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取士的地域之争及其影响初探论文_张荀

科举取士的地域之争及其影响初探论文_张荀

长江师范学院政治与历史学院 重庆 涪陵 408100

【摘要】自隋创科举以来,科举取士逐渐成为历朝历代官员选拔的主要方式,与之历经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取士标准也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政府废除科举制度前,科举制经历了创立、发展、鼎盛、衰亡的历史进程,在其发展历程中,科举取士中的地域之争一直是统治阶级选拔人才时比较头疼的问题。本文将从表现、原因、影响(包括对现有考试制度的影响)三个方面对科举取士中的地域之争进行初步探讨。

【关键字】科举制 科举取士 地域之争

科举制度主要表现出三个特点:贤能治国,为我所用;标准客观,竞争公平;立法保护,稳定延续。其作用和价值在统一文化,延续文化,推动教育,培养人才,稳定政治,推动发展,使平民百姓得到了突破现有阶级的可能等方面得到了具体的体现。在全国之内举行公开、公正的科举考试,凭借考生的成绩高低来选拔人才,这种“公开”、“公平”、“公正”的精神应该是科举制的内涵所在。

一、科举取士中的地域之争

科举取士的地域之争问题最早可以追溯到东汉的察举制度(余英时先生<试说科举在中国史上的功能与意义>)。汉和帝时代,东汉政府便规定地方在推举孝廉时,各地推举名额必须与人口成比例,人口达到二十万的地区每年可举孝廉“一名”。 因此,大郡百万人口每年可举五名,不满二十万的小郡则每两年举一名。这种成比例的规定便是地域之争的的最早体现。

地域之争在唐朝则主要体现为“关中与山东之争”。由于唐皇室起于陇西贵族的缘故,唐太宗在科举取士上明显地暴露出对关中人士的偏爱。而到了宋明时期,随着南方特别是东南一带的发展,地域之争问题则由东西之争转变为南北之争。北宋时,“西北之士”与“东南之士”在科举取士中的严重失衡便成为北宋时期的最大争论。

由于北宋的科举制度偏向北方人的缘故,东南学子中科举的几率远远小于北方学子。根据欧阳修的观察,东南学子科考的命中率是“百人取一”,反之西北的命中率则高达“十人取一”。在北宋时代,科场上的南北之争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江西人”与“西北人”之争。北宋名臣寇准在科举取士中,就曾以本届南方人行为不举为理,硬生生地把江西人萧贯的状元头衔给了一个山东人。而后出生于陕西的司马光站出来为北方考生代言,与欧阳修辨论便也显得没有那么突兀了。欧阳修在科举取士上认为应该凭才取人,坚持科举面前人人平等,国家取士,应唯才是择,不能为了区域间的公平,让北方不合格的考生滥竽充数,从而使南方优秀的考生被淘汰出去,这是对南方人的欺负。对此,司马光提出了反对欧阳修“凭才取人”科举取士标准的“逐路取人”思路。他的理由是,“古之取士,以郡国户口多少为率。今或数路中全无一人及第,请贡院逐路取人”。

从两者论述的道理上看,无论是欧阳修的凭才取人还是司马光的逐路取人,这两种思路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科举制度作为一种选拔官员的国家政策,取士标准却不是各自为理就能定下的,否则便也不会有1397年的明初科场大案 “南北榜之争”了。

二、地域之争的原因

由上可知,无论是欧阳修与司马光之争,还是明初科场大案 “南北榜之争”,都反映了一个事实——南北方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在社会竞争上必然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在科举考试上就体现为地域之争。南北相比,发展差距大,这一事实客观存在不容忽略。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朝廷在官吏选拔上简单地凭才取士,势必造成南方人把持朝政的局面,反之北方人则永无出头之日,进一步影响北方落后地区的发展,影响国家政局的稳定。科举取士取的是什么?各地的优秀人才,那么科举取士中的地域之争是指就是地域间的人才之争。那么又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南北方人才地域分布的极具不平衡呢,我们或许可以从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环境上得到某些启示。

(一)自然地理环境的不同是人才地域分布差异形成的基础条件。

影响人才地域分布的自然地理环境是由地质、地形、气候等各类地理因素组成的系统。地理系统对人才地域分布作用主要是作用于人口的分布上。 例如:1.一般沿水岸地区、沿海地区开发较早,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相之也较高。2.极地地区的低气温,赤道附近地区的高温,沙漠地区的干旱等一系列极端气候都不利于人类生产生活。因此,这些极端气候地区人口分布会很少,从而导致人才分布也降低。3.地形因素影响人才地域分布。高山地区、低山丘陵区不适合人类集体性居住,其交通闭塞的特点也使经济、科技文化发展水平低。而平原、盆地则往往是城市布局的理想场所,人口的集中分布使这些地区经济发达,科技文化水平比高山地区、低山丘陵区高。4.自然资源也会影响人才地域分布。水、土地、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制约着工农业的地域分工,影响着生产力的地域上的板块布局。人们由于受地域分工的限制,从事着不同的生产活动,长此以往便会形成不同的人才类型,形成不同的文化水平。因此,自然地理环境的差异影响这人才分布的地域差异。

(二)人文地理环境是人才地域分布差异形成的决定性因素

1.经济是影响人才地域分布的根本因素。区域经济的发展为区域文化发展提供了条件,同时也为区域文化发展提出了需要解决的问题。区域经济因素就是通过这两方面来影响和制约人才的地域分布。一般来说,经济越发达的区域,人才分布越密集,反之人才分布则稀少。

2.政治是制约人才地域分布的重要因素。

(1)三国至隋朝的“九品中正制”,隋至清朝的“科举制”以及宋明两朝的“南北榜”制度等,都使人才分布形成了较强的地域特点。明初,南北方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极具不平衡。由于北方在元朝政府统治之下,经济落后,文化不发达,而对比北方,南方经济文化繁荣昌盛。

(2)统治阶级的个人倾向。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明朝诸帝在科举取士上对江南士人的刻意抑制, 可谓枚不胜举。 “明太祖恨苏、松人为张士诚守城, 抗拒二年有余故有大徙富民、格外加赋;苏、松、浙江人士不得任官户部” 等报复之举, 此类说法在记载中曾多次提及。朱元璋对江南人士的刻意压制确属事实, 1397年的南北榜案对江南士人的打击可谓空前。可见,区域政治因素统治阶级的个人倾向以及人才培养、分配和人才流动制度都影响着人才地域的分布差异。

(3)政治经济中心的南移,人口分布是影响人才地域分布的一个相关因素。

元朝,中国社会中心往南方的转移已经完成,而南宋政治中心的变换也导致了人才地域分布的转移。在唐中叶以前,人才方面仍是北方全盛的局面,直到五代时期,南方人才才逐步超越北方。唐安史之乱以后,已出现中原士人南迁的倾向。“自京口南被于淛河,望县十数,而吴为大。国家当上元之际,中夏多难,衣冠南避,寓于兹土,参编户之一” 此时正值安史之乱。迁移人数的众多,令人印象颇深。南迁的文化人士对于南方文化水平的增长贡献颇大。唐代晚期,江南文化日有进展,科举登第的士人在数量上比起中唐大为增加。

(4)区域传统也是影响人才地域分布不可忽视的因素。

五代时期,南唐统治之下的地区,由于经济繁荣,文化昌盛,所以在人才也颇有可观。“五代之乱也,礼乐崩坏,文献俱亡,而儒衣书服盛于南唐,岂斯文之未丧而天将有所寓欤!不然,则圣王之大典扫地尽矣!南唐累世好儒,而儒者之盛见于载籍,灿然可观,如韩熙载之不羁,江文蔚之高才,徐锴之典赡,高越之华藻,潘佑之清逸,皆能擅价于一时,而徐铉、汤悦、张洎之徒,又足以争名于天下,其余落落不可胜数,故曰江左三十年间,文物有元和之风,岂虚言乎。” 累世好儒,而儒者之盛南,可见儒学盛行于南唐境内。南唐文风昌盛,为五代文物荟蔚之区,开宋代南方的文风,学校兴盛,藏书之多,亦为天下之冠,不仅书多,校雠尤其精审。

三、地域之争的影响

明朝建立之后,因为地区的社会文化水平发展的差异,出现了江南地区垄断录取名额的现象,因此形成了南北地区之间的矛盾。“南北榜”案后,朱元璋立下规矩,以后的科举考试,南北分卷,南卷取六成,北卷取四成,以求通过这种方法来使南北士子入仕的几率大致相同。但是矛盾依然存在的同时,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办法。直到明朝杨士奇提出按地区录取进士的办法,最后设立分地区取进士的南北卷制度和清朝开始实行的“分省定额录取”制度,这可以这作司马光“逐路取人”原则的充分实现。“逐路取人”实行之后,对我国各地教育、文化发展起了重大作用。

“逐路取人”在普及文化教育,平衡政治关系,乃至维护国家统一都有重大作用。在山重水复的江西吉安,书院发展十分繁荣,明朝一代吉安进士及第就有994名,占江西三千进士的三分之一。景泰年间江西籍大学士陈循对英宗是如此述及的:“江西及浙江、福建等处,自昔四民之中,其为士者有人,而臣江西颇多,江西诸府而言,吉安府又独盛。” 这些虽然是粗略的数据,但同样足以说明明朝江西书院数量之多及书院教育之发达程度之间的相关性,而进士名额之多则得益于明朝高度发达的科举制度。

当然“逐路取人”的负面作用也不容回避,其中主要的一点,就是对明朝官场党派政治的推波助澜。自“南北榜”划分之后,明朝官场上的官员关系,除了座师与门生关系外,出现了以老乡关系同榜而出的考生间拉帮结派。明朝万历时期大臣邱瞬就曾总结道:“而今朋党有三途,同榜而出为其一,座主门生为其二,同年而出为其三。”万历末期至天启初期令后人诟病的“党争”,朝中分为“齐党”“楚党”“浙党”相互攻击。

“逐路取人”不仅在当时产生了诸多影响,对后世影响亦不可忽略。高考作为顺应一个时代要求的产物,和科举有着诸多的共同之处,诸如分科考试、按地区分配录取名额。“逐路取人”、南北卷制度是科举制度发展过程中重大的改革,对清朝乃至我们目前的高考制度都有很大的影响。这也是科举取士制度作为国家选拔人才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的最终完善,对国家的稳定起了诸多的贡献。清王朝建立之后,这项制度被继续沿用并被不断完善,直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政府废除科举制度。

一、结语

科举制度使公平选才成为考试制度的主旋律。对于科举取士制度因为地域之争而引发的公平性讨论,我们或者可以这么理解—— “在一个我们看来特别注重私人关系的社会里,中国的科举考试却是惊人地大公无私的。每当国势鼎盛、科举制度有效施行时,总是尽一切努力消除科场中的徇私舞弊。” 科举以考试成绩取士,打破了“九品中正制”的世袭制,实现了社会的纵向流动,体现它调整阶级的本质功能。它扩展了封建国家引进人才的社会层次,吸引了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层,又表现出政治环境的宽松性。

总之,科举考试对社会和教育所形成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呈现出一种自相矛盾的状态:它在养成民风向学传统的同时,也让人们学优则仕的读书至上观根深蒂固;它人人平等的录取原则体现了社会公平,却也使得教育变为了只重分数的应试教育;它虽标榜公平、公正的原则,但却又往往很难德才兼备;它促使广大士人文化素质基础的普遍提高,也促进了教育的普及和教育机会的下移,但却无法避免地束缚了学术的发展和阻碍了教育的进步;对中华民族而言,科举考试既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又是一个沉重的历史包袱。同为大规模的社会竞争性考试,科举制度与现代高考制度颇为相似。也许目前高考制度的困境从科举时代就有所体现了,也行从科举制度的视角对高考制度进行历史与现实的对照分析,有助于我们探寻考试发展的内在规律,并能为今天的高考和教育改革提供丰富的历史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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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张荀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6年6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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