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会计协调实务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试论论文,实务论文,会计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态势的发展,各国经济运行方式日渐趋同,迫切要求消除和减少各国会计之间的现实差异,会计协调作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日益受到各国会计界的关注和重视。为了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我国会计界也正在为此进行着不懈的努力。本文拟对我国会计协调实务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我国会计协调的必要性
1.吸引国际投资的需要。国际投资要求有良好的投资环境,从现代意义上讲,良好的投资环境不仅仅限于交通、通讯、资金、市场、资源等硬环境,而且还包括会计、审计、税收等在内的软环境。因此,我国要吸引更多的国际投资,必须为它们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而开展会计协调活动,使我国制定和遵循的会计准则更加符合国际会计惯例,无疑将会对更多的外资投入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2.发展国际贸易的需要。国际贸易的数量和规模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而发展国际贸易,也需要国际可比的会计信息。这是因为,在国际贸易中,贸易双方都需要彼此了解经济、贸易、政策、法规以及经营管理制度,还需要掌握对方的财务会计信息,根据国际市场的发展趋势来估价业务发展的可能性和风险程度,以便作出投资或合作的决策。这必然要建立在双方都能看懂并了解对方的会计报表和会计资料的基础之上。这就要求在国际贸易中双方的会计准则能够协调一致,以便于相互沟通与合作。对于我国来说,要进一步扩大国际贸易,就必须开展会计协调活动,以减少和消除我国会计同国际会计间的差异,提高其国际可比性。
3.跨国公司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些大型企业已逐步由国内经营企业发展成为国际化经营的跨国公司,比如首钢公司、中化公司、中信公司、华润公司、中国五金矿产公司、中纺公司、赛格集团等等,它们已经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有了一席之地。它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仅要涉及进出口会计,还要涉及海外直接投资会计,货币折算会计和合并报表会计等。这必然要求我国会计与国际会计接轨,以便于跨国公司节省编报合并报表的时间和费用,同时也便于公司内部的整体评价。
4.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世界贸易组织”(WTO,前身是“关税和贸易总协定”)作为“经济联合国”,与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构成了战后世界经济三大支柱,共同维护世界商品、资本、货币的流通秩序,促进了战后世界经济体系的长期稳定增长。它的宗旨是主张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实行自由贸易。它的基本作用是把各国的商品贸易联结起来,在国际市场和缔约国的市场之间充当桥梁。它主张各国都发展商品经济,完善国内市场,消除阻滞商品自由流动,影响自然资源、人力资源、技术和资本最大限度发挥作用的那些人为或非人为的障碍,把发展市场经济和充分利用资源与“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巨大增长”、“提高生活水平”联系起来。为此,世界贸易组织要求各缔约国必须用共同的经济语言向其通报本国经济的发展过程、目标及其它情况,它有义务检查监督各缔约国与其活动目标是否一致。它既致力于消除关税贸易壁垒,又采取反倾销措施,促进全球贸易的发展。通过它的作用促进了全球在贸易、金融和生产方面的一体化。这种一体化迫切要求各国会计准则协调一致,以通用的商业语言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合作。因此,我国开展会计协调活动,实现我国会计与国际会计的接轨,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我国会计协调与保持中国会计特色
我国在会计协调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如何处理会计协调与保持中国会计特色之间的矛盾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会计界一直争论不休,至今尚无定论。笔者认为,会计协调与保持中国会计特色之间其实并无根本性矛盾,而且二者的总体目标还是一致的。
在分析这个问题之前,首先应对“会计的中国特色”有一个完整和明确的认识和理解。杨纪琬教授认为:“所谓中国特色是指中国会计与国外会计的根本区别,而不仅仅是某些具体的技术方法差别,确切地说,这种区别是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相联系的、更深层上的区别。”据此,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区别的主要因素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虽然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许多共性,但由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所以在所有制、分配制度等方面,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着根本的区别。就目前来看,我国是世界上所有实行市场经济国家中情况最特殊的一个。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或者说不是私有制占主导地位的。我国这一特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反映在会计上,必然体现着与各国不同的中国特色。而这种会计特色,是会计社会属性的一种表现,具有鲜明的个性,主要表现在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上,在会计协调时应该予以保持;至于会计准则规范的方法与程序上的差异,是会计技术属性的问题,具有超越国界的共性。因此这种差异应该予以减少和消除,而这也正是会计协调的主要内容。
我们知道,会计协调主要就协调会计准则而言,而会计准则的构成,一般由规范内容和规范方法与程序两部分组成。一方面,会计规范内容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各国的自然环境存在差异、各国的政治、法律、文化、教育等环境也不相同,必然导致各国所要规范的会计核算内容不可能完全一致,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尽管这种差异会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各国间交往的增多而日趋减少,但由于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国会计核算内容的差异总是存在的。由于这种差异的存在,各国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不可能完全一致,必然存在着某种程度的特色。我国作为独特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与其他国家相比,更加具有自己的会计特色。所以,从这一点上看,我国在会计协调时保持中国特色是非常必要的。
另一方面,规范会计核算内容的各种方法与程序虽也受经济环境的影响、会计核算目标的制约,但总体来说,存在着较多的共性。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主要是由所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与程序决定的。即使会计核算的内容不同,只要所使用的规范方法与程序相同,会计同样可以提供可比的财务会计信息。过去我国企业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不可比多是人为地设置了一些障碍,过分追求所谓的中国会计特色,西方国家一些先进的技术方法人为地贴上了阶级标鉴,采取了批评甚至仇视的态度,追求所谓的“新生事物”,使得我国的会计核算方法与程序不仅与国际会计准则相距甚远,就在国内也不统一,人为地制造了一些障碍,这绝不是什么中国特色。在改革开放日益深化的今天,会计协调再追求这种特色显然是不合时宜,也必将被时代潮流所淘汰。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保持我国会计特色应重点放在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上,而会计协调主要放在规范方法与程序的选择上。因此笔者认为,会计协调与保持中国会计特色不仅不矛盾,而且它们的总体目标还是一致的,都是为使我国的会计准则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为报表使用者提供可比的财务会计信息。当然,在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问题时,要防止出现两种倾向或极端:一是以会计协调为名,要求中国会计与国际会计全部接轨,完全遵循国际会计准则;二是以保持中国会计特色为名,背离国际会计发展的大趋势,否认或拒绝与国际会计接轨,把我国会计孤立于国际会计之外,完全按照我国的会计制度指导会计工作。上述两种倾向在思想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中则是有害的。第一种倾向,属于冒进主义错误,在会计协调时不考虑我国的具体国情,盲目照搬国际会计准则,运用到我国会计实践中,必然是行不通和有害的;第二种倾向,属于保守主义错误,完全以“我”为中心,自高自大,过分强调中国会计特色,把我国会计中一些落后的、非科学的东西也作为中国特色予以保留和坚持,只会对我国会计工作带来负面的影响;同时自甘孤立也会对我国会计发展和开展国际经贸往来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因此,我国在会计协调活动中,必须正确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加强对会计协调必要性的认识,同时明确中国会计特色在当前形势下可以适当保留、但不可过分强调的观点。
三、我国会计协调的进程与措施
我国的会计协调工作不仅是一项技术性工作,而且还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社会工程,渐进性是其主要特征。对于这项长期性的工作,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全部进程的不同特点,有步骤、有目标、分阶段地确定不同的工作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国会计协调活动。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又基本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笔者认为,我国会计协调的进程,可以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并且在不同阶段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和做法。
1.了解借鉴阶段。一般意义上的会计协调,是指各个国家间的协调,但具体到我国,则增加了一层学习与借鉴的含义。借鉴的前提是了解,借鉴必须建立在确实吃透、弄懂国外会计理论、方法的基础上,才能博采众长。因此,我们必须通过系统学习,深入了解国外会计的丰富内涵,吸取其精华,借鉴其合理内核。由于会计协调在这个阶段大都是自发进行的,因此自发性是该阶段的主要特征,学习和借鉴国外会计中先进的和合理的成分,则是该阶段的工作重点。
我国已有的会计实践,证明了解借鉴能够使我们站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规划会计协调和会计改革,对于正在抓紧制定的具体会计准则来说,其作用同样是不可低估的。当然,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借鉴决非盲目引进,更非完全照搬某一国家的模式。在学习和借鉴国外会计时,提高自身的鉴别能力,对世界各主要国家会计视需要和优劣选择借鉴对象。比如,企业会计,英美日等国比较先进,政府会计,加拿大水平较高,而社会责任会计,法国和北欧更趋完善,通货膨胀会计南美较为完整。因此我国会计与国际会计协调时,必须视国际上的主流和趋势而协调,切不可只面对某一个国家。
在了解借鉴阶段,我国可以采取以下几种主要措施:(1)加强与国际性或地区性的会计职业组织的联系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协调活动,学习和了解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会计经验。(2)中国会计学会、注册会计师协会、有条件的高等院校乃至政府会计主管机构,应该设立专门的外国会计、国际会计的研究机构,以搜集、整理和研究国外先进的会计信息和资料,取其精华,为我所用。(3)在制定和修订会计准则时,应充分参考和借鉴国际会计组织和一些重要会计国家的经验和内容,使我国新出台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保持一致,避免出现“走回头路”、“朝令夕改”的现象。(4)加强会计协调理论的超前性与务实性研究。超前性要求会计研究具有预见性,研究国内已经存在但不普遍,甚至还未出现的会计问题及其可能的解决办法,研究国际上已经出现的会计问题及其解决办法,探讨其在中国运用的可能性。务实性要求会计研究“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使会计理论研究成果能够解决实际问题。(5)深化改革会计教育,培养国际会计人才。在会计教育过程中,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国际性教育,如开设西方会计、国际会计、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税收、经贸外语、会计电算化等课程,提高会计人员处理国际会计业务的水平。
2.协调阶段。由于会计特有的对经济利益的分割和体现作用,世界各国都利用会计来维护本国的利益,又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等环境不同,使得各国会计之间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差异。这种差异只有在相互了解借鉴的基础上,本着“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通过引导、协商才能得以消除或减少,达到提高会计信息在国际间的可比性的目的。因此引导性是这个阶段的主要特征、协商、调整与各国会计准则和会计实务之间的差异是该阶段的工作重点。
目前,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尚有一定的距离。针对这个现实情况,我们要充分利用会计的商业语言作用去沟通、发现、寻求与各国会计的共同之处,在此基础上,通过协商调整我国会计准则中的某些内容,以使其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基本一致,为第三个阶段的规范统一打下基础。
在协调阶段,我国应该采取以下几种主要措施:(1)加强国际性的会计双向交流与合作。一方面,我国通过国际会计职业组织积极地、辩证地学习和吸纳西方各国会计理论与方法、国际会计准则中的有益成分;另一方面,又充分利用国际讲坛向国外介绍中国会计,使国际会计职业组织的决议中包含适应中国情况的内容,实现双向的交流与合作。这样,既有利于我国引进外资,又便于我国对外投资。(2)针对我国会计准则中与国际会计准则中差异较大的内容,与主要会计发达国家和国际会计职业组织共同协商解决,实现我国会计与国际会计的接轨。(3)建立健全政府或民间会计协调组织机构,具体领导和负责我国会计协调活动,以它们的强制性或权威性来引导会计协调活动走向新的阶段,取得更大的成果。(4)加快我国审计的国际化进程,保证我国财务报告鉴证的广泛适用性。从199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第一批《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包括《独立审计准则序言》、《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七个具体准则和一个实务公告,基本形成了独立审计准则体系的框架。它具有以下四个特征:一是基本符合国际惯例;二是反映了中国的国情;三是体现了与其他法律法规相一致的原则;四是现实性与超前性相结合。可以说,独立审计准则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审计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成果,标志着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轨道,同时对推动我国会计与国际会计接轨的进程也将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3.规范统一阶段。在协调阶段的基础上,各国会计之间的差异已日益减少或消除,这就为全球会计的规范和统一创造了条件。在这一阶段,各国之间的会计都在自觉地缩小差异,趋于统一,因此自觉性是其主要特征,规范和统一各国的会计实务和会计准则是该阶段的工作重点。
对于我国会计来说,在规范统一阶段,也将最终与国际会计融为一体,实现会计信息在全球间的标准性和通用性,会计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当然,这个目标是十分遥远的,我们对此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并为实现这个目标付出艰辛的努力。
在规范统一阶段,我国可以采取以下几种主要措施:(1)以国际统一的会计准则作为本国会计实务处理的标准和依据,遵循国际统一的会计概念基本框架。(2)协调与各国会计之间的关系,加强与各国会计之间的合作,以共同遵守国际统一的会计准则,使各国之间的会计信息具有国际可比性。(3)站在发展这个角度,不断对国际统一的会计准则加以修订与完善。世界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随着各国环境的变化,必然会对会计提出新的要求,促使会计准则不断地加以修订以适应环境的变化,而会计准则也只有在不断地修订过程中才能得到发展与完善。当然,在对会计准则修订与完善的同时,要注意保持会计准则在一定时期内的相对稳定性,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使国际统一的会计准则在相对稳定中不断求得发展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