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现状与思考_企业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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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企业与私营企业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中崛起的新阶层。个体企业是指以自有或合伙拥有生产资料或资金,从事生产和流通服务领域经营活动的组织,它一般具有自然经济的属性,其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能有雇工,但未能达到私营企业的标准。私营企业是指公民个人或合伙拥有生产资料所有权,从事一定范围的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经营活动,具有一定数量的财产、雇工,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实体。具体是指雇工8人以上和雇工不到8人,但资产规模在5万元以上的法人实体。简言之,个体企业是指建立在生产资料个人占有和自己劳动基础上的一种小私有经济;私营企业是一种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组织。个体企业和私营企业都是近年来在党的政策允许和鼓励下迅速发展起来的新经济成份,虽是一种非公有制经济,但在我国目前农村生产力水平较低、经济尚不发达的特定历史条件下,私营企业与强大的公有制经济联系在一起,在进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基本形成了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的关系,起到了公有制经济不可替代的补充作用。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和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山西个体私营企业以商品生产者的姿态不断发展壮大起来,已成为我国现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份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据有关部门统计,到80年代末期的1989年,全省农村个体企业和私营企业达到21.3万个,从业人员达到39.73万人。进入90年代以来,特别是邓小平同志1992 年发表的南巡重要谈话以及党的十四大确立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实行多种经济成份长期并存”的方针政策鼓励,为个体私营企业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发展契机。我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在不断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又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发生了一系列新的变化。

一、山西农村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态势及特点

1、个体私营企业发展迅猛,就业人员不断增多, 行业类型丰富多彩

到1994年,全省农村个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分别达到 45.78 万个和7553个,比1993年增加5.84万个和2627个,依次增长14.6%和53.3%,占全省城乡个体、私营企业总数的份额分别达到79.3%和58%。在个体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数量不断增加的基础上,雇工规模日趋扩大,从业人员的数量亦持续增多。从全省个体企业来看,农村发展虽慢于城市,但却占有相当大的份额。1994年,全省农村个体企业从业人员达到 82.21万人,比1993年增加10.84万人,增长15.2%,占全省城乡个体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80.2%。分行业来看,二三产业均有较大发展,与1993年相比,1994年全省农村个体企业中,工业从业人员为15.99万人, 增长12%,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为2.14万人和14.22万人, 分别增长10.6%和19%;商业、餐饮业、服务业从业人员为47.17万人, 其他行业为2.34万人,依次增长10.5%和52.4%。从私营企业雇工人数来看,亦呈增加的趋势。1994年,农村私营企业雇工达到12.77万人, 比1993年的9.27万人增加3.5万人,增长37.8%, 部分私营企业雇工规模已发展到有400—500人之多。据统计,1994年,全省城乡私营企业雇工在100—499人的企业为55个,其中农村就达42个,占全省总数的76.4%;全省城乡私营企业雇工在500人以上的企业6个,其中农村5个,占 83.3%。农村个体私营企业的迅速发展,不仅有效地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而且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提高了农村资源的总体利用效率,使农村社会经济结构得到有效调整。

个体私营企业广泛分布于农村各个行业,不仅充当拾遗补缺的角色,也有从小打小闹到形成相当规模的经济实体,行业类型日趋丰富多彩。几年来,我省农村个体私营企业随时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生产经营布局,已从原有的狭窄生产经营领域中走出, 开始向更多更广的行业渗透。1994年,从事工业的个体、私营企业达到6.54万个,比1993年增加0.85万个,增长15%;从事建筑业的个体私营企业0.38万个,比上年增加0.06万个,增长17.6%;从事交通运输业和商饮服务业的户数为9.02 万个和26.88万个,分别比上年增加1.32万个和3.06万个,增长17.1 %和12.8%;从事修理业和其他行业的个体私营企业亦由上年的2.26万个和0.64万个增加到2.48万个和1.05万个,依次增长9.7%和65%。 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为农村非农产业注入了活力,实现了生产要素在不同时间和不同环节从种类到数量的合理配置。

2、生产经营规模扩大,竞争实力日益增强, 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90年代以来,山西农村个体私营企业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潮流,在愈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打破传统的经营方式和谋划策略,树立“大市场、大流通、大商业”的观念,积极按照市场需求组织安排生产经营和调整产品结构,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不断增加资金投入,增强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使个体私营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得到进一步扩大,显示出较好的规模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与1993年相比,1994年全省农村私营企业投资者人数已达1.99万人,增加0.45万人,增长29.5%;注册资金16.66亿元,增加7.28亿元, 增长77.6%;户均注册资金为22.1万元,增长16.1%。从80年代中期,我省农村私营企业从无到有、由小到大逐渐发展壮大起来,目前已形成一批具有相当规模和经济实力的骨干企业。1994年,全省注册资金超 100万元的私营企业由1993年的127个增加到210个,增长65.4%,其中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5个。农村个体企业注册资金亦由1993 年的31.37亿元增加到1994年的37.25亿元,增长18.7%;户均资金0.81万元,比上年增长3.8%。 私营企业的发展在我省的一些县市范围内形成一定群体,如晋中地区的介休焦化群体、平遥针织群体和肉类加工群体,太谷的玛钢群体和运输群体,榆次的锅炉群体等。太谷的私营玛钢企业,到目前已发展到78户,从业人员2645人,形成了太湖、金龙、三玛私营企业“三大户”,年产量分别达到2200吨、3800吨和4000吨,年产值依次达到600万元、1130万元和1200万元,成为全省最大的私营玛钢群体。有些已形成专业群区,规模效益日显突出。

在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企业经济效益亦显著提高。1994年,全省农村个体企业实现产值45.55亿元,比1993年增加24.67亿元,增长1.18倍,平均每一从业人员创造的产值由上年的5231元增加到9951元,增加4720元,增长90.2%;年营业收入达到99.1亿元,比上年增长19.4%,其中商品零售额62.31亿元,比上年增加16.99亿元,增长37.5%。在私营企业中,工业、建筑业等第二产业发展较为充分。1994年,全省农村私营企业创产值32.08亿元,比1993年增加17.17亿元,增长1.15倍;平均每一从业人员创造的产值达到2.17万元,增长57.2%; 交通运输、商饮服务业以及其他行业销售总额达到7.35亿元,比1993年增长1.52倍,其中商品零售额6.63亿元,增长29.5%。个体私营企业以其显著的规模、经济和社会效益,有效地促进了农村产业化进程和产品结构的调整,使生产力各要素在不同空间和不同环节上实现着优化组合,为不同层次的现代企业的生产经营走出了一条新径。

3、行业结构日趋合理,第三产业比重有所提高

进入90年代,我省农村个体私营企业认真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积极调整二三产业结构,以其投资少、见效快、机制灵活和适应性强等特点积极开展多种经营,以自我积累为主要经营机制,以市场为导向,以竞争为动力,在注重第一二产业发展的同时,大力发展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第三产业,尤其注重发展信息咨询、房地产、科技文化等一些新兴行业,使个体私营企业行业结构不断得到调整和优化。1994年,农村从事第二产业的个体企业6.32万个,比1993年增长12.7%,占农村个体企业总数的份额由上年的14%下降为13.8%,降低0.2个百分点; 从事第三产业的个体企业39.46万个,比上年增长14.9%, 所占份额由上年的86%上升到86.2%。在从事第三产业的个体企业中,尤以科技、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事业为主的其他行业发展最快,个体企业由上年的6293个增加到10433个,增长65.8%。从农村私营企业来看, 在数量不断增加的基础上,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有所下降,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上升。1994年,从事第二产业的私营企业6042个,比1993年增长49.9%,占农村总数的比重由上年的81.8%下降为80 %; 从事第三产业的私营企业1511个,比上年增长68.6%,所占比重由上年的18.2%上升到20%。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已涉足全省各行各业,在个体企业中,以从事第三产业为主的商、饮、服务业等行业处于主导地位;建材工业则是农村私营企业从事的主体行业。

4、个体私营企业类型特色异彩纷呈, 经营形式日趋多样化和规范化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进行,我省农村个体私营企业逐渐突破封闭的以自我服务为中心的生产经营旧模式,以“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资方式和灵活多样的经营手段,不断加强各种横向经济联系与合作,积极发展不同类型的个体私营企业,收到了明显的成效。农村个体私营企业生产组织形式日趋多样化和规范化。1994年,全省农村个人合伙的个体企业达到5362个,比1993年增长24.6%。在私营企业中,进行注册登记的独资企业为4553个,增长55.1%,占农村私营企业总数的60.3%;注册登记的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为2267个和733个, 分别比上年增长38.5%和1.07倍,所占比重达到30%和9.7%。 全省注册登记的外资私营企业亦由上年的37个增加到42个,增长13.5%。有限责任公司增长速度大大高于独资、合伙和外资企业,它的迅速发展对于规范企业自身行为和完善企业内部的现代化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将成为私营企业今后发展的主要企业类型。目前,山西农村还有部分私营企业通过参资、入股、租赁等多种形式开始涉足国有和集体企业的经营转换机制。如山西晋中远东铝型材有限公司租赁国有榆次造纸厂闲置车间,并安排了20名下岗工作人员进行生产;太谷县第三玛钢私营企业,出资58万元购买集体企业资产。一个与国有、集体企业等实行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经营格局已经在我省初露端倪。

二、个体私营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1、个体私营企业的迅猛发展, 为国家和社会创造了大量物质财富,为农村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业已成为振兴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个体私营经济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为我省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勃勃生机,他们以其创造性的实践,展示出其独特的发展优势和强大的生命力。1994年,我省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完成了国家的各种税收任务,为国家和地方创造了较为可观的财政收入。据统计,全省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共向国家上缴税收4.58亿元,比上年增加0.95亿元,增长26%,占全省农村工商税收总额的34.1%,占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8.5%。 在我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个体私营企业上缴的国家税收已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30—50%,已成为各该地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生产发展及市场交换方面,个体私营企业都是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1994年,全省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共完成产值77.71亿元,比1993年增长1.17倍, 占全省非农行业总产值的8.7%;商品零售额达到68.94亿元,比1993年增长36.7%,占全省农村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3以上。事实表明, 个体私营企业在为社会创造和积累大量物质财富的基础上,不仅活跃繁荣了城乡市场,而且为振兴农村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

2、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为农民开辟了新的就业门路, 加快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进程

个体私营企业的出现和兴起,为吸纳和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闲散人员提供了一个理想的场所,成为扩大农民就业,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1994年,全省农村个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共吸纳96.98万人就业,比1993年增加14.8万人,增长18.8%,占全省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0.3%。分行业看,不同行业就业人员均有发展,其中除服务行业增长幅度较小外,工业和其他行业发展较快,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商业、餐饮业的增长幅度均在10%以上。见下表:

个体企业和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单位:万人、%

3、活跃了城乡商品流通,加快了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进程

近几年来,山西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在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运用价值法则的前提下,积极拓宽生产服务领域,大力发展投资少、见效快以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和方便人民群众生活的拾遗补缺的行业,使商业、餐饮业和服务业为主的农村第三产业有了较快发展。1994年,全省农村从事第三产业的个体企业达到39.46万个,比1993年增加5.13万个,增长14.9%,占农村个体企业的86.2%。其中,从事交通运输业的个体企业9万多个,增长17%,占农村个体企业的19.7%;从事商、 饮、服务业个体企业26.76万个,增长12.7%,占58.5%; 从事修理业个体企业2.47万个,增长9.5%,占5.4%;从事文化、科技咨询等其他行业个体企业1.04万个,增长65.8%,占2.3%。 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快了我省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进程,既繁荣活跃了城乡流通领域,又方便了农民群众生活,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据统计,全省农村从事第三产业个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商品零售额达到63.03亿元, 比1993年增加18.44亿元,增长41.4%, 占农村个体私营企业零售额的91.4%。

三、个体私营企业存在的问题

个体私营企业的迅速恢复和发展,不仅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在扩大城乡居民就业和增加国家财税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但是,从全省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城乡之间来看,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1、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速度慢于城市。从总体上看, 个体私营企业在我省广大城乡星罗棋布,遍及我省从南到北的11个地市。但从企业发展个数、素质和规模等方面认真考察比较,不难发现,由于地理位置不同、自然资源和经济条件各异,造成了地区间、城乡间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明显差异。从农村个体企业来看,不同地区个体企业发展反差较大,东西两山滞后于中部腹地。1994年,阳泉和长治两市发展较快,个体企业个数分别比1993年增长46.1%和26.2%;运城、临汾、忻州和朔州等7个地市的增长幅度只在11.8—14.7%之间; 而吕梁和大同两个地市却仅为1.7%和9.6%。从从业人员来看,不同地区间亦存在明显差异。1994年,阳泉和长治个体企业从业人员增长速度依次达到52.1%和25.9%,而太原、朔州和吕梁仅有5.4%、9.3%和9.4%。 再从城市和农村来看,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发展速度慢于城市。与1993年相比,农村个体和私营企业分别增长14.6%和53.3%;而城市增长速度依次为20.2%和70.4%,农村比城市分别低5.6个百分点和17.1个百分点。 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不均衡,不仅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全面振兴和繁荣,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2、新兴行业发展缓慢,第三产业内部结构不尽合理。近几年来, 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特别是在第三产业领域的迅速发展,进一步促进了个体私营企业行业结构的调整和满足了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但是,由于受从业者思想观念、文化知识水平以及资金投向等种种因素的制约,我省农村个体、私营企业第三产业中,以交通运输、商饮服务业为主的传统行业仍占据相当大的比重,新兴行业比重偏低。1994年,在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村个体企业中,交通运输业占22.8%;商业占51.1%;餐饮业占11.1%;服务业占11.9%;而从事其他行业的个体企业仅占2.6%,其中,文化艺术、科技咨询占0.2%。在从事第三产业的私营企业中,交通运输业占9.2%,商业、 餐饮业和服务业依次占66.7%、2.8%、13.4%;从事其他行业的仅占4.9%,其中文化艺术、科技咨询占1.5%。由此可以看出, 多数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热衷于向获利多的行业投资、发展,企业行为短期化趋向明显;而第三产业中,高科技、信息咨询、金融和房地产等一些新兴行业的发展不充分,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产业结构从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的转化进程。

3、企业行为不够规范,劳动强度大,工作条件差, 雇主与雇工收入悬殊。私营企业大多是小型、分散的企业,并且以劳动密集、家族经营和拾遗补缺型为主,因此缺乏规范化和现代化的管理。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基础工作差,大多企业财务、规章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不健全;一些企业厂房、设备简陋,工艺、生产流程落后,机械化水平低,技术操作章程不符合环保和保健要求,雇工伤亡事故较多;另外,生产产品质量低,假冒伪劣商品多;二是偷税、漏税现象严重,据有关部门估算,个体私营企业中有2/3左右存在着偷、漏税行为; 三是追求短期经济行为,部分私营企业主求富心切,急功近利,只顾眼前利益,不注重长远计划,在获得较大利润后,不再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而是盲目投资甚至将资本过多地投入到消费领域中,有的大兴土木、建豪华建筑,或是修坟造墓,大讲排场,挥霍无度,为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和后果。四是劳动强度大,工作条件差,安全缺乏保障。多数私营企业雇工的劳动时间每日在11个小时以上,不少雇员从事脏活、重活和对身体有害的工种。一些业主为了赚取高额利润,不顾工人健康状况,以高额计件工资为诱饵,迫使工人超负荷劳动,雇主付出的工资虽然较高,但由于效率成倍提高,而使业主所获利润很高,私营业主的收入超出工人收入十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四、进一步发展个体私营企业的对策建议

我们知道,中国改革取得目前成绩,主要是实行了体外推进。体内是指国有经济,体外是指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个体、私营、三资企业的蓬勃发展,体外支撑了体内。因此,大力发展个体私营企业不仅是个经济问题,而且也是个政治问题;不仅是个理论问题,而且也是个实践问题。我们认为,今后在发展我省个体私营企业中应突出做好如下工作。

1、解放思想,放宽政策, 为个体私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个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在初始发展阶段所从事的大多是一些方便群众生活的拾遗补缺的行业,小打小闹。经过近几年的发展,个体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已开始向更多更广的行业渗透,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当前,在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如何正确引导、扶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健康成长,使其持续稳步发展,并为之创造一个协调宽松的社会环境,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我们认为,首先,在我省农村要继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扶持和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办法,充分调动个体私营企业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解除各种思想顾虑和心理负担,让其安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法经营,合法致富,为国家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第二,彻底摆脱一切“左”的束缚,将个体私营经济同国有、集体经济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在税收、工商、信贷等政策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一视同仁。第三,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产品结构调整的总体发展要求,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政策倾斜。在不同类型地区,继续采用灵活多样的优惠政策,各有侧重,分类指导,创造一切便利条件,鼓励个体私营经济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在经济落后地区特别是农村的边远山区,进一步放宽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范围和注册登记条件,简化办证手续,使个体私营经济迅速起步、快速发展;第四,在发展方向上,积极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发展为城乡居民生活所需的第三产业,特别是发展具有竞争力的科技咨询、房地产、金融等新兴行业以及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产业和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各种中介机构;第五,努力扩大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规模,提高发展质量与经济效益,并允许部分规模大、经营好的个体私营企业向国有、集体企业实行投资、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的联合,推动个体私营企业向集团化、规模化、多样化的方向迈进。此外,还应大力发展外资私营企业,增强个体私营企业的外向度。

2、禁止不合理摊派,减轻经济负担, 切实保护个体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个体私营企业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为国家和社会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对社会公益事业亦做出了积极的有益的贡献。但是,我们看到,各种歧视和刁难个体私营企业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由于社会偏见,他们屡遭白眼,目前对个体私营企业进行的各种名目繁多的“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等现象仍司空见惯,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因此,各级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必须给予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一方面,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努力为个体私营企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秩序,有效地保证个体私营企业的合法生产经营;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个体私营业主的切身利益,将各种税费纳入法制轨道,做到公开化、法律化和规范化。此外,还要坚决制止向个体私营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不合理摊派,按照规定,建立统一的各种收费、处罚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缴费卡”制度,并定期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同时,各级执法部门对于打击、刁难、扰乱个体私营企业经营的案件要依法惩处,切实维护个体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3、强化管理和服务功能,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必须明确指出,个体私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它同国有、集体经济一样,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尚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接轨时期,市场机制发育还远未完全成熟。为此,将个体私营企业纳入整个国民经济宏观管理的统一规划中,在进一步放宽政策、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对个体私营企业实行分类指导、重点管理和提供有效服务是非常必要的。首先,各级政府和工商、税务、金融等经济主管部门,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与要求,尽快理顺管理体制和转变管理职能,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既要当好参谋,又要搞好服务,积极为个体私营业主出主意、想办法、堵漏洞、增效益;其次,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监督和管理,特别是要加强税收和财务管理工作,彻底纠正和消除违法经营,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偷税漏税、欺行霸市、骗买骗卖等违法行为,与此同时,要健立建全税收和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对个体私营企业的审计、统计监督力度,使其朝着合理健康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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