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立医院审计委员会制度构想_审计委员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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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40年代后,审计委员会制度作为上市公司治理和财务监督的一项创新举措,被世界众多国家和地区积极采纳。当该项制度在营利部门推行了40多年后,国际会计研究组织(Accounting International Study Group,AISG)于1977年首次提出应在非营利机构设立审计委员会,并随后得到加拿大、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纷纷响应。各国相继在政府部门、高校以及医疗机构成立审计委员会。其中,医疗机构审计委员会应用范围广、代表性和影响力强,对改善组织治理水平,提升全面管理绩效所发挥的积极作用颇具推广性和借鉴性。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推行国有企业改革,“三权分立”的股份制形式逐渐成为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流形式。在以股东、董事会、监事会为主要内容的“新三会”模式中,审计委员会制度作为与国际企业制度接轨的产物,逐渐被上市公司引入,并于2001年以法规的形式确定其地位①,成为我国上市公司必不可少的一项制度安排。较之国外审计委员会在非营利机构的广泛应用,国内诸如公立医院审计委员会制度却尚未得到应有的关注和推广。这一现状与当前我国医疗机构改革的需求甚为不符,与国际普遍做法差距甚远。

      2009年我国推行“新医改”,其主旨是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对利益相关者的有效约束与激励,促进法人组织的良性发展。继2012年国家出台《“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国市县范围内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试点改革以来,目前已有大批试点医院建立了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度。公立医院董事(理事)会等同于企业的董事会制度,而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是现代企业的必然选择,因此,公立医院治理改革进程中,无论是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均应配备审计委员会这一常设机构[1]。我国能否参考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国外经验的借鉴之路,在公立医院中引入审计委员会制度极具研究意义。

      二、国外医疗机构审计委员会制度背景及研究现状

      国外早期的医疗机构审计委员会文献比较关注其角色定位及组成特征与职责,且以理论研究居多。Lela & Thomas(1986)提出企业审计委员会的概念同样适用于医院审计委员会,他们认为医院审计委员会的出现是协助受托人巩固其在管理层中的持久地位[2]。Reinstein and Gabhart(1987)指出公共部门审计委员会最主要的目的是提高内部控制[3]。随后学者Wagner et al.(1988)根据调查结果报告了审计委员会在美国三个不同服务部门(政府、医院、银行)中的角色,他们的研究发现非营利性质的医院审计委员会作为内部审计师的监督者,更能独立评估审计结果[4]。Wagner et al.(1989)的进一步研究公布了美国非营利医院审计委员会的组成、职能以及对其有效性的看法等调查结果,根据他们的调查显示:54%的医院成立了审计委员会或者类似的控制委员会,大多数的审计委员会是由3至5名成员组成的,其中大部分为外部董事,且董事长由外部董事担任[5]。Urbancic and Hauser(1991)分析了美国医院审计委员会的结构、职责及其活动内容,与Wagner et al.(1989)的结论相似,他们发现54%的医院设有审计委员会,且审计委员会平均成员数为6.6人,大部分的成员为外部董事,47%的审计委员会包含有一名会计师成员,大部分审计委员会每年举起2~4次会议,根据研究结果他们提出有效的审计委员会能够提高医院的治理水平[6]。

      21世纪以来,国外有关医疗机构审计委员会的设置诱因及其执行效率等方面的实证研究开始增多。这与美国审计总署提出公共部门、非营利组织应充分考虑审计委员会的作用[7][8],以及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2003)提出应对医院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参与公司治理作进一步研究等方面的推动有很大关系。与此同时,美国公共与预算管理办公室(OMB)发布的A-133公告要求所有医院审计对象提供单独审计报告,这也为医院审计委员会的实证研究创造了条件。涉及医疗机构审计委员设置诱因的实证文献以Vermeer et al.(2006)的研究结论最具代表性。Vermeer et al.(2006)调查了包括医院和大学等非营利组织审计委员会的组成及其影响因素后发现,影响非营利组织设置审计委员会的因素包括组织的长期债务以及是否有受限基金或财政拨款、是否聘请“四大”审计、是否有内部审计部门等[9]。学者Pridgen and Wang(2007)、Chien et al.(2010)、Rainsbury et al.(2012)在Vermeer等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拓展,综合其研究共性发现,医院设置审计委员会受立法、管理层的主观意愿、审计委员会管理资金的职责、组织的长期债务以及是否有受限基金、财政拨款、是否聘请“四大”审计、是否有内部审计部门等因素影响[10][11][12]。

      有关医疗机构审计委员会设置效率方面的实证研究如:Pridgen and Wang(2007)考察是否审计委员会有助于提高非营利医院履行其受托责任。他们通过对2001~2004年美国非营利医院样本进行检验发现:2002年由于审计委员会的存在使得所报告的联邦医疗项目的内部控制缺陷明显减少,而其他年份未发现如此关系[10]。Pridgen and Wang(2012)再次扩大研究期间,对2001~2008年美国的非营利医院进行了大样本检验,研究发现设有审计委员会的医院的内部控制质量更高[13]。Chien et al.(2010)通过考察美国公立医院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特征与内部控制质量的关系发现,公立医院设立审计委员会并且其独立性、财务专家、增加活动次数等特征与减少内部控制问题呈显著正相关[11]。他们还发现,包含财务专家的审计委员会能减少财务报告与联邦医疗项目出现重大问题的频率。Magrane and Malthus(2010)以新西兰的21个行政区的卫生理事会为案例,通过分析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任期以及报酬等问题,提出了医疗机构的审计委员会可以通过加强复查、问责、资源的有效使用为财务和符合性审计提供保障,也可以为组织经营绩效的改善提供咨询服务[14]。Iskandar et al.(2014)采用实证的方法检验了马来西亚公共部门内部审计的有效性,研究结果显示内部审计与审计委员会的合作对组织绩效有正向的影响[15]。

      整体研究表明,目前美国、英国、新西兰等西方发达国家其非营利医疗机构审计委员会有助于内部控制质量的显著提高。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非营利医疗机构的审计委员会也处于不断尝试阶段。例如,Holtjana Bello(2014)认为阿尔尼日亚的公共部门应该建立审计委员会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公共资金使用的问责制。阿尔尼日亚政府在2009年引入分散化的公共内部财务控制模式后,由于审计委员会的缺失,使得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和运转良好、公共部门的监控系统等都出现了问题[16]。

      三、我国上市公司成功引入审计委员会制度的现实成效

      我国从1986年开始进行企业股份制试点改革②,根据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和1992年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颁布的《股份制试点办法》以及《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上市公司开始施行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并于1993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确定了股份制公司治理结构的法律地位,上市公司“三权分立”的基本治理结构形成。彼时,虽然我国企业改革已与国际现代企业制度相接轨,但是我国“新三会”的公司治理结构实施后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突出表现是公司产权不明晰、内部人控制失控等(吴敬琏,1995;张明义,1995)[17][18]。例如1993年公布的《公司法》规定,公务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监事,而在实际情况中还大量存在。鉴于此,新一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逐步开始,但理论界与实务界并未就改革的思路形成一致意见。分歧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认为我国公司治理改革应借鉴日本和德国银行支撑上市公司的“法人架空”模式,即让银行拥有上市公司股份,进入董事会监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理能力(卢昌崇,1994;青木昌彦,1994;平田光弘、李维安,1998)[19][20][21]。而另外一种改革思路则比较推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增加外部独立董事、完善内部审计治理以及建立审计委员会制度等英美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秦荣生,1997;王光远,1998;刘力云,2000)[22][23]][24]。随着国内就公司治理改革的焦灼化讨论,2001年在美国发生的安然公司丑闻事件进一步突出了审计委员会及内部控制在提高公司治理质量和增强社会公众对财务报告信心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众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重申审计委员会制度的重要性,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积极尝试建立审计委员会试点③,审计委员会制度又一次风靡于世界各国。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前后也有一些企业试点实施了审计委员会制度,例如鞍山钢铁公司于1988年10月建立审计委员会,成为我国最早建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在理论界的热议和在部分企业的成功试点使其逐步成为政策制定者考虑的重点④。中国证监会在2001年陆续颁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稿),第一次以法规的形式提出上市公司应设立审计委员会。随后2002年3月1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第一次专门提出了审计委员会的操作指南。审计委员会制度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建立为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建立了一个中立的、信息灵通的沟通渠道(裘宗舜、韩洪灵,2003)[25],成为我国公司治理改革的重要内容。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在提高企业内部控制质量、抑制盈余管理水平、加强信息披露和财务报表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公司治理改革与国际趋同提供了有效经验。公立医院属于非经济组织主体,其治理特性虽有别于上市公司,但在当前医改循序推进的需求下考虑借鉴国外非盈利组织的治理经验,适时跳出“就医疗谈医疗”的路径依赖思维,从医疗服务链的直接参与者以外寻找支持与服务力量,在公立医院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度,从而有助于对医疗体系内制度和政策(如以药养医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等)的运行实施有效监控、咨询和协调,以形成改革的协同效应,亦不失为可探寻的改革和创新。再则,新医改提出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使得公立医院的治理结构更为复杂,如在公立医院引入审计委员会,其结构模式除参考国外经验外,还应借鉴国内上市公司引入审计委员会的制度路径。

      四、我国公立医院建立审计委员会制度的需求与供给分析

      

      图1 新医改政策前后的公立医院审计需求与供给模型

      (一)新医改前后的公立医院审计需求与供给模型

      图1显示了2009年新医改政策颁布前后公立医院审计需求与供给现状。由于公立医院审计一般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产品,不具备价格标准,因此我们将纵坐标P认为是公立医院提供审计这项产品或服务所承担的成本,对于公立医院审计产量(横坐标Q),我们可以将其表现为公立医院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表现形式的一个综合规模。我们假定2009年新医改政策颁布之前,公立医院审计的供给和需求曲线分别为

相交产生的a点,表示公立医院审计的供给与需求处于一个相对均衡的市场状态,此时的均衡价格为

,均衡产量为

。从2009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新医改政策文件以及配套指引措施后,涉及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以及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公立医院等一系列公立医院改革内容使得公立医院审计内容不断增加,审计需求不断扩大,从而使公立医院审计需求曲线右移至

位置。此时,如果公立医院审计的综合规模不变,为了满足公立医院新增的审计需求则需要承担高额的审计成本

。现实中表现为公立医院普遍存在审计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较低,审计在公立医院治理中发挥的作用不足,内部审计在组织中的地位低下等审计供给与需求不平衡的状态。如需缓解这种现状,一方面,可以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公立医院内部审计人员的数量、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权威性等来提高审计供给能力,使得供给和需求重新达到平衡状态,即由a点上升至b点;另一方面,设法使得供给曲线右移也能改善公立医院审计供给不足,其现实选择为扩大审计供给范围。例如我国新医改之后,为满足公立医院审计巨大需求,2010年新执行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中要求逐步在公立医院中引入了注册会计师审计(有关注册会计师参与公立医院年报审计我们将另文研究)。公立医院引入第三方中介审计将会产生新的均衡,即

的交点g,此时均衡价格

可能稍高于原始均衡价格

,甚至可能低于

。这种供给能力的增加相对于内部审计扩充人员及提高专业胜任能力等更有效。本文认为,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中引入审计委员会制度是将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上升到治理层面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支持机制(沿供给曲线

的移动),同时由外部专家等独立董事构成的新制度也能促使供给能力的整体提高(供给曲线的右移),均能有效地实现曲线的均衡问题。

      (二)公立医院建立审计委员会制度的需求分析

      1.政府对于医院公益性的监管需求

      在我国,公立医院是由国家出资兴办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医院,其本质为公益性。但在过去几年,我国医疗系统中出现了一系列的“看病难、看病贵”以及医药合谋、医患危机、医闹等现象,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本质失去了公信力。在这种背景下,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再一次引起国家和社会的高度关注。新医改政策着重强调回归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等,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2010年五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全国选择16个城市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公益性成为医院绩效考核的核心标准之一。由此可见,政府对于公立医院公益性本质的监管需求较大,而审计是评价公益性项目效益的有效手段(庞继英等,2010)[26]。当然,加强政府对公立医院审计远不仅限于建立审计委员会制度一种途径,但审计委员会制度可以解决国家审计时间精力不足以及外部CPA审计参与度差的双重问题。因此,在公立医院理事会或监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这一常设机构,能满足政府对公立医院公益性本质的监管需求。

      2.医院内部治理的自愿需求

      首先,医院审计委员会的设立能有效提高现有内部审计在组织中的治理地位与成效。现行的公立医院内部审计部门的设计存在着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甚至有些医院还未设立内部审计职能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在医院地位低,独立性差,主要负责公立医院的基础建设项目审计和经济合同审计,对于财务报表审计和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力不从心;大多数县级医院的内部审计部门人员素质低、专业胜任能力差、内审职能不明确、管理层重视不够、缺乏激励机制等,难以完全承担医院内部监督治理的职能;新医改政策鼓励公立医院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社会办医和参与公立医院改组,这使得审计内容和审计的复杂性增加,公立医院内部审计职能部门的人数和能力难以满足改组后的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因此,公立医院设置审计委员会制度可以缓解医院内部审计地位低,独立性差的现状,同时可以加强医院内部监督和治理。

      其次,医院审计委员会的设立是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并实现国际接轨的有效举措。我国上市公司实施审计委员会制度十余年来,作为公司治理的四大基石之一发挥着重要作用。新医改政策要求公立医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后,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中建立审计委员会制度,是进一步趋同于企业现代治理结构的举措,有利于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目前根据公立医院自愿选择,在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实践中已经产生了审计委员会制度的雏形,部分公立医院设置了临时审计委员会,例如上海曲阳医院、东阳市人民医院等。因此,医院内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需求要求建立审计委员会制度。

      3.社会公众的心理需求

      我国“看病难,看病贵”的医疗环境促使社会出现居民有病不就医,就医不住院的现象,医疗资源的不合理分配使得医护人员乱收红包、过度医疗、医药合谋及等现象严重存在,民众已经到了谈医色变的地步。社会公众急切希望建立一个良好健康的医疗环境,期望以合理的医疗费用获得高水平的医疗服务质量,来提高幸福指数。另外,近年来,国家对民营医院的政策偏好使得民营医院数量大幅增长,从《2014年民营医院蓝皮书》公布的数据来看,截止2014年7月,民营医院的数量已占到全国医院总数的46%。国家鼓励民营医院发展的同时却并没有制定严格的管理监督制度,民营医院医疗纠纷不断,民众的信任度低,民营医院的低就医率使得公立医院更加人满为患。由此可见,医疗改革的成效与社会期望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和彻底。在公立医院建立由外部独立董事参与的审计委员会能提高社会参与监督的独立性,提升医院和医护人员的服务职能和公信力,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能有效配合医院治理和加强内部控制,以提高医院的组织服务绩效和遏制医疗费用上涨,符合社会公众看病就医的社会心理。

      (三)公立医院建立审计委员会制度的供给分析

      1.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改革为建立审计委员会奠定了基础

      2009年开始的我国新医改政策中明确了五项重点任务,其中公立医院改革实施难度大、涉及面广、任务艰巨,成为医改中推进最为缓慢的一项改革。在公立医院改革中,改革的重点是建立管办分离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治理结构改革中建立监事会和政府监管手段最为关键(蔡江南,2011)[27]。根据新医改文件,卫生部逐步推出和制定一系列探索建立以理事会等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方案,目前每个省份均有一个重点改革城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数量覆盖50%。大批试点医院建立了医院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度,并制定了医院理事会章程,甚至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实践中出现一些类似审计委员会功能的临时委员会,尽管临时组建的审计委员会与常设机构大有不同,但这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改革的实践还是为公立医院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创造了政策可行性支持。

      2.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试行为建立审计委员会提供了条件

      财政部新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业务层面和整体层面的内部控制要求,旨在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公立医院属于自收自支,但依靠国家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也应当设计和实施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主体的发展中,无论是英美模式还是日德模式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均是监督内部外审计、加强内部控制的角色定位,审计委员会是内部控制的实施与监督部门,其宗旨与企业内部控制目标一致,即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合法、有效性,提高公司治理能力。2014年1月1日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规定已经在全国事业单位内执行,且取得了良好的实施成果和社会反响,这为实施与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目标相一致的审计委员会制度提供了条件。

      3.公立医院内在的资源配置能力为建立审计委员会提供了保障

      审计委员会制度的设立,有赖于公立医院提供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技术支持、后续培训等资源配置方面的供给保障。首先,在当前广泛试行的县级以上医院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度下分设审计委员会,符合现代组织治理要求,既有助于完善理事会(董事会)结构,又能为审计委员会的施行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从医院内外组织配备委员会成员,即在原有的理事会成员基础上,吸收较大比例外部独立董事,提升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我国目前拥有一个较为庞大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群体,他们均为法律、经济、会计、行业方面的专业人士,只需再进行医疗行业培训,就可为公立医院审计委员会提供专家共享保障,从而使公立医院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内部资源配置成本保持较低优势。此外,高质量审计委员会的施行还可能受医院声誉建立、风险管理机制、政府监管水平等的多重影响,从当前我国公立医院改革态势分析,已充分具备为选择建立审计委员会提供保障的资源条件。

      五、公立医院建立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实施设想

      (一)公立医院设立审计委员会应重点关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职责定位

      首先,为了确保独立性特征,公立医院审计委员会应配备一定人数(如5~7名)的非执行理事(董事)成员。非执行理事可以来源于行政体系内卫生部门、财政部门以及纪检部门等,也可以聘请社会上的财务、法律、医疗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担任。担任非执行理事(董事)的人员在任期间不得转任医院管理职位,医院管理层不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其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具备法律、医疗、财务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不仅拥有职业资格证书,而且具有专业经历。审计委员会中应当至少包含一名财务专家;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具备忠诚勤勉、客观公正等品质。最后,公立医院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应主要包括:(1)财务报告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应当负责选择和聘任外部审计师,与外部审计讨论确定审计范围、程序、内容、计划等,加强独立审计师的客观性与独立性。(2)内部控制职责,审计委员会也承担着对医院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监督职责,应积极提高内部财务与运营控制的效率。(3)咨询职责,审计委员会应为医院的管理层与董事会,以及外部审计师、内部审计部门之间提供直接联系,为理事会提供咨询服务,评价、阻止违法与不道德活动的程序与政策,同时也应体现管理层负责任的态度。

      (二)公立医院设立审计委员会应处理好与医院其他审计的关系

      公立医院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国家审计以及社会中介审计的关系处理是公立医院考虑设立审计委员会的重要问题。目前,具有“免疫系统”功能的国家审计在医院管理中发挥着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重点关注医院的大型设备采购、药品、医保等公共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审计,但实际现状中多数地区公立医院执行的是三年或五年轮审制度,国家审计时间和精力严重不足;医院的内部审计活动多见于基建工程和经济合同等医院管理绩效方面的审计,但由于内审部门在医院地位低,独立性差,对于财务报表和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力不从心,同时县级医院内审部门人员素质低、专业胜任能力差等,难以满足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改革的内部监督要求;2010年新颁布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明确提出医院年度财务报告应按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社会中介审计参与到公立医院的审计监督体系中,可以解决国家审计时间精力不足以及内审部门独立性差的问题,但难以与内部审计对接,联合审计常出现内部审计过度外包、审计重复或审计漏洞等问题。因此,审计委员会的设置能完善公立医院审计治理机制,提高内外部联合审计的协同治理效应。

      

      图2 公立医院审计委员会的关系特征

      具体而言,如图2所示,公立医院应在理事会(董事会)或者监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向医院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其次,审计委员会在职能上领导内部审计部门,对医院管理层的财务报表以及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审查,考察公立医院的治理效益等,公立医院内部审计部门应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且其提交给管理层的年度预算和审计计划必须经过审计委员会复核、批准。再次,审计委员会负责聘任外部审计师,负责与外部注册会计师沟通,并监督其独立性和专业能力。最后,作为非营利组织的公立医院,其审计委员会也要受到国家监管部门的合规性监管,配合国家审计工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医疗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试点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国内诸多公立医院已经完成了法人治理结构转型,在公立医院设立了董事会或理事会,而且部分医院已经设立临时审计委员会或者类似机构。与实践发展相比,我国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审计委员会制度的理论研究严重落后于实践。因此,本文的研究符合医疗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和事业单位法人治理及内部控制改革的趋势。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法人治理结构在全国公立医院的推行,其配套制度——审计委员会在公立医院设立也将成为必然趋势,但是由于各个医院的环境和软硬件设施的不同,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及其运行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未来进一步的研究将通过实地调研,采用问卷和案例研究,以公立医院审计委员会设立的动因、可行性、模式及效率等问题进行实证和实地研究。

      ①2001年《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稿)中提出在上市公司实施审计委员会制度。

      ②1984年10月20日,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这为企业试行股份制提供了政策空间。1986年12月,国务院在《关于深化企业改革 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中明确指出:“各地可以选择少数有条件的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

      ③安然事件爆发后,众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重申审计委员会制度的重要性,如:欧盟委员会的公司法专家高级水平组于2002年发表的《欧洲公司法现行法律框架》中指出了审计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法国2002年的布顿报告(Bouton Report)重申了上市公司建立审计委员会的重要性;澳大利亚2002年的《公司法经济改革纲要(九)》要求500强上市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而加拿大的《商业公司法》则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均应建立审计委员会。

      ④20世纪90年代末~21世纪初中日关系的矛盾凸显,可能也间接地推动了我国公司治理改革走向美国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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