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渐进式改革成功的原因_渐进式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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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渐进式改革成功之谜

1989年当苏东发生剧变时,在正统经济学家中间立刻达成了一种共识,即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必须采取激进的方式,人们不可能两步跨越一道鸿沟,渐进式改革是难以成功的。虽然许多人预料到,实行这样的激进的措施会造成经济的短期衰退,但他们相信,少则几个月多则两三年市场经济就会建立,经济发展就会走上正轨。在以上共识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转型的一些基本命题:

1.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是不能兼容的,市场社会主义的试验已经失败了。

2.除非实现了宏观经济的稳定,否则体制的转型不可能成功。

3.除非私有产权得到了确立,否则企业不会对市场信号做出有效的反应。

4.除非价格由市场来决定,否则企业追求利润的行为不会导致社会满意的结果。

5.除非彻底纳入世界经济体系,否则经济增长将受到严重的抑制。

6.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必须是快速的。

7.政治制度的民主化是经济改革获得成功的必要条件。

以上的命题主要是以西方主流经济学即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它构成了激进式改革和“大爆炸”的理论基础。那么,为什么激进式改革优于渐进式改革?为什么激进式改革可以获得成功,而渐进式改革则可能半途而废?sachs和lipton等“大爆炸”理论的倡导者对此做了如下的解释:

1.由于经济体制的各个部分是相互联系的,因而,部分改革不可能取得成功。

2.发挥市场的作用要求取消行政干预。

3.只有全面快速的改革才能使新制度的受益者在力量对比上超过旧制度的受益者,减少改革阻力。

4.政府必须尽快控制通货膨胀以取信于民。

5.部分改革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会隐藏旧制度的残余成分。

6.新的“游戏规则”必须明确而迅速地建立起来,以避免混乱、人为的干扰和体制复归。

7.新政府必须充分利用大选后“蜜月期”,加快改革。

总之,从各个方面看,激进式改革与渐进式改革相比,都更接近西方典型的市场经济的标准,也更符合正统的经济学和政治学的一般原理。而中国的渐进式改革则从各个方面看都是落后的,不符合正统经济学和政治学的一般规律。

然而,结果出人意料,中国的经济并没有停滞,中国的市场化改革也并没有畏缩不前,相反,中国的经济获得了持续高速的增长,市场化进程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渐进式改革获得了巨大的举世公认的成功。而苏联和东欧各国,特别是原苏联各国的经济却陷入持续的停滞和衰退之中,激进式改革至今没有获得明显的收益。这样一个出人意料的事实无疑是对正统的经济学的一个严重挑战,国内外经济学家们不得不开始考虑这样一个问题:是什么原因使中国的改革在短时期内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呢?渐进式改革成功的奥妙何在呢?

另一个发人深思的问题是:对传统的计划经济的改革从50年代就开始了,但是,直到80年代末,所有的计划经济国家大体上都是按照渐进主义的方式进行改革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渐进式改革并非中国的独创,但是,为什么在80年代末苏联东欧的渐进式改革纷纷陷入绝境,最终宣告失败,而唯独中国的渐进式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功?

中国的改革道路仿佛是一个谜,使人感到困惑,又使人感到新奇。

二、对中国经验的不同解释

对于中国渐进式改革成功这一事实,大多数人都是承认的。然而,同样的事实,不同的人基于不同的理论和价值观往往会做出完全不同的解释。

(一)新古典主义。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推崇的是激进式改革和“休克疗法”,对于主流经济学来说渐进式改革的成功是一种严重挑战。不过,主流经济学家们并不认为自己的理论有什么缺陷,他们对于中国的改革经验做出了符合新古典主义理论的说明。他们一方面把中国改革的成功当作一种例外,认为中国的成功主要得益于一系列有利的初始条件或内部条件,不具有普遍意义;另一方面他们强调,中国渐进式改革的成功是十分有限的,中国的改革正在陷入困境,而这种困境正是由于没有实行彻底的自由化路线所导致的。

以“休克疗法”的设计者而著名的哈佛大学教授杰弗里·萨克斯(Jeffrey Sachs)是这种观点的典型代表。他认为,中国经济改革之所以比较成功,是因为中国是作为一个农业社会开始这一进程的。改革开始时农业劳动力在就业结构中占71%,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只有18.6%的劳动力在国营企业就业,而且大多数农民处于仅够维持生存的生活水平上,农民的收入当时远远低于非农业工人的收入,而且他们没有像城市工人那样享受收入和就业保障以及广泛的社会福利,计划的程度也较低,因而,农民只会在改革中得到好处,而且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他们大量进入城市非国有企业中,加速了改革。而原苏联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工人与城市工人的实际生活水平相差无几,工业化的程度很高,国营部门中就业人数占绝对优势,他们很想保住自己的特权,而不愿向非国有部门发展,使得非国有经济发展缓慢,很难取得突破性进展,渐进主义行不通,只能走激进式改革道路。因此,中国渐进式改革的成功主要是特殊的内部条件下非国有经济迅速发展的产物。萨克斯还认为,东欧的改革由于实行了“休克疗法”,因而正在跨过眼泪之谷。但是中国的改革却由于国有企业没有实行私有化的改造,因而,正面临着产权陷阱,改革前景不容乐观。持大体同样观点的其他的一些学者则从另外的角度强调了外部条件的重要性。例如,Martin Raiser认为,中国经济所取得的显著成效主要应归功于有利的内部环境,这些有利的内部条件包括:中国是在非常稳定的形势下进入80年代的;中国的经济增长主要靠国内储蓄支持;虽然中国的投资很少依赖外资,但在利用西方市场和技术方面远远强于东欧;毛泽东时代中国非常稳定;70年代后期中国的经济结构更接近亚洲发展中国家而不是高度工业化的东欧;中国的工业结构不同于以重工业为主的东欧;中国的工业化战略不同于东欧,中小企业在经济结构中占很大比重;经过“文化大革命”的政治危机后,中国政府的政治威信没有被破坏,反而使改革主张更容易被接受。然而,虽然中国在不破坏旧体制的条件下逐步扩大市场成分的做法值得称赞,但是由于在资源配置中保留了过多的行政干预,就为效率的进一步提高留下了隐患,在改善公共部门行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方面,中国的政策制定者应向东欧国家学习。

应当承认,中国改革的成功与有利的初始条件的确有一定关系。但是,改革毕竟是人类社会的一种自觉的行为,是各社会集团的一种“公共选择”过程。初始条件只是改革的一种外部环境,它不可能完全决定改革的方向和进程,也不能决定改革的成败。在外部条件一定的情况下,改革成败的关键还在于改革道路本身合理与否以及改革者组织协调能力。有利的初始条件并不必然导致改革的成功,而不利的初始条件也不必然导致改革失败。而且,初始条件的有利与不利也只是相对的,还要看人们如何利用和使用这些条件。最为重要的是,历史并不是按照某种数学公式或力学规律推导出来的与人们的活动毫无关系的机械过程,历史的发展充满了创造和选择。因此,对于改革过程的考察绝不能仅仅停留在初始条件这种简单不变的现象上。新古典主义理论的核心是要以理性人为基础论证自由市场合理性,它舍弃了时间,舍弃了制度,舍弃了政治文化和历史传统,仅仅把市场当作了资源配置的一种工具,因此,改革的全部问题只是“管住货币,放开价格”,快速私有化为市场的作用创造条件。但是现实是复杂的,决定现实制度变迁过程的恰恰是那些被舍弃的因素。新古典主义仅仅把问题归结为内部条件而回避了对改革过程内在逻辑的深入考察,因而并没有对中国改革提出的挑战做出真正回答。既然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对立,那么为什么在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的条件下,中国的市场化改革能取得巨大进展,经济获得高速发展?既然行政管制与市场制度是对立的,为什么双轨制能发挥积极作用?为什么全面快速的市场化导致了经济的衰退而分部渐进的市场化反而推动了经济的高速增长?对于这些问题只有对丰富多彩的社会历史进程进行整体性考察才能获得科学解释。

(二)保守主义。保守主义用哈耶克话来说属于真正的自由主义,它在目标和价值上比新古典主义更倾向于自由市场和私有制,但在对社会变迁方式的认识上,保守主义反对全面激烈的变革,主张渐变和改良。它的基本思想是:人的理性和知识是有局限性的,而社会秩序是复杂的,因而,人们只能从错误中学习,一步一步地走,这样才能获得比较准确的知识,防止出现大的失误,而大规模的乌托邦式的社会变革必然造成社会的灾难。因此,应当“恰当使用理性”,应当承认“理性的无知”。

保守主义是具有贵族倾向的知识分子在反思和批评法国大革命时提出来的,后来被自由主义用来作为主张社会改良、反对社会革命的理论武器,现在这一理论又被许多人用来支持渐进式改革,反对激进式改革和“大爆炸”。中国改革的成就和东亚现代化的奇迹使得保守主义理论逐步在国内外流行起来,开明专制、传统文化、改良主义被当作了东亚国家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法宝和改革获得成功的基本经验。许多持自由主义观点但又反对激进变革的人开始用保守主义的理论来解释中国改革成功的经验。他们认为经济自由化、产权私有化和政治的多元化必须采取渐进的方式才能取得成功。英国经济学家麦克米伦和诺顿认为,计划经济之所以缺乏效率,在于计划者不能获得充分而准确的必要信息,而在市场经济中,生产决策所必要的信息都集中体现在市场价格中了。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中,根据一个预定的时间表进行一揽子改革时设计人和执行人同样面临信息不足的难题。市场不是一对抽象的供给和需求曲线,而是一种制度。市场是通过一系列规则和惯例发挥作用,而这种规则和惯例不仅要设计,更要发育和生成。美国经济学家蒙勒认为,激进式改革造成连续性的中断,其计划在现实中根本无力落实,因为你可以在一夜间破坏旧体制,但却无法使在经济中占统治地位的国有企业适应新变化。蒙勒还根据保守主义理论和进化理性的观点,对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两种改革方式的区别作了深入的分析。他认为,两种改革方法的根本区别在于:激进改革把社会看成是一种资源配置手段,因此它设计了一个理想的配置体制希望将其一步到位;渐进改革则把社会看成是一种信息加工手段,认为社会的信息量有一个累积过程,任何改革方案最初都是以旧体制下获得的信息为基础的,对于未来,改革者只能一步一步走。最成功的改革将属于那些在一个较长的时间里不断进行变革的国家,而不是那些用经济战略在过去和未来之间造成突然断裂的国家。

与新古典主义那种简单的理性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相比,保守主义对于社会变迁和市场秩序的理解要深刻得多。它对于理性的个人主义和激进式改革理论的批判发人深思。但是用保守主义理论来解释中国渐进式改革的成功是有很大局限性的。首先,中国的渐进式改革无论在理论还是在实践上都不是按照保守的自由主义的逻辑来进行的,相反,在许多方面它们是相互对立的。保守主义从目标和实质上说是一种彻底的极端的自由主义,这种主张与中国改革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其次,保守主义理论主张渐变与改良,认为渐进式改革优于激进改革,但是,为什么苏联东欧各国的渐进式改革没有成功反而陷入了困境?事实上,众多的历史经验都说明,渐进式变迁不一定成功,激进式变迁也不一定失败。最后,渐进与激进都是相对的,采用什么样的变迁方式比较有利完全取决于改革的目标和当时的历史条件,而且在许多情况下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三)政策或战略决定论。与新古典主义把中国改革的成功归结为有利的初始条件不同,国内的大多数人都认为,中国经济改革的成功主要是由于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行了正确的改革战略。林毅夫等人认为,经济改革的核心是经济发展战略的转轨,改革以前中国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在于推行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而改革以来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的关键则在于改革三位一体的传统经济体制,使中国的资源比较优势能发挥出来。同时,中国改革成功的一个重要保证是采取了一条代价小、风险小,又能及时带来收益的渐进式改革道路。另外一些经常被强调的政策因素有: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把发展生产力当作经济改革的根本出发点;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实现改革与发展的良性循环;在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注意发挥计划调节和宏观调控的作用;局部推进与整体转换、重点突破与整体协调相结合;以开放促发展、用特区带全国,等等。

中国的渐进式经济改革是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为起点,并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有组织地推进的,党和政府制定的改革战略和具体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这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改革初期,政策的作用完全是决定性的。因此,从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战略与政策入手来分析渐进式改革成功的逻辑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单纯的政策因素还不足以完全说明中国改革的历史进程。首先,历史虽然是人创造的,但是人们创造历史是在一定前提条件下进行的,既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条件即改革的初始条件或历史起点对于改革的进程无疑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其次,在实际的改革过程中有许多因素是人为的,但不是政策性的。特别是随着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深入,经济主体出现了日益多元化的趋势,越来越多的经济行为出现在政府控制的范围之外,对改革的进程发生日益重要的影响。第三,社会经济体制的变动具有自己内在的客观的规则,即使是正确的政策也只是这种内在趋势的反映。科学的理论应当寻求这种内在的规则,而不能只把眼光局限在政策因素上。

(四)体制外突破论。有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中国渐进式改革的本质是增量改革、体制外突破,渐进式改革获得成功的主要原因是非国有经济广泛而迅速的发展。例如,樊纲认为,渐进式改革的实质是在旧体制改不动的时候积极在旧体制旁边发展新体制,通过新体制的成长逐步为深化改革创造条件,从而降低改革的成本,最终使本来无解的问题得到解决。而新体制的核心就是非国有经济。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可以为国民经济提供一个收入增量,减少改革的阻力;可以为国有经济的改革创造一个竞争的市场环境;可以为旧体制的改革提供示范,减少改革的学习成本。吴敬琏也指出,中国经济改革的战略与苏联东欧改革的真正区别,在于中国是从体制外开始,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从而使经济越过了市场取向不可逆转的“临界点”,促进了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繁荣。这是中国改革获得巨大成功的秘密所在。

应当承认,把渐进式改革定义为增量改革并把渐进式改革的成功与体制外突破或非国有经济的发展联系起来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渐进式改革的内在逻辑。但是,这种看法的局限性也是十分明显的。在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已经指出,渐进式改革并不能仅仅用增量改革来加以概括。准确地讲,渐进式改革是体制内改革与体制外突破相结合,增量改革快于存量改革。如果渐进式改革只是一种增量改革而不涉及存量问题,那么,这种改革根本不可能真正向前推进,更不可能获得成功。应当看到,经过十多年的改革,中国的国有经济管理体制和行为方式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部分企业的生产、流通和价格的形成已经纳入了市场调节的轨道,没有这种变化,中国的市场经济是不可能达到现在这样水平的。特别是在改革的初期,计划经济的成分在经济生活中占绝对优势,经济运行的绩效主要是取决于体制内和计划部门的表现,而不是取决于体制外和市场部门的作用。即使在改革进行了十几年后的今天,国有经济和计划部门在中国的经济运行中仍然发挥着主导作用,它们对于改革的成败仍然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完全抛开国有体制的作用或者对国有经济的作用持过于消极的态度,是不可能真正说明中国渐进式改革成功的内在逻辑和根本原因的。更何况,即使对于体制外突破的作用,这种观点的分析也有一定的局限。因为它撇开了初始条件、政治和文化结构的影响,因而也就没能回答为什么非国有经济或体制外突破能在中国得到迅速发展?为什么现有的宪法制度能够容纳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为什么非国有化在苏联东欧的有些国家没有取得和中国一样的效果?

对于中国改革经验的以上几种解释虽然有一定合理的成分,但从总体上看它们都存在很大的片面性,不能令人满意、令人信服地说明中国改革的内在逻辑和成功经验。

三、以整体模型为基础所做的综合性说明

(一)整体分析的思路和要点

向市场经济过渡是涉及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全面而深刻的制度变革,是社会结构整体性的根本性的变迁。对于这样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只有用整体的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才能做出比较完整的说明。根据整体的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思想,分析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和中国渐进式改革成功的内在奥秘,需要把握以下要点:

1.从整体的政治经济学的观点看,人类社会经济政治制度的变迁归根结底是以生产力的发展为基础的,制度选择的基本原理就是要使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使经济基础适应生产力,归根结底,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文化观念的变迁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是制度变迁的出发点和最终的归宿。也是检验改革成败的基本标准。所谓成功的改革,无非是说这种改革比较好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从而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因此,这里的问题实际上可以归结为中国的渐进式改革是如何促进生产力发展的。

2.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社会存在与决定社会意识的相互作用是历史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具有不同的内含。制度选择的出发点不是抽象的原则和模式,不能抽象地讨论“姓社”还是“姓资”,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必须从特定社会结构中生产力发展的具体要求出发选择具体的经济制度,因此,向市场经济过渡不能以理想的市场经济和最大限度最快速的市场化为标准来制定现实的改革战略。而是相反,应当以现实生产力的发展为标准来选择市场化的目标和速度。

3.社会结构中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系统之间是相互联系的,经济体制的变化不能脱离社会整体结构的演进和社会结构中各系统的相互作用。改革不仅仅是一个经济现象,更重要的是一个政治和文化现象,改革的成败不仅取决于经济因素,而且取决于政治和文化因素。只有从社会整体结构的演进和各个系统的相互作用中,从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相互联系中才能对中国改革的实际进程和内在逻辑做出比较完整的说明。

4.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历史的连续。过去、现在与未来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任何一种社会制度的变迁和选择都是在一定的历史基础上进行的。因此,初始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结构对于制度变迁的路径具有重要影响。但是,单纯的社会环境不能决定历史,历史是社会实践创造的,环境会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改革。初始的社会环境和现实的社会选择共同决定着制度变迁的方向。

5.个人是社会的基础,个人理性是人们行为的出发点。但是,社会并不是个人的简单的加总,个人理性不等于社会理性,符合社会理性的改革方式不可能从单个人的理性中推导出来。我们所要考察的是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的整体演变,因此,必须始终把社会作为制度变迁的主体和思维的对象,从社会整体出发来考察改革的成败和内在逻辑。特别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是在缺乏个人自由和选择的前提下发生的制度变迁,因此,它更不能按照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逻辑来加以解释。

6.制度变迁中的社会理性的标准既不能从个人效用函数也不能从交易成本的大小中去寻找,而只能以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效果为基础加以界定,社会理性的标准就是生产力的标准。制度变迁的社会成本就是由制度变迁而产生的生产力的损耗;制度变迁的社会收益就是由于制度变迁而引起的生产力的增加。社会理性标准与生产力标准的统一,就是社会制度变迁中的主观与客观、价值与科学、个人自由与社会发展的统一。

7.社会历史的发展和制度的变迁是决定论与非决定论、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一方面,社会的发展和制度的变迁从根本上说是由生产力决定的,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另一方面,人类社会不同于自然界,人是社会变迁的主体,不存在脱离开人的活动而自动发生作用的纯粹客观的规律。当主观与客观、改革的实践与社会的规律相协调时,改革就会成功,反之,就会失败。特别是由于中国的渐进式改革是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起点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推进的,因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对于改革的成败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能否实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意义更为重大。

以上的这些主要观点就是我们分析中国渐进式改革为什么成功的基本思路。在下面的几节中,我们将以上述思路为基础,从渐进式改革的本质、改革的初始条件、经济体制演进的内在逻辑、政治与意识形态的作用、历史与文化传统以及制度变迁的后发优势等方面入手,对于渐进式改革成功的原因进行比较深入和具体的分析。

(二)中国经济改革的初始条件

在研究中国和苏联东欧改革的不同效果时,有许多学者特别是国外的学者对于中国改革初始条件的有利影响给予了很高的估价。对于这些有利的初始条件,他们从各个角度做了不少分析。Sachs等人把这种有利的初始条件主要归结为落后的经济结构;钱颖一等人则不同意这种看法,他们认为导致中国改革成功的主要原因是传统体制的M型结构。世界银行在对中国经济的考察报告《90年代的改革和计划的作用》一书中,则对中国改革获得成功的初始条件作了耐人寻味的解释。报告把中国改革所具有的有利的初始条件,归结为改革前物质投资的滞后收益,并列举了几个重要领域的初始条件,比如:农业在人民公社时期已具备了适当的物质、销售和人力等方面的基础设施,但它缺乏激励因素,因而一旦个人激励措施得以引入,国家的作用得以改革,产出的迅速提高就不足为奇了。又如,在工业领域,1949年以后工业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尤其是重工业和大中型国营企业得到了很大扩展,这样,一方面意味着中国已有一个进行建设的相当规模的工业基础;另一方面,意味着一旦投资政策下放后就会有许多轻工业投资机会。同时,当放松对小公司控制后,它们在市场竞争中很容易取得优势,等等。

另一些经常被列举的有利条件有:

——改革前中国计划经济的水平不高,体制内部的分散性很强,而且传统的计划体制在十年“文化大革命”中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在苏联东欧国家,计划经济组织的却相当严密。有人估算,在苏联,共有2500万种商品纳入中央计划,而在中国纳入计划的商品只有1200多种。

——与苏东各国相比,中国改革有一个特殊的有利条件,即中国的改革开放得到了众多海外华侨和华人经济圈的支持,他们不仅是对外开放的中介,而且还是资金的供给者。数额巨大的侨资源源不断地从海外流入中国,对推动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据估计,对香港地区出口占中国出口总额的40.8%,进口的30.8%来自香港。1988年外商直接投资32亿美元中有21亿来自香港、澳门。1988年到中国访问的3170万华人中有2980万来自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中国的改革是在经济政治危机不十分严重的条件下展开的,无需采取重大的稳定措施或休克疗法和激进式的改革路线。而苏东各国的激进式改革则是在经济持续停滞、通货膨胀日益加剧、政治危机严重的条件下进行改革的,不得不采取休克疗法。比如,在改革前的1977年和1988年,中国的经济增长率达7%和12%,而苏东各国则趋于停滞;1952—1975年间中国内部储蓄率和投资率高达30%,外债占GDP的比率只有4%,而匈牙利债务占GDP的比重1980年为73.7%,1989年为73.7%,波兰改革前内债占GDP的比重为66.7%。

——在苏联东欧国家中,社会保障体系的危机成为了转型过程中制约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为了维持社会的稳定,必须把国民收入中的很大比例作为社会保障费用,这对于经济增长是很不利的。而在中国,由于社会保障体系仍然是以传统的大家庭为基础的,因而,不必要为此而付出过高的代价,社会保障费用在预算开支中所占的比重很低(根据Nebery提供的资料,中国社会保障费用所占比重只有匈牙利的一半),这对于经济增长是一个十分有利的因素。

应当承认,中国改革的成功与上述有利的初始条件确有很大的关系。这些有利的初始条件概括起来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

1.传统体制的结构。与苏联东欧国家相比,中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从来就没有形成一个完整严密的体系,中国传统的政治体制从来没有建立起等级森严的秩序。按照格鲁奇的观点,中国传统的经济体制属于动员命令型经济。这种体制强调精神的作用,反对物质刺激,具有强烈的理想主义色彩;领导人个人的意志,普通群众的革命热情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决定着国民经济运行和发展的轨迹。加之生产力水平低、科学文化落后、社会化程度不高,使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具有很大的分散性、盲目性和无组织性,各地区各部门的差异很大,而且计划经济体制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很大破坏。因而,一旦放松控制,市场因素就会比较容易地自发地成长起来。而在苏东各国,计划经济比较发达,传统体制根深蒂固,市场化改革阻力很大,步履艰难。

2.生产力的结构。与苏联东欧国家相比,中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低,经济结构比较落后。这主要表现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严重的二元结构,发达的城市与落后的农村、现代的工业与传统的农业并存,农业劳动力在就业结构中所占比重在70%以上。12亿人口,9亿农民,这是中国最大的国情,它对中国的影响无疑是极其深远的。在这一点上,萨克斯等人的观点有其合理的一面。除此之外,中国的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部门在经济结构中所占比重也高于苏东各国。这种经济结构一方面有利于市场调节的作用,另一方面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

3.改革前的经济与政治形势。中国在开始进行改革的时候,宏观经济相对稳定,增长势头比较旺盛,党和政府的威信和领导能力没有受到根本的破坏,党和政府的改革开放政策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渐进式改革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而苏联东欧各国,领导者思想僵化,经济改革步伐缓慢,经济增长日益停滞,宏观经济严重失控,导致严重的政治危机,最终丧失了渐进式改革的可能性,只能采取“休克疗法”。

上述的三个有利因素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渐进式改革的顺利推进起了积极作用。

1.减少了市场化改革的阻力,降低了改革的磨擦成本和实施成本,使市场化进程得以顺利进行。

2.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巨大的增长潜力可以使改革在付出的成本投入比较小的条件下很快获得收益,形成改革与发展的良性循环。

3.党和政府的权威保证改革可以在宪法秩序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有计划有组织地渐进地加以推进,而不会完全失控。

有利的初始条件的影响不可低估,也不能夸大。应当认识到,第一,改革是充满生机、充满创造、充满选择的社会实践。初始条件只为改革提供了一种环境,而不能决定改革的进程和改革的成败。最终决定改革成败的还在于人们的社会选择,特别是领导集团智慧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利的初始条件并不必然导致改革的成功,不利的初始条件也不必然导致改革的失败。第二,初始条件的有利和不利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例如,俄罗斯工业化水平高,从一方面看可能不利于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的转换;从另一方面看却意味着国民经济具有更大的发展潜力和竞争实力,反过来说,中国的工业化水平低,农村人口少,从一方面看,有利于市场化进程,从另一方面看,却使中国改革面临着巨大的过剩劳动力的压力;社会化程度低不利于计划经济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利于市场的发育,等等。第三,即使是有利的初始条件也需要人们正确地加以利用。例如,改革开始时存在的稳定的政治和经济环境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各种矛盾的不断激化经常会受到威胁。如果政府不能采取正确有效的对策,这种稳定就会被破坏,这个有利的条件就不复存在。因此,如果仅仅停留在初始条件上是不能真正把握渐进式改革的内在逻辑的,而必须对改革的具体过程进行深入考察。

(三)经济改革的内在逻辑

中国渐进式改革之所以会获得成功,是因为它大大促进了生产力发展,或者说它的社会成本较小而社会收益较大,那么,为什么渐进式改革的成本较小而收益较大呢?渐进式改革是如何推动生产力的发展的呢?弄清这个问题无疑是打开渐进改革成功奥秘的钥匙。

从实际的改革过程看,中国改革道路之所以获得成功,之所以与众不同,在于它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对于经济改革的以下各个关键环节作了创造性的处理:

1.强制性改革与诱致性改革相结合,充分利用诱致性改革的积极作用和基础单位的创造精神。从一般意义上讲,中国的经济改革是党和政府领导的自上而下进行的制度变迁,是一种典型的强制性变迁。改革如果不是自上而下进行的而是完全由自下而上推动的,那就变成了真正的“革命”。然而,改革如果完全由政府自上而下强制地加以推动,又难以取得真正的成功。社会主义改革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具有无比复杂和丰富的内容,而且这种改革是以否定自上而下的传统的计划经济、扩大企业和个人经济自由为方向的。因此,没有自下而上的推动,单靠政府的行政强制和行政机构的自我调整不是能成功的。中国改革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坚持自上而下改革的同时,充分利用了自发的诱致性改革的积极作用,这样做的好处是:

①尽可能减少改革的风险。任何一项改革措施,在执行之前都遇到信息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地域辽阔、情况复杂的大国里,自上而下的改革由于缺乏足够的信息而面临着巨大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充分发挥各企业和地区等基层单位在制度创新中的积极性,使它们能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改革措施。由于实际存在的各种信息都是以分散的状态存在的,因而,这种自下而上的改革能更好地符合实际的要求,更充分地利用信息资源,避免大的失误,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②诱致性改革是各改革主体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进行的制度变革,因而它能够充分调动改革主体的积极性,提高改革的效率。从原则上说,自发性改革只有在改革的预期收益大于改革的成本时才能发生,因而,从微观的角度看,无效益的改革总会被淘汰,好的制度总会被引入,以避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一刀切和改革的变形走样等问题,降低改革的成本,提高改革的收益。

③自发的诱致性改革为新体制的成长提供了一个宽松和自然的环境,在这个环境中,新体制的成长是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新体制作用条件的成熟相联系的,比较符合事物发展的自然规律,避免人为的干扰和扭曲。

④自发的诱致性改革由于是以个人利益为动力、以分散的决策为基础的,因而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这一改革目标相一致,有利于促进市场的发育。

强调自发性改革积极的作用并不意味着否定自觉的强制性变迁的重要意义。中国的渐进式改革从本质上看是一种强制性的变迁,是一种政府主导型的改革。如果没有政府的强制性推动和自上而下的组织,市场经济的形成必将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而且充满了巨大的矛盾和冲突,这种矛盾和冲突离开政府的调节必然会导致社会的混乱乃至解体。事实上,中央政府在整个的市场化改革中始终发挥着主导性的作用儸各种重大的改革措施都由政府统一制定、自上而下加以推动的。这种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变迁在许多特殊条件下具有极低的成本,极高的收益,但是,自觉性和自发性并不是完全对立的,自觉性不过是对自发性的认识和引导。由于充分发挥了自发性改革的作用,解决了自上而下整体性改革所遇到的信息和动力不足的问题,使中央政府推行的各项改革措施比较符合实际的需要,赢得了广泛的支持,从而也降低了自觉性改革的成本,提高改革的收益。

2.局部推进与整体转变相结合,充分发挥局部改革的积极作用。经济体制的改革无疑是一个整体过程,需要整体推进。但是,整体推进并不意味着各项改革措施要同时展开,新体制的各个要素要同时引入。由于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是不均衡的,改革的主客观条件是不一样的,因而整体均衡推进的改革战略必然会面临巨大障碍,付出巨大的成本。相反,如果从局部推进、增量改革入手却能绕开改革的难点,降低改革成本,局部推进的优点是:

①先从那些改革成本较低、收益较高的部门开始改革,阻力少而收益大,很容易取得实际效果。例如,中国的改革首先从农村承包制改革入手,绕开了传统计划经济的核心部门,调动了农民积极性,提高了农业产值,获得了巨大成功。企业改革首先从扩权让利入手,在阻力很小的情况下引入了市场关系,解决了企业动力不足的问题,使各方面都获得了较大的收益。

②一些部门率先改革可以产生连锁效应,为其它部门和整体经济体制的改革创造条件,推动其它部门改革的深入。例如,农村改革的成功,为城市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充足的劳动力和良好的示范,从而推动着城市的改革;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创造了竞争的市场环境,从而推动着国有经济的改革;沿海在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方面先行一步带动了内地的改革与发展。

③先解决容易的问题,而把难题留在后面,不仅可以减少改革的阻力,降低改革的成本,而且有利于维持改革中稳定与速度两种要求之间的平衡。在非均衡改革过程中,整个经济根据改革的先后和市场化的程度不同,可以划分为计划和市场两类部门。前一类部门计划机制和行政命令的作用较大,后一类部门市场机制的作用较大。前一类部门虽然市场化程度低,但它在现实经济中对于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如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统购的粮食和棉花可以稳定人民的生活,国有企业的大量存在可以吸纳大量的城镇职工就业,等等。

局部改革的意义虽然很大,但是它不能代替整体推进的作用。局部改革与整体推动各有短长。中国的改革是在社会主义宪法秩序的基础上进行的,它必然要求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结合。单纯的局部改革不仅会彻底破坏现有的经济和政治秩序,造成社会的混乱和失控,而且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破坏性,不可能满足社会理性的条件。局部改革与自下而上相适应,而自上而下的改革需要的则是整体推动。政府对改革过程从整体上进行的规划、组织、协调,可以充分利用政府的强制性力量,自上而下地推动改革,减少改革的阻力;可以协调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出现的种种矛盾和问题,防止社会过度的混乱和失控;可以按照社会理性的要求选择比较有利的制度模式和改革路径,尽可能少走弯路,从而弥补了局部改革的不足。

3.体制内改革与体制外推进相结合,充分发挥非国有经济的积极作用。中国渐进式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体制内改革与体制外突破相结合的改革逻辑,即不是通过国有经济的私有化,而是通过发展非国有经济并在同时逐步改革国有经济来向市场经济过渡。这种体制外与体制内改革相结合的改革道路,是中国渐进式改革的一个重要经验。发展非国有经济、进行体制外突破的优点是:

①由于非国有经济与市场机制存在着天然的一致性,它们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市场为导向、以竞争为动力,不存在政企不分和“铁饭碗”、“大锅饭”的弊端,因而,体制外的发展是市场化的基本动力,从体制外入手改革显然比体制内突破更容易,成本更小。

②国有制改革面临许多根本障碍,如企业难破产,工人难失业,政企难分离,历史包袱过重等问题,因而改革的步履艰难,而从体制外入手则可以绕过这些问题,同时使国有经济面临的这些问题逐步得以缓解。非国有经济的大量存在,还可以对市场竞争的形成产生积极影响,而市场竞争的形成又会对国有企业改革产生积极推动作用,迫使它们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活动,改革内部管理体制,逐步走向市场化。

③在不破坏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的前提下发展非国有经济可以增强经济的活力,增加国民收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减少改革阻力。

④从增量部分入手改革非国有经济而不是让国有企业快速破产、淘汰或私有化,可以保持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性,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和信息资源,避免经济体系的严重破坏和资源的不必要的浪费,有利于经济的迅速发展。

体制外改革的作用不能忽视,体制内改革的意义更不应轻易否定。

首先,国有经济在改革中承担了大量的社会成本。比如,国有经济集中在能源、交通、通讯、文化教育等外部性很大的部门,这些部门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而且长期以来价格偏低,因而它们虽然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且是经济发展中的短线部门,但是,从市场过程看,这些部门的利润率却很低,甚至经常处于亏损状态。也就是说,这些部门创造的价值和利润有的被转移到了国民经济的其它部门,其中包括非国有经济。又如,在新的社会保障制度没有建立的情况下,为了维持社会的稳定,国有经济承担了失业保险、退休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保障等许多的社会功能,付出了大量的社会成本,等等,个别成本与社会成本、个别收益与社会收益的差异在这里体现的极为明显。

其次,与非国有经济相比,国有经济市场化的速度较慢,经济效益不高,这固然不利于市场化的进程,但可以使大量资源处于政府直接控制之下,这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政治和经济的稳定,有利于控制转轨中的各种矛盾,而且能够在市场机制很不完善的情况下,通过政府的调节弥补市场的不足,克服市场的缺陷,充分发挥政府导向的作用,保证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不仅在改革初期,而且一直到现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仍然在国民经济中特别是在关系国计民生和国民经济发展方向的重要部门如能源、交通、原材料高科技等部门发挥着主导作用,仍然是经济发展的主导性力量。

第三,国有企业不仅在稳定和发展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而且对于改革的推进也起了巨大的作用。在1984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以后,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就一直是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中心展开的。虽然国有企业的改革存在着许多问题,但是改革的成就不容否定。经过改革,大部分国有企业已经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纳入了市场调节的轨道。由于国有企业在社会总资产中占绝对优势,在国民经济中处于主导地位,这种改革的意义是不能低估的,没有这种改变,市场经济的形成是根本不可能的。体制内与体制外改革的结合,保证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协调进行。

5.兼顾改革与发展,实现改革与发展的良性循环。在不同的改革方式下,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具有不同特点。激进式试图通过紧缩货币,一步放开价格,经过短期内生产和生活的下降以及经济社会秩序的混乱动荡所引起的阵痛,促进市场经济的形成。在这种情况下,经济改革的推进是以经济发展的暂时停滞和下降为代价的。由于这种激烈的货币紧缩是与经济结构的急剧变动、经济机制的严重断裂和经济行为不确定性的明显增加结合在一起的,因而,不同于一般的经济收缩,也不同于战后日本和西德的情况,而是形成了一种与一般的经济循环不同的经济衰退,这种衰退被科尔内称之为“转型的衰退”,它的严重程度远远超出了人们的预料,甚至超过了30年代经济大危机。而渐进式改革则强调改革与发展的相互协调,试图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条件下,稳步推进改革。这种做法的好处是:

①经济的快速发展可以大幅增加国民收入,创造较多的就业机会,提高各经济主体对改革的承受力,防止因破产、失业和收入下降而产生的社会动荡,为改革的深入推进创造良好的物质基础和社会环境。

②渐进式改革是通过增量改革带动存量改革来实现的。经济的快速发展可以为增量改革创造广阔的空间,使新体制的比重迅速增大,同时也可以为旧体制的改革提供物质补偿,创造良好的环境。

③经济发展有利于渐进式改革的推进,而渐进式改革反过来又有利于经济发展。在宪法秩序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渐进地推进改革,可以使新旧体制的过渡连续有序地进行,不会导致经济机制和社会秩序的严重混乱。可以避免或减少结构调整的成本,充分利用已经形成的组织和信息资源,降低改革的磨擦成本和实施成本,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④在改革过程中加快经济发展的速度,容易使各项改革措施在较短时期内取得明显效果,可以减少改革中的利益磨擦,提高人民群众对改革的信心,实现改革与发展的良性循环。

(四)政治结构与经济发展

苏东激进式改革与中国渐进式改革的差别从根本上来说是政治性的,是政治结构和意识形态的差别。渐进式改革是以社会主义制度为基础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因而,在经济改革的过程中保持政治秩序的相对稳定和政治体制的相对集中,充分发挥传统组织资源的积极作用。并在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框架内逐步改革现行的政治体制,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在这里,经济发展的需要支配着政治体制的变动。而激进式改革则是以政治多元化为前提的,它彻底地破坏了原有的政治体系和政治秩序。政治上的需要支配了经济变革的进程。这里我们不想对这两种改革方式的政治评价做过多讨论,这不仅因为这一问题十分复杂需要另做专门的分析,更重要的是,政治体制是一种上层建筑,它的优劣只有在与经济基础的关系中才能加以判断,抽象地讨论政治体制好或坏意义不大。这里需要的是对两种改革方式的经济后果做具体分析。尽管西方式的多头政治已被作为现代政体的样板在全世界得到了广泛的推广,但是它在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效果比想象的要差得多,以至于是专制政体还是民主政体更有利于经济发展在发展中国家成了一个说不清楚的问题。从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看,中国的政治结构的政治改革战略对于渐进式改革的成功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它优于政治上的激烈的多元化:

1.在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随着经济和社会结构的急剧变化,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矛盾和冲突不断加剧,不稳定因素日益增多,政治上的相对稳定和集中,有利于防止社会的失控和解体,为改革和发展创造一个正常的社会环境,减少改革中磨擦和冲突引起的损耗。而政治的多元化则可能加剧和扩大各种矛盾与冲突,破坏政治与社会的稳定性。

2.在经济改革中,各阶层、各地区、各集团之间存在着利益上的矛盾,有些改革措施往往只对一部分人有利,而可能使另一部分受损;还有一些改革能使部分人受益,而却使整个社会受损;或者可能使社会受益,而使部分人受损。所有这些矛盾如果都通过协商谈判或货币交换的方式来解决,不仅成本极高,而且在许多情况下根本无法解决。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政府的动员强制和政治上的劝导,可以降低改革的成本,减少改革的阻力,推动改革的顺利进行。

3.权威是一种特殊的组织资源,它的行使在特殊场合是没有成本的,因为权威的授予可以先于它的作用,可以是稳定的和持久的,可以容纳大量的行为范畴。尔后,当需要一种反应时,则常常无须任何报偿、任何惩罚、任何操纵、甚至无须任何说服。渐进式改革充分利用了党和政府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政治权威,有效协调改革中出现的各种矛盾,有效组织实施各项改革措施。

4.在政治秩序相对集中和稳定的条件下推进改革,使政府可以对经济与社会、改革与发展、眼前与长远、国内与国外等重大的全局性问题按照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进行统一的协调、合理的安排,排除政治动荡对经济建设的各种干扰,组织动员社会的各种力量,调动国家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各种资源,集中精力搞好经济建设。

5.根据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要求来决定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和步骤,而不是根据政治体制民主化和多元化的要求来决定经济改革的战略,不仅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而且也符合政治发展的规律。只有在生产力不断进步、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条件下,才能逐步建立起成熟的社会主义民主政体和良好的政治秩序。脱离开一定的经济基础强行推行某种政治制度的模式,必然造成生产力的巨大破坏。

当然,中国现行的政治结构和政治改革的战略并不是完美无缺的,也存在着种种缺点和不足,需要不断改进。但是,从总体上看,它对于生产力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是中国渐进式改革获得成功的一个条件。

(五)改革的意识形态

中国的改革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有组织地加以推动的,执政党对于改革的看法,即关于改革的意识形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改革的方向和进程。前面我们把中国改革的意识形态概括为“实践理性”,它的核心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这样一种意识形态是完全适应渐进式改革的要求的,并且具备了一种可以使改革得以成功的意识形态的基本要素,对于经济改革与经济发展的顺利推进起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1.成功的意识形态特别是与渐进式改革相适应的意识形态,应当是稳定性和灵活性的统一,从而既能赢得新的社会阶层的拥护,又能保证老的社会阶层的支持;既能保持社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能满足不断革新的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保证了制度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赢得了广大党员、干部、各级领导和普通群众的拥护,减少了改革的阻力;坚持改革开放则增强了社会自我调整、自我革新能力,充满了生机和活力,得到了大多数新的社会阶层和新的社会集团的支持。改革如果否定了“四项基本原则”,就变成了“革命”,就会使以社会主义制度为核心的宪法制度被彻底破坏,造成社会的严重混乱,影响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如果没有了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的经济与政治体制就会僵化,就会失去活力,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把“四项基本原则”与改革开放结合起来是中国渐进式改革得以成功的思想保证。

2.改革是为了解放生产力,改革的意识形态应当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但是,正如“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马克思语),什么样的理论、什么样的主意、什么样的价值观念有利于改革,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显然只能在实践中根据生产力发展的效果加以检验。因此,不能从书本出发,不能把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当作僵死教条,更不能照抄照搬外国的特别是西方的理论和模式,而必须把经济建设当作所有工作的出发点,把生产力的发展当作检验改革成败的标准,从中国的实际出发选择改革的目标,制定改革的战略。显然,这样的一种意识形态是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相一致的。这种意识形态显示出了强烈的求实精神,它可以使人们成为历史的创造者,而不致于沦为意识形态(传统的社会主义或西方的自由主义)的奴隶。

3.意识形态的理论只有符合实际并能指导实践才具有生命力,在大变革的时代,社会的变化日新月异,因此,改革的意识形态必须具有足够的弹性或包容性,能够及时反映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的新的要求,反映人民群众普遍的愿望和利益,协调理论与实践的矛盾,为改革与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这里就涉及到了意识形态的改革问题。在这方面,中国的改革同样获得了很大的成功。

指导中国改革的意识形态是由两个性质不同而又相互密切联系的内容组成,一个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其核心是坚持社会主义;一个是坚持改革开放,其核心是市场化取向。协调二者之间的矛盾,使它们相互统一起来,是改革中意识形态问题的中心环节和意识形态工作的中心任务。而做好这一中心工作的关键就是要在改革传统的经济与政治体制的同时,改革传统的意识形态,使其适应新的形势,更好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作为中国意识形态改革的结果和改革的意识形态的核心,中国共产党在十几年改革中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使社会主义与改革开放有机地结合起来。

(六)渐进式改革的历史和文化渊源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根深蒂固的传统,博大精深的文化,为社会的转轨提供了丰富而深重的历史遗产。历史是连续的,传统与现代之间存在着藕断丝连的联系,同样的现代化和市场化变革,由于历史传统的不同具体的道路也会有很大差别,在通往市场经济的道路上,历史宛如看不见的手引导着时代变革的方向。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80年代末以来东欧各国、尤其是中欧国家变化的主题,就是所谓“回归欧洲”,即去除斯大林主义的东方模式播入的种种影响,复归中欧与西欧及北美的昔日密切的联系,在政治、经济、外交、文化各方面“全盘西化”。这是一种与过去近半个世纪的发展轨道完全不同的深刻变化,它必然是迅猛的、革命性的、全新式的。这正是激进式改革道路的实质。

中国的渐进式改革同样具有自己的历史渊源。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从19世纪中叶就开始了,但是,直到今天这一过程仍在继续。众所周知,12亿多人口,9亿农民,这是中国的基本国情。这意味着,大部分中国人仍然停留在传统农业社会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之中。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国的改革根本不可能通过激进式改革一步加以完成,无论是市场化的发展,民主政体的建立和现代文化的产生都需要一个较长过程。而改革以来实行的“大包干”制度,不过是对这一历史遗产的公开承认罢了。只是古老的家族主义的一种新的形式而已。同样,政治上的相对集中和集体主义的意识形态都有自己深刻的历史背景。以强化团体价值为特征的儒家文化以及由此形成的超乎寻常的社会粘和力在渐进改革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中国改革道路具有明显的不断探索和摸石头过河的实践主义精神,而这种特殊的精神气质的产生绝不是心血来潮的即兴之作,而是中国人文化心理的一个重要的民族特征。有的学者曾把这种特征称之为“实践理性”或“实用理性”。所谓“实用理性”,首先指的是一种理性精神或理性态度。这种理性具有极端重视现实实用的特点。“即它不在理论上去探求讨论,争辩难以解决的哲学课题,并认为不必要去进行这种纯思辨的抽象。重要的是在现实中如何妥善地处理它”。这种“实用理性”是孔子儒学的核心,并构成中国文化心理的基础。其影响一直延续至今。因而,当欧洲的社会主义国家在为自治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理想而设计改革的模式的时候,中国的改革却只是在解决吃饭、穿衣即解决生存问题的驱动下,摸着石头过河,逐步向前推进。然而,其后果却可能比人为设计完美的理性模式得到的结果更好。

传统对现代的影响归根结底是一种文化现象,文化模式与制度变迁道路存在着密切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关于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理论是人们所熟知的。新制度经济学则从另一角度阐明了文化的重要性。按照诺思的看法,同样的正规规则和宪法强加在不同社会时会产生不同的结果,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非正规约束在起着作用,而非正规约束则来源于社会的所流传下来的信息和文化遗产。意识形态与文化观念既可以促进也可以阻碍制度的变迁,也就是说既可以降低制度变革的成本,也可以增加制度变革的成本。因此,它的作用不可忽视。

中国的传统文化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和变化,思想博大,内容繁杂,它与现代化的关系,更是无比复杂。清楚的阐明这一问题不是我们所能胜任的。这里想要强调提出的是,从总体上盾,中国传统文化是有利于渐进式改革的。从消极的方面看,由于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以家族主义为核心、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因而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存在着根本矛盾,传统文化中的一些落后因素如契约观念淡薄、小生产意识、官本位思想和保守僵化等都阻碍着市场化进程,这就要求市场改革采取渐进的方式才能被人们所接受,才比较容易推进,如果采取激进的市场化方式,必然会引起强烈反对,导致改革的失败。从积极的方面看,传统文化中的一些内容经过改造和发展可以转化为积极因素,推动市场化与现代化。例如,传统文化中包含着节俭、适中、反对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的积极因素,这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传统文化中的秩序观念和权威观念,不仅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政治的集中,还可以降低政府管理的成本;中国文化对于教育的重视,是提高国民素质和改善人力资本的重要动力,等等。

当然,需要强调的是,在制度变迁中,文化的作用不是孤立的,它不能脱离开特定的经济与政治关系而独立存在。对文化传统我们既不能忽视,也不能过分夸大,成为文化决定论。近年来流行的新儒学、新道学等文化保守主义思潮往往把东亚新兴工业国的成功归结为传统文化的作用,这是不正确的。传统文化已经存在了几千年,一直都是封建制度的有效运转的工具,从来没有导致现代化的结果,为什么现在却成了现代化的动力?显然,这是因为生产力、生产关系和政治制度都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而传统文化中的一些概念已经在新的社会环境下具有了新的含义,它们已经与新的社会关系融合在了一起,并且相互促进,对经济改革和现代化的进程发生积极影响。

小结:渐进式改革获得成功的根本原因

以上我们从改革的初始条件、内在逻辑、政治与意识形态的作用、历史与文化传统以及制度变迁的后发优势等方面对中国渐进式改革成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但是,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和研究并没有到此结束。因为分析(即把一个复杂的事物整体分解成许多单个的要素)只是认识的一个阶段,要形成完整的概念还必须在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即把分解开的要素重新组合起来)。现在的问题是,虽然在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对渐进式改革成功的各种原因有了具体的了解,但是对于什么是渐进式改革成功的根本原因这样一个总体性的问题我们尚未形成一个明确的概念。那么,渐进式改革成功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回答这个问题还必须回到渐进式改革的本质上来。

渐进式改革成功的具体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利的初始结构以及强制中的诱致性、从局部到整体、双轨过渡、体制内与体制外的结合的改革战略和政治上的集中与稳定等等都在这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渐进式改革的上述特点和成功的具体原因都只是渐进式改革本质的不同表现。渐进式改革的根本特征在于它是一种工业化与社会主义宪法制度双重约束下的市场化,在于它肯定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宪法制度,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这决定了它的过渡方式必然是局部推进、双轨过渡、体制内与体制外结合。只有在渐进式改革从根本性质上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条件下,那些具体的改革方式如局部推进、双轨过渡、强制中的诱致性等才能产生积极的效果。如果渐进式改革所肯定的宪法制度在根本上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历史根据和改革的可能性,那么,渐进式改革自然不可能成功,激进式改革自然不可避免。这就是问题的实质。

显然,渐进式改革成功的事实已经对此问题做出了回答。中国渐进式改革之所以能够获得成功,首先是因为社会主义的宪法制度在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具有其存在的历史的根据,因而它不能够也不可能用激进的方式彻底加以摧毁。反过来说,以私有制、多党制和个人主义三位一体为基础的西方资本主义的宪法制度,不能够也不可能用激进的方式全部移植到中国来。这就是历史的法则。正因为存在这样的历史法则,中国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才采取了渐进的方式,而渐进的改革方式也因此才能够获得成功。而有利的初始条件、成功的改革战略、政治与意识形态的作用等具体的因素只不过是这个历史法则的表现而已。

从根本上说,渐进式改革之所以能获得成功,还因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宪法制度是可以改革的,可以“修正”的,可以通过不断的改革与“修正”有效地容纳资本主义社会所创造出来的适于我国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为生产力的发展创造更为广阔的空间。中国在对社会主义体制进行改革的过程中,不仅引进了西方的设备、技术、文化,而且还借鉴吸收了西方经济政治体制中的许多有益成分。社会主义也要搞市场经济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甚至对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中国在改革中也大胆地加以了利用。

社会理性并不是一种纯粹主观的东西,理性就其本质来说是主观对客观的一种正确反映,是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一种统一。社会主义的宪法制度在现实的历史发展中首先具有历史的合理性,其次具有巨大的容纳力和改革空间,因此符合社会理性的选择就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基础上通过不断的改革来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使社会主义获得更加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而不是对它进行彻底的否定。因此,在双重约束的条件下、在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基础上通过不断的改革在更大的范围和更广阔的空间内容纳生产力的发展和市场化变革的需要,推动经济和社会的现代化,这就是中国渐进式改革成功的根本原因。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对于渐进式改革成功的具体原因有一个更加深入的了解。

中国改革的初始条件的之所以是有利的,是因为作用改革起点的原有的经济政治制度在容纳市场机制和生产力的发展方面具有巨大的潜力,原有宪法制度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并没有严重到不可解决的程度,它可以被改进而不应彻底否定。因而,这样的初始条件有利于渐进的改革,而不利于激进的革命。

局部改革、双轨过渡、体制内与体制外改革结合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这样的改革方式一方面可以保留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内核,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对于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逐步改革,抛弃旧体制中不合理的因素,引入新的经济成分,使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体制具有更大的活力,更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历史传统之所以能对中国的渐进改革发挥重要的积极的影响,是因为几千年来形成的以农业文明为核心的旧传统和社会主义建立以后形成的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新传统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融合起来,并通过宪法制度对制度的变迁发生着超乎寻常的影响。

归根结底,中国渐进式改革是在以社会主义制度为核心的宪法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的,中国改革的成败最终要取决于宪法制度的调整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当二者相互适应时,生产力得到发展,改革获得成功;当二者相互矛盾时,生产力受到阻碍,改革陷入困境。问题的核心就在于此。

因此,渐进式改革的成功不是偶然的,不可思议的,它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因而大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也完全可以用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来加以解释。只要人们能够抛开各种偏见,能够摆脱西方人的经验和观念的束缚和影响,用实事求是的科学的态度来观察和分析中国改革的实践,那么,就不难发现,所谓“中国的奇迹”,完全是一种合乎逻辑的自然的现象,是历史的必然。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中国的渐进式改革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功,但这种成功只是初步的,中国改革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还很多,要走的路还很长,在通向现代化市场经济的道路上它还要经受更大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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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渐进式改革成功的原因_渐进式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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