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伦理视域下突发环境事件的思考论文_刘罗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江苏南京 210000

摘要:中国逐步迈入全民环保时代,经济高速发展造成的环境污染积累到零界点,环境突发事件进入井喷状态,引发全社会强烈关注。纯粹依靠制度建设与专业技术,也许在一定时期内能达到效果,但是并不能覆盖所有环境问题,比如隐含在其中的伦理两难问题,常常会被行政部门忽视。因此,为了保证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地生活,行政部门有必要正视自身的伦理责任,在行政伦理视域下去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探寻环境突发事件的解决途径。

关键词:突发环境事件;行政伦理; 生态文明建设

一、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面临的困境

1.1 环境容量不足,环境污染严重

总所周知,环境资源与环境容量都是有限的,就像一瓶矿泉水喝完了就空了,把它装满后再加水,却会溢出来。资源环境的容量是有限的,其恢复更新需要一定时间周期,而耗竭式的开发建设,则使得资源环境失去了喘息的时间与空间,从而形成难以恢复的延续破坏。[Ⅰ]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仍在蔓延,比如雾霾就是环境容量不足的结果。环境容量不足导致污染事件突发,而突发的污染事件对环境生态系统造成二次伤害,使得我们陷入恶性循环中,无法逃脱。

1.2 对人民群众的生存权益和健康安全构成威胁

本文选取了近几年典型性突发环境事件(见表1),从中可以看出突发环境事件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损害,事件造成的影响之深、范围之广、持续之久,不可估量。

表 1 2012—2017 典型性突发环境事件

(资料来源于各种报道汇总)

1.3 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污染与损害不同

从目前的环境保护与治理情况来看,存在着明显的不平衡现象:环境资源等相关权益在不同的社会群体、成员之间分配不均,弱势群体的环境权益往往被损害的最为严重。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区域、城乡之间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一,环境污染程度也不尽相同。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发达国家直接对发展中国家输出高污染产业,使得发展中国家面临巨大的环境挑战。中国自从加入WTO以来,承接了来自发达国家的许多高污染、高能耗的“双高”产业;而与此同时,在国内也相继出现了类似的情况,东南部沿海发达地区的企业由于引进新技术调整产业结构的治污成本极高,选择往西边内陆欠发达地区转移。

第二,环保违规的高污染企业比起其对社会、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付出的经济补偿代价实在不值一提,几乎都是整个社会在为他们买单。环境破坏者的使用成本实在太小,而“老少边穷”等弱势群体却要被动地承受空气、水、噪音污染与身体健康受损,甚至危及生命财产安全,合法权益根本得不到有效保护。

二、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伦理缺失的现状及原因

2.1 价值观念上的伦理缺失

2.1.1 传统文化价值被冲击

随着西方思想文化的冲刷,我国传统文化受到诸多质疑。儒家思想的 “天人合一”、“以和为贵”,道家的“道法自然”等强调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都息息相关,应和谐共处的伦理观念被疏离。唯GDP的政绩观,政府部门压力巨大,刻意只关注经济的增长而忽视环境保护与监管,为环境事件突发埋下隐患;企业之间竞争激烈,为追求眼前利益最大化,牺牲环境换取利益,却看不到环境事件爆发后付出的代价更大。这种功利主义的思想理念缺乏敬畏感,把环境工具化,当做任人摆布的物件,却忘了人类和自然环境必然不能孤立存在,存在共生关系,若是一直将人类凌驾于自然环境之上,最终必将人类推向毁灭边缘。

2.1.2 传统行政伦理观念转换不力

几千年来,我国作为一个传统的伦理型社会,伦理思想可谓是源远流长,上至西周下至明清,一直指引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当然,伴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推行,我国急需行政体制的转型,某些传统伦理思想存在着滞后与脱节,并不能面面俱到地服务于现代行政伦理建设中。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缠绕不清的人伦情理、“以和为贵”的中庸思想、强调等级身份的伦理体系等等,[Ⅱ]这些都严重制约了行政伦理的现代化转化,从而使得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并不能真正完全实现。

2.2 行为准则上的伦理缺失

2.2.1 消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由于行政体制、文化观念等不同,相对于其他国家而言,我国民众更加依赖政府,“有事就打110”,把政府当做衣食父母来看,这也赋予政府更多权力,也要求政府承担更多责任。因此,政府在面对突发环境事件时的态度以及如何完美地解决问题,这对政府权威和公信力来说影响至深。但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导致地方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压力重重,由于严格的等级体制与考核要求,政府长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环境危机意识不足,缺乏深入的思考,有意无意地忽略了潜在的环境污染与风险。

2.3 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薄弱

 2003年非典发生后,我国才提出“一案三制”,直至2007年全国人大通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法》,之间经历预案建设----体制建设----机制建设----法制建设四个阶段,应急管理体系才又开始了新征程。但若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存在一些缺陷,譬如预案体系不够完善、缺乏相应的风险评估;预案内容简单、缺乏可操作性;缺乏部门之间的合作协调;预案的制定和修订程序欠缺。[Ⅲ]

三、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困境的出路

3.1 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中政府部门的道德规范建设

重视政府部门的道德教育:第一,可以引导他们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我国可以成立相关的政府道德办公室,开展道德教育培训、考核等,确保政府公职人员首先在个人生活上严于律己,避免为了某些蝇头小利,放弃监管敷衍了事,从而引发环境污染事件,最终造成损人不利己的结果。

第二,政府公职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很大程度上建立生命健康安全的基础上,而某些因玩忽职守、监管不作为、认为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原因引发威胁人们生命安全的环境污染事件,完全是可以避免的。

第三要为政府公职人员制定相应的道德规范,配备相应的道德教材。道德规范有三重含义:首先,道德规范是一份列有理想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应该采取的行动的准则。其次,道德规范是由约束性的,它应该包括实施这些行为的约束手段。最后,道德规范的措辞是向社会大众发出的一个信号,表明规范的约束对象应该终于公共利益,忠于自己的专业,忠于自己的身份,忠于规范设定的行为准则。[Ⅳ]因此,制定政府道德规范有助于规范政府公职人员的行为,明确他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减少他们误入歧途,假公济私的机会。

3.2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中行政伦理的制度建设

伦理制度化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道德现状密切相关,伦理制度化具有导向功能、约束功能和维系功能。[Ⅴ]为完善行政伦理制度建设,一方面应该坚持德治、法治并重。法治以刚,德治怀柔,二者相辅相成,相互补充。在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环保部门要第一时间联合其他部门开展救援工作,对受寒群众致以最贴心、温暖的人文关怀,确保他们的物质损失得以补偿,精神伤害获得安慰;同时也要严厉惩治违法违规的排污企业,提升他们的环境违法成本,杀鸡儆猴来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另一方面,要加强伦理监督考察机制建设。对政府公职人员进行制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部制约和外部制约,而外部制约又分为政府组织内部监督和政府组织外部监督。

总的来说,就是:一要自我约束,明确身为环保人的身份和责任,树立等级平等以人为本的理念,坚定相应的价值追求,提升专业素养与行政能力,尽量做到能德才兼备,能担当的起为人民服务的重任。二是加强政府环保组织机关内部的监督,尽快出台伦理立法,制定系统的行政伦理监督法规,明确各个政府部门监督的职责、权限,范围等。三是加强政府外部的监督,可以通过新闻界、学术界、非营利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多管齐下。

四、结语

环境污染的严重与污染事件的频发,向我们表明人与自然密切相关,相互依存,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不可以一味牺牲环境为代价,如何找到两者之间的平衡还需探索与研究。通过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原因、后果的分析,我们了解到伦理道德因素在其中不可忽视,同时政府部门作为人民群众利益的守护者,对于治理突发环境事件,维护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不受损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无法替代的作用。因此,从行政伦理角度来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治理进行研究,有助于丰富我们的环境危机治理体系,更全面、系统地应对环境污染事件。

参考文献:

[1]倪维斗.环境容量不足要比资源枯竭更可怕[J].化工管理,2014.

[2]唐斌.政府应对环保公共事件过程中的伦理问题分析[J].理论月刊,2011.

[3]张红.我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的缺陷及其完善[J].行政法学研究,2008.

[4][美]马国泉.行政伦理:美国的理论与实践[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5]杨勇诚.风险社会视阈下地方政府公共危机治理的伦理省思[D].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5.

论文作者:刘罗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19

标签:;  ;  ;  ;  ;  ;  ;  ;  

行政伦理视域下突发环境事件的思考论文_刘罗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