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体制改革能更快吗?_电力论文

电力体制改革能更快吗?_电力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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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体制成为众矢之的

上网电价五花八门,仅北京地区就有200多种电价, 这在世界上是少有的

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曾长期困扰人们生产生活的缺电难题基本解决,目前电力的供给与全国大部分商品一样出现了过剩。到20世纪末,我国年发电量达到并超过了20年前预定的1.2亿千瓦时的“翻两番”目标, 据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高严介绍,随着华能苏州电厂二号30万机组的正式投产运行,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突破3亿千瓦。 上海大学言茂松教授说:我国自1984年开始集资办电,直接鼓励多渠道投资建发电厂,90年代装机容量以每年1300~1500万千瓦容量递增,8 年间装机容量翻了一番,使我国的发电能力跃居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12.5亿千瓦)。

在这种情况下,全国仍有相当一部分地区电力短缺。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国还有10个县的6000万人没有用上电。四川是发电大省,却有将近1/3的农民用不上电;还有相当一部分地区在机组检修、发生事故和高峰时段或枯水期被迫拉闸限电。特别是我国人均用电水平低:1997年国内人均装机容量只有0.21千瓦,排名全球第85位,人均用电量只有900千瓦时,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3,农村通电率虽然达到95.8%,但人均年用电量不到60千瓦时,全国年人均生活用电量不到50千瓦时的县占了近60%。

1996年全国各地区平均电价

0.5元/度以下:北京、宁夏

0.5-0.6元/度:河北、山西、山东、陕西、甘肃、青海

0.6-0.7元/度: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福建、四川、重庆、

贵州、新疆

0.7-0.8元/度:江苏、浙江、河南、湖北

0.8-1.0元/度:安徽、湖南

1.1元/度以上:江西

*资料来源:《中国电力报》,1998年7月8日。

为什么人均用电量低?人口多、地域广,自然条件千差万别等等,都是重要的原因,同时还有一条不容忽视,那就是电价太高。我国电价同网不同价,同质不同价,目前上网价就有四种:国家指令性目录电价,还本付息电价,固定资本利润率电价,小火电、小水电电价;多种用户电价;仅北京地区共有200多种电价,这在世界上是少有的。 从国家电力公司今年三月份在广州召开的电力会议上获悉:目前全国到户城市居民的平均电价是每度0.42元,农村电价是0.50元。广东省的平均上网电价为每度0.53元,到户城市居民电价为每度0.69元,农村电价为0.95元。在一些农村地区一度电最高达到8块钱!

有关数据表明:我国电力工业十几年来保持快速增长,1986 年~1996年间平均每年增长9.1%,这个速度相当不低。但是,中国电力价格没有因发电量的增加而下降,却从1992年起大幅度提价,1997年电力价格是1979年的4.6倍。从1992年起, 中国电力提价幅度明显高于工业品出厂价提价幅度,1997年在工业品价格趋稳的情况下,电价仍在继续上涨,可见电力提价是近年来电力企业效益相对好于一般工业企业的原因之一。

也许人们会问:为什么发电量增加,电价反而上升呢?按经济学原理分析,无论是制造业产品还是服务产品,供给的增长,一般都会导致产品价格的下降。以手机为例,1997年诺基亚2210型的价格是13000 元,今天呢,8210型也不过2000多元。但这个道理行得通的条件是市场开放、公平竞争。垄断行业的运转并不是这样设计的,在过去的三年里,农产品和主要工业产品物价指数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但公共服务业领域价格指数是上扬的,这包括卫生、教育、电力、交通、供水、供气等等,其相对购买价格(购买单位服务价格与人均收入水平之比)普遍高于一些世界发达国家水平,在相当程度上成为我国扩大私人消费的“垄断”瓶颈。以电力为例,多数地区电力生产过剩,但为数众多的农民却用不上电或用不起电。“有电送不出,有电落不下,有电用不上,有电用不起”是我国电力市场的现状。

专家的研究发现,经济增长是一个旧经济成分与新经济成分此消彼长的结构变化过程。从长期发展来看,各类既得利益集团常常成为阻碍经济增长的制约因素,增长的动力来源于变革,而变革必然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进行资源的重新配置。经济增长又依赖于新的经济成份迅速扩大,新的技术迅速扩散和应用,以及新的市场容量迅速扩大。但旧体制下的既得利益集团先天性维护原有的利益格局,保护原有的增长格局,使得新的增长既难以出现又难以维系下去,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实现持续增长的障碍。

看不懂的电价

电力供大于求,竞价上网的电价一路下滑,但电网对用户电价却不降反升

整个电力消费构成中,工业用电一直占有75%以上份额,居民生活用电和第三产业用电比重虽然有所上升,但两项合计只占20%左右。可以说,电力的最大用户是工业企业特别是重工业企业,电价的成本则直接关系工业企业成本的高低,也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竞争能力的高低。

最近,在有关部门召开的一次内部讨论会上,工业电力消费大户们抱怨多多,业内人士讲述了一个令人无可奈何的故事。

河南焦作铝厂原生产电解铝10万吨,属高耗电大用户。后来,铝厂扩建规划,年用电量将增加近20亿千瓦小时。省电网对铝厂供电价格为0.33元/千瓦时,这一电价对电解铝产品的竞争力构成威胁,企业发展前景黯淡。距铝厂不远处的焦作电厂,拥有6×20万千瓦装机,上网电价是0.263元/千瓦时。由于目前电力市场供大于求,电厂6台机组年利用小时数合计仅为4700小时。于是,焦作电厂与铝厂形成共同的愿望,即电厂以2台20万千瓦机组直接向铝厂供电,在现有上网电价基础上加1~2分过网费,到铝厂电价为0.28元/千瓦时。这样不仅可以使铝厂经济效益上升,提高产品竞争力,也可以使焦作电厂两台机组设备利用小时数提高到7000小时左右,每年净增发电利润7400万元。遗憾的是,这个“两头乐”的合作方案遇到省电力公司的反对,原因是这种直接供电方式会使得省电力公司的输电利润有所降低。在这种状况下,焦作铝厂不得不考虑扩建自己的自备电厂,最低电价控制在0.30元,原因也很简单,就是这样也比从电网输电便宜。

一家企业自备发电厂经营人员透露:现在上网电价是0.2元, 但是企业需要自用电,经过电网再回来的电已经变成0.48元一度,他们既叫苦不迭又无可奈何。这位人士说:“电价之高让消费者难以承受,电力系统正在做损害多数利益主体、一个利益主体获益的事。”

业内人士说:由于电力供大于求,竞价上网的电价一路下滑,最低时已经到了0.1元一度,但电网对用户电价不降反升,是没有道理的。 加上火力发电的主要能源——煤价已经连年下降,发电成本也随之下降,电价下调的空间应当是越来越大,可是国家电力公司以电价是国家定价为由拒绝降价。

另一位非国家电力公司所属发电厂的经营人士说:目前不论是电力供大于求的地区,还是供不应求的地区,发电企业对电力产销都没有自主权,生产多少,售价多少,都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一般为物价局、供电局、能源办)通过分配额度的办法确定,企业发购电额度不是取决于生产成本,而更多地取决于还本付息的要求和额度分配部门对不同发电企业的偏好(如偏向电网直属电厂或供电局直属电厂),“出身不好”的企业即使能够供应低成本的电力,也不可能按供求关系上网。电力用户对供电企业也没有选择权,对电价没有发言权,供求双方的联系被割裂。

电力,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由于不存在歧异化特征和质量差别,决定企业竞争优势的主要因素本应该只有一个,那就是成本。而目前中国电力市场却出现了电量供大于求的地区电价反而比供不应求的地区高,高成本高电价企业市场份额并不低等等反常现象,由此可见,目前我国无论是上网电价还是最终用户电价,都偏离了供求关系,达不到合理引导生产、消费和投资的目的。

电力供求及结构国际比较(1995)

国家

发电量(十亿千瓦时) 占世界总量比重(%)

中国1007.7 7.6

印度414.6

3.1

日本980.9

7.4

俄罗斯 859.0

6.5

美国3558.4 27.0

低收入国家 214.4

1.6

(不含中国及印度)

下中等收入国家 2137.3 16.2

上中等收入国家 1167.6 8.9

高收入国家 8239.1 62.5

世界13180.7 1

国家

电能生产所用一次能源结构(%)

水力 煤 石油天然气核能

中国18.9 73.4 6.1 0.2

1.3

印度20.1 69.4 2.9 5.9

1.7

日本8.4 17.8 22.919.5 29.7

俄罗斯 20.5 18.3 9.2 40.1 11.6

美国8.8 51.5 2.5 14.9 20.1

低收入国家 53.8 5.1 23.217.0 0.4

(不含中国及印度)

下中等收入国家 23.7 20.2 14.731.4 9.3

上中等收入国家 30.6 34.6 16.610.8 6.1

高收入国家 15.0 37.3 8.1 13.0 24.8

世界18.9 37.5 9.9 14.7 17.7

*资料来源:WorldBank 1998,WorldDevelopmentIndicators1998,pp150—152.

垄断经营下的漏洞

电力行业集中了我国1/6(约8000亿元)的国有资产,1999年仅向中央财政上缴86亿元,资金利润率只有2.3%

前不久,国家计委针对垄断行业乱收费问题,进行了一次价格大检查。结果既在人们意料之中,又出乎意料:电信行业违法所得电信资费高达21.7亿元,这在人们的意料之中;意料之外的是,这次对电力价格进行检查,竟检查出违法金额27.4亿元,远远超出电信行业。这27.4亿元被国家电力公司所属各级电力企业、水利系统电力企业、地方电力企业、转供电企业以及农村电管所(站)等单位据为己有。电力行业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高于政府定价或擅自定价收取电价(费)及价外加价等手段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业内人士指出,以上披露的问题只是“冰山一角”,国家电力公司的隐性利润是人们想象不到的。

一份资料显示,电力行业集中了我国1/6的国有资产(约8000亿元),每年电力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约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的16%,一些年份超过18%。以1996 年为例, 电力行业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投资就达1633亿元。有关专家指出:国家在投入大量资金的同时,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国家电力公司资金利润率只有2.3%;1999 年电力行业仅向中央财政上缴86亿元,这与人们听到的“电力企业”的“保本微利”说法是相一致的。

实际情况又是怎样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资深业内专家对记者说:电网的供电成本一般应在每度电0.10元左右,但是,现在电厂上网价与销售价之差一般都超过0.15元,国家电力公司每年至少供10000亿度电,取得的利润何止86亿元?

电力行业的隐形超额利润已经是业内的公开秘密。从表面上看,国家电力公司仅有微薄盈利,但实际上隐形超额利润早已使这个行业成为最受人羡慕的行业。在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所做的一份关于《九十年代我国宏观收入分配实证研究》报告中,电力行业多年来一直居于社会高收入阶层前列。如果细心观察,在每个省都能找出几家国家电力公司所属的豪华宾馆,市、县供电公司花几千万甚至上亿元修建疗养院和别墅也不稀罕。各级电力公司三产、房地产、餐饮业蓬勃发展,有的电力系统服务业收入甚至超过主业收入,大量的资金投入是从哪里来的?答案不言自明。

权威部门人士认为:改革是生产关系的调整,也是各方利益的重新分配。电网企业对自己的既得利益的保护是可以理解的。政府应当以全社会利益为最大目标,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竞争力。他们呼吁,加快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实行厂网分开,输配分开,在发电和供电环节都建立竞争机制,在全社会形成电力消费者也有选择权利的新观念,尽快打破发电环节和供电环节垄断经营,削减电力企业超额利润,给国民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现行电力体制非改不可

电力行业已经跨进了市场经济的大门,但远远没有闯过市场经济体制的大关

随着近几年电力供求矛盾的缓解和买方市场的出现,我国电力工业内部众多在发展阶段来不及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突出出来。资深电力专家陈望祥一语道破电力行业“已经跨进了市场经济的大门,但是还远远没有闯过市场经济体制的大关”。

现行电力体制存在着什么样的问题?到底有哪些不可回避的矛盾呢?

首先是多家办电与一家管网的矛盾:多元化投资主体办电的局面虽然已经形成,但在计划经济时期沿袭下来的“集中、垂直、一体化垄断”的体制从未触动,也未打破。1997年组建了“国家电力公司”,只是从“政府垄断”改为“企业垄断”,而且还有进一步强化的趋势。电网实行“垄断经营”实际上是垄断了电力市场。问题在于由谁来“垄断”,怎样实现必要的垄断。众多事实说明,在原部属电力企业垄断经营电网情况下,由于本企业的利益驱动,独立发电企业的上网电量、发电利用小时数、上网电价、电费结算、电网运行信息以及汛、枯、峰、谷的电力电量调度等,难以得到“公开、公正、公平”的待遇,电网垄断经营的非正常化,导致了电力市场环境的恶化,挫伤了多元化投资主体办电的积极性,这也使真正意义上的“竞价上网”难以实现。

其次是开放竞争和封闭垄断的矛盾: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开放竞争,传统的电力体制实行发、输、配电一体化就造成了封闭垄断的客观条件。当前仍有50%的原部属发电企业与输、配电企业实行一体化的垄断管理。发电、输电、配电分开是建立开放竞争的电力市场的必要条件。在发电环节上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和在配电环节上实行“输配分开、选择供电”是建立电力市场体制的两个支撑点,需要同时推行。封闭垄断不仅在省、市、区范围内,还在省与省之间,大区与大区之间形成壁垒。在计划经济时代尚可以用计划行政手段对省与省、大区与大区之间实行电力与电量分配,如华中电网汛期南电北送,枯期北电南送;西北电网西电调东部峰荷,东电补西部基荷,实行资源优化配置。但是,目前计划手段失效,市场机制尚未建立,上述电力电量交换已经逐日减少,逐步形成省间、大区间的封闭垄断,各自为战,各自平衡,保护本省、本区成本高、效率低的企业利益,拒绝成本低、效率高的外部来电。这种市场壁垒不但影响省内,更重要的是使电力行业成本增加,效益下降,电价上升,直接损害了广大电力用户的利益。

第三是社会效益与企业利益的矛盾:电力行业是基础产业也是公共服务行业,其宗旨应是为全社会和广大用户提供充足、优质、可靠、廉价的电力;时时刻刻为电力用户着想,为电力用户提供优质服务,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首要目标。市场经济则要求发、输、配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和“输配分开、选择供电”,目的是通过竞争降低成本、节约投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降低电价,增加效益等,最终使广大的电力用户得到实惠。在输配电环节上的电力企业甚至要实行“保本微利”,不允许从电力电量交易中获取高额垄断利润。但是这些社会效益要求与追求本企业自身利益是相矛盾的,有一些电力企业不仅没有从降低成本、降低管理费用从而降低电价上下功夫,却反而扩大成本,增加费用。从用户收取的电费中提取资金投入到其他行业,已成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经营的企业集团”。这样的经营目标背离了电力企业的宗旨,必将损害社会效益和用户利益,从而影响电力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市场要有“看得见的手”

“结构调整、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被称为电力体制改革思路的“老三篇”,空喊多年却不推行。落实这一思路,必须由政府强力推动

电力体制怎么改革,牵涉到对电力行业特性的认识。以往人们把电力行业视为“自然垄断”行业,利用规模经济,达到节约资源的目的,因而这一领域需要由政府干预,通常由单一生产者承担最有效率,这表现为政府垄断、政府投资融资、政府所属企业生产、政府行政管理。中国电力工业的发展起点也基本上是“计划经济模式”,至今没有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其管理模式与运营方式既缺乏竞争,也严重损害了效率,导致管理先进、价格低的发电厂家无法和成本高、效率低的地方电厂公平竞争(后者得益于地方保护主义),人为分割电力市场,市场资源无法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

1998年,国务院办公厅即转发了一份国家经贸委《关于深化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有关问题意见》。随后,国家计委也提出了在“九五”后期和“十五”期间电力工业结构调整的一系列方针和内容。包括加强电网(高压输电网、农村电网、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加快水电开发,增加清洁能源比重;提高火力发电技术和装备水平;“西电东送”,优化资源配置;关停老机组;多种措施和“综合治理”缓解电网峰谷差过大的矛盾;改革管理体制,让电力工业走入市场等等。专家们认为,这些方针已被称为当前电力工业发展方向和思路讨论中的“老三篇”,如果下一步改革不涉及核心的体制问题,改革只能是“空壳改革”。

被业内人士称为“老三篇”的“结构调整”、“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到现在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状况呢?

电力工业“结构调整”举步维艰。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电力处处长王骏介绍说:我国发电装备已经进入了30万千瓦、60万千瓦大型机组时代。但是,近年来发电装备的技术水平在结构上并没有好转。首先是老旧机组关停规划难以落实。我国现有超期服役的老旧火电厂2000万千瓦以上,拥有老旧机组的电厂一般是10万千瓦的火电厂,高煤耗、高污染。每个电厂的职工都在千人左右,还有几百名退休职工。但是,这部分电厂的发电利用率是最高的。“九五”以来,每年新建小火电犹如雨后春笋。计划外小火电每年投产在500万千瓦以上。 这种状况使环境污染状况进一步恶化,加剧了能源浪费。促使地方和企业上小火电最主要的原因是,一些地方政府以建小火电厂为经济增长点。例如,河南某县一小火电厂投产,这个贫困县因此一举脱贫。如此奇效,省级计划部门自行审批项目、审批电价,则是“不待扬鞭自奋蹄”。其结果是,违规电厂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

“厂网未分开”使得调度失去公平和经济原则。因为没有真正做到“厂网分开”,所以难以做到基本的公平、公开、公正,从而导致电力工业中的不同投资与经营集团的矛盾与摩擦加剧,违令、扯皮、告状事件不断,电力浪费惊人。言茂松认为:电力需求是有限度的,而且是不能大规模储存的。按电力资源充分利用原则,高效的集资新厂机组应当优先上网,以有较高的利用小时数。但是按市场原则,没有还贷任务、低电价的老厂机组应当优先上网,也应有较高的利用小时数。因此争抢利用小时数成了电网调度的一大难题。于是,集资新厂本能地拿着红头文件告状,而国家电力公司通过手上掌握的调度权,保护自己的国有老厂。这造成除省电力公司之外的其他投资主体不满,呼吁电网高度要公开、公正、公平,要争取同等的利用小时数;要求厂网彻底分开、防止黑箱操作,调度要受到监督。调度管理体制已经受到严重挑战。

“竞价上网”提高了电力公司的不正常收入。集资办电、多种电价、新电新价的政策,通过提高电价、保证回报率,达到了增加电力投资的目的。但对项目的区别对待,多种电价,使电力企业经营失去最基本的判断标准,电力企业失去了降低成本、降低电价的推动力。持续至今的传统的电价是以项目的成本、利润反推电价,脱离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没有考虑消费者的意愿。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下,省级电力局也强调同网同质同价,但实际做法却是提高自管电厂的上网电价,同时对独立电厂实行低价上网,用尽量提高销售电价、降低集资电厂的上网电价的办法提高省级电力局的效益。集资电厂为了还贷,则要求还本付息电价;省电力局为保护自己的涨价空间而不同意。上网电价的矛盾激烈,使得一批新投产机组电价走不出去,一直处在很低的临时电价运行。结果是部分电厂已经亏损,省局税利却完成得很好。

由于存在悬殊的电价双轨制,有些省市为保护地方利益,宁可让高煤耗、高污染、上网电价高达0.6~0.9元/千瓦的小火电(5 万千瓦以下)昼夜满负荷运行,而坚持不购买临域电价低廉到0.15~0.25元/千瓦的水电,以致于临域的水电为了水库的安全,不得不长时间大量弃水,损失严重。也是由于电价双轨制,有些省市为了保护地方投资新厂的还本付息,阻碍大区电网省间的电力交换,省际电力流量越来越小,这对于我国地域广大、能源分布不衡的国情来讲,是个严重的浪费。这笔帐既没有人算过,也没人对此负责。

“省为实体”的方针在某种程度上阻碍电力改革。上述诸多问题的造成,核心是电力管理体制的问题。

“省为实体”的发展方针,在1980年为鼓励多家办电,解决全国范围内严重缺电起到过重大作用。但在供需平衡后,“省为实体”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环境,成为阻碍市场竞争和跨省资源优化配置的主要原因。在“省为实体”的思想指导下,用分省电量平衡的原则指导本省电力规划,加之建电厂可以促进当地税收、建材、就业等的地方利益的驱动,也是各级政府政绩的表现。因此,关闭本地电力市场成为必然。外省电价再低也不要,各省拒绝开放电力市场的原因不便直言,都以峰谷过大、电价还不够低廉和电力输送有技术问题为借口。这说明我们至今没有形成买方市场条件下电力交易的法律,没有建立以价格竞争机制来配置资源的规则。

以往电力行业的改革着眼于引入新的投资体制以加快电力发展,但在政企分开、建立新的行业结构、现代企业制度和竞争机制的形成等方面进展较慢。

言茂松认为,1998年撤销电力部,电力主管归国家经贸委电力司,客观上促进了电力工业市场化进程,政企分开、厂网分开的试点在进行中。由于电力工业由垄断走向市场,必然涉及利益的再分配,因此必须强调国家目标和政府推动,并落实到国家对电力的领导体制上,否则难以做出高屋建瓴、统揽全局的战略决策,甚至因为互相牵制而寸步难行。

另一个原因是国家电力公司继承了原电力部的一套机构与人员,而且是惟一最具有实力(物力、财力和人力)的集团,电力市场的准备、设计、试点和实施实际都在依靠国家电力公司进行。一些人怀疑作为电力市场利益主体一方的国家电力公司的公平、公正、公开性,担心中国的电力市场会走偏、走样。人们希望通过强有力的政府推动,摆正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并加快其进程。

竞争、开放是大势

全球电力行业正在经历最大的变革,这一世界性的趋势表明,公用事业是可以借助市场竞争而提高效率的

以往电力行业作为“天然垄断”特点而需要国家控制经营的概念根深蒂固。传统经济学曾把公用事业的垄断经营与公有制的产权形式认定是两个基础牢固的定理。比如电力行业、能源工业及其各种公用事业等等,它们都曾被认定是属于超出市场调节的范畴。近些年来,以公共政策设计为主的公共经济学,对共用事业如何促进竞争、提高效率有着更深刻的见解,指出了上述理论的缺陷:它忽略了垄断背后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即垄断性服务虽然有助于规模经济的实现,从而达到节约资源的目的,但是,垄断性的经营产生了服务和效率上动力的缺乏,垄断经营的实质是缺乏激励机制。事实确实如此,电力行业在垄断与国有经营的情况下,缺少服务意识,缺乏改进效率和最大限度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动力;在定价方面,成本状态不构成电价的决定因素,电力部门通过交叉补贴的方法,只向消费者提供单一价格的供电服务。

在国际上,电力行业作为“天然垄断”的概念已在逐步消除,正在注入竞争性的市场力量。随着“垄断神话”开始破灭,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浪潮席卷世界,全球电力行业正在经历最大的变革,这一世界性趋势表明了公用事业是可以借助市场竞争而提高效率的。

90年代以来,已经有20多个国家和地区解冻电力行业的垄断局面,竞争在方方面面引入。各国在考虑电力行业改革的框架模式时,有两个出发点:其一,重新认识公用事业的自然垄断特性、重新界定天然垄断的范围。即发电、输电、配电和售电垂直一体化并不是电力行业理所当然的基本组织形式,可以有不同的组织形式;其二,技术进步。现在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使电力控制系统更为迅捷,而成本更低,使电力实时交易成为可能。

全球电力工业重组与改革的趋势是引入竞争,开放经营。由于不同国家在开放、行业管制、行业成熟度、历史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同的起始条件,因此各国电力业的变革与走向不尽相同。其中,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改革模式是:第一,输电网相对统一管理,而网络向所有发电商开放;第二,发电商之间开展竞争,允许新的发电商进入;第三,消费者可以自己选择供应商;第四,行业的管制变得松动,管制的内容、手段与目标也发生了变化。

英国政府在1990年至1998年间比较成功地进行了电力体制竞争化的改革。起初,英国政府是沿着电力行业的功能分割而加以进行重组。指导电力重组的思想是:电力行业发电与销售可以更多地引入竞争机制,而电力的传输与配电在无限期的未来被认定为是“自然垄断”。因此,对发电与销售的管制逐渐地予以取消,而对传输与配电的管制仍将继续存在。然而,即使在保留管制的地方,一种新的管制形式(价格封顶)在引入新的管制机构——电力管制办公室的同时得以推出。他们走了一条业务分拆的道路,将发电、传输、分配和销售变成为独立的运营。全国有一家全国性的输电公司,以及两家大的发电公司和12家地区性的发电厂。尽管英国的电力行业改组不过10年,但总的改革成效已经可以做出评判:销售电价降低了28%, 并通过向公众出售电厂和电网资产获得700亿英镑的财政收入。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太平洋电力公司在市场化重构后,效率也显著提高:5年间,平均电价下降了26.03%,平均成本下降了32.85%,电力销售上升了24.65%,设备的意外停机下降了85.52%。

对已着手电力工业改革的国家取得的成果,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刘京生这样评价道:首先是政府管制的透明度加强;其次是电力企业效率提高;最后是由于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减少交叉补贴,电价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特别是大工业用户的电价大幅度下降。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邱继成则指出:公用事业打破垄断的方法绝不是简单开放,也不是“放任自由”的市场。真正解决电力行业低效问题,是要通过组织、行业重组与政府监管的共同努力。英国、澳大利亚与阿根廷三国改革经验有两个鲜明的特征,一是将垄断限制在最小的范围,或者说只保留真正意义上的“自然垄断”环节。改革的突破口在于,是对具有明显的公众性质的全国(区域)性电网,进行管制经营或独家经营,而将电力行业其他环节(发电和销售)放开竞争。二是为实现竞争的目的,三国均采取了大规模行业改组与资产出售的政策。其经验表明,行业改组将电力行业按过程分为发电、输电、供电和销售四个环节,然后,根据竞争性要求,在可以按竞争模式运行的环节如发电、销售,将现有国有电力公司分成若干个,或准许新公司加入竞争。在这个过程中部分资产出售也是必然的。

电力业不同环节可销售性比较

竞争 货物与服 以使用费弥补 公共服务义务 环境的外部

潜力 务特征成本潜力 (权益问题)因素

发电高私人 高 极少 高

输电低会员 高 极少 低

配电中私人 高 很多 低

可销售性指数

发电2.6

输电2.4

发电2.4

向竞争性电力市场迈进

电力体制改革的步骤是:重组国有电力行业,推进公司制改造,向一个竞争性电力市场的目标迈进

前不久,国家电力公司已经宣布进入世界500强的奋斗目标, 让人喜也叫人忧。喜,不用多说;忧,因为,按现行的体制和做法,争取进入500强,只会进一步强化国家电力公司发电厂、输电网、 配电网整体资产密不可分的地位,很可能使政府推行的电力体制改革与打破垄断的努力“化水”。

一些人士提出,电力行业强的应该是在竞争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而不是规模和垄断利润。在垄断的情况下,定位500 强结果可能就是强化垄断。需要指出的是,全国电力体制改革目标并不等于国家电力公司的目标,前者目标并不是使国家电力公司进入世界500强, 更不是强化该公司的垄断地位。国家电力公司进入世界500强的目标, 是企业奋斗的目标和行为,但不应是国家实施电力体制改革的目标和行为;应当鼓励国家电力公司依靠技术创新,吸引外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适应市场竞争,实现企业目标,不能指望国家提供保护政策或垄断地位来进入世界500强。

业内资深专家指出,国家电力公司实行厂网分开的时间表为2010年,动作实在慢了一些,这不利于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应该加大改革的力度,加快改革的进程。

关注电力行业改革的人士还提出:电力改革的方案不应该仅仅由行业部门来做。他们提出:从中国的改革经验看,对垄断行业而言,由于受到利益驱动,来自内部的自身改革,容易成为空壳改革和扭曲的改革。外部动力在哪里?首先是来自中央政府的改革决心;其次是来自社会消费者的外部压力;最后是竞争者的压力,这也是最大的压力。最近来自有关方面消息证实,国务院领导已经决定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制定权交给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

在采访中,记者看到了数份有关电力体制改革的建议和研究报告,这些报告虽然在操作程序上见解有异,但是在改革方向上意见是一致的。归纳起来看,改革的原则主要是:让用户受益,有电用并降低电价,让利于消费者;促进同业竞争;在制度上保证竞争的公平;有利于我国的环境建设,有利于电力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对电力市场的监管。改革的步骤是:重组国有电力行业,推进公司制改造,向一个竞争性电力市场的目标迈进。人们有理由相信,在中央政府的直接领导与参与下,不久的将来一定会为我国的电力工业体制改革制订出时间表,也会有一套设计完善、符合实际的技术方案、规划与条例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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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体制改革能更快吗?_电力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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