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的特点与模式_国际经济合作论文

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的特点与模式_国际经济合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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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中后期以来,国内外众多学者对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人们普遍认为,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而临着十分有利的国际环境,区域内各国既有合作的深厚客观基础,又有合作的强烈主观愿望。在亚太地区,或者说在东亚地区,东北亚将是最有潜力因而也是最有前途的发展区域性国际经济合作的地区。但是,我们同时看到,直到目前为止,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更多地还只是作为一种构想,作为一种对本地区经济关系发展趋势的一种预测,现实的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则还处于低层的起步阶段。至于人们常说的东北亚经济圈,那只不过是一个基于地理范围或地缘政治关系而提出的一个新的经济地理概念。从现实的东北亚地区的国际经济关系结构来看,至少到目前为止,尚不足以构成一个与世界其他两大经济圈相提并论的经济实体。因此,认识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在结构上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加速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最优策略,建立最适宜于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发展的基本框架问题,也就是东北亚区域国际经济合作的模式选择问题,仍然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一、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的结构性特点

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由于其特殊的地缘经济关系,特殊的政治格局和不同的经济状况,既不同于欧州经济共同体和北美自由贸易区,也不同于东盟,从结构上来看和将来的发展来看,都具有自身的特点。

(一)社会制度的非一致性。众所周知,迄今为止已经形成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和集团都是由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所组成的。欧共体所有成员国和北美自由贸易区三国都是资本主义国家,在基本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上都基本相似。而东北亚地区却不然,它包括两种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中国和朝鲜是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日本和韩国是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俄罗斯和蒙古过去曾是社会主义国家,80年代末90年代初伴随着剧烈的政治动荡,社会制度正在发生变化。即从社会主义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转变,但这种转变还未完成,正处于两中社会制度交替的过程中。尽管在和平与发展已成为当代世界发展的主题,冷战后世界主战场转向经济领域,经济利益优先于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国际总趋势的推动下,在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的外部压力下,在新的国际经济政治秩序形成过程中,东北亚地区国际经济合作形成并迅速发展是完全可能的。但毕竟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是两种根本不同并相互对立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而且两种社会制度并存将是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发展过程中的长期性的结构特点。这是我们必须正视的一个基本事实。东北亚地区各国经济的相容性和互补性与该地区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非一致性的矛盾,对本地区经济合作及未来发展起着决定性的影响。它不仅将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区域内各国共同利益的形成和确定,削弱各国经济合作的紧密度,而且将直接决定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的模式和原则。事实上,从目前东北亚地区各国对本地区合作的态势来看,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考虑在各国对外经济关系的决策中都无一例外地起着重要的作用。西方一些学者声言世界范围内意识形态对抗的历史已经终结,显然是过于武断,或者不如说是别有用心的说法。

(二)经济水平的悬殊性,世界上现有的经济组织或集团,要么全都是由发达国家所组成,如欧共体那样;要么是清一色的发展中国家,如东南亚国家联盟。尽管80年代末以来,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在模式上有所突破,在同一经济集团中包括了两种不同类型的国家,如欧共体与东欧一些国家的经济合作,已经生效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等。即出现了南北经济关系区域化的趋势,但是,我们应当看到,这种趋势还是刚刚出现,而且象东欧一些国家目前与欧共体的关系,严格地说,不过是类似于“洛美协定”中欧共体与非加太地区地一些国家的关系,并不是属于一个经济集团之内的关系。同时,即使如北美自由贸易区内南北方国家已经同处一经济集团内,但其原来关系就较为密切,而且南北经济差距也相对要小些。例如:墨西哥与美国的GNP的比例为1:24。在东北亚地区,将参与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的六国中,除日本是发达国家外,其余都是发展中国家(俄仅指其东部地区)。这是世界上其他经济集团中所没有的现象。不但如此,东北亚地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之间的经济实力和水平极其悬殊。例如,1990年中日两国GNP之比为1:8,韩日为1:11,而蒙古和日本的GNP之比为1:16680(蒙古GNP为91年数,并按蒙官方公布汇率1:40计算),即使按汇率尚未大幅度调整的1990年(1:5.6)的GNP比较,蒙日GNP之比也只是1:2035。按人均国民收入差距计算也大大高于美墨。1989年墨西哥与美国的人均GNP之比为1:9.3。1991年GNP为1:7(3222:22420),而在东北亚地区,人均收入的差距要大得多。1990年蒙古与日本人均GNP之比为1:36,中国和日本的人均GNP之比为1:80,北朝鲜的人均GNP按学者们估计的人均1000美元计算,朝日的人均GNP之比也达1:30。不但如此,经济发展水平处于第二层次的韩国;人均GNP与其他国家的差距也要比北美自由贸易区大得多。中韩之比为1:18,蒙韩之比为1:10,朝韩之比为1:7。国际上通常认为,建立一个成功的区域性经济集团具备的四个条件之一是人均收入水平相似(其他三个条件为,贸易体制相同或一致;地理位置邻近;对地区经济承担义务),而差别太大则不利于建立良好的多边合作关系。像东北亚地区人均收入水平相差如此之悬殊,不仅在其它经济集团中不存在,就是在世界上也是少有的。而且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这种差距还有进一步扩大的可能。因此,经济水平的悬殊性成为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过程中,如何协调好南北关系,探寻一个既符合南北双方利益,又有利于逐步缩小南北差距的有效合作途径,将是区域内所有国家都十分关注的问题。在这里,发达国家日本和新兴的工业化国家除考虑自身的利益外,还应对本地区各国经济发展和合作承担必要的义务。同时,全球性的南北矛盾和南南合作的问题也会反映到这一区域中来。区域内的南北双方国家应根据求同存异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内外关系,促进本区域内经济迅速发展。为顺利解决南北关系问题作出榜样。

(三)参与合作的主体与载体的不一致性。世界上区域经济组织或经济集团一般都是由整个国家参与所组成的。每个主权国家既是主体又是载体。而要开展国际经济合作的东北亚地区却是不同。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既然作为国际经济合作,顾名思义,当然是指的不同国家间进行的经济合作。因此,东北亚地区国家经济合作的主体构成应是该地区的六个主权国家。将来在该地区可能出现的涉及区域经济合作的组织或协定,只能在有关的各主权国家中央政府的参与和认可的情况下才能生效并运作。设想一国中央政府与另一国的某级地方政府建立任何正式经济关系或组织是根本不现实的,也不符合国际惯例。但是另一方面,在东北亚地区各国实际参与该地区国际经济合作的,或者说作为东北国际经济合作的载体的,有的是整个国家,如日、韩国和朝鲜,有的则只是国家的部分地区,如俄罗斯的东部地区,我国的东北部地区等。中国的内陆地区,尤其是大西南地区,俄罗斯的西部欧洲地区,要广泛参与到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中来,同样是不现实的。这样,在东北亚经济合作中存在着参与的主体与载体不一致性。而参与合作的载体还具有相对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如俄罗斯开始时可能以远东地区为主,以后逐步扩大到东西伯利亚地区,中国开始时将以东北三省和山东省等地区为主,然后再逐步扩大。中国东北部地区和俄罗斯东部地区作为两国参与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的主载体,必须服从各自国家的整体政治经济利益和经济发展战略的要求,或者说它们参与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的程度和范围,它们自身的地区性发展战略和目标,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取决于本地区自身的意愿或能力,也不取决于区域内其他国家的意向和要求,而是取决于各国的政治形势和整体经济战略。当各自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或经济战略进行调整的时候,这些地区参与合作的能力或程度很可能就要受到影响。这种不一致性将使得东北亚区域国际经济合作无论是在组织形式上还是在合作规模和程度上都会遇到一些困难。

(四)大国利益的集中性。世界上较少地区象东北亚地区一样,从二战后直到冷战后一直都是大国集中和大国利益集中的地区。二战结束后直到80年代末,欧洲曾是世界上大国利益对崎战略重点地区,但主要是美苏两个超级大国在那里争夺。苏联也曾经想在南北美州与美国进行争夺,但是自60年代古巴导弹危机宣告了苏联企图的失败,其它的大国更无力插手。但是在东北亚地区却不同,历史上到现在乃至在将来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一直是多个大国利益集中的地区。因此我们说,大国利益的集中性是东北亚地区国际经济合作中的又一个突出地结构性特点。在东北亚地区,有三个世界上的政治、经济或军事大国。前苏联曾经是世界上两个超级大国之一,苏联解体后,超级大国地位丧失,但俄罗斯仍不失为世界上军事和经济大国,中国是世界上的政治大国、人口大国和军事大国,日本则是世界上的经济大国,如今正在走向政治大国。在本地区内的这三大国之间的关系长期处于矛盾对立的不正常状态,如中苏之间曾经在相当长期内对立,中日之间有过长期对立,日苏之间至今仍相互不信任等。不但如此,本地区之外的另一个超级大国美国,出于其全球战略的考虑,把东北亚视为其重要的战略地区,长期插足于东北亚,与该区域内的三个大国形成各种不同的关系。如以美苏为背景的南北朝鲜的直接对立;以遏制苏联东出并南下太平洋的全球战略为主要目的日美同盟关系,以打中国牌来牵制苏联为目的而构筑的美中苏三角关系,等等。中、日、苏、美四大国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又制约和影响着东北亚其他国家与这些大国之间的关系。四个大国长期在东北亚地区形成复杂的关系,使得这里成为大国利益最集中的地区。也是东北亚地区国际经济合作的主要障碍。70年代初,随着中美、中日关系的改善,相互间经济关系也开始发展起来。80年代中后期,由于受国际大气候的影响,东北亚地区的大国关系及其他国家关系开始了全面的缓和过程,与此同时,东北亚地区国际经济合作也有发较快发展,而且成为官、商、学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可见,东北亚地区大国关系的聚集和这些关系的发展,对该地区的区域性国际经济合作乃至该地区各国对外经济关系的发展都有着直接的影响。

80年中期以来,尽管该地区大国关系的缓和为区域经济合作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机遇和条件,但是,由于大国关系的复杂性和影响的全面性,中、日、俄、美四大国的关系网络将继续影响该地区经济合作的全面发展。一方面,中、俄、日作为世界大国,这几个国家在关于对外经济关系问题的决策时,首先要考虑全球利益,一般情况下,他们在东北亚地区的利益要服从全球利益,这种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交叉将会使得东北亚地区的经济合作利益受到整体利益的制约。另一方面,中、日、俄、美四大国在东北亚地区的经济战略及其他们之间的双边关系将影响该地区的经济合作。例如美、日之间,政治上和经济上既有同盟伙伴关系一面,又有矛盾和摩擦的一面,日、美之间的经贸摩擦还有不断加剧的趋势。在亚太战略方面。美国的“扇形结构”论与日本的“雁行形态”论,美国的“新太平洋共同体”构想和日本的“东亚经济圈”实践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对撞。中、日之间在政治上都希望中日友好和东北亚地区稳定,经济上也希望加强合作,但日本担心中国的强大而成日本竞争对手。俄美之间在关系走向缓和的同时,却仍然在东北亚地区保持着较高水平的军事实力及潜在对抗态势。中美之间在经济上有较大的互利性,有共同的利益,而且美国还希望利用中美关系来限制日本在亚太地区的扩张,但美国又常常利用“最惠国待遇”作为经济武器,迫使中国在“人权”问题上就范,几乎每年都要把中美经贸关系推向紧张化。可以预料,如果俄罗斯不再构成对美日的军事威胁,中日美三角关系将会成东北亚地区最重要的三角关系。今后,大国关系的发展变化将会影响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发展的稳定性。

二、东北亚区域国际经济合作的模式

适应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变化,考虑东北亚地区政治经济上的结构性特点,探索并建立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的模式,对促进该地区经济合作的发展,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区域性国际经济合作组织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了很大发展,而且目前还呈加速趋势。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组织的数目不断增多,据统计,目前世界上共有各种区域性国际经济合作组织24个,参加国家达140多个。各种经济组织产生的背景不同,目标不一,其联系的紧密程度各异。人们按照不同的标准,对这些经济组织进行了不同的分类,概括为不同的模式。如有学者按社会制度和经济水平不同,将世界上的经济组织分为由发达国家组成的区域性经济集团、社会主义国家的区域经济集团和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区域性经济集团。有学者根据目标的不同,将世界上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分为以实现经济、货币和政治一体化为目的欧共体型,以区域内贸易自由化为目标的北美自由贸易区型,以政治、经济和军事合作为目标的东盟型,以讨论、协调和协商合作事宜为目标的PECC论坛型,等等。有学者根据经济一体化程度将区域经济组织分为特惠关税区、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和完全的经济一体化六类。还有的学者从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各国间联系的紧密程度出发,把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分为松散型(如PECC)和紧密型(如欧共体)。与这种划分相似,有学者根据是否有各种一体化组织和各种协定维持,把世界经济一体化分为制度性一体化和非制度性一体化。建立实体性的一体化组织的称为制度性一体化。初级一体化组织是贸易联盟,高级一体化组织是经济全面联合体。欧共体目前的目标是向全面联合体发展,而欧共体的发展过程则是由初级形式向高级形式的一体化组织过渡。

对於东北亚国际合作的模式,国内外学者普遍认为,鉴于本地区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的特殊性。根本不可能采取欧共体模式,至少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没有这种可能性。而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可能或者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模式,学术界尚无统一的认识。人们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本地区经济合作的模式正进行分析和研究。

国内外学者关于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的模式,有的是侧重于对远景目标的一般性叙述,更多的则是对于发展模式的描述和构想,而对于区域合作的组织模式则较少论述。我们认为,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模式应包括组织模式和发展模式两个方面。

(一)东北亚国际经济的组织制度模式

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是否需要一定的组织形式?回答是肯定的。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组织的建立是否有困难?回答同样是肯定的。一定的组织系统和组织机构是区域经济合作的组织保证,通过建立一定的组织系统,对内促进加强区域内各成员国的经济合作,使区域内各国经济资源和生产要素实现优化装置,形成规模效益,并使区域内市场不断扩大。对外则利用联合起来的经济力量,提高区域内各国同外部世界的竞争能力。这几乎是世界上所有经济组织或经济集团所以建立的共同目的。作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大趋势之一的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无不是指世界经济国际化和一体化进程在各种不同的区域性经济组织的基础上和范围内得到不断加强并发展的趋势和事实。人们在谈论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区域经济合作时,或者是谈论任何一个区域经济实体时,无不是侧重于如下两个方面的事实。第一,该区域内或该经济实体内各成员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和相互依赖性不断扩大和加强;第二,该区域内各国都处在一定的组织系统中或一定的组织机构结构之内。而且,一般都是先有区域经济组织而后才有区域经济合作。因此,建立区域经济组织,本来是区域经济合作题中应有之义。我们所研究的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问题,自然而且必然会遇到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的组织问题。在设计或研究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模式时,回避组织模式是不科学的,也是不现实的。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在没有形成正式的区域性经济组织或制度之前,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而且还可能得到进一步发展。但是随着经济合作的发展,组织形式和制度问题的必要性会越来越强烈地显现出来。否则,长期无组织、无制度、无中心的区域经济合作肯定是没有前途和实力的。而且,从目前东北亚地区国际经济合作的现状来看,各国加强区域合作的强烈愿望和区域经济组织制度建立的滞后性之间的矛盾已经对经济合作的继续发展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我们认为,建立东北亚国际合作组织和制度,虽然不能说是迫在眉睫,但应当说已经是该提到议事目程上的时候了。

当然,我们应充分估计到在东北亚地区建立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制度的困难性,而这种困难主要又是由前述本地区经济合作的结构性特点所引起的。但是这种困难只是决定了本地区经济合作组织和制度在建立过程中的特殊性和迟缓性,绝不意味着不需要建立相应的经济合作组织和制度。

东北亚区域国际经济合作的组织制度模式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制度化和非制度化结合的组织模式。

考虑到东北亚地区的特殊情况,在近期内要建立完全制度化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是不可能的,但也不能完全采取非制度化的形式。比较理想的是制度化和非制度化二者结合起来的组织模式。总的原则是,充分利用当前有利的国际环境和东北亚地区各国的合作意向,充分调动并运用世界经济中被广泛运用的贸易、投资及其他经济交往机制等非制度化联系机制的作用,通过正常的市场交换,加速东北亚各国经济间的相互交织和相互依赖。与此同时,建立一些必要的制度化组织和制度性安排,以规范并协调东北亚各国间的经济交往与合作,并逐步扩大制度化的范围。具体设想是:第一,设立全区域范围内的有关组织机构:(1)建立类似于PECC性质的由东北亚地区官、产、学三方人士参加的论坛和协商机构,可称为“东北亚经济合作与发展论坛”,下设若干专门性机构,如资源、贸易、人才培训、环境、交通等委员会。总部和常设性机构可协商确定在某一国家,每一至二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或协商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中的有关问题。(2)建立类似于APEC性质的由东北亚各国政府官员参加的政府间官方机构,可叫“东北亚经济合作会议”或“东北亚经济合作部长会议”,作为政府间官方机构,该组织的最大特点是具有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的决策权力。在“东北亚经济合作与发展论坛”或各有关专门委员会提供咨询的基础上,部长会议进一步讨论,协商形成共识并就某些问题作出决策。第二,建立某些专业领域的合作委员会制订专业的合作,条例或协定。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涉及面非常广泛,包括诸多领域的国际合作。其一方面的合作进展顺利与否,对其他各个方面的合作都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根据经济合作需要和先易后难的原则,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就东北亚区域内某些专业或专门领域的合作作出制度性的安排。成立制度性组织,制定制度性措施,不仅对于该领域的合作发展十分必要,而且对于其他方面的合作也有作用。从当前情况看,可考虑先着手就交通通讯、投资、环境保护、旅游等方面的合作做制度性的安排,如签署东北亚交通运输和通讯协定等。第三,对某些非制度化措施进行一定范围内的制度性规范。产品贸易、技术贸易、投资等,本来是世界范围内被广泛使用的非制度化经济联系机制,但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经济合作,这些非制度化措施也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制度性规范,以保证区域内合作能更快地得到发展,保证区域合作具有更大凝聚力和吸引力。如对部分国家或部分产品贸易的关税互惠和特惠安排,东北亚区域内各国的投资保护和鼓励措施等等。

2.国家政权认可下的地方政府合作主导型的组织模式

东北亚地区现存的政治经济关系及地缘关系状况,决定了在本区域内建立政府间组织机构有一定的难度。而且,一些国家也只能是部分地区作为参与东北亚国际合作的主载体。因此,东北亚地区国际经济合作组织模式的另一方面内容就是由各国中央政府认可并授权各自地方政府作为东北亚区域合作的主要组织者和策划者。也就是说,形成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区域经济合作格局。一方面,在前述“东北亚经济合作部长会议’尚末成立之前,各国中央政府可授予各国相应地方政府一定范围内的决策权,让各地方政府组织并实施区域内经济合作事宜。另一方面,发挥东北亚地区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经济的功能,扩大区域内城市间经济合作。我们曾多次提出,在东北亚地区建立“东北亚大城市市长联席会议”是一项切实可行的制度性措施。这不仅因为,在区域经济合作中,城市间的经济合作往往成为先导并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因为,它能避免东北亚地区当前存在的一些障碍,使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朝制度化方向前进,尤其是东北亚地区各国城市间已有不少建立了友好城市关系和经济合作联系,而且有的国家间的城市间已经多次举行类似会议,如俄日之间的以伯力和新泻为首的双方30多个城市联席会议已经召开多次,也有一定成效。仿效这种做法组建“东北亚大城市市长联席会议”应当说并不困难。

(二)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模式

关于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模式,我们可以提出如下的三个方面的设想:

第一,次区域合作先导型的发展模式

本方所说的次区域合作是相对于东北亚整个区域而言的,也就是说是指东北亚区域内数国相邻或相近地区开展的小区域范围的经济合作,由于历史上的原因和现实因素的制约,东北亚地区各国间整个区域范围内开展广义的经济技术合作,条件尚不成熟。但是根据各国的政策意向,经济优势与区位条件,在几国相邻或相近地方,选定几个范围较小的区域,开展几个国家间的经济合作,则是比较现实的先择。事实上,在近年来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发展过程中,次区域经济合作发展很快,已经引起人们的注意。

以次区域合作为先导,一方面由于涉及国家相对较少,而且又是几国相邻地区,有合作的便利条件,也比较容易协调各方的需求和利益,因而具有容易启动的特点。另一方面,次区域合作的成功,将产生示范效应和扩散效应,从而有利于推动整个东北亚地区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因此,以次区域合作为先导,带动整个地区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既是东北亚区域合作的特点,也是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模式的主要内容。

目前,在东北亚地区中有以下几个地方正在或可望形成带动整个区域合作发展的次区域合作点。

1.图们江金三角开发地带

图们江三角地带位于中、俄、朝三国交界处。关于图们江三角洲的开发,首先是由我国学者为争取重新获得图们江出海权而提出来的大胆设想,后来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响应,尤其是联合国计划开发署(UNDP)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1991年7月由联合国计划开发署在乌兰巴托主持召开了UNDP支持东北亚1992──1993年技术合作项目会议,图们江三角州开发作为首选项目之一。与会的中、蒙、朝、韩四国也一致同意将促进图们江流域贸易和投资项目作为给予重点支持的优先项目。UNDP还专门成立了专门性机构,如,UNDP图们江地区开发办公室,开发项目管委会,专家组等,各国也相应建立了研究和协调机构。1991年10月UNDP在其总部纽约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全世界公布了这一项被称为伟大创举的图们江地区开发项目。其总的目标是用20年时间,筹集300亿美元,把图们江地区建设成第二个香港、新加坡或鹿特丹,并使东北亚三亿人民从中受益。此后,在UNDP主持下,在平壤、汉城、北京、海参崴等地召开了关于这一项目的国际性会议。进一步就金融投资、交通通讯、机构、环境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取得共识。目前,这一项目的综合开发的前期研究工作正在进行。各国的协调也取得了一些重大的进展。如中朝俄三国原则上同意出租部分土地作为联合开发用地;中、朝、蒙、韩、俄五国同意组成一个五国政府间的协调机构和中朝俄三国组成一管理委员会;同意组建一个国际性股份公司具体参与该项目开展和管理,等等。

图们江三角地带开发无论是对于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还是对世界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东北亚国经济合作来说,图们江地区开发直接促进中、朝、俄三国的对外开放、经济合作和经济发展;为蒙古提供了一条最便捷的出海通道,实现中蒙铁路接轨。同时,由于日、韩对图们江地区开发表现出极大兴趣(日本已决定参与中俄共筑的珲春至扎鲁比诺铁路及港口基础设施的建设。该铁路修通后可开辟一条连结中、俄、蒙、日的国际新通道)。因此图们江地区开发将成为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的一个新的生长点和兴奋点。并推动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对于世界经济发展来说,这一三角地带的开发将形成比起点在大连和连云港的另两条欧亚大陆桥更经济、更省时的第三条欧亚大陆桥。同时将为国际经济合作提供一个良好典范和丰富的经验。

图们江地区开发项目的一项跨国性、长期性的大工程,目前这里的基础条件也比较差。直接参与的中、朝、俄三国因利益差别而引起对该项目的意见和态度明显的不一致。因此,这一项目开发难度较大,而这一地区作为东北亚的一个次区域合作点尚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但是,图们地区开发是东北亚地区唯一由UNDP直接推动的国际合作项目。UNDP的推动和协调各国意见,又能保证资金的及时到位,图们江地区的次区域经济合作前景将是十分乐观的。

2.环黄渤海次区域经济合作

环黄渤海地区包括四个国家的部分地区,即:中国的辽宁、河北、山东、江苏四省及京、津、沪三市,朝鲜和韩国的西海岸地区,日本的北九州及西南地区。这里是东北亚目前最有希望最快成为次区域合作的热点地区,或者可以说,它已成为东北亚一个次区域合作地带。

中国的黄渤海沿岸地区被称为中国东部的“黄金海岸”,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既包括经济发达的京津沪三大城市,又包括经济发达的四个省份。这里工业基础雄厚,是我国重化工业基地。沈阳、天津、北京、上海、大连等是我国著名重化工业城市,基础设施条件较好、人口文化素质和科技水平居国家前列,市场容量和潜力很大。总之,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无论从经济、社会发展,还是从科技水平和潜力来看,都属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同时,这里又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带,全国14个沿海开放城市中的7个集中在这一地区(大连、天津、秦皇岛、烟台、表岛、上海、连云港),6个沿海经济开放区中的4个集中在这里(长江三角州、山东半岛、辽东半岛、秦、唐、沧环渤海地区)。进入90年代以来,适应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战略目标的需要,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已呈现出明显的由南向北推进的趋势。环黄渤海地区将成为我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主战场。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州及长江流域的改革开放及经济发展,以青岛为龙头的山东半岛,以天津为龙头的环渤海地区,以大连为龙头的辽东半岛的改革开放,将对我国改革开放总体目标的实现和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另外,从亚太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趋势及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来看,环黄渤海地区将是产业结构国际传递和国内产业结构调整最理想的结合部和基地。

日本和韩国对于环黄渤海地区次区域合作的热情也很高。韩国庞大的西海岸开发计划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与中国山东、辽东半岛进行广泛合作。日本的北九州复兴计划主要目标之一是要将北九州建成面向亚州的科技、文化和经济交流中心。事实上,日韩目前对华贸易和投资的很大一部分就是集中在这一地区,已经形成了明显的环渤海地区倾向性。

3.中、俄、蒙沿边地区的次区域合作地带

我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地区,内蒙古治区与蒙古和俄罗斯之间有漫长的边境线,黑龙江与俄罗斯和蒙古的边境线长3500余公里,内蒙古与俄罗斯和蒙古的边境线长达3000多公里。在两国或三国交界的沿边地区,在资源结构、产业结构和市场需求结构等方面互补性强,近年来经贸合作发展得十分迅速,双方或三方互开的边境口岸不断增加,形成了非常活跃的次区域合作地带。今后随着形势的发展,区域合作将向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拓展。一方面,目前主要以双边合作为主逐渐发展到三边或多边合作、如中、俄、蒙三国间的合作。另一方面,合作领域将逐渐由目前的边境贸易为主发展为资源开发、生产经营、科技交流等方面的合作。

4.朝鲜半岛非军事区(DMZ)的次区域经济合作地带

以北纬38°线为界,朝鲜半岛被分为南、北两个部分至今已近半个世纪。以此线为中心沿分界线两侧贯穿朝鲜半岛东西全长248公里、宽4公里形成了非军事区(DMZ)。长期以来,这里是南北朝鲜对峙的前哨阵地。近年来随着东北亚局势的缓和及东北亚合作的发展,朝鲜半岛局势也发生了一些可喜的变化。在这种形势下,有学者提出了和平利用朝鲜半岛DMZ问题。例如,韩国学者禹政夏提出了把非军事区建设成为东北亚和平经济文化特区的设想。在这里进行投资,相互交流。1992年10月在韩国还专门召开了“东北亚经济协作与朝鲜半岛非军事区(DMZ)和平利用”国际学术讨论会。与会者认为,利用DMZ发展次区域合作,既有利于朝鲜半岛的缓和,进而有利于朝鲜半岛的和平统一;既有利于东北亚的和平,也有利于东北亚的发展,是化干戈为玉帛,变战场为商场的善举。学者们还提出了各种实施方案的设想。当然,目前朝鲜半岛DMZ作为东北亚次区域合作地区之一,还只是处于构想阶段,有可能成为现实。

第二,投资合作先导型的发展模式

一般说来,区域性国际经济合作总是从区域内的贸易迅速增长及贸易政策的优惠开始的。我们在谈论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发展趋势时,也总是首先要谈到某一区域内贸易的迅速增长,以及区内贸易在区域内各国外贸总额中的比重不断提高甚至大大超过区外贸易的比重。就是我们在本文中讨论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问题时,也总是把近年来区域内各国间贸易的迅速发展作为一个主要的内容或根据。毫无疑问,对外贸易作为世界经济形成相互依赖性的一个重要机制,当然是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当我们谈到区域经济合作或经济合作区域时,区域内各国之间的贸易已经与一般的国际贸易有所区别了。这种区别就在于,区内各国之间的对外贸易是在双边或多边的各种贸易优惠安排(哪怕最低限度的。如特惠贸易或有限自由贸易)下进行的,也就是说,这种贸易已经有了某种程度的制度性特点了。从这个意义上讲,区域经济合作或经济合作区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经济合作。从区域经济发展的历史看,从低级到高级大致有优惠贸易安排,有限自由贸易、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和经济联盟等几种形式。东北亚地区各国双边之间的贸易尽管发展很快,但是严格地说,这只是一般意义的经济合作,还谈不上是区域经济合作。直到目前为止,区内各国在贸易方面连最低限度的多边贸易优惠安排也没有达成。其原因在于东北亚区内各国经济实力和经济发展水平相差太大,及其它一些政治的和历史的原因。因此,东北亚地区以自由贸易为先导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区域合作体制是困难的,至少在近期内做不到。我们认为,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应采取投资先导型的发展模式。即以区域内直接投资带动区域内贸易发展和资源要素的流动,然后促进整个东北亚地区国际经济合作的全面发展。投资先导型发展模式的可行性在于:首先,投资合作先导型发展模式符合东北亚各国经济互补性强的特点。前已指出,东北亚各国在资源、资金、劳动力和技术等方面有很大的互补性,各国对这些要素的互补性需求都比较强烈。而要实现这些要素的跨国流动和转移,满足相应国家的不同需求,最有效的途径之一便是区内直接投资的发展,即通过区域内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向发展中国家(部分也包括发展中国家之间)进行直接投资,从而带动各种要素的流动,促进区域合作的发展。其次,投资合作先导型发展模式有利于加快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进程,以直接投资形式带动和促进东北亚地区各种发展层次的国家产业结构的传递和升级,逐渐改变区域内国际分工的格局。同时,通过区域内的直接投资,促进发达国家技术和管理经验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从而加速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并逐渐缩小与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最后,投资合作先导型的发展模式也有利于促进区内贸易的迅速发展和扩大。一方面,无论是市场导向型投资,资源导向型投资,还是成本导向型投资,直接投资本身就会大量增加投资国和受资国之间的相应进出口贸易以及与区内其它国家的贸易。另一方面,由于直接投资使发展中国家经济水平提高。与发达国家差距缩小,使得区内贸易逐渐由垂直贸易向水平贸易发展,由双边贸易向多边贸易发展,从而有可能促进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由低层次的、非制度化的合作向高层次的制度化合作推进。总之,我们认为,投资合作先导型的发展模式,对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和整体升级的牵引和带头作用是十分重要的。

第三,中、韩、日合作先导型发展模式

一方面,由于政治、经济、历史、民族等方面的原因,东北亚地区六国间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不可能均衡划一地齐头并进,而必然会出现较大的不平衡。一些国家间的合作因阻力较小可能要进展得顺利一些,而另一些国家间的合作则可能因阻力较大而进展缓慢,还有一些国家间关系可能因为政治原因尚不能转到经济合作的主航道上来。另一方面,目前世界上大多数经济集团或组织,大都是以一到两个国家为中心或核心而形成的,有的学者在诠释经济集团化概念时指出:“所谓经济集团化系指以某个国家为中心国的同一地区的一些国家,为了维护它们在该地区的共同经济利益,通过制度性或非制度性形式组成经济共同体或集团,以达到对内加强经济合作和对外增强竞争力之目的。”并明确指出德国、美国和日本是世界上欧洲、美洲和亚太三大经济圈中心国。东北亚地区目前虽未成立经济合作组织,更谈不上什么集团化。但是,既然作为一个经济合作区域,而且是人们常常把它与别的经济组织相比较的一个经济合作区域,显然是在观念上已经赋予东北亚地区某种组织特征了。既然如此,东北亚国际合作自然也存在中心国的问题。如果像我们在前面所讲的那样,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既无制度、无组织,又无中心,那么这种合作只是一般意义上的经济合作。这种“三无”的经济合作根本不可能形成一个经济合作区域,也没有必要为这种经济合作作出区域性的界定,学者们也大可不必煞费苦心地把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作为一个热点问题来研究了。因为随着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这里的经济贸易合作关系会自然而然地扩大。所以,我们认为,问题不在于作为一个区域的东北亚经济合作应不应该有中心国,而是在于哪个国家,或哪几个国家作为这一区域合作的核心。日本一国行吗?从经济能力、经济实力和经济水平来说,回答应当是肯定的。但是现实的日本作为经济大国和政治小国的“铁拐李”形象,难以在主导东北亚合作中显示其“财雄本色”。历史上的日本在“大东亚共荣圈”口号下的野蛮侵略行径,至今仍令东北亚各国人民对其保持着本能的警惕,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经济作用的发挥。看来,在目前情况下,日本一国难当此任。韩国呢?尽管作为NIEC国家中的佼佼者也是最有发展潜力者,而且又有热衷于东北亚合作事业,但是一方面其经济实力毕竟有限,作为主导东北亚区域合作的国家,牵引力显然不够;另一方面,朝鲜半岛的对立状况也影响韩国作为中心国地位的形成。况且,东北亚作为世界上大国利益集结的地区,韩国自身与这些大国又有着不同的利益关系,因此它很难协调好大国之间的利益。中国行不行?从政治上讲,特别是中国与东北亚各国关系来看,应当说是可以的。中国同东北亚地区各国的关系可以说是处理得最好的。堪称典范。但是,从经济上讲,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就经济实力和经济水平而论,目前还不可能成为该区域的中心国。正象一些学者说的那样,起一定的推动作用还可以。至于俄罗斯、朝鲜和蒙古,众所周知,由于各自的原因,目前根本不可能成为区域经济合作的中心国。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在东北亚地区采取以中、韩、日合作为先导和主导的发展模式是可取的。这是因为,首先,中、韩、日三国分别为发展中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达国家,而且三国又是属于两种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三国间的合作实际是整个东北亚地区国际经济合作的缩影。三国经济合作的顺利发展,不仅本身就是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重要的是中、韩、日成功的经济合作,将对整个东北亚地区国际经济合作起到率先垂范的作用。其次,中、韩、日三国历史上就有着渊源流长的经济和文化交流,三国人民在文化上、习俗上有着许多相近的特点。因此,相对说来三国间比较易于沟通联系,从而比较容易开展经济合作。同时,目前,中、韩、日三国间的以贸合作在整个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中已经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例如,1990年在东北亚区域贸易中,三国间的贸易总额已占整个区内贸易的79%中韩之间贸易虽然起步晚,但发展快,到1990年超过了中国与原苏联的贸易额。区域内的直接投资也主要集中在这里。如到1993年9月底,韩国对中国投资达2153项,总额为14.7亿美元,中国已成为韩国最大的海外投资对象国,日本对东北亚地区的投资也主要集中在韩、中两国。因此,可以说中、韩、日三国的经济合作在东北亚地区已经形成了核心或主导的地位。稍嫌不足的是,目前三国间的经济合作关系都是双边性的。如果三国能成功进行三边合作,将会对东北亚的国际经济合作起更大的示范和促进作用。韩国和日本的学者也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如韩国的赵重雨认为,韩国虽然地处东北亚中心位置,但它清楚地知道自身在该地区中的作用的局限性。这是因为韩国在经济能力和基础设施方面都没有足够的力量,如没有日本的参与合作是不能成功的。作为一个新兴工业化国家,韩国所处的地位是:由日本向其他国家提供资金技术,韩国在提供部分资金技术的同时,可以向其他周边国家积极传播其经济发展经验,提供技术和劳动力培训。日本学者笠井信幸则提出了日韩协调型合作的设想,在对中国的开发中,可以利用这种协调型合作模式。并认为这种协调型合作的最大优点是韩国可以把它曾作为与日本的合作对象国时所积累的经验和技术转移给新的合作对象国,从而使合作更有成效。这种日韩协调型合作模式的实现,将有可能开创一个东北亚经济开发的新处方。最后,中、韩、日三国之间的关系及三国与东北亚地区其他国家的关系相对来说比较好,在这一基础上三国合作与其他国家发展经贸联系将会比较顺利。同时,中、韩、日三国联手也有利于处理该区域内现存的各种障碍和矛盾,职韩国与朝鲜的矛盾,日本与朝鲜的关系,俄罗斯与日本的矛盾等等,甚至也比较好处理同区外大国美国的关系。各种矛盾的顺利解决将最终有利于本区域经济合作的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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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亚国际经济合作的特点与模式_国际经济合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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