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生猪生产稳定发展中几个关系的思考_生猪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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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稳定副食品的价格,确保“菜篮子”产品的供应,尤其是保证我国居民肉食消费的当家品种——猪肉的供应,是关系到广大农民和城市居民切身利益,关系到人心稳定和社会稳定,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整个改革开放事业顺利进行的大事。猪肉作为极为重要的民生商品、敏感商品,中央领导对生猪生产极为关心,多次做出指示,并将“菜篮子”实行市长负责制。可以说,生猪生产的稳定发展,是畜牧业工作中的中心工作。在未来几年里,如何贯彻以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加快生猪生产增长方式的转变,是保证实现猪肉稳定增长,保证农民收入有较快增长的根本问题。因此,有必要在总结历史和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和解决生猪生产中的若干关系问题,努力把握客观规律,正确处理好带有全局性的重大关系,明确一些原则,目的是为了避免失误,以保证生猪生产的稳定发展。

一、处理好生猪生产与消费的关系,正确确立生猪生产的发展速度

在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逐步改变生猪生产的波动状况,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要正确确立生猪生产的发展速度。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生猪生产取得了全面、持续、稳定和快速的增长,1995年生猪存栏量和出栏量分别达到4.42亿头和4.8亿头,比1978 年分别增长47%和近3倍,年递增分别为2.28%和6.64%;猪肉产量由1980年的1134.1万吨上升到1995年的3648.37万吨,年递增8.1%, 其中“八五”期间年递增9.85%;猪肉人均占有量由1980年的11.5公斤上升到1995年的30公斤。这种增长速度不仅在我国过去没有过,在世界上也是少见的,而且大大超过了粮食增长速度,也超过农村经济的增长速度。

与此同时,我国猪肉的消费量同样也呈现出高速增长,1992年猪肉的消费量由1978年的7.67公斤上升到18.22公斤。 猪肉消费一般是由人口、收入、价格以及消费习惯等因素共同决定,其消费量与人口和收入的增长呈正相关,与价格上升的幅度呈负相关;然而,在前十几年,由于我国猪肉在肉类消费中的比重大,替代品少,加之传统的消费习惯,猪肉消费量的增加和猪肉价格的上涨呈正的弹性系数,猪肉价格上升并未对猪肉消费的增长起到应有的抑制作用。总的看,我国猪肉消费量的增长主要是由人口和收入因素共同决定。

但是,从“八五”期间的情况看,扣除物价因素,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年均增长7.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4.5%,而与此同时的猪肉需求弹性较低,消费趋于平稳(注:由于猪肉消费量,统计年鉴只到1992年,以后都未公布,这里只好用城镇居民人均购买量和农村居民消费量来说明,实际消费量略高于此数)。一是城镇居民对猪肉的消费基本平稳,1985年城镇居民人均购买猪肉为16.68公斤, 到1991年达到18.86公斤,以后逐年有所下降,到1994年为17.12公斤,基本处在一个相对平稳的状态;二是农村居民对猪肉的消费徘徊不前,(注:统计中没有农村居民的猪肉消费,考虑到我国牛羊肉在农村的消费比例不大,这里以猪牛羊肉的消费量代替),我国农村居民的猪牛羊肉消费,1985年为10.97公斤,到1991年达11.83公斤,而1994年又下降到11公斤。从这两方面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居民的猪肉消费量处在一个稳定时期,城镇居民对肉类消费出现多样化,而广大农民的现实购买力又不高(农民占人口71.4%,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中只占43.9%,其现实购买力只相当城市居民的31.3%),使其消费水平也没有明显变化。)

再从我国生猪出口情况看,目前其出口量仅占生产量的1%左右,而且主要为港澳地区。根据这种状况,有些人认为,我国是世界养猪大国,猪肉产量约占世界的一半,提出应走向国际市场,但是,从目前看,我国也没有多大优势。一是价格上,1995年8月, 国际市场(美国)生猪现货价格为每吨983美元,同期国内市场平均收购价为7780元/吨(约合937美元),每头猪相差仅几美元,如考虑国内运输及其它费用, 则几乎持平;二是我国猪肉的质量上还未能达到国际市场的要求,这既有食品的卫生的问题,也有生猪疫病的问题;三是我国粮食生产近年来一直徘徊,人均占有量仍将处于低水平,饲料资源的短缺,难以用更多的饲料来生产猪肉提供出口,而靠进口饲料来发展我国养猪业,难度很大。总的看,开拓国际市场,可能性是有,但潜力不大,占的比重在未来几年里变化不会太大。

因此,从国内消费市场和国际市场看,我国猪肉需求量的增长主要靠人口的增长和农民的消费水平的提高,而这个速度并不会太快,“九五”期间,人口控制在13亿以内,扣除物价上涨因素,预计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年均增长5%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4%左右,所以,生猪的发展速度应放到一个适当的位置,不宜过分强调增加生产,而不考虑市场的承受,建议生猪生产的发展速度年均增长不要超过5 %,以保持生产与消费的总量平衡。

二、处理好猪价与粮价的关系,正确确立一个合理的比价

生猪生产与粮食生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果说传统农业时期这种关系还主要是体现在猪多肥多粮多的话,那么在现代农业生产条件下,这一关系已经逐渐发生反向变化,更多地表现为生猪生产对粮食生产的依赖。在一般情况下,粮贱则猪贱,粮贵则猪贵。当粮价变动,猪价不变时,农民就要在卖粮还是养猪当中进行选择,二者必有一兴一衰。改革开放以来,在1978年至1985年,我国粮食和生猪的价格波动的幅度是同步的,1985年生猪价格放开,粮价未放开,两者的变化是不同步的,而自1992年以来又开始走向一致。

1994年国家对粮食收购价作较大幅度的上调,由于市场机制的作用,饲料也随之上涨,打破原来的猪粮平衡,这时市场自动发挥作用,猪肉价格上升,而又加上各地对生产形势的估计缺乏充分的分析,增加猪肉储备量,致使价格继续攀升,猪粮比价高达1:6.7(注:猪价为活大猪市场交易价,猪价是指玉米市场价),农民养猪积极性高涨,有的上规模,有的积极补栏,生猪增量是近年少有的,1994年比1993年猪肉产量增长12.3%。而由于消费疲软,导致1995年猪粮比价均在1:5以下,最低的6月份下降到1:3.88,农民养猪全面亏损,无利可图,这个冲击波一直延续到目前,1996年4月猪粮比价仍在1:4.21。可以看出,在转型期阶段,过高的利润对于养猪业来讲,也是有害的,它会带动一批在投机心里驱使下出现的“投资浪潮”,推动生产高速发展,但带来的是下一个周期亏损的过程。

就全国而言,不少专家认为,猪粮比价应不低于1:5.5,农民才有养猪积极性。由于猪粮比价受养猪成本构成的因素所影响,一般随着饲料费用占总成本的下降而上升。在国外,饲料成本一般只占50%左右,猪粮比价一般在1:7以上。而我国,目前不同地区受需求的影响,猪粮比价差别也很大,在1995年,四川省猪粮比价仅1:3.55, 而南方供应香港活大猪则高达1:6.6,导致大家都在找供港指标。从全国看,规模化养猪的饲料成本占70%以上,散养户由于不计劳力等费用,饲料成本占的比重会更高。因此,综合全国情况,目前建议猪粮比价在1:5 —6之间,但对于城郊及发达地区,猪粮比价应在1:5.5—6.5之间, 高或低都应引起注意,宏观调控可以根据这个比价的关系来进行,用保护价收购、储备肉抛售等来理顺价格关系,要既使农民有养猪的积极性,也使消费者能得到实惠,以避免生猪生产出现大的波动。

三、处理好规模饲养与农户散养的关系,促进生猪生产增长方式的转变

未来几年,稳定千家万户,逐步推行规模养猪,仍是我国生猪生产的指导方针。占我国生猪生产80%左右的千家万户的小生产方式,尽管有这样或那样的弊端,在相当长时间仍是我国养猪业乃至市场的支撑点和出发点。但是,从长远看,规模饲养是提高生猪生产比较效益的重要选择。逐步推进生猪规模饲养,是提高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养猪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要实现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农村“第二次飞跃”,正如他所说的,“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因此,不能离开第一次飞跃,它必须是建立在第一次飞跃的基础上。发展规模饲养,要有一个过程,要根据不同地区的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来推进,对那些时机成熟的地区,要及时引导;而对那些时机不成熟,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则不能操之过急。拔苗助长,必将破坏生产力,给生猪生产的发展带来严重后果。

在中西部地区,由于劳动力、饲料资源丰富,仍要以分散经营为主,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在目前条件下,主要是推进区域优势的规模化,走以养猪专业户生产为主体,小规模大群体的发展道路。这种规模化不是对生产关系的变更,而是对一定区域的资源合理配置,形成规模化生产,它不打乱家庭经营管理的基础,只是对生猪生产进行集中连片发展。这样的规模化生产,可以形成大批量的产品,使当地生猪生产作为优势发展而成为支柱产业,从而有利于生产服务和技术推广,有利于加工转化和市场开拓,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带动千家万户发展生产,走向市场,有利于提高区域规模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和财政收入。

而在沿海地区和城市郊区,非农产业的就业门路比较多,务工经商的收入比较高,生猪价格即使再提高,也很难满足这些养猪户对收入的期望值,更何况提高生猪价格是有限度的,既要考虑调动养猪户的积极性,又要兼顾城镇居民的承受力,不可能提得太高。因此,单纯依靠提高生猪价格难以解决这些地区养猪比较效益的问题,很有必要积极发展规模经营,提高生猪生产的效益。

但是,规模经营效益的好坏,是成败的关键。应充分考虑生猪规模经营的适度问题,并不是规模越大越好,越大越先进,适度是动态的,在不同条件下,有不同的度,适度的标准,主要是看它的效益,是不是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生猪的生产效率,是不是使规模养猪者与其他产业的经营者得到大体相同的利润,而不能仅仅看生产指标。这是因为生猪生产又脏又累,生产周期长,投入风险大,如果收入低于其他产业,就没有吸引力。从近几年来看,一些地区已取得了很好的经验,它既改变养猪的比较效益低的问题,也有利于稳定生猪生产。

可以说,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养猪业现代化的载体。加强养猪业的现代化建设,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利用现代化要素去加强对传统养猪业的技术改造和经营方式的改革,达到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目的,使之逐步成为具有一定自我发展能力的产业。实行适度规模经营,为采用先进生产手段提出了客观要求和实际可能,因此,也必将促进生猪生产增长方式的转变。

四、处理好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关系,加快建立生猪生产的多种经济合作组织

长期以来,我国生猪生产的重要特点是规模小、分散,而猪肉消费则相反,集中于大中城市,经常出现货源不能及时运到销区,结果造成产区滞销压栏与销区短缺同时并存的局面,形成小生产与大市场不相适应。而量大且分散的生产和不完善的市场体系,不仅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宏观决策需要的市场价格信息也不准确,给政府宏观调控带来了很大困难。发达国家对农产品宏观调控的主要内容是保护政策,而微观的基础是大规模、集中的生产者,保护价、配额制这些常用的调控措施都较易操作;另外,健全的市场体系对供需矛盾具有相当强的调节功能,它能根据价值规律的要求,自发地调节商品的流向和流量,对局部的、轻度的供需不平衡,市场本身就可以调节。因此,根据我国国情,对养猪生产来讲,宏观调控的立足点应放在改善宏观调控的微观基础,建立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而宏观调节供需平衡目标,要防止过于城市化倾向,片面追求低价和供应稳定,而忽视生产波动中对生产者的打击,要充分认识到对生产者的损害意味着社会经济资源的损失。

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重点是要引导养猪户进入市场,培育市场主体,促进农民自己组织的形成和发展。从目前的基层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现状看,服务主体大多为被动式,缺乏一种紧密的合作经济联系,从根本讲,服务与生产脱节,特别是产后服务更为薄弱。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有必要大力发展养猪户参加的不同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要促使区域性的农户“手拉手,一齐干”,在生猪加工、销售和生产资料的产供销等方面,实行广泛的合作。而基本的生猪生产,却仍然在农民手中。通过合作制的过程,使中小养猪户由小生产转向适度规模商品化社会化生产,国际上的一些养猪主产国在这方面已有不少成功经验供借鉴。

通过建立多种多样的经济合作组织,可以使小规模的农户获得技术进步而取得大规模经营的优势,可以向养猪户提供各种专业服务和从事农户加工的合作经济单位,从而可以得到生产资料,又可出售产品,并借贷他们部分资金。换句话说,合作组织把生产和市场联系起来,是产供销之间的纽带。这种组织与当前的“公司加农户”等一体化组织有不同点,“公司加农户”的问题是公司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它是要从农户那里获得效益的;而这种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户自己建立和所有,他们既是成员,也是股东,成员们自愿自觉地进行经济合作,并由他们按民主的原则共同控制和管理的经济实体,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通过这种合作组织,逐渐形成本行业的协会,成为一个复杂的交易系统,通过这个系统来解决目前农商“两张皮”,而这个系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生产者来影响和控制。

通过建立养猪户的多种经济合作组织,既是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也是促进养猪生产的专业化、社会化,发挥协同的优势,最终的目的是达到全面提高养猪者的素质和生产经营的整体素质,加快养猪业的转型,实现养猪生产整体经营效率最大化,真正增强养猪业的市场竞争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五、处理好生猪生产与环境污染的关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过去,农民养猪的目的是为了积肥和换取油盐等生活品,“养猪不挣钱,回头望望田”。养猪的粪便作为一种资源,在生态平衡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随着我国规模化养猪生产的发展,畜产公害已开始引起大家的关注,然而,各级政府仅在重视猪肉供给,而对养猪的废弃物处理却未予以足够的重视。一般地讲,每天每头猪所排出的粪尿量约3.5公斤,在南方每天每头猪约需20公斤的冲水, 而每亩耕地一年约可消纳3吨畜禽粪,这样对于城市郊区、工矿区的大规模猪场, 由于土地有限,消纳不了大量的粪污,加之城郊农民大部分由使用有机肥转向化肥,而目前养猪业效益低,导致猪场粪污不加处理地任意堆放和流失。从而严重污染场区和周围环境,造成畜产公害,特别是排放的污水,由于未经处理,有的猪场排放的污水,其化学耗氧量(COD )超过排放标准的10倍。另外,由于密集饲养,猪场可向大气集中排放大量的有害物质,如一个年产10.8万头猪的猪场,每小时由猪舍的通风系统可向大气排放150万个微生物、25.9公斤尘埃、150公斤氨、14.5公斤硫化氢。可以说,规模养猪场对周围的大气、土壤、地面水和地下水均有影响,有的已严重威胁着人类的健康。

畜产公害在世界上已引起各国的重视,发达国家在经受了畜产公害之苦之后,都采取了一系列的防治措施。而我国发展规模养猪虽刚起步,但如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来考虑生猪生产与环境保护的问题,在发展生猪生产的同时做好环境保护,特别是水污染防治工作,将会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发达国家的老路。

猪场粪便污水的处理和利用是防治畜产公害的根本途径,它能使猪的粪污变废为宝,搞生态农业,建立环保、畜牧、农业相结合的系统防治工程。作为政府,一是应支持和鼓励对猪的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作为肥料还田;二是用制定猪场排放标准等来控制环境污染,并在政策上给予优惠,资金上给予扶持;三是调整养猪业的生产布局,控制城市猪肉的自给率。只有把发展养猪生产同作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切实措施,才能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才能实现生猪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思考的五个关系问题,仅仅是生猪生产过程中若干关系问题的一部分,随着实践的发展,认识会不断深化,所采取的方针也必然会有所调整。总之,生猪生产的稳定发展,是进一步振兴我国畜牧业经济、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需要,是保证全社会稳定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需要,解决这个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充分调动、保护和发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这是任何时候也不应该忘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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