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贸易本土化”在中国开放经济发展中的现实意义_自由贸易论文

论“国际贸易本土化”在中国开放经济发展中的现实意义_自由贸易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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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还是保护贸易,是几百年来经济学界争论不休的课题,因为两者的取舍本身就取决于一国或地区某一特定时期的具体情况,不可能有恒古不变的既定模式。在经济全球化趋深的今天,发展中国家如何找到自身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的边际切合点,更成为当代国际贸易理论争论的焦点之一。本文拟从对各时期有关贸易发展观点的评述出发,分析各种观点在当代我国的适用性,笔者认为应根据当代国际贸易理论“边缘化发展”的趋向,结合我国特定的“后发大国优势”,在不放弃比较优(劣)势产品出(进)口的同时,强调“国际贸易国内化”以同时获取国际贸易的动态利益和国内市场的发育,从而抬升我国的整体产业国际竞争力。

一、传统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理论在当代中国的适用性

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是以自由贸易理论为主流的,它在微观经济学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传统的精致框架下,构筑了一个“天下主义的理想国”,其恪守的“有利取重,不利则轻”的比较成本原则,说明任何国家都可在国际分工中获得本国资源的静态优化配置。但是,传统自由贸易理论作为西方先发国家创造出来维持其世界经济领先优势的工具,建立在种种苛刻的假设前提之上,H-O定理就规定了市场完全竞争、要素不能流动等9大假设, 这些假设即使置于西方先发国家也几乎条条不成立,更何况市场机制不健全、经济水平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正如托达罗所说:“劳动成本和要素禀赋的国际贸易理论,二者都是建立在一些明含和隐含的假定基础之上,这些假定在许多方面同80年代国际经济关系的现实是严重矛盾的。因此这些理论常常导致得出对于许多发展中国家历史上和当代的贸易经济均不适合的结论”。所以,发展中国家可以比较优势获取国民福利增益,但决不可奉之为圭阜。尤其对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而言,传统自由贸易理论并没有具体区分大国与小国贸易模式(除了涉及对贸易价格的作用),且假设国内贸易机会已完全被利用,也就是说它舍弃了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的关系以及国内贸易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等重要问题,所以仅从斯密定理,即分工程度决定于市场规模的角度来看,套用传统自由贸易理论不适用于当代中国。

尽管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以自由贸易理论为主流,但最早的国际贸易学说——重商主义却是典型的保护贸易理论,其后经汉密尔顿,由李斯特创立了完整意义上的保护贸易理论。其代表人物李斯特提出的“生产力理论”,认为“财富生产力较之财富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多少倍”。针对当时德国地方保护主义林立的状况,李斯特指出国内自由贸易与国际自由贸易的区别,认为斯密等人的学说只是“无边无际的世界主义”,他认为“自由贸易制度和政策不适合经济落后国家,它们应当实行保护贸易制度,使本国经济赶上或超过先进国家,才能使自由贸易成为可能,并从中获得收益”。对此李斯特提出了“自由——保护——自由”的“贸易发展三阶段”论。

保护贸易理论着眼于资源的动态优化配置,考虑到经济成长的长远利益。李斯特理论的精彩正在于详尽地分析了实行保护贸易或自由贸易的不同约束条件及其政策步骤,主张发展中国家应根据本国国情和国际背景,把握时机,采用正确的贸易政策来增进本国制造业乃至整个经济的发展。这种站在后发国家立场的观点符合发展中国家增强本国经济国际竞争力的要求。发展中国家要赶超先发国家,其标志是创造出比先发国更高的生产力,而这种更高生产力只有通过国家干预才能获得,如永远按比较成本办事,就只能是先发国家的“附属车间”。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李斯特提出了国内自由贸易的重要性,指出了民族主义和世界主义的区别,特别适用于当前我国体制转轨中的现状。但是,李斯特等人的保护学说毕竟是针对当时情况提出来的,他们不可能预见到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一揽子”式的保护关税政策已少有用武之地,而对于“贸易发展三阶段”论很难想象当今哪个国家能封闭国门“自我修炼”一番,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很可能“山中一日,世上已千年”。对于我国来说,近两年三度大幅度下降关税本身就说明了利用关税保护的不适用性,关键问题正在于如何在开放经济中,合理吸收保护贸易理论“生产力论”的合理内核。

二、进口替代与出口导向战略均不适用于当代中国

一般认为,发展经济学说是随着战后经济重建问题的提出而逐步形成的。发展经济学说自诞生之日起,就开始了对发展中国家的新国际贸易理论的探讨,其中大致可分为3 个阶段:第一阶段表现为悲观与乐观两大学派的对立,悲观主义论包括着普雷维什的“中心——外围说”、伊曼纽尔的“不平等交换说”、谬尔达尔的“马太效应、回波效应说”等,他们从论证国际贸易中不平等关系出发,认为只有进口替代战略才能为实现工业化和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纳克斯等乐观主义者则提出“外贸发动机”理论,认为对外贸易不仅具有改变资源配置的直接利益,而且对后进国家天然具有间接的动态利益;第二阶段是随着五、六十年代一些南美国家推行进口替代战略取得一定成就,乐观主义学说派逐渐落入下风,特别表现为克拉维斯1970年提出的“贸易是增长的侍女论”,纳克斯本人也转而承认“发动机论”只适用于19世纪英国与新殖民地经济的发展状况;第三阶段是伴随六、七十年代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依靠出口导向战略实现了经济起飞,如“东亚奇迹”,“发动机论”再度流行,突出表现为迈耶的“贸易动态利益说”。

对照悲观主义和乐观主义,比较进口替代与出口导向战略,可以说两方面都只能“圆”一时一地之“饼”,都不能适合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的现状。首先,不平等国际交换关系只有求助于长期的南北对话和南南合作,我们作为一个国家只能迎难而上予以影响,无法使之彻底改观;其次我国传统上重工业优先增长的赶超战略和进口替代本质上是同一种发展战略。这一战略的弊端早已被我国改革开放中的巨大发展昭明天下,但是历史上大国经济从来都是内向型经济,对此库兹涅茨曾指出:“对于大国来说,国内市场及资源条件允许其发展专业化和规模经济”,即使是推行出口导向的日本,其成功也是建立在此前的进口替代之上,而发展中国家制成品在市场竞争中战胜发达国家同类产品,本身就是一个市场替代的过程,因此对于当代中国,进口替代作为战略应当放弃,而作为政策应当保留,最后,东亚奇迹型出口导向战略也不适合当代中国,这些依靠出口导向而成功的国家或地区都是小国经济,除去六、七十年代特殊的历史机遇赋予他们良好的贸易环境,以及强政府作用外,很重要的一点在于简单的产业结构使他们具有较小的存量刚性,不必过多地考虑瓶颈制约下的“短边规则”,而对于当代中国来说,面临固有的“强对外贸易倾向”及产业同构化、低加工度化等弊端,首先是一个产业结构的合理化的过程,其次才是产业结构的高级化,而一般而言,贸易的动态利益主要显现于产业演进,即高级化之中,因此我国当前亟需的产业结构合理化任务仅依靠出口导向战略中的贸易促动是难以完成的。

三、“边缘化发展”昭示我国开放经济发展方向

战后,特别是70年代后期以来,在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推动下,国际贸易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各种新的贸易理论纷纷被提出来对国际贸易新现象加以解释,使贸易理论出现了“边缘化发展”的趋向,突出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1.新增长理论作为一个涉及国际贸易、经济增长和产业组织等多领域的边缘理论,其“技术作为内生变量”的理论核心及“技术外溢”(Spinover)”、“边学边干(Learning by doing)”概念的提出, 正反映了技术因素在国际贸易中重要性的日益提高。该理论中罗默模式、卢卡斯模式、斯科特模式等3大模式都说明了这样几个问题:(1)国际贸易可以加快知识和人力资本在世界范围的积累;(2 )国际贸易的新原则应当从“比较成本”或“资源成本”的原则转变为“人力资源优势”原则;(3 )国际贸易可以促进世界范围的知识积累和持续的经济增长,因而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提高开放度可以迅速接受世界新知识和技术的传递,从而产生一种特殊的“赶超效应”。

2.战略贸易理论,也称新贸易理论,从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的角度出发,反映了贸易理论与公共选择理论、产业组织理论的融合。该理论一方面认为静态中产业间基于比较优势差异的自由贸易会有利于所有参与方国民福利的增加,动态中存在基于对外开放中产品差异和规模经济的产业内贸易,由此强化了自由贸易最优化的传统观点,同时为贸易利益的取得提供了新的解释;另一方面,对完全竞争市场和常数规模经济的背离,使市场运行处于一种次优的状态,因而适度的政府干预即执行战略贸易政策,将改变市场运行的结果而帮助本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获胜。

3.竞争优势理论的提出,反映了国际贸易理论与产业结构论、福利经济学等多领域的融合。该理论的首倡者波特提出,一国的特定产业是否具有国际竞争力取决于要素条件、相关与辅助产业的状况、企业策略、结构与竞争、机遇以及政府行为6个因素,这6个因素构成著名的产业国际竞争力“国家菱图”(National Diamond)。波特认为,国家的繁荣和竞争优势是通过创造得来的,它并不是象传统自由贸易理论那样取决于本国的比较优势状况。值得注意的是,波特特别指出国家竞争优势的取得与激烈的国内竞争密切相关,其作用机理在于国内竞争对企业产生压力,迫使企业改善技术,进行创新,在国内竞争中增强了竞争力的企业,能获得较强的国际竞争优势,这些竞争优势从某些产业扩大到整个民族产业,增强一国产业整体的国际竞争力。

4.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的提出和迅速发展,反映了传统国际贸易方式与国际经济合作方式的日益融合。该理论突破了传统国际贸易理论要素不能流动的假设,从早期有关贸易与投资关系的曼德尔模式出发,提出了诸如海默“垄断优势论”,邓宁“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小岛清“边际产业扩张论”等学说来说明跨国公司如何凭借自身的“一揽子竞争优势”,以扩大自身边界的方式来谋取利润最大化。正如孙维炎所说:“国际贸易与国际经济合作及其理论的融合趋势告诉我们,不能离开生产要素的流动来研究商品的流动,不能抛开国际经济合作来单纯地发展国际贸易理论”。

应当承认,上述理论几乎都是针对西方发达国家经济运行的需要而提出来的,比如克鲁格曼就曾指出,作为对高新技术发展的管理政策,是在“狭窄、移动的保护带”上进行,而发展中国家缺乏足够的微观基础和财政手段,因而不适用于发展中国家。但是由于当代国际贸易理论所依据假设前提较为宽松,能很大程度地反映发展中国家的市场运行状况及发展要求,因此仍然能为发展中国家的开放经济发展昭示大致的方向。对我国来说,这种昭示可从以下4 个方面来加以概括:第一是大国参与国际贸易,主要的获益并不在于有更大的市场,而在于分享世界上有限的、分配极不均匀的技术人力资源从事技术创新的成果;第二是大国巨大的现实与潜在市场,决定了我国应在继续发展产业间贸易的同时,充分利用潜在规模经济优势,推动产业集团化、规模化以积极发展高层次的产业内贸易;第三是应尽快打破国内市场分割的格局,形成充分竞争的国内市场,促使企业在国内“舞台”上锻炼竞争力,以期在更广阔的国际“舞台”上赢得国际竞争优势;第四是正确辨析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带来的静态与动态损益,合理调配外资与贸易的数量与类别,使其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最优化的合成效益。

四、结论:利用“后发大国优势”,强调“国际贸易国内化”对我国的现实意义

自由贸易还是保护贸易,进口替代还是出口导向,看似两难的选择,实则各有其利弊,关键在于特定国家或地区特定时期的具体运行机制。当代国际贸易理论的“边缘化发展”,逐步把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置于同一理论框架,甚至同一生产函数中加以讨论,为发展中国家的开放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时代课题。对于如何实现如十五大报告所述的“更好地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发展开放型经济,增强国际竞争力”, 国内理论界多有论述, 其中颇有代表性的是1995年以来,熊贤良和刘力两学者有关国内市场的系列争鸣,熊贤良提出“国内贸易优先发展论”,强调“把保护国内市场与维护国内自由贸易和竞争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刘力则从“贸易动态利益论”出发,批评熊贤良的“内贸优先论”仅从静态角度考虑,忽视了外贸带来的产业演进、技术进步、制度创新等动态利益。两方的观点看似对立,实则统一于如何尽快提高我国产业的整体竞争优势,国内自由贸易和竞争是为了国内企业在争夺生产利益中学会竞争优势,而贸易动态利益是为了国内企业在与国外大企业的生死搏斗中学会奔跑,因此两者形式迥异,但实质相同。

那么现阶段有没有更好的能兼容并蓄的形式呢?有!笔者认为,两学者都忽视了一个重要因素——引入外商直接投资的动态收益。外商直接投资不仅能同样带来产业的演进,技术的进步,使国内企业感受国际竞争的压力,而且正如人们的批评交易费用论时通常所说,企业具有市场无法取代的生产功能,但企业可以“内化”市场交易。外资企业能直接地给国人带来管理、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外溢”,更好地进行“边学边干”,而当前最现实的意义在于我国可利用“后发大国优势”,迫使“国外企业”先交出“入场费”(技术),再根据国家的需要将国外企业引向国家产业政策所指方向。

正是根据以上类似著名的政府干涉飞机生产“战略贸易利润矩阵”的博奕,笔者认为当前应着力强调“后发大国优势”基础上的“国际贸易国内化”。

首先,需对“后发大国优势”作一解释。“后发优势”,是指发展中国家可以学习先进国家的经验,加速自己的发展过程,类似新增长理论所提出的“赶超效应”;“大国优势”源于前文所述“斯密定理”,指大国经济在对外开放中具有较大的伸缩余地,企业易于在国内形成规模经济和充分竞争,而国家对外开放的目的不在于有更大市场,而在于吸收国外技术创新成果,实现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的充分衔接。前者强调的是引进技术的代价较之R&D代价要低, 后者强调的是大国广阔的国内市场和集聚能力为大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极大的回旋余地。综合两者的“后发大国优势”,正表明象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可利用巨大国内市场这张王牌以较低代价引进国外先进科技成果,国人称之为“以市场换技术”;另一方面国内比较优势的差异为国内经济合作铺平了道路,而相对数量有限但绝对数量引观的市场资源又为发展规模经济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所谓“国际贸易国内化”,正是基于“后发大国优势”的两个方面,一是指鉴于外商多为针对广阔中国市场而来(当前外资企业内销率在70%以上),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对国际贸易的替代作用,将国际贸易活动以外资企业国内贸易的形式展现出来;二是指鉴于固有条块分割下的“强出口贸易倾向”,将那些追求最大创汇而非最大创利的外贸商品引回国内,促进国内资源的合理配置。一是引利,二为纠错,两者的结合不仅在于数量上国内贸易的扩大化,更在于在质量上将国际竞争引入国内,使之在我国整体产业政策框架上为我国国内市场的发育服务,同时有效地在“技术外溢”和“边学边干”效应下抬升我国的整体产业国际竞争力。

最后需要指出两个问题:一方面,我们谈“国际贸易国内化”,只是强调其现实意义,找一条“快车道”,决不是要排斥正常符合比较优质原则的进出口贸易,更应提倡的是真正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将“国内贸易国际化”,这也正是笔者强调“国际贸易国内化”的根本动态目的所在。

另一方面必须特别指出的是,国际贸易与竞争的引入,必然带来比国内贸易与竞争更大的风险性。这种风险性目前正表现为外资企业静态中经济租过高,动态上严重阻碍民族工业的成长,笔者称之为“成长压制效应”,成长压制还是成长促进,关键在于外源(外商)及内源(国内政府与企业)的相互作用机理,这实际上也是“国际贸易国内化”所赖以成功的现实途径。由于“途径”是“意义”之外又一个大的话题,本文囿于篇幅不再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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