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基本建设的任务与对策_高等学校论文

高校基本建设的任务与对策_高等学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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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指出:“九十年代,高等教育要适应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积极探索发展的新路子,使规模有较大发展,结构更加合理,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辽宁省为贯彻落实《纲要》的精神,提出辽宁高等教育的发展必须遵循“规模扩大,稳步发展,结构合理,条件改善,质量与效益提高相统一”的原则。为使《纲要》中制定的目标顺利实现,普通高校的现行规模适不适应社会需要?规模发展会遇到什么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又要遵循什么原则、采取什么对策?这些都是人们十分关心的问题。本文仅从分析辽宁省的情况入手,对上述问题做一初步探讨。

一、规模逐渐扩大是必然趋势

我国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十几年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同时,进一步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例如,直到现在,我国工业发展基本还是投资牵动为主的发展模式,放开可能导致超速过热、收缩又容易引起停滞滑坡;农业主要沿用传统模式和常规技术,突破不了自然资源和气候条件的制约;对外贸易大多依赖资源和低附加值产品出口;高科技及其产业还没有在国际社会中争得一席之地,因此不能打破西方国家对我国实行限制和排斥的强权政策。改革与发展中这些深层次问题的存在,不能不使我们深深感到,在今天世界正在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变的年代里,如何认识今后社会赖以发展的最重要资源到底是物质资本还是人力资本,领导者究竟是就经济抓经济还是同时也抓好传统经济因素以外的劳动者素质因素,都是一些急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研究表明,一个国家的国民收入与该国国民的文盲率成反比,而与科学家、工程师的人数成正比。研究结果还指出,二次大战以后,不同国家和地区由于采取不同的发展战略,所取得的发展结果也有所不同。巴西、墨西哥和哥伦比亚等国家采取了注重物质资本积累战略,对物质资本投资高出对人力资本投资20倍,适龄青少年中只有30%接受中等教育,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学生人数每十万人口中约有1000人;而韩国、菲律宾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则采取了注重人力资本积累战略,人力资本投资与物质资本投资比率是巴西等国家的三倍,适龄青少年可进入中等学校人数达60%,每十万人口中有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约3000人。采取不同战略,经济增长的速度也有明显差别,在1960年至1978年的近20年中,注重物质资本积累的国家国民生产总值平均增长3.8%,而注重人力资本积累的国家和地区平均增长率达到了4.7%。

1992年辽宁省共有普通高等院校61所,本、专科在校学生13.46万人①,在全省4061万人口中,平均每十万人中有336名。这个数字略高于全国的平均值,但与世界其它国家相比,不但远远低于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1990年约5000名),也不及总体发展水平还不如我国的印度(1990年为520人)和孟加拉国(1990年为382人),而只与亚洲的巴基斯坦(1990年为266人)、非洲的尼日利亚(1990年为320人)等国基本相当②。

面对辽宁省进一步改革开放和加快发展的形势,目前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规模显然不相适应。因此,在提高效益、优化结构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克服困难、创造条件,适当扩大规模将是必然的。

二、扩大规模的主要矛盾是投资短缺

按照教育发展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经济发展加快,对人才的需求也随之增大。80年代以前,美国专门人才的拥有量平均每年增长6.2%,原苏联平均每年增长9.6%,而日本更快,在1955年至1975年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科技人员增长了七倍,平均每年增长10%以上。应该说,目前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水平与五六十年代的日本相接近。如果辽宁省的经济要在今后实现年递增10%的速度,全省专门人才拥有量也应该达到日本60年代前后的水平——年递增10%③。

1990年辽宁省普通高校在校学生人数为12.3万人。如按年递增10%计划,2000年时将要达到31万人,纯增约19万人。即使年递增率放慢到6%,2000年时也将达到22万人,纯增约10万人。满足这样大数量新增在校学生规模所需的办学条件,假如完全依靠新建学校,就必须新征土地约600万平方米(每生按60平方米计),新建校舍约400万平方米(每生按40平方米计)。仅此二项,就将需要投资四十余亿元人民币。再考虑征地时的动迁、配套及建校后的装备等因素,没有六七十亿的资金是难以保证规模增加10万人的建校任务的。然而,据近几年的统计,辽宁省所有普通高校平均每年得到的国家财政预算内基建投资的总和不足2亿元。而且预计今后若干年内,国家财力对学校基本建设的投资也难以大幅度增长。显然,扩大规模与国家财力之间存在着巨大矛盾。

三、扩大规模应遵循的原则

扩大普通高校的规模虽然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但具体操作时却不能不考虑一些其它因素。例如,需要和可能如何统一、投资效益如何尽可能提高等等。因此,普通高校总体规模的发展应该注意如下问题。

1.发展速度要适度

确定普通高校总体规模的增长速度时,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①专门人才拥有量的增长速度与经济发展速度之间的关系;②国家财政的支持能力;③其它形式的筹资能力;④优化结构,调整布局产生的效益效应;⑤培养专门人才的其它各种模式的发展状况。

根据近几十年世界各国的实际情况,一般认为,专门人才拥有量的增长应等于或略高于经济的增长速度。由此可粗略推断,如果辽宁省今后若干年内经济发展速度确定为10%,那么专门人才拥有量的年递增率也应为10%。根据辽宁省各高校近年来的统计,国家财政预算内的基建投资对规模增长的支持能力为年递增3~4%;学校自筹及其它形式的投资用于基本建设的数额截止目前还不很大,但是一个很有潜力、今后可望发挥重大作用的因素。各地正在进行的管理体制调整、布局及结构的优化可以提高今后教育投资的效益;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远距离教育及各种类型的成人教育,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办学模式,在今后若干年内也将会发挥重大作用。综合上述各因素考虑,可以认为,把普通高校总体规模的年增长率确定为5~8%是合适的。

2.以内涵发展为主、外延为辅

辽宁省现有的普通高等学校,尽管条件不一,但都已具备了一定基础。据统计,现有的61所普通高校共有建筑面积620万平方米,人均44平方米;共占土地22000亩,人均104平方米(1992年)。总的来看,还有部分潜力可以挖掘。从规模效益角度看,现有高校大多规模偏小,部、委属院校平均规模尚不足3000人,省属院校不足2000人,而市属院校则只有1200人。因此,坚持走以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主要挖掘现有学校的内部潜力,不建或少建新校,集中力量使现有学校尽量达到合理规模,不但可以节约投资、缩短回报时间,也是促进现有每所学校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

3.主要依托现有高校中实力雄厚的学校发展规模

办好一所学校,不但需要必要的物质条件,也需要优秀的教师队伍和良好的管理。相比之下,建设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和提高管理水平比物质条件更需要时间积累。一般而言,老大学都已基本形成了自己的传统,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也相对较高,这样的学校扩大规模比其它学校或建新学校更容易达到预期目的。在办学条件方面,也有部分学校相对较为优越,在这部分学校扩大规模,显然比在条件较差学校更为容易实现。根据1990年的统计数据,辽宁省的部委属院校生均建筑面积59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159平方米;省属院校生均建筑面积38平方米、占地面积92平方米;市属学校生均建筑面积27平方米、占地面积58平方米。尽管存在许多不可比因素,但仍然不难看出,主要在部分基本条件较好的学校增加规模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在已不堪重负的学校增加规模则要付出更高的代价。

当然,我们说主要依靠条件较好的学校扩大规模是就总体而言的,并不意味要排斥和降低目前条件较差学校的作用。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才培养任务日趋繁重的条件下,仅仅依靠少数学校是不行的。况且,一些学校虽然目前条件较差,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也可能具有其它学校不具备的优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抓住机遇、独辟蹊径,某些暂时条件较差的学校大步跨过缓慢发展阶段,一跃而成为条件优越、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上乘的学校也是可能的。

4.联合办学,资源共享

1992年辽宁全省普通高校平均每校仅有在校学生2200人。其中5000人以上的学校仅有6所,而不足1000人的学校却有20所。学校规模小,也要小而全发展;而数量多、条块分割,又会形成低水平重复。这样多的学校里,发展不平衡是必然的,而一所学校内部,各种条件的水平不一也是正常现象。因此,各校间资源共享、条件共用,不但可以立即发挥各自的优势,提高效益,也可能引导今后的学校建设走出小而全重复建设的模式。

辽宁省普通高校的现实状况,提供了联合办学的可能性。从地区分布看,学校相对集中,其中沈阳市共有22所,大连市有12所,锦州市有6所。从领导体制看,有些相对集中的学校隶属同一部门,例如省属院校在沈阳有6所,在大连有5所,在锦州有3所。如把市属学校与省属学校通盘考虑,以上几个城市的省、市属学校就更多。另外,隶属不同部门但相距较近的学校之间也可能以不同的方式实行联合;相距较远、但性质相近或隶属同一部门的学校间也存在换建、迁址合并的可能性。

5.统筹规划、合理分工

目前,由于各自的隶属关系不同,服务范围不同,各个学校自我完善、自成体系、专业重复设置的局面在所难免。专业重复设置的结果使很多学校开设专业过多、每个专业的规模却很小。据统计,辽宁省高校中每个专业每年只有一个班的现象不仅在市属学校中普遍存在,就是在省、部委属院校中也占相当高的比例。这样办学,不但效益不可能提高,质量也难以保证。为改变这种局面,以省为单位进行适当的统筹规划、合理分工是必要的。这样做,不但可以使学校扬长避短、形成特色,也有可能在更高层次上逐渐形成联合办学的新格局并为我国高等学校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合理化探索出一条新路。

四、几种学校基本建设新模式的思考

与经济建设的整体形势一样,高等学校的基本建设也面临着投资紧缺的矛盾。在困难面前,是循规蹈矩、消极等待国家财政的支持,还是在依靠政府投资的同时,振奋精神、解放思想,以新的思维和观念去探索、开拓一条适合自己的建设新路,将是决定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能否实现新的飞跃,迎头赶上世界先进水平的关键。下面,我们就对几种可能的建校新路做一初步探讨。

1.换建

换建是指一部分既无发展空间、又急需改善条件的学校以现有校址的用地和建筑物换取资金,另择新址建设新校以实现改善条件、扩大规模的一种建校方式。为达到新校比原校占地更大、建筑面积更多、基本办学条件更好的目的,现校址由于所处位置等原因商业开发价值较高,而新择校址的土地征用补偿费等又相对较低是最基本的前提。

换建的基本操作方式是,在经过周密的规划、测算、论证,资金平衡有余的基础上,由地方政府批准并参与组织领导,由实力雄厚、素质又较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先垫付建设资金并承担新校施工任务,待新校完全达到使用条件、学校搬迁完毕后,原校址交给该企业使用或实施开发。这是一种一次搬迁、一步到位的模式。当然也可以根据实际采取分步开发、分步到位的方法,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采取以自己为主、辅之与境内外房地产企业合作的方式进行。

换建尽管是学校自己以旧换新,但仍然是一种政府行为。因为,无论新旧校址的土地所有权都属于国家,旧校址的改造开发和新校址的建设也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而且更重要的是,在换建过程中,没有政府的协调、组织和政策的支持,换建将不可能顺利实施。然而也应该看到,换建不但不需要政府直接财政拨款,减轻了国家财政负担,而且还能在改造了学校的同时,使国家土地资源得到更合理的利用。因此,换建不失为一种一举多得、值得认真探索的建设新路。

辽宁省现有的61所普通高等学校中,占地面积不足20公顷的学校有40所,其中不足10公顷的有25所。很明显,这些学校的办学能力只能在2000人左右,继续发展的空间极其有限。另外,有些学校是由简陋条件下滚动建设起来的,当初就缺乏总体考虑,改造起来也很困难。然而,这类学校中的相当一部分地处繁华的市中心区域,办学条件、环境虽然不好,但商业利用价值很高。学校如能选择一理想的地址重建,不但可以建设一所条件优越的新学校,旧校址的土地价值也能得到充分的体现。根据目前辽宁省各城市房地产业形势判断,市中心地区的综合地价每平方米为5000~10000元。除去城市有关部门必须收取的公用配套等费用外,学校每平方米土地所得可达到3000~6000元。如果学校以现有10公顷用地开发,则可得到3~6亿元的资金,用这笔资金在相对偏僻的地域或郊区建设新校,在政府给予适当优惠政策的情况下,建设一所占地50~100公顷、建筑面积15~20万平方米的新学校将是完全可能的。

2.赠地

赠地的涵义是政府无偿划拨土地兴办学校、或把出售指定土地的所得用于资助教育或兴办新学校的一种教育投资方式。

中国历史上曾有“公田”、“学田”养学的传统。目前,也有不少地方实行对建设学校减免各种税费的优惠政策。但根据统一的国家法律,正式划拨土地开办大学的做法却源于美国。美国根据1862年林肯总统签署的《莫里尔法案》创办的这种赠地大学达69所,其学生数占全美四年制大学生总数的20%④。目前,我国已经对计划经济体制下土地无偿使用的做法进行再认识,开始对土地实行有偿使用。我们相信,在国家有关部门致力于健全、完善的国家土地法规的时候,把支持教育作为重要因素考虑进去进而制定出明确的教育赠地法规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我国的情况,赠地可以有不同形式。选择荒地或劳动力安置量小的耕地、山林完全无偿划拨为建校用地,这块土地不仅可以用于建校、也允许学校用其中一部分进行经营,这是一种形式。完全无偿划拨一部分土地用于建校、有偿转让另一部分用于经营,这是另一种形式。划拨土地给学校或教育部门,或采取优惠办法收取少量费用、或由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自行解决动迁、安置而不再收取土地费用,这是第三种形式。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必须明确规定,在“赠地”上进行经营的所得必须投入到教育事业上,真正做到以地建校和以地养学。

3.开发

开发是指地处城市中心的校园临街地段或政府批准的其它地块由学校组织开发建设,以获取的所得用于学校建设的一种教育筹资方式。有些学校地处城市的有利位置,如果拿出沿城市干道的小块土地进行商业、服务、娱乐、办公及公寓建设,所得的收益将会相当可观。以小弊换取大利是值得考虑的,当然,前提是校园还有足够的面积满足教学需要。原不属学校的其它地块,经政府同意后由学校进行开发、或由政府指定的房地产企业进行开发但把收益的相当一部分补充教育经费,实际上都是政府向教育投资的变通方式。各级政府应该认识到,靠政府的政策引导,采取这些变通办法,是在国家直接财政支持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让学校经过努力逐渐形成自我发展能力,这在中国是件有着深远意义的大事。

4.引资

引资是学校在主动为社会服务的基础上加大与社会联合的密切程度并取得资金支持用于学校建设的一种形式。“引资”包括合作办学、合作研究、合资创办科技开发企业或其它事业所吸收的资金,也包括经过努力争取到的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无偿捐赠。以合作的方式争取资金需要实力,这对建校时间短、综合实力不强的学校来说无疑存在许多困难。但只要振奋精神,创造条件,所有学校都或多或少会有所作为的。为获得社会捐赠,需要学校具有良好的形象和影响,至少,也应该让社会了解到学校进取向上的信心和发展自己的规划蓝图。捐赠的形式多种多样。相关行业诸多企业联合设立基金会或董事会,长期向学校提供资助是其中最重要的形式;此外,争取某些社会团体或个人,包括国内外知名人士向学校提供单项资助、建设某一有意义的项目,以及设立奖励、发展基金等等也都是有效的引资形式。

五、结论

综上所述可以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普通高校总体规模的适度扩大是不可避免的。但普通高等学校规模的增加要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注重效益和质量的提高和统一。各高等学校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探索符合国情、省情、市情和校情的建校新路,逐渐形成既靠政府、又不完全依赖政府的自我发展能力。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花力气在更高的层次上研究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的宏观战略和政策,认真借鉴各国在解决教育投资矛盾方面的成功经验,尽快制定法规,使全社会支持教育和政府办学、治教等各种行为都纳入法制的轨道。只有这样,《纲要》中确定的重大措施和宏伟目标才有可能真正落实和顺利实现。

注释:

①有关辽宁省高校数据皆引自《辽宁省教育统计年鉴》。

②《中国教育报》1994年5月23日第二版。

③辽宁省科技管理干部学习班《科学技术管理干部学习资料选编》第三辑,1982年。

④寇至中编著:《美国大学一览》第51页,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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