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汉人”名称的确认_契丹论文

略谈“汉人”族称的确认,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 本文从两汉以来国内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和冲突,汉民族意识展露和形成的历史过程,论证从汉朝开始,“汉人”已是不同于“蛮夷”的居民群体。经魏晋南北朝的民族迁徙、融合和“汉化”、“胡化”的反复,到北魏末,“汉人”作为族称已为中原朝野所认同。唐朝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强大、繁荣,促进了“胡”、“汉”文化交流,“汉”作为民族和文化的内涵,成为中原和边地各族人的共识。历五代到两宋,随着北方民族南下中原和民族之间文化冲突的加剧,导致汉民族意识强化,南宋时“汉人”作为族称,最终被历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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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人”之称,起于汉朝。《史记》曰:“高祖至平城,匈奴围上,七日大雾。汉人往来,故不觉。”[①]《汉书·魏相传》记相上书曰:“间闻匈奴尝有善意,所得汉民辄奉归之”。汉文帝时,宦者中行说降匈奴单于,对单于“变俗好汉物”持有异议,并站在匈奴的民族立场上,同汉朝使者就“匈奴俗”、“汉俗”的优劣展开辩论。“汉使或言匈奴俗贱者,中行说穷汉使曰:‘而汉俗屯戍从军当发者,其亲岂不自夺温厚肥美赍送饮食行者乎?’”他和汉使之间的辩论涉及衣、食、住、行、婚娶、种姓、攻战、守备诸方面。汉使认为,匈奴之俗“无冠带之节,阙庭之礼”。中行说认为,汉俗“且礼义之敝,上下交怨”,“其民急则不习战攻,缓则罢于作业”[②]。这场辩论,表面上是“匈奴俗”与“汉俗”孰优孰劣之争,实际上反映了两个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和冲突。

在东汉有关中原王朝同边地民族关系的记载中,已赋予“汉人”多种含义。《后汉书·南匈奴传》载:建武二十二年(46年),南匈奴单于遣使诣渔阳求和亲,而右薁鞬日逐“比密遣汉人郭衡奉匈奴地图”。永初三年(109年)夏,“汉人韩琮随南单于入朝,既还,说南单于曰:‘关东水潦,人民饥饿死尽,可击也’。单于信其言,遂起兵反畔。”被西域校尉梁慬、辽东太守耿夔击破。“单于见诸军并进,大恐怖,顾让韩琮曰:‘汝言汉人死尽,今是何等人也?’乃遣使乞降,许之……乃还所钞汉民男女及羌所略转卖入匈奴中者合万余人。”同书《乌桓鲜卑传》载议郎蔡邕曰:“自匈奴遁逃,鲜卑强盛,据其故地……汉人逋逃,为之谋主,兵利马疾,过于匈奴”。又《后汉书》曰:中郎将张耽“上通天山破乌桓,悉斩其渠帅。还,得汉民,获其畜牲财物。”[③]古代称匈奴及北部边地少数民族为“胡”。在山东邹城市郭里乡高李村一座东汉墓中出土了一块“胡汉战争图”画像石,双方人物一方为胡人,一方为汉人,生动地再现了胡汉战争的壮大场面。[④]

上述“汉人”郭衡、韩琮之辈,乃进入匈奴地“为之谋主”者。南单于所言“汉人”指汉朝军队。南匈奴归还所掠“汉民”及张耽击败乌桓后所得“汉民”,为匈奴、乌桓贵族所掠汉人生口。

《后汉书·南蛮传》记“盘瓠蛮”曰:顺帝永和元年(136年),“武陵太守上书,以蛮夷率服,可比汉人,增其租赋”。同书《西南夷传》记“莋都夷”曰:天汉四年(前97年),“并蜀为西部,置两都尉,一居旄牛,主徼外夷,一居青衣,主汉人。”同书《西羌传》记“滇良羌”曰:建武九年(33年),司徒掾班彪上言:“今凉州部皆有降羌,羌胡被发左袵,而与汉人杂处,习俗既异,言语不通”。又记“湟中月氏胡”曰:“及骠骑将军霍去病破匈奴,取西河地,开湟中,于是月氏来降,与汉人错居……被服饮食言语略与羌同”。

上述与“盘瓠蛮”毗邻而居的“汉人”以及蜀西部都尉居青衣者所主之“汉人”,其缴纳租赋或所属行政机构均不同于蛮夷。上述与“羌胡”、“月氏胡”杂处、错居之“汉人”,其习俗、言语均与蛮夷不同。这些习俗、言语与蛮夷不同,向朝庭缴纳租赋及所属行政机构又不同于蛮夷的“汉人”居民群体,实际上已经具备了族属的含义。

以上所列诸条“汉人”(或“汉民”),从引文的意义看,很难以“其义为‘汉朝之人’”而概言之。所谓“×朝之人”,在历史上,一般指所属某国、某政权之人或某时代之人。但所属某国、某时代之人,大多包含了几种民族成分。如汉朝之金日,在朝庭中是与霍光并列的重臣,自当视为“汉朝之人”。但他是“羁虏汉庭”的匈奴人,而非汉人。

魏晋时期,承汉代之故习,仍称中原居民群体为“汉人”,亦称“华人”、“夏人”或“晋人”。

《魏志·武帝纪》载:建安十年(205年),“三郡乌丸承天下乱,破幽州,略汉民合十余万”。十二年(207年),曹操于白狼山击乌丸,“虏众大崩,斩蹋顿及名王以下,胡、汉降者二十余万口”。

《汉晋春秋》载:诸葛亮“至南中,所在战捷。闻孟获者,为夷、汉所服,募生致之。”[⑤]《华阳国志·南中志》载:“获等心服,夷、汉亦思反善”,知南中地区多有汉人服属于夷人首领。诸葛亮治南中,仍因其旧俗,使“渠率自相统领,不置汉官,亦不留兵镇守。人问其故,亮曰:‘置官夷、汉杂居,猜疑必起,留兵运粮,为害更重’。”[⑥]蜀建兴三年(225年)秋,诸葛亮平越西、益州、永昌、牂牁四郡,于是夷人“渐服属于汉,成夷、汉部曲”。[⑦]1963年云南昭通后海子中寨发现的东晋霍承嗣墓,西壁绘有人物四列,最上一列手持环首刀,最下一列骑马,均穿汉装。四列中有两列头顶梳尖髻,形如今四川凉山彝族的“天菩萨”,身著披毡,亦与彝族相同。四列人物应就是“夷汉部曲”形象。“夷部曲”地位最低,他们必须在已经归化的身着汉装的“汉部曲”监视下行动。[⑧]生动地反映了当时南中地区的汉人是不同于夷人的人们共同体。

汉魏以来,氐羌、匈奴等逐渐向南迁徙。西晋时,这种迁徙仍在继续,关陇地区屡为氐羌所扰。江统《徙戎论》曰:后汉陇西太守马援“讨叛羌,徙其余种于关中,居冯翊、河东空地,而与华人杂处。数岁之后,族类蕃息,既恃其肥强,且苦汉人侵之”。他主张:“当今之宜,宜及兵威方盛,众事未罢,徙冯翊、北地、新平、安定界内诸羌,著先零、罕、析支之地;徙扶风、始平、京兆之氐,出还陇右,著阴平、武都之界。廪其道路之粮,令足自致,各附本种,反其旧土,使属国、抚夷就安集之。戎、晋不杂,并得其所。”[⑨]此“晋”人即其所言之“华人”或“汉人”。

《宋书·氐胡传》史臣曰:“杨氏兵精地险,境接华汉。”杨氏为略阳清水氐人,世居陇西为豪族,其地与汉人居地相邻,“境接华汉”。此“华汉”连称,具有明显的族属含义。

内地居民徙居边地或境外者,亦称汉人。

《魏志》曰:秦末,“燕、齐、赵民避地东入朝鲜数万口,燕人卫满结夷服,复来王之。汉武帝灭朝鲜,分其地为四郡。自是之后,胡、汉稍别。”[⑩]徙入朝鲜的燕、齐、赵人,其子孙未被“夷化”有别于“胡”者,称汉人。

《异物志》曰:“狼人与汉人交关,尝夜市。”(11)《郡国志》作狼人“夜与贾人交易”。按:“狼人”居于唐代之欢驩州,为汉代日南郡九德县地。(12)此进入日南郡与狼人贸易之贾人即汉人。《咸宁三年起居注》曰:“(日)南郡象林南有四国,皆称汉人,贡金供税。”(13)“咸宁”为晋武帝司马炎年号。《晋书·地理志》载:交州日南郡象林县,“自此南有四国,其人皆云汉人子孙”。说明徙居边地或境外的汉人,虽历时久远,其子孙仍保留了对其祖族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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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永嘉年间,匈奴、羯等族的上层集团从反抗晋朝的统治,转而趁机争夺政权,使北方出现了“五胡十六国”的纷争割据局面。前赵(匈奴)、后赵(羯)、前秦(氐)曾先后进入中原地区。刘曜攻入洛阳,杀晋王公百官士庶数万人。石勒置大单于“镇抚百蛮”,“号胡为国人”,命刘群、刘谟等为门生主书,“司典胡人出纳,重其禁法,不得侮易衣冠华族。”(14)明确以“华族”作为汉人的族称。

鲜卑拓跋氏很早就接受了汉文化的影响。《魏书·序纪》载:拓跋力微之子沙漠汗,从魏景元二年(261年)起到西晋初,曾“以国太子留洛阳”,他“风采被服,同于南夏”。鲜卑守旧的贵族,深恐他继位之后“变易旧俗”,以“似得晋人异法怪术,乱国害民之兆”的罪名,将他杀害。到猗、猗卢时,晋征北将军卫瓘)之牙门将卫操,与其宗室乡亲姬澹等数十人,同来归附。《魏书·卫操传》载:操“说桓(猗竾)、穆(猗卢)二帝,招纳晋人,于是晋人附者稍众”。拓跋圭时,上谷张衮、清河崔玄伯等成为他的得力谋士。拓跋嗣(字木未)即位之初,到处招纳“先贤世胄”,大量吸收汉人名士为其谋主,山东、河北著名士族多来归附。拓跋嗣死后,其子焘继立。《宋书·索虏传》载:“焘字佛狸代立,母杜氏,冀州人,入其宫内,生焘”。《南齐书·魏虏传》载:“初,佛狸母是汉人,为木未所杀……自此以来,太子立,辄诛其母”。《南齐书》为梁朝萧子显撰,他视南朝为华夏正统,视北魏为“虏”,该书提到的“汉人”,当系民族自称。(15)其实,拓跋嗣杀杜氏,并非出于对汉人的民族歧视。《魏书·皇后传》曰:“魏故事,后宫产子将为储贰,其母皆赐死”。同书《太宗纪》载:拓跋嗣之母刘贵人亦曾被其父圭赐死,并告嗣曰:“昔汉武帝将立其子而杀其母,不令妇人后与国政,使外家为乱”。正是吸取了中原封建王朝防止后宫干政、外戚为乱的统治经验。

陈寅恪先生说:“夫拓跋部族自道武帝(圭)入居中原,逐渐汉化,至孝文帝(宏)迁都洛阳后,其汉化之程度虽较前愈深,然孝文之所施为,实不过代表此历代进行之途径,益加速加甚而已”。孝文帝的汉化措施,涉及服装、语言、丧葬、姓氏、门第、官制朝仪诸方面。但到北魏末年,“高欢得六镇流民之大部,贺拔岳、宇文泰得其少数。东西两国俱以六镇流民创业……可谓魏孝文帝迁都洛阳以后之汉化政策遭一大打击,而逆转为胡化,诚北朝政治社会之一大变也。”(16)陈先生所指的“胡化”,即北魏末年一度出现的鲜卑化趋势。(17)

这种趋势,在东魏北齐表现尤为突出,在此期间,汉人受到轻侮,鲜卑人和汉人在政治上时有冲突。(18)普泰元年(531年),高欢将起兵讨尔朱兆,诈称尔朱兆将以六镇人配契胡为部曲,激其众反,众推高欢为主,高欢曰:“尔乡里难制……今以吾为主,当与前异,毋得陵汉人。”(19)表明六镇鲜卑诸“胡”多欺侮汉人。渤海人高昂(字敖曹)曾率乡里部曲参与讨伐尔朱兆。《北齐书·高昂传》载:高欢以高昂“纯将汉儿,恐不济事”,欲割鲜卑兵相参杂。高昂曰:“敖曹所将部曲,练习已久,前后战斗,不减鲜卑,今若杂之,情不相合,……愿自领汉军,不烦更配。”高昂为渤海世家,中原名族,率汉人部曲,累立战功。“于时,鲜卑共轻中华朝士,唯惮服于昂。高祖(高欢)每申令三军,常鲜卑语,昂若在列,则为华言”。

东魏天平四年(537年),高昂与刘贵(匈奴后裔)等治兵于虎牢。《北史·高昂传》载:时“刘贵与昂坐,外白河役夫多溺死。贵曰:‘头钱价汉,随之死’。昂怒,拔刀斫贵”。《通鉴》记:“贵曰:‘一钱汉,随之死’。”胡三省注:“言汉人之贱也”。(20)武定八年(550年),高洋篡魏称帝,史称北齐。高洋末年,“纵酒酣醉,所为不法”,尚书右仆射、侍中高德政屡进言劝阻,被高洋所杀。《北齐书·高德政传》载:“德政死后,显祖(高洋)谓群臣曰:‘高德政常言宜用汉,除鲜卑,此即合死。又教我诛诸元(即拓跋氏),我今杀之,为诸元报仇也’。”充分反映了鲜卑上层统治集团的狭隘民族主义情绪。高洋死后,太子殷(其母为赵郡李氏,汉人)继立。杨愔等受遗诏辅政。《北齐书·杨愔传》载:时高洋之弟演、湛欲夺取帝位,以“欲擅朝政”的罪名,捕杨愔等人入宫,请“太皇太后”(高欢之娄后,鲜卑人)定夺。“太皇太后曰:‘岂可使我母子受汉老妪斟酌?’太后(高洋之李后)拜谢。太皇太后谓帝(殷):‘何不安慰尔叔?’帝乃曰:‘天子亦不敢与叔惜,岂敢惜此汉辈?’遂皆斩之”。被蔑称“汉老妪”的李后,在其子殷被废以后,曾倍受虐待。(21)杨愔尚高欢之女太原长公主,为娄后之婿,又受高洋遗诏辅政,却因他属“汉辈”而被杀。故胡三省曰:“杨愔受托孤之寄,不能尊主庇身者,鲜卑之势素盛,华人不足以制之也。”(22)

上述萧子显《南齐书》所记“汉人”及北齐大将高昂所言“汉军”,均为自称。高欢及其他鲜卑人、匈奴人所言“汉人”(“汉儿”、“汉老妪”、“汉辈”)均为他称。《通鉴·梁纪一三》载,高欢曾对汉人曰:“鲜卑是汝客……汝何疾之?”表明汉人的民族意识不仅在高昂等“中华朝士”中,而且在一般“臣民”中,都有强烈的反映。

从北魏末年开始一度出现的鲜卑化趋势,实际上只是以汉族为主体的民族大融合洪流中一些小的旋涡。(23)即使东魏、北齐政权中一些鲜卑贵族在歧视汉人的同时,这种民族大融合的进程并没有停止。鲜卑人的诏令文书都用汉字。各级官吏都必须识汉字,《北齐书·厍狄干传》载:厍狄干官居太宰,但“干不知书,署名为‘干’字,逆上画之,时人谓之‘穿锥’。”受到讽刺和嘲笑。其子孙“始并知书”,学习汉文化,官至将军、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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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是继南北朝以后各民族大杂居和继续大融合的时代,它建立了强大、繁荣的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当时少数民族在唐朝担任文武大臣、两《唐书》有传写明的,就有数十人。如长孙无忌、于志宁、豆卢钦望、宇文融等,都是汉化很深的鲜卑族人,阿史那社尔和阿史那道真父子、执思失力等,是突厥族人。契苾何力、仆固怀恩、浑瑊等,是铁勒部人。李多祚、李怀光等,是靺鞨族人。李楷洛和李光弼父子、王武俊等,是契丹族人。高仙芝、王思礼、李正己、泉献诚等,是高丽族人。哥舒翰是突骑施人。李宝臣、史宪诚等,是奚族人。论弓仁是吐蕃人。(24)冯盎则是岭南俚人。可以认为,唐王朝实际上是以汉族为主体并有多民族参与的封建王朝。

贞观初年,由于东突厥人的内徙,朝庭曾就“安边之术”展开辩论。《旧唐书·温大雅传》载:时“朝士多言”,将内徙的突厥人“分其种落,俘之河南,散属州县,各使耕田,变其风俗。百万胡虏,可得化而为汉”。中书令温彦博主张仿“汉建武时,置降匈奴于五原塞下”之策,将他们置于河南朔方之地,“全其部落,得为捍蔽,又不离其土俗,因而抚之。”(25)唐太宗采纳了温彦博的意见。(26)从这场辩论中可以看出,朝臣多主张“分其种落”、“散属州县”、“变其风俗”的民族同化政策,其实质是“化而为汉”,即强行汉化。这种大汉族主义思想,是当时朝臣中汉民族意识的另一种表现。也反映“汉”作为民族和文化的内涵,已被中原人士所认同。

唐朝边地的突厥、薛延陀、回纥、吐蕃、南诏、靺鞨及西域各族,都同中央王朝发生过政治、经济和文化关系。京都长安有各族人同汉人杂居。《唐鉴》卷三载:贞观年间,突厥人入居长安者近万家。《通鉴·唐纪四一》载:代宗时,“回纥留京师者常千人,商胡伪服而杂居者又倍之”。唐王朝曾下敕:“诸蕃使人所娶汉妇女为妾者,并不得将还蕃。”(27)反映诸蕃使人娶汉人妇女的情况较为普遍。长安也发生过刑事案件。据《大唐新语》载:贞观中,金城坊有居民为贼所劫,久捕贼不获。“时杨篡为雍州长史,判勘京城坊市诸蕃尽禁推问。司法参军尹伊异判之曰:‘贼出万端,诈伪非一。又蕃着汉帽,汉着蕃帽,亦须汉里兼求,不得蕃中直觅,请追禁西市蕃,余请不问’……俄果获贼”。反映了京都蕃、汉杂居及文化混同的情况。初唐时,京都长安盛行“乞寒胡戏”。“乞寒胡戏”又名“泼寒胡戏”,起源于波斯,沿着“丝绸之路”东来,自波斯经康国(撒马尔罕)、龟兹、高昌而达长安。当时不仅皇帝御楼观赏,还发动诸司长官观看。(28)先天末,中书令张说请罢“乞寒胡戏”。开元元年(713年)十月七日敕:“腊月乞寒,外蕃所出,渐浸成俗,因循已久,自今己后,无问蕃、汉,即宜禁断。”(29)表明“乞寒胡戏”不仅为蕃人也为汉人所喜爱。

在同边地民族政权缔结的盟约中,唐朝及其治下的中原民族,亦称为“汉”。《旧唐书·吐蕃传》载:建中四年(783年),陇右节度使张镒与吐藩次相尚结赞盟于清水,“初约汉以牛,蕃以马”,“汉非牛不耕,蕃非马不行”。《云南诏蒙异牟寻与唐朝誓文》曰:“如蒙、汉与通和之后,起有异心,……神祇共罚。”(30)

一些徙居边地的汉族大姓,有的被当地民族“夷化”,仍自称先人为汉人。《唐书》载:松外诸蛮,“有数十姓,以杨、李、赵、董为名家,各擅山川,不相役属,自云其先本汉人。”(31)昆弥国,一名“昆明西南夷”,其大姓亦“自云其先本汉人”。(32)唐朝守备凉州的戍兵,到五代十国时,也有类似情形。《宋史·吐蕃传》载:后唐天成年间,明宗召见权知西凉府留后孙超之使者拓跋承诲,承诲曰:凉州“及黄巢之乱,遂为阻绝。(孙)超及城中汉户百余,皆戍兵之子孙也,……衣服言语略如汉人。”

尽管唐皇室本身的血缘关系较为复杂,但从汉族同北方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而言,唐王朝较之东魏、北齐政权,正好发生了相互转换。唐王朝对内徙的少数民族并未采取强行汉化政策,而是“以德治之,可使如一家”(33)。从而促进了唐朝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与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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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咸通末年,卢龙军节度使刘守光为政暴虐,幽、涿之人多逃入契丹。契丹主阿保机乘间入塞,攻陷城邑,俘其人民。这些逃入契丹的和被俘的人民,主要是汉人。《新五代史·契丹》载:阿保机曾“谓诸部曰:‘吾立九年,所得汉人多矣’。”后梁贞明二年(916年),阿保机率诸部三十万攻陷蔚州,围幽州,“幽、蓟之间,虏骑遍山谷,所得汉人以长绳连头系之于木,汉人夜多自解而去”,不愿充当契丹贵族的奴隶。

阿保机用韩延徽、卢文进、康默记、韩知古等一批汉人将吏,为其出谋献策或攻城略地,但是,汉人不与军国大计。《辽史·张琳传》载:“初,天祚(耶律延禧)之败于女真也,意谓萧奉先不知兵,乃召琳,付以东征事。琳以旧制,凡军国大计汉人不与,辞之,上不允”。可见,契丹天祚帝在亡国前夕,才改变“军国大计汉人不与”的旧制。后唐翰林学士张砺,在督军时为契丹主耶律德光所获。《新五代史·契丹》载:“德光重其文学,仍以为翰林学士。砺常思归,逃至境上,为追者所得,德光责之。砺曰:‘臣本汉人,衣服饮食言语不同,今思归而不得,生不如死’。”后来,耶律德光任张砺为吏部尚书、右仆射兼门下侍郎,为契丹贵族所嫉恨。萧翰(阿保机述律后之兄子)、麻答(耶律德光之从弟)曾以铁骑围张砺之府第。“翰数之曰:‘汝何故言于先帝,云胡人不可以为节度使?……今我必杀汝!’命锁之。”“是夕,砺愤恚而卒。”(34)

阿保机曾对后唐供奉官姚坤言:“我要幽州,令汉儿把捉,便不复侵入汉界。”(35)后唐清泰三年(936年),耶律德光乘河东节度使石敬瑭求援之机,率大军南下,攻陷洛阳,助石敬瑭灭后唐,册命石敬瑭为大晋皇帝(即后晋),约为“父子之国”,石敬瑭割燕云十六州给契丹。正好符合阿保机“我要幽州,令汉儿把捉”的遗愿。胡三省就石敬瑭割卢龙一道及雁门关以北诸州给契丹一事评注曰:“自是之后,辽灭晋,金破宋,……皆石敬瑭捐割关隘以启之也。”(36)

后晋石重贵继立后,对契丹称孙,但不称臣。《新五代史·景延广传》载:延广谓契丹使者曰:“先皇帝北朝所立,今天子中国自册,可以为孙,而不可为臣。”后晋的这种强硬态度,正好是耶律德光试图直接统治中原的借口。从天福八年(946年)起,契丹三次兴兵南下中原,于开运三年(946年)灭后晋。“及契丹入汴,纵胡骑打草谷,……民不堪命。于是所在相聚为盗,多者数万人,少者不减千百。”“东方群盗大起,陷宋、亳、密三州。契丹主(德光)谓左右曰:‘我不知中国之人难制如此?’”(37)随后仓皇北归,在归途中死于栾城。被耶律德光称为“难制”的“中国之人”,即中原汉人。据《契丹国志·述律皇后传》载,当契丹和后晋交兵时,述律太后与耶律德光有过一段对话。“太后谓辽帝曰:‘使汉人为辽主可乎?’曰:‘不可’。太后曰:‘然则汝何故欲为汉主?’曰:‘石氏负恩不可容’。太后曰:‘汝今虽得汉地,不能居也;万一蹉跌,悔何所及?’”契丹南侵中原的结果,竟被述律太后所言中。

北宋王朝建立后,在同周边各民族的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交往中,“汉人”作为民族他称或自称,被进一步确认。

西夏。《宋史·夏国传》载:“自中书令、宰相、枢使、大夫、侍中、太尉己下,皆分命蕃、汉人为之。”西夏亦用汉人为兵,“得汉人勇者为前军,号‘撞令郎’。”

吐蕃。《宋史·吐蕃传》载:“凉州郭外数十里,尚有汉民陷没者耕作,余皆吐蕃。”咸平初,河西军左厢副使折逋游龙钵来朝,据龙钵言:“河西军即古凉州,……旧领姑臧、神鸟、蕃木、昌松、嘉麟五县,户25693,口128193。今有汉民300户。”

溪州蛮。《宋史·西南溪峒诸蛮传》载:熙宁初年,章惇经制南、北江蛮地,下溪州彭师晏降,诏修筑下溪州城,戍以兵,隶辰州,“出赋如汉民”。

北宋王朝面临的最大威胁,仍然来自北方。宣和七年(1125年)金灭辽,随即发动对北宋的掠夺战争。靖康二年(1127年),攻陷宋都汴京,俘徽宗、钦宗,占领黄河以北大片土地。金统治者在占领地区强迫汉人髡发左袵,禁止华夏衣冠,激起中原汉人极大愤慨。

《大金国志》卷五载:时金元帅“行下禁民汉服,及剃发不如式者死”。青州城破,观察使李邈被金人拘于燕山府。《宋史·李邈传》载:金人“命邈被发左袵,邈愤,诋毁甚力,金人挝其口,犹吮血噀之。翼日,自去发为浮屠,金人大怒,遂遇害。……燕人为之流涕”。“燕人”即燕地汉人。

建炎三年(1129年)九月,“保义郎李舟者,被拘,髡其发,舟愤懑,一夕死。是时,知代州刘陶执一军人于市验之,顶发稍长,大小且不如式,即斩之。其后知赵州韩常、知解州耿守忠见小民有衣犊鼻者,亦责以汉服,斩之。”(38)同年十二月,“金人陷临安府。初,宗弼既围城,遣前知和州李俦,入城招谕。俦与权府刘诲善,至是削发左袵而来,二人执手而言,俦欷歔不能止。”(39)悲愤之情难以言表。

金统治者严禁汉人衣冠,强迫宋朝军民髡发左袵,企图以此磨灭汉人的民族意识,其结果适得其反。是时,北方义军风起云涌,南方军民也掀起抗金斗争。到开禧二年(1206年),南宋韩侂胄出师北伐之际,四川宣抚副使吴曦谋反。“献关外阶、成、和、凤四州于金,求封为蜀王”,并“议行削发左袵之令”。(40)《宋史·郭靖传》载:“四州之民不愿臣金,弃田宅,推老稚,顺嘉陵而下”,投奔南方。吴曦“尽驱惊移之民使还,皆不肯行。(郭)靖时亦在遣中,至白崖关,告其弟端曰:‘吾家世为王民,自金人犯边,吾兄弟不能以死报国,避难入关,今为曦所逐,吾不忍弃汉衣冠,愿死于此,为赵氏鬼。’遂赴江而死。”

衣冠,初指士大夫之穿戴,以后延伸为华夏文明礼教以至汉民族文化、习俗之代名词。西汉使者认为匈奴“无冠带之节”;石勒称中原汉人为“衣冠华族”;南宋时,胡铨指责秦桧“反驱衣冠之俗,而为左袵之乡。”(41)面对金人髡发左袵之令,中原朝野、军民为维护“汉衣冠”,不惜以死抗之。这已远远超过了“忠君”的思想范畴,充分反映了汉民族意识的强化。

马曜先生说:“民族意识就是这个民族的成员强烈地意识到自己民族的存在”。(42)汉族作为我国主体民族,同其他少数民族一样,意识到自己民族的存在,也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同各个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和冲突紧密相连。“汉人”确认为民族称呼,正是汉朝以来国内民族关系发展变化的产物。

秦汉以来,我国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原地区主要居民群体是“汉人”,其语言、习俗、文化等皆自成一体,一脉相承。(43)同边地各民族存在明显的文化差异。这种文化差异,从汉朝起已初见端倪,“汉人”已开始具有族属含义。从西晋末年起,北方诸族纷纷南下,以鲜卑族为主体的北魏王朝入主中原,推行汉化措施,东魏、北齐政权一度出现鲜卑化趋势。在这种“汉化”和“胡化”的反复中,汉人的民族意识已有展露。“汉人”作为民族称呼,不仅为其他民族,更重要的已被本民族所承认。唐王朝建立了以汉族为主体的有各少数民族参与的统一的封建国家,各民族的大杂居、大融合继南北朝后仍在继续。在民族大融合中,汉人不断吸取其他少数民族成分而发展壮大,迁入少数民族地区的汉人有的被“夷化”,为当地少数民族补充了新的成分。“汉”作为民族和文化的内涵,不仅为少数民族,也为中原朝野所确认。从五代到宋朝,由于中原王朝的分裂或衰弱,汉人连续遭受北方少数民族统治者的侵侮,加剧了民族之间的文化冲突,导致了汉民族意识的强化。因此,“汉人”作为民族称呼,至迟到南宋时,最终被历史确认。

注释:

① ③ ⑩ (11) (13) (31) 《太平御览》卷八七二、四三四、七八○、八一○、八一○、七九○。

② 《汉书·匈奴传》(上)。

④ 郑建芳:《‘胡汉战争’画像石》,《中国文物报》1995年第29期。

⑤ 《蜀志·诸葛亮传》,注引。

⑥ (12) ③② 《太平寰宇记》卷一七九、一七一、一七九。

⑦ 《华阳国志·南中志》。

⑧ 汪宁生:《云南考古》,云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6—97页。

⑨ (14) 《晋书·江统传》、《晋书·石勒载记下》。

(15) 《南齐书·刘怀珍传》载:宋顺帝升明二年,“张谟、裴仲、穆统蛮、汉军万人出西阳”。“汉军”亦是民族自称。

(16) 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42页。

(17) (23) 朱绍侯:《中国古代史》(中册),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07页。

(18) 缪钺:《读史存稿》,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78—93页。

(19) (20) (22) (34) (36) (37) 《资治通鉴》梁纪一一、梁纪一三、陈纪二、后汉纪二、后晋纪一、后汉纪一。

(21) 《北齐书·文宣李后传》。

(24) 韩国磐:《隋唐五代史论集》,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401页。

(25) 《贞观政要·安边》。

(26) 张雄:《从突厥内徙看唐太宗的民族政策》,《民族研究》1980年第3期。

(27) (29) (33) 《唐会要》卷一○○杂录、卷三四杂录、卷九四北突厥。

(28) 韩儒林:《泼寒胡戏与泼水节的起源》,见《向达先生纪念论文集》,新疆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01页。

(30) 樊绰:《云南志》佚文。

(35) 姚坤:《奉使录》。

(38) (39)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八、三○。

(40) (41) 《宋史》吴曦传、胡铨传。

(42) 马曜:《改革开放与民族意识》,载《壮侗语民族论集》,广西民族出版社1995年版,第3页。

(43) 吕思勉:《中国民族史》第一章总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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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汉人”名称的确认_契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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