞散该党,袁不许”[32]。

“赣宁之役”后,袁世凯曾邀请吴景濂谈话,袁问吴:“此次赣宁之乱,国民党在赣宁地方滥杀反对党,南方人均目国民党为乱党。今国民党本部在北京,何所恃,不怕反对党来报复,仍然高揭国民党旗帜?”吴则回应说:“国民党的人在南方滥杀人,均系国民党党员行动,非国民党本部所主使。……想大总统对国民党作乱之人虽然愤恨,而对国民党本部不参加作乱安分之议员,当然以法律保障之也。”袁对吴的建议不置可否,只“闻予言大笑”[33]29-30。

无论吴景濂的回忆是否真实可靠,袁世凯曾经力图与国民党内温和派沟通,争取稳定国会中国民党势力的尝试似乎值得相信。袁世凯此时授意成立的公民党亦不无通过政治手段“解决”国民党的意思。值得注意的是,9月3日,原本在参议院占优势的国民党未能赢得议长补选,9月8日旨在“压抑”国民党的公民党便“不失时机”的出现[34]。国会中党派分化加剧,国民党的影响力进一步遭到削弱。

“总统选举”问题被反复讨论的过程就是这一时期政治力量分化激烈的表现。9月12日,参、众两院为“先举总统”问题开合会,出席议员达600余人。国民党议员谷钟秀主张“先订宪法中关于总统制一部,由国民会议议决选举之”[35]。经表决,645人中赞成者达615人,以超过3/4的绝对多数通过。尽管国民、进步两党已经达成共识,但公民党不满由国民党方面主导的宪法起草委员会“所订之数大纲”,“意欲借审查委员会推翻之”,导致“向以不争党见著名之宪法起草委员会之委员,乃大生畛域”[7]193-194。

而本为国民、进步两党所支持的“审查会”也由于得到公民党的支持而备受攻击。进步党议员丁世铎等人“皆以不守党议为一部分党员所斥”,国民党方面的“张耀曾等向主有审查会者,亦大为该党人所排斥,斥其卖党,并加以不名誉之嫌疑”,“其实皆子虚乌有之谈”。考其原因,则是因为“公民党遇事格外起劲。他党党员则往往不欲与公民党同一步调,以故明明可如此主张者,而因公民党人格外起劲之故,遂令他人翻然改图”,于是,“进、国两党分子成致疑于各该党之重要分子”[36]。这样的“蹉跌”不可避免影响到国民党和进步党之间刚刚有所进展的关系,两党“提携之潮流”“又生一大波折”[7]195。为了反对公民党,其他党派竟然不顾自身固有立场和原则,衍生为典型“为反对而反对”的局面,进一步表明国民党议员在国会议事活动中主导权的丧失。

论者在谈到正式选举总统时,总不免对袁世凯授意公民团包围国会、强选总统给予谴责②。但是“先举总统”的立法程序和《大总统选举法》之颁布,均经国会绝对多数同意。除袁世凯外,其他人选绝难得到国会多数议员之同意。袁的当选不应该遭致太多责难。9月20日,曾激烈反对“先举总统”的共和党举行“预选正副总统之候选人”,结果在有67名议员投票的“预选”中袁世凯得50票,当选为“候补大总统”[37]。这一得票率接近七成五,考虑到“尚有宪法起草委员会暨出京者十余人未能莅会”,其最终结果应能超过“选举法”规定的3/4绝对多数。

在10月6日举行的大总统选举会议中,出席的参众议员共759人。前两轮投票的统计显示,袁世凯的得票数分别为471票和497票,位居第二的黎元洪得票数分别为154票和162票。换言之,前两轮的投票结果基本反映出国会的力量对比。国会中支持袁世凯的力量毫无疑问超过半数,国会由党派支配的局面彻底不复存在。支持黎元洪者包括共和党、部分国民党和进步党议员,其联合之实力远不足以左右国会,却是较为典型的“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力量。国民党议员的投票则相对分散:第一轮投给孙中山、伍廷芳及唐绍仪等国民党人的选票接近60票,第二轮投给国民党人的选票则减少近一半。第二轮投票中,除袁世凯和黎元洪两人得票有所增加、孙中山得票不变外,所有第一轮得票者选票均减少,由此可知第一轮投给国民党人的选票相当部分应该流向袁世凯方面。在袁世凯与黎元洪“对决”的选举中,袁世凯以507票、得票率近3/4的绝对多数当选正式大总统[38]407-408。

其实,就选举得票所进行的分析来看,国会中“挺袁”势力和“非袁”势力相对稳定,如果不是第三轮投票采用由袁、黎二人对决的方式,的确很难预测袁世凯当天能否被顺利选出。问题在于,尽管袁世凯当选总统几乎是毫无悬念的事情,但在选举制度下也难以“尽如人愿”,投票给黎元洪的议员未必就反袁③。不过,国民党在这次攸关大局的选举中,几乎难有作为,却是不争的事实。

在总统、内阁相继被政治对手取得后,国民党方面只能寄希望于由其主导的“天坛宪法草案”,企图“假宪法约束袁世凯”,进步党方面亦希望通过完成宪法以约束袁世凯[38]428,双方于是联手加速推进宪法起草工作。但袁世凯正式当选总统后,就率先单方面改变“宪法公布权”。为平衡“先举总统”造成的程序问题,10月4日由宪法会议公布的《大总统选举法》宣布“宪法”将由宪法会议公布,这显然有违《临时约法》第三十条“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之规定。袁“左右法律派,主张咨宪法会议,争宪法公布权”,但袁因欲尽速当选总统,而对“公布权”的争取并不积极[39]331。然而,由宪法会议公布宪法的约定,并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袁世凯当选正式总统后更遭遇立法程序上的困难④。

袁世凯在总统就职后仅一周就致信宪法会议,要求索回“公布权”;宪法会议则以“宪法草案尚未成,无开议机会”,未予答应。进而,袁授意政府八名委员出席三读会,遭到国民党方面拒绝,认为此“乃政府异想天开,不遵约法”,由国民党议员占多数的“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等,依约法所载,制定宪法系国会专责,无政府派员参加之规定,拒绝公文不收,并请来人不准到会”[1]156。此举招致袁世凯发表声明公开反对宪法草案[39]334。

值得注意的是,袁世凯就宪法公布权提出的质疑,正是各方为妥协起见、企图“便宜行事”所造成的结果。虽然“国民党议员既不争政权,惟争宪法上民主政治的精神”,但最后国民党法律派所计算的通过“宪法”制约总统的设计,反过来被袁世凯通过赢得“合法”选举成为总统而制约。这真是一个莫大的讽刺。屡屡“吃亏”的国民党宪法起草要人张耀曾因此抱怨:“耀曾以一身斡旋期间,苦心孤诣,思欲引导之,共进于轨道,不识所谓权术机巧,惟其憨愚直拙之素性。”[40]31

10月30日,宪法起草委员会三读通过草案,宣告宪法正式出台。部分国民党人或许是迫不得已的行动总算在法律上发挥出一点实际的效果。不过,袁世凯对国民党已经不再存有任何幻想,终于11月4日宣布取消438名国民党籍议员资格,导致国会不能开会,国会一期常会至此被迫草草结束。

四、余论

必须认识到,民初政治所面临的是一种复杂局面,任何单一力量均难以主导政局发展。国会政治之所以成功建立并初步运转,不能不说是各方势力妥协的结果。政局发生根本性质的转寰很大程度上缘于“二次革命”后的政治发展,被宋案和大借款案搞得焦头烂额的袁世凯由此获得一大转机。由于军事行动,国民党很容易被看成是“失道”者。因此,国民党议员所进行的调整很大程度上是被动且消极的,而即便是那些力图缓和局势的调整,也容易被错误解读。

7月25日,梁启超曾致信袁世凯说:“国民党中大起恐慌,其议员纷纷出京。其党中魁杰之主持阴谋者,即思利用此时机,以消极手段破坏国会。前日参议院表决专议宪法,搁置他案,即将以此为休会地步。”[41]674说国民党人想利用休会达到破坏国会的目的,可能是梁启超对进步党不能组阁的担心。但对国民党参与国会政治缺乏信心,则明显是国民党军事行动的附带结果。对民主政治颇有体察的梁启超认识尚且如此,遑论他人。

国民党本部对南方的军事行动未能公开表示谴责,也使得他党势力对其存有戒心,“解决”国民党恐非袁世凯一方的想法。梁启超对此就有类似认识:“数日以前,国民党之党略,一面在南倡叛,一面仍欲盘踞国会以捣乱。一两日来见大势不利,又一变其方针,专务煽动议员四散,使国会不能开。”[41]675此时,梁启超担心的恰恰不是袁世凯能否保有国会,而是国民党可能对国会“捣乱”。尽管国会并未由于少数国民党激烈派议员“出走”而休会,但国民党议员中的“稳健派”已无力继续发挥“二次革命”前对政府监督的作用。过于强调妥协与缓和,不仅造成国民党的立场日益模糊,也使得国民党的实力不断消解,很难再整合成国会政治中的制衡力量。

至少在当时,袁世凯并非被认为是“非国会派”。国民党的激烈派人物谭人凤在1913年5月下旬曾与袁有过一次对话,在谈到宋案和大借款等敏感问题时,袁世凯表示:“人谓我违法,我丝毫不违法。宋案候法庭裁判,借款听国会解决,国会决议要如何便如何。我何违法之有?宋案证据有黄克强盖印,黄克强既非行政官,又非司法官,何能盖印?即此已违法,尚责我乎?”[42]119谭相信袁“言之成理”,因此认为“何必辩难”。

在总统选举前夕,针对有关“国体问题”可能生变的传言,黄远庸也曾乐观认为:“吾人于袁总统即深信其深明大势,又小心翼翼,决不肯为此不相干之举动”,且袁对军人有“控御之能力”,尤其要紧的是“现际正式总统不日选出之时,各国确将争先承认。此即承认袁总统及中华民国之保证”[7]198。从军政、内政、外交等诸多层面来剖析袁世凯不至于“动摇国体”,理解不可谓不深。虽然在事后看来未必尽合事实,但黄的分析至少说明“动摇国体”并不符合袁世凯的利益。

其实,就袁世凯与政党及国会的复杂关系而言,尚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理论上,“尊重国会”与“反对国民党”之间存在区别。如果从“二次革命”后政治进程来看,诚如邹鲁在国会被解散一年后所总结,袁世凯正是“由厌恶国民党,进而厌恶国会”[43]2。袁世凯曾向美国公使芮恩施(Reinsch)抱怨、指责国民党不讲“信义”。这一思路是基于袁自身政治立场来看待国民党的立场调整,把政治对手的策略变化看成是与自己实现关系正常化的交换手段。这是传统朋党政治的典型特征,但并不符合国会政治的内在要求,恐怕是袁世凯“对国会的职能和真实用处,尤其是对国会内的反对派的职能和用处”[44]13缺乏真正认识和了解所致。

就政党的存在而言,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政权是民主政治的最大特征,“政党者,有一定之党纲、党员,占议席于国会,日伺现政府之隙而攻之,有隙则谋倒之,且取而代之,以实行其党纲者也”[45]65。无论国民党在“二次革命”后为改善政党处境做出何种变化,均不能改变其制衡政府,并希望由在野党成为执政党的追求。袁世凯当选总统后,虽然得以更大程度掌握行政权,但并不等于国民党彻底蜕变为袁的“附庸”,“宪法草案”在国民党的主导下以罕见的快速方式获得通过就是证明[46]157。

很难确切解释袁世凯解散国民党的复杂动机,不过正如宪政专家芮恩施敏锐指出的那样:袁世凯的“种种言行根本无助于建立一个稳定的议会制政府,而建立这样一个政府的必要条件是容许其他人士坦率地鼓吹自己的主张,以争取获得足够的赞同者在取得政治权力方面得到成功”,“中国政治的缺陷就是不了解这个民主的基本原则”[44]10。英国宪政为世人所称道,一大关键是“政党之能相容”,其中“王之反对党”被陆威尔称为“实十九世纪英人对政治最伟大不朽之贡献”,因此“虽交互起伏,国政并不剧烈变动”[47]113-114。“二次革命”的政治后果实际上是由国会中的国民党留守议员来承担,这或许正是国会政治在民初所遭遇的尴尬。

注释:

① 主要的研究成果有:宝成关《民初国会述论》,《社会科学战线》1985年第5期;赵小平《论民初国会的失败》,《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2期;王业兴《论民国初年议会政治失败的原因》,《历史档案》1996年第4期;孙宏云《再析民初政党政治失败的原因》,《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1期。

② 相关论述参见李剑农《中国近百年政治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59页;汪建刚《国会生活的片断回忆》,《文史资料选辑》第82辑,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版,第184页。

③ 相对于1923年举行的“总统选举”而言,袁世凯的当选似更有“民主”意味。谢振民就认为:(与曹锟相比)“袁世凯之必经决选而始能当选,是利诱之胜威胁远甚。”参见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71页。

④ 有关“宪法公布权”,参见王世杰《比较宪法》,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304-305页。

标签:;  ;  ;  ;  ;  ;  ;  ;  ;  ;  ;  ;  ;  

“二次革命”后国民党和北京代表大会的留守成员_二次革命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