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唐代体育与古希腊体育的人格差异_古希腊论文

论唐代体育与古希腊体育的人格差异_古希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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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奴隶制时代)的体育.是欧美人津津乐道的古代西方体育文明的光辉典范;唐帝国的体育,则是中国人引以为荣的古代东方体育文明的灿烂篇章。作为同属于人类所创造的宝贵的体育文化财富,二者存在着不少的相同之处,从而显示出它们的共性;另一方面,作为分别孕育成长于不同时空中的两种体育成果,双方也不乏相异之处,由此又反映出各自的个性。

本文即试图通过比较研究,大致揭示唐帝国体育与古希腊体育的不同的个性,并兼评二者的利弊得失,以从一个侧面对于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和西方古代体育文明,有一个科学的认识和正确的态度。

一、双方体育运动形态的比较

体育文化大体上包括三个方面,即体育运动形态、体育组织形态和体育观念形态。下面我们就从这几个主要层面,逐一对唐帝国和古希腊的体育进行大致的比较。

关于体育运动形态,笔者着力比较双方的运动项目、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材以分辨各自的主要特点,首先是比较两国的运动项目。从总体上看,唐帝国体育是侧重于集体运动项目,而且具有较强的普适性。唐帝国体育运动项目多姿多彩,但是在社会上最为盛行的却是集体项目,如击球、蹴鞠、拔河、竞渡、田猎、登高郊游等等。这类运动除了依靠个人素质和技术之外,还需要集体的配合和情绪交融的特殊氛围。唐人对于集体运动项目的偏向选择,导致唐帝国运动项目类型构成上的一大特色。不难发现,这种状况恰恰是同中国古代社会浓厚的群体意识相吻合的。

唐帝国的体育运动项目还具有较强的普适性。它们并非年轻人的专利品,而是适应于不同的年龄层次,为所有热爱体育的人提供了各自的运动天地。在这方面,青年人固然得天独厚,可以尽情地在体育领域纵横驰骋,但中年人也能在一些非对抗性的运动里享有一份体育乐趣,如无球门蹴鞠、登高郊游、围棋、投壶、武艺(单练)等项运动;即便是老年人,亦可借助于导引行气、棋戏、木射来舒筋活血、延年益寿,继续体味人生的情趣;另外,荡秋千能使年轻女子的身心健康获益良多,放低鸢(风筝)更可以将儿童带进一个无比快乐、充满遐想的世界。

与唐帝国体育的偏重集体运动项目,普适性较强的特点不同,古希腊却是以个人运动项目为主,并且侧重于青少年。古代希腊的运动项目同样千姿百态,但在社会上最为风行的却是一些个人项目,如五项竞技(赛跑、立定跳远、投标枪、掷铁饼、摔跤)、拳击、搏斗、骑马、驾车、游泳等等。它们主要是靠运动员的个人素质和技术取胜。这种运动项目的选择及其类型构成上的特点,正好也是和欧洲古代社会强烈的自觉个性的倾向相一致的。

古希腊运动项目适应的范围不太宽泛,或者说有较多的局限性和较强的针对性。它们对运动员的速度、爆发力、耐力、灵敏度等素质有很高的要求,因而就不免使中、老年人望洋兴叹;著名于世的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即成为青年人的一统天下。从这里便暴露出古希腊体育运动发展的一个倾向,就是竞技体育有余而大众体育不足。

其次,双方在运动场地的建设和使用方面也不同。唐帝国在运动场地方面,可以说是人工型与天然型并用。唐帝国基于某些体育运动的需要,修建了很多专门的运动场,其中以击球场最为典型,巨大而又考究。这些人造场地大多属于上流人物所有,或者名义上属国家所有,实则归帝王将帅专用,而并非向全体国民开放。然而,这种人工场地专利的状况,并没有能够阻止广大人民对于体育运动的热烈追求。聪明的中国人从大自然那里发现了不可胜数的天然运动场地。人们广泛开展的许多简便易行的户外运动如游泳、登高郊游、放纸鸢、荡秋千、拔河、竞渡等等,正是适应于千姿百态、广阔清新的天然场地而发明和发展起来的。当人们搏击于江河湖泊之中,嬉戏于旷地郊野森林山峦之间,充分利用着日光、空气和水,纵情吸吮着泥土花草沁人肺腑的芳香时,便会感觉到自己的身心已经融入清新美丽的大自然之中,浑身注满了生命和活力,似乎真正体验到了中国古代传统哲学所谓“天人合一”的奇妙境界。

古希腊人则有所不同,他们对于人造体育场馆情有独钟。古代希腊非常重视正规系统的体育训练和竞赛,因而也就特别偏爱正规化的运动场地。早在公元前十五世纪左右,希腊境内便出现了人工体育场。之后,随着各地竞赛活动的增多,专门的人工体育场也相应增加并日趋完善。当时具有代表性的体育场,分别座落在奥林匹亚、底比斯、埃皮扎夫罗斯等地,其中奥林匹亚是举行古代奥运会的圣地。这里建有大型的田径竞技场、角力场、赛马场等,还有竞技训练房以及塗油、按摩、淋浴室等辅助设施。另外,古希腊又创造和使用了世界上最早的规范化的体育馆,时称“体操馆”。这些体育场馆通常属于国家所有,原则上向全体公民开放。体育场一般用于运动竞赛,体育馆则主要是为青年人的高级运动训练提供服务。

显而易见,人造体育场馆的标准化设施,非常适合古希腊统一正规的运动竞赛和训练的需要,而且体育馆内又不受恶劣天气的影响,这是对体育运动十分有利的一面。可是从另一个角度讲,古希腊人较多地依赖人工场地,又未免失去了许多同大自然拥抱的机会,也就不能象唐代中国人那样,能经常通过户外运动达到天人交融的美妙境界。

再次,双方的运动器材也呈明显差异。唐帝国在运动器材的造型和规格上,崇尚实用而美观,虽有一定的标准,但却不乏灵活性。其运动器材力求适合各项运动的实际需要,尽量有助于运动技术的发挥,同时又相当讲究造型的美观和装饰的华丽,给人以感官上的美的享受,并藉以强化运动员的兴奋状态。从晶莹小巧的围棋子到图案艳丽的流线形的竞渡龙舟,从高耸华丽的秋千架,到墩实精致的投壶壶具,从尽心规矩、假手弥缝的八瓣充气皮球,到精心制作的三尺偃月形击球杖以及色彩斑谰的“珠球”,……凡此种种,莫不独具匠心,充分体现出实用与美观较为完美的统一。

是时,唐朝社会上一面呈现出体育的大众化趋势,一面又存在着各社会阶层物质条件不尽相同的状况,于是促使运动器材的实用性达到非常灵活的程度。许多器材的质料、形状、大小、装饰等皆因人因地制宜,以致围棋可以“画纸为局”,秋千架可以用大树枝代替等等。当然,毋庸讳言,唐帝国运动器材的灵活实用性,也难以掩盖其规范化标准化不足的缺陷。这主要是由于当时除掉每年一度的武举会试之外,基本上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规模的体育竞赛制度,所以,运动器材也就基本上未曾真正实现全国统一的标准化。

古希腊在运动器材方面,则是既注重实用性,又强调标准化。当时希腊盛行体育竞赛,并且逐渐形成几个规模较大的正规化的竞技会(运动会),其中奥林匹克竞技会又最终上升为影响最大的泛希腊体育竞技大会。希腊境内的这种体育竞赛的一体化趋势,遂促使运动器材的大部分趋向统一的标准化,并由全希腊所公认的统一的运动竞赛规则予以固定下来。古希腊人对于运动器材质量的要求,一般来讲是注重它的实用价值,却不太讲究外表的华丽。比如圆形的铁饼,中间稍厚,外围较薄,既有利于运动员用手掌和腕部稳稳地持住,又可以使铁饼掷出后,不致受到空气的多大阻力,从而飞得更远。另如长长的圆杆标枪,也近于流线形状,枪杆中部还装有皮质的手把,同样有助于运动员握枪用力,并可减少空气的阻力。诸如此类,古希腊的运动器材,尽量运用力学原理,使之有益于运动员充分发挥力量与技术。它们的制作大多朴实无华。

归纳上述可知,唐帝国的体育运动形态,是以集体运动项目为主,普适性较强,体育场地以人工型和天然型并用,运动器材实用灵活、外观华丽。古希腊的体育运动形态,则是以个人运动项目为主,侧重适合青少年,体育场地偏于人工型,运动器材注重实用性,并且趋于标准化。

二、双方体育组织形态的比较

体育的组织形态就是体育运动赖以进行的社会组织形式,它反映出人们在体育过程中所结成的一定的社会关系。这里,我们打算着重对比一下唐帝国与古希腊的体育组织形态的主导部分,以求揭示各自的基本特征。

综观唐帝国的体育组织形态,是以群体体制为主。它的显著特征,就是以社会群体的组织形式,分散自主地进行体育运动。例如,上流社会热衷于击球、田猎、围棋、投壶,中下层社会流行郊游、蹴鞠、角抵、竞渡、水嬉、荡秋千,军中盛行武艺、击球、田猎、角抵、拔河,道士们好导引行气养生之术,和尚们则喜爱围棋和练武,等等。各种体育群体,除少量官方职业运动团体之外,一般都是自愿结合而成的非固定性的组织形式。

这种体育群体体制,有利于促进唐帝国体育的普及和繁荣。然而,也应该指出,在一个分散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封建大国里,缺乏国家行政力量的积极参与,而主要依靠社会群体的散漫自发的组织力量,终究难以使体育获得一个独立的重要地位,也难以形成大范围的乃至全国规模的经常化正规化的体育交流局面,也无从产生一种能对全国体坛形成巨大推动力和凝聚力的运动盛会。

与唐帝国迥然不同,古希腊的体育组织形态乃是以国家体制为主,它基本上是由国家来统一组织全社会的成员进行体育运动。兹以两个著名的城邦雅典和斯巴达为例。凡雅典公民,七岁之前皆接受家庭教育,包括各种轻松愉快的体育游戏。男孩七岁以后须进入私立初等学校,在教师的指导下,一边接受智力教育,一边进行一些小运动量的体育训练。十三四岁时,升入私立体操学校(或称角力学校,实即体育学校),系统地学习和训练五项竞技(这是社会上流行的并为运动会所规定的重要竞赛项目),同时,也练习其它某些运动项目如游泳等。十五六岁时又转入国家设立的体育馆,在专职教练员的指导下,进一步练习以五项竞技为核心的各项体育运动。十八岁参加埃弗比士官团,接受二三年的军事训练。之后,才可以去从事各种职业,参与社会活动。一旦国家需要,即随时应征入伍。斯巴达的体育组织形态也大致如此,不同的是,雅典的体育训练制度尚带有较多的民主色彩,而斯巴达的体育制度则含有更多的强制性,限于篇幅,兹不赘述。总之,以雅典和斯巴达为代表的古希腊各奴隶制城邦,均是通过国家的引导和组织,促使公民们(主要是男性)从童年到青年,长期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的体育训练;与此同时,国家还通过定期举行的城邦运动会以至联合主办的泛希腊运动会(如著名的奥林匹克竞技会的泛希腊化),进一步推动体育运动沿着既定轨道持续稳步地发展。

古希腊的这种体育组织形态也同样不乏弊端。奴隶主国家规定,只有希腊血统的全权公民方能享受体育的权力。广大的奴隶群众则同体育无缘,甚至就连无公民权的异国自由人也无法参加希腊的正规体育活动。不仅如此,古希腊体育王国里的骄子,也仅仅限于男性公民,妇女们则较少有机会接受正规系统的体育训练,并且长期被排斥在奥运盛会的大门之外。另一方面,象斯巴达那样类型的强制性的终生训练,恐怕也难免会使公民变成四肢发达而头脑简单的畸形人,他们实际上已近乎丧失自由选择体育运动的权利,也就未必能从体育活动中体味到特有的乐趣。

综上可见,唐帝国体育组织形态的主色调乃是群体体制,古希腊体育组织形态的主旋律则是国家体制,二者各具特色,各有利弊。

三、双方体育观念形态的比较

体育的观念形态即体育的运动形态和组织形态在人们观念意识上的反映,也涉及到复杂多样的内容和形式。本文想从三个具有较多代表性的方面,对唐帝国与古希腊的体育观念形态进行一番比较,以展示某些同中相异的特征。

首先就身体观而论。唐人崇尚身体的健美,但又并非注重肌肉的发达和体形的匀称,而是欣赏体貌的丰伟和体质的健康,同时讲究雄豪刚健的气质与英武潇洒的风度。唐诗:“丈夫贵壮健”(杜甫诗),“少年富胆气”(崔颢诗),“倚剑对风尘,慨然思卫霍”(高适诗)云云,以及武举和吏部铨选注重“身材之选”,强调“体貌丰伟”的标准等事例,均集中映现出唐人的健美身体观,乃是注重人的外在体貌风度的伟岸与内在体魄气质的健康豪爽的完美统一。

古代希腊人也崇尚人体的健美,但他们欣赏追求的重点,则是在于发达的肌肉、匀称的体型和优异的身体素质,以及从这种健美之躯内迸发出来的巨大力量。是时,希腊境内长期四分五裂,数以百计的独立的城邦时常兵戎相见。各城邦的公民们皆责无旁贷地肩负着战争的重任,作战方式主要靠短兵相接地撕杀肉搏。所以,这就需要全体男性公民长期接受严格正规的身体训练,以造就发达的肌肉、匀称的体型、矫捷的身手、强壮的体魄。人们深信,惟有这样健美的身体才会蕴藏着无穷的力量。古希腊人如此狂热地赞赏结实匀称的体格和强壮有力的体魄,以至于为有机会展示健美的身体而引以自豪。在那万众欢腾的奥运会上,竞技者们居然裸露着健美之躯参加比赛,而且还在裸体上涂满橄榄油,以更加显出强壮隆起的肌肉。古希腊的体育竞技偏重力量,胜利者便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和健美的偶像,甚至成为雕塑家作品的原型。著名的古希腊雕像《掷铁饼者》就是一尊裸体运动者的运动形象,堪称健力美统一的艺术化身。

其次,以双方的体育价值观而言。唐代中国社会的体育价值观体系包含娱乐、健身、军事、政治、伦理、经济、社交等种种不同的标准,但是就其价值取向的主流而言,却是侧重于体育的娱乐功能和军事功能,从而大致形成娱乐—军事型的体育价值观体系。是时,凡体育运动皆被人们视作游戏,如“象戏”(象棋),“水嬉”(游泳),“武戏”(泛指骑射、手搏、球类运动),‘竞渡戏”(龙舟竞赛),“蹴鞠之戏”(足球),“击鞠、色抵之戏”(马球、摔跤),“拔河、翘木、扛铁之戏”(拔河与举重)等等,这种普遍突出的现象实则体现了唐朝社会关于体育价值的嬉戏观,亦即反映出唐人对于体育的娱乐功能的认识和肯定。与此同时,唐人对于体育的军事价值的重视,也是一个非常明显的普遍现象。玄宗天宝六载(747 年)的一道诏令即明确宣称:“伊蹴鞠之戏者(此指马球运动——引者注),盖用兵之技也;武由是存,义不可舍。顷徒习于禁中,今将示于天下。”(阎宽《温汤御球赋》,载《文苑英华》卷59)由是推动马球运动风行全国,以致成为“军中常戏”(《封氏闻见记》卷6)。 这一事例实则典型地反映出唐人关于体育的军事价值观。不过,唐人的娱乐——军事型体育价值观的着眼点,主要还是讲究心灵中的无邪的快感和精神上的坦荡的满足,并且渴望能在这样愉悦的心境和氛围中,进一步沟通人与人、人与自然的正常关系。唐人对于体育的军事价值的关注不仅仅在于对人的身体素质的锻炼,主要的是重视并且同样是寓军训于娱乐之中,或者说军体活动也充溢着娱乐的气氛。因此,简直可以说,娱乐功用乃是唐朝社会体育观的基本导向。

下面,再来考察一下古希腊社会的体育价值观。虽然它也是由一个多样因素(军事、健身、宗教、政治、娱乐等等)所组成的复杂体系,但是其主要价值取向却是军事性的和健身性的,从而形成一种军事——健身型的体育价值观。如前所述,古代希腊列国纷争,又要时刻防范奴隶们的反抗,然而众多的城邦皆为小国寡民的状态,所以,这就需要所有的男性公民都能成为凭借健壮的身体和熟练的搏斗技能克敌制胜的战士。于是,体育运动所固有的练武、健身功能便受到希腊奴隶主统治者的重视。不但男性公民的体育活动与战争武备息息相关,就连青年女性公民的体育锻炼也同军事需要不无联系。正如古希腊历史学家普鲁塔克所指出的,女子进行体育运动,练出健壮的身体,有助于孕育健康的婴儿;而这些先天发育良好的婴孩,将来就有可能成长为体魄强壮的战士。无怪乎盛行数百年的古代奥运会总是与军事存在着难解之缘。它不仅成为战场之外诸城邦使节频繁接触交易的良好场所,而且也令赛场成为不动干戈的第二战场,藉助于激烈的体育竞争,以显示各国的军事潜力。

除此之外,体育运动的一般健身价值也博得古希腊人的高度重视。著名哲人苏格拉底认为,运动能增强食欲和促进睡眠,故而是一种最好的健身方法。杰出的医学家希波克拉底也提到过体育运动的保健医疗作用。另一知名的思想家柏拉图主张,用体育来锻炼身体,用音乐来陶冶心灵,并把这看作是构成理想教育模式的重要内容之一。博学多才的亚里士多德进一步指出,智力的健全,依赖于身体的健全,故而他强调,在德、体、智综合教育中,体育应当占据第二位。这种体育的健身价值观,在古希腊人的社会实践中也得到了印证。例如在实行奴隶主民主制的雅典城邦,人们从事体育运动,一方面是基于军事目的,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把自己培养成为身心协调发展的完美的人。雅典公民不仅仅是现役或预备役军人,同时又是各类社会活动家。所以,体育便作为健身的有效手段,与德育、智育、美育一起,和谐地融入公民教育体系之中。

最后,再让我们从竞争意识方面来比较一下双方的异同点。众所周知,体育领域不乏竞争,尤其是竞技体育。但是在不同的体育环境,竞争的强度以及竞争的最终目的又可能会有所区别。唐帝国的体育充满着强烈的竞争精神,竞争的最终目的乃是为了满足自己(或自己所属群体)的荣誉感。据史料记载,唐代蹴鞠运动,是“交争竞逐,驰突喧阗”(仲无颇《气球赋》);击球运动,是“月杖争击,并驱分镳,交臂迭迹”(阎宽《温汤御球赋》);竞渡运动,是“建标明取舍,胜负死生求”(元稹《竞舟》);拔河大赛,更显示出竞争逐胜的磅礴气势(薛胜《拔河赋》)。唐人的这种体育竞争意识,发自竞技者力图挫败对手的强烈欲望,并受到当时蓬勃向上的社会风气的熏陶催化。竞争的最后结果,往往在于荣誉感的满足,或者说主要在于精神鼓励而非物质刺激。夺得数尺彩绸结成的小小“锦标”(—称“彩标”),即足以使胜利者陶醉,使失败者沮丧,使旁观者钦羡。不言而喻,这种注重精神满足的体育竞争意识的形成,当受到中国古代传统的“重义轻利”思想的影响。

在古希腊人的体育意识里,更是竞争至上,而且竞争的最终目的是荣誉与金钱并重。击败对手,夺取胜利——这就是古希腊奥运会所有参赛者不可动摇的信念。无论是田径场上的激烈角逐,还是角力场中的殊死拼搏,抑或是赛马场内惊心动魄的无鞍赛马和战车大赛,莫不充溢着强烈的竞争精神。比赛途中,纵然发生车毁人亡的事故,也丝毫削弱不了其他竞技者继续争夺的欲望和决心。那种融拳击和摔跤于一体的“潘克拉蒂奥”运动,搏斗竞争简直达到了血腥残酷的地步。因此,如果就竞争的疯狂性和残酷性而言,可以说,古希腊体育竞争意识的强度确乎超过唐帝国一筹。

最初,古希腊体育竞争的最终目的,也主要是在于获得荣誉。一顶戴到胜利者头上的橄榄花冠,便象征了个人的荣誉及其所属城邦的光荣。可是后来,获胜者渐渐不愿再满足于精神上的荣耀,物质欲望遂悄悄渗透进体育竞技者的动机之中;各城邦为了能在体育竞争中夺取胜利,也纷纷给予运动员以物质刺激。例如,位于小亚细亚的阿普洛迪西亚城即保存了一段公元二世纪的铭文,记载了该地规定的体育奖金的标准,金额分别为数百至数千杜拉克银币(一杜拉克银币大约相当于一只羊的价钱)。

通过以上论述,足以发现,唐帝国体育观念的重要特征是,崇尚健壮豪爽式的健美,侧重于娱乐——军事型的价值取向,具有强烈的竞争意识,而以荣誉感的满足为指归。古希腊体育观念的重要特征则是,崇尚健美,但却注重肌肉的发达和体形的匀称,体育价值观为军事——健身型,体育竞争意识异常强烈乃至于疯狂残酷,竞争的最终目的则是荣誉与金钱并重。两相比较,我们不难断言,唐帝国的体育文化与古希腊的体育文化,在共性的基础上,均富有独特的个性,双方互有长短利弊,故而各有千秋。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所以我们完全不要盲目地崇拜,抑或肆意地贬低古代西方的体育文明;同样,也不应片面地轻视,或者任意地夸大我国古代的体育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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