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自私论”的现实危害与理论矛盾_人性论文

“人性自私论”的现实危害与理论矛盾_人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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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大潮的迭起和西方人生观、价值观的涌入,渊源久远而又花样常新的“人性自私论”及其衍生物——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权钱交易、腐败现象等,再度沉渣泛起,并且大有变本加厉、愈演愈烈之势,从而严重阻碍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进程。因而,对“人性自私论”的现实危害与理论悖误进行深刻认识、批判与彻底清除,已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当务之急。

一、“人性自私论”的现实危害

“人性自私论”认为,“自私是人的本性”,它与生俱来,不可消除。所有人,人的所有思想、言论和行为,无一不是自私的,“普天之下概莫能外”。在“人性自私论”看来,人的利他行为是“曲线利己”,是为了冠冕堂皇地更有效地谋求个人私利,“爱别人”不过是爱那些使“自己幸福的手段”;“吃小亏”实属迫不得已,它是以此为代价来获取更大利益,或是屈从于外在强力,或是由于认识判断失误、决策偏颇、操作不当、缺乏毅力所致;宗教徒的施舍则是为了换取来生来世倍偿的天国幸福;至于人的不可思议的心态、举动,要么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要么源自下意识的模糊的利益追求;同情心是耽心同样的不幸降临到自身的条件反射;自杀是为了彻底摆脱个人的现实苦难,求得永久安宁;反面人物为非作歹、祸国殃民是自私的,一般常人“熙熙攘攘”的所作所为也是自私的,英模人物献身社会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也难免自私嫌疑,因为他们的奉献、牺牲归根结底是为了自己的理想信仰,所不同的只是他们所追求的多为高层次的“精神利益”;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国际主义不过是扩大化膨胀化延伸化了的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是统治者统治阶级利益的代名词,是他们为维护自己的统治而愚弄、役使人民为其谋利的手段;剥削阶级剥削压迫劳动人民是为了自身利益,是自私的,无产阶级为解放全人类所进行的革命也是为了自身利益,也同样属于自私范畴,因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说过,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如此巨大利益何乐而不为?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人性自私论”危害深重,其现实危害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其一,它肯定私有制的永恒合理性,认为私有制合乎“人性自私规律”,天经地义,无可否定,永世长存;否认社会主义的现实性和共产主义的必然性,认为现有社会主义是“一场历史误会”和人类恶作剧,是事实上的奴隶封建社会或封建社会或封建资本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社会,是违背“人性自私规律”的,共产主义根本不可能实现。因而,“人性自私论”是违背人类进步意志,违反社会发展规律,阻碍人类社会前进的,是消极反动的。其二,它奉行以自我为核心的价值信条,认为自私自利具有客观必然性,竭力维护和纵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甚至任凭权钱交易、腐败现象膨胀蔓延。因而,它具有反集体、反国家、反社会、反人道、反文明的严重无政府主义和唯我主义倾向。其三,它严重妨碍人们树立科学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危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近年来,各种错误思潮的一度泛滥,大量问卷调查统计资料所显示的50%以上的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出现偏差,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私的”的严酷现实,便是“人性自私论”现实危害在我国的突出表现。

二、“人性自私论”的理论悖误

“人性自私论”的现实危害植根于“人性自私论”的理论悖误;“人性自私论”的理论悖误为“人性自私论”的现实危害提供了深刻的理论基础。“人性自私论”的理论悖误重重,它主要包含在以下四个理论命题或曰理论依据之中。第一,“人天生是自私的”。因为饮食男女是人生而就有、不学而能、无师自通的本性。第二,人是动物,而动物都是自私的,所以人也是“自私的”。第三,人的大脑中有一处“自我意识区”,这处自我意识区虽小,但却决定着人的整体意识活动;同时,人的“基因”具有利己性,这是“利己”的基本单位。因而作为人的心理生理基础的人的“大脑”和“基因”也是“自私的”。第四,所有个人、集团、阶级的价值取向和思想行为都是“利己的”,因而都是“自私的”。这些理论命题或曰理论依据貌似科学、无懈可击、不可驳倒,其实,它的每一个命题论据都经不起科学分析论证。

第一,人天生是自私的命题论据不能成立。人生下来固然具有客观上的自利本能,但在其主观上却谈不上利己或自私。发生认识论创始人瑞士当代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新生儿是没有自我意识的,其饮食、挣扎、呼号等行为只是出于无意识的本能。他指出:一个婴儿看起来好像是面向周围世界的,但他丝毫也不知道自己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实体。他甚至认为,自己的身体也是在他之外的一个事物。婴儿有时就像看别的东西那样看着自己的身体。当一个婴儿好奇地看着他的脚在动时,就好像是好奇地看着一个玩具在动一样。婴儿越小就越是不能意识到自己。他说:“婴儿是没有自我意识的,他总是把内在经验与外在经验结合在一起。所以,对婴儿来说,一切现象既充满物理性质(滋味、声音、颜色、形状、阻力等等),又充满心理性质(高兴、痛苦、欲望、情感……)”。(《皮亚杰精华》第205页)人的自我意识、自私行为都是在人的后天实践中逐步形成建立的,它受着社会存在的决定和制约,随社会存在的发展而变化。

第二,动物都是自私的命题论据缺乏科学根据。经验证明,动物并不单是利己的,它也具有利他的倾向。群居动物尤其如此。雁类的站岗放哨、蜜峰的集体主义精神、蚂蚁的协同动作以及其他动物的结队猎食和自卫等,都表现出明显的利他性。对此,达尔文在《人类的由来》一书中归结道:社会性动物彼此可以互相提供服务。“马会彼此轻轻地啃(痒处),牛会彼此互舐,猴子会彼此搜捉体毛丛中的寄生虫”;“斯坦斯伯瑞上尉在犹他的一个咸水湖上发现一只老而完全失明的鹈鹕,很肥胖”;“勃莱恩先生告诉我,他在印度看到乌鸦喂两三只瞎眼的同伴吃东西;而我自己也听说到过一只公鸡的与此可以类比的情况。”(《人类的由来》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52、155页)这些瞎了眼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鹈鹕、乌鸦、公鸡所以能够生存下来并吃得膘肥体壮,势必受益于同类的利他性。达尔文甚至认为,不同种类的动物之间,如报警鸟与其他动物,家养狗、猴子、大象、马与其主人等,也存在相互协助的情形。至于野生动物对人类施舍恩惠的事例亦不胜枚举。且不说世人所熟知的狼孩、豹孩、熊孩、羚羊孩、海豹孩等人类后裔是怎样在野兽的照料下奇迹般地生存下来,仅以一般野生动物对成人的关照而言就颇能说明问题。据1990年2月18日《中国体育报》报道,澳大利亚有一只鬣狗同一位农民交上了朋友。每当夕阳西下,它便离开森林悄然来到这位农民家中为他看家护院,直到天明才返回林中。原苏联西伯利亚“极光”自然保护区,一只凶猛的猞猁同女工作人员伊凡诺娃结成莫逆之交。只要伊凡诺娃对着森林喊几声,它便应声而至,十分温顺地陪她散步,护送她回家。印度博帕尔科洛普尔村村民达姆,砍柴时在老狼口中救下一只虎崽。虎崽的母亲为报救子之恩,每半个月送礼一次,把野兔、松鼠之类放在达姆的房檐下。动物的利他性丰富多彩,生物学家曾将它们分为互利型、寄居型、寄生型三大种类。诚然,动物界不乏弱肉强食的自私行为,只要看一看屏幕上“动物世界”惊心动魄、残不忍睹的猎食场面,便不言而喻。但是,这决非所有动物的共性,它至多是食肉动物属性的一个方面。同时,这类情形也不能与人类本性作简单的类比;因为人类毕竟不同于一般动物,人类有自身特定的内在规定性。正如恩格斯所说:“动物最多是搜集,而人则能从事生产。仅仅由于这个唯一的然而是基本的区别,就不可能把动物社会的规律直接搬到人类社会中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第163页)

第三,大脑“自我意识区理论”和“基因自私论”命题论据亦不能自圆其说。人的大脑既然存在一处狭小的“自我意识区”,那么,剩下的绝大部分必定是“客体意识区”。不然,人便无法认识他人,认识世界。而“客体意识区”本身不可避免地带有利他性。人的大脑必定是利己和利他的对立统一体。同大脑“自我意识区理论”一样,“基因自私论”也难以令人信服。“基因自私论”的理论根据是一些人有一条多余的“y染色体”。这种解说,一方面无法解释为什么携带xy或xxy或xxyy型染色体的人也会有利己的行为;另一方面它在肯定基因自私的同时又说存在“利他性基因的可能性很大”,“每一个自私的基因同时须忠于不同的个体”(道金斯:《自私的基因》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31、120页),这就导致二律背反,前后自相矛盾;再一方面“基因自私论”看不到基因利己性与利他性的相互转化,不了解基因也是利己和利他的对立统一,更不知道世界上所有事物包括自然界的排斥和吸引都是“利己”和“利他”的对立统一。列宁说得好:“在生活中,在运动中,一切的一切总是既‘自在’,又在对他物的关系上‘为他’,从一种状态转化为另一种状态。”(列宁:《哲学笔记》第110页)实际上,至少在直系血缘关系领域利己不过是利他的上溯和集中,利他则是利己的下推和分异。利己在父母和祖先身上表现为利己,遗传在子女后代身上则异化为相互间的利他和利己的对立统一;利他在子女后代身上表现为利他,上升到父母和祖先身上则转化为利己。因为对于父母和祖先,子女后代只是其躯体的延伸和膨大,不仅子女后代的利己而且他们之间的利他均属于其利己的转化形式;反过来,在子女后代看来,父母和祖先则是他们躯体回归缩小的一体化,父母和祖先的利己既是子女后代利己与利他的对立统一。可以说,时空无限的宇宙之中,起源于物质的万事万物都是“利己”与“利他”的对立统一体。它们都既具有“自己运动”、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利己”属性,又具有“互为中介”、相互转化和作为他物联系与存在条件的“利他”属性。尽管利己与利他两种属性不是平行并列而是有主有次的:一般说来在事物质变以前,“利己”性据主导地位。但是,二者毕竟始终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否则,事物就会分崩离析,不复存在,或失去个性差异,溶为一体,或断绝任何联系,变成绝对孤立、绝对封闭、静止不动的东西。然而,这几种状态都是不可思议的。

第四,所有个人、集团、阶级都是自私的命题论据存在着明显的错误。“人性自私论”把所有谋取自身利益的价值取向、意识、行为即利己同自私之间自觉不自觉地划等号是不科学的。毫无疑问,利己同自私之间存有一定联系;但它们却是含义不同的两个概念。利己中含有自私但外延又远远超出自私;自私从属于利己但在范围上又远远小于利己。清代唯物主义思想家戴震认为,利己与自私有着严格的区别。他说:“欲生于血气”,“私生于欲之私”,“一人之欲,天下人之同异也”,不可“因私而咎欲,因欲而咎血气”;“欲不流于私则仁,不溺而为匿则义,情发而中节则和”;“圣贤之道,无私而非无欲”,“君子亦无私而已矣,不贵无欲”(《中国哲学史资料选辑》清代之部下册,中华书局1980年修订本第342、336、374、363、365页)。戴震所说的“欲”即利己,“私”即自私。利己大致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一种是生理上的利己,如饮食男女、自我保护、自我发展、自我完善;一种是无害也无利于民众和社会的利己,如业余闲暇料理家务、从事家庭副业;一种是有利于民众和社会的利己,如加班加点挣奖金、埋头事业求名利;一种是有害于民众和社会的利己,如偷盗行凶、贪污腐败、以权谋私、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等。只有有害于民众和社会的利己才真正谈得上自私,其他三种形式的利己均与自私有着严格的分界。生理上的利己在现实生活中仅为人的行善作恶提供了生命基础,它本身无所谓自私与否;无害也无利于民众和社会的利己以及有利于民众和社会的利己,则不仅对民众和社会无害,甚至还有一定社会功利。三者均合乎人性,顺乎情理,无可非议。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早已把利己同自私自觉不自觉地区分开来了:人们从来不把衣食住行、正当婚配、领取劳动报酬、维护和行使自身的合法权益指责为流氓、自私,而仅仅把那些危害民众和社会的利己指责为自私。人们在不侵犯民众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为自身利益而奋斗,英模人物为自己的高尚理想、信仰和人类利益而献身,进步组织、无产阶级为本组织本阶级乃至全人类的利益而斗争,完全属于正确价值取向、正当合理行为,它们与自私有着本质的区别。尤其是后几者,不仅不与自私相联系,相反还是合乎人类最大价值利益取向要求的,应予充分肯定,大加褒扬。至于反面人物、反动集团、反动阶级有害于民众和社会的利己当然属于自私,自然应当批判和否定。

此外,“人性自私论”自觉不自觉地把人性与人的本能、人的本性、人的本质等同起来,并且无视人类的向善愿望,把人类阶级社会特有的自私心理活动夸大为永恒的客观规律,把局部的自私行为泛化为社会的普遍现象,这本身也是荒唐的。语言词汇学告诉我们:人性与人的本能、人的本性、人的本质在汉语和相当多的外语语词中无论其读音还是其含义都是不同的几个概念。几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广义人性指的是人的全部属性;狭义人性指的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特性(包括高级特性和善性等)。人的本能指的是人通过遗传变异所形成的生理心理尤其是生理机能。人的本性指的是人本来具有的根本属性。人的本质指的是人区别于外在物的特质,它是人的本性的社会化或社会化了的人的本性;人的类本质指的是整个人类区别于外在物的特质,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单个人的本质则是单个人区别于其他人的内在规定性,这种内在规定性,在社会中或曰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分别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6页,第3卷第5页),彼此不应混为一谈。同时,某些问卷调查表明,包括自私自利者在内,几乎100%的人都反对自私自利者,赞美大公无私的人;并且人类已有300万年的历史,而存在自私心理和行为的社会只有4000多年,仅占人类现有历史的1/1000稍多,在未来漫长的共产主义社会,人类将全面大公无私化。这不仅说明每个人都有向善的本性,而且说明自私具有严格的社会历史定位域限。

自私不是人的本性,“人性自私论”是错误的。——这是合乎逻辑的科学结论,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人性观点。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性是利己和利他的对立统一,在客观上、总体上则利于人类社会,并且不断趋向“善”的一面。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一方面指出“每个人都追求幸福”,“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另一方面又指出“人天生就是社会的生物”,人只有献身社会,“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发展自己的真正的天性”,“人们只有为了同时代人的完善、为了他们的幸福而工作,他自己才能达到完善”;同时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还指出“关于人性本善……等等的唯物主义学说,同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分别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374页,第3卷第514页,第1卷第82页,第2卷第167、166页,《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青年》中国青年出版社1980年版第70页)。在马克思主义看来,自私是历史的产物。原始共产主义社会根本不存在自私,自私只是随着阶级社会产生而产生,它也必将随着阶级社会消亡而消亡。即使在阶级社会也并非所有人所有阶级的人性都是自私的,而是只有反动统治者、恶势力和剥削阶级的人性才是自私的,广大劳动人民和先进阶级的人性则是善良的。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从根本上消灭了阶级和阶级剥削,因而只有少数受剥削阶级思想影响较深的人和敌对分子、社会败类他们的人性才是自私的,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性则是善良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由于物质产品极大丰富,人的思想觉悟极大提高,科技文化极度发达,生产资料全社会公有,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人类彻底解放,个人全面发展,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整个社会成为自由人的联合体;因而无论人性还是人的本能、人的本性、人的本质都将表现出通体的善性。这是人类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也是人性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升腾。

此外,马克思主义还认为,与人的利己性和利他性直接相关的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社会利益三者不是等值的、平排并列的,而是有主有次的。集体利益、社会利益至上,个人利益小于集体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小于社会利益。当三者发生矛盾时,必须使前者依次服从后者。这是由后者对前者在数量、质量、能量、价值、效益上的至上性以及人类最大价值效益取向共同规定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私人利益本身已经是社会所决定的利益,而且只有在社会所创造的条件下并使用社会所提供的手段,才能达到”,因而,“必须使个别人的私人利益符合于全人类的利益”等论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103页,第2卷第166、167页),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

“人性自私论”的现实危害与理论悖误影响至深,关系重大。对“人性自私论”的现实危害与理论悖误能否进行深刻认识、批判与彻底清除,不仅直接关系到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的成败得失,关系到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的前途命运,而且关系到共产主义能否实现以及怎样实现。因而,决不能漠然置之,掉以轻心。鉴于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正负效应,当前,越是发展市场经济,扩大对外开放,越要加强对“人性自私论”及其衍生物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以权谋私、腐败现象等等的批判与清除,越要弘扬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精神。这是强化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也是既利用市场经济、对外开放的积极效应又防止其负面效应发作的正确战略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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