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证血液检测标本质量的探讨论文_赵新艳,王新梅,范灵艳,魏明艳,郭艳红,王楼

如何保证血液检测标本质量的探讨论文_赵新艳,王新梅,范灵艳,魏明艳,郭艳红,王楼

新乡市中心血站 河南新乡 453000

摘要:在采供血机构对血液标本的留取、运送、接收,保存和处理等过程进行监控,建立和实施血液标本留取程序,保证标本应来源于相对应的血液。[1]标本质量符合检测项目技术要求。标本信息具有可追溯性。确保临床输血安全,有效。

关键词:检测标本;质量;追溯性

1各相关科室的职责

1.1体采科负责血液标本的留取和运送。

1.2检验科负责血液标本的接收,保存和处理。

1.3血型参比室负责对检验科送检的血型检测正反不符,RhD阴性标本进一步确认。

1.4总务设备科负责医疗废物的接收和处置。

2为保证血液检测标本的质量,需按以下步骤操作:

2.1血液标本的采集,留取和运送

2.1.1体采科按照《全血采集操作规程》和《机采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血液标本的采集,留取和运送。标本采集使用一次性真空抗凝管(EDTAK2),留样前应再次核对相关信息,确保准确无误,留取的血液与抗凝剂应充分混匀,在2~10℃保存;标本应隔离密封包装,包装材料应满足防水,防外泄,防破损,易于消毒处理。[2]装箱时应保持标本口向上,由体采科专人负责,在2~10℃环境条件下运送。

2.1.2检验科对血型检测正反不符,RhD阴性标本填写《检验科标本ABO正反不符送检单》和《检验科标本RhD阴性确认送检单》连同标本一块送至血型参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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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血液标本的接收,保存和处理

2.2.1检验科按照《血液标本的运送,接收,保存和处理操作规程》的要求,对接收的标本进行核查,并填写《血液标本信息及送检过程记录单》和《标本交接及检验信息》,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告知对方原因后拒收,填写《标本拒收及回告记录》,送检者重新留取标本后送至检验科。

2.2.2标本接收后,检验科应及时对标本进行离心处理,对离心破损的标本,需从血袋导管重新取样,待检库根据检验科提供的标本献血码,将对应该献血码的血液挑出,由检验科核对后留取标本。不能及时检测的标本应置于2~8℃冰箱中保存。

2.2.3检验科对标本进行深孔留样,填写《新乡市中心血站检验科微板留样》记录。按照《血站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放置在-20℃以下的冰箱中,保存期为全血或成分血保用后2年。

2.2.4已检测留样后的标本用纸盒包装,标识留样号和留样日期,放置于2~8℃的冰箱中,保存期为全血有效期。

2.2.5检验科对保存期已满的全血标本,血浆标本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填写《全血,血浆标本处理记录》后交总务设备科处置。检测结果为有反应性的标本加0.5ml浓度为2000mg/L含氯消毒液后加盖,装入医疗废物袋内,填写《再检血手工加样记录表》后交总务设备科处置。

血液标本检测对保证临床供血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长期以来,实验室注意力集中在提升一些技术或分析质量指标如精密度、准确度、灵敏度上。然而供血单位关注采集血液标本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希望能够及时得到可靠的检验报告。因此,相关人员应重视标本的采集和送检,加强相关医学知识的学习;积极加强标本采集过程中各环节质量控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从而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向临床提供安全,有效的血液。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血站质量管理规范[S],2006

[2]世界卫生组织(WHO).安全血液和血液制品[M],2002

论文作者:赵新艳,王新梅,范灵艳,魏明艳,郭艳红,王楼

论文发表刊物:《健康世界》2014年24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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