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经费筹集态势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态势论文,经费论文,高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高等教育经费短缺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中国属于发展中国家,是穷国办大教育,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经费问题尚未完全解决,更不可能由国家全部承担需求愈来愈多的高等教育经费。那么,我国的高等教育如何才能走出经费奇缺的困境呢?本文试就这一问题略作分析。
一、高等教育经费短缺现状分析
中国当前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时期,经济建设发展速度快,人才需求量大,但是由于高等教育底子薄,国家对高等教育投入不足,高等教育开源创收能力差等原因,导致高等教育经费严重短缺,且形势日益严峻。
1.政府给高等教育的拨款不可能有大的增加。我国现有的一千多所普通高校几乎都依赖政府拨款过日子。以前,政府采取包下来的政策,五六十年代大学生少(年均在校生50年代为35.5万,60年代为61.58万),各方面要求也不是太高,国家还养得起。现在情况变化了,1994年在校生已达279.84万,国家给高教的财政拨款达80多亿,比以前有了较大的增长。现阶段,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到处都急需钱,财政十分紧张,不可能拿出更多的钱来办高等教育,近几年国家对高教的拨款已呈递减趋势,如:1990为87.65亿,1991年为86.90亿,1992年为83.65亿,近几年又有所减少。再说,即使国家财政支付能力增强,也很难大幅度增加对高等教育的拨款,因为高等教育不属义务教育,不应该由国家包办;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方面缺口还很大,这倒是应该由国家多拿出一些钱来办的事。从国际比较来看,大多数国家都是基础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的经费主要依靠国家财政,而在中国是恰恰相反,高等教育经费中财政拨款的比例要比基础教育高,例如,1990—1992三年的教育财政拨款,高等教育中占86.8%,基础教育中只占59.1%,这是不正常的。而现在政府给高教的拨款没有大的增加是正常的,我们不能过多地要求政府增加高教拨款。
2.物价不断上涨,办学经费相对减少。近十年来,高等学校的收入均有较多的增加,但由于物价上涨幅度大,实际上并无多少增加,如国家拨给高等教育的生均事业费由1981年的1753元增加到1991年的3490元,实际上1991年的3490元只相当于1981年的2084元(可比价格),10年只增长了1.19倍,而同期的物价翻了十多倍,相对而言,高教经费不仅没有增长,反而还减少了。
3.高等教育的开支不断增加,学校背的包袱越来越重。“文革”前,高等学校不仅支出项目少,而且价格低。现在不一样了。时时处处,点点滴滴都得花钱,而且各种收费不断提高,学校已无力承受。学校的人头经费不断增加:一是由于人员严重超编,1992年全国高校教职工超编35万;二是由于教师的职称、干部的级别越来越高,而且数量增多;三是由于离退人员增加;此外,学校还得支付各种劳务费和奖酬金等。全国高校人员经费占教育事业费的比例由1985年的62%上升到1992年的72.3%(少数学校高达90%左右);而公用费则由38%下降到27.7%,有的学校仅10%左右。此外,学校办社会的现象日趋严重,成千上万的师生员工住在校园,什么都得由学校管,学校背的包袱越来越重,步履维艰,困难重重。
4.社会对高校培养人才的质量要求日益提高,学校的经费投入相应增加。由于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速度加快,对大学毕业生的要求也不断提高,要求毕业生样样会,什么都行。高校毕业生已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找工作难,所以学校和学生都不得不适应人才市场的需求,千方百计地提高水平和质量。为此,学校就得改善办学条件,充实、更新设施设备,而这些都必须增加经费投入,想不花钱就能全面提高质量和水平,那只是一句空话。
5.办学规模小、效益低,投入与产出不协调。据1993年统计,全国1065所普通高校中,在校生不到500人的有69所,在校生在501—1000人的有167所。全国每校平均在校生2380人,其规模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如:英国在校生为5700人(1992年),日本为4200人(1992年),美国为4000人(1994年)。“文革”前,工、农、医、师、财、体、艺等各类学校的分工十分明确,因此,各校的专业点不多,但每个专业点每年招生100—200人,规模效益高,投入少,产出多。而现在,各类专门学院纷纷向综合性大学看齐,专业点无限增加,管理、会计、国际贸易、计算机等专业,几乎校校都办,大量专业重复设置,造成浪费,办学成本增加,效益很低。1994年全国高校共有专业点1.8万个,平均每个专业点每年招生约48人,有少数专业甚至是隔年招生。
二、多途径筹集高等教育经费的可行性分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了对外开放的政策,受到发达国家办高教的成功经验的启示。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使我们对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特征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十多年改革开放的成功,为多途径筹集办学经费奠定了良好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广拓财源,大兴高教,已经可行,如下诸方面可以说明这一点。
一是从国际上看,高等教育主要由国家拨款的并非只有社会主义国家。西欧各国、英联邦国家、拉美各国等,公办的高等学校经费主要来自政府拨款。甚至这些国家的私立高校同样能得到政府的资助。这表明,国家出钱办高等教育并非由社会政治制度决定,而主要是由经济实力来决定的。经济发达国家花大钱办高教,无可非议。发展中国家经济困难,若不顾客观条件的限制,勉强支撑,由国家包办高等教育,必然会出现要么因高校数量少而将许多优秀青年拒之大学门外,要么扩大招生而降低办学条件和质量,这样都不利于高教的发展,也无法实现教育机会均等。发达国家并不是都由国家完全包办高等教育,而是国家、社会及个人等共同分担高等教育经费。这样不仅能调动各方面对高教投资的积极性,而且促进了高等教育的发展。1994年国外公立高校中,学费占生均经常费比列最高的国家有:韩国40%、约旦31%、智利25.5%、爱尔兰25.5%、美国24.5%,而中国仅占8.5%。现在,我国不少人都认为国外成功的经验是可取的,多途径筹资办高教,既可为国分忧,加快高级人才培养的步伐,又能让更多的学生有上大学的机会。
二是从高教自身的性质任务来看,它不属于义务教育,实行收费是合理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只要不改变这一性质和任务,由谁来办学,由谁来出钱培养人才都一样。因此,社会主义高教既可以由国家出钱办,还可以由集体、个人承担学费,还可以民办、私立。义务教育应该由国家出钱来办,免收学费是应该的,也有法律作出了规定。高等教育则不属于义务教育,而且在我国目前能上大学的只占同龄青年的3%,若高等教育全部实行公费,显然不太公平,因为97%的人并未接受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实质上是向社会提供的一种特殊服务,它同物质产品一样,也具有价值。正如马克思曾经指出的那样:“对于提供这些服务的生产者来说,服务就是商品。”这表明,学校也能创造价值,高等教育服务是“以服务形式存在的消费品”,其使用价值就是能传授知识和技能、开发智力、提高人的素质、培养出类拔萃的人才。因此,高等教育对受教育者实行服务和转让,与医疗服务、文艺服务等一样,也应该是有偿的。变高等教育的免费制度为收费制度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的。
三是从家庭、个人的需要与可能上看,城乡居民的收入不断增加,经济承受能力增强,乐意在子女受教育方面投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实行改革开放,经济形势逐步好转,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也发生较大的变化,个人的收入不同程度地有了较多的增加,国民生产总值分配给个人的比例,1979年为64.4%,1988年增加到77.5%,近年又有所增加。城乡居民储蓄的余额已达一万多亿。尽管贫富不均的现象存在,但总的来说,大多数人手中都有了存款。再说上大学的毕竟是极少数人,他们克服一点困难还是有能力支付全部或部分培养费的。人们已普遍懂得了培养教育下一代重要性,让子女接受高等教育,于国于家都有利,子女的高考成绩无论达到还是未达到统招录取分数线,多数家长都愿意自费送子女上大学,花万把块钱上大学,他们认为合算,不算贵。现在独生子女越来越多,不少家长早就做好了准备,攒钱送孩子上大学,将此列为家庭的一项长期的重点工程。
四是从社会各方面的思想认识上看,都进一步认清了高等教育的重要性,认为发展高等教育要多渠道筹措经费。发展高等教育不仅仅是国家的事,也是社会各界,包括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事,不能光靠国家拿钱,应该各方面齐心协力、共同出资,比如地方投资、社会捐资、个人捐赠等。为发展公益事业、培养高级人才、传播科学文化知识而慷慨解囊,是功德无量的事,比掏钱修庙立碑要高尚得多。因此,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知名人士等都纷纷出资捐款,为发展高等教育作出了贡献。
五是从我国高教改革的实际经验来看,将高等教育由免费制度改为收费制度是可行的。多年的改革试点已积累了经验,与此配套的各种措施也有了一定的基础。高校对学生变“两包”(国家包经费、包分配)为“两自”(自费上学、自谋职业),起初引起社会哗然,但几年的改革试验,社会、学生及家长均已认可,基本上是可行的。我国高校对学生部分收取培养费,标准并不算高,一般家庭能够承受。另一方面为了帮助少数家庭困难的学生上大学,学校可以提供贷学金,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对特困生还可减免或部分减免学费。所有这一切都为高校改革收费制度提供了有利条件,以保障这种改革能深入地开展下去。
三、高等教育经费筹集的新动态与大趋势
高等教育是投资较大的事业,尤其是在我国,高等教育还不够发达,社会对高等教育不断增长的需求与国家不可能增加更多的经费来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的矛盾将长期存在,要解决这一矛盾,唯一的办法就是高等教育在多争取国家财政拨款的同时,必须采取各种有力的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多途径筹集办学经费。笔者认为以下八个方面是今后筹措预算外经费的大趋势。
第一,争取社会资助和捐赠。近些年来,社会各界对高等教育的资助和捐赠比较可观,成为我国高教经费一项重要的来源。据不完全统计,世界银行80年以来向我国的高等教育贷款累计已达10亿美元,此外,象包玉刚、邵逸夫、曾宪梓、霍英东等实业家也为高等教育捐资不少。广东、福建、上海、北京等地高校得到的海外捐资更多一些。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厦门大学、重庆大学等校为进入“211工程”也得到不少企业的资助。宝钢、东汽等企业也在一些高校设立了奖学金,资助部分优秀大学生。今后将有更多的海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高等学校提供资助和捐赠。各校应积极争取,使之成一种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二,实行收费制度。对大学生收费,有利于学风好转,可消除“跨进大学门,便是国家人”的消极依赖思想。目前,一般院校每年向学生收500元左右的学杂费,400元左右的住宿费,向自费生、委培生收2000—4000元培养费,这些收费标准并不算高,并未达到学校每年每生开支的成本费水平(1995年的生均成本约为6000元,不含基建投资等)。今后还可提高一点,逐步达到收取成本费的理想状态。对研究生也应收取部分培养费。在国家按一定的财政拨款数额对学校包干、不减少其预算内经费拨款的前提下,若将自费生、委培生的比例逐步扩大,那样高校就可以在其他任何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获得一笔相当可观的经费。建议作些试点。若这样做有困难的话,不妨扩大一些指标,扩大的部分全招自费生,而且可以提高收费标准,明码实价,“愿者上钩”,不勉为其难。这样既可以用学生的钱来发展高教事业,又满足了部分人上学的迫切愿望,岂不是两全齐美的好事吗?
第三,抓好科技开发与有偿服务。高等学校有较强的科技优势,高校凭借拥有大批科技专家、先进的实验设备等,在承接有关部门的科研课题,争取企业等单位的技术攻关项目以及参与决策咨询等方面都有较强的竞争能力,每年都能争取到数额可观的科研经费。这些经费可用于改善高校的教学科研设备,培训提高师资水平,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甚至能获得一部分纯收入,用于发展高教事业。校办企业中,已涌现出一批效益显著的科技企业集团,如北大方正集团、清华紫光集团、复旦复华实业集团等,利润均已超过千万。有的学校每年获得科研经费的总和超过国家财政所拨的教学事业费,如1992年,清华大学就超过了1.98倍,北京大学为1.15倍。某些学校尽管直接获得科研经费比较困难,但仍可利用高校的科技智力优势,为社会进行有偿服务,比如:办校办企业、帮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研制开发新产品、进行技术转让或咨询、培训人才、提供后勤服务、发展第三产业等,充分利用学校的人员和设施,增加收入以补充办学经费。
第四,实行各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广泛吸收资金。联合办学不仅可以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而且某些形式的联合办学还可以争取到一定的经费,有的享受地方政府给的某些优惠待遇,这也等于变相增加了办学经费。例如,国家教委就分别与湖北、广东、上海、天津、山东、吉林、江苏等省签署协议,共同建设近20所直属高校。这些学校近几年可得到省市政府数亿元的投资及有关的优惠政策。如厦门大学1994年就从厦门市政府获得投资3000万元,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近两年就从广东省政府获得9000万元。有的地方,将普通高校与办学困难的成人高校等合并,尽管没有直接得到什么经费,但增加了校园面积和校舍,对扩大办学规模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此外,有的学校与就近的科研院(所)等联合办学,也是一条利大于弊的好路子。有的甚至通过国际合作办学来发展、壮大自身。如湖北中医学院与美国东方针灸学院联合办学,湖北大学与新加坡华夏管理学院合作办学等。据统计,全国有300多所高校已经或者正在进行联合办学。
第五,对部分毕业生实行有偿分配和偿还培养费制度。由于中国的绝大多数企业都存在短期行为,它们只愿用现存的人才,而不愿花很多钱去为今后培养人才。因此预计委托培养会逐步减少,有偿分配好景不长。由于对外开放政策的长期稳定,预计今后出国留学者(尤其是自费)会增多,且会逐渐年轻化,而他们大都是由国家出钱培养的大学生或硕士生,对这部分人应该来去自由,但出国前应该部分或全部偿还培养费。对于学农、林、水、地、矿、油、师范等专业而在毕业时要求转行就业的(甚至包括毕业后的几年内要“跳槽”的)也应收回培养费(包括专业奖学金)。这样,估计可以回收相当多的经费。以前不收这笔钱,结果毕业生通过走后门等,照样流失了,国家遭受了损失,个人占了便宜,不如干脆公布偿还培养费的标准,交钱就放行,既可堵住经费流失的漏洞,又有利于廉政建设,扭转社会风气。
第六,试行捐资助学制度。我国的高教事业发展速度仍然较慢,满足不了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也满足不了考生及家长的要求,而部分考分接近录取线的考生,愿意向高校捐献一部分经费,以求得一个学习的机会。据此,湖北省1995年进行了大胆地尝试,允许少数高校招收一点捐资生。凡愿向学校捐献5万元的考生,可将录取分数线下降一些。这一消息传出后,考生纷纷报名。而仅此一项,有的学校一次就可以增加数百万元的办学经费。湖北每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很高,比有些省高出100多分,适当降分,不会影响人才质量。有计划、有条件地招收少量捐资生,利国利校利民。
第七,成立各种形式的高校董事会,多方筹措办学经费。国外许多大学都有董事会,其成员不仅参与学校重大事情的决策,而且有责任帮助学校筹措办学经费。我国的高校,尽管都是公办的,但有条件的学校完全可以成立董事会,成立大学集团,吸收与本校关系密切的,愿意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和出力出钱的单位或个人为董事会成员,请他们参与决策和管理,同时也请他们帮助解决经费等问题。武汉汽车工业大学是成立董事会较早的学校,以东风汽车公司为首的45个单位为董事会成员单位,吸收资金数百万元。石油大学与40家大型企业合作,重庆大学与16个企业集团联合,成立了校董事会,既密切了学校与企业的联系,也吸收了一部分办学经费,为学校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八,调整结构,挖掘潜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变相增加高教经费。我国高教经费十分短缺,同时又存在着教育资源的严重浪费,高校结构不合理、规模小、效益低。1994年全国有普通高校1080所,其中民办高校仅7所,而美国1994年的3638所高校中,私立高校就有2014所,占55.4%。我国政府包办高教,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也严重影响了高教自身的发展。目前至少有三分之一的高校经费十分困难,而主管部门又不想投更多的钱办下去。今后可让这部分大学转换办学机制,变成全自费(或自费为主)的国有民营式的大学,并逐步兴办一批民办、私立大学,这样国家可以节省发展高等教育所需的大量投资。我国高校的办学规模偏小、效益低,1994年全国高校本专科生校均2591人,专科学校在校生不到600人的有380所,本科院校不到1000人的有80所。我国高校的师生比也极低,1994年为1:8,教职工与学生之比为1:2.7。而国外高校师生比都较高,有些国家对高校的师生比例规定了国家标准,美国为1:16,日本为1:20,法国为1:22,德国为1:15.7,实际上都超标了,如美国1994年为1:37。若我国的高校能挖掘潜力,扩大办学规模,使在校生增加三分之一,校均达到3500人,师生比提高到1:12,教职工与学生之比提高到1:6,那么,全国将在不兴办新校的情况下,净增在校生100万,节约生均费用20%,这是十分可观的。因此,我国的高等教育应该主要走内涵发展的道路,重点是提高现有高校的规模效益,不必再铺新点、办新校。
总的来说,高等教育经费严重短缺的问题并非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然而,多途径筹集高教经费在我国全面推进已具备了有利条件和良好的基础,既切实可行,又前景可观。我们应该抓住有利时机,克服困难,大胆改革,积极实施,闯出新路,将各项措施稳步推进,以保证我国的高教事业能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