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医疗事故原因分析及防范对策研究论文_韩志东1,顾艳2(通讯作者)

(1江苏省南通市医学会 江苏 南通 226000)(2江苏省南通市肿瘤医院 江苏 南通 226000)

【摘要】妇产科是发生医疗事故的高风险临床学科。本文收集整理南通市2002年9月至2015年12月的医疗事故鉴定案例,从技术及非技术等角度统计分析妇产科医疗事故发生原因,并针对妇产科医疗事故发生原因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医疗事故;妇产科;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R197.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8)23-0322-02

妇产科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及学科特点,使妇产科成为发生医疗事故的高风险科室,妇产科涉及孕产妇及新生儿的生命健康,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就会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妇产科是医学会医疗鉴定的主要学科之一,分析事故原因及防范措施是妇产科医师维权自律的重要课题。本文收集整理南通市2002年9月至2015年12月的医疗事故鉴定案例,从技术及非技术等角度统计分析妇产科医疗事故发生原因,并针对妇产科医疗事故发生原因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1.南通市医学会2002年9月至2015年12月鉴定的妇产科医疗案件基本情况

1.1 妇产科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在医疗机构中的分布情况

南通市医学会2002、9-2015、12受理鉴定妇产科医疗纠纷281例。其中196例发生在一级医疗机构,构成医疗事故101例,事故率51.53%;二级医疗机构案件鉴定数为62例,构成医疗事故23例,事故率37.10%;三级医疗机构案件鉴定23例,构成医疗事故6例,事故率为26.09%(表1)。

2.妇产科医疗事故原因分析

2.1 非技术性因素引起医疗事故

妇产科医疗事故非技术性因素包括:(1)诊疗资质缺失。诊疗资质存在问题是基层医院妇产科事故的重要原因。不少基层医院存在医护人员超范围行医、无证上岗、超执业范围、不按照手术权限开展手术的现象。(2)侵犯患方知情同意权。医疗机构的病情告知义务和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我国法律的明文规定。此种说明义务的主要是指医方为取得患者对医疗行为的同意,而对该医疗行为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的义务[1]。(3)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医务人员工作不负责任表现在:病史询问不详细,查体不全面,辅助检查选择不恰当;推诿拒收危重病人;观察病情变化不仔细,导致延误诊疗、抢救时机等。(4)病历书写、保管不当。病历资料是对患者病情进展及诊治经过的如实记录,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依据,更是医疗诉讼中的重要证据。病历存在瑕疵或者医方在提供病历上存在法定违法情形时,推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有过错[2]。

2.2 诊疗技术性过错引发医疗事故

妇产科面对的患者病情多复杂、多变,对医务工作者的技术要求较高[3]。引起妇产科医疗事故的诊疗技术过错包括:(1)诊疗技术水平低下引起误诊误治。因技术水平低而误诊误治,可能会造成孕产妇、新生儿死亡、残疾等严重损害后果。基层医疗机构更容易因诊疗水平低下引发妇产科医疗事故。(2)手术操作不当。妇产科手术要求医务人员具备熟练的操作技术和良好的应变能力。(3)药物使用不当。妇产科用药不仅要考虑孕产妇病情特点,还要结合患者个体差异,对特殊用药,如缩宫素、催产素等药物的应用须对时机、剂量等充分考量。(4)对疾病进展认识不足,观察病情不仔细,应对突发情况准备不充分,不能及时采取正确的紧急抢救措施。对产妇和新生儿的观察、处置是产妇分娩后重要工作,处置不当可能会继发不良损害后果。

3.妇产科医疗事故防范措施

3.1 提高基层医护人员诊疗水平和整体业务素质,增强基层医院基础建设

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医疗事故发生率较高,这是因为就诊这两级医疗机构妇产科的病人人数较多,且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较差,从业人员技术水平相对较低。要避免业务生疏、操作技能不熟悉等而引起的差错事故、意外事故。因此,应加大妇产科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力度,特别是要强化对基层医务人员“三基”知识培训,提高诊疗水平。

3.2 加强相关学科的建设和管理

在科室建设中加强对妇产科的管理和建设,对与妇产科诊疗影响大超声、心电图等辅助科室的人员、技术、设备等也应有更高要求。

3.3 增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

要增强医护人员工作责任心,使医护人员多体贴关心患者。同时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密切医患关系。

3.4 规范执业行为

《执业医师法》等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作了详细规范,在实践中要避免私自会诊行为、杜绝跨科行医或超诊疗范围行医行为。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执法,督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守法,是杜绝超范围、无资质的执业行为有效措施。

3.5 恪守妇产科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执业

妇产科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对妇产科诊疗行为的规范和指南,医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医院医务人员要加强诊疗规范培训及考核,对疑难复杂病例要认真对待,必要时应请上级医院会诊或及时转诊。

3.6 尊重患方知情同意权,履行告知义务

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各个阶段均要对患者详细说明病情,对检查和治疗措施及可能的替代措施应提供充分的信息,让患者在充分理解后作出选择。对诊疗过程中突然出现病情变化、治疗方案变更、手术治疗方案的利弊等应充分向患方讲解,并征求患方意见。医患沟通告知应当有患者本人及其家属的书面签字认可,甚至对特殊条款应要求患者及其家属自己手写。

3.7 规范书写及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病历资料是证明诊疗事实,进而是医护人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基础和依据,要增强事故防范意识,杜绝隐匿以及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况的发生。

4.结论

妇产科医疗事故的发生与医务人员技术性诊疗过错行为或诊疗服务中其他非技术因素有关联;提高诊疗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规范执业行为,履行告知义务、加强自我保护是妇产科医疗事故防范的有效措施。

【参考文献】

[1]王胜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释义[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282.

[2]刘鑫,连宪杰.医疗侵权案件地方司法指导文件证据规则研究[J].证据科学,2015,23(2):195.

[3]贺琴,李相颖.导致妇产科医疗纠纷的原因分析与防范措施[J].中医药管理杂志,2016,24(2):34.

论文作者:韩志东1,顾艳2(通讯作者)

论文发表刊物:《医药前沿》2018年8月第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2

标签:;  ;  ;  ;  ;  ;  ;  ;  

妇产科医疗事故原因分析及防范对策研究论文_韩志东1,顾艳2(通讯作者)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