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单句和复句分词中应理解的问题研究_语法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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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至今二十年来,我们发表多篇文章从不同角度论说汉语语法无单复句之分,三次(孙良明1997、2000、2004)明确指出单复句划分是现代汉语语法学史上的一个历史性的大误会,不应再误会下去。我们(孙良明2004)还明确敬告对外汉语教学界诸先生,对外汉语教学不宜讲汉语有单复句之分。我们主张句子不再分单句、复句,统一按句法结构、语义关系(包括逻辑语义关系)分析;确立“逻辑语义关系结构”、“逻辑语义关系短语”术语,分别简称为“关系结构”和“关系短语”。这就是将一切所谓“复句”结构看作是“关系结构”,将一切所谓“复句”看作是“关系短语”构成的关系结构句,分析其中的种种逻辑语义关系(隐性的或有语法形式标记的如并列、承接、进层、转折、选择、假设、条件、因果等)及每种关系的构成条件与表现形式特点。这是我们的基本观点、基本主张。

读了张雪涛、唐爱华《汉语单复句区分问题的理论困惑与解决策略》(下文简称“张唐文”),引起我想着力谈谈过去文章中曾分散、零碎地涉及但未讲清楚的研究单复句划分应当了解、明确的几个问题,即:汉语单复句划分说源流、汉语语法特点、分析方法与语言事实的关系、古人语法分析实践。这几个问题可以说属常识范围;但问题就产生在对这些“常识”的认识上。这几个问题不谈清楚,很难从根本上解决汉语单复句划分的问题。

一 汉语单复句划分说源流

汉语语法学体系的构建,借鉴于印欧语语法体系。中国第一本介绍印欧语语法体系的书是1904年出版的严复《英文汉诂》,其句法分类一篇说“句有三种”(译名照录):

这是英语句法分类,实际是汉语语法学句法分类的源头。(注:黎锦熙、刘世儒(1957)说汉语复句学说源于《马氏文通》,不确,参见孙良明(1989)。黎、刘只是据《马氏文通》出版于1898年,早于《英文汉诂》出版而言。)后来的各种汉语语法著作中句子的分类可以说“大同小异”,“大同”是基本上据严书的分类并取其译名,“小异”是对严氏的分类各作不同的再分类并对其译名“小”有改动。

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二分:单句之外,合沓句、包孕句合并为复句;分包孕复句(母句-子句)、等立复句(分句-分句)、主从复句(主句-从句)。高名凯《汉语语法论》三分:简单句(包括“复枝叶”的复杂句)、包孕句、复合句。王力《中国语法理论》二分:简单句,内含包孕句,可有首品句子形式(大致相当实字子句)、次品句子形式(大致相当区别子句);复合句,分等立句、主从句(含末品句子形式,大致相当疏状子句)。

后来,句子结构类型分析一个显著变化是没有了“包孕句”提法。黎锦熙、刘世儒《汉语语法教材》将包孕句归入单句,包孕成分定名子句;复句分等立、主从两种。丁声树等《现代汉语语法讲话》包孕成分定名主谓结构,按“句子的成分作标准”,句子分简单句(单词句、无主句、主谓句)和复合句;复合句分并列句(连贯句、联合句、交替句、对比句)、偏正句(因果句、让步句、条件句)。1956年的《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复句分联合关系、偏正关系。1981年的《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取消复句“联合(并列)、偏正(主从)”之分,平列“并列、承接、递进、选择、转折、因果、假设、条件”八种。此“提要”算是奠定后来复句分类;平列类型,不再分联合(并列)、偏正(主从)。

以上是汉语单复句划分说源流的大致史廓。可以看出句子类型的划分是从“多分”的繁复发展到“二分”的简略。尽管有此“发展”,但其“源”是印欧语句子类型的Simple sentence、Compound sentence、Complex sentence三分。单句、复句二分虽然不是简单套用,但实质上是因袭印欧语语法而来。

要特别注意的是,印欧语动词有定式、不定式之分,因而有子句/分句(clauses)跟短语(指verb phrases)之别,二者构造不同,功能迥异。Simple sentence跟Compound sentence、Complex sentence之分是以有短语(词组)还是有子句/分句而定。

二 汉语语法特点

汉语语法学体系构建是借鉴印欧语语法而来。这样,所谓汉语语法特点只是跟印欧语语法比较而言。摘其跟单复句划分有关的简述于下。

汉语动词无定式、不定式之分;主谓结构、动词短语结构,构造不同,而句法功能无别。动词短语跟主谓短语一样,既可独立成句,又可作句法成分。这样,汉语在短语(词组)之外,就没有必要再立子句/分句句法单位,也即汉语无子句/分句跟短语之别。这一点,《马氏文通》的作者早有创见性地看到了(孙良明1989)。马氏没有引进Simple sentence、Compoud sentence、Complex sentence、Clause、Phrase等概念并确立相应的术语,其句法单位分字、读、句三级。《马氏文通》的“读”、“句”有概念、界限不清之处,但没有子句/分句跟短语之别,不分单句、复句,则表现出汉语的特点。如果将马氏的字、读、句对应我们今天说的词、短语、句子,那么汉语句法单位就只有词、短语、句子三级,不存在子句/分句一级。这样,套用Clause、Phrase概念,分子句/分句、短语来分析汉语句法,实是方枘圆凿。

汉语体词(名、代、数量词)、谓词(动、形容词)的指称、陈述表达功能可以转化。在一定条件(语境)下,体词性成分(单词、定心短语、复指短语)也能成句,表达陈述。例如:

(1)蛇! 他? 三个。 他这人! 我们五个?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

伟大的祖国!多么美丽的春天!

张唐文说体词性成分“表述性不强或没有表述性”,跟事实不符。体词性成分不但有表述性,而且在一定的语境中,体词性成分的表述性更强。郭沫若写的《一字之师》(注:《屈原》(人民文学出版社1952)后附《瓦石劄记·一字之师》。)是典型的例子。《屈原》第五幕第一场有婵娟斥责宋玉的话:“宋玉,我特别的恨你。你辜负了先生的教训,你是没有骨气的文人。”作者说在台下听起来“总觉得有点不够味”。有人提出改为:“你这没有骨气的文人!”作者认为这一个“是”字改得非常恰当,真是“够味”。

公羊家、穀梁家解说《春秋》“书法”不是分析语法结构,而是各自说明其中的“义理”(所谓“微言大义”),但两家看出(10a)与(10b)、(11a)与(11b)句式的异同,从而作出比较。两家所谈不同句式所含之“义理”是否成立,我们不论,但是表现出(10a)、(10b)分别是联合成分作主语的主谓结构句、主谓短语构成的联合结构句,(11a)、(11b)分别是主谓短语构成的联合结构句、联合成分作谓语的主谓结构句,还表现出两句式可相互转化。

汉语语句除单词句、单层句法结构外,都是较为复杂或相当复杂的叠层结构:一是短语套短语,二是短语加短语(“套”和“加”中可有关系虚词联结),三是前二者相结合(句中短语是动态单位,可有非自由短语、短语变体如拷贝结构等,不等同于静态单位短语)。语句(语用成分除外)叠层结构的短语内部项跟项之间、外部层跟层之间,有句法关系,有语义关系。语义关系多种多样,但基本的或者说主要的有二:一是以动词为核心的名词跟动词(包括形容词)的语义关系(所谓“语义角色”、“语义格”),一是逻辑语义关系。根据不同的文体,不同的表达,逻辑语义关系或隐含或必隐含、或有或必有语法形式标记——关系虚词(介词、关联副词、连词)。

(12)我不认识这个人。→连我也不认识这个人。(范围)

他能办成这件事。→只有他才能办成这件事。(条件)

(13)你也去,他也去。(并列)你去,他也去。(承接)

不但你去,他也要去。(进层)你去,但是他不去。(转折)

或者你去,或者他去。(选择)只有你去,他才去。(条件)

因为你去,所以他也去。(因果)如果你去,他就去。(假设)

虽然你去,他也不去。(让步)

例(12)各句是短语套短语的主谓结构;主谓结构句也可有逻辑语义关系,如“连”、“只有”句。例(13)各句是逻辑语义关系有显性形式标记的短语加短语结构,短语跟短语的句法关系,可以考虑采取过去复句的联合(等立)、偏正(主从)分类,即:“并列、承接、进层、转折、选择”属联合关系,名为联合结构句,“条件、因果、假设、让步”属偏正关系,名为偏正结构句(“偏”的部分是状语,如例(6)、(7))。“联合、偏正”看作是句法关系,“并列、让步”等看作是语义关系(这样,所谓单句、复句的句法、语义分析也就完全统一起来)。另外,句中逻辑语义关系可以是隐含的,无形式标记,这在古代汉语中尤其明显(见下文)。

三 分析方法与语言事实的关系

语法分析方法是用来分析语言事实、为语言事实服务的,而不是用语言事实来证明分析方法、为分析方法服务的。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汉语语法学界析句方法大讨论时,我们(孙良明1981)提出用“句法结构成分”代替“句子成分”,评述了刘世儒的“词组熔解”说。刘说“伟大的祖国站立起来了”、“我们爱祖国”中的“伟大的祖国”、“爱祖国”孤立地看都是词组,但在句中就“熔解”,不是词组了,“伟大”、“祖国”分别是定语、主语,“爱”、“祖国”分别是“谓语”、“宾语”。可以明显看出,“词组熔解”说是为句子成分(所谓“主、谓、宾、定、补、状”六大成分,刘另有“足语”成分)服务的,是让语言事实为分析方法服务的典型,因为词组不根据需要熔解,句子成分出不来。此说的问题相当明显,它破坏了短语(词组)跟句子结构的统一,不承认短语作句子成分,也就破坏了句子(句法)结构的层次性。众所共识,语句是语词依照句法结构规则组合而成的线性层次序列。

我们(孙良明2000)评析了八种单复句划分说,说明任何方法都难自圆其说,都不能分清汉语句子是“单”还是“复”。八种划分说方法各异,但有一点在我们看来是相同的,即没有明讲而事实上都依据“词组(知语)异化”说:同一短语“异化”为分句。列出三家的主张来讨论。

张静(1987)提出“成分划分法”,认为“有一套结构中心的句子(其中词语之间互为句子成分)是单句,有两套或两套以上结构中心的句子(每套结构中心彼此独立,互不作句子成分)是复句。这是总原则”(643页)。列有“他们爱祖国,爱人民,爱正义,爱和平”一例(644页),认为是四套主谓结构,有四个分句,后三个分句主语承前省。该书讲联合词组,并列结构列例有“团结、紧张、严肃、活泼”(380页),中间用的是顿号。如果改用逗号造句“全校学生团结,紧张,严肃,活泼”,四词的并列关系不会改变,当是联合词组作谓语。又本书讲联合词组作谓语,列例是“他聪明、伶俐”(645页),如果顿号改逗号,“聪明”、“伶俐”的并列关系当也不变。这样,“他们爱祖国,爱人民,爱正义,爱和平”也可以看作是由四个动宾词组构成的联合词组作谓语了。张静认为“他们……爱和平”是由四套结构中心构成的复句,就必须分解联合词组而将其所包四元动宾词组一一“异化”为分句,不然,复句出不来。同样,照该书的观点,“他聪明,伶俐”用了逗号就是复句,这也是联合词组“异化”为分句的结果。

朱德熙(1982:215)提出“高一层次”分析法,“把复句看成比单句高一个层次上的语法单位,则是合理的”,“我们不能把分句之间的关系解释为词组平面上的任何一种结构关系,诸如主谓关系、述宾关系、偏正关系之类。总之,分句是比词组高一层次上的东西,可是又不同于句子”。按朱先生所说,“母亲怕孩子生病”肯定是单句,“孩子生病,母亲不上班”也肯定是复句。这样,“孩子生病”在前句无疑是短语,而在后句中就必须“异化”为分句。可是,也实在看不出后句中的“孩子生病”,怎样比前一句中的“高一个层次”。朱先生说“不能把分句之间的关系解释为词组平面上的任何一种结构关系”,列出的只是主谓关系、述宾关系、偏正关系,而朱书讲的句法结构有联合结构。我们上文已说明,联合结构跟其他几种句法结构不在一个层面上,其他结构的结构项可以是联合结构,联合结构的构成元可以是其他结构。这样,“孩子生病,母亲不上班”看作是由两个主谓短语构成的联合结构句,岂不简明?为什么要定为复句呢?

邢福义(1993)提出“硬性规定法”,“单句复句的界限有时不够清楚。为了教学的方便,对于某些现象不得不采取硬性的规定:两个单位之间用了逗号表示停顿,是复句;否则,就是单句”。他认为“我们想吃想喝”是单句,联合短语充当谓语;“我们想吃,想喝”算是复句,“想吃”、“想喝”是两个分句。“硬性规定”即使在教学上也不符合科学原则。但所以能“硬性规定”,根据是“短语异化”,同一个短语要“异化”为分句。

明讲的“词组熔解”说是为句子成分分析法服务,因为词组不“熔解”,句子成分分不出来。没有明讲而事实上依据的“词组(短语)异化”说是为单复句划分服务,因为短语不“异化”为分句,复句出不来。两说都是让语言事实为分析方法服务,而不是相反。

张唐文从问题的提出到问题的解决,可以说皆是以语言事实为分析方法服务为前提的。

张唐文先提出10类例句说明按现有方法分析的“困惑”。文中列出的“困惑”事实,上世纪五十年代语法学界讨论单复句划分时已有人涉及(郭中平1957)。“困惑”所以产生是由于先假定有单复句而按单句、复句划分的,如果根本不作单复句之分(按笔者所主张按关系结构句分析),“困惑”就不会出现。张唐文提出的解决单复句区分问题的理论策略,如“象征性原则与经济性原则”、“有标记项与无标记项”、“‘特征表说’与‘原型说’”,还是让语言事实为分析方法服务。他们也是先假定汉语有单复句之分,再用自己提出的“理论策略”划分单句、复句。汉语根本无单复句之分,分析的结果,可以说谈不上有什么“新”发现。他们说复句有“非典型复句”,早有人提出“准复句”之名;说单句有“非典型单句”,早有人提出“准单句”之名。至于说有“两可”现象,“既可以当作单句,也可以看作复句”,这是说汉语语句是“单”是“复”,完全是“人为”,可任意而定。这岂不正好说明汉语无单复句之分吗?

总之,分析方法是为语言事实服务的,这是分析方法与语言事实的关系原则。汉语无单复句之分,一切划分方法都只能是让语言事实为分析方法服务。强行划分,势必破坏这一关系原则而产生如我们两次(孙良明1995、2004)明确指出的三个弊端:一是破坏句法结构的统一,二是句法分析人为的复杂化,三是增多繁琐“名堂”,加重学者负担。分明是句法结构相同的句子,却要硬分单句、复句两类句型;分明是几个短语作谓语的句子,却要分出几个复句或多重复句。单句、复句之外,又出现什么“单句形式复句关系”(如:只有你才能请他出来)、“单句中有复句结构”(如:我知道只有你去,他才来)、“紧缩复句”(如:不请不来、一请就来)以及什么“准单句”或“非典型单句”、“准复句”或“非典型复句”等等。这些“名堂”只是增加学者(尤其是汉语初学者)负担而已。

吕叔湘、王海棻(2000:34)说:“《文通》讲词又讲次,犯了术语过多(虽然仍有所缺),内容重复的毛病。《文通》讲句读,犯了术语不够用,问题说不清的毛病。讲句读至少要有单句、复句、主句(正句)、从句(副句、偏句),或者再加上母句、子句(名词子句等),才大致够用,而《文通》仅仅依靠‘句’和‘读’这两个术语,怎么能不左支右绌,没法把问题说清楚呢?”我们(孙良明1989)指出,吕、王对《文通》讲句读“术语不够用”的批评,前提是分单句、复句,如果不分单句、复句,“句”和“读”两个术语满够用了(当然,马氏的“句”、“读”有概念、界限不清之处)。

四 古人语法分析实践

古代多种注释考据书,对原文隐性的逻辑语义关系如并列、承接、进层、选择、转折、让步、假设、因果等在注文中有相当清楚的表现。古人没有单复句概念,根本不知什么是单句、复句,当然也就谈不上作单句、复句划分。古人是用加显性形式标记关系虚词(关联副词、连词)的“自然形式”表现种种逻辑语义关系的。以汉代至元代几种注释书中的分析为例。

古人注释可说明三点:一,逻辑语义关系不按单复句划分,也能分析清楚;二,逻辑语义关系是客观存在于语句中的,单复句划分是现代“人为”的;三,注释书所分析各例,单从逻辑语义关系看:现代不同学者分析,认识会一致,即使有分歧,区别也不会太大,但要划分单复句,现代不同学者分析的结果差别就大了。

为了否定单复句划分法,我们在以往文章基础上,再较详细地谈了这四个看来属于常识的问题。这几个常识性的问题清楚了,单复句划分问题也就容易解决了。

最后谈一下吕叔湘(1999:550)说过的话:“单句复句的划分是讲汉语语法叫人挠头的问题之一。”恕我直告:讲汉语语法只要划分单复句,就会永远“叫人挠头”,而且会永远存在张唐文所说的“困惑”(因为汉语无如印欧语的简单句、复合句之分)。要想不“挠头”,不“困惑”,只有取消单复句划分法。当然,取消以后,对所谓“复句”结构怎样分析,取什么“名堂”,可再讨论。我们提出的“关系结构”分析法,也只是问题的一种解决方法,供同行考虑、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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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单句和复句分词中应理解的问题研究_语法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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