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五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十六大以来北京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经验_五个必须论文

坚持“五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十六大以来北京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经验_五个必须论文

坚持“五个必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十六大以来北京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经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风廉政建设论文,反腐败工作论文,北京市论文,经验论文,十六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必须坚持理论和政策不断与时俱进,保证反腐倡廉工作始终符合社会发展的实际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和行动的指南。十六大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党的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着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提出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进一步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反腐倡廉理论和政策。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与时俱进大讨论,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断与时俱进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思路,努力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式方法,为反腐倡廉理论和政策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按照中央要求,及时调整了反腐败政策和策略,由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转向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着力从教育、制度、监督入手,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轨道。此外,还结合北京实际,创造性地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努力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解决滋生腐败现象的深层次问题。比如,为解决不同部门和单位公务员收入差距过大问题,2004年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本市机关津贴补贴奖金,规范国家公务员收入的通知》,对公务员收入实行统一规范管理,从根本上打消了各部门互相攀比,利用行政权力乱收费的动机。又比如,针对一些单位用公款为机关干部个人购买商业保险问题,我们结合实际,深入调研,在全国最早制定下发了《关于禁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规定》和《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禁止行政、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通知》,共清理纠正违规资金1亿多元。近年来的反腐败工作表明,只有准确把握时代发展的特征和规律,实现反腐倡廉理论和政策与时俱进,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才能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才能牢牢把握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

二、必须坚持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务,为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十六大以来,我们紧紧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到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思考,放到加快首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进程中去把握,放到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中去推进,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寓于重大改革措施和重要决策之中,统一部署,整体推进。

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重大工程加强监督检查。我们把实现“廉洁奥运”目标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建立监督责任体系和层级监督网络,加强对奥运工程建设的监督,并督促市建委加强对招标单位、招标企业、中介机构和评标专家的管理。特别是认真受理了投诉举报,对每一件都认真进行了核实。严肃查处了两个场馆的钢材质量问题,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员,努力确保“廉洁奥运”目标的实现。与此同时,还加大了对“宏观调控、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工作任务的监督检查,确保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促进首都发展环境的优化。按照市委要求,我们提出了“党风政风也是环境”的观念,坚持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工作的重要结合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服务于经济建设的有效载体,综合运用效能监察手段,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着力解决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风不正、效率不高、推诿扯皮和行为失范等影响经济发展的问题,使各级政府部门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有了明显转变。

三是推进依法行政。我们通过组建北京市行政投诉中心,受理对市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区县政府违法违规行政行为等问题的投诉。制定下发《关于行政责任追究案件移送审理程序规定》、《行政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用严格的制度规范工作、约束行政行为。与此同时,各级监察机关还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部门和重点行业的行政行为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实践证明,只有紧紧围绕发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为首都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才能保持反腐败工作的正确方向,才能维护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才能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三、必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证党的宗旨和执政为民的理念落到实处

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几年来,我们坚持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以实实在在的成果取信于民。

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我们以解决征用农村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为重点,加大治理力度,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校务公开,围绕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一费制”、进京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和高等学校收费三个重点问题,不断加强专项检查和严格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解决了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06年,按照中央部署,我们加大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二是畅通群众的利益诉求渠道,减少社会矛盾冲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围绕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目标,针对各种不和谐因素和突出问题,加强信访工作,完善经常性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起全市大信访、大排查、大调处、大维稳的工作格局,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安定有序。

三是坚持“纠建并举”,积极探索从源头上解决不正之风的新途径。为从根本上解决不正之风,我们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结合企业治乱减负等工作,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和“万家企业评政府”活动,防止可能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形成风气。

实践表明,只有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才能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四、必须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保证预防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几年来,我们按照中央的部署,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奠定了重要基础。

一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全市范围持续开展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党章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等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促使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二是加大改革力度,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按照中央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投融资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了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产权交易四项制度,积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约束机制。我们从北京实际出发,将《党内监督条例》中的一些制度规定具体化,制定了7项监督制度的实施细则,明确了运作程序,保证了条例的进一步落实。抓住巩固和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这一关键环节,综合运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一系列方式,强化了对“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运用党内巡视,了解和掌握了一些平时很难发现的情况和问题,为市委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结合区县换届,加大了对区县局级领导干部举报线索的调查核实力度,并将掌握的情况及时与组织部沟通,为换届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四是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比较严峻的情况下,我们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对腐败分子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在严厉惩治腐败分子的同时,我们始终没有放松预防这一手。在案件办结后,在全系统广泛推行“四不结案”制度,要求“凡是案发原因未找准的、案发教训未总结的、整改措施未落实的、应追究的责任没有追究的,都不能视为办案工作的结束”,以进一步发挥案件查办工作的治本作用,真正达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不断强化执纪办案工作的综合效应。

从实践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充分发挥惩防体系的综合功能,有利于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机制,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也有利于保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

五、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党动手,保证反腐败整体合力的形成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等方方面面,没有各级党委的组织领导,没有各级各部门的支持配合,就不可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几年来,我们紧紧扭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放,不断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局面初步形成。

各级党委、政府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纳入党委工作的全局,整体推进。按照统一思想、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和重在落实的要求,定期分析研究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反腐败斗争形势,针对重大问题及时作出决策和部署。

各级纪委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通过加强调查研究、任务分解、监督检查等有效形式,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协调各部门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党政正职“五个亲自”,其他班子成员“三个抓好”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在抓好经济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的同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责任,把反对和防止腐败贯穿于改革开放的全过程,寓于各项重大改革措施和重要决策之中,渗透于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之中,做到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直接部署、直接组织实施、直接抓落实,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促进廉政、勤政,保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始终充满活力。

实践证明,只要我们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各部门一齐动手,各领域协调完善,各种手段配合运用,全方位、多方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局面,就一定能使反腐败工作形成强大的整体合力,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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