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发展“绿色金融”的对策研究论文_罗小艳

内蒙古发展“绿色金融”的对策研究论文_罗小艳

(四川科华高级技工学校)

摘要:促进金融创新,发展绿色金融是加快内蒙古生态文明发展的关键方式。绿色金融就是金融组织从环保层面着手,利用众多业务运作指导外部资源合理分配,去除比如“先污染后治理”等不合适的发展方式,关注金融和经济、环境的全面发展,把长久稳定发展转变成全新的金融发展方式。

关键词:绿色金融;发展;策略

一、绿色金融的内涵

有关绿色金融,全球现在依旧没有确定统一的概念,国内外专家给出的概念一般包含下面几个部分:

第一种:绿色金融表示金融机构将环保当做重要的方针政策,公司在运作活动中需要具备环保观念,金融机构以及公司在投资的时候需要全面思考对外部环境的维护和对外部污染的管理,将和环保相关的风险、费用、回报和一般业务结合起来,因此也被叫做环境金融等。

第二种:《美国传统词典》指出具体的定义:金融机构把环保确定为主要国策,通过金融行业的发展,来展现出经济长久稳定发展计划,全面促进环境以及经济和谐发展,完成金融长久稳定发展的重要金融发展规划[2]。

二、内蒙古绿色金融发展及存在的问题

(一)内蒙古绿色金融发展现状

现在,内蒙古地区绿色信贷扶持实体经济一般展现在下面几个部分:

1.扶持清洁能源。此类能源融资产品包含风能、水电等众多部分,现在该地区就是国内此类能源重要基地。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2014年总共为风力发电和天然气供应公司下发贷款资金4.41亿元,扶持三胜风电、京能国际辉腾锡勒风电场49.SMW机组工程业务以及港能乌兰花风电场二期49.SMW风电业务等,具备显著的环保效益、经济收入以及社会成果。中国银行本地区分支也全面扶持了本地区大唐国际克什克腾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业务、伊泰企业16万吨煤制油项目等关键业务,总共下发贷款将近40亿元;全面扶持了大唐(通辽)霍林河新能源有限公司19.8万千瓦风电业务,为其下放了18.73亿元资金;全面扶持了上述企业的风电基地业务,让赤峰以及河北承德利用联办贷款方式总共下放贷款资金15.34亿元。

2.扶持全新行业发展。身为重要的全新行业—节能环保行业的关键构成方面,合同能源管理宣传被放到“十二五”关键节能项目中。兴业银行和国际金融企业协作,准备小公司节能减排抵押服务,且和包头钢铁集团协作下放地区首个此类管理贷款。

(二)利润与环境保护之间的权衡

长久以来,内蒙古商业银行凸显盈利性,全面提升股东经济效益以及综合效益。但是绿色金融具备特层面上的公共品特点,因此其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不多。商业银行在均衡利润和环保两者的关键性时,一般会维护本身效益,间接限制了绿色金融的后续进步[3]。

(三)绿色金融制度不健全,标准不完善

内蒙古相关公司环保状况的审核以及评价依旧位于形式上的工作,环境风险评价以及管理并未产生完善的系统。金融组织必须利用本身修订的要求对公司项目评价,金融行业内部并未制定相同的要求,制度不完善,缺乏产业辅导,缺乏环境风险评价标准,大部分绿色金融体制具备原则性,监管方式缺少可执行性。部分高损耗的公司就通过上述不足,在得到融资资金之后持续发展之前的生产线,不开展科技创新、不履行之前的承诺,造成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问题多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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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金融机构与环保机构的信息不对称

绿色金融涵盖环保以及金融两个部分,其都具备明显的专业性以及繁杂性,两者所具备的公司信息在数目上、结构上以及对数据的探究部分各不相同,信息取得方式也不一样,公司环境保护情况无法充分展现出来。环境保护数据的整理以及探究具备明显的专业性,开展金融活动的职员不能清楚处理,对数据理解失误会造成金融组织的决策能力降低。金融组织以及环保组织的信息无法共享,不便于对公司环境污染管理工作进行监管,不便于银行对贷款开展监管,因此就提升了绿色信贷的风险水平[4]。此外,金融组织以及环保组织对准备信息的各类标准也不一样。环保组织大部分是在公司违背环境污染管理条文之后,对其做出惩处,惩处就相对落后。

三、内蒙古发展绿色金融的对策

(一)建立绿色金融制度框架

基于现在内蒙古绿色金融的发展依旧位于持续探究时期,需要从宏观角度上创建完善合理的绿色金融体制结构,来全面加快行业的长久发展。首先是组建绿色金融发展规划系统,将综合发展规划当做重点、开展转向策划、多种策划全面结合的中长期综合系统。其次是创建完善的大规模的绿色金融信息数据库,让金融组织、公司、投资人员、大众以及环保机构共享信息。再次是健全绿色信贷、资本、保险市场多等级发展的图纸要求,在国家行业要求的前提上,确定绿色金融目录和发展要求。创建与之相关的评估体制,明确绿色金融体制的贯彻和实施。最后是创建完善精准的现实监管制度以及环保信息交流制度,持续健全部级联席会议体制,减少机构之间职权重合造成的管理问题。

(二)完善绿色金融发展的法律法规

内蒙古即便修订了众多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的条文,然而依旧需要开展制定健全、具体的与子相关的法律条文。首先是修订包含内容多的《绿色金融法》,要求绿色金融发展的重点理论、主要要求、主要体制等,身为绿色金融法律系统的主体法。其次是解决各相关机构法律条文之间的联系以及调整,健全有关规范以及激励制度,增加目前立法的责任条款。再次是促进主体法以及部门法以外其余条文的“绿色生态化”,在修订以及健全有关机构的法律条文时,全面思考从法律方式上扶持绿色金融的进步。最后是地方在国家立法的基础上,修订符合本身特点、可执行性强、可以全面加快地区绿色金融发展的众多条文、规章以及政策要求。

(三)从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民间四个层面共同推进

绿色金融发展就是目前开创性的、繁杂的工程,需要高效使用各部分资源,指导各利益有关组织以及国内各部分的全面参加,全面促进本地区绿色金融进步。首先是政府角度——为绿色金融准备良好的政策扶持,增加对绿色金融发展的扶持指导,根据本地区金融行业发展特征,制定有关法律条文,为其发展准备良好的法律基础[6]。其次金融组织部分——基于现在绿色金融发展的不足以及问题开展良好的变革,把管控污染、节能减排等原因放到银行信贷风险监管以及主要业务的规划中。贯彻绿色证券问责制且放入绩效审查中,健全绿色保险的法律强制实施体制。再次是企业角度——加大绿色金融理念在公司的推广,促使公司转变舍弃环境得到收益的老旧盈利理念。全面开展国有公司变革,让规模庞大的国有公司转变成节能环保长久稳定发展的绿色公司。最后是在民间角度——发展非政府监管组织的民间第三方组织,通过公证的角度审查以及监管金融组织在发展绿色金融中的展现,减少政府监管问题。自主提倡绿色金融理念,把此类教育结合到国民教育系统中。

参考文献

[1]Catherine Izard, Christopher Weber ,Scott Matthews.Scrap the carbon tariff[J].Nature Reports Climate Change,2015(4):10-11.

[2]古怡,段思飞.关于环境金融研究的文献综述[J].时代经贸,2013,(10):178-179

[3]梅林海,叶丽娟.绿色金融——低碳经济发展的支撑[J].金融领域,2014,(14):100.

[4]赵静.实施绿色金融保护环境概论[J].经济与法,2013(2):132.

[5]柴青宇.以低碳金融促进内蒙古低碳经济发展[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60.

论文作者:罗小艳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2月上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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