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对商业银行管理的影响及对策_银行论文

权责发生制对商业银行管理的影响及对策_银行论文

试论权责发生制对当今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及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业银行论文,权责论文,试论论文,对策论文,经营管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商业银行的经营实践推动着银行财务核算不断地改革与完善,不断地向“权责发生制”过渡和演变。这是一个深刻的变革,同其他事物一样,需要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演变过程,需要创造条件,克服诸多困难,以推动和加速这个演变过程。从权责发生制作为当今商业银行财务会计核算基本要求之一,已有四年多的实践,但究竟执行得如何,以及它对商业银行财务核算有何影响,本文想就此作些探讨:

一、权责发生制的基本理论

权责发生制是会计核算中按照经营期内各项收入、支出(包括损失)是否应收应付作为记帐标准,具体讲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按照这个原理,银行贷款利息收入,包括三年以内的逾期贷款利息收入,不论是否实收,都要列入当期损益;支出方面,银行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和发行的金融债券等,也要按规定预提应付利息,列入当期损益;应由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如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应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以后成本。例如,某银行于1998年4月1日发放一笔为期三年的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5万元,年利率9%,按照现行借款合同规定一般都是利随本清。根据权责发生制只要发放了贷款,银行即取得了收取相应贷款的利息权力,所以,贷款到期的三年内均应按照贷款期限预先计算该笔贷款当年的应收利息,并将之计入当年的利息收入。这样,1998年银行该笔放贷的应收利息收入为3375元,1999 年、2000 年利息收入分别为4500元,2001年利息收入为1125元。又如,某银行于1998年4月10 日一次性支付从本月起为期三年的房租15万元,根据权责发生制,该笔房租付出的会计核算办法是按租期平均分摊,即从1998年起每年发生5 万元的房租费。

二、权责发生制对当今商业银行财务会计核算的影响

1.对贷款利息核算的影响。当今商业银行的基本经营活动就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而银行吸收存款就要支付存款利息,发放贷款最终目的就是要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实现贷款的增殖,即按时收回贷款本金及利息,这是银行经营管理的基本法则。但是目前商业银行的贷款本身就具有较大的风险性,有1/3成了风险呆帐贷款,而要收回其衍生的利息更是前途茫然,因而目前银行利息收入中应收未收利息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且呈逐年大幅度增长态势,增长速度之快令人吃惊。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应属于本期收入和支出,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实际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这样,对逾期时间较长的贷款利息仍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应收利息,并计入当期利息收入,难免与真实情况产生较大的偏差,如果银行对逾期贷款收息能力不强,贷款利息收不回来,存款利息就难以支付,势必造成用信贷资金来充抵收不上来的利息,且挤占了信贷资金,长此下去,银行的信誉就要受到影响,银行的经营就会陷入虚盈实亏的境地。

2.对利润、成本核算的影响。随着贷款规模的不断扩大,银行应收未收利息不断增加,银行当期收入中的“水份”越来越多,从而形成了事实上的虚假财务收益行为,再根据含有“水份”的营业利润上交税金,致使银行不得不垫付这部分应收未收利息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所得税等。这样,一方面银行实际利润下降,另一方面,由于当期发生的多种成本费用照列不误,国家税收及附加要交,形成了一种用银行营运资金来交税的不合理现象。另外,银行从稳健经营出发,对当期提取的呆帐准备金、投资风险金和坏帐准备金等一样计入成本,在这种情况下,银行负担势必会加重,银行利益势必会受到损害,而且银行会走入营运资金不足的小胡同,最终导致财政吃企业,企业吃银行,银行侵蚀财政的恶性循环,使得银行的改革困难重重。

3.对所有者权益核算的影响。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公积金、公益金、未分配利润等。在目前国有企业面临较多困难的形势下,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银行的帐面收入肯定的比实际收入要多出不少,从而虚增了银行利润,形成虚增的税后留利,由此按比例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也是虚的。根据《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公积金达到一定比例要转为实收资本,这样就形成银行业表面上的繁荣。公益金刺激了消费,形成银行越亏,待遇越好的怪现象。由于分配利润也是虚的,造成银行经济效益好的假象。

三、运用好权责发生制当今商业银行应采取的对策措施

目前,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商业银行企业化经营,其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方法是银行会计改革向社会语言通用化、国际化方向的迈进,权责发生制是公允的较为科学且符合国际惯例的会计核算原则。目前出现的一些问题不是权责发生制原则自身的弊端,而是运用不当出现的一些暂时性困难。我们应结合我国金融企业现状,坚持权责发生制原则,在如何运用好权责发生制及其应用环境的改善上下功夫。

1.认清我国企业的现状,在坚持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同时兼顾谨慎性原则。现实情况表明,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生产性企业的经营成果是比较合理的,但用来核算金融企业的经营情况,难免与其实情况偏差太大。针对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在权责发生制下发生的“虚收实税”问题,我们认为,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是一特殊的金融企业,它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特殊,影响面大,其会计核算的真实性至关重要,建议应该在其收入实现的确认及其会计处理方法上作些必要的改革,在核算其贷款利息收入时多兼顾些谨慎性原则,对贷款应收利息自结息之日经过一段时间未收到时或逾期贷款自逾期之日时,即应停止将该贷款应收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其应收利息作为表外待转利息收入处理,这样做无疑对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是大有裨益的。

2.实行权责发生制基础的重置成本核算。重置成本核算是对银行资产的存量以现时的市场价格进行核算。这种方法能够把银行的全部分资金、财产的现时价值准确地反映出来,可以直观地看到银行的资产负债情况,是以全部资金财产的现时价值反映银行的经营盈亏,是比较科学、理想的财务核算方法。这种方法,在商业银行的核算中,主要是对固定资产、车辆机具及库存外币等进行重置核算,进而还可以反映出全部信贷资产的创利水平与质量即风险程度和呆滞呆帐情况,也是商业银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理想财务核算方法。因此,实现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重置成本会计是我国商业银行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

3.对沉淀太久的风险呆帐贷款予以核销。风险呆帐贷款沉淀的太多太久已成为当今商业银行的沉重包袱,风险呆帐贷款比例越高,应收未收利息就越多,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的困难就越大,为了促使银行营运资金良性循环,正确合理核算银行的成本、利润,必须有一个行之有效的配比核算原则,即对沉淀太久的风险呆帐贷款区别数额和企业现状予以核销。当然要核销此项贷款应得到财税部门的认可,为此,银行应积极主动向财税部门做好说服工作,为此,银行应积极主动向财税部门做好说服工作,争取财税部门的支持,希望财税部门从采用权责发生制有利于正确反映银行资产、负债和财务成果,正确处理国家和银行的分配关系,从而有利于财税部门加强对银行的监督管理的角度出发,在银行管理政策方面作适当调整,为银行推行权责发生制创造条件。

4.尽快改变现行信贷资产质量的分类和考核办法,努力降低不良资产比例。长期以来,我国银行贷款质量一直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和呆帐贷款,这种划分办法随着金融改革与发展的深入,其弊端日益露出来,如过于简单、反映滞后,信贷管理和企业经营现状相脱节,既不能充分及时地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变化对贷款风险的影响,又不能全面准确反映银行有效资产的真实情况。现实表明,由于多种原因,商业银行目前形成了大量的呆帐贷款、投资损失和坏帐损失,而且我国企业的经营现状大致上可划分为三分之一明亏、三分之一暗亏、三分之一不亏,企业的经济效益好坏直接影响着银行的利益。为此,有必要参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按实际风险程度,把贷款质量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这种分类方法最大的好处在于它的及时性和动态性。它不仅从银行角度分析信贷资产质量状况,而且更主要的是,它深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分析之中,结合借款企业的现金流量和财务收支等状况的分析,由银行及时、动态、定期地对每笔贷款进行风险评价,定级分类,进行不同的风险管理,包括提取不同比例的呆帐准备金,从而能比较及时、准确地反映金融企业的真实资产,有利于变被动为主动地去防范贷款风险,减少应收未收利息额度,增加利润的真实性,降低采用权责发生制方法进行会计核算的难度。

5.强化信贷资金管理,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努力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第41条规定:企业逾期半年以上的放款作为逾期放款,其中逾期3年以上的放款,作为催收贷款管理, 应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实际收到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鉴此,要加强收贷收息力度,减少逾期放款特别是呆滞、呆帐贷款的占比,使得采用按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尽可能真实合理。为此,应当抓好以下几点:一是下大力气盘活信贷资产存量,要成立专门的收贷机构,逐笔分析每笔不良贷款的数额、成因、风险程度,并登记造册,同时要制订一系列盘活资产的措施,比如,可对较难收回的贷款采取招投标方式,谁收回来就给谁一定比例奖励的办法;二是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坚持贷款责任人制度,做到谁审、谁批、谁担保、谁负责,对造成不良贷款的直接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以切实杜绝关系贷、人情贷,防止滥贷现象的发生,使贷款回收和利息归流的双向责任落到实处,把信贷风险控制到最低限度。

标签:;  ;  ;  ;  ;  ;  

权责发生制对商业银行管理的影响及对策_银行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