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0年来我国土地改革研究的回顾与思考_农民论文

近30年来我国土地改革研究的回顾与思考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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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国家,土地既是主要的生产资料,也是大多数农民维持生存和积累的基础。土地所有权是社会结构和政治权力的基础。因此关于土地制度的改革可以说一直都在进行。本文所讨论的是由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土地改革(以下简称土改),通常被定义为“无产阶级领导劳动农民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农民土地所有制的革命”。①它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又是一个现实问题,与当今的土地税收制度、土地产权制度、土地使用制度诸项改革紧密相关。

目前关于土改的微观和实证研究越来越多,对社会结构、社会心理的分析越来越深入。据笔者所见,至今关于中国土地改革研究的评述文章,以中文撰写发表的已有数篇,②对该研究领域的发展作了较清晰的总结。不过这些文章主要限于土改的依据、阶段、意义等方面,而对新近研究成果的梳理,以及理论与方法的评述均不够周全。因此笔者不揣浅陋,以最近国内研究成果为重点(主要是解放战争时期至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改革)试作一分析。

对于土改的研究,最初多以其与革命的关系着眼。早期的著作如《土地改革论》(胡伊默著,中华大学经济学会1949年版)、《中国土地改革问题》(孟南著,新民主出版社1948年初版、1949年再版)等,其作者主要是受中共影响的知识分子,目的是解释土地政策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关系,从理论上来论证土改的合理性。当然也有站在不同政治立场上的否定声音,③然而因受资料等限制,这些著作还没有深入研究中共土地改革的内部过程。

除了当时所发表的一些访谈、感想、评论、宣传外,④燕京大学社会学系王宗玮《土改准备期间之华美庄》(1949)、陆肇基《北京西郊土地改革》(1950),是解放初较早研究土改的学士论文。此外1950年至1952年新解放区土改留下了大量的档案资料,但长期未获得充分利用。专门化的土改实证研究则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才蔚为大观,研究者从总结中国革命基本经验的角度出发,开展了对土地改革问题的广泛探讨,并取得丰硕成果。除众多专著外⑤,还有大量的党史、革命史、中国现代史教材,以及发表的论文。这些研究成果为数颇巨,几乎涉及土改的方方面面⑥,梳理了土改运动的基本状况,为进一步的深入研究提供了参考基础。但许多学者受制于意识形态的影响,其研究大都限于“政策—效应”的范畴,强调的是作为土改合法性前提的地权分配不均、地主对农民的阶级压迫,同时肯定土改对革命战争、乡村发展及农民自身解放的积极作用,对土改运动中出现的一些消极面则往往概括为政策失误或执行错误;或是限于档案资料的掌握程度,对土改发生发展的微观机制及其对社会生活产生的影响缺乏探讨,因而所见的研究成果基本上是一种面貌,得出的是同一个结论。

而近年来随着土改研究的不断深入,已基本超越了证明土改合法性的革命史叙事阶段。相关研究不仅成果多,学术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一方面越来越重视对原始材料特别是档案的利用⑦,另一方面研究方法也转向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等跨学科的多元综合,分析范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其中最有成就的当是土改的区域研究,如秦晖的《封建社会的“关中模式”——土改前关中农村经济研析》(刊于杨念群主编《空间·记忆·社会转型——“新社会史”研究论文精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不是针对土改的过程,但他对土改的前提即地权集中的观点提出了“关中无地主”、关中有封建的新论点,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讨论。同是关于山东莒南土改的研究,王友明着重于土改中的地权变动和民众动员,他对山东莒南县的减租减息、土改、反特复查的过程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张学强的论文更体现了一种叙事的写史风格,除对整个土改的叙述外,最后还利用三个村庄的口述史料,以减租、土改、反特、反霸、穷富等为话题,蕴含了对土改斗争合理性的质疑。⑧张鸣的《华北地区土地改革运动的运作(1946-1949)》(《二十一世纪》2003年4月号)对中共在土改中的动员模式进行了深入分析,特别注意到日常伦理与运动伦理之间的矛盾,颇有启发意义,但其着眼点为动员的权力机制,并把土改看做中共打内战的工具,值得商讨。张佩国《山东(老区)土地改革与农民日常生活》(《二十一世纪》2003年4月号)从农民日常生活的话语与道德逻辑来认识土改实践,认为“民众的日常生活实践组成了地方性知识和地方性制度,在正式的制度安排向乡村的地方性知识渗透过程中,官方文本中‘革命’的意义已逐渐让位于民众的日常生活世界。”

江南地区历来是社会经济史关注的焦点,对于这方面的研究,学者们主要分析了土改对传统农民心理的多重影响,论述了土改的阶段和过程,以及土改前后农村生产资料占有的变化⑨。还有学者们考察了吴江县开弦弓村的土地改革,注意到了当地双层地权的经济特点,作者除采用档案资料及土地证之外,还进行了大量的实地访谈,以口述史料为主来叙述了江村划分阶级与分配土地的过程,反映了农民对土改的真实心态。⑩还有学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与《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差别作了分析,并简要叙述了苏南土改后无锡等县土地的征收与分配情况。(11)新近比较全面的研究是《苏南土地改革研究》(莫宏伟著,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论述了土改前夕的苏南农村,土改政策与苏南土改基本过程,苏南对地主的斗争,郊区土改,土改中对工商业、富农经济及公地特殊土地的处理,土改中的重大偏差,黄炎培、柳亚子与苏南土改,土改前后各阶层思想动态,土改后的苏南农村等。其内容涉及苏南土改的多个方面,但总体上是一个宏观的平面化的研究,较少吸收乡村研究的新成果。总之,关于土改区域研究的相关成果很多,在此不一一赘述。(12)

目前最引人注目的是口述史研究和微观的村落研究。在孙立平等人主持下,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展开了20世纪下半期农村社会生活口述资料的收集,主要是陕北骥村、河北西村的土改与乡村生活,并以此撰写了一批研究论文,(13)从社会动员与历史记忆的视角,分析了土改对农村权力结构的影响。代表作是李康的博士论文《西村十五年:从革命走向革命1938-1952冀东村庄基层组织机制变迁》(1999),他采用大量的口述史料,重点对一个村庄进行研究,深入挖掘资料,对许多传统论点提出质疑,其研究对象是基层组织机制的变迁,采取的视角主要是党、国家对民众的社会动员。在一些社会学家的著作中,土改是放在1949年以来村庄变迁的视野中来叙述的,在这里土改是对村落社区的外来冲击,它与传统经济文化构成了互动。(14)卢晖临的《革命前后中国乡村社会分化模式及其变迁:社区研究的发现》(《中国乡村研究》第1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在涉及对土改的描述中,则强调了农民平均主义的影响。

随着近年来对下层社会心理心态研究的重视,学者们对于土改中的农民心理也有了更为细致的研究,如李金铮的《土地改革中的农民心态:以1937-1949年的华北乡村为中心》(《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4期),李立志的《土地改革与农民社会心理变迁》(《中共党史研究》2002年第4期),但总体上仍限于政治意识觉醒和平均主义的描述。

最近,受“话语—权力”理论的影响,研究者开始注意土改的表达与实践之间的关系。黄宗智的《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从土改到文革时期的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中国乡村研究》第2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一文,从阶级斗争的角度对土改中的“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的关系进行分析,拓宽了土改研究的视野。张小军《阳村土改中的阶级划分和象征资本》(《中国乡村研究》第2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在研究福建阳村土改时,则把焦点聚集于阶级划分中的象征资本生产。李放春的《北方土改中的“翻身”与“生产”——中国革命现代性的一个话语——历史矛盾溯考》(《中国乡村研究》第3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提出了一种贴近经验的解释策略,试图在“中国革命现代性”的视域下重新审视北方土改,并通过具体考察翻身与生产之矛盾的话语——历史形成来揭示北方土改的一个革命现代性结果。纪程的《话语视角下的乡村改造与回应——以山东临沭县为个案(1941-2005)》(华中师范大学2006年博士学位论文)从三个主题词——“诉苦”、“翻身”、“动参”入手进行分析,认为通过土改,中国共产党成功地将“阶级话语”嵌入到乡村社会中,实现了对乡村小农民众的政治动员。这一话语特点其背后的政治逻辑是中共通过土改成功地获得了进入乡村小农社会攫取资源和整合农民的合法性。

从已有的研究论文看,还涉及土改后是否两极分化(15)、农村社会结构(16)、土改与基层政权建设(17)、土改政策(18)、土改与华侨(19)、土改中民主人士思想改造(20)等多个问题。高王凌还在《土地改革——“改天换地”的社会变动》(21)中专门探讨了土改的多重意义。

(一)土改的依据和政策

土地是农村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因此解决土地问题成为动员民众、解决社会诸问题的关键。外国有学者认为中共一直将解决农民土地问题作为革命的策略。对中共土地改革高度赞扬的美国学者杰克·贝尔登认为:“在中国,土地改革是一项无可比拟的革命的和军事的策略。”(22)日本学者田中恭子指出:“中共土地政策激进化的直接因素是军事性的。”(23)胡素珊也同样认为:“土改究其实质也是一项共产党为其夺取政权这一直接利益而服务的政策。这也是共产党人自己的看法。”土地革命摧毁了统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垄断,这是创建一个新的权力机构的必要步骤。(24)

受此启发,最近有学者认为,土改既然是一种动员民众、赢得战争的策略和政策,那么,土改的条件就不是取决于土地占有是否集中、租佃制度是否发达、剥削是否严重,而是要看是否已发动了群众,是否达到了民众动员的目的,只要群众不发动或发动得不够彻底,土改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进行。(25)即使在没有土地问题存在或问题不严重的情况下,也会强调土地问题的存在或严重程度,“目标不是财产平等,而是联合穷人反对其他人”(26)。仇视贫富分化的心理,成为农民起来反抗的重要动力。

在地权不均导致贫富分化的传统观念下,平分土地被视为“耕者有其田”的主要方案。对于平分土地作用的讨论,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土改研究之始就成为史学界争论的焦点。代表性的观点有:(1)平分土地的政策应当充分肯定或基本肯定。自土地革命以来到全国解放后,基本上是实行按人口平分土地的方法。平分土地并不是主张绝对拉平,因而并不必然会侵犯中农利益。实行平分土地的结果,得到的正是土地还家。(27)(2)平分土地必然会侵犯中农利益,无论从理论分析还是从实际效果来看,都应当完全否定。(28)正如有学者指出,把人口作为分配土地权利的依据,无论如何得不到稳定的产权边界。(29)

当然,仅以土改的动机及目标来解释政策似有简单化之嫌。(30)最近有学者通过对1946年中共中央土改政策转变原因的细致考辨指出,不少专注于土改动员目的的论者,恰恰忽视了“五四指示”的形成并非因内战全面爆发而来,而是中共中央在突如其来的农民运动面前,基于对1927年革命失败所总结的经验教训所采取的应变措施。(31)为了争取中间势力,中央还提出了土地赎买政策,并在陕甘宁边区等地进行了试点。(32)但中央的温和政策到了地方以后,多数情况下被简单化为付诸群众斗争。这种观点与土改动员论是各有侧重而实不相悖,解决土地问题被视为革命胜利的基础,土改的激进发展也自是顺乎其然。

土改还需要土地所有权法律的变化,这种变化会影响财富分配或资源配置。(33)随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研究的深入,理论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评价提出不同的看法:有学者以湖南邵阳地区为例,指出暴力土改造成了《土地改革法》的夭折。(34)也有学者认为土地改革有着严密完备的政策、法规以及审慎的步骤,并取得了伟大功绩。(35)也有学者强调:“我们决不能以偏概全,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他以亲历的四川新繁县土改为例,指出在土改中对地主家庭出身的知识分子和地主本身的保护。(36)但他们均未揭示土改激进发展的深层因素,尤其是群众运动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地权变动与经济绩效

传统观点认为土改废除了封建剥削制度,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37)。但一些海外学者以“现代化”的分析模式,对租佃制度的弊端、土改的积极作用等进行质疑(38)。有学者也提出,土改中的一些错误做法,对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确实发生过一些不好的影响和消极的作用。土改中的过火行动直接破坏了生产力,对富农的过分打击,特别是几次实行按人口平分土地,使平均主义思想在部分农民中得到发展,影响了他们特别是中农发展生产的积极性。(39)不过,仅仅意识到维护或打击了哪个社会阶层,仍是停留于检讨政策和做法对错的表层,忽视了保护土地产权和推进制度建设的普遍适用性。

也有外国学者指出,分配土地本身并不能在中国产生健全的农业经济。它既不能创造出工业化所需的资金,也无法消除过剩的农村人口对土地的压力。(40)这个看法实际上涉及长期以来关于中国小农经济发展水平的讨论。有学者认为,中国经济的落后归根到底是因为众多的人口蚕食了农业生产的剩余,使农业无法提供启动工业发展的资本积累。(41)也有学者提出旧中国农民在社会最底层忍饥受寒的同时,他们的劳动价值的40%左右通过种种渠道被榨取了,(42)因此强调革命对解决土地问题的作用。

对于土改后农村的经济变化,近年来亦有较多探讨,实际上仍涉及对土改经济绩效的评价。一般认为土改后农村出现了中农化趋势和一定范围内的贫富差异现象(43)。但就全国而言,因土地买卖导致经济成分升降的农户所占比重很小(44)。土改后土地租佃的数量同样也不多,大多属于农民内部的正常调剂,雇佣关系、借贷关系与解放前已有很大不同,绝大多数发生于普通农民之间(45)。就苏南农村而言,土改后也发生了一定数量的土地买卖、租佃、雇佣和借贷关系,均属正常范围内的生产要素流动(46)。以中农为主干的个体农民在土改后所发挥出来的,是“发家致富”、发展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并不完全是互助合作、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这种积极性还有进一步发展的广阔空间(47)。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对新富农的政策最初是允许其存在和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很快就把新富农的生产看做农村资本主义自发势力发展的集中体现,转而限制直至消灭新富农(48)。

(三)社会重构和阶级理论

如何把农民动员起来,使其成为社会变革的积极参与者,这是近代中国政治舞台上任何力图有所作为的政治力量都面临的一个最具挑战性的问题(49)。其中,阶级划分是中共改造农村的出发点,他们成功地摧毁了原先精英的社会和经济基础(50)。而贯穿其中的诉苦运动,通过把“自然状态的‘苦难’和‘苦难意识’加以凝聚和提炼”,使它们“穿越日常生活的层面”,建构起与“国家的框架”的联系(51)。有学者对诉苦的动员技术作了更具体的概括,指出“通过通俗而有力的政治口号,确立了诉苦光荣的舆论空间;通过集体开会和典型示范,削弱了农民诉苦的种种顾虑;通过苦主选择和会场布置,激发了农民的愤怒与仇恨;通过诉苦与分配、诉苦与算账相结合,打破了可能出现的僵局;通过追挖苦根和道德归罪,使农民苦难有了宣泄的对象。借助种种动员技术和策略,共产党得以将乡村民众纳入国家权力体系的运行轨道,顺利实现国家建设和乡村治理的目标。”(52)诉苦中农民与地主的对比教育,使农民“找到穷是如何来的原因,认识到两个阶级到底是谁养活谁”的道理。通过这种道德色彩浓厚的经济挖根,阶级划分给农村社会打上了长达几十年的政治烙印(53)。

作为一个巨大的社会变革和利益调整过程,土地改革在改变着农村经济秩序的同时,也在建立着一种新的社会政治秩序(54)。在此过程中,阶级视角下的各阶层做出了不同的反应,他们的言行表现和国家的政策一起促进了新的乡村权力机构和基层政治格局的形成。而最近的研究受博弈论和理性选择理论的影响,在描述农民行为时,展示了一种新的解释方式。(55)在对老区土改的分析中,中农作为人口、土地均占有半壁江山的庞大阶层,常常处于被打击的境地,中农因而对发家致富采取回避态度,甚至消极地吃喝浪费。同时打击中农也影响了贫农的心理。(56)土改中的基层政治精英也受到了高度关注。有学者以土地改革区域的中低级干部为中心,通过对他们在这一运动中几经浮沉的命运的观察,透视中共在驾驭这一历史巨变时所呈现的非同一般的控制力及面对社会政治潜流翻涌而做的强力应对与危机处理。(57)

简言之,以往研究主要是按土改划分的阶级来分析农民对土改的反应,此种划分遗漏了阶级符号以外的社会要素,使土改研究与乡土社会分析成为貌合而神离的两张皮,前者注重运动与动员技术,后者着眼于乡土秩序的还原。只有较少的学者关注到了乡村农民的身份、地位和内部网络。(58)农民性格具有多面性,他们不是单纯的理性人,也不仅是生存伦理所能涵盖的。目前基于理性选择、动员技术的理论分析非常严密,但按其理论思路建构的痕迹过于明显,缺乏细致的个案透视,因此对乡土社会内部关系的考察似嫌不足。而对中农细分的技术处理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分层的认知问题。

(四)农民社会心理变迁

一般认为,土改激发了农民的政治热情,增强了其参与意识。学界研究了土改对农民心理的影响,主要观点有:(1)土改中妇女的政治思想觉悟空前提高,她们主动废除封建礼教文化,使民间信仰日渐衰微;并以空前高涨的政治激情和参与意识,大力支持解放战争(59)。(2)农民经历了从胆小怕事、顾虑重重到积极向上的态度转变(60)。(3)政治意识淡薄、政治地位低下的农民之所以能够激发出高昂的政治热情,爆发出惊人的政治能量,与中共在土改中的动员和教育密不可分。政治意识觉醒后的广大农民,踊跃参加乡村各种政治组织,积极参与各种政治活动,成为中共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的骨干,从而根本改变了乡村社会的政治格局。(61)(4)谋求社会公正合理,改变被压迫、被剥削的命运是根据地民众投身革命的直接政治心理动因(62)。(5)土地改革对农民社会心理转变的影响,即由“知足常乐”到“发家求富”,政治心理由保守到激进,以及家族意识的淡薄与阶级意识的成长,民间信仰的衰微与领袖崇拜的形成(63)。(6)在诉苦、翻身、斗争的基础上形成的是一种“建立在感激和敬畏双重基础上的国家认同”。对农民而言,土地、房屋、财产,“这一切都是毛主席、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给的”,亦即国家给的,国家圆了一个普通农民最朴素的梦。同时这种感激又是和敬畏联系在一起的,能够将农民敬畏的对象打翻在地的力量,农民对其不能不产生一种或明或暗的敬畏。而这一点与传统社会中农民的皇权思想,一拍即合。(64)

对农民“平均主义”心理及其表现的评析是近年来争论较多的一个问题。有学者指出,土改强化了农民的平均主义思想。土改弱化了乡村社会的血缘关系,却通过平分土地将一部分流出土地的农民又拉回到土地上,强化了广大农民对私有土地的依附性,强化了他们的平均主义的“乌托邦”理想,因而地缘关系又得到了强化。(65)也有学者认为在正常秩序下,对财产的敬畏和尊重是明面,平均主义是暗面,后者潜伏在农民心理的角落。在暴力打破正常秩序的特殊情况下,平均主义就可能陡然像决堤的洪水一样泛滥。像暴动中的杀富济贫一样,土改运动也体现了农民的这种平均主义。(66)诚如毛泽东所言,“私有”是农民的“天性”,(67)而这种私有“天性”却正是“公有”与“共有”的对立物。列宁指出,在商品经济的作用下,“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的和资产阶级的。”(68)个体小农经济产生之后,它作为一个生产单位,一方面将劳动好坏与劳动报酬紧密相连,另一方面则与商品经济共存,自身就具有自发的竞争激励功能、求富向上的欲望和市场基因。农民作为小生产者,生性决定了它与平均主义的根本对立。(69)同时所谓的平均主义是与生存状态相关联的。当部分农民濒临生存危机的边缘时,均富贫的动机特别强烈,或较富有的农民出于安全等考虑也会帮助和救济穷人。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个体小农作为一个生产单位,绝不是追求平均,所求的乃是一家一户的发财。他们既不轻易允许别人来分享自己的财产(从家产继承的纠纷可见一斑),也不敢随意侵犯别人的财产。(70)而在农村集体化进程中,农民对“一大二公”的生产分配方式一次次地抵制。这是一种生存伦理,简单地以平均主义概括既不公正,也容易陷入“进步”或“落后”的二元评价。

总的看来,30年来中国土地改革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本文仅是择要而述之,难免有挂一漏万之处。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经济变革已使中国社会和学术环境迥异于革命年代,由此产生的话语转向和解释策略的变化,日趋精细的专业化和对外交流的扩大,不仅使我们能以世界的眼光来考察中国,更使得跨学科研究能够相互促进。然而,如何在既有的研究基础上创新,需要认真审视和勇于超越以往的成果。笔者试就今后的研究方向提出一些建议。

首先,要更加深入地发掘和利用资料。

新史料对研究的推进作用自不待言,不少学者正是利用各地档案资料大大推动了土改的区域研究,但同时也带来了对史料选择鉴别的问题。如最近胡英泽通过对黄河滩地册的研究,指出清初至民国关中东部既有特殊背景的地权平均,又有家户私有的地权不均,地权分散与集中现象并存,这和“关中模式”地权分散的观点相矛盾,同时土地买卖率也不像“关中模式”所认为的那样低。(71)挖掘关键资料是学者研究的重要动力之一,但其占有利用的失度却削弱了可供公平对话的基础。因此史料的公共性建设是当务之急,然而近年来对于档案的编辑整理远不能满足研究者的需要,(72)有关部门倘能编纂目录,利用互联网建立资料目录库,供学者在线检索、查阅和网上咨询,扩大开放度,将会进一步推动对土改的研究。此外,报刊、账本、地方志、日记、文集、小说均是重要研究素材,但利用尚待加强。同时,长期定点的田野调查也是必不可少的。

其次,亟须拓展研究主题。

土改前地权和社会状况是乡村中研究的重点和热点,但目前远不够深入。(73)重事不重人,对于土改中地方网络运作分析亟待加强,特别是对原国民党统治中心的江南地区,土改队伍的来源和思想状况罕有探讨,对原行政人员、乡村教师、小商贩、乡绅、土匪、民主人士是如何参与其中,家庭、村庄、宗族关系又如何作用于土改少有分析,以致缺乏历史感而难以给人深刻的印象。

或许是新中国成立后对农民战争史研究的影响,土地研究中有着浓厚的“农民情结”,但对农民自身却缺乏深入探讨,包含农村各阶层的整个生态环境未引起足够关注。(74)这提示我们应结合区域社会文化加以分析,避免以理想图景和主观的价值判断来遮蔽农民非常实际的生存动机,及由此呈现出来的多重面相(75)。关注农民的生活世界与内部冲突也许比国家对农民的控制更有意味。此外,尽管土改中的农民动员一直是研究的重点,但其表达多集中于语言、行为上,对于从图像(76)、声音(77)、身体(78)等特殊元素的考察有待探索。

最后,对一些理论的运用还要慎重。

在以往有关土改研究的大部分成果中,充满了“社会结构决定论”或“历史决定论”的结构主义解释。(79)理论框架的一元化,给论据的选择、资料的鉴别带来了阻碍,新近对新制度经济学的借鉴也同样存在生硬的痕迹。为此,我们要慎重借鉴现代化范式与国家社会理论,防止简单地为经济绩效和社会公平提供注脚。否则,活生生的人不见了,符号化的形象却比比皆是。从农民日常生活出发来探索土改发生的社会历史空间,可能会更全面地再现土改的实践构造,更好地理解国家权力和村落社会互动中的话语表达和社会记忆。

当然,今后的土改研究依然是以过去的成果为基础。在乡村城市化的浪潮中,总结历史地制度的变革、乡村的治理、农民权利的保护及其主体性的构建显得尤为重要。

注释:

①陈道主编《经济大辞典·农业经济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3年,第69页。

②《土地改革研究综述》,《中共党史研究》2000年第6期;张学强:《1979年以来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研究的回顾与思考》,《广西社会科学》2003年第10期;张佩国:《中国乡村革命研究中的叙事困境——以“土改”研究文本为中心》,《中国农史》2003年第2期;叶明勇:《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改革运动研究述评》,《北京党史》2008年第5期。

③如邓文仪:《土地改革之路:中共能解决土地问题吗?》,南京拔提书局,1947年;徐佛观:《论中共现阶段之“土地改革”运动》,建国出版社,1948年。

④如潘光旦、全慰天:《苏南土地改革访问记》,三联书店,1952年;陈体强等:《从土改中学习》,新建设杂志社,1950年;陶大镛等:《土地改革与新民主主义革命》,展望周刊社,1950年;吴景超、杨人楩、雷海宗等:《土地改革与思想改造》,光明日报社,1951年。

⑤代表性著作有郭德宏:《中国近现代农民土地问题》,成汉昌:《中国土地制度与土地改革——20世纪前半期》,赵效民主编《中国土地改革史(1921-1949)》,张永泉、赵泉均:《中国土地改革史》,董志凯:《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何东等主编《中国共产党土地改革史》,张永泉:《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杜润生主编《中国的土地改革》,孔永松《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演变史》,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当代农业史研究室编《中国土地改革研究》,罗平汉:《土地改革运动史》等。

⑥如土改的政策得失(重点有平分土地、富农中农政策)、运作过程、政治经济效应等。参见宋祝勤《我国的土地改革与党的土地政策》《历史教学》1956年5月号,郭德宏《关于土地改革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东疆学刊》1988年第1、2期。

⑦如复旦大学历史系《革命与乡村》丛书和南京大学历史系《李良玉教授与其博士生文丛》等。

⑧王友明:《解放区土地改革研究(1941-1948):以山东莒南县为个案》,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张学强《乡村变迁与农民记忆:山东老区莒南县土地改革研究(1941-195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

⑨王玉贵、娄胜华:《当代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变迁研究——以苏南地区为中心的考察》,群言出版社,2006年。该书在论及土改时主要对《苏南土地改革文献》作了大量引述。参见段本洛与单强《近代江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650~664页。

⑩沈关宝:《解放前的江村经济与土地改革》,潘乃谷、马戎主编《社区研究与社会发展》上卷,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

(11)郭春华:《农地制度与二十世纪苏南农业经济》,南京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年。

(12)如孙艳红:《战乱与革命的村庄记忆:冀北川村土改前后的村庄权力纷争与嬗变》(中国人民大学2006年博士论文);王瑞芳:《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与乡村社会变革》(中国人民大学2006年博士论文);王仕忠:《解放战争前后(1946-1951)山东沂水土地改革和社会变迁研究》(山东大学2006年硕士论文);李春宜:《湖南平江县土地改革研究》(华中师范大学2006年硕士论文);谢雨阳:《解放初湘潭县土地改革研究》(湘潭大学2007年硕士论文);王晓崇:《上海近郊的土改动员考察(1950-1951)》(华东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论文),等等。

(13)已发表的有郭于华、孙立平:《诉苦:一种农民国家观念形成的中介机制》(《中国学术》2002年第4期),方慧容:《“无事件境”与生活世界中的“真实”——西村农民土地改革时期社会生活的记忆》(杨念群编:《空间·记忆·社会转型——“新社会史”论文精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还有一批未刊硕士论文。其中刘洋:《征服:一个村庄土地改革的口述史研究》(中国人民大学2004年硕士论文)对赤峰市干沟子村土改作了出色的描述。

(14)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黄树民:《林村的故事:1949年后的中国农村变革》,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庄孔韶:《银翅——中国的地方社会与文化变迁:1920-1990》,北京三联书店,2000年;朱冬亮:《社会变迁中的村级土地制度:闽西北将乐县安仁乡个案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03年。

(15)苏少之:《论我国农村土地改革后的“两极分化”问题》,《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3期,作者认为土改后呈现中农化而非两极分化,实际上不过是更为均等而已;李伯雍持类似意见,参见《土地改革后农村阶级变化的趋向》《中共党史研究》1989年第1期;田利军《土改后土地出租、买卖和雇工不是两极分化的反映》《四川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6期;席富群《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对农村社会分化问题的认识》《史学月刊》2003年第12期。

(16)王瑞芳:《新中农的崛起:土改后农村社会结构的新变动》,《史学月刊》2003年第7期;王瑞芳:《土改后的中国富农:从保存、限制到消灭》,《河南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

(17)李里峰:《变动中的国家、精英与民众:土地改革与华北乡村权力变迁(1945-1953)》,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博士后报告,2004年;李里峰:《土改政党中的精英监控与乡村治理》,周晓虹、谢曙光主编《中国研究》2005年秋季卷;张凯峰:《土地改革与中国农村政权》,《二十一世纪》网络版,2004年9月号;满永:《土地改革与建国初乡村政权的合法化建构》,《二十一世纪》网络版,2005年4月号;陈益元:《建国初期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1949-1957):以湖南醴陵县为个案》,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

(18)杜敬:《关于“五四指示”和〈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几个问题》,《天津社会科学》1985年第3期;李良玉:《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运动》,《江苏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年第1期。武力:《试论1950年代大陆土地改革中的政府作用》,朱荫贵、戴鞍钢主编《近代中国:经济与社会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徐秀丽:《1950年代中国大陆土地改革中的富农政策》,《划时代的历史转折》,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年。

(19)郑群、刘子健:《叶剑英在土改中保护华侨》,《炎黄春秋》2007年第8期。更早的介绍参见《华侨家乡土地改革情况》(汇文出版社,1952年)。

(20)袁小伦:《生死关头:民主人士与土改运动》,《书屋》2002年第8期;莫宏伟:《建国初期民主人士过土地改革“关”的问题》,《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该文与其《毛泽东与民主人士过土地改革“关”》(《毛泽东思想研究》2008年第3期)内容基本相同。

(21)作者在文中提到“本篇写于1991年,曾经农村制度研究课题组《农村制度研究报告》第3号刊出(1994年),后为北京和香港几所大学用为教材”。资料来源:http://www.bjsjs.net/news/news.php?intNewsId=1274

(22)[美]杰克·贝尔登著,邱应觉等译:《中国震撼世界》,北京出版社,1980年,第246页。

(23)[日]田中恭子:《四十年代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南开大学历史系编《中国抗日根据地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档案出版社,1985年,第505页。

(24)[美]胡素珊著,王海良等译,金光耀校:《中国的内战——1945-1949年的政治斗争》,中国青年出版社,1997年,第336~337、360页。

(25)王友明:《解放区土地改革研究(1941-1948):以山东莒南为个案》,第92页。

(26)[美]弗里曼、毕克伟、塞尔登著,陶鹤山译:《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127页。

(27)金德群:《如何正确看待我们党的“平分土地”的主张》,《教学与研究》1982第1期,金德群:《再论如何正确看待我们党的“平分土地”的主张》,《民国时期农村土地问题》,红旗出版社1994年版;清庆瑞、黄文真:《对“平分土地”应作具体的历史的分析》,《教学与研究》1983年第6期;清庆瑞、黄文真:《再谈对“平分土地”应作具体的历史的分析》,《教学与研究》1984年第6期;张永泉:《“平分土地”的政策应当基本肯定》,《中共党史研究》1994年第6期。

(28)杜敬:《土地改革中没收和分配土地问题》,《中国社会科学》1982年第1期,杜敬:《再谈“平分土地”》,《教学与研究》1982年第6期;王钦民:《解放战争时期“平分土地”政策剖析》,《近代史研究》1983年第3期;陈文桂:《“平分土地”再分析》,《教学与研究》1984年第4期。韩志宇:《也谈对“平分土地”作具体的历史的分析》,《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3期。

(29)周其仁:《中国农村改革:国家和所有权关系的变化——一个经济制度变迁史的回顾》,《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4年夏季号。

(30)如前文提的张鸣文,以及陈永发:《内战、毛泽东和土地革命——错误判断还是政治谋略?》,《大陆杂志》92卷1—3期,1996年。

(31)杨奎松:《1946-1948年中共中央土改政策变动的历史考察——有关中共土改史的一个争论问题》,《开卷有疑:中国现代史读书札记》,江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91~299页。

(32)杨奎松:《关于战后中共和平土改的尝试与可能问题》,《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07年第5期。

(33)张五常:《佃农理论:应用于亚洲的农业和台湾的土地改革》,商务印书馆,2000年,导言第5页。

(34)何之光:《土地改革法的夭折》,《炎黄春秋》2006年第8期。

(35)叶明勇:《土地改革政策与“和平土改”问题评析——兼与何之光《〈土地改革法〉的夭折》一文商榷》,《当代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4期。

(36)喻权域:《〈土地改革法〉何曾“夭折”——四川土地改革亲历记》,《中华魂》2007年第1期。

(37)代表性的意见可参见董志凯《土地改革与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回答对我国土改的一种看法》,《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3期。

(38)[美]德·希·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第132、140页;马若孟:《中国农民经济——河北和山东的农民发展1890-1949》,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页。

(39)郭德宏:《土地改革史若干问题论纲》,《近代史研究》1987年第3期。

(40)[美]杰克·贝尔登著,邱应贵等译:《中国震撼世界》,北京出版社,1980年,第614页。张乐天认为:“土地改革没有结束贫困,但土地改革给那些最贫困的农民带来了土地,从而使他们从失望中振作起来,重新萌发出发家的希望。土地改革没有消除以土地私有为基础的传统的家际竞争,只不过为这场竞争划出了一条新的起跑线,从而使竞争在新的基础上重新开始”。参见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第49页。

(41)参见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0年)第16~18页。

(42)曹幸穗:《论旧中国苏南土地占有关系的演变及其推动力》,《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4期。

(43)邢乐勤:《论土改后中国农村社会阶层的分化》,《浙江学刊》2003年第3期;王瑞芳:《新中农的崛起:土改后农村社会结构的新变动》,《史学月刊》2003年第7期。

(44)陈吉元等主编《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变迁(1949-1989)》,山西经济出版社,1993年,第90页。

(45)赵增延:《重评建国初期农村经济政策中的“四个自由”》,《中共党史研究》1992年第5期。常明明:《土改后农村私人借贷形式及利率的历史考察——以中南区豫、鄂、湘、赣、粤5省为中心》,《中国经济史研究》2007年第1期;《私人借贷与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关系研究——以土改后中南区为例》,《中国农史》2007年第2期。

(46)参见张一平《苏南土改后的农村生产要素流动》《中国农史》2008年第2期。前提苏少之、李伯雍、田利军等文也认为土改后出现的土地买卖、租佃、雇用并非两极分化。

(47)王瑞芳:《新中农崛起后中共阶级政策的调整》,《安徽史学》2004年第2期。

(48)苏少之:《新中国土地改革后农村新富农经济的经营结构与经营方式》,《中国经济史研究》2007年第2期;《新中国土地改革后新富农产生的规模与分布研究》,《当代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1期;《新中国关于新富农政策演变的历史考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另可参见王瑞芳《土改后的中国富农:从保存、限制到消灭》,《河南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

(49)何高潮:《地主·农民·共产党——社会博弈论分析》,(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页。

(50)詹姆斯·R·汤森、布兰特利·沃马克著,顾述董云译:《中国政治》,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67页。

(51)郭于华、孙立平:《诉苦:一种农民国家观念形成的中介机制》,《中国学术》第12辑,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133页。

(52)李里峰:《土改中的诉苦:一种民众动员技术的微观分析》,《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07年第5期。

(53)陈益元:《建国初期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1949-1957):以湖南省醴陵县为个案》,第156~159页。

(54)黄道炫:《洗脸:1946年至1948年农村土改中的干部整改》,《历史研究》2007年第4期。

(55)李里峰:《“运动”中的理性人——华北土改期间各阶层的形势判断和行为选择》,《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1期;《华北“土改”运动中的贫农团》,《福建论坛》2006年第9期;《土改与参军:理性选择视角的历史考察》,《福建论坛》2007年第11期;《不对等的博弈:土改中的基层政治精英》,《江苏社会科学》2007年第6期。

(56)黄道炫:《盟友抑或潜在对手?——老区土地改革中的中农》,《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07年第5期。

(57)黄道炫:《洗脸:1946年至1948年农村土改中的干部整改》,《历史研究》2007年第4期。

(58)卢晖临:《集体化与农民平均主义心态的形成——关于房屋的故事》,《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6期。张小军也注意到了阶级划分中的复杂面相,参见《阳村土改中的阶级划分和象征资本》,《中国乡村研究》第2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

(59)王仕忠:《土改时期沂水县妇女社会心理与行为变化》,《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报》2007年第2期。

(60)刘玲:《建国前土地改革中乡村社会农民心态态势探究》,《求索》2007年第11期。

(61)王瑞芳:《土地改革与农民政治意识的觉醒——以建国初期的苏南地区为中心的考察》,《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6年第3期。对农民转变的更细致的描述见李金铮的《土地改革中的农民心态:以1937-1949年的华北乡村为中心》,《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4期。

(62)曹敏华:《革命根据地社会变动与民众社会心理嬗变》,《党史研究与教学》2006年第6期。

(63)李立志:《土地改革与农民社会心理变迁》,《中共党史研究》2002年第4期。

(64)郭于华、孙立平:《诉苦:一种农民国家观念形成的中介机制》,《中国学术》第12辑,第153页。

(65)周晓虹:《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第154、156、160~162页。

(66)卢晖临:《革命前后中国乡村社会分化模式及其变迁:社区研究的发现》,《中国乡村研究》第1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161页。

(67)毛泽东:《土地问题与反富农策略》,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现代经济史组:《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492页。

(68)列宁:《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35页。

(69)参见温锐《理想·历史·现实——毛泽东与中国农村经济变革》(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5年)第180~186页。

(70)如在陕北骥村土改时,勤劳致富的女劳模巩兰曾对村里人到地主家抢东西表示不屑,参见李放春《北方土改中的“翻身”与“生产”——中国革命现代性的一个话语—历史矛盾溯考》,《中国乡村研究》第3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271页。

(71)胡英泽:《流动的土地与固化的地权——清代至民国关中东部地册研究》,《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2期。

(72)较近者见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农村经济体制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

(73)这和1990年代以来经济史研究的趋冷有关,目前李伯重、曹树基等不少学者依然在该领域坚持耕耘,对江南地区做细致的实证研究。

(74)滨岛敦俊:《明代后期江南士大夫的乡居和城居——从“民望”到“乡绅”》,复旦大学历史系编《“江南与中外交流”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3页注10。

(75)近来高王凌通过农民的“瞒产私分”和“偷盗粮食”等现象的考察,揭示了农民行为对国家制度的修正作用,参见《人民公社时期中国农民“反行为”调查》(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年)。当然,由于农民研究中还存在整体论的倾向,固化的人格评价并不适应乡村变幻流动的现实。

(76)个别的探讨参见李公明《延安革命美术中的农民形象研究——以几幅反映土改斗争的作品为中心》,《美术学报》2007年第3期;国外典范研究可参见[美]林·亨特著,郑明萱、陈瑛译《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家庭罗曼史》(商务印书馆,2008年)。

(77)相关的研究参见[法]阿兰·科尔班著,王斌译《大地的钟声:19世纪法国乡村的音响状况和感官文化》(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

(78)黄金麟:《政体与身体——苏维埃的革命与身体,1928-1937》,联经出版事业有限公司,2005年。

(79)张佩国:《中国乡村革命研究中的叙事困境——以“土改”研究文本为中心》,《中国农史》200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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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0年来我国土地改革研究的回顾与思考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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