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对我国产业发展的影响及对策_比较优势论文

加入WTO对我国产业发展的影响及对策_比较优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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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550(2000)03-0060-04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一个双向市场开放过程。在我们对外国产品和企业开放国内市场的同时,也会为我国产品和企业带来进入世界市场的商业机会。但是,能够进入别国市场的产品只是我国的比较优势产品,能够角逐世界市场竞争的企业也只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企业。这些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和竞争优势的企业根基于我国现有的产业优势之上。

判断入世影响的前提:发展中大国与自立发展模式

我国最基本的现实是发展中大国地位:一方面,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有12亿之众,且每年还有1000多万的新增量。这么多的人,既是潜在的巨大市场,又是现实的沉重包袱。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承担得起12亿人口的衣食住行问题。另一方面,我国还是个发展中国家,人均收入不足900美元,还要解决7000多万人口的贫困问题。并且,我国的城乡差别、东西部的差别都比较大。这两个方面的事实时刻制约、限制甚或决定着我国经济上的种种选择。

对每一个国家而言,发展经济的目的都一样,是富民强国。具体地讲,它至少应该实现两个目标:(1)保证国民充分就业;(2)使绝大部分人口能够充分参与并分享经济发展的利益。二战之前,这些目标只能通过“以国内积累为根本,以当地企业为支撑”的经济自立模式实现。二战以后,国际贸易的飞速发展;以及20世纪60年代以来外国直接投资的快速扩张,为当时新独立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提供了一条经济发展的“快车道”。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人类历史上第一决拥有这样一种崭新的选择,即:主要依靠引进外国直接投资和对外贸易来发展本国经济,走依附发展之路。那么,是不是每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都可以选择这种发展模式?实施这种模式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呢?

依附发展模式是以跨国公司为主体,以外国直接投资(FDI)为主要投资来源的经济发展模式。它与以当地企业为主角,以当地储蓄和资本积累为主要投资来源的“自立型”发展模式相对立。依附发展模式是东道国主动、自觉的一种选择。这里依附只是手段,目的是要达到一般经济自立时所能或应该达到的那种经济绩效。

依附发展模式有两种:(1)是由地理位置等外部因素所引致的地理位置依附型;(2)是由自然条件引致的资源依附型(不包括劳动力,下同)。

选择地理位置依附型发展模式的条件在于:该发展中东道国吸引的FDI相对于当地的就业人口足够多,以至单纯依靠FDI就可以实现充分就业,从而使整个经济健康发展。然而,丰富而廉价的劳动力是几乎所有发展中国家的共同比较优势。在这种情况下,一国要吸引到足够多的FDI,不仅要依靠本国劳动力自身的素质,而且要借助其他外部条件,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地理位置。另一方面,在这种情况下,东道国的劳动力越少,越容易实现这类依附发展。因此,劳动力依附发展模式似乎最适合外部条件,尤其是交通、地理位置优越的城市岛国,如新加坡等。

资源依附型发展模式选择的条件在于:该东道国拥有某种或某些跨国公司生产所必需的投入资源,并且这种资源相对于东道国的人口而言非常丰富,以至单纯依靠这种生产要素的租金收入便可以获得健康的经济发展。虽然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但是,要想单靠资源吸引来足够的FDI,发展中东道国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资源的相对垄断性,如石油、黄金、铀及其他稀有金属等;(2)资源相对于人口来讲非常丰富。这种资源的相对垄断和丰富程度越高,依附的条件越好。所以,这种依附可能在资源丰富、人口稀少的国家中(如历史上的加拿大、澳大利亚或拥有战略资源且人口稀少的国家中)存在。

依附发展模式的选择和实施条件并不是任何一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都具备的。不适合选择依附发展模式的国家,从理论上讲,都应该走“经济自立”之路。“自立发展”是以当地民族企业为主体的一种经济发展观。它是通过民族企业的成长、壮大来实现本国资源比较优势的充分利用,进而促使整个经济健康发展的。它不同于完全排外、闭关锁国式的“自力更生,独立自主”,也不同于对外国跨国公司及其FDI活动完全放任自流,无约束、无选择地引入。自立发展始终以培育、促进民族企业成长、壮大为核心,对外开放、引进外资以及放宽或加强对外国直接投资的控制等只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因此,外国直接投资的进入应以不损害当地企业的成长为限;同时,跨国公司也只是促使当地企业发展的一个配角,而不是相反。超越了这些限度的外国直接投资流入将会遏制东道国经济发展潜力(即资源比较优势)的发挥,并会损害自立发展的根基(即当地企业)。反之,如果外国直接投资介入适度,则跨国公司还会促使当地企业的成长及经济自立目标的实现。

一般来讲,一个国家的人口越多,越不适合选择依附发展模式,而适合“自立”型发展;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人口越少,越适合选择依附发展模式,相应地,选择自立发展模式的代价也越大。中国和新加坡分别处在这两种发展模式的极点上。在这两个极端选择之间,一些混合型的发展模式也存在。

“大国”和“小国”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下,发展中小国可以通过完全依靠对外贸易和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来达到经济富强的目的;而发展中大国却不能。对于后者而言,经济的健康发展只能主要通过当地企业来实现,对外开放和吸收外资只是促使当地企业发展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对于前者而言,经济的健康发展既可以依靠当地企业,又可以依靠外国公司,或者二者兼而有之,并且开放的程度越高,吸引的外资越多越好。

依附发展模式的存在,客观上要求有很强的外部条件相配套。如在劳动力依附模式中,来料进口、产品出口及机器设备的进口;在资源依附模式中,机器设备的进口和原料产品的出口等都必须通过国际贸易来实现。因此,选取依附发展模式的国家,不仅依赖于跨国公司和外国直接投资,而且同等程度依赖于国际市场和贸易。同样地,选取自立发展模式的国家,对外部环境的依赖则要弱得多。

我国的经济发展条件只适合采取自立发展模式。引进外国直接投资的规模和档次应充分考虑到我国企业的竞争能力:在我国企业竞争力较强的行业可以适当多地引进外资,跨国公司的规模也可以大一些;在我国企业竞争力较弱的行业或新兴行业,引进外资的数量要有所限制,跨国公司规模也要基本上与我国企业的水平相当。同样地,我国对外开放的范围、速度和程度也应和我国国内企业和产业的竞争力相对应。

“入世”对我国产业发展的影响

(一)对比较优势产业和竞争优势企业的有利影响

“入世”将对我国的比较优势产业和竞争优势企业提供更广阔和更规范的市场。我国的比较优势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上。它们主要是服装业、文体用品业、皮革业、食品加工和制造业、纺织业、家具制造业、金属制品业、橡胶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及塑料制品业等行业。1996年,这类产业在我国工业价值增值中的比例仅为27.75%左右。我国企业的竞争优势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在1998年世界企业500强中,中国企业共有5家入选,除中石化属于工业企业之外,其余4家,2家是银行、2家是贸易公司。其二,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最大的50家跨国公司中,1995年我国有7家企业入选,但均是从事广泛多元化经营的企业集团。其中,除首钢集团属于工业范围外,其他6家均是从事贸易、建筑或运输活动的集团。其三,据联合国贸发会议估计,1997年我国外向型投资累计量为204.16亿美元,占世界总外向型直接投资累计量的0.58%,远远低于我国GDP占世界总GDP中的比重(1997年为2.93%)。从外向型直接投资量占国内固定资本总投资的比例看,我国1996年的水平为0.9%,同年发达国家为5.5%,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为3.3%。不论从哪个角度来判断,我国企业的竞争优势都很弱。到1997年底,我国从事跨国经营的企业累计共有5356家,占工业企业总数的0.07%。“入世”后,这类产业和企业将会获得更多的外部市场。

(二)对劣势行业的不利影响

我国的比较劣势产业主要有:普通机械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业、化学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子业、造纸及纸制品业、有色金属压延及冶炼业、石油加工及炼焦业和煤气的生产及供应业、黑色金属采选业、仪器仪表业及化纤业。我国四个支柱产业中的三个属于比较劣势产业。这些产业属于资本、技术及资本技术双密集型行业。它们既是我国目前的工业生产能力优势之所在,又是我国竭力扶持的进口替代产业,加支柱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等。但是,这些产业在国际上并不具有比较优势,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首当其冲遭受冲击的行业。1996年,11个比较劣势产业占了我国工业价值增值的36.21%。另外,我国的内贸产业也会受到进口产品的影响。1996年这些产业占了我国工业价值增值的36.04%。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会对我国劣势产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第一,支柱产业的成长模式在入世后可能会发生逆转——有可能会从依靠三资企业的模式退化到依靠产品进口的模式。

第二,“入世”还可能限制、甚或阻碍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我们必须在“入世”的同时,一揽子签署信息技术协议,这样就剥夺了我国利用幼稚工业保护条款,培育IT产业的机会。

第三,“入世”还会对我国产业发展的内在机制形成冲击。在我国工业生产能力优势、产业比较优势和企业竞争优势目前还处于分离状态的情势下,我国经济发展的内在支持机制在于:比较优势产业通过出口赚汇支持着比较劣势产业、尤其是支柱产业上的进口替代;同时,生产能力优势工业的发展及对劣势产业的市场保护也培育着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优势。

“入世”之后,如果处理不当,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内在支持机制将会受到很大冲击:首先,我国的比较劣势产业可能会逐渐为外国的进口品所代替,丧失未来的发展空间。这些产业是我国多年来辛苦培育的支柱产业,均属于资本、技术或资本技术双密集型产业范围。它们也是我国企业竞争优势孕育的根基。其次,比较优势产业虽然能够从扩大的外部市场中赚取更多的外汇收入,但这种外汇将无用武之地。因为,作为我国进口替代的比较劣势产业将萎缩。最后,我国企业竞争优势的来源将主要依赖于目前现有比较优势产业。而这些产业均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且品牌和世界市场上的营销网络均控制在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手中。从这种产业中,能够为我国企业积累起来的竞争优势非常有限。

我们的对策

(一)必须调整我国的产业发展战略

过去,我们是在相对封闭的情况下确立产业发展战略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前提条件变了,因此,我们需要调整战略。总体上,“哪些产业必须发展、也能够发展、以及怎么发展?”等等问题都值得深入研究:(1)为该产业在全球范围定位,选择和明确我们要进入的领域;(2)明确该产业发展的型式——是依附型,还是自立型?(3)明了合作与扶植重点、难点;(4)确立一些重点企业进行扶持。

(二)明确两个方面的对策

首先,弱势情况下的防御措施,以尽可能做到趋利避害:

(1)推动各部门深入研究加入WTO对本行业的影响及应采取的战略和对策,积极应战,尽快调整。

(2)加强对WTO规则的研究,利用这些规则维护我国利益。

(3)从企业和产业价值增值链的更深层次培育和支持国内企业和产业的发展。

(4)加强“在比较充分开放前提下,如何培育国内企业和产业”问题的研究。这是我国在新的经济环境下面临的最严峻挑战。加入WTO决不意味着政府扶持我国企业和产业作用的减弱,变化的只是形式和方式而已。例如,研究各种不违反WTO原则的保护措施、反倾销的对策、各产业的质量标准等;加强立法,以法律为武器维护国家利益。

其次,积极进取的措施——提高我国企业和产业的竞争力。充分利用入世对我国企业和产业所可能造成的巨大压力,大刀阔斧地推进国内改革,最大可能地激发更多企业和产业的自我调整和反应,推动竞争能力的提高。

在开放条件下,我国产业和企业发展所具有的有利条件来自三个方面:(1)廉价丰富的劳动力;(2)巨大的市场——与此相关的是建立自己的售后服务营销网络及实现规模经济;(3)经济大国政府的组织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有利条件远远没有充分利用起来。因此,加快改革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第一,破除地方或部门割据,尽快促使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我国的比较劣势行业,基本上都是技术或资本密集型的行业。在这些产业中,规模经济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规模不经济、企业规模小等一直是我国这些产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也是这些产业国际竞争力不强的重要原因。石化业实行上中下游一体化的经营,发挥了规模优势,效益显著提高。

第二,要为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提供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对国内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授予工作应该加快进行。

第三,国有企业的内部改制、转制工作也要有紧迫感。

对待不同的产业我们也要实行不同应对措施:

(1)对于优势产业:因为我国的优势产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其优势主要体现在劳动力成本上,劳动力成本只是一种产业优势,而非企业优势或企业所有权优势,我国劳动力密集型行业的产业竞争优势要凝结成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还有这样几个中介,其一要打出品牌、提高产品质量和增加品种,其二要建立国际营销网络。

(2)对于劣势产业,具体可分为这样几个类型:第一,对高新技术产业实行“绿洲”战略。由国家投资立项,联合国内大型企业(军用和民用兼顾的企业,而非专门的军工企业)来进行技术开发,通过这种形式,逐渐在高新技术产业形成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通过这些技术的应用来在这些产业中争得一席之地。或者企业联合进行技术开发,特别是在目前压力的情况下,不仅要竞争,更要强调合作。第二,对现有的支柱产业,尽可能在整个产业的价值增值链各个环节上培育出一些代表性的大企业集团。第三,对其他的劣势行业,采取合资战略进入跨国公司的全球生产网络中去。

总之,开放条件下,我国的国内市场将有机地与世界市场融为一体。在这种条件下,我国企业发展的首要选择是选准附着点,善待我们的市场,因为我国企业的竞争优势主要来自对我国市场的熟悉。国内成功企业,如海尔集团、时风集团的经验表明:我国企业竞争力的源泉在于它们对我国市场的“亲近”及对满足这种市场的投入要素和协作厂家的熟悉。它们诞生在这个环境、了解这个环境的独特性及满足这种独特性的最合适方法。它们的生存和发展与这个环境休戚相关。在这种环境中生存的企业,会逐渐地积累起自己独特的竞争优势。生存得越长,积累得越多。相应地,来源于这种环境的独特技术及技术演进轨迹、独特经营管理方法也会成长起来。这样,与这些因素相联系的、我们的品牌和企业才会站立起来。

在以前的封闭条件下,对劣势行业可以通过关税和非关税保护为企业提供有保障的国内市场。加入世贸组织后,我们应采取一种针对企业的扶持,一方面对大企业集团鼓励走韩国式的企业集团道路。另一方面对中小型企业则可以走香港和台湾的企业发展之路。

收稿日期:199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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