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职工的成因、现状及发展趋势_恩格尔系数论文

困难职工的成因、现状及发展趋势_恩格尔系数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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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困难职工群体:一个不容忽视的存在

困难职工群体应该引起社会特别关注,因为:

1.困难职工在当前已构成城镇贫困人口的主体

诸多研究表明,随着体制转轨,城镇贫困人口中,困难职工渐成主要组成部分。如许 欣欣的一项社会阶层的研究所指出的:1996年以来,我国收入最低的20%城镇居民中, 占绝大多数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内从业人员,尤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 员为最,约占60%。(注:许欣欣:《中国城镇居民贫富差距演变趋势》,《社会学研究 》,1999.5,66—74)

这一情况同样也存在于特困人群中,特困职工构成城镇特困人口(即生活水平在城镇最 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人口)的主体。所谓特困职工的标准,第一类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 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第二类是人均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特殊困难 (如大病、意外灾难)而陷于困境的职工。

而民政统计年鉴数据表明,1998年共有社会救助对象184万,其中传统的民政对象占26 %,新增救助对象占到74%。(注:《1999民政统计年鉴》,统计出版社,2000)所谓传统 民政对象,即原来的“三无人员”,而新增救助对象,则指下岗、失业人员,在职贫困 职工,以及离退休职工。1999年进入低保282万,其中传统民政救助对象占21%,新增救 助对象79%,特困职工在低保人群中所占比例进一步提高。

江苏省情况亦然。根据省总工会统计,2000年我省属于特困职工的有4.623万(未把家 属包括在内)。我们现以城镇人口中的低保人员分析,以往城镇低保人员是以“三无人 员”为主的,但根据有关方面的调查,目前我省“低保”人员7.15万,其中在职、下岗 、失业、离退休职工占到49.26%,接近半数。传统意义上的民政救济对象即“三无人员 ”仅占18.61%,而南京市这一比例仅为13.04%,(在该市某街道调查,“三无人员”仅 占1.9%!)此外全省还有应保未保人员10.37万,其中“三无人员”仅占1.3%,而下岗、 失业、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占到71.41%。

这些都表明,当今特困职工已构成城镇贫苦人口的主体。

2.城镇困难职工的贫困面和贫困程度还有扩大和加深趋势。

有关特困职工的调查表明,城镇职工的贫困面和贫困程度有扩大和加深的趋向。如据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所1988年的调查以及1994年的一项全国调查,6年间低收入层中 工人的比例上升了11.5个百分点(注:朱世宏:《当前解决城镇低收入居民生活困难工 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宏观经济研究》1999.11)1994年全国困难职工的比例已由上 一年的5%上升到8%。(注:南子:《贫困职工亟需最后屏障》,《中国市场经济报》,1 995.1.10)许欣欣的报告分析,1990——1997年间,城镇居民中20%最低收入户的收入占 城市居民总收入的比重,从9%下降到3.0%,贫富差距的扩大,也反映了贫困层相对贫困 程度的加深。90年代末,职工中贫困面扩大和贫困程度加深的现象更为明显。如我省某 经济发达的市,近年来特困群体和低保对象的年增幅达到30.5%和46.7%。享受低保的 补差额(指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数额)大于60元/人、月的比例,从1998年的26.9%增加 到2001年的55.6%。另一方面,据劳动部信息中心提供的数据,劳动失业大军在近年来 有膨胀之势,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职工数量也迅速增加。1998年全国共支出最低生活保障 金7亿,与1992年相比,无论是救助对象还是保障金支出都比6年前增加了10倍。(注: 唐钧:《1999年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整体框架已见雏形》《2000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 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256页。)1999年仅1—10月,保障金支出就达 到15个亿。

3.在同样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特困职工比其他群体更难享受到最低保障。

目前,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尚不完善,有相当一批符合进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特 困人群未能进入,我们把之称为“应保未保”人群。

特困职工比城镇其他特困人群更难进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001年全国符合最低生活 保障条件的有1400万,享受到低保待遇的有458万,仅占32.7%,而享受到低保待遇的特 困职工仅占符合低保条件的28.2%。(资料来源同(注:民政部副部长杨衍银:《关于加 强城市低保工作的几点意见》,《中国民政部》2001.1.10,第21页。)显然低于平均水 平。江苏省7.15万享受低保待遇人群中,职工(下岗失业、在职特困、离退休职工)占49 .26%,而在应保未保人群中,这些新增救助对象占到71.41%!——应保未保人群中主要 由困难职工构成,这说明符合条件的职工进入低保比其他人群更为不易。而全省享受到 低保待遇的和“应保未保”之间的比例是1∶1.45。这说明,有一个更大的在最低生活 保障线下但又未能得到救助的特困人群。他们多为特困职工。

符合低保条件的特困职工之为什么比其他人群更难进入低保范围?各地普遍反映,进入 低保的标准偏严,手续繁琐,(三代人中有一点收入都算,名义收入也要实算),也有的 认为是财政能力所限。笔者认为这些都只是表层的原因或原因的一部分。我们正处于社 会保障体系的转型阶段,从单位提供保障到由社会提供基本保障有一个职责不明的“灰 色阶段”。过去职工都被视作“有单位管”的“单位人”,今天在他们逐渐失去“单位 人”身份时,谁为特困职工的生存问题负责?单位急于“甩包袱”,交给社会,社会认 为你还没有和职工结清历史的债务,起码还应负起道义上的责任。其次,为什么民政部 门把握进入低保条件偏严?特困人口的主体变了,旧的救济概念和救济模式影响我们适 应这一新的变化。新陷入贫困与老的贫困是有差别的,新陷入贫困的家庭似乎还有一定 的积累,比如曾经装修过的房子、旧的家电,为了孩子的自尊勉强维持的表面的“体面 ”(这些衣物往往是别人接济的)使人们对他们是否真正陷入贫困产生怀疑。特贫的标准 应看他们现在收入能否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比如,有些城镇在审核在低保家庭的资格 时,更参考家中耐用消费品不得超过3000元,问题是估价3000元买的电视在今天能否再 为他们换回价值3000元的生活必需品?在城镇特困主体变化了的今天,需要新救助理念 、新的救助模式,包括更新审核标准和方法。

第三,说到财政支付能力,似乎是一个最坚硬的理由。但是我们在调查中看到,一些 财政实力雄厚的地方政府,在完全有能力拿出这笔钱的情况下仍然极不情愿掏钱,反认 为民政部门夸大了贫困面,而据民政部门的和所有做过城市贫困调查的人都认为,目前 对特困人口数量的估计是“只少不多”的,并无夸大的可能。相比之下,一些地方领导 对所谓“形象工程”是非常慷慨的,其间的浪费也是惊人的。所以关键是改变考核地方 政府官员“政绩”的评价标准,把消除城镇贫困作为考核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所谓财 政支付力所不逮之说自然会销声匿迹。

二、困难职工群体贫困成因与现状

1.贫困成因

李强在论及我国城镇居民贫困成因时,指出4点原因:(1)失业率逐步上升,就业不足 问题日趋严重,(我国失业率从1992年的2.4%上升到1999年的3.2%,下岗人数近1000万 且再就业不易;):(2)部分企业,尤其国有、集体企业经营困难重重,效益低下,严重 影响职工的收入和福利水平,导致部分职工生活困难;(3)物价因素;(4)旧体制的弊病 和社会保障不足。(注:李强:《中国扶贫之路》云南人民出版社,1997,P191、184、 197—200、209、194、206、207;)

笔者认为,在这些原因中,就业不充分和社会保障不足是当今造成城市贫困的最主要 原因。由于结构调整和体制转轨,我国在岗职工1998年比1997年减少2331万(-25.9%), 其中国企减少1957万,(-18.7%);分业看,制造业减少1314万(-25.9%);商业减少518 万(-29.2%);乡镇企业减少1700万;(乡镇企业1978年有2827万职工,1996年达到峰值1 3508万,1997年骤降至9158万,减少1709万,1998年7448万,-18.7%)——1998年全国 城镇实际失业人员1540——1600万,涉及城镇家庭人口5000万;乡镇实际失业1700万, 涉及农民家庭人口7300万;两者合计失业3200—3300万,涉及家庭人口1.2亿,约占全 国人口的10%。

下岗职工领取生活费很低,1997年有约1/2的未就业者没有领到基本生活费,全国城镇 下岗职工人均生活费不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1/5。1996年全国下岗职工人均领取生活 费是77.1元/月,是职工平均工资的14.9%,其中地区差异甚大,最低是黑龙江,平均28 元/月,(江苏147元,是较高的),集体经济下岗职工更少得可怜,黑龙江平均为5元/月 ,青海11元、吉林17元、河南20元、江西25元。下岗职工生活费总数是82.5亿,占全国 职工工资总额的0.9%,大大低于6.0%的下岗比例;1997年这一比例提高到1.5%,但仍大 大低于9.8%的下岗比例。从整体来看我国社会保障的给付率较低,仅60%。(注:朱庆芳 主编:《社会保障体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26页;)

就业不充分和保障不足,是造成职工中特困人群增多的最直接原因。如时正新、朱勇 的一项报告指出的:下岗失业人员占城市贫困家庭和贫困人口的85%、80%。(注:时正 新、朱勇:《中国社会福利与社会进步报告》,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

江苏省进入低保的这一部分职工中,因下岗和失业的占了75.06%,在应保未保的困难 职工中,下岗和失业人员更高达85.90%!笔者在2000年还曾组织一项对5市(南京、无锡 、常州、镇江、徐州)特困家庭在读学生的千份调查(回收有效问卷786份),在所调查的 786个特困中小学生中,母亲下岗、失业、无业、内退、病休的达75.8%,父亲这一比例 达71.2%。父母双方都有正常收入的比例为0,一方面正常收入的占50.3%,双方均无正 常收入的为49.7%。可以说,就业不足是造成贫困的首要原因。

另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是残疾和重病。特别是因家庭成员患病致贫现象很突出。从单 位福利向社会保障过渡时期,职工因家庭成员生重病很容易陷入贫困,据全国总工会19 92年的调查,因职工个人或家庭患病而致贫的职工竟占生活困难职工的60—70%。(注: 李强:《中国扶贫之路》云南人民出版社,1997,P191、184、197—200、209、194、2 06、207;)而残疾人就业难,残疾职工下岗失业后再就业更为困难。(如据有关部门统 计,南京市目前尚有3万多残疾人未能就业)在上述我省5市所做786份中小学特困生调查 中,父残疾的有17.6%,母残疾的15.8%,父亲有慢性病的占17.5%,母亲有慢性病的9.2 %,父母有危重病的分别为4.8%和4.5%。孩子本人残的1.8%,慢性病1.4%,危重病0.8% 。由此可见因病残致贫率是很高的。因病致贫和医疗保障制度有很大关系,一方面医疗 费用居高不下,另一方面企业拖欠职工医药费不报非常普遍,据笔者调查,有的企业医 药费目前只报到1992年,全国下岗职工被拖欠医疗费的达11.1%(注:朱庆芳主编:《社 会保障体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26页;)。有的企业拖欠医药费和不 缴纳医疗保险确实出于困难,但有的企业并非是困难到拿不出这笔钱,而是有意拖欠, 把损失转嫁给职工本人或等待政府“买单”。在保障制度转型时期,企业最易产生逃避 保障责任的心理。但目前又缺少清欠历史债务的强有力机制。

另一个易致贫的原因是家庭的残缺。国外研究均表明,女性为户主的家庭更容易陷入 贫困。如美国1970年37%的贫困家庭是以妇女为家长的。欧共体议会工作报告1987年调 查结果显示:45%的单亲家庭收入处于家庭收入分布图的最低线,另外还有很多单亲家 庭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注:林亚南:《单亲母亲的旅程》昆仑出版社,2000,P130)在 我国据辽宁省总工会女工部对4市22家企业调查,412名离异、丧偶女职工中,特困女职 工就占57.3%,“她们少则半年,多则7年没领到工资和各种补贴,仅靠做零工挣点钱, 靠工会的定期补助和亲友接济勉强为生。”(注:李强:《中国扶贫之路》云南人民出 版社,1997,P191、184、197—200、209、194、206、207;)据王世军2000年对南京94 0户单亲家庭的调查,43%的单亲家庭月均收入在300元以下(注:参见王世军:《单亲家 庭研究》河北人民出版社,2002.1)。

单亲家庭容易陷入贫困,因此在贫困群体中占较高比例,如我们对5市特困中小学生的 调查发现,贫困家庭中单亲家庭和其他残缺家庭的比例明显偏高。其中单亲家庭占到31 .9%,其他祖孙两代等残缺家庭7.8%。这一类职工家庭的脆弱性是显而易见的。

残缺家庭容易致贫的原因和就业负担人数多有关。据李强对1994年高低收入户家庭情 况比较,低收入组中的困难户(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口径,“困难户”即可视为贫困户)每 户就业面最低,为44.49%,最高收入户就业面最高,为65.27%;而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 人数又以“困难户”为最重;2.25人,而最高收入户仅为1.53人——相比之下,困难户 就业面小、每一就业者要负担赡养的人口多。(注:李强:《中国扶贫之路》云南人民 出版社,1997,P191、184、197—200、209、194、206、207;)

另一个和家庭有关的致贫因素是,家庭成员在同一部门、同一行业甚至同一单位的, 如果该部门、行业、单位效益和福利待遇很差,这种家庭极易陷入贫困。在中国由于历 史的原因就这种就业形式比较普遍。如据湖南某县对10家工商企业2340个职工调查,直 系亲属中有2人以上在同一企业工作的,占职工总数的61.4%。

综合以上几个致贫的原因,最重要的还是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不足。因此有两点需要 特别强调:这些新增救助对象和旧的民政救济对象不同,他们是有劳动能力和强烈的就 业动机的,他们当年曾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受到普遍的尊重,甚至曾为技术能手、先进 工作者、劳动模范,今日因为结构调整失去工作岗位、缺少再就业机会不足而陷入贫困 ,甚至需要救济,这一巨大落差所带来的沮丧、不满和被剥夺感,要远深于其他贫困群 体,“痛苦指数”亦高于其他贫困者,这一点是不能不引起我们深度不安的。因为贫困 主体发生变化,我们不能不反思救助模式的变革,这些特困职工除了老弱病残,失去工 作能力的,最需要的社会救助当然当务之急还是生活保障,但是创造就业机会对他们是 岗位重要和关键的。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脆弱性造成对生活灾难承受能力的低下和脆 弱,属于目前自救能力不足,但拉一把,就可以自救的一群。所以如何通过改变他们在 劳动力市场的脆弱性(如有效的培训和职业指导、就业扶助的优惠政策)是新的社会救助 体系中重要的一环。

2.困难职工现状

童星教授认为:贫困“是由低收入造成的缺乏生活所需的基本物质和服务以及发展的 机会和手段这样一种生活状况”。困难职工家庭生活普遍极其贫困。其贫困特征为:低 收入、入不敷出(最低生活支出超过收入)、负债率高且偿还能力低、恩格尔系数大。

(1)低收入。特困职工家庭普遍收入低,2000年笔者对我省C市一个区的贫困职工家庭( 由市总工会核定的贫困职工)进行统计分析,246户643人平均月收入,低于该市最低生 活保障线以下44.72元。

(2)入不敷出也是一个普遍状况。在上述对我省5城市786个有在校生的特困家庭问卷调 查显示,这些贫困家庭的收入与支出比为0.978,即支出大于收入。另笔者在1999年对 南京市12个行业21个企业296名下岗职工调查(并非都是特困职工)下岗前收入支出比是1 .13,下岗期间收入支出比为0.93。很多人要靠动用以往积蓄、借贷、靠亲友接济生活 。

(3)负债率高。根据贫困研究,欠债是贫困的一个重要指标。特困家庭借债的原因大多 为求生计、为子女上学、为治病。在我们所调查的786个城镇特困生家庭中,负债率达 到33.1%。负债原因第一位的是为治病,占负债户的43.9%,第二是为交学费,占21.4% ,第三为维持生活,18.6%。平均负债是户均9376.0元。

(4)恩格尔系数过高。说到穷人的消费结构,必然要涉及到恩格尔系数。恩格尔系数是 指家庭消费中,食物支出额与全部生活消费支出额的比率。它是德国统计学家恩格尔提 出的测量方法。他发现,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家庭收入越低,食物支出的比重就 越高;反之,家庭收入越高,食物支比重就越低。在国际测量中,一般为恩格尔系数确 定的数值是:恩格尔系数59%以上为赤贫;51—58%为温饱或勉强度日;41—50%为小康 ;31—40%为富裕;30%以下为极富裕。当然,我国由于核算体系不同,恩格尔系数测量 的意义不能与国际上吻合,但比较我国社会各阶层的恩格尔系数,从最低收入户、低收 入户、中等收入户、中等偏上户、高收入户直到最高收入户,恩格尔系数是呈阶梯状分 布的。所以,恩格尔系数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分层状况。 在我们所调查的786户特困生家庭中,恩格尔系数高达72%!这就意味着,在这些特困家 庭中,收入中绝大部分都不得不用于维持最基本的生存!

综上所述,城镇特困职工的贫困是绝对贫困,而不是相对贫困。把他们纳入社会救助 对象刻不容缓。与农村贫困人口一样,城镇贫困人口需要通过扶贫战略改善其状况,但 分布在自然环境恶劣、地理位置偏僻的农村贫困人口,其贫困有历史的延续性,对他们 的扶贫是逐步改善的问题,而城镇低收入人群如长期失业,则面临紧迫的生存问题。他 们最需要的是提供就业机会和构筑有效的社会安全网。

三、未来趋势

如前所述,职工中的贫困现象最主要是由就业不足引起的,因此未来城镇困难职工群

体的走向是与就业/失业趋势紧密相关。

国际劳工局把那些就业不稳定、收入低、特别有可能面临被排斥的劳动者称为“脆弱 群体”(包括没有工作经验的年轻人、长期失业者、年龄大的失业者和残疾工人)脆弱性 群体在经济衰退期就业极其无保障,而在经济复苏期获益又远不如其他群体。

我国未来城镇困难职工群体将由失业者和劳动力市场中的“弱势群体”组成。这个群 体将扩张还是缩小?他们的贫困程度是会加深还是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胡鞍钢博士一再 告戒,中国要以“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防止突发性、大规模的“失业洪水”。因为 国际经验表明,一旦失业率达到较高水平则很难再降下来。这被称作失业的“滞后效应 ”。那么,存在不存在这样一种危险呢?胡鞍钢指出,中国目前正处于下岗失业的高峰 阶段,自1993年以来下岗职工急剧增加,1997年就出现过一个突发性的高潮(1997年下 岗人数比上一年一下增长了61%!)而该年下岗人员49.8%未能实现再就业,工业企业实际 失业率已达到10%。乡镇企业也在1997年出现大幅下降,1998年比上一年减少1700万!

未来就业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因为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国的就业增加弹性系数在 不断降低。1980—1989年间,就业弹性系数为0.323,属于“高增长,高就业”模式, “八五”期间GDP增长率上升为11.9%,就业增长系数下降为0.109,属于“高增长、低 就业”,1998年增长7.8%,而就业增长弹性系数仅为0.064,就业增长0.5%,是建国50 年以来最低点。也就是说,仅仅依靠经济增长已拉不动就业增加。同时,我们还要考虑 到农村劳动力中1.5—1.6亿的剩余劳动力,在未来也有较集中的释放的可能。从统计数 字看,失业人口有增长趋势,1990年时,全国失业人口为383.2万,1997年为576.8万, 1998为571.0万,(注:胡鞍钢:《跨入新世纪的最大挑战:我国进入高失业阶段》,《 中国走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P49—70)江苏省90年代失业人口保持在41—49万 之间,如1991年失业人数为43.90万,1997年为46.38万,但2000年激增到59.88万。我 们现有的就业开发能力和社会保障体系是难以承受这种集中、多源的释放,势必有一部 分人加入低保行列。

据江苏省有关部门测算,下岗职工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障并轨后,全省46.29万下岗职工 将有22.75%进入最低保障人群;现有享受失业保险救济的21.77万人中,预计有6.5万(2 9.97%)进入低保,两项相加将有17万新增低保人员。(如以现在低保户户均2.21人算, 连同他们的家属,将有37.5万困难人口)。

对未来的困难,充分估计,未雨绸缪,要比盲目乐观,掉以轻心的好。

注释:

①朱庆芳主编:《社会保障体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26页;

③张建国:《1989年贫困职工生活状况的调查和思考》,《社会发展和社会指标》,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P25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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