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金融需求与我国农村可持续发展:基于问卷调查的实证研究_金融论文

农户的金融需求与中国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基于问卷调查的实证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户论文,问卷调查论文,可持续发展论文,中国农村论文,需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209(2009)02-0129-09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农业产量稳步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明显加强,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实现了跨越式提高。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2007年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达到3.33∶1①,是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大的一年,城乡差距扩大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障碍。

当前,中国经济总体上已进入一个“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历史时期,如何建立有效的反哺支持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紧迫课题和重大任务。国际经验表明,反哺支持机制主要包括财政反哺机制和金融支持机制。囿于财政能力的有限性,发展中国家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般模式是以金融机制为主,财政机制为辅。事实上,农村金融对于农户乃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非常重要,完善高效的农村金融市场不仅可以提高农户的收入和福利水平,而且还能够减少农村中的贫困人口,缩小贫富差距,从而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和谐发展。

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近年来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步伐显著加快,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服务框架,但农村金融仍然是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部分地区仍然存在金融服务盲区,农民贷款难、农业生产风险补偿机制缺失等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改进对农村经济的服务,已成为当前解决“三农”问题的迫切要求。

作为农村经济中最基础的经济主体,农户既是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也是生活消费单位,既需要生产性、商业性资金,也需要生活性资金。农户的借贷需求不仅影响农户生产投资和生活消费的规模和结构,也会影响农村金融市场的规模和结构。因此,研究农户的金融需求特征,对于农村金融支持体系建设乃至整个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从农村金融理论演进脉络来看,无论是农业信贷补贴理论,还是农村金融市场理论,抑或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它们最大的分歧就在于农村居民特别是贫困阶层是否具备储蓄能力。农业信贷补贴理论认为农村居民特别是贫困阶层没有储蓄能力,为增加农业生产和缓解农村贫困,有必要让政府干预农村金融市场,进行必要的利率管制和市场准入管制。农村金融市场理论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认为农村居民以及贫困阶层是有储蓄能力的,主张政府不要干预农村金融市场[1][2]。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认为金融机构无法充分掌握借款人信息,因而简单地提高利率水平会引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从而加剧资产质量恶化[3](P32-52),所以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的介入应该放在改革和加强农村金融机构之上[4]。

从农户金融需求的实证研究来看,学术界主要围绕农户金融需求情况,讨论农户借贷特征与正规金融信贷配给行为之间的关系。Long建立了正规的微观经济模型分析农户借贷的原因,认为农户的借贷决策是在给定生产机会的条件下收益最大化的选择[5]。Iqbal建立了正规的经济模型来分析农户的借贷行为,认为贷款利率是受借款人地区、收入、借款规模以及个人特征内生影响的[6]。Udry在对尼日利亚北部地区进行研究后发现,关联市场借贷契约的接受和参与情况决定着借款者被借贷配给的可能性[7]。Zeller对马达加斯加三个区域的农户调查表明,贷款者对借款者的偿债能力的评价会影响借款者被借贷配给的可能性。如果债务收入比率很高,潜在借款者就更可能被借贷配给[8]。Pham和Izumida对越南三省三百多农户进行了调查,通过Tobit回归模型分析发现,农户选择正规还是非正规借贷跟农户的借款目的、生产能力、年龄、教育程度及所处地区有关[9]。

国内的学者也一直十分关注农村金融领域的研究。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通过对广东、浙江、湖北、山西、陕西五省农户金融供求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发现民间金融的存在具备一定的合理性[10]。朱守银等考察了安徽毫州和阜阳6个县的217户农户的借贷情况,发现消费性活动是影响农户借贷非常重要的因素,收入水平较高的农户向农村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和高息借款者借款的比例要高于低收入水平的农户[11]。李锐等研究了土地规模与农户借款之间的关系,发现土地规模与借款农户个数的分布呈中间(小规模土地农户)高、两头(无地、少地农户和中等规模、大规模农户)低、总体略微右(中等和大规模农户)偏的形状[12]。周小斌等利用贵州、河南和辽宁3省3320户农户的调查数据,采用Tobit模型分析了影响农户借贷需求的因素,发现农户经营规模、农户投资和支付倾向对农户借贷需求具有正向影响,而农户自有资金支付能力对农户借贷需求有负向影响[13]。颜志杰等根据全国范围内的农户抽样调查数据,采用统计和计量方法分析了影响农户获得借贷资金的因素,发现户主年龄、家庭的财产状况、非农就业人数、正规借贷用途以及地区经济条件等因素对农户影响较大[14]。韩俊考察了农户的借贷决策和借贷需求行为特征,发现利率并不是农户借贷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家庭收入、生产经营特征才是真正影响和决定农户借贷需求行为的主要因素[15]。宫建强、张兵运用农户数据和计量分析方法,对影响农户借贷需求的因素进行研究,得出农户收入水平、自有资金,生产经营规模以及自身特征对农户借贷需求都有着显著影响[16]。

客观地讲,国内关于农户金融需求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从已有的研究来看,还存在两个方面的不足:一是农户金融需求调查的可靠性不高和代表性不强。部分研究样本存在明显的系统误差,调查过于分散,无法真正反映不同地区农户借贷行为的特征。二是对农户金融需求的研究仅仅局限于金融层面,没有将其与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三、农户金融需求的现状分析

为反映农户金融需求的现状,中国农村金融学会委托北京师范大学进行了一次大型的问卷调查②。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185份,回收问卷3135份,有效问卷3028份。为做好此次调研,课题组在河北徐水县进行了试调查③,随后在全国12个省(市)进行了正式问卷调查。根据调查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归纳出了当前农户金融需求的五大基本特征,这将对未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农户金融需求的分层性明显

收入水平是决定居民金融需求广度和深度的基本因素。调查发现,不同收入层次农户借贷用途遵循如下规律④: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户借款的生活性动机减弱,生产性和商业性动机增强。调查数据显示,低收入农户借款最主要的三个用途是“子女教育”、“农业生产”和“盖房或修缮”,其占比分别为33.5%、25.6%和23.3%;中等收入农户借款最主要的三个用途是“农业生产”、“做生意”和“盖房或修缮”,其占比分别为34.2%、27.2%和25.4%;高收入农户借款最主要的三个用途是“做生意”、“农业生产”和“盖房或修缮”,其占比分别为44.0%、41.6%和23.5%(如表1所示)。可见,低收入农户在教育和医疗等民生性方面的借款动机强烈,反映出农村教育成本过高和社会保障机制缺乏已经成为制约农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中等收入农户借款用途偏好主要集中于致富型的农业扩大再生产之上。对于高收入农户而言,对投资经营的借款偏好明显增强,风险承受能力也明显高于中低收入农户。

调查显示,规模在1万元以下的借款都居于主导地位。低收入农户对规模在2000-5000元间的借款需求最大,其民间借款和银行贷款在这一区间的占比分别为29.5%和28.8%,反映出低收入农户资金需求仍处于小额分散、维持基本生活支出和简单再生产阶段;中等收入农户对规模在5000-10000元间的借款需求最大,其民间借款和银行贷款在这一区间的占比分别为23.8%和27.1%;高收入农户对规模在5万元以上的借款需求最大,其民间借款和银行贷款在这一区间的占比分别为25%和40.5%,反映出高收入农户资金需求已经处于持续扩大再生产阶段,该阶段农户资金需求规模急剧扩大。

从借款期限来分析,低收入农户的借款期限显著长于中、高收入农户,其1年以上借款占比为60.3%,2年期以上借款占比高达28%;中等收入农户借款期限分布相对均匀,其1年期以上和1年期以内借款占比分别为51.3%和48.7%;高收入农户借款期限分布短期化倾向较为明显,其1年以内的借款占比为57.6%,特别是6个月以内的借款占比26.4%。不同收入组别农户的借款期限结构之所以出现上述差异,与农户资金需求缺口大小及其弥补方式密切相关。低收入农户资金积累能力较差,因而其借款周期相对较长;中等收入农户资金需求周期与其从事的种植、养殖周期高度一致,由于不同种植、养殖活动的周期各异,因而中等收入农户借款期限分布相对均匀;高收入农户资金需求往往表现为其在“做生意”过程中产生的周转性资金需求,由于商业活动的周期相对较短,因而高收入农户借款多为短期性借款。

综上分析,不同收入阶层的农户对金融需求有着显著的差异,突出表现在资金借贷用途、借贷规模、借贷期限等方面,这对金融供给提出了新的要求。差异性和多元化是未来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但当前农村金融供给特别是正规金融供给在产品与服务方面还比较单一,抵押担保物品的缺乏导致农民贷款难,资金供给中存在较严重的“抑农”倾向,农村金融机构资金大量流入城市所形成的“非农化”现象十分突出,导致民间高利借贷的大量存在,增加了农民的负担,这对于农民脱贫致富和提高收入是不利的,同时影响中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

(二)农户金融需求具有显著的地区差异

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东部、中部和西部农村发展的巨大差距决定了农户金融需求具有明显的地区差异。调查结果显示,有借贷行为的农户占被调查农户总数的47.7%。其中,有单向借入行为的占32.7%,单向借出行为的占20.9%,同时有借入和借出双向行为的占5.9%,各区域的具体情况如下:

可见,中部地区借贷发生率最高,为49.9%;其次是东部,为47.6%;西部最低,为43.6%。从借入、借出情况看,东部地区农户单向借出行为发生率最高,为22.6%;中部地区农户单向借入行为发生率最高,为35.6%。总的来看,东部地区农户借贷交易较为活跃,而西部地区农户借贷交易相对抑制。

从不同地区农户借贷用途来看,东部地区农户借贷的生产性动机和商业性动机较为强烈,而消费性动机相对较弱;中西部地区农户借贷的消费性动机尤为强烈。调查结果显示⑤,东部地区农户借款最主要的三个用途是“农业生产”、“做生意”和“盖房或修缮”,其占比分别为31.6%、28.9%和27.0%;中部地区农户借款最主要的三个用途是“农业生产”、“子女教育”和“盖房或修缮”,其占比分别为35.1%、26.9%和22.7%;西部地区农户借款最主要的三个用途是“子女教育”、“做生意”和“盖房或修缮”,其占比分别为30.6%、25.4%和23.7%。

从银行贷款来看,西部地区农户对规模在2000元以下的小额贷款需求较大,中部地区农户对规模在2000元~1万元的贷款需求较为强烈,东部地区农户对规模在3万元以上的大额贷款需求极为强烈。事实上,由于西部地区农村经济相对不发达,农户的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较少,因而借贷规模总体偏小;中部地区由于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以及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户的资金需求规模较西部地区农户显著扩大;东部地区农户的非农生产经营活动较为频繁,因而资金需求规模较大。

可见,西部地区的农村金融问题非常严峻。事实上,西部地区的农村金融问题是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最薄弱的环节,西部农村地区金融供给严重不足,不能有效满足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制约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同时,在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的经济条件下,追逐高利润的金融资源更难以流向落后的西部,最终导致正规金融服务功能的弱化,于是西部农村金融出现“抑制性金融缺口”,资本形成的不足将导致欠发达地区农村经济跌入“贫穷陷阱”,不利于城乡和区域间的协调发展。

(三)正规金融信贷供给与农户借贷需求的错位

在此次调查问卷中,920户有贷款需求,贷款需求度为30.4%⑥,429户获得了贷款,贷款覆盖率为14.2%⑦,贷款需求满足度仅为46.6%⑧。分地区看,中部地区农户贷款需求度最高,西部和东部地区依次递减;中部地区农户贷款满足度最高,西部地区最低,而东部地区居中。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农户贷款需求度依次为26.4%、33.0%和29.7%,贷款覆盖率依次为12.4%、15.7%和13.3%,贷款需求满足度依次为46.9%、47.4%和44.8%。从收入水平看,低收入农户的贷款需求度最高,高收入农户次之,中等收入农户最低;高收入农户的贷款需求满足度最高,低收入农户最低,中等收入农户居中。高、中、低收入农户的贷款需求度依次为33.0%、26.1%和33.5%,贷款覆盖率依次为19.3%、13.2%和13.7%,贷款需求满足度依次为58.4%、50.6%和41.1%。

调查结果显示,农户的小额贷款需求基本不存在信贷规模约束,但大额贷款需求存在明显的信贷规模约束。农户对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贷款需求笔数占比为41.9%,而银行发放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贷款笔数占比为52.7%,其贷款供给占比大于需求占比,说明农户申请1万元以下的贷款容易得到金融机构的批准。同时,农户对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贷款需求占比大于供给占比,特别是5万元上贷款需求占比较供给占比高6.2个百分点,说明正规金融发放大额贷款较为谨慎,部分农户的大额贷款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在农村信贷供给以商业性金融为主的情况下,农户普遍认为正规金融贷款定价水平超过了其正常的承受能力。调查结果显示,76.8%的农户所能承受的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以下,17.2%的农户能够承受的贷款利率水平为基准利率1.0-1.5倍,仅有6.0%的农户能够承受超过基准利率1.5倍的贷款利率。一方面,基于农村金融服务的高风险性和高成本性,正规金融机构只能通过提高贷款利率水平来弥补风险溢价和成本溢价;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生产的投资回报率普遍低于其他产业,农户所能承受的贷款利率水平相对较低。因而,银行贷款定价水平与农户利率承受能力脱节成为当前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事实上,利息负担过重还是影响农户贷款质量的重要因素。调查显示,有12%未能按时还贷的农户认为利息负担过重是其无法正常还贷的主要原因。

在农村可持续发展进程中,农村政策性金融的严重滞后与农村基础性投入需求不断增加的矛盾日益突出,商业化改革决定了正规金融大规模退出对农村的信贷支持而转向城市。同时,正规金融以传统存贷机构为主,没有可以提供避险和直接融资的农村资本市场,也缺乏农村保险和担保市场,而现有正规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职能在不断弱化,将对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投入产生严重的不利后果。

(四)民间借贷在农户金融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

调查结果表明,农户借贷覆盖率总体不高,而民间借款覆盖率和正规金融贷款覆盖率有显著差异。在不同收入组别中,低收入农户的借贷覆盖率最高,达到61.5%;高收入农户的借贷覆盖率次之,达到51.1%;中等收入农户的借贷覆盖率最低,仅为39.4%。从不同借贷方式的覆盖率来看,低收入农户民间借款覆盖率最高,达到48.3%,而中等收入农户民间借款覆盖率最低,仅为26.1%;高收入农户正规金融贷款覆盖率最高,达到19.3%,而低收入农户正规金融贷款覆盖率最低,仅为13.2%⑨。

低收入农户是一种特殊的金融需求主体,其简单再生产和基本生活资金均较为短缺,收入稳定性相对较差,其借款需求往往只能通过民间借贷、小额借贷以及政策性扶贫贷款的方式加以满足;由于高收入农户资金实力相对较强,且拥有较多的抵押担保品,因而正规金融机构更愿意为其提供贷款支持,结果高收入农户的正规金融贷款覆盖率自然较高;而中等收入农户由于已经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其生产性资金需求在很大程度上能够通过自我积累得以实现,因而中等收入农户的民间借款覆盖率较低。可见,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户民间借款覆盖率呈“U”型统计分布规律,而正规金融贷款覆盖率呈递增趋势。

调查表明,71.3%的民间贷款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在偿还上有较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在有约定期限的借款中,约定期限为1-2年的借款占比最高,达到35.5%;约定期限在2年以上的借款占比最低,仅为11.1%。同时,农户借款金额越大,借款实际使用期限就越长。对于规模在2000元以下的民间借款,借款期限在6个月内的占比高达42.7%;对于规模在2000~5000元的民间借款,借款期限在6个月-1年的占比高达30.0%;对于规模在5000元-10000元的民间借款,借款期限在1-2年的占比高达37.3%;对于规模在5万元以上的民间借款,借款期限在2年以上的占比高达43.6%。

农户民间借贷仍以互助型借贷为主,而商业型借贷占比较低⑩。因此,零利率借贷在农村民间借贷中占据主导,而高利率借贷占比较低。调查结果显示,84.8%的农户在借出资金时不收取利息。

当前,仅依靠正规金融机构显然无法满足多元化的农村金融需求,民间金融是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成为正规金融的重要替代物。改革开放以来,非正规金融活动虽然对农村金融市场供求起到了积极的均衡作用,但同时,大量非正规金融活动游离在国家金融监管和调控范围之外,操作和程序不规范,具有较大的风险隐患,有可能破坏农村正常金融秩序,不利于农村的金融稳定和国家的宏观金融调控,当风险扩散时,会导致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此,非正规金融需要规范和合理引导,使之有序发展。

(五)农户金融资产需求结构失衡

目前,农户的金融资产投资意识较为薄弱。调查结果显示49.6%的农户将家庭结余的0%-30%用于投资金融资产,20.7%的农户将家庭结余的30%-80%用于投资金融资产,29.7%的农户将家庭结余的80%-100%用于投资金融资产。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中国农户拥有的金融资产仍以低收益、低风险的银行存款为主,股票、基金等高收益、高风险的金融资产占比较低。调查结果显示,93.4%的农户拥有银行存款,22.6%的农户拥有人寿保险,而拥有国债、股票、基金和的农户分别仅为0.8%、2.2%和2.6%。

从收入水平看,高收入农户持有的投资型和保险型金融资产占比较高,而中低收入农户持有的储蓄型金融资产占比较高。高、中、低收入农户持有银行存款的占比分别为92.6%、95.3%和91.2%,持有人寿保险的农户占比分别为37.0%、22.0%和16.4%,持有股票的农户占比分别为6.4%、1.4%和1.1%。可见,农户金融资产结构仍然较为单一,高收入农户金融资产多元化趋势相对明显,对保险型和投资型金融资产需求相对较大,中低收入农户金融资产结构高度集中,金融资产需求仍以储蓄型为主。

调查结果显示,农户安排金融资产的主要动机是预防性和交易性。87.1%的农户未来安排金融资产时选择银行存款,26.2%的农户选择购买保险,而选择购买国债、基金、股票的农户占比分别为3.2%、5.2%和3.0%。从收入水平看,高收入农户购买保险、国债、基金、股票的意愿较为强烈,占比分别为34.5%、6.2%、9.9%和7.3%,分别较低收入农户高出14.2、4.0、6.9和5.0个百分点。从储蓄目的来看,农户存钱主要目的是“子女教育”,“日常开支”和“养老”,三项用途占比分别为42.5%、34.7%和23.8%。其中,“日常开支”属于交易性动机,“子女教育”和“养老”则属于预防性动机。另外,农户对农业保险需求较为强烈,49.6%的被调查农户需要农业保险。

农户金融资产需求多元化是未来发展的基本趋势,对保险型和投资型金融资产需求相对较大。目前的农村金融体系基本上是单一的银行信用,农户个人的货币结余也只能选择储蓄存款,没有更多的投资渠道,如购买证券、保险,从而更多地依赖间接投资。在服务种类无法满足农村金融的同时,现有的服务项目价格又过高,造成了农村金融服务的低效率,使金融机构经营不可持续。另外,当前农业保险的规模与农村经济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不相称。2007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仅51.8亿元。农业保险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平稳发展,推动农村金融市场深化的重要工具,是农村金融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农业保险发展滞后,一方面,导致“三农”经济收入平稳增长缺乏保障;另一方面,也导致农村金融市场的信贷风险较高。

四、简要总结与政策建议

以上研究表明,农户金融需求呈现多元化、区域性、升级型、不稳定等多重特点。当前,农户借贷需求具有转型特质,低收入农户的借贷用途以教育、医疗等民生性借款为主,风险承受能力较差。中等收入农户资金需求处于从简单再生产向扩大再生产转变、由小额借贷向大额借贷转变的阶段。而高收入农户借款用途以商业性经营活动和规模型农业生产为主,资金需求量较大。调查也反映出农村金融进展仍然缓慢,正规金融机构贷款覆盖率不足15%,大多数农户的信贷需求得不到满足,而农村民间借贷成为正规金融的重要替代物,但潜在风险较大。同时,农村金融发展地区差异还十分明显,西部地区金融网点覆盖率要比东部地区低得多,影响基本金融服务的供给,加剧了区域经济和城乡发展的差距。

当前,中国已经在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重要阶段,城乡统筹发展进入攻坚时期。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不失时机地提出了“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为落实这一战略构想,切实解决好广大农户的金融需求,当前应着重关注如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关注农户多元化金融需求,增加和丰富农村金融的有效供给。农户金融需求多元化已经成为农村金融需求的显著特征,因此,农村金融供给要有的放矢。一是丰富针对农户的信贷产品。继续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贷和农户联保贷款,积极开发适合农民消费特点的信贷产品。二是探索扩大信贷抵押、质押范围和方式。加快林权抵押、存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动产抵押、农产品抵押等新型质押抵押方式的探索、试点和推广,提高农户金融需求满足率。三是增加信贷审批的弹性,适当下放一定额度的信贷审批权限,增加信贷产品额度、期限等的灵活性,优化审批程序,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四是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广银行卡,降低农村银行卡存取手续费,丰富农村地区的支付结算品种。五是发展多层次的农业保险。通过财政补贴保费或管理费、再保险等形式,分散农业风险,满足不同类型的农户对农业生产的保险需求。

(二)关注西部地区农户金融覆盖率,加快建设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三农”金融服务风险大、成本高、收益低,客观上与金融商业化运作存在矛盾,这在西部地区尤为突出。因此,必须发挥国家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作用。一是加快西部地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工作,加快村镇银行、小额信贷公司、农户互助信用合作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形式试点的推广。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建中,政府和监管部门应充分动员民间资本,使得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结构逐步多元化。二是继续通过税收、利率、存款准备金率等优惠政策引导商业金融机构进入西部农村金融市场,对涉农贷款比例较高的农村金融机构制定更为优惠的存款准备金政策,实行更为灵活的利率政策,增加西部主产区支农再贷款额度;三是在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的改革转型中,加大对西部支持的力度,坚持服务“三农”的方向,积极探索和实践机构转型升级和服务“三农”的有机结合。

(三)关注农户金融风险,建立农村金融机构的商业可持续发展机制。商业性是金融的本质特征,只有商业上可持续,才能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农村。一是加快农村信贷产品的市场化定价进程,利率市场化的目的是使价格能覆盖风险和成本,要逐步培育农村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二是政策性金融也要做到保本或微利,增加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透明度,凡是具备条件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均可以通过竞标从事政策性金融业务。三是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在充分考虑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探索切实可行的农村担保机制,发展新型贷款模式以及农产品期货市场,来分散农村金融机构风险。四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保障农村金融机构的有序发展。

(四)关注农村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的协调发展,培育竞争型的农村金融市场。当前,农村金融抑制非常普遍,仅依靠正规金融机构显然无法满足多元化的农村金融需求,因此,要重视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的协调发展。一是积极寻找民间金融的有效替代品,即通过正规金融的适应性调整和正规金融产品的创新,激发“三农”对正规金融的需求,逐渐确立正规金融在广大农村地区的主体地位,使民间金融成为正规金融的有利补充。二是政府应该在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借鉴国内外成功的经验,在条件成熟的农村给予民间金融适度的发展空间,通过法律形式对一些合理的民间金融予以认可。三是在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和加强金融监管的前提下,打破市场的进入和退出壁垒,最大限度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农村金融建设。特别是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后,应允许农民依法成立合作金融组织,完全实行法律监管和内部监控,经营管理完全按市场原则进行,杜绝基层政府的行政干预,推动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满足多样化的农村金融需求。四是保证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平等的竞争环境,坚持普惠制改革,优惠政策要惠及一切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使其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共生发展。五是加强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有机联系,充分发挥正规金融规模经营的成本优势和非正规金融的信息优势,建立二者之间各种有效的合作机制,改善广大农户的贷款条件,提高农村金融需求的满足度。

(五)关注农村金融生态,为农村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目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农户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农业的弱质性成为农村金融生态的重要障碍。因此,既要鼓励农村金融组织和金融产品创新,又要不断改善农村金融生态。一是要加快农户征信体系建设完善。目前,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正在向县域延伸,应该加快这一对接过程,扩大在农村地区的诚信宣传,推广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建设,创造和利用条件尽快建设完善农户的个人信用数据库,为信用信贷等金融服务提供便利。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农村支付结算体系,如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以及偏远地区的金融机构应尽快纳入到统一的支付结算体系之中。三是要结合农户分散和金融意识不强的特点,积极创新服务理念,大力加强农村金融教育,普及农村金融知识,提升农村金融机构人力资源素质。尤其是在偏远贫困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和针对性,帮助农户更加了解信贷、结算等金融服务产品,鼓励农户积极利用金融资源。四是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逃废金融债权等金融犯罪行为,规范农村金融市场。五是要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探索农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等基本保障机制,解决农户基本生产生活消费的后顾之忧。

[收稿日期]2008-12-06

注释:

①根据《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计算。

②课题调研得到中国农业银行战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河北保定市中心支行、人民银行徐水县支行、徐水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等单位的研究生和本科生共150人参加了调研,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③12个省市为山东、福建、浙江、河北、江西、湖北、河南、四川、重庆、陕西、吉林和黑龙江。

④根据被调查农户收入水平分布特征,将所有农户分为三类:低收入农户,即家庭年纯收入少于5000元;中等收入农户,即家庭年纯收入处在5000-20000元;高收入农户,即家庭年纯收入超过20000元。

⑤调查问卷中农户借贷用途为多选题,因而不同收入层次农户的借贷用途占比之和大于100.

⑥贷款需求度=有贷款需求的农户数量/全部农户数量。

⑦贷款覆盖率=获得贷款的农户数量/全部农户数量。

⑧贷款需求满足度=获得贷款的农户数量/有贷款需求的农户数量。

⑨本次调查没有对政策性扶贫贷款与金融机构商业性贷款加以区分,由此导致大量政策性扶贫贷款被记入低收入农户的正规金融贷款,可能导致低收入农户正规金融贷款覆盖率高估。

⑩互助型民间借贷是一种非市场行为,它依赖于特定的亲缘、地缘和人际关系,因而大部分互助型借贷是无息或者低息的;商业型民间借贷具有一定市场属性,它虽然也依赖于一定的地缘关系,但借入方往往要承担高于正规金融借贷利率的利息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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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金融需求与我国农村可持续发展:基于问卷调查的实证研究_金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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