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缅边境地区毒品犯罪问题研究论文_杨博文

中缅边境地区毒品犯罪问题研究论文_杨博文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研究生部

摘要:中缅边境地区位于我国西南边陲,该地区山水绝美、资源丰富、民风淳朴。然而,该地毒品泛滥成灾、久禁不绝,甚至愈演愈烈。云南禁毒人民战争多年来战果累累、经验丰富。但随着缅甸毒情的变化、云南对外开放的发展以及社会生产方式的进步,中缅边境地区禁毒形势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化,该地区的禁毒工作也面临着异常艰巨的挑战。本文针对该地区毒情的新变化,对其成因加以分析,并提出相应意见。本文首先对近年来中缅边境地区毒品犯罪形势,从整体态势、犯罪形式和组织形式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根据中缅边境地区毒品犯罪的现状,深入探究其背后的自然、历史、政治、经济原因。最后结合中缅边境地区毒品犯罪形势以及现实问题,以“立体治疗、合作为要”“多方施策、信息主导”为理念,分别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提出对策。

关键词:毒品犯罪;中缅边境;物流涉毒

我国毒害之重首为中缅边境地区,该地区主要包括云南省保山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临沧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普洱市、怒江傈傈族自治州六个地级市(自治州)。这六个地州皆与毒品犯罪顽疾斗争多年,身经百战,是我国的禁毒先锋。当前,该地区历时多年波澜壮阔的禁毒斗争取得丰硕成果和经验。与此同时,该地区毒情形势错综复杂,各种因素此消彼长,正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化,禁毒斗争显然已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在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深入推进之际,加紧该地区毒品犯罪问题的新的研究,便显得尤为重要。

一、中缅边境地区毒品犯罪的现状

(一)从整体态势上看

从中缅边境地区禁毒工作取得的成效来看,自云南省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打响以来,该地区毒品犯罪问题得到一定的控制,禁毒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受国际毒潮日趋泛滥、缅甸政局动乱的影响,加之邻国各方面因素的变化,缅北“金三角”地区毒品种植面积剧烈反弹,新型毒品制造和贩运迅猛增多,对我国渗透日益加剧,根据《2018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显示,缅北地区在保持较大规模海洛因和冰毒片剂产量的同时,开始大量制贩晶体冰毒和氯胺酮等合成毒品。2018年,中国共缴获“金三角”各类毒品29.6吨,同比上升17.6%,其中晶体冰毒4.6吨、氯胺酮1.4吨,分别占两类毒品全国缴获总量的43.6%和23.9%,同比分别增长4.2倍和35倍。

中缅边境地区毒情形势仍不容乐观。表现为:第一,该地区仍为毒品犯罪重灾区。以冰毒、氯胺酮为主的新型毒品和新型精神活性物质开始呈现异军突起的迹象。在毒品种类中,冰毒类毒品已经很大程度上超过海洛因数量,新型毒品如氯胺酮数量不多,鸦片类毒品仍占有一定市场。另外,由于云南深化实施对外开发和国际化建设,导致贩毒路线呈现由传统路线转化为多头入境、全面渗透,由单向出境发展为双向跨境的态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该地区仍将处于贩毒活动高发期、制毒问题危险期和毒品问题治理攻坚期。禁毒任务十分艰巨繁重,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二)从犯罪类型上看

第一,特殊群体犯罪问题加剧。不少毒品犯罪分子抓住我国法律保护特殊群体权益这一漏洞,利用孕妇、艾滋病人疯狂进行毒品犯罪活动。

第二,物流业、交通运输业涉毒案件剧增。空运和出租车贩毒方式近年来迅速增加。近年来,社会化服务业蓬勃兴起,而相配套的监管制度尚未健全完善,毒品犯罪分子越来越多地利用寄递、汽车租赁等社会服务业进行运毒。

第三,制毒物品走私与制毒犯罪苗头突长。该地区近年来易制毒化学品犯罪较严重。受缅北罂粟禁种铲除运动的影响,传统毒品种植和生产逐渐向合成毒品的制造加工转化,并逐渐出现零散的家庭式制毒作坊。非列管化学品开始大量流入制毒渠道,制毒加工设备也开始从我国境内走私外流,进入缅北。

第四,零星贩毒案件增速持续加剧。由于公安禁毒部门加大对毒品贩运的设卡查缉和重大案件的专项侦办,贩毒分子开始将毒品化整为零,采取蚂蚁搬家的形式进行渗透。

(三)从组织形式上看

第一,组织不断进化。毒贩在严密的控制网下,经过长期的犯罪实践,其犯罪手段的隐蔽性、组织结构的系统性和分工细化程度不断提高,犯罪能力显著提升。从毒品的提供、运输到交易几乎都分工负责。特别是在走私贩运过程中,其反侦查能力大大增强。幕后操纵者、团伙骨干、资金提供方以及洗钱方都逐渐形成独立的团伙和势力,宏观组织结构越来越专业化。

第二,网络涉毒蔓延。在互联网、计算机、移动设备、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的今天,毒贩逐渐借助信息化工具,抓住了网络中匿名现象充斥、电子数据可篡改伪造的漏洞,以及我国网络监管部门的监管未覆盖全面、禁毒部门技术侦查手段相对落后的空档。通过网上订购、销售毒品及制毒原料,利用邮政快递等运输毒品,最后利用网络交易平台支付。网络交易已经成为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买卖的重要途径,加速了毒品的渗透蔓延。

第三,人货分离普遍。贩毒团伙为了降低风险,逃避法律的制裁,更多地采取“人货分离”式。毒贩雇佣孕妇、艾滋病人等特殊人群运毒,胁迫没有偿还能力的负债赌徒、急需毒品的毒瘾者运毒,还利用汽车代运,邮寄快递进行运毒。这样,毒贩纷纷转为幕后操纵者,公安部门查获的携毒者往往不是真正的或主要的犯罪分子。

二、中缅边境地区毒品犯罪问题的成因

对中缅边境地区毒品犯罪问题的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才能够为禁毒工作厘清各方面关系,明确工作方向,找到突破口。中缅边境地区毒品形势严峻,直接与毗邻的境外毒源地,即世界三大毒源地之一的“金三角”地区有重大关系。缅甸与中国接壤的克钦邦、佤邦、掸邦皆为“金三角”主要组成部分。所以,在分析中缅边境地区毒品犯罪问题的成因时,本文将会把缅北地区的毒情因素作为其有机组成部分来加以分析。

(一)自然原因

缅甸是世界上第二大鸦片生产国,其生产的海洛因约占世界总产量的1/4。传统罂粟种植区主要集中在缅甸北部的掸邦和克钦邦,那里与我国云南省西南部接壤。据统计,我国缴获的海洛因90%以上都来自缅北地区。缅北地区毒情成灾,与该地区的自然环境有直接关系。

首先,在地形方面。缅甸北部罂粟种植区山峦叠嶂,深谷河流纵横交错,形成大量交通死角,难以与外界联系。一方面,使该地区难以发展大规模现代机械化农业。另一方面,也使缅甸政府难以对该地区进行监管控制。这给罂粟种植留下了较大空间。另外,该地区中缅国界地带地形复杂,缺少天然屏障,我国禁毒力量难以全线封控。而且该地区山林密布,便道极多,又给毒品贩运过境提供了十分有利的隐蔽和通行条件。其次,在气候方面。温暖湿润的东南亚季风与该地区平均海拔1500-3000米的高原山地使这里形成了独特的干湿季交替气候。低纬度、日照长、高湿度、土地肥沃使这里成为了毒品种植的极佳温床。近年来,中缅两国开展禁毒合作,发展缅北地区农业替代种植,罂粟种植面积得到一定控制。但由于国际毒潮泛滥,缅北战事又起,致使传统毒品种植面积反弹。

(二)历史原因

起初,罂粟并不是“金三角”的原生植物。19世纪末,西方帝国主义国家将罂粟带到该地,并传授鸦片种植、提炼、销售技术,英国殖民者还颁布法律确认罂粟种植合法。从此漫山遍野的罂粟花便与当地居民的生存和命运交缠在一起。1950年云南解放,国民党第八军残部从云南西盟佤山进入缅甸,打败前来围剿的缅甸国防军,占据山头,成为“金三角”第一支庞大的武装,并开创了“金三角”种植罂粟并大规模武装贸易的先河。自1960年起,缅甸政府军和少数民族武装的内战便持续至今这些地方民族武装为了获得大量经费以支持其生存发展和战争军费,即“以毒养军、以军护毒”。直到上世纪末,缅北毒品问题才得到重视。1999年,缅甸军政府试图通过实施15年的禁毒计划以实现无毒化,但未很好地实施。以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为主的国际禁毒力量,在缅北成立了各种毒品禁种组织、经济援助组织、医疗组织并发起运动,但效果有限,毒潮剧烈反弹阶段。2006年以来,受国际毒潮影响,外界需求的增多和毒品价格的攀升,缅甸毒灾卷土重来。缅甸曾全面铲毁的“金三角”外围西侧的所有罂粟种植区,又开满漫山遍野的罂粟花,而且规模更甚。2014年以后,在强大的禁种压力下,新型毒品制造和贩运开始迅猛增长,冰毒片剂年均产量远大于海洛因。

(三)政治原因

缅甸毒品问题历来和政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缅甸政府对禁毒工作的态度和采取的措施都直接影响着缅北毒情的变化,继而牵动着我国中缅边境地区的禁毒工作。

首先,在缅甸政府方面。缅甸政府似乎总是对禁毒工作顾忌很多,并没有将毒品问题单纯作为犯罪问题来处理。第一,由于缅甸内战和“金三角”地区的封闭环境,缅北罂粟种植区基本上处于失管状态。第二,当缅甸开始对外开放之时,为了应对新民主制度带来的各种挑战,缅甸政府对缅北地区的毒品贸易又放松了管控。同时,缅甸军方正在与多个少数民族地方武装交战。为了维持与其他中立民兵组织的联盟关系,缅甸政府也放松了对毒品犯罪的打击。

其次,在国际形势方面。国际禁毒行动在缅甸仍然困难重重。尽管缅甸本土加大了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却仅将重心放在单纯的武力打击上,在发展经济等综合治理方面以及国际合作方面略显冷淡。以至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办公室等国际禁毒组织进入缅甸后,难以取得缅甸政府的支持,更得不到民众的理解,又夹在缅政府和少数民族地方武装中间,成了单打独斗的局面,禁毒志愿工作举步维艰。

最后,在中国方面。第一,“金三角”最重要的市场便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国内经济水平和居民收入大幅提高,中缅边境人口、经济往来日趋便利。但中缅边境地区禁毒工作相对落后,致使缅甸毒品趁机疯狂涌入,极大地刺激了“金三角”毒品犯罪活动。

(四)经济原因

首先,“毒品经济”被缅北居民依赖。缅北地区经济十分落后,地广人稀,经济支柱主要为农业。当地居民生活相当贫困,长期依赖外界的粮食援助。而其独特的自然条件、闭塞的文明状况以及种毒历史促使这里的农业经济发展成“毒品经济”。据统计,缅北罂粟种植面积2007年低至27.9万亩后呈连年增长趋势,2017年缅北地区罂粟种植面积已达66.5万亩,可生产600多吨鸦片或制成60多吨海洛因。种植罂粟历来是当地居民主要的经济来源,该地区农业耕作方式仍是落后的刀耕火种,其村寨围绕着新辟耕地迁移,这种原始生产方式很适宜种植罂粟。低成本、低技术含量、低劳作强度、高收益和巨大的经济压力使毒品种植成为当地居民唯一的选择。其余经济作物的收成和经济效益根本无法与之相比,这也是缅甸政府的控制措施和国际上的替代种植计划难以见效的根本原因。

其次,“毒品经济”受我国经济刺激。我国改革开放以后,与中南亚恢复经济来往,国内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毒品也潜入了我国,腐蚀残害我国人民,而且其市场越来越大。当前云南“桥头堡”战略的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以及自贸区的建设,很大程度解决了云南交通不便的问题,把云南推向改革开放的前沿。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和文化领域合作的不断深化、交通运输线的开通,必将带动中缅两国之间人口和货物的大流动。这为贩毒分子提供了更多隐蔽的条件和通行上的便利,客观上增加了犯罪机会。

最后,“毒品经济”受价格规律制约。毒品犯罪作为一种交易,也遵循着市场经济规律。当禁毒力度加大时,市场上流通的毒品量减少,价格便上涨,越发刺激毒品种植、贩运和买卖。一般在破获较大毒品案件、收缴大量毒品的行动公开报道后,毒品零售价便会随之上涨。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另外,在缅甸国内开始进行大规模扫毒行动和毒品销毁行动时,毒品价格也应声上涨。当该地区加强对吸食毒品的查控和打击力度或传言毒品大量到货时,价格便会随之下跌。

三、解决中缅边境地区毒品犯罪问题的对策

(一)宏观上——立体治疗、合作为要

中缅边境地区毒品绝大多数来源于“金三角”毒源地,毒品犯罪案件中境外走私、贩运毒品犯罪占大多数,禁毒工作单纯靠堵源截流,难免有所疏忽,而且被动应付,不能标本兼治。毒品问题早已成为全球性灾害,中缅边境地区应趁机加强国际禁毒合作,促成合力,以取的禁毒工作的重大突破。

1.打牢经济基础

毒品犯罪说到底是受利益驱动,缅北地区“毒品经济”如果不绝,那中缅边境地区就永远是毒品犯罪“重灾区”,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努力铲除毒品问题滋生的土壤。首先,在替代种植上深化展开。推进“绿色禁毒工程”,根本目的是通过替代农作物的优势效益,以及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的改进,来改善当地居民的社会经济状况,使毒源地的烟农最终放弃“毒品经济”。过去替代种植行动的失败,多是因为在实施后并未考虑到烟民的生存状况。因此,必须加大力度激发缅北地区的“造血功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才能彻底消灭“毒品经济”。应借鉴我国“精准扶贫”理念和经验,大力发展混合农业、立体农业,深入推进“杂交稻和甘蔗丰产试验示范”“生态农业试验示范”等一批替代种植的科技项目,更多地开展农业生产技术的交流合作,出口幼苗、种植技术,帮助缅方培训技术和管理人才,建立专门的人员编制和专项经费。

其次,将禁毒合作与经济合作相结合。利用缅北地区丰富的自然风光资源,大力开发“金三角”国际旅游产业。合理开发当地的珍贵木材,大力发展红木家具产业。加大交通、住房、教育、医疗等基础建设投资,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最后,重视与地方武装的禁毒合作。由于缅北毒品种植区和制造区既有缅政府控制区,也有地方武装控制区,所以在“毒品经济”治理中,还必须重视与地方武装的合作。克钦邦和掸邦东部第四特区已经实现罂粟禁种。要继续以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和促进经济发展为导向,给与经济援助和投资,发展符合辖区实际情况的经济产业,提高其“造血能力”,促进可持续发展。对正在实施罂粟禁种的果敢同盟军,应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帮助其解决当地烟农禁种后的温饱、医疗及教育等问题,并按照“共商、共享、共建”原则帮助果敢地区加强基础建设,促进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防止“毒品经济”反弹。

2.完善立法工作

首先,完善技术侦查的法律法规。毒品犯罪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决定了毒品犯罪案件的侦办中,必然要运用大量特殊的刑事侦查技术和手段。在互联网和计算机广泛运用的今天,不论是毒品犯罪活动的组织、通信联络、贩卖交易过程,还是警方侦查、研判、追踪过程,都已进入了信息化时代。我国在修订《刑事诉讼法》时,应及时对公安部门正在使用的和即将推广的刑事技术侦查手段进行调研,及时对毒品犯罪案件中,网上刑事技术侦查的主体的定义、使用范围进行界定,对实施程序进行明确。

其次,对毒品犯罪的处罚方式进行细化和调整。刑罚是通过剥夺和限制犯罪人的某些权益,从而达到惩治犯罪的目的。而我国对毒品犯罪历来施以重刑。刑罚虽重,却逐渐起不到预计的震慑效果,犯罪势头依旧不减。原因主要是立法观念偏落后,没有充分立足实际。当前,对贩毒集团主犯应坚持从重和以死刑为主,对毒品贩运犯罪人刑罚应该树立慎用死刑、重施自由刑和财产刑的观念。对毒品犯罪案件的立案起诉要严格规范,防止办案人员的贪污受贿,包庇纵容。

最后,出台公检法协同办理毒品犯罪的配套法律法规。在打击境外毒枭、打击零星贩毒案件等的问题上,公检法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对有关证据的确定还没有一个可操作的规定。在跨国控制下交付、罪犯引渡、反洗钱等实质性合作中,尚未形成规范的统一行动的机制。应通过各市禁毒办牵头,协商出台相应法规办法,形成公检法办理和打击毒品犯罪的联席会制度。在毒品案件证据认定、法律适用、提高办案效率等方面做进一步统一,为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3.加强国际合作

中缅边境地区毒品犯罪问题是一个与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有着重大联系和影响的问题,积极主动地加强禁毒国际合作,才能有效提高禁毒工作效能,促进我国在国际禁毒事务中发挥作用。

第一,将联合禁毒行动作为对外执法安全合作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国际禁毒公约义务,积极参与联合国禁毒机构倡导的活动。深化推进中缅边境合作,努力推动境外禁毒工作取得突破,与缅甸警方建立边境地区禁毒执法会晤、情报交流、联合执法和联合办案机制,尽力铲除非法罂粟种植地,捣毁境外制毒加工厂,打击境外毒枭毒贩,不断挤压境外制毒贩毒活动空间,从源头上减少、遏制境外毒源地对我国的毒品渗透及危害。

第二,将替代种植上升为一种国家行为和国际合作行为。开展替代种植,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禁毒策略,应当关注境外烟农生存、发展问题,实现整个缅北地区经济发展结构和方式的转换。必须以国家合作为基础,配合联合国国际禁毒组织,整合国际禁毒志愿组织,形成合力,促成“金三角”地区禁毒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将加强禁毒力量建设作为禁毒合作的基础性工作。中国,特别是云南中缅边境地区的禁毒部门应加强与缅甸警方的交流学习,帮助其培训专业禁毒队伍,传播先进禁毒知识、技术、手段。建立国际禁毒合作专门的人员编制和专项经费,开展国际禁毒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跨境贩毒集团。联合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特别是做好学校的禁毒知识教育。支持缅甸构建社会联合禁毒机制,加强戒毒医院和戒毒所的建设。

第四,将禁毒国际合作纳入云南对外开放、“一带一路”战略、云南“桥头堡”以及自贸区建设战略之中。将禁毒工作与政治对话、安全合作、文化交流、经济发展联系起来。用新的合法经济发展来替代缅北地区的“毒品经济”,用文化教育来转变烟农的思想观念,用社会福利保障来稳定社会秩序。

(二)微观上——多方施策、信息主导

中缅边境地区毒品犯罪形势错综复杂,成因涉及自然、历史、政治、经济等。必须在查缉、打击、预防上同时发劲,公安专职禁毒队伍、社会群众和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在多措并举的同时,把准毒情发展脉搏,突出打击重点。在信息化时代开展禁毒工作,还应树立信息主导的工作理念,延伸工作范围,改进工作手段。

1.加强禁毒队伍建设

首先,充实禁毒队伍。当前,该地区毒品犯罪形势依然严峻,毒品犯罪升级转化,禁毒工作愈加复杂困难。因此,必须加强禁毒队伍实力建设,健全编制,扩展人员部门,增加资金投入,改革资金保障机制,改善装备条件,建立更多专职禁毒队伍。

其次,提高整体素质。在毒品犯罪技术性、组织性、信息化程度逐步提高的情况下,必须加强禁毒队伍侦查、研判能力建设。必须以信息为主导,提高禁毒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要积极开发、普及先进网上侦查技术、手段,着重提高DIAS系统的普及率,充分发挥其作用,加大专业技术、业务培训力度。二是加大科研力度,普及先进的查缉设备,尽量推广整车检测设备,才能适应当前交通流量急剧增加的压力。三是要加强实战队伍与公安院校和有关机构的合作,深入调研,着力解决毒品检验鉴定工作滞后、案件侦办及系统录入不正规、不熟练等突出问题。

最后,充分发动群众。在“禁毒力度保障指标”中,在禁毒人民战争的背景下,应继续加强禁毒志愿者和禁毒社工队伍建设,由基层团委和县市禁毒办牵头,拉建长效化、规范化禁毒志愿队伍、社会工作队伍,发挥其在禁毒宣传、社会毒情信息搜集方面的重要作用。

2.开展禁毒专项行动

首先,开展禁毒专项行动是有效打击毒品犯罪的重要经验。当前禁毒工作压力增大,禁毒力量增幅缓慢,应更多地开展禁毒专项行动。集中兵力,各个击破,提高办案效能和打击毒品犯罪集团的震慑力。应继续围绕抓毒枭、打团伙、摧网络、堵通道和建立“陆水空邮物”立体查缉网络、双向查缉模式,联合铁路、机场、海关、交通、港行等部门开展禁毒专项行动。最后,禁毒专项行动要拓展到新的毒品犯罪领域。针对网上涉毒案件和快递行业涉毒案件增多,应联合公安信息部门,快递监管部门,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打击和整顿行动。寄出毒品案件数远大于收到毒品案件数,说明快递包裹收到后就再难被发现或追查侦破,打击重心在快递送货过程,突破口在快递发货阶段。因此,必须以网上商务和快递业实名制整顿为基础,以专案追踪摸查为重点,坚决打击和控制住这些新兴涉毒领域的犯罪活动。

3.建立情报信息网络

中缅边境地区打击毒品犯罪的专案侦办、公开查缉中,情报工作始终是禁毒工作的基础工作和突破口。多年来,该地区的情报工作取得了许多战功和经验,各地区也都建立了专门的情报队伍和秘密力量。但就整个区域和情报工作涉及的领域来看,情报工作还缺乏整合。当前,信息技术不断发展,既为公安部门提高了整合情报、综合研判的技术基础,同时也带给了毒贩更隐蔽、更方便的犯罪途径。必须把握时机,加紧建立情报信息网络。

首先,要重点普及DIAS系统的运用。DIAS系统的全称是公安部禁毒情报研判系统。它的功能是依托警务信息综合平台,将涉毒人员信息与运输毒品途经城市的酒店、客运等信息定期进行比对分析,排查出可疑涉毒人员;再通过与网上人口、车辆、案件、手机等数据信息的关联比对,锁定犯罪嫌疑人;最终利用系统研判出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制定抓捕方案,从而达到人赃并获、证据确凿的目的。基本上实现了全区域、多部门的信息资源整合。

其次,要完善情报工作机制。一是要大力实行情报奖励机制,提高对提供毒品犯罪情报的公民的奖励,完善评定、发放奖金、保护隐私等规定办法。二是搭建和完善与缅甸禁毒部门的毒品案件合作侦办、情报交流共享的新机制。同时,在禁毒情报网络建立的同时要重视诉讼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在毒品案件中,许多情报都同时可作为证据,但也容易被忽略、丢失。特别是电子证据,需要及时固定,以防篡改和伪造。在情报网络合作中要加强证据收集的协作工作,构建证据收集协作机制。各部门间做好提前培训,做到会识证据、会找证据、会定证据。这样既能防止证据损失,又能为破案和诉讼提供更坚实确凿的证据支持。

结语

毒品,曾被古人奉为“神药”,也曾被宫廷贵族追捧为神品,现在已然成为“死亡”的象征。它为何伴随人类发展,从药物变为邪恶的商品?再看中国,从林则徐戒烟至今,为何毒潮起起伏伏、愈演愈烈?其间有太多困惑。现在,仍见我同胞深受其害、心若刀绞,间不容发之事仍是做坚决斗争,并于斗争中,应有更远景的思考。

注释

①《2018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载中国禁毒网,http://www.nncc626.com /2019-06/17/c_1210161797.htm#10006-weixin-1-52626-6b3bffd01fdde4900130bc5a2751b6d1,最后访问时间:2020年2月6日。

②参见《2017中国禁毒报告》,载中国禁毒网,http://www.nncc626.com/ 2017-03/30/c_129521742.htm,最后访问时间:2020年2月1日。

论文作者:杨博文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3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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