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集中制#183;国家集中制#183;党的集中制_政治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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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较政治学在西方的兴起与发展经历了行为主义、新制度主义等多个理论范式的演变,比较政治学理论范式的演变反映了比较政治视角的演进。每个理论范式采取何种视角进行比较分析、关注何种议题、如何进行经验意义上的理论检验等都在背后反映了比较分析的视角,即从社会中心主义到国家中心主义再到政党中心主义的发展,这一线索的梳理对于国家之间的比较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视角的演进更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关注重点,其在演进中不断推进了比较政治分析,使之更具解释力。

      一、社会中心主义:行为主义下比较政治学的研究视角

      政治学理论范式中的行为主义革命深远地影响了比较政治学的发展。行为主义对于方法论的精细要求使得大规模的比较分析成为可能,而且更为精确化。从政治系统论到结构功能主义再到政治发展理论,比较政治学逐渐成型,其背后的社会中心论的视角也逐渐显现出来。

      以“社会中心论”为视角对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聚焦的是政治系统的社会环境,着重于从政治系统的外部视角阐述社会条件对政治系统的作用。典型的理论就是行为主义的政治系统论、结构功能主义及以此为基础的现代化理论。“至少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以来,社会分析者就主张,一个社会的社会—经济结构对它可能拥有的政治体制的类型具有重要影响。”“在对经验证据的追求中,在日益丰富的总量数据和计算工具改进的帮助下,现代政治科学和社会学继承了探索社会—经济与政治维度之间关系的传统,这已成为一项巨大的努力,它产生了关于这些关系的许多重要方面的有价值的新知识。”①因而,社会中心论的这些理论和观点基本上是探讨社会要素对政治体制的影响。

      1.伊斯顿的政治系统论

      将系统论引入政治领域的集大成者是戴维·伊斯顿(David Easton)。伊斯顿最大的贡献就在于使系统论成为了政治学的一种新的分析框架。他先后出版了三本专著《政治系统》《政治分析的框架》《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来建立和完善政治学系统分析的方法和框架。伊斯顿的政治系统涉及政治系统的界定、政治系统的环境、政治系统的维持、政治系统的输入、政治系统的输出、政治系统的反馈等部分。总的而言,政治系统分析关注的一个重点是环境。系统论本身就意味着将政治从社会中剥离出来,而政治系统分析专注于影响政治的社会环境。政治系统虽然稳定、独立,但又是开放的,因而存在与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总的来说,他们之间的互动关系表现如图1②:

      

      图1:政治的系统分析结构图

      伊斯顿开创的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是行为主义的典型方法,对政治学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它存在着自身的缺陷,主要是难以阐明政治系统内部结构的划分和子系统的互动关系。它将重点放在政治系统与环境的互动,从而忽略了政治系统内部的复杂性。因而,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虽然是对政治系统的分析,但是却将重点放在了社会环境,形成了一种政治系统论的外部视角,即社会中心论。

      这种社会中心论的形成不仅源于系统论的影响,也源于行为主义革命带来的国家研究的转变。在以往的旧制度主义中,国家是占据核心的议题,但是行为主义对具体行动的微观动态研究使比较政治学家认为国家的涵义是混乱的,可以做多种的解释,不利于精确的多国家的比较分析,而系统这一概念满足行为主义分析的要求。“阿尔蒙德和其他比较研究学者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令人信服地指出国家的观念长期以来受许许多多观念所模糊,应当以政治系统来代替,这才适合电脑兴起时代的科学研究。”③他们强调政治系统是比较政治学研究的中心,而“社会通常被认为是评估系统的最包罗万象的实体。因此,系统就是真实社会的抽象,任何社会现象均可视为一个或多个系统。”④

      2.阿尔蒙德的结构功能主义

      此后,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Gabriel Abraham Almond)等人在伊斯顿政治系统分析基础上将结构功能主义引入政治学,使其成为比较政治学中一种非常重要的分析方法和框架。阿尔蒙德的《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与政策》是其代表性著作。这本著作也是为了回应其《发展地区中的政治》所受到的批评,阿尔蒙德在伊斯顿的政治系统基础上将结构功能主义与政治文化、政治社会化和政治发展联系在一起,建立了抽象宏大的理论体系,试图用模式化的概念和变量来解释所有国家的政治现象。阿尔蒙德理论中的政治系统也是建立在体系与环境的输入、转化与输出基础上,并重点阐述了政治体系执行功能的三个层次,即“体系层次、过程层次和政策层次”,三个层次的结构都对应着相应的功能。阿尔蒙德虽然区分了体系、过程和政策三个层面的政治结构,但是其重点放在了政治社会化、政治录用、政治交流、利益表达、利益综合、政策制定、政策实施等七项政治功能上。这几项功能对于所有国家来说,是普遍性的,从而使不同政治系统的比较分析成为可能。

      结构功能主义虽然是以结构功能命名,但是以行为主义为方法论带来的结果是对功能的强调而忽视了结构。它虽然提到了结构,但是在对系统或国家的功能进行分析时强调的是社会结构,而不是强调占据国家权力的主体在决定着功能。它们虽然是系统分析,强调宏大叙事,但却是简化的功能决定论,以线性思维来强调功能的优先性。它将政治体系视为固定不变的,而政治体系的功能是普遍化的,因而在分析影响政治体系的因素时转向了社会和国际环境。这种分析方法所形成的也是一种政治系统的社会中心主义的视角。正如阿尔蒙德在《比较政治学》中所表明的:“当我们在详细阐述公共政策时,政治体系常常成了自变量,而社会和国际环境则成了因变量。”⑤因而,这一路径具有西方中心主义特征,并不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3.政治发展与现代化理论

      政治发展理论的兴起本身就是区域研究和行为主义革命的结合。“发展主义被界定为这样一种研究途径:伴随着一群新的后殖民国家登上世界舞台,比较政治学开始关注发展中国家,并努力创造出一种模式来帮助我们理解它们的政治演化,这种途径与模式被称为发展主义。”⑥所以,刚开始兴起的发展主义及其现代化理论本身的研究方法就和结构功能主义、政治系统分析联系在一起。它们所创造的模式和分析的框架与政治系统论、结构功能主义是一致的,也是通过将社会变量模式化来探讨政治现代化的转型。这集中表现在对现代化转型及民主转型这一应有之题的分析上。发展主义和经典现代化理论基本上将西方自由民主制视为一个典范,然后探讨朝向这一典范转型和巩固的社会经济条件。例如,戴维·阿普特(David E.Apter)的现代化理论遵循帕森斯(Talcott Parsons)的结构功能的研究传统,认为现代化主要是一个派生的过程,它是由角色和制度向“正在现代化”的社会扩展构成,而这种扩展起源于更为工业化的社会中的工业。⑦

      在民主方面,典型的就是李普塞特(Seymour Martin Lipset)的“经济发展导致民主”⑧的假设。这一假设将西方式民主看成是普世的、固定的,后发展国家只需要发展经济、培育民主的社会条件,就能顺利实现民主的转型。这一看法影响了后来乃至现在的民主转型研究。李普塞特首先将民主制度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加以研究,进而探究民主的社会调节及其后果,即一个社会需要什么样的社会条件能够促进民主制度的顺利实现,如果能够把这些条件模式化、整合化,那么就能得到一个普遍的模式来分析民主转型的社会基础问题。因而,李普塞特自然而然地认为“要充分研讨这些问题,迫使我们采用显然已经奏效的方法:比较分析法”⑨。李普塞特以欧美国家为民主制度成功的典范,探索了经济发展指数(财富指数、工业化指数、城市化指数与教育指数)、合法性基础与民主生存、稳定、巩固的正相关性,进而与拉美地区国家进行比较分析,这典型地体现了社会中心主义的研究视角,也奠定了政治社会学研究的基础。

      4.社会中心论的适用性与解释力

      众所周知,行为主义的兴起是对以研究国家、政权结构等为主的旧制度主义政治学在面对世界局势纷繁多变、无力解释政府危机时,转向对政府之外的个体与社会等力量的重视与研究。不同的社会条件是如何导致新兴国家政治发展路径的不同?对这一问题的探索导致了比较政治学的兴起。可以说,社会中心主义是对当时现实需求的反映,也是建立在对欧美政治发展道路的成功经验总结基础之上的。

      以社会中心论的视角来看待欧美政治发展经验时,我们可以发现,社会中心论的兴起并不是无源之水。社会力量的作用对于发达国家(尤其是英美两国)的政治现代化转型具有重要的作用。英美两国的转型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渐进转型模式,地方自治、社会团体、新兴阶级的兴起等促进了民主潮流的“汹涌”。正是在对英美经验模式的考察基础上,伊斯顿、阿尔蒙德、李普塞特等比较政治学家将社会条件变量化、模式化、普遍化,进而研究新兴发展国家的政治转型。

      然而,我们进行经验层面的考察时,却发现英美的经验并没有成功地应用于其他国家。从国家建构的角度来看,以革命模式、中央集权取胜的法国模式的追随者远多于走渐进道路、进行权力限制的英美国家的效仿者。即便如此,不容忽视的是英国和美国之间其实也存在着差异,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进行了深刻的阐述,并认为“美国政体没有参考价值,这并没有什么可以大惊小怪的”⑩。

      更为重要的是,社会中心论突出了社会的力量与作用,国家要么成为了社会中心论的副产品,要么直接被排除在社会科学研究的视野之外,对国家的遮蔽忽视了英美等发达国家政治转型的差异,更忽视了后发展国家制度变迁路径的多样性。此外,社会中心论忽视了国家自主性这一重要因素,在社会中心论“背后总是隐藏着一个假设——如果说还只是隐含的话——政治结构和冲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归因于(至少是最终)社会经济力量和冲突。国家仅仅被看作是一个争夺基本社会经济利益而展开冲突的舞台”(11)。

      二、“回归国家”:历史制度主义的兴起

      比较政治研究起始于对国家的研究,将国家置于政治学研究的中心一直是政治学以及比较政治学研究的传统。在行为主义兴起之后,社会中心论在理论上的建构并没有有效地解释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及其发展,从而带来了理论的重新调试,将国家带回到研究中心的努力一直在进行。学术界对社会中心论的不断反思形成了新的理论,主要包括新制度主义、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等。它们强调结构的重要性,重新发现国家的中心地位,并且经过理论的修补后并没形成绝对的国家中心主义。上述理论强调把国家找回来,却不主张将社会踢出去。回归国家学派是批判现代化理论之后形成的,它立基于比较历史分析的方法论,将国家置于分析的中心。回归国家学派起初有忽略社会的倾向,但是经过一番批判和反思之后,最终形成了结构性的分析框架和视角。

      1.从社会中心论向国家中心论的转变

      巴林顿·摩尔(Barrington Jr.Moore)和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很明显地表现出了从社会中心论向国家中心论转变的过渡性痕迹。我们在摩尔的名著《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中就能看到这种表现。从书名来看,摩尔致力于阐释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他将主线聚焦于国内的“阶级关系”:贵族与王权、地主与农民,但是在对这种阶级关系的冲突与对抗分析中,摩尔实际上将关注点开始转移到政权体系,尤其是传统帝国体系的解体,及不同的国家如何走向民主、法西斯主义和社会主义三条不同的道路。(12)赵鼎新就认为:“摩尔的理论包含两个结构性因素:国家的政治结构及农业生产的商业化程度。后者是摩尔理论的关键,摩尔认为它决定了一个社会的政治走向。但资本主义在英国兴起之前各国的政治结构,特别是国家的中央集权程度,在摩尔的分析中也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由于摩尔关注的重点是农业生产方式,所以连他也没充分意识到国家性质在其解释中的重要性。这个隐含的理论命题后来在摩尔的两个学生(蒂利和斯考切波(Theda Skocpol)的工作中得到发展。”(13)

      摩尔的弟子蒂利所致力的民主理论也试图追随摩尔的脚步,“揭示民主化发生的轨迹,探寻促进、阻碍或逆转民主化的机制及其社会基础”(14)。然而,通过分析可以发现,在探寻“民众抗争与趋于民主的政体变迁之间的内在互动”(15)关系的过程中,在对社会运动和抗争的政治考察中,蒂利建立了一个政体模型,讨论政府与民众的互动关系,而且还涉及了政府能力,指出了强国家与弱国家的不同民主化路径,“强制、资本与承诺的分配,限定政体在政府能力和受保护协商方面的轨道,转而显著影响了抗争政治的形式”(16)。此外,蒂利早年研究重点是放在欧洲现代国家的形成上,自然注意到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尤其是国家能力问题。蒂利将研究的关注点不断往国家这一方面拉回。他“呼吁把国家重新引入到对社会抗议的分析,而在此之前都由社会系统论和社会心理学的方法主导”(17)。

      2.国家中心论的兴起与比较历史分析和制度分析的结合

      摩尔和蒂利在理论内涵上转向之后,摩尔的另一著名弟子斯考切波继承了摩尔的比较历史分析方法,并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明确发出了“回归国家”的强大呼声,直接形成了“回归国家学派”。斯考切波的《国家与社会革命》继承了摩尔的比较历史分析,将摩尔所暗含的国家理论直接表达出来,以“结构性”的视角,将国家视为一个独立的结构,这标志着“国家中心主义”的兴起。斯考切波认为,无论是革命还是民主,所处理的都是复杂的关系问题,而对于这种复杂的关系就需要从“一种在一般意义上被称作是关于社会历史现实的结构性视角出发来进行研究”(18)。为了更有效的进行解释,必须要理解这种复杂性,“只有通过同时集中关注下列要素才能如愿:制度性的决定情势、群体之间在社会中的相互关系以及在世界历史上形成的国际结构中的各个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19)。因而,斯考切波对社会革命爆发的因果探究分析了两种自变量:一是行政体系在内外压力下导致旧制度的崩溃;二是社会阶级关系的冲突。上述二者的结合导致了革命的兴起。可以看出,斯考切波在解释社会变革和政治问题的研究中,不断将国家置于研究的中心,并关注与国家相关的背景、结构与制度关系,建立起能够对现代世界中的国家的历史、社会结构以及跨国关系等现象的因果规律作出解释的国家理论。

      国家中心论的兴起是对社会中心论欠缺解释力度的回应。受行为主义影响的社会中心论奉行以变量为中心,将政治体系模式化、变量化,虽然这有助于我们进行跨国家的变量比较,但是却不能有效解释国家发展道路的多样化。美国政治学界开始呼吁进行宏观历史、结构的分析,特别是致力于恢复对美国制度的研究。甚至连社会科学出版界的编辑们都想将“比较政治引向一种更具结构性、历史性和宏观性的分析风格,它能分辨和解释体制特征和重大变化”,他们想“重新将政治(特别是国家)结构和制度确定为其研究的核心”。(20)这种研究视角的转化一方面是由比较政治学经验研究中解释力不足的问题所引发的;另一方面是由于对制度分析的呼唤而产生的。在国家中心论的视角下,制度重新获得重视,并与比较历史分析结合起来,使比较政治学更具解释力。

      这种比较历史制度分析关注的是公共政策、政治经济、制度变迁,不可否认,新制度主义从经济学那里获取了极大的灵感,从而与比较政治经济学和经济学中的制度变迁理论结合起来,试图发展出更具解释力的比较政治分析框架。

      比较政治经济学从另一个角度阐述了国家的重要性。在比较政治经济学中,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的研究不仅为我们描述了宏观社会经济结构的斗争,而且还阐述了具体的社会和经济制度在关键时期的变迁(例如斯品汉姆兰法令在英国政治经济制度演变中的关键节点的作用)。(21)杨光斌认为,波兰尼等比较政治经济学派的努力“试图为国家正名,为社会祛魅”(22)。波兰尼的“嵌入”“脱嵌”以及市场与社会、国家“双向运动”揭示了除社会变量外,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主义在我们时代转型中的重要作用。而诺斯的经济史研究发现国家制度结构在保障产权、降低交易费用方面起着重要作用。诺斯以此建构了国家理论,认为:“国家模式应当是任何有关长期变化分析的一个明确的组成部分。”(23)制度结构的差异导致了西方世界兴起的路径和结局的不同。(24)

      3.国家—社会理论的修正

      “国家中心主义”的兴起并非没有问题,它也遭受了批判,被认为具有决定论的嫌疑。“例如斯考切波的著作亦有时会被误导地贴上国家主义的标签,暗示一面倒的政治决定论。”(25)之后,回归国家学派进行修正,强调国家的重要性,同时也注重社会的重要作用。我们在埃文斯、鲁施迈耶和斯考切波编著的《找回国家》中就能发现这种修正。尤其是在其撰写的绪论《找回国家——当前研究的战略分析》一文中,斯考切波阐述了从社会中心论到重新对国家产生兴趣的发展,重点讨论了两种致力于将国家作为重要变量来分析的方法:一是国家自主性问题;另一种是国家作为宏观结构影响社会的能力。斯考切波认为:“只要我们在解释社会变革和政治问题的研究中,将国家引入其合适的中心位置,我们就不得不尊重社会政治结构固有的历史真实性,进而我们就会注意到国家层面的发展与变化的世界历史大背景之间不可避免的相关关系。我们不需要一种新创的或翻新的关于国家的宏大理论;相反,我们需要的是,对能够解释现代世界中的国家的历史、社会结构,以及跨国关系等现象的因果规律的立论坚实、分析透彻的理解。”(26)

      同样是历史制度主义的奠基人之一的彼得·霍尔(Peter Hall)通过研究英法两国的政治结构和经济政策,分析了以往各种解释路径的缺点,并着重指出以国家为中心的理论本身并不能有效解释国家的行为,要提供更好的解释,还得将注意力转向制度变量。矛盾的是,影响国家行为的制度变量也延伸到社会中去,从而让国家再次处于社会的影响之下。国家似乎是一种制度网络,深深地嵌入在与社会以及经济系统相关联的一系列附属制度中。(27)这促使我们研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下的制度,霍尔以此为路径有效地解释了英国和法国不同的政治经济政策的差异。

      因而,在对国家中心主义的批判中最重要的理论是国家—社会关系理论,其中典型的代表当属米格代尔(Joel S.Migdal)。米格代尔撰写了《强社会与弱国家》《社会中的国家》《国家权力与社会力量》等一系列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著作,形成了“社会中的国家”的分析路径。这一方法论的关键词是“过程”。“我们所讲的方法侧重于过程,而不是最终结果。与其他群体或组织一样,国家既以整体的形式又通过其组成部分与其他因素互动,并在这种互动中被构建或重构,发明或重新发明。它不是一个固定的主体;随着它联合或反对其领域内的其他因素,其组织、目标、手段、伙伴以及运作规则都发生着变化。国家永不停止改变。”(28)

      另一方面,作为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中重要的一支,社会运动理论同样存在着不同的分析框架。著名的社会运动理论家西德尼·塔罗(Sidney Tarrow)就意识到了之前的研究“通常对社会运动的起源和发展轨迹给予了较多的关注”(29),但却很少探讨社会运动与政治、环境、个体的复杂互动影响。马克·朱格尼(Marco G.Giugni)明确提出了社会运动的“内在解释”与“外在解释”,认为不应只关注社会运动的外在支持和策略,未来研究应该“探索一种能把策略与结构性制约因素结合起来的综合分析”,“探寻一种能把有关社会运动结果的内在解释和外在解释联系在一起的方法”(30)。

      因而,“把国家找回来”并非要将社会踢出去。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紧密联系的,单纯地以国家为中心或以社会为中心可能都并不能有效地解释现实。“没有哪种以国家为中心的解释能够理解社会民主结果的出现与否,除非将这种解释放在与群体和社会阶级的意向和集体行动的互动之中,就好像以社会为中心的解释,如果它避免把握现代国家的具体特征,就不可能具有说服力。”(31)我们需要的是双向的互动视角。

      4.历史制度主义的解释力

      历史分析与制度分析的结合调和了宏观过程分析与对能动者、行为者的微观过程分析,进而发展出了一种比较政治分析的中观分析框架。历史制度主义的比较分析不仅在历史的宏观视野中进行考察,而且它回归了政治学的核心传统:“把政治因素带回来”(32),制度成为了核心变量,使之前的体系概念重新回归到国家、政权、政策等制度因素上来。

      传统的制度分析是一种宏观分析,只是罗列不同国家的制度形态,进行简单的分析,并没有解释差异性及其背后的因果关系问题。行为主义的微观分析关注个体的政治态度、行为与政治体系的环境层面,却忽略了诸多背景、制度、文化等因素的差异性。而历史制度主义发展出的“中层范畴与概念能够促进真正的比较研究和解释性理论的进展”(33)。不同于以往的建构宏大理论和进行微观定量统计,比较学者找到了可广泛用于指导跨国研究的概念和变量,而且能够进行比较研究。

      社会科学研究对差异性的质疑和追问,“触发了由宏观理论建构向韦伯式的较为中层的理论建构的局部转变,以便探求同一现象类型中的差异性。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和80年代初期研究的重心,指向中层制度因素——如法团主义的安排(corporatist arrangement)、连接经济团体与政府官僚机构的政策网络、政党结构——以及这些因素在不同国家中界定政治行动者所面临的诱因与约束的组合时所起的作用”(34)。这种中层理论致力于回答和解释以往理论体系中所忽视的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之间在系统、制度等方面的差异。新制度主义学派发扬了这一传统,从马奇(James G.March)和奥尔森(John Olsson)、彼得·霍尔、斯考切波再到爱伦·伊莫伽特(Ellen Immergut)都自觉地继承和应用了这一方法,推动了制度研究和解释。

      这种分析路径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他们使用制度这一中层的概念和变量;另一方面它进行谨慎的比较案例选择或者深度的个案分析。这一分析路径能够解释比较案例研究中不同国家政策的连续性与差异性,能够分析不同的制度,如政党、利益集团等是如何塑造政策的出台、执行以及政治冲突的。此外,历史制度主义不仅能够分析政策在路径依赖方面的连续性和差异性,而且还关注历史偶然性的因素,一个关键节点、否决点的转折极容易改变制度变迁的方向,尽管很多理论对此未能作出很好的回答,但是历史制度主义已经将这一问题作为重要的因素来关注。

      总而言之,就中层理论的成果而言,制度主义学者已经架构了重要的分析桥梁:通过观察两者间结构关系的制度安排,他们在国家中心论和社会中心论的分析之间架起了桥梁;通过关注可解释“共同主题的变异”的根源的中层变量,他们在突出广义的跨国规律性的大理论与对具体国家个案的较狭义的解释之间也架起了桥梁。(35)

      三、政党中心主义:第三维视角的引入

      从社会中心主义到国家中心主义,再到国家与社会的双向互动,比较政治学的这一演进提升了理论对现实的解释力。然而,建立在西方中心主义立场上的比较政治学可能并不能帮助我们全面地了解后发展国家的政治发展和现代化转型。其中最关键的一个变量就是政党,建立在西方国家经验基础上的政党政治和政党理论并不适合用来解释后发展国家中的政党国家模式,尽管历史制度主义中存在着对政党制度的分析。后发国家在国家构建过程中形成的政党能否整合国家与社会力量决定了它们的政治发展路径。政党在后发展国家中占据着核心地位,因而,将政党突出出来的“政党中心主义”旨在弥补社会中心主义和国家中心主义在后发展国家比较研究中的缺陷,是除国家与社会之外的第三维视角。

      1.西方视野中的政党政治与政党理论

      自政党出现以来,任何国家的政治实践都要涉及国家、社会与政党三个要素之间的互动。西方政党出现的比较早,自17世纪以来,政党作为一种重要的政治工具,在西方国家政治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且逐渐制度化。

      西方政党政治实践最大的特点在于它起源于议会内部,是议会斗争的产物,是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党理论家迪维尔热(Maurice Duverger)将政党划分为内生党和外生党(36),其中内生党反映了西方政党起源的特点。西方国家将政党视为政治体制的重要元素,虽然政党在国家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西方学者和政治家从未将政党视为超越国家与社会的力量。亨廷顿认为:“在某一阶段,政党对于政治参与扩大的组织和安排作用是必不可少的,但政党的作用是第二位的,是补充制度的力量,而不是填补制度真空的力量。”(37)

      西方社会的多元导致了政党是多元力量中的一元,它与国家、其他社会力量是截然分开的,政党是联系国家与社会的纽带和桥梁。政党是动员、组织的工具,是民主合法性的内在组成部分,政党本身并不是合法性的来源。政党有着自身的合法性基础,那就是社会力量。“伴随着政治民主化过程,政党继而成为了社会表达的手段。同时,恰恰是因为政党为表达、沟通以及实践‘被统治者’的要求提供了渠道,负责任的政府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反应性政府。”(38)立基于社会基础,政党向上与政府相关联,使政府成为负责任的政府,因而,在英美等西方国家中政党是处于一个中介环节的重要力量。

      西方政党政治的另一特点在于政党理论远远落后于政党实践。自政党出现以来,政党政治的实践也经历了数百年的发展,但是对于“政党是如何产生的?为什么会出现不同种类的政党与政党体制?为什么社会经济结构相似的国家会有不同的政党类型?政党是如何互动演化的?”等等,这些问题理论界并没有讨论清楚,理论研究相对滞后。正如阿普特在考察政党之后认为所缺乏的正是关于政党的理论,而之后萨托利(Giovanni Sartori)在撰写《政党与政党体制》一书时发现这一缺憾并没有得到弥补,实际上反而不断加剧了这一缺憾。(39)

      这并不是说西方政党政治中没有理论研究,反观现在西方对政党政治的理论研究可以发现,西方政党理论家也留下了一系列的名著,诸如迪维尔热、米歇尔斯(Robert Michels)、李普塞特、萨托利、爱泼斯坦(Leon D.Epstein)、韦尔(Alan Ware)、布隆代尔(Jean Blondel)等等都著有政党理论方面的专著。然而,我们可以发现,西方政党理论仍然局限于一般性的理论,即研究政党与政党体制的分类、政党的组织结构、政党的意识形态等,再进一步的发展是对政党与选举、政权结构、民主转型的研究,多数局限于单个国家。比较政党研究相对较少,而且很少在政党与国家构建、政治转型方面建立起比较政治学的理论体系。

      2.后发展国家中的政党主导模式

      后发展国家由于现实政治的需要,一般都自觉地将建立强有力的政党摆在首要位置,通过强有力的政党来实现国家构建和民族整合,在这一过程中,政党的组织和力量就会渗透到国家与社会当中。建构强大的政党是后发展国家进行社会动员、消除社会动乱的不二法门。在这一民族国家构建过程中,后发展国家的政党不仅仅像西方政党那样进行组织动员,而且成为了国家合法性、权威性的来源。在这一过程中,政党反映了国家意志,政党缔造了国家。

      关于后发展国家的政党与国家的关系,萨托利认为“在党国体制下,国家和政党相互加强和重叠”(40),而郑永年认为“强政党通常是与弱国家相连的”(41)。在政党与国家的关系这一点上,学界可能并没有达成共识,但是无不承认政党的重要性。以俄罗斯与中国为例,它们走的是一条政党现代化的道路。

      俄罗斯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过程中,最初的核心力量是官僚体制,但是沙皇掌握着无上的专制大权和官僚晋升的决定权后,使官僚体制不具有自身的私有财产权和个人权利,在经历了军事失败之后,建立在脆弱的官僚体制之上的专制主义沙俄很快遭遇了政治统治的危机和国家自主性的失败。国家失败之后,政党的出现代替了国家,成为了国家与社会整合的唯一力量,打破旧秩序和建立新秩序的重任都压在了政党身上。在这种国家构建的现实下,政党担负起重建权威、重新整合的使命。“共产党在建立政治秩序方面的相对成功,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它们自觉地把建立政治组织一事摆在优先地位。”(42)

      苏联能够成功就在于它建立了强有力的政党,加强了政党的力量,并且整训了党的干部。在党的一系列制度中,“党的干部委任制、政委制、对口管理制,把军队、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有效地组织起来,形成了比俄国历史上任何时期都要强大的国家组织体系即政党—国家体制”,这一体制“把俄国有效地组织起来,把俄国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家变成一个强大的工业化国家;还是这样一个体制、尤其是这个体制中的问题导致了苏联的解体和国家失败。成也好,败也好,一个无法绕开的事实是,政党是苏俄制度变迁中的主导力量”。(43)

      作为列宁道路的追随者,中国也是政党主导国家建构与政治发展的最佳例子。近代中国转型的曲折与诸多磨难,以及在内外冲击下国家与社会力量的崩塌,都呼唤着一种强有力的组织力量来实现国家的构架和民族的整合。作为反方向保护运动力量而兴起的共产党在社会主义的旗帜下带领着全国大众结束了这场全面失序中极其痛苦的梦魇,避免了社会的再度沉沦与挣扎,从而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秩序与保障。(44)在列宁主义式的一元化组织领导体制下,中国共产党把中国的国家与社会组织起来,重建了政治价值,稳定了社会秩序,发展了国家经济,成为国家与社会发展中的主导力量,形成“政党中心主义”的政治结构。不论是在革命时期还是国家社会建设时期,政党都是核心的领导和组织力量,是中国共产党创建了一个新中国。在中国政治发展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也不断调适与创新,转变执政方式,主导了中国现代化的进程。

      后发展国家中很多国家在国家构建过程中都面临着相似的问题,国家的失败与社会的崩塌都急需一种新的力量来引导国家的建设,这种力量不可避免地落在了政党的身上。政党主导国家建设是后发展国家进行国家构建的重要途径。

      3.政党中心主义:一个有待理论化和经验检验的比较政治学视角

      目前,政党中心主义还有待进行理论化的建构,尤其是在比较政治学的视野下。杨光斌认为,政党中心主义必须要回答“政党主导制度变迁的必然性、什么样的政党才能主导国家秩序重建、政党制度与民族国家建设、政党的适应性转型”(45)这四个理论问题。这四个问题涉及了比较政治学的一些核心议题,例如制度变迁、国家构建、政党转型,如何将政党中心主义上升为比较政治学的重要理论视角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尤其是在经验比较基础上的理论归纳总结。这种经验的理论总结尤其应该建立在后发展国家的道路发展基础之上,重点反思比较政治学中的“西方中心主义”。

      另一方面,基于苏俄、中国等后发展国家经验基础上总结出来的政党中心主义是否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和适用性是一个有待理论化之后继续检验的重要问题。尽管政党的作用在现代政治中越来越重要,然而政党本身依然问题多多,对政党的理论研究尤其是比较政治研究有待深入,加之政党与国家、社会之间的复杂纠葛关系,我们对政党中心主义也必须进行广泛的检验。

      四、何种主义:中国比较政治研究视角的本土化方向

      从社会中心主义到国家中心主义是比较政治学相关理论范式变迁和解释力度延伸的自然结果,而政党中心主义是隐藏在社会中心主义和国家中心主义背后的一个重要的视角。政党、国家与社会是比较政治学领域内重要的三个关键变量,三者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相关关系。我们应该看到三种主义是建立在不同的理论范式和经验基础之上的产物,有着各自的解释力和适用性,正是视角的转换推动了理论的发展,以建构建立在经验解释基础上的新的范式。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历史制度主义正蓬勃发展,其建构的中层理论框架以及比较历史分析与制度分析的结合所产生的解释力和适用性也正在不断扩展。

      对于中国经验来说,政党中心主义是一个很好的解释视角,它有助于我们了解中国独特的政治转型和发展道路,了解中国共产党在制度变迁中的地位。对于中国比较政治学的研究来说,广泛地反思与借鉴三种主义,尤其是历史制度主义的优势,可能是一条捷径。正如杨光斌所说:“如果我们没有建构理论的能力,至少应该有反思理论和选择理论的能力。”(46)

      ①[阿根廷]吉列尔莫·奥唐奈:《现代化和官僚权威主义:南美政治22研究》,王欢、申明民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2页。

      ②张铭、严强主编:《政治学方法论》,苏州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83—185页。

      ③④[美]R.H.奇尔科特:《比较政治学理论:新范式的探索》,高铦、潘世强译,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8、167页。

      ⑤[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曹沛霖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序言第3—4页。

      ⑥[美]霍华德·威亚尔达:《比较政治研究的新方向》,李培元等译,台北韦伯文化国际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版,第260页。转引自曾毅:《比较政治研究中的发展主义路径》,载《社会科学研究》2011年第1期。

      ⑦[美]戴维.E.阿普特:《现代化的政治》,陈尧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1年版,前言与序言。

      ⑧Seymour M.Lipset,"Some Social Requisites of Democracy: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Political Legitimacy",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53,No.1,pp.69-105.

      ⑨[美]李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刘刚敏、聂蓉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25页。

      ⑩(37)(42)[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刘为等译,上海世纪出版社集团2008年版,第109、334、334页。

      (11)(18)(19)[美]西达·斯考切波:《国家与社会革命:对法国、俄国与中国的比较分析》,何俊志、王学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5—26页、译者序第V页、第19页。

      (12)[美]巴林顿·摩尔:《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拓夫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

      (13)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97页。

      (14)王结发:《民主化的社会条件及机制——查尔斯.蒂利的民主理论》,载《国外理论动态》2014年第8期。

      (15)(16)[美]查尔斯·蒂利:《欧洲的抗争与民主(1650-2000)》,陈周旺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6、50页。

      (17)(26)[美]彼得·埃文斯、迪特里希·鲁施迈耶、西达·斯考克波编:《找回国家》,方力维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30—31、37—38页。

      (20)(31)[美]马克.I.利希巴赫,阿兰·S.朱克曼编:《比较政治:理性、文化和结构》,储建国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10、123页。

      (21)[匈]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冯钢、刘阳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22)(46)杨光斌:《被掩蔽的经验,待建构的理论——社会中心主义的经验与理论检视》,载《社会科学研究》2011年第1期。

      (23)[美]道格拉斯·诺斯:《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厉以平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5页。

      (24)[美]道格拉斯·诺斯、罗伯特·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厉以平、蔡磊译,华夏出版社2009年版。

      (25)[澳]琳达·维斯、约翰·M.霍布森:《国家与经济发展——一个比较及历史性的分析》,黄兆辉、廖志强译,吉林出版集团2009年版,第10页。

      (27)[美]彼得·霍尔:《驾驭经济:英国与法国国家干预的政治学》,刘骥、刘娟凤、叶静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0页。

      (28)[美]乔尔·米格代尔:《社会中的国家:国家与社会如何相互改变与相互构成》,李杨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4页;曾毅:《社会变迁视野下的国家能力——评乔尔·米格代尔著作中的国家—社会关系理论》,载《国外理论动态》2014年第6期。

      (29)(30)[美]西德尼·塔罗等:《社会运动论》,张等文、孔兆政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前言第1页、第7—9页。

      (32)曾毅:《新发展主义的历史制度主义分析》,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1年第2期。

      (33)(34)(35)[美]凯瑟琳·丝莲、斯文·史泰默:《比较政治学中的历史制度学派》,张海青等译,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3年第5期。

      (36)Maurice Duverger,Political Parties:Their Organization and Activity in the Modern State,translated by Barbara and Robert North,London:Methuen & Co.LTD,1959,p.xxx.

      (38)(39)(49)[意]萨托利:《政党与政党体制》,王明进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32页、前言第1页、第78页。

      (41)Yongnian Zheng,"Is Communist Party Rule Sustainable in China?",Discussion Paper 22,China Policy Institute,July 2007,p.9.

      (43)(45)杨光斌:《制度变迁中的政党中心主义》,载《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44)李新廷:《近代以来中国的社会转型与社会主义历史课题——基于卡尔·波兰尼“双向运动”理论的分析视角》,载《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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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集中制#183;国家集中制#183;党的集中制_政治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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