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中部大三角战略促进中部崛起_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论文

实施中部大三角战略促进中部崛起_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论文

实施中部“大三角”战略,促进中部大崛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战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如何促进中部发展是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一项紧迫任务。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实行区域经济圈发展战略是中部发展的必由之路。中部诸省[通常指湖北、湖南、河南、安徽、江西五省,近来也有人主张加上山西,此处按常规只讲五省]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差异性,具备了实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条件。此外,从地理位置上看,中部五省的省会城市(郑州、武汉、合肥、长沙、南昌)呈两个大三角形分布(“郑州-武汉-合肥”和“武汉-长沙-南昌”),经济发展比较突出,聚散能力和辐射力较强,适合于充当区域经济发展的中心城市。为此,本文建议,为促进中部经济的崛起,应在中央指导和支持下,聚中部五省之力,谋划建设“郑州-武汉-合肥”和“武汉-长沙-南昌”两个“大三角”经济圈,通过国家实施中部“大三角”战略,来促进中部大崛起。

一、通过国家实施中部“大三角”战略,促进中部大崛起,具有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国家制定了向沿海地区倾斜的非均衡区域发展战略,实施以建立经济特区为核心的沿海发展战略,利用沿海对外开放的区位优势,优先发展沿海地区经济。珠江三角洲地区加快对外开放,率先成为中国经济的增长极。实施以开发浦东为龙头的长江开发战略,长江三角洲地区得以加速发展。实施沿海发展战略,通过鼓励一部分地区优先发展,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率,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增强了综合国力。首先开发开放沿海,渐次向中西部推进的区域梯度发展战略,取得了较好的宏观经济效益。从绝对意义上讲,我国各地区经济都出现了较快的增长。

在21世纪之初,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发展。3年多来,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显著成效,经济发展步伐明显加快。西部地区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东部与西部地区之间的经济合作,使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格局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对巩固全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3年,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审时度势、谋划全局,提出了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继实施沿海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后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振兴东北作为一项新的战略,已经开始让人憧憬东北将成为继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京津唐地区之后的重要经济增长极,并将开创一个“新东北时代”。

在20世纪80年代,沿海战略的实施,使我国东部地区快速崛起的同时,也拉大了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差距。在20世纪90年代,党的十四大提出了“以上海浦东开发开放为龙头,进一步开放长江沿岸城市,尽快把上海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之一,带动长江三角洲和整个长江流域地区经济的新飞跃”的重大战略决策,中部地区的一些城市被列为沿江开放城市,获得了发展的一次良机,加快了经济发展的步伐,进入了经济发展良性循环的边缘。但由于长江流域横贯东、中、西部数千里,上海的龙头作用一时对沿江中上游地区的带动作用不大。沿江战略又忽视了武汉这个长江次龙头城市的作用,大大影响到沿江战略的整体实施和宏观效益,至今,长江经济带的整体开发开放还没有成型,长江经济带未能形成联动态势,整体优势不能发挥。武汉所在的长江中游地区对外开放条件不及沿海便捷,政策不及沿海优惠,对外资的吸引力还很有限,先天不足加后天失调,发展的步伐依然沉重。

进入新世纪之初,国家区域政策的重点跃过中部,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战略,党中央明确指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是党中央贯彻邓小平关于我国现代化建设‘两个大局’战略思想,面向新世纪所做出的重大决策。”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为核心,以促进西部地区科技、教育的大进展为依托,国家制定了向西部地区开发开放大倾斜的优惠政策,全面促进西部地区的大发展。从区域开发的规律性来看,西部开发离不开中部地区,因为它既产生内部性作用,也产生外部性作用,中部地区紧靠西部地区,西部大开发也会给中部地区的发展带来难得的历史机遇。但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践效果来看,西部开发的资源倾斜和政策优惠主要仅涉及西部省市区。而东部沿海地区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大发展,已基本具备了自主发展能力,其开放水平、产业结构水平、体制因素和人才因素等方面,大大领先于中西部,其发展的潜力和空间、发展的后劲依然很大。总的来说中部地区及武汉已形成“东西夹击”的被动局面。

在中国加入WTO、加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我国实施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区域发展战略。东北三省是我国对东北亚地区开放的窗口,振兴东北,对进一步扩大开放,加深与周边国家的交流和联系,完善和发展我国全球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加大对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的支持,从工业化进程来看,对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与发展,对促进东北重工业装备领域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对缩小东北地区与沿海地区的发展差距也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区域发展政策,相对于中部地区武汉等其他老工业基地来说,因又一次面临着新一轮的政策差异,挑战大于机遇,竞争大于合作。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这一区域经济发展政策,与沿海发展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功能定位有较大差别。沿海战略对我国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实施起到了启动、促进和带动的巨大作用,不仅促进了沿海地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带动了全国其他地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其宏观效益是巨大的;西部大开发主要是以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为重点,为落后的西部打好发展的基础,还历史的旧账,为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的目的在于通过对东北地区进行脱胎换骨式的改造,重点提高其经济增长质量和产业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增强发展后劲。然而东北老工业基地与其他老工业基地在经济发展方面是一种相互竞争、互相促进的关系,国家确定东北为区域发展重点,若以项目和投资来支持其发展,对其他老工业基地相同产业的发展在竞争力方面有一定影响,但还不是很大。若是以大量的财税优惠政策来促进其发展,对竞争力的影响将是很大的,在全国市场竞争“一盘棋”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不同政策环境的发展竞争,将会影响与其同样性质的其他老工业基地的发展,在客观上对其他老工业基地来说,与其说是机遇,不如说是挑战,这种发展模式能否像建立深圳特区和上海浦东开发区那样在全国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还有一些不确定因素。中部五省人口众多,资源丰富,工农业基础较好,曾经在我国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但是在当前逐渐落后了。在东部要率先现代化、西部大开发、东北大振兴的全国大发展态势下,中部不能不有沦为“洼地”的忧虑。尽快由国家实施中部发展战略,促进中部大崛起是当前统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

二、实施中部“大三角”战略,促进中部大崛起具有现实可行性

区域经济圈的兴起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区域发展的重要趋势。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趋势,中部的区位优势、科教实力、产业基础、城市经济圈的发展等是实施中部“大三角”战略的现实支撑条件,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体现之一就是经济圈的兴起。所谓经济圈,简言之就是一些具有资源、环境、区位等优势大中城市比较集中,工业化程度比较高,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广州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珠三角”)、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长三角”)、环渤海等区域经济圈,西部的“成(都)渝(重庆)经济带”正在谋划。目前这三大经济圈仍在深入发展。“长三角”不仅将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等整体或部分纳入,还沿长江向西已直逼江西九江;珠江三角洲经济圈也正在积极扩张,有福建、江西、广西、海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及广东等9省参与的“泛珠三角”概念影响深远,其由南向北的辐射范围已直达湖南岳阳。另外一方面,全国区域经济显现出由东向西、南北呼应的两个互动发展的局面。

在全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态势下,我们应当认识到,一方面,在东南西北四面区域经济圈方兴未艾的同时,中部应增强危机感,不能置身于区域经济发展之外,应顺应区域经济发展的趋势,谋划中部区域经济圈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全国区域经济由东向西、南北呼应的互动发展,由东向西的辐射力度在逐步加大,南北呼应的发展势头在逐步加强,随着沿江开放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随着全国经济重心由南向北逐步推移预期的加强,中部地区的区位优势在其实现东中西部优势互补、南北经济互动发展最佳结合点的巨大潜力必将逐步显现出来。这为中部区域经济圈的兴起和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中部地区在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格局中,处于承东启西、接南引北的战略地位。长江中游地区是我国区域经济多极化发展中的重要一极,学术界一直对以武汉为核心的长江中游地区建设成为继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之后的全国第四增长极寄予厚望,长江中游及中部地区在积极接受沿海地区辐射的同时,若能够对内部力量加以积极的整合,加快产业整合的力度,实施城市功能的重新定位,加大体制创新和产业创新的力度,加大共同发展的力度,必将成为我国经济多极化发展中的重要一极。

中部区域经济圈兴起的现实支撑条件:

中部地区具有不可替代的区位优势。在由西向东经济发展水平逐步走高和资源分布逐步走低的反向梯度中,中部得国内市场之利的优势明显。在东西互动、南北互动的大趋势中,四面八方的辐射特别是来自东南方的辐射汇集中部,随着全国交通网、信息网的建成和完善,加上内需的不断扩大,中部地处国内市场中心区位的“含金量”越来越大,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中部自身的发展。

中部的科教实力居全国前列,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集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荟萃,科技成果丰富。虽然改革的滞后使中部地区的科教资源仍未完全融于经济社会发展,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中部的科技优势所形成的巨大发展潜力必将逐步发挥出来。

中部有较为雄厚的产业基础。一是20世纪50、60年代建立起来的一批国有大中型工商企业,其中一部分在市场经济的洗礼中得到发展和壮大。二是改革开放以来集聚的一批现代制造业,如以武汉神龙为代表的汽车产业、以武汉长飞和邮科院为代表的光电子产业等。三是近年来快速扩张和集聚的一批有“总部经济”特征的大中型企业,例如武汉东风总部、新武烟、武汉中百、火箭股份等等。与国内发达地区比较,目前中部的产业整体优势还没有形成,但钢铁、造船、商贸、交通等行业的传统优势依然尚存,汽车、光电子、烟草、物流、信息服务等新的优势正在形成。随着现代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中心建设力度的加大,中部的产业发展进入加速阶段,将更有力的支撑中部经济圈的发展。

三、具体政策建议

(一)尽早进行政府层面的规划和合作

中部经济“大三角”的建设,首先有赖于政府推动。建议由中央政府牵头,中部五省政府就建设中部经济“大三角”,加强高层领导的协商和协调,制定一套制度化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定期召开高层论坛会议,为协调促进各个地区和城市的经济发展并达成共识提供必要和经常性机制,及早出台和签署中部五省建设经济“大三角”的合作文件、协议等,并争取中央政府支持,同时中央将中部五省发展纳入“十一五”国家发展计划;建立区域经济发展协调委员会和必要的专业委员会,适时通报、交换相关信息,制定区域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事宜,协调区域发展规划的实施,研究城市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认定开发建设的重大项目,确保区域性工程的实施;组织科研联合与协作,不定期举行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对区域联合协作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决策提供依据;有关省市政府之间还应建立合作机制,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市场建设等方面通力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利益共有。

在区域市场尚未建立的条件下,共同编制区域发展规划是促进中部地区加强合作、协调发展的有效手段。编制本地区发展规划,可以加深对区情、省情和各自市情的认识,科学确定各地的发展目标、产业特色和功能定位。制订区域发展规划应在区域合作组织的统一领导下,重点是基础设施的统一建设和产业布局的协调衔接。应从发挥区域整体优势出发,对重大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联合投资,共同受益。要根据各地的地域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将各地区、各城市之间的产业链加以整合,既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又进行产业的合理分工。

(二)加强企业层面的经济合作和经济往来

中部经济“大三角”的建设,根本上要靠市场的资源配置机制和企业的自身组织机制,政府的作用主要是搞好服务,即为市场的形成和企业的活动提供良好的硬环境和软环境,如基础设施建设,法律、规章制度建设等。因此应切实把握加入WTO的机遇,进一步加大政府职能转变的力度,建设有限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以现代企业制度为标准,对大中型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和改造,建立以现代产权制度为核心的新型企业,打破省、地区、行业、部门、所有制的界限,通过以强并弱、强强联合的形式,组建一批在国内外有实力和竞争力的股份制企业集团;取消对民营企业的投资限制,放手扶持壮大民营企业;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本地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内区域经济合作。

(三)拓宽“大三角”合作通道

拓宽四大通道: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国内三大城市经济圈的发展均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加速推进,长三角的“引擎”是世博会项目和上海国际性大都市建设以及杭州湾大桥、洋山港建设;珠三角的“引擎”是香港与内地的CEPA协定和珠港澳大桥的建设;环渤海的“引擎”是奥运会项目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中部“大三角”经济圈建设基础条件相对较差,来自经济发展的自身动力不足,更要突出大项目推进,中部五省应加大投入,同时争取中央的支持,加强交通等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的建设。二是产业通道,在中央主持下,中部五省加强协调,各省市依据自身优势,以区域产业政策为导向,选准选好一批重大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努力争取国家财政专款、转移支付和贴息资金,重点发展一批产业,增强产业的差异性和互补性,积极发展武汉的“总部经济”,逐步形成企业总部在武汉,生产基地和原料基地在周边的合理格局。三是物流通道,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不断降低区域物流成本,变区位优势为市场优势,高标准、高起点建设一批专业性大市场。四是金融通道,我国现有上海和深圳两大金融中心,这并不能满足我国经济日益发展的需求,而且这两大金融中心都在东部沿海,建议加快建设地区金融中心,以适应和促进中西部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扶持和促进中部经济发展,争取发行区域性项目债券、企业债券和区域建设政府债券,规范和推动信托融资、私募基金融资,为中小企业提供较为畅通的融资渠道。鼓励国内外企业、金融机构设立基础产业投资基金、高科技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支柱产业投资基金等产业发展基金,通过这些基金的高效运作,进一步推动投资环境建设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建议提升武汉区域性资本市场的功能,将各方面条件较好的武汉建设为中国第三个金融中心。

(四)加快中部经济“大三角”次级经济圈的建设,发展壮大郑州、武汉、合肥、长沙、南昌等中心城市经济圈或城市群

中部经济“大三角”的五个顶点城市郑州、武汉、合肥、长沙、南昌是中部的特大或大城市,分别是本省的中心城市,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较强,聚散能力和辐射能力较强,且正在和即将形成各自的实力不俗的经济发展带,如河南以郑州为中心的“中原城市群隆起经济带”、安徽靠近合肥的“马(鞍山)铜(陵)芜(湖)经济圈”、湖北以武汉为中心的“武汉城市圈”、湖南的“长(沙)株(洲)(湘)潭经济带”、江西的“(南)昌九(江)经济走廊”。这些城市群、城市圈的发展壮大为中部经济“大三角”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部五省应充分发挥省级政府的协调功能,尽快解决因行政区划造成的利益分割,加快顶点城市经济圈的形成。建议中央政府针对中部五省大城市国有经济比重大,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任务艰巨的现状,将郑州、武汉、长沙、南昌、合肥等五省中心城市列入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实施范围,予以政策扶持:将五城市纳入全国社会保障体系试点范围;将五城市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优先纳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工作计划;中央对五城市财政税收政策适当支持;对五城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减轻负担的政策;中央适当对五城市实施税收优惠政策;请求国家有关部门简化五城市调整改造项目审批程序,对有关调整改造工业项目给予国债或专项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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