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公安学派文论研究_公安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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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0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281(2003)01-0060-06

“公安派”是晚明时期反对前后七子复古主张、高举“性灵”大旗的一个重要文学流派,他们以“性灵”为核心,主张文随世变的发展观,强调诗文创作“真、质、趣”的标准,提倡文学宜今宜俗之说,高度评价小说、戏曲和民歌等通俗文学,成为其后性灵文学发展衍变的思想和理论根据。

20世纪对“公安派”文学理论的研究始于20年代末。现存最早涉及“公安派”的文章是周作人为俞平伯的散文集《杂拌儿》所作的跋,载于1929年的《永日集》;最早的一篇专文是周劭的《关于〈袁中郎集〉》,刊于《人言》杂志1934年第3期;刘大杰于1934年10月发表于《人间世》第13期的《袁中郎的诗文观——〈袁中郎全集序〉》一文,则是首篇阐述“公安派”文学思想的专论。这一研究持续发展以至今,由此划出了当时因提倡轻灵闲适的小品文推祟“公安派”,进而转向对“公安派”文学理论研究的发展轨迹。“公安派”文学理论的研究迄今已历70多个春秋,本文拟对这70多年的研究状况分两个阶段加以述评。

第一阶段,1929年—1979年,为“公安派”文论研究的初始阶段。本阶段又可分为前后两期。前期为建国之前,共有专文18篇,数量较为可观,但主要是做一些基础性的工作,如一般介绍或总体评论,尚未进行深入的专题研究,虽有专人论述或派别比较研究,仍嫌泛泛而论。尽管如此,也有一些值得重视的探讨。除上文提及的刘大杰的文章外,尚有知堂的一篇《重刊〈袁中郎集〉序》,郁达夫的《重刊〈袁中郎集〉序》,周木斋的《袁中郎集》、《袁伯修和公安文学》两篇文章。这些文章既高度评价“公安派”文论的本质是文学革命的理论,又对“格套”、“性灵”等基本概念作了界定,同时辩正了“亡国之音”问题,归纳了抒发性灵的历史必然性,甚至认为“公安派”所谓的“质”是儒释道三家思想的综合。这一系列问题的探讨,为后来纵深拓展的专题研究提供了基础。前期成绩斐然的研究更表现在几部批评史的专节讨论中。除了方孝岳1934年出版的《中国文学批评》仅在其它专题中提及袁宏道外,朱东润1944年出版的《中国文学批评史大纲》设有“袁宏道”研究专节,认为袁宏道文论针对七子派而出,其批评论的核心在于确认古今之变,虽主于真却病流于率。其后对“公安派”论述最为详尽的当推郭绍虞的《中国文学批评史》(下册),该书由中华书局于1947年出版。可以说,郭绍虞对“公安派”的论述,已经相当全面而明晰,故应推为80年代以前研究“公安派”文论的最主要代表。

第一阶段后期为建国后至70年代末。整整30年的时间里,只有两篇研究论文。一篇是徐铭延的《论公安派的思想和文学主张》;另一篇是艾惕的《袁宏道——公安派的主张》。这两篇文章仅仅是对“公安派”的一般介绍,无出前人之右,但在特定的年代能够面世,已属难能可贵。[1]另外,黄海章的《中国文学批评简史》,其中有“公安派”一节;游国恩等人编写的《中国文学史》,其中有“公安派与竟陵派”一节。这两部书对“公安派”的评论均为一般性的综合论述,没有深入下去。

十年浩劫基本中断了包括古文论研究在内的学术研究自不待言。而建国后到文革前的17年对“公安派”研究不应有的萧条状况,显然主要当归因于周作人等二三十年代对“公安派”的推崇以及在小品文问题上同鲁迅的论战。

第二阶段,1980年至今,为“公安派”文学理论研究的繁盛期。截止到1997年底,共有论文50篇以上。总体来看,呈现出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对“公安派”文论极力拓展研究的态势,着重点由一般的综合评述转向深入的专题探讨与开掘。代表者如任访秋的《关于袁中郎和他所倡导的文学革新运动》、日本学者松下忠的《袁宏道“性灵说”溯源》、马美信的《论公安派与竟陵派的分歧》、吴调公的《论公安派三袁美学观之异同》、张良志的《袁宏道文艺思想中的辩证因素》、姚文放的《论公安派的美学思想》、孟祥荣的《袁宏道的矛盾人格》、吴兆路的《公安派与阳明后学》、沈金浩的《荆棘丛中的灵肉自适:论袁宏道的世界感与幸福观》等。

这一阶段突出的研究成果还体现在研究“公安派”专著的出版。任访秋《袁中郎研究》一书分三章分别论述了中郎以前明代文学思潮的趋向、中郎的思想与文学、明末以来对中郎文学上功罪的评判诸问题。该书立论公允、材料翔实、系统性强,吸收了前此各大家的研究精华,又有作者本人的独到见解,是研究“公安派”文学理论的一部集成式并兼具深化拓展意义的力作。

这一阶段的几部重要的文学批评史著作,均辟专节论述“公安派”文论。递有周勋初的《中国文学批评小史》、复旦大学中文系古典文学教研组编的《中国文学批评史》、敏泽的《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王运熙、顾易生主编的《中国文学批评史》、黄震宇、刘明今的《中国文学批评通史·明代卷》,这些著作的编著者既注意吸取前人研究成果,又据研究心得在具体问题上提出创见,理论视野更为开阔,阐述范围递见扩大,论析密度与篇章分量不断加强。尤其《中国文学批评通史·明代卷》具有总结集成的意义。

总体看来,第二阶段的“公安派”文论研究呈现了新的趋向:(一)对“公安派”文论思想来源的追索日见其深。其特点是许多论者通过考察“公安派”代表人物的交往,排比其论说,细致而微地梳理“公安派”文论所受到的并时人物思想的影响,基本清晰地呈现了“公安派”文论思想的构成因素;(二)对“公安派”文论研究的视域不断扩大,方法趋向多样化。张良志从辩证法的角度研究袁宏道的文学思想,景延安以美学眼光审视袁宏道的“性灵说”,马美信从个体意识出发比较公安与竟陵二派异同,宋克夫以人生价值观念为依托追踪袁宏道文学观念的变革历程,黄仁生把“公安派”的研究热点引向了江盈科这一“公安派”副将的身上。[2][3][4]这些对“公安派”研究的新视角新方法,特别明显地体现了本阶段研究的纵深性与广延性;(三)加强了对“公安派”文论的历史文化背景和主体心态的研究。盂祥荣《袁宏道的矛盾人格》一文,从儒佛道文化价值体系多元化接受来破解袁宏道个体人格的复杂性,沈金浩从当时环境的享乐气氛以及传统享乐主义和晚明狂禅精神的结合来阐释袁宏道快乐原则的来源,都不失为成功的尝试。把文学研究与文化心理研究结合起来,便于揭示一代文学思潮发生发展的内外动因,易于总结出文学观念更替消息的一般规律。因此,这一新的研究动向,是“公安派”文论研究走向纵深与多元的标志。

性灵说是“公安派”文学理论的核心,由袁宏道所首倡。在《叙小修诗》中袁宏道称赞道:“弟小修诗……大都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袁宏道只是提出了性灵说的总原则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没有明确地界定它的涵义。他曾解释说:“夫性灵窍于心,寓于境,境所偶触,心能摄之;心所欲吐,腕能运之……”(《敝筐集》)后来袁中道进一步阐发道:“天下之慧人才士,始知心灵无涯,搜之愈出……然后人人有一段真面目溢于楮墨之间。”(《袁中郎先生全集序》)可见性灵说的内涵是由“公安派”集体规定的。

性灵说既非袁宏道一人独创,又无明确界定,学界讨论性灵说,首先对“性灵”这一核心概念提出解释。以刘大杰为代表一种观点认为,“性灵便是今人所说的情感和情趣。”[5]自刘大杰首释以来,这种说法被大多数学者所引用、认同。另一种说法以林语堂为代表,认为:“性,指一个人之个性,灵指一个人之灵魂或精神。”这一说法也有学者引用,但被解释为真情实感,与第一种说法似乎差别不大。究其实,“灵魂或精神”的涵盖面应是大于“情感和情趣”的。第三种说法进一步将“灵感”纳入性灵说的范畴,为景延安所提出。他说,“性灵”一方面指“个性”即主体的心灵、情感、意趣,一方面指“自发性”即不可抑制、蓬勃而出的创作冲动,也就是常言的灵感。

“性灵”一词的解释虽有差异,但共同点还是明显的,那就是刘大杰所说的“情感和情趣”。在此基础上,研究者就“公安派”的性灵说从各个侧面进行了阐发。李健章从性灵说的逻辑体系着眼,认为它的主要精神是反对虚伪和墨守,主张发展个性,创作自由,从作家作品个体的“真”,体现文学总体的“变”,又从形式和方法上的“变”,体现作家作品个体的“真”。“真”和“变”的统一,就是“独抒性灵,不拘格套”这一创作的内在辩证关系。张良志《公安派“性灵说”非唯心论辨》站在哲学继承的高度,指出“公安派”以“性灵说”为核心的创作论,是对传统的朴素唯物主义的“感物”论的继承和发展,在此基础上强调表现作家的独创性,不能斥之为颠倒了创作中的心物关系,而应看作朴素的主客观统一论。刘绍智批评将“性灵”说只当作袁氏创作论,认为“性灵”是袁氏全部文学思想贯穿始终的基本范畴,是其文学本质论、创作论、风格论、批评论等赖以建立的基石,并具体论述:(一)袁氏文随时变的观点,实质上也是从“性灵”说中演绎出来的;(二)袁氏“性灵”说中的“真、质、情、趣”等等都被自然情欲、需求和欲望所牵连所统帅,因而走向了近代资产阶级“人性论”的道路。姚文放从美学范畴出发,概括“性灵”说为三个方面的内涵:(一)“性灵”既指“喜怒哀乐”,又指“嗜好情欲”,包括情感活动和感性欲望各个层次,是丰富、鲜活而又坦露的自然人性;(二)“性灵”也是近代市民的心态和趣味的代名词;(三)“性灵”是像儿童那样纯洁而真实的天性。吴兆路根据袁宏道的思想影响因素的变化把“性灵”说分为前后两期。认为前期性灵说是受李贽启发而引起的,基本特点是强调“真”和“趣”;后期性灵说是袁宏道万历二十七年到京就选后思想蜕变导致的,基本特点是称道“淡”和“质”。周延良把性灵说纳入文化现象的体系中,在考辨袁宏道提出的“趣、真、质”三个概念后,认为“性”是人的自然本体;“灵”是人自然本体的情感。袁宏道追求“性灵”,就是对人欲的首肯。“性灵“与自然的默契,标示着袁宏道人性复归的理想。[6][7][8]

性灵说不仅因其动态的内涵引起学者们讨论的兴趣,它在文学理论史上的功过也是学者们热衷的话题之一。综其评价类型,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1.论功不论过。刘大杰《袁中郎的诗文观—中郎全集序》完全肯定了袁中郎文学上的主张,称赞袁宏道扫荡了当时的古典派,推动了文学的转变,影响一直到清代康熙年代。并辩正了对袁宏道“俚俗诙谐”、“根底不深”的指责,认为“俚俗诙谐”正是中郎的特色。刘大杰努力倡导新文学运动,略去“公安派”性灵说的缺点,应是很容易埋解的事。

2.论过不论功。怀琛《公安竟陵的疙瘩》一文,说“公安派”“思想原是很浅薄,很平凡的”。对“公安派”的文学理论甚是不屑。而化名教书匠的一位先生撰文,直斥“公安竟陵是文妖”[9][10],认为他们的号召吹响了亡国之音。这类论调出自封建礼法的维护者,在文坛上处于末流地位,随着新文化思想的不断扩大阵地,建国前即已消失。

3.重过不重功。沈金浩从袁宏道的快乐原则出发,论证了他的思想体系过多地掺和了封建没落颓废的意识,即使他冲破了束缚的网罗,也不能进入到一个新的境界中去,只能成为一个肉体上“适世”的、精神上无着落、在封建文化中随意游荡的浪人。沈氏将性灵说立于封建文化的基壤上,而不是新兴的市民文化基壤上来观照,得出此结论也很自然。

4.重功不重过。这是绝大多数学者评判性灵说功过的态度。自郁达夫《重刊〈袁中郎集〉》始,到任访秋的专著《袁中郎研究》,再到90年代的几乎所有性灵说研究专文,都对性灵说叙功颇多,指摘偏少。60年代,黄海章《中国文学批评简史》赞扬了“公安派”文学贵能独抒己见的主张。认为这一主张对冲破旧势力来说是起了很大作用的。但又指出,“公安派”的文学主张虽然是进步的,而由于他们偏重性灵的发抒,他们的创作大都表现个人的闲情逸致,陶醉于山水园林,看不见人民的疾苦和社会的危机,严重地脱离现实,忽视了作品的思想内容,只成为茶余酒后的消遣品。后来给周作人、林语堂等所利用,成为风凉派的文章,企图瓦解当时人民斗争的意志,影响是非常坏的。80年代,任访秋《袁中郎研究》一书述及袁宏道功绩时称,中郎的反复古运动的成绩之所以能远过前人者,不外是:(一)反李、王的旗帜鲜明了;(二)建立了新的文学运动的理论基础。所以中郎之论一出,文坛上的复古之风遂为之一变。在分析袁宏道《与丘长孺》一段文字后,他又说,中郎提出“物真则贵”,主张文学要表现作者的真情实感,借以抨击复古派的形式主义的论点,是打中了对方的要害,是正确的。但他还不晓得诗歌到宋代,它的生命已寄托在词体里面去了,因而不免逊于唐代,他说不出其所以然,所以只得归之“气运”。又因为他觉得李、王复古派的努力是徒劳,所以就不能不有“古何必高,今何必卑劣”的不太正确的论调。可是就这样,已较李、王的见地不知高出多少倍了。90年代,吴兆路《试谈公安派的性灵说》一文,将“公安派”的性灵说概括为晚明进步文学思潮在诗文方面颇具影响的一种代表性主张。但又认为后期的性灵说是思想方面的一次历史性的蜕变和倒退。[11][12]

总之,对性灵说本质的讨论已相当深刻,成果也颇为卓著。但从总体来看,学界把眼光局限在晚明这段时间和空间界阈内,使得性灵说在中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意义不甚明了。如何把“公安派”的性灵说放到更广阔的背景下研究,是学界不容回避的问题。

“公安派”的性灵说是与“代有升降,法不相沿”的文学发展观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公安派”反对前后七子,首先在文学的发展观上批驳七子今不如古的观点,代之以大力提倡宜“今”宜“俗”之说。对“公安派”的这一观点,复古派与封建正统派文人刀枪并举,加以讨伐。朱彝尊在《明诗综》中痛责“公安派”“倡浅率之调以为浮响,造不根之句以为奇突,用助语之矢以为流转”可为代表。20世纪,人们对这一问题重新给以评价,肯定其历史功绩的同时,指出了“公安派”的一些误区。但是,除了几部文学批评史有专节讨论“公安派”的文学发展观外,并无专文详加论述。对“公安派”的文学发展观的讨论主要体现在对“公安派”文学理论总体把握的论文中,也有一部分附着于讨论性灵说的专文中。尽管对文学发展观的讨论不如性灵说那样深入细致,但还是反映了学者们的一些真知灼见。

首先,学者们针对“公安派”文学随时代发展的观点加以评论。任访秋从一时代有一时代文学的观念出发,称赞“公安派”从时代发展上驳斥复古派“以不唐病宋”的谬见,句句打中了要害。周勋初指摘“公安派”从诗歌语言风格方面着眼,考察文学的递嬗演变,接触到了文学史上的一些现象,但诗歌领域中风格流派的变化,决不是某些语言特点的问题,主要原因应当从现实中去寻找。复旦大学中文系古典文学教研组认为,“公安派”提出了通变与创新的要求,有力地抨击了当时文坛上复古倒退、墨守成规的观念与剽窃陈言、摹仿滥调的风气。但“公安派”的文学发展论中也有属于形而上学的因素。他们肯定新的,有时不加区别,以为新的就是好的,以至把八股文也抬出来作为明代的新生事物而加以赞扬。敏泽特别指出,在提出文学应该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这一论点时,三袁所提出的“势”的观点,和柳宗元在《封建论》中提出的“势”的观点是相同的,都是一种进步的历史观,和“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形而上学是根本对立的。刘绍智从哲学角度评价“公安派”的文学发展观,他说,袁氏文随时变的观点是一种朦胧的历史循环论,充其量是一种历史变化论,而决非历史发展观。姚文放在谈到“公安派”“贵真”的审美标准时,认为“公安派”对文学创作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首先,他们把文之“真”与文之“变”联系起来,在文学的发展中注入了强烈的主体意识,确认了文学的发展创新“一代盛一代”的必然性,否定了“前后七子”厚古薄今的复古倒退论调。但是,也不能不注意到,袁氏的文学发展观包含着循环论的成分,说明他们仍然停留在古代朴素辩证思维的水平上,思维方式仍然是陈旧的。不论这些学者的理论探索是否切实或有失偏颇,也不论他们受到当时政治观念的影响与否,他们求新求真的态度却是严谨的。

其次,学者们就“公安派”重今非古的思想讨论亦较突出。(一)“公安派”肯定民歌、小说、戏曲等民间通俗文学的价值,几乎受到学者们一致的好评。徐铭延认为这是袁氏兄弟在文学上的一大卓见。任访秋说是代表了当时进步的文学倾向。何大猷从世界观的更新角度称赞“公安派”把民歌的作用及整个文学创作从封建礼法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把它们从政治教化的工具中独立出来,无疑是对儒教美学创作论和功利论的反叛。[13](二)“公安派”片面菲薄汉唐,称赏时文,受到一致的批评否定。复旦大学中文系古典文学教研组编的《中国文学批评史》的评论可为代表。该书认为,被称为时文的八股文,按照封建统治者严格规定的程式代圣贤立言,与七子派诗文同样赝古,无“真”可言,这种新文体毫无价值。而片面菲薄汉唐,也和“公安派”代表人物袁宏道自己所说的各时代文学均有特色的言论相矛盾,产生了不良影响。(三)“公安派”学习民间俚俗语言的主张与做法,既有人称赏,也有人指出弊端。刘大杰辩正对袁宏道“俚俗诙谐”、“根底不深”的指责,认为“俚俗诙谐”正是中郎的特色。朱东润却认为钱谦益“鄙俚公行,雅故灭裂,风华扫地”的评语是公允的。敏泽既承认了公安三袁采用大量俗语有提炼不精之弊,又指出他们的做法在使文学语言更加接近生活、接近群众方面所起的作用不可抹杀。裴世俊确认“公安派”俚俗浅薄,以率易俳谐为趋新创奇,与七子派“学古而赝”同为诗学之舛。[13]

尽管学者们的讨论有服务于一时政治文化观念之嫌,所陈观点也多以前人为是,但毕竟为我们认清“公安派”文学发展观的基本要素的本质提供了线索。

性灵说的思想渊源是20世纪“公安派”文论研究的另一热点。郭绍虞40年代即已指出“公安派”主张所由形成不外三个方面:一是思想界的关系,以李贽、焦弘等人的影响为最巨;二是戏曲家的关系,又以徐渭、汤显祖的影响为最深;三是诗人的关系,则于慎行、公鼐诸人的言论也不能没有一些影响。然而,当时与此后30多年并无人著专文深入研究,直到80年代尤其是90年代,研究者们才循着前人的足迹追索下去。虽然未能完全出前人的范式,也未能全部完成前人所留下的任务,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还是颇为引人注目的。

1.哲学渊源追索。李剑雄《焦弘与公安三袁》从三个方面论证了焦弘思想对“公安派”的影响:(一)焦弘与三袁关系极密切,谊属师生,在良知学问上属于指导者;(二)他们都反对“前后七子”在文学上的复古主义、形式主义的主张与倾向;(三)都标榜性灵之说,倡导率性自然的文风。焦弘即为师长,对三袁影响自然有说服力。[15]该文虽不专述焦弘对三袁的影响,但所论问题已很明晰。吴兆路《公安派与阳明后学》认为“公安派”的文学思想主张是在李贽这位心学异端人物的影响下而始开生面的。心学异端对“公安派”的影响,首先表现在对传统价值观念的认识方面。他们的思想言行,已渐渐失去对传统价值观念的信奉,以至要重新思考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其次,“公安派”倡导的性灵说,正是在李贽的启迪下形成的。袁宗道所谓“性灵”和李贽所谓“童心”,对塑造理想人格、提高创作境界具有本体论性质,而且从内容到形式都是深植于个性化原则之中的。吴氏的论述相当深刻地揭示了李贽对“公安派”文论的内在影响。

2.文学渊源追索。早在1982年,日人松下忠就从文学的角度追溯“性灵说”的渊源。他首先考察了“性灵”一词的由来,认定袁宏道在《文心雕龙》、《颜氏家训》等书对“性灵”一词使用的基础上,将“性灵”一词援用于诗文论,并以此为核心建立了自己的诗文论体系。接着,他又考定在袁宏道之前,王世贞的诗文论中已用性灵来评论诗文,并认为王世贞一系列的理论主张,正孕育着袁宏道的诗文变迁论。甚至在对白、苏的私淑这一点上,王世贞在袁宏道之前已开其先河。松下忠严谨论证的学风和独辟蹊径的精神是难能可贵的。沿着这条路,范嘉晨发表《论“前后七子”对“公安派”的启迪》一文,从四个侧面论证了“公安派”在批评七子派的同时也借鉴了他们的一些观点:(一)前后七子对于诗歌创作中情感的高度重视,无疑是对自宋以来萎弱平庸文风的有力救正,而且也是他们在文学领域里对程朱理学窒情明性的抗拮,这一基本精神与后来的“公安派”是基本相通的;(二)本于主真情的观点,七子派和“公安派”都对民间文学和戏曲小说大加肯定;(三)前后七子与“公安派”在文学革新问题上也存在着相通之处;(四)七子派大都不同程度地认识到了变,认识到古今不得不异的趋势。[16]范嘉晨的专文论述很有深度,颇能代表性灵说思想溯源类论文的水准。

3.世俗文化渊源追索。沈金浩在这方面作了有益尝试。他的《荆棘丛中的灵肉自适—论袁宏道的世界感与幸福观》在论述袁宏道快乐原则时,认为当时环境中的享乐气氛、传统享乐主义和晚明狂禅精神是其成因。而其成因的三个方面,恰好都是世俗文化的表现。尽管该文并非专门论述“公安派”性灵说的思想渊源,但袁宏道的快乐原则是融化于他的性灵说之中的,因此,该文给了我们一个明确的启示:世俗文化也是性灵说思想渊源之一。

性灵说思想渊源的研究是对传统性灵说研究的深化与拓展,它标志着“公安派”文论研究上了一个新台阶。这一新领域的研究文章多有深度,所发论的问题也还有很多再探讨的余地。为此,这方面的研究还有赖于本世纪末学者更多的投入,以期能有更丰硕的理论成果。

历览20世纪的“公安派”文学理论研究,不难看出许多可喜的成果。首先,“公安派”文论研究经历了曲折之后又走向了繁荣,学者们站在更高的起点上百家争鸣。如对性灵说的唯心主义体系观的辩驳文章《公安派“性灵说”非唯心论辨》[17]出现了,对传统的针对七子派而发的反思文章《论“前后七子”对“公安派”的启迪》也出现了。其次,一些前人述而未论的思想正为后人去论证,填补了“公安派”文论研究上的一些空白。如对李贽、焦弘与“公安派”关系的研究。再次,循着前人的踪迹,学者们又找到了一些新的未垦地。吴调公对公安三袁美学观的研究,黄仁生对“公安派”副将江盈科的研究,沈金浩从世俗文化角度对“公安派”人格文格的研究,如此等等,这类文章即以新生面出现,从而昭示了“公安派”研究的前景十分广阔。然而,“公安派”文论研究所存在的不足也是毋庸讳言的。第一,“公安派”文论研究的阵容太小。20世纪所有研究论文加起来也不过百篇,专著更是少得可怜,仅任访秋的《袁中郎研究》一书得以普行于世。第二,研究的面还相当狭窄。新辟的领地也缺少深耕细作。40年代郭绍虞提出的“公安派”思想来源的三个方面,目前只有一个方面有人做;沈金浩从世俗文化角度对“公安派”思想渊源探讨,并没有人深入下去。第三,研究的方法还有待于更新。纵向的比较虽有一些,尚不健全,横向的比较还没人试手,虽有“公安派”与竟陵派与七子派对比的文章,却没有同清代以后或外国类似流派的比较文章。文化心理研究的方法也不够深入,西方新的文艺理论和批评方法较少引渡到这块地盘。第四,学术研究的总结工作也未受到足够的重视。虽有何大猷的一篇《公安派研究简述》[18]和罗宗强等编写的《古代文学理论研究概述》中的一节“公安派”,但缺少前景瞻望和学术反思。概而言之,“公安派”文论研究潜力尚大,应当期待今后的研究有更深入新颖的开拓。

[收稿日期]200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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