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视野下的农村生产体系结构探讨_农民论文

市场经济视野下的农村生产体系结构探讨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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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本文主要是从组织运行机制讨论农业生产体系结构问题。提出土地的规模经营是农业走向市场的必要条件;介绍几种规模经营的农业生产体系结构形式;并把培育市场引导体系和强化科学服务体系提到应有的高度来讨论。

关键词 农村 规模经营 生产体系 科技服务体系

本文所说的农村生产体系结构问题,主要是指农业生产体系结构中的组织运行机制问题。众所周知,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启动点的我国农村经济生产结构改革,为农村经济蓬勃发展奠定了牢固的基础。但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农业却面临着许多新矛盾、新问题。如何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生产体系结构运行机制,是一个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具有意义的研究课题。本文将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出发,以问题为导向,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基础,探索农村生产主要是农业生产体系结构中组织管理运行机制的完善问题。

一、问题导向

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结构,基本上是分散经营的小型农业结构体系,在农村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中,这种体系引发出一系列矛盾和难题。

其一,以单户生产为主的小型农业,难以形成规模生产,而适度的规模经营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从而出现了分散经营与规模生产的矛盾。

其二,以单户生产为主的小型农业,难以满足生产发展的高积累要求,以致资金不足,农民承受风险的能力弱。而农业生产与风险,不仅有来自自然灾害的风险,还会有来自市场波动的风险,更由于市场信息一般滞后于生产,一有风吹草动,常常出现某些农产品的“大起大落”,可能出现买难卖难,丰产不丰收的局面。

其三,小型分散经营,造成生产集约化水平低,大多数农民特别是以农业为主的地区农民收入低下,城乡社会经济二元结构明显。

其四,农户家庭是农村最基本的经济细胞,又是农村市场的主体。十多年来,农民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然而,一些传统的做法,却把大批不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束缚在农村;有的地方又出现了“撂荒”和“盲流”现象。这就表明了完善现行农村生产结构机制,把市场主体推向市场,彻底放活,并实现城乡开通,是农村深化改革必须思考的又一问题。

其五,把农产品推向市场,仅仅是农业走向市场的一个方面。目前,市场体系结构的不健全,特别是要素市场发育迟缓,制约了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在要素市场中,引人注目的土地市场、资金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发育进程,可以说是步履维艰。如土地,它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但是随着农民致富意识的进一步加强,他们北上南下或就地改行。有些农户,土地收入在家庭中已无足轻重。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尝试把土地推向市场,让土地使用权在市场上流动,以推动土地的规模经营。

其六,属于农业生产结构体系中从事产供销活动的各个环节,或资金、技术、信息等服务性企业中介组织,还处于无序状态,还没有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还没有很好地,直接地与农户生产经营活动联系在一起,形成有序结构、广泛地参与横向的市场联系和竞争。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因为,市场是竞争的市场,在市场竞争中,个体农户生产常常处于不利地位,他们需要这些组织作为他们进入市场的中介。

总之,当前的农村问题,是农村向市场经济过渡所遇到的诸多矛盾的综合反映,是原有生产结构运行机制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反映,因此,探索一条切合实际的、行之有效的解决上述问题的途径,是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制的关键。

二、探索的依据和原则

探索一条解决上述问题的途径,我们构思的依据是,以十四届三中全会的精神为指导,以整体性和市场性为原则依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勾画了新体制的基本框架,是实现从旧经济体制向新经济体制过渡的宏伟蓝图。我们在讨论农村生产体系结构中组织管理运行机制时,必须以《决定》作为指导思想的依据。

农业,不仅其内部的农、林、牧、副、渔结构体系是一个复合系统,而且把“产供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包含在内,更是一个复杂而巨大的开放型构型系统。因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讨论农村生产体系结构中组织管理运行机制时,必须根据系统论原理,遵循整体性原则,使农村生产结构体系各部份之间最大限度的相互适应,形成网络结构,提高其自组力和应变能力,以改变目前农村生产中的组织管理运行机制结构松散、功能欠佳、难于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局面。

在强调整体优化的同时,还必须处理好整体与局部、整体与重点的关系。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发展生产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区位条件各不相同,这就决定了农村新的生产体系结构或者说新的生产组织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必然存在着区域间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性和经济发展的规律都告诉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农村生产组织运行机制时,在整体推进的前提下,既要不失时机地突破重点,以带动全局,又要注意循序渐进,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长期稳定和不断完善。这是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与循序渐进相结合的原则。

家庭联产承包的生产实践,已经证明,只有以市场为导向,才能迅速而有效地发展农村经济。乡镇企业之所以能异军突起,更是由于它一开始就是以市场为导向。正反两方都证明了,必须遵循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才能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生产体系结构。

这里有两点说明:其一,现代市场经济的第一要素是企业,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细胞,因此,以市场为导向,就要求农业生产必须走企业化运行机制的道路。正如我们前面已经说过的,加快生产要素市场的建立和农村市场的主体培育,就成为必要。其二,市场经济固然能有效地配置资源,但市场经济不能要求农业完全市场化。因为,完全市场化,不仅会影响到对农业的投入,而且还会对农业资源带来掠夺性的破坏。请注意,农业的特殊性就在于其很多资源不但有经济效益,而且还有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这就要求有些农业资源必须实行强制性保护,这是我们在讨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农村生产体系结构时,还必须遵循的生态性原则。

三、建立规模生产体系

“脸朝黄土背朝天,辛勤耕耘责任田”的农民,是富有创造性的。他们经过一个时期的艰难探索,对如何使土地承包制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创造性地、成功地进行了不同模式发展规模生产体系的工作,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

1.种田大户与家庭农场型

这种类型的特点是以家庭为独立生产单位的规模生产模式,其经营规模为10-100亩。这种模式多出现于浙、闽、粤沿海商品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和其他农民退田的地方。例如,温州市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引导农民走集约化、规模化之路,因地制宜地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农民发展规模经营的具体政策,如在坚持土地公有制、联产承包制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加速土地合理流动和相对集中,并规定50亩以上的专业户的优惠办法。目前该地区农业生产基本上已由种田大户唱主角。早在1987年,贵州湄潭县出台了“增人不增地”的政策,对于集体收回的农转非、孤寡去世,弃耕撂荒地,不再平均分配,一律实行招标发包,使耕地向种田大户集中,形成规模生产。到1993年底,湄潭县转接包耕地达总面积的8.6%,有8.53%的农户发生了转接包行为。这就切断了新增人口与土地的联系,这既有利于土地流转,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口对土地的压力。

家庭农场在广东珠江三角洲出现较早,湖南祁阳县肖家村区,1993年1/3的农民承包了2/3的稻田,户均拥有10亩以上土地的家庭农场(庄)有2000多个,700多个劳动力从“小而全”的格局中解脱出来。解脱出来的农民,有的还办起了家庭工厂,如山东淄博市商家乡农民,就办起了一千多个户办工厂,1992年总收入5000多万元。

由于种田大户或家庭农场对土地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生产运行机制比较灵活,有利于专业大户逐渐壮大成为农村企业而进入农村市场经济主体行列。例如,胶东栖霞县一个道道地地的农民马作寿,他经营的寨里园艺场,经过五个春秋,现已成为百万富翁。在老马的带动下,寨里村农民靠育苗植果(苹果),都成了万元户,收入超过10万元的有20多户。仅育苗一项,1992年人均收入达3500元。再如,湄潭县目前已有10多户大户农民,闯入金融市场,以土地使用权抵押在土地金融公司,贷款从事开发性生产。此外,属于家庭农场范畴的家庭林场、家庭养殖场的纷纷出笼,各地都有报道,江西南城县还有闻名国内的家庭养鹿场。(见1993年7月22日江西日报)

所有这些,都指出了,种田大户与家庭农场是目前可资借鉴的完善土地承包,进行规模生产的结构模式之一。

2.“两田制”与村办农场型

纵使新增人口有地可包,但按人均等的体制同样难以顾及效益;人口变动引起的人土比例关系失调、劳动生产率低下等一系列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问题同样存在。为了在公平与效益、稳定与流动之间建立起一种均衡关系,山东省平度市于1987年实行了“两田制”;把耕地分为“口粮田”和“承包田”(即责任田)。前者人均约0.5亩(南昌县茅莲湖村人均0.5亩),承担社会保障职能,人人有份;后者划分成片(每方约20-30亩)(南昌茅莲湖户均水面15亩),引入效益性原则进行适度竞争,由农民根据经营能力承包。“口粮田”只负担农业税,承包田则实行有偿使用,须向国家交纳农业税,向村集体交承包费,并负担政府规定的定购任务。“两田制”的实施,促进了耕地使用权的流转,促进了劳动力与耕地的合理组合和配置,解除了非农产业“农民”的后顾之忧。

无独有偶,早在1983年江苏无锡县少数村实行口粮与责任田两分开。摸索责任田由种田大户耕作的规模经营。1987-1989年为土地规模经营的自发阶段,各种形式的规模经营点(泛指15亩以上)248个,出现村办农场18个。1990年开始推进村办农场试点,1992年全县有2/3的村按两田制要求,不同程度地调整土地,村办农场在全县规模经营中占64%,少数工业发达的村,农民连口粮田也不想种,收归村办农场实行专业化生产。

村办农场在无锡县有较强的生命力,主要有两条:其一,可以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调控能力,能相对集中经济力量办大事,使农场形成一定的生产规模和新的生产力;其二,村办农场有一套比较合理的劳动生产组合和经营机制,其生产经营方式是:“集体统一经营,按劳户联产承包,生产有统有分,场户单独核算”。这一机制是在总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继承和完善了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合理内核”,是实现农业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的生产构型体系之一。

3.农村股份合作制和企业化经营机制型。

可以这样说,股份合作制是培育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微观结构的有效途径,是实行农业生产企业化的一种值得推荐的模式。以河南省潢川县为例,1994年初,全县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达994家,一、二、三产业都有,其中第一产业有林果、蔬菜、畜禽、水产、养殖等631个股份合作制联合体,属于第三产业的金融股份合作也发展迅速,为农业生产进入市场提供融资渠道。江西泰和县股份合作制农业,已成为该县奔小康的一条重要途径。1993年10月份资料表明,该县股份合作制“绿色企业”、“蓝色工厂”达527家。地处上模乡境内的天马山林场,实现林场出资金、出技术入股,农民带土地、带劳力入股的国群合股型管理办法,现已发展到4个乡镇16个村委会,有1140多户农民入股,开发山地面积9.3万亩,成为该地最大的“绿色企业”。乐安县各种形式的山地开发股份合作制在全县遍地开展。1993年,湖北省襄樊市已组建农业股份合作体1036个,来自各地的资料表明,股份合作制农业已成为推动农业生产的新动力。

不论以何种形式入股,如有的以土地入股,有的以劳力入股,有的以资金入股,有的以技术设备入股,等等,农村股份合作制的产权基本上是两个部分,即集体资产和股东资产,产权明晰,能充分体现集体所有制的个人所有权。股份合作制的分配制度是实行按劳分配和投资分配相结合。股东所得来源于股金分红,与此同时,分配上强调优先积累的原则,以保证集体资产的不断增值。农业股份合作制实行的是民主管理,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实行场长或厂长经理负责制,将企业的所有权、决策权,经营权适当分离,相互制约,其结果如潢川县所显示的,全县乡村股分合作制企业到今年3月为止,无一亏损,农业股份企业经营的每亩土地水面,效益分别比原来的高2.15倍、3.4倍。

以土地使用权入股来促进土地流转与集中进行规模生产,广东省南海市是走在时代的前列的。该县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迅速,它的土地使用权的改革是紧跟着经济发展的。以大沥镇联(原字法的左边加空的上边去点下加告)b管理区为例,该区有1200亩耕地,有1316个劳动力,其中83.7%的劳动力已转入二、三产业,尽管如此,这部分“农民”仍不得不耕作小量土地以完成国家的粮食定购任务。1992年,管理区成立了农业发展总公司,由机械队和农艺队共18人组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是管理区经联社属下的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定额奖励。农户以土地使用权入股,集中全部土地,由公司实行企业化经营,并规定了经济联社、公司、农户三者的关系。企业化经营改变了分散小农户经营和劳动生产率低下的状况,1992年,公司人均生产粮食4.5万斤,人均纯收入9000多元。占全区2%的人口,养98%的人口并有剩余粮食进入交易市场。对转入二、三产业的农民来说,土地不再是他们的负担。

如上所说,我们可以看到,不同条件下完善土地承包制的不同改革模式,带动原来分散经营向规模化生产结构体系的方向流转,做法虽各有不同,但主题却贯穿如一:在坚持集体所有制、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规模化生产结构体系。

四、培育市场引导体系,强化科技服务体系

把传统农业改造成为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农业,在坚持集体所有制、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进行规模生产探索的同时,必然会关联到培育市场引导体系和强化科技服务体系的讨论。

培育市场引导体系,首先必须加快小城镇建设,这是因为农村市场经济,必须以小城镇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中介,以大城市为中心,形成网络结构,走城乡一体化的道路,从而改变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格局。

在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快对农村市场体系的培育。在培育初级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建立高级市场如专业市场和批发市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建立健全的市场体系,不仅有商品市场,还要大力发展要素市场如土地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和技术市场等。

培育市场引导体系,还必须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在生产和市场之间建立起一个桥梁。通过这个桥梁以完善企业功能,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大特点。根据我国目前状况,农民不组织起来是无法进入市场的,即使进入市场,也很难站住脚。因此,创新组织,使从事产、供、销活动或资金、技术、信息服务的企业组织(不是一般农户)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这种企业组织,既要接受政府的宏观政策指导,广泛地参与横向的市场联系和竞争,又直接地与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联系在一起,农户则成为与这些经济组织相联的、独立和充分自主的生产单位。农户可选择不同的经营组织,用不同的方式联系如通过期货合同、资金共同体等等。

强化科技服务体系,是培育市场引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是以科技为支柱的经济整体。在市场经济下,农产品和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无不决定于科技素质。今天,我们不仅要以高科技含量的农产品去赢得市场,而且要以严密、完整的科学服务体系——贸、工、农一体化服务体系去占领市场,这个体系涉及到产前、产中、产后,贯穿从生产到流通的全过程。这个体系使在产品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板块式”经济结构,转变成为符合商品化趋势的链条式经济结构的运行机制,把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紧密结合,架起联接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桥梁。《阿鲁科尔沁旗贸工农一体化纪实》就是这样报道的:

“……逐步变城乡分割为城乡联合,使生产、加工、流通、宏观管理融为一体。贸工农(牧)一体化向着生产基地化、产品商品化、经营市场化、服务产业化的方向迈进,真正形成大种、大养、大加工、大流通的新格局”。“通过贸工农(牧)一体化企业集团这条纽带,使供销社与全旗27个苏木乡镇250个嘎村和70%的农牧户建立了契约关系,供销合作社与农牧民之间进一步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

在我们的调查访问中,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我们听到农民“盼致富、要服务”的普遍呼声:我们也看到,政府各级部门,正在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农业和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上来。进一步改善宏观调控,我们同意几个“兼顾”的意见:即由控制总量为主转到控制总量和调整生产结构兼顾;由宏观层次为主转到宏观与微观兼顾;由短期目标为主转到短期和长期目标兼顾,以促进农村市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结束语

1.我们调查和收集资料的地区范围,西起云贵,东至海滨,北自内蒙,南及闽粤,我们触摸到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开始进入以调整结构、提高效益为主要特征的前进脉搏。

2.我们强调土地的规模经营是农业走向市场的必要条件。因而。本文介绍了几种规模经营的生产体系结构形式。如果可以约略理顺其从个体到集体、从初级到高级的发展阶段,以乡镇、村为单位,大体上是:

分散经营→种田大户→家庭农场→村办农场→股份合作制联合体→农业发展总公司(集团)上述发展过程,也可以是跳跃式的。

3.本文所探索的农业生产体系结构,是在坚持集体所有制、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指导思想下进行讨论的。在讨论中,我们把培育市场引导体系和强化科学服务体系提到应有的高度来认识。但由于作者的水平限制,论证是不充分的,错误是难免的,请批评指正。承陶满德、李桂清同志整理部分资料,谨以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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