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研究:基于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实证分析_金融论文

中小金融机构研究:基于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实践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融机构论文,小额贷款论文,公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小额贷款公司是在我国信贷从紧的宏观经济环境下成立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同时也为组建民营中小银行提供有益经验。当前国际经济环境的不断恶化,国内劳动力和原材料成本不断上升,在信贷从紧的宏观经济环境下,我国大批中小民营企业出现了亏损。中小企业发展面临许多困境,但是资金缺乏是中小企业发展中最大障碍。郭斌、刘曼路(2001)的研究表明,中小企业有最强烈的资金需求。中小企业发展需要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但是我国以大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一般不适合为中小企业服务,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的问题就出现了。由于金融机构给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成本和效率是不一样的,而中小金融机构非常适合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国内外许多学者都研究过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是大多数文章都是从企业的角度出发研究融资的问题,目前国内还很少有文章来专门探讨市场化中小金融机构的问题。小额贷款公司是一种市场化的中小金融机构,它的成立不仅拓宽了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而且也表明我国金融业对内开放有了实质性的进展。研究小额贷款公司的产生原因、生存环境和运行机制,能够更好地了解中小金融机构在我国的生存状况,为构建民营中小银行提供实践经验,同时为中小企业融资找到可行之路。

二、市场化的中小金融机构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长效机制

我国现行的金融机构基本上都是从过去的国有企业转变而来,从功能定位角度来看,其主要为我国大型企业服务。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的业务关系,尤其是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是一种金融注资行为。国有企业依靠银行注资,而银行依靠国家的信用得到居民存款。张杰(2000)认为国有银行给国有企业提供信贷本身是一种注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追求的目标并非是单一的利润或经济收益,而是宏观经济的增长、社会的稳定乃至国家的信誉等。即使现在一些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经过改制,但由于国家信用存在的原因,金融机构主要对大企业、大公司提供信贷支持,而且两者之间的依赖关系更强。目前我国正进行大规模基础建设,信贷支持必不可少,而且我国政府支出有50%左右用于投资,由国家控股的商业银行信贷主要用于这些大型项目投资,不可能用于支持中小企业。

我国的正规金融机构给中小企业发放贷款之前,需要调查企业的财务和信用状况来防范信息不对称风险,在发放贷款后,还要对企业加强监督,由此导致过高的交易成本必然由高利率来补偿。Stiglitz和Weiss(1981)认为在信息不对称状况下,高利率可能使逆向选择问题变得更加严重,银行贷款的风险加大,从而增加风险的损失难以用增加的利息收入补偿。国家为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让大银行更多地向中小企业放款,在国有商业银行中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贷款部门。但是这项政策本身就有缺陷,因为银行的经理人员经常调换,无法对中小企业进行信息积累,信息不对称仍然得不到解决。如果国家规定商业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这就增加了银行经理人员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从而加速不良贷款的累积。另外“信贷终身责任制”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员出现了恐贷心理,和中小企业相比,信贷员更愿意为大企业提供服务。此外,许多中小企业本身没有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没有标准的记账体系,它们也很难提供规范的财务信息和经营记录,而且中小企业普遍缺乏有效的抵押品。无论从风险还是从成本上讲,正规金融机构都不愿意贷款给中小企业,而更愿意把大企业作为它们的目标客户。

但是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解决就业问题,中小企业的作用是无法替代的。陈道馥(2002)的研究表明中小企业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占全国注册企业总数的99%左右,其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劳动就业、创造社会财富等方面越来越凸显其重要性。表1为我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1998~2006年的一些数据,包括各类型企业的工业总产值与总资产的比例、工业增加值与总资产的比例。根据表1,无论是总产值比例还是增加值比例,中小企业都优于大企业。这说明中小企业每单位资金比大企业创造了更多的社会财富。从图1的数据可以看到,中小企业年平均就业人数占80%左右,而大企业只占约20%。由于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不断上升,解决好融资问题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但实际情况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存在。来自国家信息中心数据显示,80%左右的中小企业缺乏一年内的流动资金,60%的左右的企业没有中长期贷款。在这种状况下,一旦经济运行出现一些波动,国家收紧流动性,中小企业就会受到较大的影响,所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关键。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较少,主要通过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来融资。Berger和Udell(1998)金融成长周期理论认为,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信息约束条件、企业规模和资金需求的变化是影响企业融资结构变化的基本因素。在中小企业发展初期,企业经营主要依赖内源融资,资金来自内部,融资成本极低;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需要外源融资来支持企业发展,这种融资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我国要素禀赋决定了中小企业大都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而直接融资对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过高,这就决定了中小企业被排除在直接融资市场之外。林毅夫(2001,2005)、张杰(2000)等人也认为,我国中小企业基本上无法获得直接融资。所以,通过金融机构来融资的间接融资就成为中小企业外源融资的主要方式。郭斌、刘曼路(2001)的实证研究显示,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非正规金融机构,而不是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非正规金融机构一般是由民营企业演变而来,是内生于民营经济的一种金融机构。它在帮助中小企业节约资源和提高效率方面具有正规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优势。

在市场不完备的情况下,大型金融机构一时很难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所以我们要建立一种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长效机制。国家要放松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金融业必须对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激励内生于民营经济的金融机构的产生,大力发展市场化的中小金融机构才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关键。

三、竞争性融资市场是小额贷款公司运行的基础

小额贷款公司是内生于民营经济的金融机构,它是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的企业。小额贷款公司一般由多家民营企业共同出资组建,拥有比较合理的金融产权结构和资本结构,注册资金全部来自各企业的自有资金。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和推广主要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进行,因为这里民营经济发达,中小企业众多。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正是我国金融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是我国民营经济参与金融业的体现。

小额贷款公司是一种过渡型的市场化中小金融机构,它的有效运作需要一个发育完善的金融市场,其关键就在于对金融市场的参与程度和准入机制。也就是说,市场化的中小金融机构能否真正发挥作用还取决于中小企业融资市场是否存在充分的竞争。充分竞争是金融市场实现均衡的重要条件,也是中小金融机构发挥作用的基础。我们可以采用下面这个模型来对融资市场进行评价。以ω表示每单位资本的回报,表示异质性冲击,E(ω)=1。假设F(x)=Pr[ω<x]是一个连续分布函数,F(0)=0,f(ω)是ω的概率分布函数。假设企业拥有初始资本N,企业家需要投入K单位资本,资本价格为Q,企业需要借入QN-N,有的资本回报是ωQK。在没有作出投资决定时,假设借贷双方都不知道ω是多少;投资决定做出之后,贷款者通过付出监督费用μωQK来观察ω,其中0<μ<1。贷款的回报为R,有R<。最佳合约有一个阈值(a cutoff value),如果ω≥,贷款者得到固定收益ωQK,借款者保留剩余(ω-)QK。相反,如果ω<,贷款者将一无所有,而贷款者得到(1-μ)ωQK。

在均衡状态下,贷款者获得的期望回报是由安全回报率R决定的,也就是[Pr(ω≥)+(1-μ)E(ω|ω<)Pr(ω<)]QK=R(Qk-N)。假定规模报酬不变,阈值决定期望总收益QK在借款者和贷款者之间的分配。用(Γ)代表贷款者获得的期望总收益,可以得到:

充分的竞争使金融市场处于均衡状态,市场化的金融机构才能获得正常收益。所以,要使市场化的中小金融机构有效地为中小企业服务,不但中小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竞争,而且要和大型金融机构也存在一定竞争。但是在我国借贷市场上,正规金融部门与非正规金融部门并存,中小企业主要从非正规金融机构获得信贷,所以我国金融市场分割为正规金融市场和非正规金融市场。具有信息优势的非正规金融部门能够消除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逆向选择效应,改善整个信贷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由于非正规金融部门可以自由进入非正规金融市场,所以非正规金融市场接近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非正规金融市场处于均衡状态。尽管非正规金融市场与正规金融市场之间并不是完全分割的,但是它们服务的对象有很大差异,非正规金融机构的目标客户主要是中小企业,正规金融机构的目标客户主要是大型企业。那么,怎样使非正规金融机构转变成正规金融机构需要我们进行更深入地研究,而且市场化中小金融机构的成立对非正规金融机构有什么样的影响,我们还要进行相关的研究。非正规金融市场的存在说明我国正规金融市场存在重大缺陷,国家推广小额贷款公司目的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用市场化的中小金融机构逐渐取代非正规金融市场的作用,完善正规金融市场的功能。

在金融市场处于均衡状态下,竞争能够使小额贷款公司有动力去接近中小企业,并最终与中小企业建立长期和稳定的合作关系,减少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如果缺乏竞争,这种专门的中小金融机构很可能成为人浮于事的官僚机构,不仅不能对中小企业有太大帮助,还可能给国家造成新的不良贷款。要实现充分竞争的最佳途径就是金融业向民营经济开放市场。国家的主要作用不是参与管理,而是应该建立和维持一个稳定的竞争环境,促使中小金融机构有动力维护自己的商业信誉。

四、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行机制及其特点

小额贷款公司是一种市场化的金融机构,在构建我国多元化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过程中,应该选择民营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这样可以充分地发挥民间资本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存在与区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通常的情况下,在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水平较高,市场化的中小金融机构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

小额贷款公司在浙江温州地区得到较好的推广,因为温州是我国民营经济发达地区,中小企业注册数量是浙江省最多的地区之一。这里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水平较高,金融市场发育比较完善(包括正规金融市场和非正规金融市场。由于中小企业的信贷资金来源主要是非正规金融机构,所以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的民间借贷已经达到相当大的规模)。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数据显示,温州地区金融环境是全国最好地区之一。在这里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保证公司有效运转。为了获得温州首批小额贷款公司的16张入场券,大批实力较强的民营企业、担保公司、创投公司都想参与进来。想参与竞争每家小额贷款公司名额的企业达上百家,竞争异常激烈。由于竞争激烈,小额贷款公司一般由多家民营企业共同出资组建,拥有比较合理的金融产权结构和资本结构,注册资金1亿元全部来自各企业的自有资金。《温州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操作规程(暂行)》(简称《操作规程》)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必须是工商信用管理AAA级企业,而且是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当地民营骨干企业。其他法人、自然人股东应符合《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办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可见,良好的市场信用是小额贷款公司正常运行的根本保障,经营者本身也有很强的动机去维护自己的信用。

小额贷款公司内生于地方企业的金融机构,它对地方企业了解是其他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而且它自身有很多优点。第一,在贷款程序流程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基本上和一般商业银行一样规范,而与之相比,小额贷款公司操作灵活,手续简单,中小企业获得信贷的时间大大缩短。对于时间性要求极高的中小企业来说,这会大大提高它们的运作效率。来自温州联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数据显示,公司开业第一天就放贷4000多万元,主要客户目标是当地的中小企业、“三农”企业和个人。第二,在风险控制方面,国家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在发放贷款时,将70%的资金投放在中小企业、“三农”及相关产业上,同一借款人贷款额度不得超过50万元,其余30%资金的单户贷款不得超过资本金的5%,同时不得向股东发放贷款。《通知》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上限不高于央行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不低于基准利率的0.9倍,月利率一般在10.2‰~23.1‰不等。小额贷款公司对不同性质的客户实行差别化管理,而贷款期限和贷款偿还等方面内容,借贷双方可以依法协商确定。与大型企业获得的贷款利率相比,小额贷款公司在对中小企业信贷上采用较高的贷款利率,确保小额贷款公司获得风险补偿。第三,小额贷款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时,单位资金的交易成本相对较低,相对商业银行体系而言在信贷方面具有较高的收益费用比。由于对中小企业比较了解,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的审批环节少,担保方式多样化,这就降低了公司交易成本,提高了效率。从综合方面来看,中小企业从小额贷款公司获得信贷的成本要远低于从商业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获得信贷的成本。

小额贷款公司为中小企业服务有信息优势。由民营企业组建而成的小额贷款公司不但有合理的产权结构、治理结构和组织结构,关键是小额贷款公司和中小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就是资金在企业内部相互流动与组合来缓解资金供求矛盾。由于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小额贷款公司内生于这些企业自身,因此类似其内源性融资,可以极大地降低中小企业融资的成本,提高中小金融机构运转的效率。Banerjee等(1994)的“长期互动”假说(long term interaction hypothesis)认为,中小金融机构一般是地方性金融机构,专门为地方中小企业服务。通过长期的合作关系,中小金融机构对地方中小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程度逐渐增加。这就有助于解决存在于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小额贷款公司地缘性很强,对个人信用及私人关系网络的依赖使得它们对所服务的中小企业经营状况及背景信息较为熟悉,信用调查成本相对较低。发放贷款后,中小企业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不大,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降低监督企业成本。小额贷款公司的委托代理问题较少,所以出现风险回避问题要比大型金融机构少得多。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与其的经营者之间存在密切关系,它们的监督成本就会很低,公司出现不良行为的可能性也会降低。

五、结语

小额贷款公司建立目的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问题,也为建设民营中小银行提供实践经验。小额贷款公司是市场化中小金融机构,它由多家民营企业共同出资组建,拥有比较合理的金融产权结构和资本结构。小额贷款公司内生于我国民营企业,在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时,资金在企业内部相互流动与组合来解决融资困境,其作用类似于内源性融资,可以极大地降低中小企业融资的成本,提高中小金融机构运转的效率。小额贷款公司对地方中小企业经营状况比较了解,这有助于解决存在于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小额贷款公司对个人信用及私人关系网络的依赖使得它们对所服务的中小企业经营状况及背景信息较为熟悉,信用调查成本和监督受信企业成本相对较低。小额贷款公司的委托—代理问题较少,所以出现风险问题要比大型金融机构少得多。

我国曾经建立过大量的中小金融机构,但是它们并不是市场化的金融机构,所以它们根本就不能为中小企业提供应有的金融支持。国家对中小金融机构缺乏完善的法规和监管制度,而地方政府又放手发展中小金融机构,这就造成中小金融机构在一段时间大量涌现,这些中小金融机构的贷款质量比大型金融机构的还要差。为了防范金融风险的不断积累,国家砍掉了一些中小金融机构,同时保留了一些与地方政府有联系的金融机构。经过改革和发展,这些金融机构演变成地方性商业银行。地方政府和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关系就变成了国家和国有商业银行的关系。为了当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政府的信用等,地方政府就会要求商业银行为政府的偏好服务,为地方大型工程、面子工程等提供信贷。在这种情况下,这些金融机构就很难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标志着我国金融业向广大民营企业开放,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多元化,有利于解决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但是公司盈利却成了问题。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以避免非法集纳资金所带来的金融风险。然而,在现有的法规限制下,单纯兴办小额贷款公司是很难盈利的。由于民间贷款利率要高于小额贷款公司放贷利率,公司有可能将资金贷给自己的关联企业以降低成本。另外,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有限,并不能满足当地企业的全部融资需求。

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市场化中小金融机构完全有能力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但是这取决于我国有关政策的实施。首先,国家应该进一步对内开放金融市场,尽快使小额贷款公司具备吸收存款的资格。由于有人认为国有金融体制与国有企业间的信用联系牵扯到社会稳定、国家信誉与公众的信心,所以市场化中小金融机构的大力发展会冲击这种信用关系。事实上,我国现实的经济发展状况表明进行金融改革时机已经成熟,而且国家完全有能力促进经济更快发展。其次,在我国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大力推广小额贷款公司,因为这里借贷市场发育比较完善,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水平较高,可以充分发挥民营资本的优势。如果市场化中小金融机构能够吸收大量民营资本的注入,这就会减少民营资本的非法经营模式,减轻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冲击。第三,国家的主要作用是建立和维持一个稳定的竞争环境,不是参与管理。以往的经验表明,国家作用的定位错误会有大量浪费资源和效率低下的机构产生,所以国家应该是制度的维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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