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与国有资产经营_市场经济论文

海南经济特区与国有资产经营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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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特区的超前改革与开放,加速了市场经济新模式的建立。国外资本涌入,民间资本骤起,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及平等竞争逐渐取代国营经济的一统天下。这一相互渗透和重新组合的体制换转,改变了传统的国有资产的地位及运营机制,给国有企业尤其是成功地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注入巨大的活力,带动海南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然而,在这一前所未有的试验性改革背后,掩盖着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大量国有资产悄悄流失,这股潜流已引起全社会的警惕和关注,并已成为海南进一步改革开放的障碍。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国有资产的流失现象是改革尚未到位,经济发展尚未市场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必须加大改革的力度和加速改革的进程,并依靠法律的权威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只有按照国际惯例构建的市场模式的确立,才能保证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国有资产在有效的运营中保值与增殖。

海南不能丧失发展的机会,更不能丧失改革的机会。目前,全国改革开放正在波澜壮阔地向深层推进,海南大特区应抓住有利时机,乘势而上,重点突破,改革的矛头直接触及基本经济,关系的关键部分。改革的重点是国有制经济探索其多种实现形式、多种财产组织形式的有机结合,理顺产权关系,换转经营机制,确立海南大特区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的崭新形式,带动市场经济模式全面建立。这样,海南才能从政策优势转向体制优势,大特区才能更“大”更特,在与世界经济的接轨中发挥不可替代的示范效应作用。

一、大特区:改革的市场经济取向和国有企业的出路

1988年,海南建省,创办“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成为全国超前改革开放的试验场。这是中央在继辟深圳、珠海、厦门、汕头经济特区之后震惊世界的重大决策,它向全世界显示了中国将实行全国性开放的信心和决心。其意义远远超越实施沿海开放的发展战略。海南这块孤悬海外,人口600多万,面积3.4万平方公里的农业区域,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文化教育程度、基础设施、劳动力素质等都相对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中央为何对海南这一落后地区“情有独钟”,在升格建省的同时辟为大经济特区?这个谜,现在看来,用一句话道破,就是把海南作为市场经济新模式的超前试验场。海南岛是社会经济功能齐全的大单元,在这里实施市场经济模式的试验,若失败,虽付出代价,但不碍大局,而试验成功,将对全国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

海南经济特区的创办,是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认识处于重大突破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新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并提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运行机制。由于受传统的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市场经济新模式,千呼万唤总不出。要完成这一重大的转变,需要实践的权威。海南经济特区的创办,毫无疑问,是中央进行市场经济的大实践,大试验。事实证明,正是海南、深圳等特区试验性实践的巨大成功,邓小平同志才兴趣勃勃地南巡深圳等地,并明确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这一精辟的论断,使国人豁然开朗,向来所说的商品经济不就是市场经济么!从而完成了计划和市场关系认识上的重大突破,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十四届三中全会更是具体勾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和总体蓝图。这是实践的结果,还需要接受实践的检验,在实践中继续丰富和完善。在全国的改革开放进入了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的全局性整体推进的新阶段,海南作为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责无旁贷地被推到改革开放的最前沿,继续肩负着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这一伟大的历史性大试验的重任。

正是鉴于海南作为建立市场经济模式的特别试验区的指导思想,大特区创立以后,中央给予海南较大的自主权和特殊的优惠政策。1988年4月,中央明确指出,“海南省的改革开放可以有更大的灵活性”,并表示一切在世界各国经济特区行之有效的做法,都可以在海南进行试验。历史赋予海南重大的责任,也赋予难得的发展机遇。

在全国经济体制改革仍处在计划和市场关系论争的朦胧中,海南大特区一开始就实行市场经济取向的改革。1988年8月,海南省一届人大确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省委省政府明确宣布,海南改革的重点是所有制改革,而所有制改革的重点是国有制企业。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无疑需要“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对十四大确认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的目标模式无不起重大的启发作用。而改革国有制经济更是一场真刀真枪的攻坚战。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体,这份经过亿万人流汗流血奋斗积累起来的基业,丢不了也丢不起。而国有企业“人人有份,人人不管”,产权虚置,以致经营不善,效益低下,活力不足又是尽人皆知的事实。国内的有识之士奔走疾呼必须转变经营机制,搞活大中型企业,但改革数年,收效甚微。海南经济特区把改造国有企业作为改革的重点,倘能付出代价下活这盘棋,其经验将对全国改革起难以估量的示范效应作用,其功绩将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史册。市场取向的改革目标已定,国有企业的出路何在?海南省委省政府总结国有企业的经营经验,集众多专家学者的智慧,从千头万绪中理出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思路,就是把国有企业推向市场。明确提出,建立不以全民所有制为主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及平等竞争的新型所有制结构,特别采取更加优惠的政策和便利措施鼓励发展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多种联合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经济实体不分级别、不分地域、不分性质、不分规模、不分隶属关系,在市场面前一律平等。国有企业一旦失去保护伞,求生存求发展的本能迫使其转变经营机制,使企业的经营行为及其发生机制出现实质性的变化和改进。由依附政府、奉命生产、不担风险不思进取的行为机制转变为置身市场、独立经营、自担风险、追求利润的行为机制,增强了企业的活力。省委省政府改革传统国有企业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对企业实行改造与重组,通过有步骤的规范化股份制改组,实现产权的社会化、市场化。通过产权的股份化,使企业产权与特定的经济个体和社会个人相联系,改变企业产权不明,责任不清的状况。并按市场优化的原则,使企业产权不断转移到高效益的产业、部门和企业,增强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与此同时,省政府下决心承包、拍卖一部分长期亏损的小型国有企业,盘活了大量的国有资产,减轻了财政的负担。海南大特区的大胆改革,在对国有企业的改造上迈出了一大步,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海南大特区的大试验,大探索,必将在市场经济取向的改革和国有企业的改革中闯出一条新路,取得重大的成效。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重振雄风之日,才是社会主义大特区的成功之时。

二、大试验:海南国有资产运营机制的根本性变化及资产流失现象透析

海南作为对于全国具有示范意义和改革开放的超前试验区。六年来,密锣紧鼓地率先出台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加速了新旧体制换转。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步骤地推行规范化的股份制改组,以股份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组织形式逐渐代替传统的国营企业形式,国有资产的运营机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体制优势已现倪端。

1.“特殊优惠政策”,为国有资产的运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海南建省办大特区,省政府依据中央有关文件,制订了“特殊优惠政策”,内容包括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投资方式灵活、外汇现汇留成及自由调剂、利润自由转移境外、部分生产资料和产品减免关税、降低所得税率、土地有偿使用和方便入境签证手续等,涉及方面较广。这些政策促进了人才、资金、物资和土地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组合。为境内外客商提供了优越的投资环境和条件,促进了人才潮和投资热的形成。一时间,海南国有企业利用自身的优势,广泛地吸收资金和人才,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大大增强了自身的实力。同时,海南一直贯彻多种经济成份平等竞争的原则,除类似洋浦开发区,海口保税区等极少数的地区外,一般客商和本地企业一律平等地享受政策优惠。如海南实行的低税政策规定,国有企业与其它经济形式一样,不再上缴利润,只上交15%的所得税,使一直处于“高税区”的国有企业摆脱重负,企业留利增多,发展后劲充足。

2.“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政治体制,为国有资产的运营创造了宽松的政治环境。

海南建省后,即按“小政府大社会”的体制运行。按新体制的模式,由省政府直辖19个市县、统一建制,减少中间层次;党委不再设置主管经济事务的机构;厅级职能机构只设置26个;原海南行政区11个经济主管局和8个行政性公司转为经济实体,进入“大社会”,等等。这一改革,分解了政府经济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还权于企,还企于市。跳出了传统的计划体制的羁绊,适应市场经济和外向型经济的要求。政府通过统筹规划、政策指导、组织协调、服务监督间接管理企业,经济管理的重点由管理企业为主转向管理市场体系为主。“小政府大社会”的体制极大地缩小了政府的直接控制职能,为企业的自主经营开辟了广阔的舞台,让国营企业和其它多种经济成分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则,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在较短的时间内,上规模,上档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

3.多种经济形式竞相发展和市场经济框架的建立,极大地刺激国有资产的有效经营。

海南办特区以来,省委省政府避开了“经济主体”的论争,从海南的实际情况出发,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发展才是硬道理。对在海南投资办企业的,“英雄不问出处”,一律欢迎,一视同仁。实行“一本政策招商,一个窗口办事,一支笔审批项目”,变“审批制为登记制”,使多种经济成份平等竞争,竞相发展。到93年上半年,海南内联企业发展到11000多家,个体工商户10万多户。国有企业的“老大”地位不再四平八稳,来自其它经济成份的竞争极大地刺激国有企业的生存、发展意识。同时,生活资料市场、生产资料市场、金融市场、技术市场、劳务市场、房地产市场、证券市场、期货市场等各类要素市场的逐步形成,市场经济框架的逐步建立。国有企业置身于市场经济环境,在市场关系中求生存、求发展。从而强化企业内部的管理,发展外部关系,实行有效经营。

4.国有企业的股份化改组,换转了企业的经营机制,使国有资产得到了有效保值和大幅度的增值。

海南改革的重点是国有经济。改革的实践表明,海南国有企业的根本出路是进行规范化的股份制改组。国有企业的股份化改组,已成燎原之势,总计有200多家,股本逾二百亿元。股份制企业取消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制,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公开招聘经理厂长。不仅政府部门没有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行为,董事会也没有具体干预企业经营管理,而由经理全权负责。政府部门按“规划、协调、服务、监督”原则对国有企业进行管理后,企业脱离行政隶属,真正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理顺了产权关系,增强了企业活力。例如金盘工业开发区,原来隶属海口市,重大决策和事宜皆由市主管部门拍板定夺,经营管理上缺乏独立性和主动性。实行股份制改造后,董事会和总经理向股东大会负责,直接作出决策进行经营管理,真正拥有企业自主权,工作效率大为提高,企业活力大为增强,营业利润逐年增多,国有资产得到有效的增殖,预见今年国有资产增殖达3354万元(国有股3800多万股),每股盈利0.88元(见《上市公告书》)。

海南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铺开,使国有资产进一步盘活,增殖量大,而且获得了可观的利润分成。据对海南54家股份制企业的不完全统计,国有资产总额1992年末为20.47亿元,93年末已增殖到32.28亿元,净增殖11.81亿元,增长率为57.69%,仅国有工业企业而言,建省前的1987年,工业总产值为19.24亿元,92年工业总产值达72.2亿元,比87年增长近四倍。1992年工业企业实现利润100万以上的36家,利润超千万元的有5家。这些事实,有说服力地证实了股份制是国有资产保值增殖的良好形式。

国有资产在海南大特区的开放改革中显示了宽阔的发展前景。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海南原来经济基础薄弱,国营企业规模小,技术装备落后,且在长期的风风雨雨中都不同程度地背上包袱,在深化改革中的处境十分艰难。尤其是工业企业,企业亏损面很大,1992年全省工业企业亏损户260家,达30.23%。根据省财税厅财政年度报告提供的资料:1990年全省经营性国有资产84亿元,盈利与亏损相抵,国家收入仅1万元,资金利润率几乎等于零,国有资产成了一本道不明算不清的糊涂帐。不可否认,由于体制的不完善,法规的不健全,会计审计制度落后,国有资产在产权重组和经营过程中,明流暗流大量流失。在短短的几年中,海南出现了一批不靠经营、不靠劳动而神奇致富的百万、千万甚至以亿元计的富翁,其中就有一部分国有资产及收益进入了他们的腰包,对于国有资产的种种流失现象,我们作一番透视。

(1)、化公为私,吃国有企业的老家底

表现之一,部分国有企业打着安排本单位子女就业和改善职工福利的招牌,用国有资产兴办大集体、小集体和各类“三产”企业,收益私自分配,实质是化大公为小公、化小公为私;之二,用国有资产在外单位投资,有产无账,账外设账,使国有资产脱离监督,收益存入小金库,用于各种非法开支;之三,在试点股份制企业中,将企业留利、折旧基金作为职工集体股或个人股,将收益转入私人腰包;之四,在承包经营中,压低承包基数,少提或不提折旧,造假账,虚盈实亏,从中得到超额利润提成或奖金。如此等等。国有资产成了大家争着吃的唐僧肉,效益好的吃至致亏本破产,效益差的先吃生产资金,再吃银行贷款,最后吃财政补贴。企业成了资不抵债的空壳。

(2)、产权界定模糊,主体不清,交易不规范。

国有资产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由于投资体制的变革、会计、财务制度不健全,领导的变更,国有资产的管理失去连续性。国有企业的资产的产权界定模糊,主体不清。对国有资产、企业集体资产、共有资产、个人资产的界定谁都说不清,加上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不可避免出现种种弊端:①职工名义上是企业的主人,实际上未享有相应的权利,一些人只要一有机会,就会以各种方式参与对国有资产的瓜分;②法人代表在无约束力的监督机制下,可以随意处置变卖国有资产;可以自行确定承包基数;在正常的经济交往中收取回扣,大肆侵吞国有资产;③主管部门委任法人代表,对企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即使巨额亏损,负债累累,最后也只一走了之;④重复投资、设备闲置,浪费惊人,国有资产白白流失。

(3)、土地、矿产类资源在开发利用中的破坏及收益流失。

近年来,外商或内地企业在海南投资工商企业、房地产、旅游业增多,对土地需求量大。在开发利用这类有特殊经济价值形态的资产时,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不少失误,导致巨额收益流入个人腰包,群众意见极大。主要表现在:①某些单位领导求合作心切,把压低地价作为优惠条件,使投资方占尽便宜;②不按规划、立项、征地的程序转让土地,致使一些单位拿到土地使用权证后,并不投资建设,而是通过炒地皮赚大钱;③大片出让生地,财政收入大量流失;④不实行公开招标,由领导拍板,协议转让土地,钱权交易,中饱私襄;⑤矿产资源开发缺乏规划,不严格执行许可证制度。象东方县的金矿开采,万宁县的钛矿开采,乱采滥伐,对资源的破坏极为严重。

(4)、在炒股票、炒房地产、炒批文中大量国有资产流入个人腰包。

海南的改革开放过程中,曾出现各种炒卖风,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条件及钻市场不规范的空子,把大量的企业资金、国家税利、银行贷款炒入个人腰包。

(5)、国税严重流失

近几年来,国家税收流失严重。据有关材料统计,我省国有企业偷税漏税面达45%,乡镇企业达60%,个体私营和三资企业达75%,个人收入所得税偷逃税面更是高达90%。

(6)、股份制企业财产评估及分利上的不合理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按照法律规定,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要对其资产进行评估入股。但从我省的评估过程看,评估的财产不全面,未能遵循国际上通常的做法,也不考虑物价、汇率等因素,只是简单地采用账面标准或市值标准。而资产重置价值由于物价、汇率变动的影响,一般高于账面价值。财产评估价值偏低。

同时,股份制企业必须以“股权平等,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为原则,而海南股份制改组的实践过程,并不遵循这一原则,事实上股权不平等,同股不同利。个人股收益最高,国有股收益最低。靠国有资产来维持个人和企业的高收益,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收益的流失。

海南大特区的试验性改革,从根本上换转了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有效地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殖,市场经济取向的改革必须坚持,国有企业的股份化改革的方向绝不动摇。同时对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现象要引起足够的警惕和重视,它暴露了传统的“无主公有制”固有的弊端,也暴露了现行的法规不健全和审计会计制度落后。大特区的改革开放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必须加大改革的力度,加速改革的进程,并运用法律的权威保障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完善的市场经济模式建成之后,国有资产才进入真正的安全期。

三、大探索:逐渐构建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的新形式

国有资产分布广、数量多、结构复杂、关系混乱,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合理的运营形式的探索,是理论与实践的大难题。多年来的改革,并没有真正把国有企业搞活,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低下,改革日渐艰难。大特区的改革,必须大刀阔斧,抓主要矛盾,解决关键问题。依据十四大三中全会通过的《决议》精神,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重塑国有企业经营机制,让企业真正进入市场,成为市场活动的主体,在市场经济关系中,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才能真正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构建海南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新形式,其步骤和基础思路是:

(一)对我省国有资产全面清查、摸清家底

经过40多年,尤其是经济体制改革10多年,对国有企业承包、租赁、股份制、兼并、拍卖等多种经营形式,企业财产的价值总量、存在形式和产权关系,已模糊到谁也说不清的地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第一步的工作是在省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国有资产的领导机构,组织专门班子,对全省国有资产进行清查摸底工作。

1.对国有资产进行调查

采取重点调查和一般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调查的对象是省、市县的骨干企业和有代表性单位,其余的单位可以采取调查表的形式。目的是初步摸清我省国有资产的轮廓,即从总体上掌握其分布、存在形式、实物量及价值量、占有和使用情况,使用效益,收益分配等。

2.对国有资产进行清查

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国有资产进行清理和查点,逐步解决国有资产状况不清、管理混乱、资产闲置浪费和被侵占流失等问题。

3.对资产的所有权进行科学界定

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特征是产权清晰,而产权界定模糊,主体不清又恰是国有企业在旧体制中带来的问题。海南要率先建立市场体制,就要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资产所有权科学界定,以求归属明确,为企业采取多种形式经营及企业资产进入市场创造条件。

4.对国资产进行评估

国有固定资产使用年代已久,加上近10多年来,由于物价上涨,造成帐面价格普遍低于现值或重置价值。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对国有资产的评估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通过评估可以真实地反映国有资产的价值量,确保资产价值的补偿,促进资产的有效使用和合理流动。

5.组织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工作

在做好上述几项工作的基础上,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作为产权登记的主管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对国有资产根据不同类型和占有使用单位,分别确定不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国有资产登记表,组织产权登记工作,并负责保管国有资产登记表,建立起产权登记制度。

(二)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投资、经营三分离的新运营机制

贯彻《决议》提出的对国有资产实行“国家所有,分级管理,自主经营”的原则,建立管理、投资、经营三者分离的新的运营机制。在明确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前提下,实现国有资产所有权与行政管理权、宏观调控权的分离,实现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权与实际营运权分离。政府的行政管理不再代替产权管理和宏观经济管理,不再用行政手段直接控制企业。使企业在市场活动中具有不依附于国家行政机构的独立决策、自主经营的机制。既接受国家宏观调控,又灵敏地接受市场信号,在市场竞争中求发展,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殖的责任。

1.组建省、市县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海南应尽早成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起以所有权为主要内容的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省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成立后,目前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本省的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管理制度;组织对全省国有资产调查、清查、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登记及审核重点单位产权变动,闲置资产处理、收益分配等问题;参与省政府的投资分配,对省政府管辖的投资经营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管理、稽核和监督等等。

2.成立国有资产投资公司

海南有条件成立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投资公司接受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委托,作为专门负责国有资产的经营性组织,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投资业务包括资产的构建投资和证券投资。投资公司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计划提出国有资产投资项目;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对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进行稽核、检查;对项目完工参与验收、评估;负责资金的下拨和回收等。国有资产投资公司通过控股、参股、发包、出租等形式从法律上把国有资产交给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企业占有和经营,把最终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分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最终所有权,企业成为法人所有者,共同从产权上关心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殖,努力实现资产增殖的最大化。

并且将投资公司发展为控股公司,国家作为最大股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股东职权,控股公司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委托,向企业派出董事、监事或代表,具体行使规定职权。

3.从海南的实际情况出发,分类改革,建立多种经营形式

建立市场经济模式,把一切企业纳入大市场运行轨道,保证市场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社会经济的复杂化决定企业的经营方式不可能是固定的、同一的模式。应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探索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即经营形式的合理化。

海南国有企业经营方式的选择,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分类改革,建立多种经营形式。对于极为少数的军事、尖端科技或稀有矿产资源开发等关系国家命脉的企业或单位,实行国有国营,由国家委派法人代表,并赋予一定的自主权、实行法人经营;对于绝大部分大中型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组,重组产权关系,从根本上转换经营机制。其中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如银行、邮电、通讯、航空可实行国家控股。海南200多家企业股份制改组成功,尤其象凤凰机场股份公司,海南高速公路股份公司,南山电力股份公司,这批在全国首次用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资金用于交通,能源建设的辉煌成功,证明了股份制是适应大特区市场经济的产权组织形式。由于它通过采取企业之间合股、与外商合股、内部职工入股等多种方式集资,大大增强企业的实力,在市场经济中显示强大的竞争力,经济效益大大提高。不可置疑,股份制是使国有资产迅速增殖的良好形式,应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有关法规,加速海南的股份制组建的工作。

对于国有中小企业,这类企业实力弱,加上国有国营的僵化经营机制,经济效益差,相当一部分是长期亏损,资不抵债,名存实亡,已无法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改造这类企业,必须大刀阔斧,快刀斩乱麻,配套相应的措施,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转化为股份合作企业或合伙企业。有些可以并入股份公司,有些采取租赁承包形式经营,一部分可以通过拍卖转为私营企业。盘活了这部分老大难企业,既减少财政的亏损补贴,取得部分国有资产的价值重新投入运转,又能活跃社会经济。

(三)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国有资产的市场运营机制的确立,以明确的产权关系为前提。从传统的公有制到现代企业制度过渡的产权重组过程是一个艰辛的探索过程。由于各项制度的不健全和法规的不完善,国有资产往往容易通过各种渠道流失或被侵吞。为此,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要配合立法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法律基础的建设,颁布有关的法令法规及暂行条例。尽管这些法规尚处在不断修正,补充和完善阶段,但却是建立市场经济模式必不可少的保障。比如,清产核资制度;产权登记制度;国有资产统计和变动制度;产权受益管理制度;国有资产效益考核评估制度;审计制度及法人代表法律责任制度等。与此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运营和处置的法律法规,把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殖的全过程纳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的环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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