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管理行为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指导作用_邓小平理论论文

重视管理行为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指导作用_邓小平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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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我们党两个文明建设的一贯指导方针。“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内涵,不仅仅在于管理者要重视两个文明建设,而且还需要管理者个人行为及其管理行为主动适应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到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去。这样研究才会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

一、管理行为对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明显的导向作用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主导者应是所有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但在国家工作人员中,这一认识并没有完全统一。有的干部有意无意地淡化自己的主导意识,把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不能做到正人先正己。有的则俨然以“建设者”自居,高高在上,置自身于精神文明建设范围之外,不愿受道德、纪律的约束。所以,抓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提高主导者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充分发挥管理者行为的正确导向作用。

首先,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都是社会的管理者,他们一言一行都代表国家意志,体现国家形象,对人民群众有着不容置疑的示范作用。人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些事实:在领导干部敢于开拓,无私奉献,清正廉洁,为民谋利的地方,那里必然群情激昂,万众一心,艰苦创业,心想事成。相反,在国家工作人员喜欢大吃大喝,追求豪华享受的地方,不可能形成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优良作风,而只有享乐主义的抬头;在领导干部一事当前,先替个人打算,甚至以权谋私的地方,利己主义必然盛行;在领导干部喜欢撑门面,急功近利,玩花架子的地方,那里必然缺乏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而充斥形式主义、文牍主义和事务主义;在领导干部回避矛盾、得过且过、明哲保身的地方,就不可能用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去鼓舞和团结群众开拓创新。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初期就深刻地指出:“如果党的领导干部自己不严格要求自己,不遵守党纪国法,违反党的原则,闹派性,搞特殊化,走后门,铺张浪费,损公利私,不与群众同甘苦,不实行吃苦在先、享受在后,不服从组织决定,不接受群众监督,甚至对批评自己的人实行打击报复,怎么能指望他们改造社会风气呢!”《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77-178页)

其次,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管理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对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直接的联动作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党务和行政管理中的行为,实际上是依据一定的管理思想,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制度对社会基本矛盾的调节和处理。作为行政行为的管理,不管它的作用对象是否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其行为后果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导向是直接的。第一,管理行为的后果对精神文明建设有直接的导向作用。只有当管理的后果是符合客观实际,尊重科学的,才能使广大群众感受到我们的干部是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这才会引导整个社会向崇尚真理,追求科学,破除迷信盲从,反对浮华虚假的社会风气转化。相反,改革开放以来,有的干部靠“数字当官”,搞“泡沫经济”,工作报喜不报忧,玩形式主义的花架子,图虚名,邀虚功等,不仅影响了管理的效率,而且还阻碍科学求实社会风气的形成。第二,管理的后果对精神文明建设也有直接的导向作用。管理的后果实现了社会主义的公平,不仅有利于最大限度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公平竞争,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进取心,而且还有利于形成遵纪守法,民主平等,清正廉洁的社会风气。正如古人所云:“公正无私,一言而万民齐”。反之就会存在任人唯亲、拉帮结派、营私舞弊、亵渎法律、颠倒黑白等状况,使那个地方的社会风气乌烟瘴气。第三,管理后果所形成的利益激励机制,对精神文明建设也有直接的导向作用。管理是一种为达到既定目标而协调群体的组织活动,需要利益的激励机制为导向。这种利益的激励,不仅是管理的动力,而且也能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动力。因为物质利益和其它利益的获得,必然需要思想文化的相应条件满足为前提。所以,对利益的追求必然延伸到对精神文明的追求。例如正确贯彻了按劳分配的原则,使那些有真实才干并辛勤劳动的人得到了较大的物质利益和政治荣誉,就会将人们往诚实劳动,勤奋工作,刻苦钻研文化科学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风气上引。再例如对那些见义勇为,无私奉献,埋头苦干的人给予了相应的关心和照顾,就会逐步培育一种热爱集体,关心社会,助人为乐的好风气。反之,会助长不思进取,投机取巧,患得患失的坏风气。

再次,领导干部和思想文化战线的国家工作人员,在组织精神文明建设中有重要的引导作用。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实现两手都要硬,不仅要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文化投入,而且还要看组织精神文明建设的管理导向。管理导向不正确,即使增加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精神文明建设这一手也一定硬不起来。这具体表现在:第一,要看对重大的理论问题,政治是非问题有没有旗帜鲜明的政治态度。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领导要旗帜鲜明,群众才能擦亮眼睛”。(《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97页)凡是错误思想和无政府主义泛滥的地方,都是领导旗帜不鲜明,涣散软弱,态度不坚决的结果。第二,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善不善于抓苗头。善于抓思想文化倾向性的苗头,就能用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发现思想文化发展方面问题的萌芽,并科学地加以鉴别。对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全力扶持,精心培育;对于错误的思想文化倾向,要及时批判,防止其泛滥成灾。如果反应迟钝,麻木不仁,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就如邓小平同志严肃指出的:“在苗头出现时不注意,就会出事”(同上书,第379页)。第三,能不能按照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确定不同的组织管理方式。根据不同类型的精神生产者,确定不同的管理政策;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根据不同的精神生产要求,确定不同的管理原则,是保证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的组织管理要求。如果这一工作做得不好,就会出现“左”或“右”的干扰。第四,在管理中是否注意精神文明建设作用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的一致性和同步性。如果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偏离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就会导致否定社会主义错误思潮的泛滥;或者脱离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精神万能论”的回潮。我国在过去一段时期里不恰当地宣传高消费;错误地提倡“一切向钱看”;不加分析地用西方的理论来研究我国的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庄严的革命口号进行批判等,对我国精神文明建设都起了不好的导向作用。

正因为如此,我们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都应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主导者,正如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所指出的:“建设物质文明关键在党,建设精神文明关键也在党”。否则我们就难以把握“一手比较软”的问题的症结。

二、把握好有利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管理行为导向,需要广大干部具备对精神文明建设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

在社会发展中,不管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从事何种具体工作,如果他既能完成岗位职责,实现工作目标,又能注意个人行为和管理行为的精神文明建设导向,这才叫坚持两手抓,坚持正确处理两个文明的关系。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具备对精神文明建设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

对精神文明建设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首先表现在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否甘为表率的责任意识上。

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表率责任已经超出了个人责任的范围,而是关系党和国家形象,关系把党风和社会风气引向何方的政治责任问题。邓小平同志在这方面有过许多论述,他说:“搞精神文明,关键是以身作则”(《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7页)。“我们首先要自己坚定信心,然后才能教育和团结群众提高信心”(《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69页)。“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同志又是全党的表率”(同上书,第177页)等等。认识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表率责任,就要转变将精神文明建设看成只与工作范围有关,而与己无关的观念,树立强烈的表率责任意识,并以此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对精神文明建设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其次表现在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否对管理行为后果全面负责的责任意识上。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不管从事何种具体领导和管理工作,都应当承担社会全面进步的管理责任。精神文明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目标,管理行为后果对精神文明建设又有直接的导向作用,所以每个干部对精神文明建设有着不容推卸的社会责任。

检验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具有对管理行为全面负责的责任意识,主要有三条标准:第一,看他是否按照社会主义国家管理的基本原则从事管理。在我国,国家和社会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党的领导、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公平竞争、赏罚分明、责权一致、追求效率等。这些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性质和特点,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利益的实现。第二,看其是否注意研究并保持管理后果显功能和潜功能在社会主义发展方向上的一致性。显功能是指管理后果直接的、明显的作用。潜功能是指管理后果潜在的,并不直接反映和表现出来的作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管理后果所产生的显功能和潜功能应当是一致的,而且两种功能都应当有利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凡是对精神文明建设高度负责的干部,不管他从事何种具体管理工作,都会处理好两个文明建设的关系,努力做到相互促进,互为目的。因此,我们在评价管理行为后果是否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时候要特别警惕这样几种情况:其一是管理后果的显功能和潜功能明显不一致,根本不利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的。例如个别地方领导,把经济搞上去作为自己管理的唯一目标,甚至不顾社会主义的理论和道德原则,公开支持走私贩私、制假贩假、保护地方犯罪、转移国有资产、截留国家利税等。这些地方一方面经济繁荣了,另一方面社会治安恶化,丑恶现象抬头。这种渎职失职行为是根本不利于社会主义全面进步的。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邓小平文选》第154页)”其二是管理后果的显功能和潜功能存在有差异的状况。这是管理者动机与效果,目的与手段、原则与实践不统一,不协调的后果。例如有的地方领导想把本地的工作搞上去,其动机和目的都是好的,但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甚至用打政策擦边球的方法来见“政绩”,不能从对党对人民事业全面负责的政治高度来处理问题。看起来社会表面发展和稳定,实际上社会风气却在这些领导干部实用主义行为方式的引导下而庸俗化。其三是管理后果的显功能和潜功能一致,但脱离社会主义方向,没有带来任何社会的进步。个别地方,党的领导涣散软弱,少数领导干部管理的动机和目的不是为了改变社会的面貌,而是为了个人利益,为了保官升官。管理的手段和方法也是极端自私,为我所用的,完全丧失了共产党员的个人人格。他们回避矛盾,不思进取,说假话、鼓虚劲,甚至拉帮结派,欺下瞒上,行贿受贿,以权谋私。这种地方不仅物质文明搞不好,精神文明建设也严重滞后。以上几种管理后果不利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不管产生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只要产生了明显不良的后果,至少都与这些地方干部缺少对精神文明建设应有的政治责任感有直接的关系,必须用相应的组织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第三,是否善于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和激励的威力,改进工作,增强组织的向心力,提高管理的效率。对精神文明建设高度负责的干部,必然懂得思想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力量和作用,一定能够积极、主动地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和激励的功能,弥补管理其他手段和方法的不足,使管理工作不但规范有序,而且广大群众精神振奋,风气淳正,团结友爱,互相促进。相反,也一定不善于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和激励的方法来改进工作,甚至漠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和精神生活的要求,而简单地用经济和行政的方法来解决管理中的问题。这样会造成因感情的冷漠,干群关系的紧张,对物质利益的计较而导致的不良社会后果。

对精神文明建设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再次还表现在各级领导和从事精神文明建设的国家工作人员,是否积极主动承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的责任意识上。

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者和管理者,理所当然要运用自己的影响力去实现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具体目标。检验这些干部是否积极主动地承担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责任,主要有两条标准:第一,看其是否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管理工程。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以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忠于人民的热诚,按党的现行方针政策法规办事,决不能我行我素,另搞一套;不能借精神文明建设之名,行不文明、不道德之实;更不能违背党的现行方针和政策散布错误言论,涣散人心,瓦解斗志,破坏稳定。总之,那种以营利为目的,搞有偿新闻、粗制滥造、强行摊派、精神产品商品化等行为;那种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精神污染,文化污染等行为;那种我行我素的“闯黄灯”、“绕红灯”、“打擦边球”的行为等,都是对精神文明建设神圣职责的亵渎和政治方向引导的失职。第二,看其是否以社会效益为基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用积极负责的态度组织精神文明建设。邓小平同志指出:“思想文化教育卫生部门,都要以社会效益为一切活动的唯一准则,它们所属的企业也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5页)追求精神文明建设的效率,就是要将培养“四有”新人,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作为自己的最高目标。作为对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的干部,必然孜孜不倦地追求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效益,积极主动研究和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矛盾和倾向性问题,并不断地摸索和总结经验,将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因人制宜地采取不同的形式和方法,调动种种不同的手段达到目的,并力求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相反,那种表面上大哄大嗡,空话、套话、大话满天飞,注重表面效果,追时髦、赶浪头,骤冷骤热,缺乏连贯性的工作,实际都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知,增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对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的政治责任感,是当前我国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必须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正如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所指出的:“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首先要从严治党,搞好党风”。

三、采取种种措施增强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感,是实现“两手抓”,解决当前精神文明建设存在问题的关键

在我国,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就是对党对人民的事业全面负责的理性认识,以及追求党和人民事业成功的饱满情感。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是同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正确树立,同对干部卓有成效的管理和教育分不开。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取得巨大成就的今天,我们既要坚信有能力、有办法解决这一问题,又要认真研究,狠抓落实,从实处建立有利于提高广大干部政治责任感的管理机制。抓住了这一主导性环节,就会扭转有的地方“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的状况,并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中其他问题的顺利解决。

(一)建立对精神文明建设实绩和成绩科学评估和考核的指标体系,通过严格的管理,形成实现“两手抓”的健康管理导向。

评估和考核精神文明建设的实绩,实质也是一种管理的导向。过去我们对精神文明建设实绩的评估还存在某些不足:一是将精神文明的表现方面,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范围,其界定过于狭小,容易使人们误认为精神文明建设仅仅就是理论研究、文化、教育、宣传、科技、卫生、体育等部门的事情,而忽视了精神文明建设是贯穿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全社会的事。二是精神文明建设评估偏重直观的效果,容易使人们误认为搞精神文明建设就是评价对教育、文化、科技投入的多少,组织文教宣传活动的多少,偏重数字和宣传效应,而忽略了对道德、理想、情操、作风、风尚等无形精神文明成果的培育和准确评价。三是精神文明建设的评估对象主体不突出、不鲜明。笼统地把全社会成员作为评估对象,或一般性地提出对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的要求,都无助于精神文明建设抓重点,抓主导性环节。

如何建立对精神文明建设实绩科学评估和考核的指标体系呢?这里仅提供一些参考性的意见:第一,要将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导者,单独设立评估和考核的指标体系,专项评估,以此作为对干部任用和奖惩的基本依据之一。第二,考核和评估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从个人行为导向、管理行为后果的导向、组织精神文明建设的管理行为导向等三个大的方面,衡量其政治责任感状况及其效果。评估指标应该有多项,而且要量化。第三,要认真研究出对道德、理想、信念、情操、作风、社会风尚等无形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科学评估办法,并作为考核和评估的专项指标体系。第四,建立精神文明建设实绩评估和考核的常设性权威机构。精神文明建设的评估要改变过去那种自我评估、关门评估的状况,设立专门的机构,其组成人员由上一级的有关领导及组织、人事、思想、文化等部门的人员;同一级的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人员;本部门本单位的群众代表等组成。考核评估的方法应是以有利于公平、准确、完整地反映精神文明建设实绩为出发点,其考核的结果应当作为公开引用的权威性的信息依据。第五,精神文明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的数据应当公开,使其结果能够接受事实和群众的检验,并应在干部奖惩、任免方面具有“一票否决”的权威性,同时能够作为指导工作,完善管理的重要依据。只有精神文明建设的评估和考核,像物质文明建设的评估和考核那样准确、并有权威性,才有利于形成实现两手抓的健康管理导向。

(二)积极而稳妥地进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严格把好用人关,奖惩关,通过对干部的严格要求,确立有利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保障。

在追求社会全面进步的各类管理活动中,选好人用好人,是引导干部增强政治责任感的重要组织措施。

当前要解决选好人,用好人的问题,需要改革干部人事制度,下决心解决伯乐相马、关门点将、任人唯亲、论资排辈、权钱交易、考核失察、权力集中、缺乏监督等不利于选好人用好人的问题。抓精神文明建设,不能忽视民主政治建设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促进和影响作用,必须用系统的思维来抓精神文明建设。正如邓小平同志说的:“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28页)。为了保证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我们迫切需要建立一种用科学的标准衡量,用公平的方法选拔,用民主的手段监督的干部人事制度。

当前,改革干部人事制度,除了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民主的、公平的、公开的选人用人机制外,还要建立健全岗位职责。要将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和责任设置到各种不同部门的岗位职责上去,把身体力行地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实绩和本领,作为考核干部和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依据。只有组织人事部门也深刻认识到自己对精神文明建设负有政治责任,并以对两个文明负责的态度选任干部,奖惩干部,坚决淘汰那些缺乏建设精神文明政治责任感的干部,才会促进广大干部加强政治责任感。

(三)加大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个人行为舆论监督的力度,通过对干部的严格监督,端正党风、政风,并带动社会风气的好转。

舆论监督是一种公开的社会制约力量。舆论监督也有导向的力量,它能引导个人向社会和群体共同追求的方向发展,而防止个人的行为包括管理行为离开社会发展规范性的要求。在我国,舆论监督制度是同公有制和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相联系,目的是调节人民群众与国家工作人员的正确关系,维护国家管理的社会主义性质,维护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所以,我国的舆论监督必须有利于社会主义本质的坚持,有利于实现党的正确领导。由于民主政治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我国现阶段舆论监督制度的确立和完善,还是一项崭新的课题,必须审慎地推行,任何过激过快的行动,都可能会危及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但是,围绕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现在时机已经成熟,并有以下几个作用:第一,既可以形成一种权力制约的力量,又不会危及社会的稳定。在我国,个人行为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道德规范、法律规范和健康、文明的导向要求,围绕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开展舆论监督,既可以针对个人行为的不正之风开展公开的批评,又不会影响和干扰正常的行政管理,不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反而是我们党有信心,有能力,维护党的根本宗旨,敢于反腐倡廉的表现。这样我们就可以实现邓小平同志提出的要求。他说:“报纸上的正确批评的作用应该肯定,但是应当注意不要把个别的现象当作普遍现象,不要把局部的东西夸大为整体。”(《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66页)第二,可以在全社会范围形成较大的震慑力,促使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提高自我约束意识,培育政治责任感,保持廉洁自律的形象。这几年,新闻媒介对公车私用、大吃大喝、索拿卡要、见死不救、赌博嫖娼、公费旅游等行为公开曝光,对实现廉洁自律起了积极的作用,但力度还远远不够。第三,可以推动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因为有了社会舆论的评价,选人用人就不能再置社会舆论于不顾而搞封闭式操作,甚至任人唯亲,包庇坏人。这样就会形成一种人民民主、群众监督、权力制约的良好社会环境。从外部推动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的政治责任感。

(四)坚持不懈地对广大干部进行政治责任感的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对干部的严格教育,着力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增强广大干部的政策责任感,内因是根本,外因是条件。我们必须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的:“严重的问题在于教育干部。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素质,已经成为在全党面前一项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江泽民:《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1996年1月7日《人民日报》。当前加强干部政治责任感的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做到这么几点:第一,要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树立社会全面发展的观念,提高对两个文明建设相互促进,互为目的关系的认识,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中,当前特别要加强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等唯物史观原理的学习;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学习;加强对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第二,要开展经常性的从政史鉴的学习。古今中外的历史和改革开放的现实,为我们提供了大量丰富的可供借鉴的正反两方面的材料。那些“勤由俭,败由奢”、“业精于勤而荒于嬉”、“在官惟明,莅事惟平,立身惟清”、“利居众后,责在人先”、“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释己而教人者逆,正己而教人者顺”等的经验教训,对我们是有益的借鉴。我们需要经常有组织地进行这方面的学习,不断灌输忧患意识,从精神文明建设的成败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政治高度,提高认识,增强政治责任心。第三,要形成经常性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机制。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思想交流,解剖自己,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增进团结很好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凡是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得比较好的单位,必然党内民主生活活跃,干部自律性强,群众心情舒畅,工作起色大。凡是批评和自我批评无法开展的地方,则好人主义盛行,是非黑白不分,干部我行我素,群众憋气泄气,党和人民的事业受损失。形成经常性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机制,需要从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和基层民主生活入手,并用制度和法规来加以保证。同时,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时候,还要辅之以必要的纪律措施。这样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感。

增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政治责任感,是把握好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导向,实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关键。必须采取各种手段,下大力气解决好这一问题。这样精神文明建设才有希望。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群众关心的实际生活问题和时事政策问题,各级领导一定要经常据实讲解,告诉大家客观的情况以及党和政府所作的努力,并且对群众所反映的不合理现象及时纠正。群众从事实上感觉到党和社会主义好,这样,理想纪律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才会有效。”(《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4-1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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