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网络信息伦理认知及其影响因素研究_个人隐私论文

大学生网络信息伦理认知与影响因素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论文,认知论文,因素论文,大学生论文,信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引言

信息伦理泛指信息产品获取、传播、利用以及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伦理准则、道德规范以及伦理关系。国内学者对信息伦理存在不同的理解。以沙勇忠为代表的一批学者认为,信息伦理又称信息道德,是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信息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1]。吕耀怀则指出信息伦理是涉及信息开发、信息传播、信息管理和利用等方面的伦理要求、伦理准则、伦理规约,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新型的伦理关系[2]。张义兵等认为,信息伦理是建立在信息经济基础之上的一种特殊的上层建筑,是以善恶为评价标准,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维持和调节信息创造者、信息服务者以及信息使用者之间的相互关系[3]。然而,不同的理解和表述上的差异并不妨碍信息伦理成为当今社会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随着互联网络延伸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生产、获取、使用和传播信息等所引发的一系列网络信息伦理问题,使信息伦理研究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现实社会的伦理道德建设无论东西方均历经数千年,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体系,而由网络所构建的虚拟社会的伦理道德体系却还是相对模糊的概念。虚拟的网络空间因其自身特点导致一系列的伦理问题,如知识产权、个人信息泄露、网络人身攻击等网络失范问题突出,已有一些研究探讨这些问题,如文献[4-5]。然而,如何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构建文明、有序的虚拟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网民良好的素质。为此,了解当前主要网民群体对网络信息伦理的认知程度和态度,及导致他们不同的态度和认知的影响因素是十分必要的。本研究将以大学生为研究对象探讨这些问题。

为了解大学生的网络信息伦理认知,本研究通过问卷调查,着重探究他们对网络信息伦理认知的态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分析影响因素。大学生通常被认为是使用电脑最频繁、与网络关系最密切的群体之一,电脑和网络在他们的学习生活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已成为他们生活的重要部分。然而,当前国内虽有研究关注大学生网络信息伦理意识[5],但关于网络信息伦理认知的实证研究仍然相对欠缺,研究人员对大学生网络伦理的认知情况了解不全面,无法为今后开展网络伦理教育提供理论依据和指导。因此,本研究着重探讨他们对网络不健康信息(如虚假、色情等信息)、个人隐私、知识产权、信息安全、网络责任等的认知程度及态度,帮助人们了解大学生伦理道德水平,进而帮助高校有针对性地开展网络信息伦理教育。

2 文献回顾

2.1 网络信息伦理研究

一些学者探讨网络信息伦理的理论问题。Mason提出,信息伦理的研究范畴应包括信息隐私权(Privacy)、信息准确性(Accuracy)、信息产权(Property)、信息资源获取权(Accessibility),即PAPA理论框架[6]。他进一步阐述信息隐私权的概念,一方面,个人拥有隐私的权利;另一方面,需防止政府、社会或网络用户侵犯别人的隐私。此外,在PAPA理论中,信息产权指的是信息生产者享有对自己所生产和开发的信息产品的权力。当前,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传播过程中涉及的侵权案件屡屡发生,无论是个人隐私还是知识产权,在网络传播的过程中都有被侵犯的可能和危险,国内很多学者将其原因归结为网络本身的开放性和共享性,王文华则将其称为“共享与独有的冲突”[7]。

网络社会的过分自由和缺乏约束是导致网络伦理问题凸显的重要原因。谢先江等[8]人认为,网络交流的新特征使它成为缺少道德约束的地方,所有人都可以成为自己的管理者,也可以成为他人的管理者,但是却缺少最终统一的管理者。每个公民只要有上网的条件,就能通过网络传播一些无从证实的信息甚至是不健康信息。相关研究表明,由于每个人的生活经验和对信息价值和信息伦理评价标准的差异,导致了许多伦理问题,如网络虚假信息增多、色情信息泛滥、网络垃圾信息大量增加等[8]。

信息安全也是信息伦理研究关注的重要方面。刘秀华[9]指出,“黑客”已经成为信息犯罪的代名词,网络环境下的信息犯罪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棘手问题,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随着网络使用范围扩大,信息犯罪的类型和手段呈现多样化趋势。从传播各类病毒的破坏性行为,到剽窃软件、金融投机、冒名订货、偷盗国库以及盗取国家机密等各类投机谋利行为,有的甚至对国家主权和安全造成灾难性后果。文军[10]提到,由于信息犯罪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及其犯罪手段的智能性,使得犯罪成功率高而破案率低,在号称“网络王国”的美国,破案率不到10%,其中定罪的不到3%。同时,由于信息系统自身设计中存在的漏洞,以及黑客通过编制“逻辑炸弹”、“蠕虫”等非法程序制造混乱,使信息安全受到威胁。我们目前所采取的种种信息安全技术措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信息安全问题,而立足信息伦理的高度,探讨信息安全问题,建立网络社会的信息伦理道德规范,无疑是重要的步骤。

2.2 信息伦理教育

网络信息伦理教育的重要性已成为国内外学者的共识。国内的一些学者,如王春强、马复培、孙红卫和杨惠明等基于理论视角[11-13],分别探讨了大学生网络信息伦理、伦理道德教育及信息素养的问题。在国际学术领域,由网络引发的各种道德和伦理问题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Karim等人将这些问题总结为学术造假、剽窃、篡改、渎职、非权威辅助以及设备的不正当使用等[14]。相当一部分专家学者认为信息伦理的课程应该向所有学生开设,无论其年龄、受教育阶段和认知水平。考虑到信息伦理的大学教育,Dadzie强调应该注重教育的深度,特别是对于一些严重违背信息伦理的行为,如学术剽窃、网络犯罪和社交网络滥用等问题,应予以足够的重视[15]。

Chang在其研究中明确提出,所有接受过训练的学生比那些没有接受过训练的学生具有更高水平的信息伦理价值观[16],Aygun、Chiu等也有类似发现[17-18]。Chang还指出,对于不同性别的被试者,信息伦理课程所产生的影响有所不同。通过学习,女性在“尊重规则”、“个人隐私”和“知识产权”价值观方面比男性有更多的提高。此外,尽管被试者认同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是错误的,但是如果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加以约束,他们依然会做出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可见,性别对用户伦理认知的影响及相关规范的重要性。

Bodi指出,剽窃在出版界是经常出现的问题,而在网络环境中的信息所有权问题加重了剽窃和信息误用发生的可能性。学生往往忽视剽窃的相关法规和学校政策,图书馆员则面临着学术诚信的挑战[19]。

此外,信息素养的培养有助于信息伦理观念的形成,信息伦理教育是信息素养教育体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设定完善的信息素养培养标准,有助于信息伦理教育的推行。为此,美国图书馆协会于1998年出版了《学生学习的信息素养标准》,该标准包括信息素养、独立学习和社会责任3个部分、9个标准。每个标准下划分2~4个指标。该标准的出台同样为开设信息伦理认知课程提供了概念框架和指导方针,为大学生网络信息伦理认知研究提供了参考[20]。

文献综述表明,国外已有不少针对大学生的网络信息伦理教育的研究,研究的重点集中在学生群体中出现的伦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应对策略。国内的研究多针对网络信息伦理概念和理论的探讨,针对大学生的实证研究不多见。因此,本研究的开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3 研究方法

3.1 问卷设计与发放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方法,探讨大学生网络信息伦理认知现状。问卷设计围绕Mason的PAPA理论并延伸至信息环境污染、信息安全、学生的责任意识等方面。完成问卷设计后,研究小组进行了预调查,以确认问卷的可操作性。基于分析的结果,研究小组对一些调查者认为模糊的问题进行了修改。

研究以天津市高校大学生为主要对象。为增加研究结果的可靠性,我们以高考录取批次和录取成绩为标准,将天津市16所高校分为4个层次,即一本A、一本B、二本A及二本B。每层抽取具有代表性的学校。由于南开大学是综合性大学,涵盖的学科范围较广,在读本科生性别比例较均衡,且来自全国各地,背景各异,具有代表性。因此研究小组在南开大学发放了100份问卷,其余的发放到其他大学。问卷的发放及回收情况见表1。本研究共发放问卷200份,收回171份,回收率为85.5%,收回的171份问卷全部有效。

3.2 样本基本情况

样本的基本情况如下:男生占33%,女生67%;低年级学生(大一、大二)占37%,高年级学生(大三、大四)占63%。就专业而言,经管类学生占50%,文史哲占33%,理工农医占17%。来自直辖市、省会城市的受调查者占61%,其他地区占39%。大部分受调查者只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技能以及办公软件的使用等;使用网络5年以上的受调查者达到80%以上。51.46%的受调查者从初中开始使用网络,93.57%的大学生在高中之前便开始使用网络。只有极少数的大学生(6.43%)上大学之后才开始使用网络。大学生使用网络的频率较高,每天使用网络的大学生用户达到69.01%;每次上网时间不超过3小时的占64.32%。

4 研究结果

4.1 网络不健康信息和信息污染

由于当前网络环境较复杂,不健康信息充斥网络,造成不同程度的信息污染。本研究调查大学生对这些不健康信息和信息污染的态度。被问及“当你接触到垃圾信息或不良信息时,一般如何处理”时,73.68%的受调查者选择“已经通过电脑设置自动屏蔽或直接删除”,仅有21.05%的受调查者选择“举报并直接删除”。具体到不良信息的内容,74.27%的大学生当“在浏览网页的过程中遇到弹出色情网站链接或图片”时选择“关掉链接或图片继续浏览”;而谈到“你对现在网络上存在的色情网站和图片有什么看法”时,46.78%的受调查者认为“存在即合理,只是应该进行规范”。面对“当你在网络上遇到虚假信息时,你会有什么想法”的问题时,多于60%的受调查者选择“虚假信息无法避免,只能自己多加谨慎”,仅有22.22%的大学生认为“无论是传播还是制造虚假信息都是不道德的,应该加以制止”。可见多数大学生对当前网络信息污染现状的无奈,同时缺乏明确的是非观念。

图1显示,在网络不健康信息和信息污染的问题上,性别会对选择产生影响。特别是对现有网络上存在色情网站和图片这一问题,42.98%的女生认为是违法行为,应严厉打击,而男生中这一比例只有21.05%,是女生的一半,更多的男生(59.65%)愿意相信存在即合理,但应该进行规范。而且数据显示,支持随意浏览这些不健康信息的男生比例明显高于女生。这表明性别影响大学生对网络不健康信息和信息污染的态度。

其次,不同专业的学生认知水平存在很大差异。对于面对垃圾信息和不良信息应采取何种行动的问题,81.63%的文史哲类学生选择自动屏蔽或删除信息,仅有8.16%的学生选择举报;面对同样的问题,40%的理工类学生选择自动屏蔽或删除信息,却有48%的学生选择举报,是文史哲类学生的6倍。这一结果表明,理工科类的学生更易于接受垃圾信息和不良信息,同时也更具正义感,他们可能会受到更多的负面影响,成为产生更多信息伦理问题的群体。但值得注意的是,当他们被问及对色情网站和虚假信息的看法时,64%的文史哲学生和88%的理工类学生认为存在即合理,这些信息无法避免,只有自己多加谨慎。可见,大学生总体上对垃圾信息和不良信息表现无奈,也较宽容,理科学生更甚。尽管如此,大学生亦表现一定程度的自觉防范意识。总之,不同专业背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大学生面对垃圾信息和不良信息时的态度。

4.2 个人隐私

“个人隐私或身份被盗用”是受调查者在使用网络时最担心的问题,样本中的大学生对盗取他人真实资料和信息的行为态度较鲜明,近80%的学生认为对于盗取他人信息的人应该予以坚决打击和严厉惩处。但当问到对“人肉搜索”的看法时,却有56.73%的学生认为“存在即合理”。

进一步分析发现,专业和使用计算机的熟练程度影响着受调查者的选择。在所有掌握基本计算机技能的受调查者中,85.42%的受调查者表示,对于盗取他人信息的行为应予以严厉打击;仅有10.42%的受调查者表示,这种情况难以避免,应保护好自己的信息。同样的问题在计算机熟练使用者中,比例却变为了60.71%和41.07%。研究还表明,对计算机操作越是熟悉的受调查者,对盗取他人真实信息的行为容忍度越高,仅有29.41%的计算机熟练使用者表现出了对从网上获取他人信息和隐私的极度不认同,而在非计算机熟练使用者中这一比例则超过40%。在个人信息被盗取的问题上,文史哲类学生和理工类学生的看法差异与其在信息污染问题上的差异类似。83.67%的文史哲学生无法容忍盗取他人信息和隐私的行为,仅有8.16%的学生认为盗取他人信息的情况无法避免;而理工类学生中,有高达64%的受调查者认为盗取他人信息的现象无法避免,40%的学生认为应予以严厉打击。可见,对计算机使用的熟练程度和不同的专业背景,可能导致对信息安全形势的不同认知,从而对盗取他人信息的行为的态度也会有所不同。

4.3 知识产权侵犯

前文提到,在开展网络信息伦理教育时,应该特别重视学术环境下的伦理和道德问题。大学生上网的主要目的之一是查找学习资料、完成作业以及撰写论文,在这个过程中非常容易涉及学术剽窃、学术造假等敏感问题。因此了解他们对侵犯知识产权的态度,有助于指导今后的信息伦理教育工作的开展。

调查表明,无论是对于从网站上下载盗版小说或盗版电影的行为,还是网络上的文章被任意转载不标明出处的做法,受调查者的态度并不明确。一方面,他们清楚这是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另一方面,他们认为大家都是如此,自己也可以如此。特别是关于从网站上下载盗版小说或电影的行为,越是熟练使用计算机的学生越认为这是一种正常的现象,还可以节约买书或去电影院的费用。数据显示,高达76.47%的计算机熟练使用者认为“很正常”,仅有17%的熟练者认为这是一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这一比例在一般使用者和不太熟练的使用者中分别为50%和10%左右。由此可以推测,熟练者能更加充分的运用各种软件和工具进行下载,从盗版出版物上获得更多的益处。当谈到从网上粘贴他人作品且不注明来源是否可行这一问题时,近40%的受调查者保持中立的态度,这一比例在低年级的受调查者和计算机的熟练使用者中更高,近50%的同学保持中立态度。可见,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淡漠,说明在校大学生,尤其是较熟练掌握计算机使用技能及低年级的学生中开展知识产权教育的必要性。

4.4 信息安全和犯罪

调查发现“遭遇电脑病毒”同样是样本群体在使用互联网时非常担心的问题,仅次于“个人隐私或身份被盗用”。而关于设计、传播病毒性软件的行为,受调查者的态度鲜明,多达80%的人不同意或是非常不同意这种做法。但具体到不同的性别和计算机熟练程度,调查结果很值得关注。

图2显示,男生对病毒软件的排斥程度远不如女生,甚至有高于20%的男生对此行为保持中立态度,这与男女生的性格差异有关。男生偏理性,注重逻辑,同时对于计算机、网络等科学技术怀有较强的好奇心。因此,对于“电脑病毒”问题尽管也会担心遭到侵犯,但也会有尝试的想法。而女生相对来说偏感性,对相应技术大都不感兴趣,因此反对的态度会表现得更加明显。

图3显示,随着对计算机和互联网使用熟练程度的提高,对病毒软件的排斥度也会有所下降。掌握基本操作的大学生不赞同设计病毒性软件并上传到网络的比例最高,其次是一般熟练和非常熟练的大学生。因此,可以认为熟练者有更强技能防范病毒软件带来的负面影响,因而相对容忍;而技能一般的大学生会相当无助,因而更加反对这种破坏信息安全环境的做法。总体来看,大学生对于威胁信息安全犯罪的行为警惕性较强,认知水平也相对高。

4.5 道德评价监督

受调查者普遍赞同网络社会需要像现实社会那样有伦理道德的约束,认为大学生应学习网络道德规范的相关知识。但当被问及是否会主动监督他人使用网络时的行为时,近60%的受调查者选择不置可否,保持中立。进一步分析表明,专业的差异再一次显现出来。理工科学生表现出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认知意识,近80%的理工科学生选择“不置可否”。而文史哲类的学生形成了鲜明的反差,选择此项的学生不到30%。然而,文科学生不同意的比例远高于理工科,这一结果表明文科学生的态度更为鲜明,如图4所示。

5 结语

5.1 信息伦理认知态度

综上,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确实在大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尽管不同个体和群体之间使用网络的习惯和目的略有差异,但从总体来看,大学生使用网络的出发点和目的相对集中,进而导致该群体存在的网络信息伦理认知上的问题也比较趋同。具体表现为4个方面:

(1)漠视网络不健康信息和信息环境的污染。数据显示,大学生具备判别是非的能力,绝大部分人可以自觉抵制在使用网络过程中接收到的不良信息。但对于净化网络环境却表现得少有作为,当其遇到网络垃圾和不良信息时,多数大学生不以为然,缺少抵制网络垃圾和不良信息的意识以及净化网络环境从我做起的责任感。

(2)对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认识模糊。调查发现,大学生对于在使用网络过程中侵犯他人隐私、盗取他人真实材料和信息的行为非常排斥,认为应该予以严厉的打击和惩处。这表明大学生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网络失范行为有比较正确的认知,并且具有一定的警惕性。但是,当涉及如“人肉搜索”等具体问题时,他们又表现出与之前相同的漠视。这一调查结果说明在中国的文化环境和背景下,同样存在着Chang在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16],即尽管认识到侵犯隐私权是错误的行为,但是却漠视甚至会做出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此外,Chang认为这种认知欠缺是由法律法规的欠缺引起的,而本调查却发现这一行为的根源在于大学生对个人隐私的界定和什么是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等问题没有明确的了解和认知,因此,在今后开展信息伦理教育时,应该特别注意个人隐私权的教育。

(3)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欠缺。调查反映出大学生对于保护知识产权认知的严重欠缺,特别是在使用网络的过程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并未得到大学生的足够重视。更为严重的是,大部分受调查者承认自己曾经或经常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受调查者的暧昧态度说明,一方面他们完全了解侵犯知识产权是一种不道德甚至是违法的行为;另一方面他们却选择明知故犯,对学术造假、剽窃等行为保持中立,对侵犯版权或盗用版权的行为表现出宽容。

本研究支持了Bodi的研究成果[19],进一步说明国内大学生对于剽窃或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是欠缺的,或者可以说是不完整的,解决这一问题不仅需要法律法规的约束,更应加强道德约束和大学生的伦理教育。

(4)网络信息伦理的监督意识欠缺。对于是否会主动监督他人使用网络时的行为以及是否会主动举报网络失范的行为等问题,大部分大学生会保持中立的态度,反映了大学生缺少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诚然,我们也从调查中看到了一些可喜的现象。首先,凡涉及信息犯罪的问题,受调查者态度鲜明,表现出了不赞同感。其次,受调查的大学生普遍能够认识到网络信息伦理的重要性以及开设相关课程的必要性。

5.2 信息伦理认知差异的原因分析

为更具体地了解大学生的网络信息伦理认知程度和水平,在数据分析时,我们特意将大学生按照性别、年龄、专业、家庭、计算机使用熟练程度和网龄分成6类,分别进行统计,以期找出不同群体之间的认知差别,以便今后有针对性地开展信息伦理教育。统计结果发现,性别、年龄、专业和计算机熟练程度的差异影响大学生对网络信息伦理问题的态度和认知。

(1)性别差异导致网络信息伦理认知差别。首先,对于网络不健康信息和信息污染的问题,女生表现出了更多的是非观念,而男生则表现出更多的不关心;其次,对于制造和传播电脑病毒的问题,女生极其排斥,而男生相对怀有更多的好奇心。显然,这与男女性格差异不无关系,本研究结果恰好支持了Chang的研究[16]。该研究表明女生在信息伦理的认知方面往往比男生有更好的表现,特别是涉及具体的信息伦理问题,女生的是非感和警觉性较高。

(2)年龄差异导致网络信息伦理认知差别。低年级的大学生比高年级的大学生更加排斥从网络上复制粘贴他人作品等学术造假和剽窃的行为。这说明:首先,高年级的学生迫于更重的学业负担,不得不选择更“方便”、“快捷”的方式来完成作业以赚取学分;其次,当前的学术环境存在问题,有一些不良风气影响到大学生的价值判断,导致在大学校园中学习的时间越长,沾染的不良风气就越浓重,进而影响其对于信息伦理道德的价值判断。可以认为,年龄的差异和在校园中生活时间长短的差异导致了受调查者生活经验和信息伦理评判标准的差异。结合谢先江等人的研究[8],每个人的生活经验和对信息价值、信息伦理评价标准的差异直接导致了许多信息伦理问题的产生。可见,通过信息伦理教育改变和塑造大学生的价值观念,创造良好的校园信息伦理文化环境,是提升大学生网络信息伦理认知水平的重要途径。

(3)专业差异导致网络信息伦理认知差别。由于不同学科培养人才的方式不同,理工科学生和文史类学生无论在思考问题还是看待事物时会有思维上的差异。前者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实干精神,而后者有较好的大局观和历史观。这一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不同专业的大学生对网络信息伦理的认知。首先,对于网络垃圾和信息污染的问题,理工科学生和文史类学生的认知有明显差异。尽管理工科学生容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容忍其他的网络使用者不遵守网络伦理道德规范,违背信息伦理的行为,但当自己碰到他人散播不良信息时,则会采取行动加以制止。文科学生大多能够认识到问题所在,但很少愿意从自身做起,采取行动净化网络环境。其次,这种差异也表现在大学生对个人隐私问题的认知上。最后,涉及是否主动监督他人使用网络的问题时,文科学生更明显地表现出“不同意”的态度,与理科生的“中立”形成反差。

(4)使用计算机的熟练程度影响网络信息伦理认知水平。研究表明计算机熟练程度的差异可能是导致大学生网络信息伦理认知差异的主要原因之一。无论是侵犯个人隐私、盗取他人的信息和资料,还是从不法网站上下载盗版的小说或电影、直接复制粘贴他人作品且不注明来源,甚至是制作和传播携带病毒的软件,计算机的熟练使用者均对以上种种行为表现出很高的容忍度,一些问题甚至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认可度和参与感,这一点出乎意料。可以说明,一方面由于计算机的熟练使用者掌握更多的网络技术和电脑知识,在使用网络的过程中,有能力进行防范以保护自身利益;另一方面,他们能更加充分地运用各种软件和工具,从违背网络信息伦理的行为中获得更多的益处。由此可见,加强这些大学生的信息伦理教育刻不容缓。

结合美国图书学会出版的《学生学习的信息素养标准》[20],本研究的结果很好地反映了基于学生“熟练水平”的差异,应将教育目标进行分类,以更好地了解学生信息素养的程度,以便更有针对性地为大学生提供信息伦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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