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收入比重的扩大与“橄榄”财富结构的实现_橄榄型社会结构论文

中等收入者比重的扩大及“橄榄型”财富结构的达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比重论文,橄榄论文,收入论文,结构论文,财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05)02-0035-06

2002年1月31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北京发布了“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 理论及其应用研究课题”成果,指出现阶段收入分配的改革重点是扩大中等收入者人群 比重。同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收入分配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 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有关统计则显示,目前我国城镇低收入户占31.79% ,中等偏低收入户占32.36%,二者合计达到64.15%,收入分配结构呈不合理的“金字塔 ”结构。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构建“橄榄型”财富结构成为今后我国收入分配改革一 项必然的政策选择。

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使其成为社会各收入水平群体的主流,不仅能够促进经济的发 展,而且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在国外,对中产阶级(中产阶级与中等收入者是同一概念 ,它不具有阶级性质)也有较高的评价。研究表明,一个拥有“相对同质的中产阶级社 会的国家,会有较高的收入水平和经济增长;这些国家有较高的人力资本和基础设施建 设的积累,社会动荡极少,并且城市化水平也较高”[1]。

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在我国目前收入差距过大的情况下更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那么在我国什么是中等收入者以及如何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自然成为一个需要认真探 索的问题。本文主要针对上述两个问题谈一点看法。

一、中等收入者的界定

(一)界定依据

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国内讨论得较为庞杂。有人列出了一些具体的收入标准,比如, 有人认为到2020年我国中等收入者人均年收入水平应为15000元左右(常兴华2003)。也 有学者认为中等收入者不仅应当从收入水平这个量指标考虑,而且应该结合质的方面, 例如生活方式、政治见解、文化心理、审美情趣、道德意识等。而我们认为在不同的发 展阶段应当有不同的侧重和不同的界定依据。就现阶段的中国而言,中等收入者的界定 依据应主要从收入水平上考虑。

其一,从我国目前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和所处的发展阶段来判断,我国现在处于并将 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而且地区发展不均衡;同时我 国现在仍处于改革的攻尖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各地区、各行业的居民 收入水平差别明显,人民生活并不富裕。综合基本发展状况并结合其趋势来看,我国现 阶段社会、经济、文化等正处于急剧发展和改革时期,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加强,人们的 观念意识在不断变化,在这样一个环境下,若过于强调中等收入者在文化心理、审美情 趣等质的方面必须具备一定程度上稳定的、统一的标准,不仅不现实,而且会阻碍中等 收入者的成长。

其二,从提出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经济背景来分析,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成为我国 收入分配改革重点的最大客观环境就是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各地区、行业的居 民收入水平悬殊。2002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454,远远超出0.4的国际警戒线水 平。2002年第一季度统计表明,20%的高收入者占总收入的46.2%,而20%的低收入者只 占总收入的6%,高低收入差距达7.66倍。同时,财产也日益集中,2002年上半年的抽样 调查显示,10%的富裕家庭占有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10%的最低收入家庭则占有城 市居民全部财产的1.4%,另外80%的家庭占有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53.6%。从上述统计可 以看出这是一种极为不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在这种格局下,分配改革的重心无可争议 应当放在收入水平上。

其三,我们强调收入水平并不是摒弃了中等收入者的质的特征,而是认为质的形成, 即中等收入者的政治见解、生活方式、文化心理、审美情趣、道德意识的形成是一个历 史的自然的过程,收入水平提高是其形成的根本前提条件。中等收入者阶层的形成,成 为社会结构的主流群体,体现了社会阶层分化、社会转型的特征,而社会转型、社会变 迁是“由每一个新的一代承受下来的生产力的历史”[2],社会是一个生产力发展及相 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变革的过程。从唯物史观角度出发,就单个个体来讲,个人收入 水平表现为经济基础,而其质的特征具有上层建筑的特性。所以,在生产力不够发达, 社会处于重要变革的历史阶段,只有集中力量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才抓住了矛盾的主要方 面。

(二)界定标准

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一项研究成果,全球中等收入阶层的人均收入起点为3470美元, 最高人均收入为8000美元。经过购买力平价调整以后,有人认为我国的年人均家庭收入 为10000-40000元人民币即为中等收入者。下面我们利用T·凯普克(T.Kampke),R·佩 斯特尔(R.Pestel)以及F·J·拉德麦彻(F.J.Radermacher)在《一种对规范的平等的计 算思想》(A Computational concept for Normative Equity)一文中提出的模型,结合 中国的实际预测数据对中等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做一估测。

1.模型简述

在《一种对规范的平等的计算思想》中,作者认为欧盟的相对贫困概念为社会平等的 衡量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这种新的方法就是为Lorenz曲线方程引入一个平等系数ε ,Lorenz曲线的方程可以表示为Fa(x) = 1 - (1 - x)[1/a](其中x为人口百分比,a = 1/ε,ε表示财富分布的平等系数),不同的平等系数ε对应着不同的Lorenz曲线方程 。

根据方程,在一定的人口收入百分比范围[X[,1],X[,2]]内,可以计算收入百分比,结 果表示为:

2.估测过程及结果

通过模型可以恰当地将基尼系数、平等系数、人口百分比、财富百分比联系起来,再 结合具体的人口百分比,利用上述模型即可以得到其他三个变量。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 障部的一项研究,1999年我国城镇居民低收入户占31.79%,中等偏下收入户占32.36%, 中等收入户占17.69%,中等偏上收入户占8.95%,高收入户占7.23%。结合苏海南等人的 有关研究分析(注:苏海南等认为未来中国达到全面小康社会时中等收入者的比例将达 到38%左右。),和其他研究成果中已设定的到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时,高收入者、中等偏 上收入者、中等收入者、中等偏下收入者、低收入者的大体比例应为15∶22∶38∶15∶ 10或者是15∶27∶38∶10∶10这样一个关系,结合模型,我们得到了在不同固定人口比 例、不同平等程度下的收入百分比。根据第一种人口比例计算的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在各收入群体比例为15∶22∶38∶15∶10情形下的收入分布状况

基尼低收入

中等偏下

中等收入

中等偏上 高收入

系数 a值Fa(0.1) Fa(0.25) Fa(0.63) Fa(0.85) Fa(1)

-Fa(0) -Fa(0.1) -Fa(0.25)-Fa(0.63)-Fa(0.85)

0.0001.0 0.100

0.150 0.3800.220

0.150

0.0911.2 0.084

0.125 0.3500.236

0.205

0.2311.6 0.064

0.095 0.2990.232

0.310

0.2861.8 0.057

0.086 0.2800.227

0.350

0.3101.9 0.052

0.082 0.2710.225

0.370

0.3332.0 0.051

0.078 0.2630.221

0.387

0.3752.2 0.048

0.073 0.2410.216

0.422

0.3942.3 0.045

0.070 0.2360.211

0.438

根据联合国《世界人口预测(1998)》,我国到2020年人口将达到14.54亿人,2020年我 国GDP绝对额预测为33.11万亿元(年增长率6.5%—7%(注: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 的研究预测。)),如果到2020年我国各收入群体分布比例能达到表1所示的比例,利用 模型和预测统计数据,可以得到2020年各收入群体的人口绝对数以及各自的人均GDP数 值。从上述分析可知,在不同的基尼系数条件下所得到的结果是不一样的,故这里选取 两种不同的基尼系数值,一个为0.310(注:0.310为一种较为理想的状态。),另一个为 0.394(注:中国社会科学院预测我国2020年的基尼系值为0.40。),在不同的基尼系数 条件下所得到的各收入群体人口绝对数和人均GDP数如表2所示。

表2 不同基尼系数条件下各收入群体人口绝对数和人均GDP数据

基尼系数

收入

人口绝对数

人均GDP绝对数

群体

(单位:亿) (单位:元)

低收入 1.45

11874

中等偏下2.18

12454

0.310

中等收入5.53

16225

中等偏上 3.2

23280

高收入 2.18

56196

低收入 1.45

10286

中等偏下2.18

10632

0.394

中等收入5.53

14130

中等偏上 3.2

21832

高收入 2.18

66524

说明,本表利用表1数据结合2020年的人口和GDP预测数据计算所得。

对上述表数据的分析显示,各收入群体无论是在人口比例、人口绝对数还是各自所占 的财富百分比上都呈现出明显的“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结构特征。

我们的结论是,如果基尼系数保持在0.3—0.4之间,年人均GDP收入在14000—16000元 左右的收入群体可以划分为中等收入者。在人口比例为15∶27∶38∶10∶10情况下,由 于方法一致,这里不做详细论述,所得中等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分别为14010元(基尼系数 0.394)、15807元(基尼系数0.310)。

当然,通过模型测算,我们得到的只是中等收入者到2020年的一个基本收入范围。值 得注意的是中等收入者的界定并不是一个静态概念,而是一个动态概念,所以在界定和 培养中等收入者的问题上,应当注意到中等收入者的下列特点:(1)动态性。首先中等 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在本世纪和世纪中叶绝对不会是同一水平,界定标准总是随经济发展 而逐渐提高的。其次是中等收入者的个体动态发展,作为中等收入者不能安于现状,要 不断改善提高自我,与时俱进。(2)地域性。由于我国在短时期内不可能消除地区差异 ,东中西部发展极不平衡,由此在中等收入者的收入界定上必然要充分考虑到地域差异 ,不能一刀切。(3)稳定性。这里强调三层含义,首先作为中等收入者必须有稳定的收 入来源,对经济波动的风险有较强的抵御能力。其次是要保证中等收入群体的整体相对 稳定性,避免出现富不过三代的现象。最后中等收入者要形成稳定的质的特征,这是建 立在有稳定的收入、稳定的发展基础上的,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才能有生活方式、政 治见解、审美情趣、道德意识等方面的稳定,形成真正稳定的中等收入阶层。

二、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政策选择

相关研究表明,目前我国高收入者、中等偏上收入者、中等收入者、中等偏下收入者 及低收入者的比例是7∶9∶20∶32∶32,中等偏下及低收入者占总人口的64%,而高收 入者只占7%,扩大我国中等收入者比重并不是要把一部分高收入者拉到中等收入者中来 ,而是要提高低收入者以及中等偏下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构建“橄榄型”财富结构,其 最基本的着眼点应放在提高低收入者(含中等偏下收入者,下同)的收入水平上。

(一)坚持以发展为主要思路,以经济建设为工作中心,为低收入者增收营造一个优越 的大环境。低收入者一般是没有较强劳动技能及丰富的生产要素且抵御风险能力差的农 民、在职工人或下岗失业者,他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必然处于劣势,是经济不发展或 波动时期所付代价的主要承担者。只有把整个国民收入的“蛋糕”做大,营造一个良好 的宏观经济环境,避免较大的经济波动,才能保证低收入者收入来源的稳定和收入水平 的稳步提高。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合理配置资源,使低收入者合理转产转业。图1表示的是1978 —2001年部分行业职工工资情况。从图中可以看出,我国行业工资水平的差距越来越大 ,呈现明显的两极分化。据2002年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统计,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 区(未含港澳台),有18个省市自治区的行业最低工资是农、林、牧、渔业,10个省市自 治区的行业最低工资是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金融、保险、交通、邮电、电力、科研 领域是行业工资最高的,而且与最低工资的绝对差额较大。与这种现象并存的是,2001 年各行业就业构成中,在农林牧副渔和批发零售贸易业就业的人员占劳动人口总数的30 .4%,“低工资高就业”现象突出。同时我国目前的产业结构仍有较大调整空间,图2反 映了我国1978—2001年按三次产业划分的就业构成比重,图中显示第一产业从业人员仍 占到总数的50%。

说明:此折线图根据2002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绘制。

说明:此折线图根据2002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绘制。

对两图分析我们很容易知道大部分劳动人口集中在低收入行业,这是低收入者人口较 多的一个直接原因。由于我国目前三次产业从业人口比例仍不尽合理,所以我们在进行 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时,要考虑低收入者的转出和转入问题。例如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外 出打工,从事收入相对较高的制造业、建筑业或城市服务业。

表3 1995-2002年各年度毕业生升学率(%)

年份 小学升 初中升 高中升

初中 高级中学① 高等教育②

1995

90.8 48.3

49.9

1996

92.6 48.8

51.0

1997

93.7 51.5

48.6

1998

94.3 50.7

46.1

1999

94.4 49.5

63.8

2000

94.9 51.2

73.2

2001

95.5 52.9

78.8

2002

97.0 58.3

83.5

资料来源:《教育统计公报》第一期(总第二十六期),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编,2003年2 月27日。

注释:

①计算初中毕业生升学率所用分子数为高级中学招生人数,包括:普通高中招生数、 职业高中招生数、技工学校招生数、普通中专招收初中毕业生数、普通中专举办的成人 中专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数及中专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数。

②高中升学率为普通高校招生人数与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之比。

表4 按失业原因划分的城镇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构成(2001年)(单位:%)

受教育 合计下岗离 毕业后未 原单位

辞职、被辞

其他

程度

开单位找到工作 破产

退或合同期满

总计 100.0100.0 100.0

100.0100.0100.0

识字很少0.4 0.20.10.6

0.3 1.8

小学

7.1 6.43.310.2 4.3 14.8

初中

50.0 52.5

44.2

51.3 43.7 55.2

高中

36.4 36.8

41.5

32.8 42.5 25.0

大专

5.0 3.58.74.3

7.5 2.6

大本

1.1 0.52.31.0

1.8 0.6

研究生 …

0.1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2)》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年。

(三)发展教育,加强人力资本投资,提升低收入者的自身素质,增强低收入者的增收 能力。这项措施是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保证低收入者能够顺利进入中等收入阶层的根 本性措施。首先要加强对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基础教育的投资。因为从低收入群体受 教育的程度看,多为不识字或识字很少及小学文化程度者。由于人力资本的投资具有明 显的外溢性特征,所以加强政府投资是极其必要的。我国政府对基础教育的投资比例虽 然一直在增加,但是投资结构不尽合理,政府投资城市多于农村。据有关部门统计,从 1995-1999年5年间,全国义务教育投资6944亿元,其中各级政府投资3713亿元(注:不 含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数额。),教育附加费965亿元,农村捐集资经费596亿元,杂费6 31亿元,其他1039亿元,在义务教育总投入中有近一半是农民承担的。而农民是一个主 要的低收入群体,因为负担繁重的教育费用,扩大再生产已经步履维艰,再加上教育投 资的机会成本较大,所以农村孩子中途失学现象异常严重,这可以从初中升高中的升学 率反映出来。政府必须加强基础教育投资,特别是农村基础教育投资;其次,在适当的 条件下,普及十二年制教育。我们通过大量的数据实证分析,发现高中受教育人数在劳 动者中所占比例很小,高中教育仍是薄弱环节。其必要性通过表3和表4中的数据进行说 明。

对比两表数据我们发现,第一,城镇失业人口的主要部分集中在有初中和高中文化程 度的职工上。从失业原因看,下岗离开单位、毕业后未找到工作、原单位破产、辞职、 被辞退或合同期满以及其他原因中,初高中文化程度所占比例分别是89.3%、85.7%、84 .1%、86.2%、80.2%,这是一个非常不寻常的比例,说明这两种文化程度的职工在劳动 力市场上的流动性极大。第二,初中升高中升学率较低,而高中进入高等教育的升学率 却较高。由于受初中升高中这个“瓶颈”制约,尽管高中升学率较高但是进入高校的人 数仍然较少。打破初中升学这个“瓶颈”,不仅能使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劳动者大量减 少,压缩低收入者数量,而且在高校扩招和教育形式多样化的格局下可以使更多的人有 机会接受高等教育。再次,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作,改善现有劳动 者素质状况。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指出,专业技术人员将会成为中等收入者的主体,而 专业技术人员的一个很重要的源泉就是来自职业教育培养,职业教育不仅实现了教育形 式多样化,而且有利于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素质,促进劳动力市 场的发育。但是在加强职业教育的同时,一定要与产业结构调整挂钩,防止产生结构性 失业。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认为国家应当建立一个完整透明的信息系统,提供相关行业 的劳动力供求状况以及未来走势分析等信息,以引导职业教育。同时国家应利用宏观调 控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和货币的作用,引导朝阳产业发展,限制夕阳产业的扩大,从而 起到控制劳动力培训结构的目的。在低收入群体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农民和无一技之长 的、年龄较大的下岗及低收入职工,虽然农村教育状况在逐步改善,但是从现阶段从事 农业生产的农民受教育的程度来看,大部分是科学文化水平较低的人,这就限制了现代 农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应当通过派遣技术人员专门下乡或者利用农闲时间等手段对农民 进行生产技术培训,从而达到提高他们生产技术的目的,改善现有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 。对于大部分下岗或低收入职工,由于其本身能力和条件的限制,下岗后很难找到合适 的、有较高收入的工作,给他们提供一个再学习的机会显得特别重要。可通过专业技能 培训和发展成人教育,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使其提高劳动能力,增强就业和增收 能力。

(四)对低收入者实施特殊优惠政策,加强扶持与保护。对于低收入者来讲,在市场竞 争中即使处在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由于初始条件、资源禀赋的不同,也处于相对劣势 。政府应当对低收入者实施特殊政策,重点扶持。首先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减免税赋 ,使其能“休养生息”,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 ,为其实现城市就业实施重点帮扶。其次,鼓励下岗职工和其他低收入者自我创业,对 自办企业的低收入者给予低息贷款和税收优惠政策。再次,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最 低生活保证制度,但是这一政策对于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只能是一个补充性措施, 或只能是权宜之计,而不是解决问题的主要办法。

(五)规范收入分配制度,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建立 “橄榄型”财富结构,并不是靠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就能完全解决问题的。虽然我国 目前高收入者的比例约占总人口数的7%,绝对人数并不是很多,在长期发展中这部分人 的数量会越来越多,这是发展的需要。但是就每一个个体收入者来讲,在财富积累过程 中会产生“雪球效应”,形成过高收入,加大贫富差距。在培养中等收入者阶层过程中 ,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调节过高收入是非常必要的。首先,政府要加强收入分配 制度改革,理顺完善收入分配关系,坚持贯彻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 分配的基本原则,既注重效率又不舍弃公平,充分调动各种生产要素参与生产、促进经 济发展。其次,由于资源禀赋的不同和要素所有权的不均衡分布,高收入者在经济发展 过程中往往会享受到更多的实惠,为了不使收入分配差距过分拉大,政府要加大宏观调 控力度,实施能者多税政策,开征遗产税、赠与税等。但是调节过高收入,并不是为了 限制高收入者的发展,政府在调节过高收入的同时,要加强对高收入者合法收入的保护 ,完善财产保护制度。同时要确定适当的高税率,课税过高,会对生产产生反激励效应 ,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再次,在个人收入中不可否认地有大量非法收入的存在,这 种收入本质上是以间接方法侵占了别人的合法收入,它的存在会对个人财富的健康积累 产生障碍,干扰正常的经济活动。政府要通过行政、法律手段打击通过非法手段不正常 渠道牟取的暴利,进而使整个社会形成一种合理的收入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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