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共管理下社区养老服务对策的几点探讨论文

对公共管理下社区养老服务对策的几点探讨论文

对公共管理下社区养老服务对策的几点探讨

刘国成

青海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青海 西宁 810007

摘 要 :当前随着我国老龄化速度的不断加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通过社会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老年人能够更好地享受养老服务。而在实际运用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对此从公共管理角度重点对其问题与对此展开分析。

关键词 :公共管理;社区养老;解决对策;问题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能够更好地对老年人进行照顾,减轻年轻人的压力,体现了我国政府公共管理水平的提升,然而该种模式在我国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来诸多问题,主要集中于立法、执法以及司法等层面,如果不对这些问题进行科学化解决,势必会对该种模式的更好发展带来威胁。

一、公共管理下社区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起步较晚,其当前基本上处于初级阶段,各项法律制度还不是十分健全和完善,其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可以总结为如下几个:

(一)立法不完善

当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制度还不是十分完善,相关立法较为滞后,并且法律数量不足,还没有形成系统化的法律体系,导致中央和地方的衔接不是十分顺畅。并且当前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内容较为落后,很多内容不全面,无法实现有效地统筹和兼顾,加之缺乏健全的配套设施,使得其落实较为困难。从规范的角度来看,我国还没有针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行专门化立法,虽然政府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订,并增加了部分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内容,但是这些内容并不是十分清晰,具有较强的笼统性,没有对法律责任进行清晰界定,操作性不强。从地方层面来看,不同地区政府所构建的社会居家养老规范起步较晚,数量十分少,很多制度较为笼统,无法得到有效执行。另外,与该方面制度相配套的制度以及服务体系还不是十分健全,缺乏规范性,加之国家没有针对于民间资本以及社会力量的吸引制定科学化的政策,导致其实施不力。

据统计,本学期全市共有8820学校教职工、3179名家长志愿者、469名大学生志愿者、“五老志愿者”及其他校外人员参与了托管服务,基本形成了以学校为主、社会多方参与的小学生托管服务体系。在托管活动中,孩子们既可以利用学校良好的学习环境,高质量完成家庭作业;又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参加读书沙龙、科技创新、书法绘画、手工制作、校园足球等丰富多彩的特色托管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于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升学生综合素养,起到了积极作用。

通过网络抓包,以及结合自开发工具提取时钟报文参数,并对上述两种时钟同步方案进行比较(见图2~3)。由图2~3可知,采用NTP协议和Meinberg工具进行时钟同步,相比采用SNTP协议和Windows time进行时钟同步,偏差要小,前者由CC监测到的时间更精准。

(二)执法规定不健全

首先,政府缺乏支持和引导,无法保障运营经费。传统的经费补助模式将该方面的设施作为重要补助对象,而并不注重运营服务方面的补助,导致其运营较为困难。其次,缺乏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导致该方面的管理较为混乱,不利于其更好地发展。最后,投入机制不完善,政府没有构建有效的措施吸引民间力量以及社会资本,导致该方面的投入渠道较为狭窄,不利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全面化发展。

(三)从司法层面来看,无法有效保障老年人权益

学龄前儿童是中耳炎的高发人群[1],是这一年龄段儿童听力损失的主要原因。声阻抗测试在分泌性中耳炎的诊断上具有很好的灵敏度和特异度[2]。采用声导抗筛查,不需要儿童的配合、检查结果具有客观、准确、快速的特点,是目前理想的群体听力筛查方法。本研究对沈阳地区十家市管幼儿园4 028名学龄前儿童进行了声导抗听力筛查。了解掌握声阻抗异常鼓室图发生率,提出相应的干预措施,现报告如下。

由于当前我国养老服务合同还不是十分健全规范,还没有构建科学化的社区养老护工管理规范和标准,这就导致该方面的纠纷较为频繁,加之老年人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一旦出现纠纷很难及时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并且由于我国司法不健全,使得该方面纠纷出现的时候,老年人面临着维权难、举证难的局面,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维护。

二、公共管理下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的解决对策

(一)完善立法,并健全配套制度

我国政府应当对现有的立法进行完善和健全,并在该基础上构建专门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对其中所涉及到的各方面内容进行详细化规定,避免内容笼统,增强操作性。就地方角度而言,不同地区的政府应当充分分析自身地区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社区养老服务的地方性规章以及立法。同时,还应当做好该方面配套制度的构建,比如可以针对于非营利组织构建相对应的法律规范,对其进行科学化扶持,将传统的登记制改为备案制,并将其挂靠制取消掉,给予其足够的独立性,对其进行更好地引导,促进其转型,并构建该方面的激励机制。还应当对民间资本以及社会力量进行有效扶持,从政策上给予其优惠,鼓励其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二)健全执法,构建科学化的政策

第一,政府应当不断扩大自身的财政投入,构建科学化的居家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一方面,政府不仅应当及时兑现财政配套资金,而且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构建科学化的经费保障机制,将重点放在运营方面,另一方面还要提升转移支付的补助力度,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增强该方面机构的运营主动性和积极性。第二,构建科学化的监督以及评估机制。对不同地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际开展状况进行科学化评估,可以采用内外部有效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从内部而言,相关的民政部门可以构建绩效评估和服务检察机制,并设立该方面的监督员,不定期对被服务对象进行走访,并做好服务评估。从外部而言,可以聘请相关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不断改善服务质量。

(三)做好司法保障

我国政府应当从司法层面对老年人纠纷案进行保障,开辟绿色救援通道,并成立老年法庭,更好地处理老年人权益纠纷案件。同时,不同地区政府、相关的民政部门等应当定期举办普法宣传活动,对老年人开展普法教育,使得老年人能够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以便更好地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三、结语

社区养老服务是一项新型养老事业,是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虽然当前该种模式在运用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但是随着我国法律规范的不断健全与完善,其会逐步得到健全,其运用效果也会不断提升。

[ 参 考 文 献 ]

[1]代鑫.基于公共管理视角下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策研究[J].科技风,2018,09:237.

[2]张绚蕾.新公共管理视角下我国文化产业管理模式的创新[J].人力资源管理,2017,04:10-11.

[3]彭进.公共管理视角下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策研究[J].湖南商学院学报,2017,24:102-106.

中图分类号 :D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2019)09-0292-01

作者简介 :刘国成(1982-),男,汉族,山东成武人,青海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7级在职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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