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资源动员与农民分化-基于宁夏红寺堡区B村的研究论文

土地流转、资源动员与农民分化
——基于宁夏红寺堡区B村的研究

罗强强 陈婷婷

摘要: 农村土地制度变革一直深刻影响着中国社会变迁。近几年来,土地流转已经成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选取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B村为田野点,分析了B村土地流转中农民分化与基层动员的过程。研究发现,在项目制的运作框架下,乡村干部更容易追求“权力—资本”共同体的局部利益,他们往往会借助其在乡村社会中的权力关系网络,通过项目补偿、水资源控制和农村低保等实现社会动员目标,但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资源重新配置后乡村社会的进一步分化。

关键词: 土地流转 农民分化 项目制 资源动员

有关农村土地制度及其土地的使用,是经济人类学的一个重要的传统研究话题。威廉·配第早就提出了“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的论断。土地制度作为我国农村基本制度的核心,其运行对农民的经济与社会生活产生了直接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经过土地改革,我国在1956年完成了针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出现了农民分化的迹象,农民从土地上、农业中分离出来,由农业劳动者转化为非农产业劳动者与经营者等不同社会阶层。[注] 陆学艺、张厚义:《中国社会学年鉴(1989-1993)——中国农民的分化与分层研究》,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第150页。 农民群体这种在生产与生活方式方面从同质化向异质化的转变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学术界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学者们认为市场化的改革和制度变革在中国农民的分化过程中起了其独特的社会结构性因素作用。[注] 万能、原新:《1978 年以来中国农民的阶层分化:回顾与反思》,《中国农村观察》2009年第4期。 当前的土地流转不仅是一个农村利益关系的重组过程,同时还是一个农民职业和经济状况分化的过程。[注] 陈成文:《土地流转对农村阶层分化的影响研究》,《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年第3期。 占有土地多的农户通过土地流转可以轻松成为半工半农阶层或小农兼业阶层,成为“中间阶层”,而占有土地少的农户很有可能可能落入村庄贫穷阶层。[注] 陈柏峰:《土地流转对农民阶层分化的影响》,《中国农村观察》2009年第4期。 “中间阶层”往往在农村社会扮演重要角色,是村庄交往的主要力量。在民族地区,有些农村呈现出高土地流转率与高贫困发生率重合的特征,仅仅依靠土地出租的方式往往会产生社会权利贫困、能力贫困和社会资源贫困,从而会加深少数民族的边缘化程度。[注] 孙岿、刘明:《边疆民族地区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创新研究》,《社会科学辑刊》2011年第6期。 反过来,不同阶层的农民对土地产权具有不同的认识,进而对土地流转意愿产生影响。对于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农民看重承包权的稳定性 、继承权等,而对于以非农收入为主要来源的阶层则比较看重土地的转让权和抵押权。[注] 许恒周:《农民阶层分化与农村土地流转中的产权偏好》,《中州学刊》2011年第4期。 显然,农民分化与土地流转在特定的时空中变成了两个关系微妙的变量。现有的研究大多将焦点放在了农民阶层分化与土地流转的相互影响方面,但是忽视了农民分化的现实背景下如何实现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国传统社会中,国家依托正式与非正式的经纪人实现皇权对乡村社会的治理,呈现出了“双轨政治”。[注] 费孝通:《费孝通文集》(第四卷),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年。 1949年以来,国家通过土地改革彻底转换了农村的社会结构,村干部替代传统乡绅的角色成为乡村治理的新权威。[注] 马良灿:《中国乡村社会治理的四次转型》,《学习与探索》2014年第9期。 农业税费取消后,国家意图通过资源输入和技术治理重新确认市场与权力、中央与地方以及社会分配的新格局,但其结果却是基础性权力和强制性权力的双重弱化,基层政府也由原有的“汲取型”变为“悬浮型”政权。[注] 周飞舟:《从汲取型政权到悬浮型政权:税费改革对国家与农民关系之影响》,《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3期。 “项目制”的运作逻辑使得国家改变了过去依托于乡村集体的方式直接对接分散的个体农户,有效地避免了基层政府在村庄公共品供给中的搭便车行为。那么,在这种政治生态中,乡镇干部如何能够有效地发挥“中间层”作用,动员成千上万分散的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很少受到学者的关注。[注] Qiangqiang Luo, Joel Andreas and Yao Li, “Grapes of Wrath: Twisting Arms to Get Villagers to Cooperate with Agribusiness in China, ”The China Journal , vol. 226, 2017, pp. 27-50.本研究试图从经济人类学视角出发,运用过程—事件分析方法,以项目制为研究切入点,综合分析一个村庄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基层政府、农业公司和农户是如何互动和完成土地流转的过程,并重点分析土地流转的演化动力及其对当前社会治理的影响。

宁夏地处祖国西北,近年来土地流转呈规模化发展趋势。根据宁夏农村土地流转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区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282.8万亩,占全区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5.5%,其中惠农区、永宁县和贺兰县土地流转比例超过了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64%。[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宁夏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内部资料),2016年。 而且宁夏平罗县早在2011年被农业部确定为为全国2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因此,宁夏土地流转在全国有一定的代表性。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地处宁夏中部干旱带核心区,是扶贫扬黄灌溉工程主战场,也是全国最大的异地生态移民扶贫开发区。自2008年土地流转1.17万亩,目前已呈现出进程加快、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等特点。截至2017年,流转土地10.31万亩,占红寺堡区总耕地面积的13.75%。本次调查点B村是宁夏政府生态移民村,2000年从西吉县23个乡镇移民搬迁组建而成,属于纯汉族村,耕地面积5318.5亩,辖3个村民小组,全村户籍人口605户2756人,定居人口462户1920人,其中贫困人口162户707人,人口占定居总人口的36.8%。2016年,B村主要以种植业、养殖业和劳务输出三大产业为主,种植业年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35%,畜牧业年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15%,劳务收入占年人均纯收入的50%。2017年B村将4000亩耕地流转给宁夏中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公司),用于中草药、果树、蔬菜等作物的种植。本文使用的资料来源于笔者2018年7月至2018年8月进行的田野调查。笔者先后对乡镇干部、村干部、村民和外出务工者等进行了深度访谈,同时对他们的日常生活也进行了观察与了解。我们还收集了一些政府文件与土地流转合同,以辅助还原当地土地流转的客观过程。为了保护被访者的隐私,我们对文中的地点、人物均采取了匿名化处理。

一、项目制运作下的土地流转

在国务院加大农业专项资金推动土地流转的背景下,很多处于持续疲软状态的企业跨界寻找投资机会,资本迎来一场下乡狂欢。为了响应国家农业产业化政策并促进地区经济发展,近年来红寺堡区出台了关于农业产业化补贴政策,特别是对流转农户承包土地1000亩以上,用于发展葡萄、枸杞、优质牧草产业的企业,按照1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贴,用于发展高效节水示范区黄花菜种植项目的企业,按照5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贴。用于发展其他特色产业的企业,按照5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贴,计划补贴面积5万亩,补助资金250万元。这种诱人的农业项目补贴使得基层政府与企业积极性很高。对于政府来说,项目制不仅给带来了集中的资金管理权、特殊的人事安排权以及高效的动员程序,而且是调动基层政府积极性的重要手段。[注] 陈家建:《项目制与基层政府动员——对社会管理项目化运作的社会学考察》,《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2期。 2017年初,红寺堡区引进中新公司建设高效节水与产业融合发展示范试验实训基地,以此来带动红寺堡区节水灌溉的发展。该公司主要从事工程勘察、工程测绘、高效节水灌溉、水利现代化等业务。经过前期的调研摸底,中新公司决定在新庄集乡建立高效农业示范试验实训基地,这一想法很快得到红寺堡区政府的支持。在得到区、乡两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后,为满足中新公司的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要求,B村干部在政治和经济的双重吸引下开始了动员农民流转土地以及对流转区域土地平整的工作。但是包产到户以后,土地早已承包给农户,如何让这些分散的农户按照中新公司的意愿进行土地流转显然是村干部最头疼的事情。近几年,伴随着农村户籍改革,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围绕着是否从事农业种植,B村农民内部也出现了明显的分化。

(一)乡村农民的分化

农民分化既指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的转移,又指具有农村社区居民身份的人向具有城镇社区居民身份的人转变。[注] 陆学艺:《重新认识农民问题——十年来中国农民的变化》,《社会学研究》1989年第6期。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的流动性较高,相当多的农村劳动力转向了非农产业。但是进城务工后对其在工作和生活方面缺少保障,以及乡土情怀使得农民的分化不彻底,他们与农业劳动和土地仍有或多或少的联系,而非农产业和职业地位的不稳定与易变性,又在某种程度上加强着这种联系。B村村民2000年由宁夏西海固地区搬迁移民到吴忠市红寺堡区,经过18年的发展,围绕着土地种植这一标准农民发生了巨大的分化。

举报信中称,张译多次向吴浈反映其下属尹红章的问题。2006年,尹红章任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生物制品处处长时,将张所在企业依生药业已获得审评中心认可进入临床试验的世界领先的创新药品违法退回审评中心;2010年,尹红章调任药品审评中心副主任,“利用手中权力主导了此药品之后的审评工作,使本应进入临床试验的创新药品再次没能通过审评”。

2.边耕边工农民。在村子里面,还有一部分农民属于边耕边工。他们一般利用农闲时间(3个月左右)在镇上或者周边村子打打零工,农忙时间回村里务农。男人从事建筑等行业,日工资200元左右,妇女或者跟着丈夫“打小工”日工资100元左右,或者在周边土地流转的田地里工作,日工资80~100元。以赵大叔家为例,种植8亩玉米(土地未盐碱化),亩产1010斤,玉米一斤0.86元,毛利润6948元,玉米种植成本2811元(包括耕机费694元、种子660元、化肥876元、水费581元,人工成本不计)。边耕边工农户年纯利润30 000元左右,这部分人或者家里有重疾老人要照顾,或者妻子身体不好无法独自承农业生产,还有一种情况是父母已去世,孩子太小无人照料,男人不敢走太远去打工,其本身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从而加入纯务工农民行列。

表 1李大爷爷家外出务工收入一览表

1.纯务工农民。B村地处中部干旱带,虽然位于引黄灌溉区,但由于距离泵站较其他村远,往往灌溉水量不足,外加土地盐碱化严重,几乎是年年种年年亏。每年到了高温天气时节农作物几乎全部旱死了,地里什么都不长,所以村民为了生计大多带着妻子去工地打工,家里只剩年迈的父母和上学的孩子。这样一来土地就撂荒了,村里种地的人不到三分之一,村子渐渐变成“空壳村”。这些纯务工农民非常支持流转土地,这部分农民对耕地的依赖程度较低,他们更愿意把土地流转出去以便获得流转费同时也不用担心土地越撂越荒,从而能全身心投入非农生产。李大爷今年59岁,家里有5口人,女儿远嫁,儿子带着媳妇常年(3-11月)在外打工,李大爷和老伴在家照顾孙子,每年除了吃穿用度,娃娃上学等之外,儿子一年外务打工纯收入达到四五万元。(见表1)。

3.纯种植农民。这部分农民年龄比较大,出去务工用人单位不用,自身又没有一技之长,仅靠种地为生。B村平均每户拥有耕地10亩左右(后来自发移民到本地的农民没有土地,只有院子),种植作物一般为玉米,年纯收入5000元左右,他们对土地依赖程度高,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而且这部分人多数是村里的低保户或者建档立卡户。

4.种植大户。B村属于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常年干旱少雨,昼夜温差大,光热资源丰富,适合种植枸杞等经济作物,所以一些种地经验丰富不想外出打工的农民打过招呼后,就将周边外出打工邻居的撂荒地选“成色好的”一并种植枸杞,同时从事家庭养殖业,摇身一变成了当地的种植大户。这些种植大户前期已经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在土地里,所以不愿意毁掉经济效益很好的枸杞林,同时土地流转也意味着羊的草料没了着落,只能全部变卖,一下子损失了所有的经济来源。每年一亩地300多元的流转费自然不是他们的最佳选择。

综上所述,在临床治疗中对2型糖尿病患者采用胰岛素泵强化治疗方案,可在较短时间内对患者的血糖水平进行有效控制,并逐步实现血糖水平的稳定,提升患者治疗效果和康复水平,具有一定临床推广应用价值。

我家种了5亩枸杞,一般一年亩产300斤,现在枸杞价格不行,散卖最高一斤就是个25元左右。一年摘枸杞的人工费大概是8000元左右,水费813元、化肥876元、农药1051元,还有换枸杞网子的2000元左右,这样种植枸杞一年能收入2万多。再加上养点羊,10个羊,一年生两次,每次生2~3个,我每年都要买3000斤左右玉米当羊料,草呀、人工的就不算成本了,老农民干啥没有个成本,全凭苦力,再没办法,技术活不会干,除了会在土里面刨食在其他的干不来,实际一年也就三四万块钱。但是流转了土地,我这些羊没草料就得卖掉,把我产两万多的枸杞推掉给我一亩流转费给上300元,换谁怕都不愿意,这是有账算的,你让我一家吃啥喝啥?(王瑞妈妈访谈,2018年7月19日)

表 2王瑞家种养殖收入

灌溉水资源的使用权不能脱离地权而独立存在,因为一个在灌溉区内没有土地所有权的农民不具备取得灌溉水使用权的诸多必要条件。但是随着乡村干部的介入,没有土地所有权的农业公司在流转土地前先把水权流转了,水权可以脱离地权而独立地进入变换过程。显然,水权与地权的分离导致水权的取得方式发生变化,从而反过来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土地流转。在农作物种植对水源高度依赖的红寺堡区,无法灌溉就意味着减产。陈义最后不得不同意流转土地。

共直流母线分布式系统中,直流负载直接连接在直流母线上,省去交流型分布式系统中的逆变器装置和整流器装置,可以获得更高的能量利用效率。为此学术界将共直流母线系统推广到分布式发电系统中[1-4],其系统结构如图1所示。多种形式的直流源,通过各自的DC/DC变换器,变换得到稳定的输出电压,然后接入到公共的直流母线。多种形式的负载,通过DC/DC变换器或DC/AC变换器,从直流母线取电满足负载供电需求。系统中一般配备有双向DC/AC变换器,以满足能量调度需求。

(二)“上下之间”的村干部

村上把低保给我们,我们要支持村上的工作,现在把土地流转了,义务工也没人做了,就靠我们这些拿补助的在干,流转了土地也好,老了都干不动了,拿点流转费还轻松,我们老两口吃得也不多,够花就行。(赵大娘访谈,2018年7月19日)

事后的处罚已经没有任何意义,留在我心中的又一道伤痕却在隐隐作痛。这些回忆就像一个没有成熟的青果,咬过一口,就永远忘不了它的味道。

1.补偿动员法。合作与交换是社会组织的基础,而这种合作和交换基于互惠关系的基础之上。[注] A.小艾伦德:《经济人类学》,田广译,《世界民族》1985年第4期。 中新公司要求土地成片整体流转,这样它们才能得到政府农业发展的项目补贴。因此,村委会不得不对不愿意流转土地的村民做大量的动员工作。刚开始种地的那部分人很排斥土地流转。对村干部而言,思想动员工作主要是宣传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告诉农民土地流转是大势所趋,并敦促他们尽快流转。思想动员工作失效后,村委会觉得利益的互惠是农民配合土地流转的关键,他们开会讨论决定给种果树的每亩补偿200元,种枸杞的每亩补偿2000元。但是国家没有补偿的政策和款项,于是村干部以地方性知识来协调解决当地的土地流转中出现的矛盾。撂荒土地第一年的流转费截留,第二年开始支付流转费用,村里觉得反正地也是荒着,不差这一年。然后把截留下来撂荒土地的流转费补给种植经济作物的农民。

我的地是熟地,种的苹果树,去年就给我把流转费也打了,撂荒地第一年不给流转费的。村上还说种苹果树3年以上的一亩补偿200元,我这苹果树种了3年了,所以也给我补了,补偿的钱在去年冬天发下来了。当时流转的时候我不太愿意,但是没办法,旁边邻居都流转了,我只能跟上流转,村上催着让我把苹果树挖了,地也推平整了。(村民王祥访谈,2018年7月20日)

2.水资源动员法。按照经济学的观点,广义上的土地应该包括一切相关的自然资源。[注] 田广、周大鸣:《工商人类学》,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12年。 因此在土地权属关系的研究中也包括水权的研究,因为水权的占有与实现不仅关系到土地的有效利用程度,而且也关系到土地权利的实现方式、产权的转移等一系列问题。[注] 萧正洪:《历史时期关中地区农田灌溉中的水权问题》,《中国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1期。 由于西北干旱的气候和紧缺的水资源条件,水权一直在农村经济社会中是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在历史上,水资源的所有权牢牢地控制在国家手中,而农民通过合法途径、遵循适当的原则获得了灌溉水资源的使用权,从而维系了一种社会秩序。[注] 卡儿·A.魏特夫:《东方专制主义》,徐式谷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 虽然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水权与地权开始发生分离,但是土地的权属关系和土地的利用往往会因为水权因素的引入而得到更好的解释。

噪声是指环境中不需要的、使人厌烦的或不同频率和强度的杂乱无章的声音。它对人体多个系统,如神经、心血管、内分泌、消化等系统都可造成危害。[1]许多研究表明接触噪声并不是其唯一影响因素,职业暴露于某些物理、化学因素也会引起上述危害,而且噪声和它们的联合作用则会带来更严重的后果[2]我们通过分析某焦化厂接噪工人吸烟与血脂、血糖、血压、血红蛋白及听力损失相关性,为企业开展噪声危害控制及防护提供依据。

我家枸杞种了六七年了,八九亩地的成林枸杞,亩产一年一万多,就算年景不好收益也比流转的强。而且种植枸杞花费很大,每年要补苗,我种的时候一个苗子3.5元。还要灌水、打药、锄草,采摘,多数都要雇人干,这个样子我一年投入的还没收回来呢就叫我把枸杞挖掉,说是每亩补给我2000元。那我肯定不愿意……,但是人家都推了,我的地地势就高了,灌水困难,人家都是滴灌了,我的枸杞也旱得没有啥收成了。(村民陈义访谈,2018年7月20日)

中新公司要求B村在土地流转后将所有规划流转的土地,全部进行平整并铺设滴灌管道。这个过程中有种植苹果树、枸杞的村民,其亩产经济效益比流转费要高出好多倍,加上村上答应补偿的钱也不划算,还有来自事先不知情的怨气,他们抵制土地流转,不愿意将已经种植成熟的经济作物的土地进行平整,村委会屡次做工作无果。有的农民种的经济作物规模比较大,村里没办法就给留下了,但是由于其他人的土地都已经推平,水渠也重新规划导致地势高低不平,所以他家也灌不上水,果树和枸杞最终都旱死了。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纯务工农民、边耕边工农民流转土地的意愿较强,这部分农民多为年轻力壮并有一技之长的农民,他们思想较活跃,在城市就业率高、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较低;纯种植农民多为年龄比较大且没有其他收入的农民,他们对土地的依赖程度高,收入仅靠种植玉米所得外加农村低保,这部分农民本身不愿意流转土地,但是为了保留其低保的名额,支持村干部的工作就同意将土地流转了;种养殖农民多为种植经验丰富且种植效益良好不想外出打工的农民,他们的收入完全依赖于土地,坚决不同意流转。

3.农村社会保障动员法。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这些群体的脆弱性极易导致贫困,一旦陷入贫困,靠自身努力又没有新的经济增长点和资源,根本无法脱贫,从而易陷入生存危机。享受低保不仅意味着每年能领取一定的补助,同时在医疗卫生、孩子入学等方面都享受一定的优惠。而低保的审核和上报工作主要由村干部来完成,村委会商量以后,决定发动村里低保户、建档立卡户带头进行流转土地。赵大娘家只有老两口,儿子女儿常年在城里工作不回来,也不管老人,老人的生活来源就是低保。

我国长期以来的应试教育制度模式,使得学生上课忙于记笔记、考试前忙于背笔记、考试就能不挂科甚至得高分的情况在很多高职院校仍然存在。平时课上学生表现与最终学习考核关联度较小,这种情况使得学生的学习具有一定的功利性,不注重自己平时的课上积极参与,导致课堂沉默的出现。

确定堵漏与承压的配方、方案。对于官962-17断块沙河街生物灰岩、玄武岩地层发生的失返性漏失,该堵漏技术的原理是,先利用大、中颗粒堵漏材料在漏通道上架桥,中、细颗粒以及纤维类堵漏材料进入通道内,并在漏失部位井筒周围形成致密封堵层,其承压能力得到提高。

乡村干部作为具体的政策执行者,既位于自上而下的压力型科层制之下,又要面对一个非制度化的乡村社会。[注] 罗强强、李盛赟:《农村群体性事件缘何发生?——正式权力的非正式运作》,《二十一世纪》,2011年8月号,第123-124页。 村民的阶层分化让土地流转出现了差异,也让村干部感觉压力巨大,尤其是那些种植经济作物坚决不愿意流转土地的村民更是让村干部们头疼不已。但是B村土地流转已经箭在弦上,工作还要继续推进。村里紧急召开了干部会议,村委会商议决定对于不愿意流转土地的村民采取“各个击破”的策略。先从那些享受低保、建档立卡的农民开始,村干部要求他们带头流转土地。对于种植经济作物的农民,村里考虑到经济损失较多,为避免引发冲突,所以请示乡上后同意给予200~2000元的补贴。

村里开了干部会议讨论后考虑到B村多为撂荒地,多数人是愿意流转的,就在没有提前通知和动员的情况下,将村里部分村民叫来,告诉他们有个补助合同要签,每年不用种地,还给钱,这部分村民就签了。流转费每亩每年300元,之后每年上涨50元,上涨至500元封顶,流转期限为10年同时还需要交一亩10块的委托费用给村委会的流转合同。村里发动低保户、建档立卡户必须带头流转土地,而那部分种植枸杞、苹果树的村民还没有接到通知,以为自己家不在流转范围,直到中新公司流转到土地后要发展节水农业,需要将流转土地全部推平并铺上滴灌管道,推土机开到地里时才知道,这直接激化了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的矛盾。在村委会的一系列动员工作后,95%的村民都签订了流转合同。

老田喜欢狮子大开口的人,只要开口,就说明有意向。对于拆迁户,老田一上手就能估计出多长时间能拿下对方。怕就怕侯大同这样的人,他不提条件,也不耍无赖,无论你开多高的价码他都不动心。老田迷惘了,这世上还真有视金钱如粪土的人。老田心里唯一清楚的是,对付侯大同这样的人不能用阴招,惹恼了,他还真有可能自焚。钱都不放在心上的人,还在乎命?上个月某地拆迁户自焚,电视报纸搞得纷纷扬扬,结果,从上到下处理了一大批人。拆迁是敏感话题,只要出事,不管什么原因都要处理人。和谐社会嘛,这是中央的政策,拆迁户比老田他们清楚。老田现在最怕的就是这一类新闻,无形中给拆迁户以鼓励。

(三)政府搭台企业“唱戏”

伴随着国家财力的不断增加和产业调整,中央和各级政府向农村输入了大量的财政资源以解决后税费时代基层治理资源匮乏的困境以及推动农村的现代化变迁[注] 王海娟、贺雪峰:《资源下乡与分利秩序的形成》,《学习与探索》2015年第2期。 ,但在项目下乡的过程中,基层政府与农业公司很容易形成条块“共谋”行为和分利秩序,从而产生了政策设计意想不到的效果。[注] 陈锋:《分利秩序与基层治理内卷化:资源输入背景下的乡村治理逻辑》,《社会》2015年第3期。 在区、乡两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中新公司流转土地后建立了试验基地,主要种植中草药(黄芩)、棉花、水稻、果树、蔬菜。试验基地的农业生产获利并不是该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而是利用高效节水与产业融合发展示范试验实训基地使得老百姓对高效节水农业开始的认可,转变以往见不到明水不放心的灌溉理念,从而带动红寺堡区高效节水农业的发展。而发展高效农业的管道铺设、技术支持均由中新公司提供,这是中新公司的主营业务,还有来自政府的各种项目补贴。

建蔬菜大棚,以及这个基地整个的基础设施我们是没有产权的,都属于高效节水项目。这院子啊,大棚都是政府的,我们做这个项目这些设施就可供我们使用,如果不经营这片土地这些东西我们就不能用。政府让我们建这个示范基地是为了让我们把高效节水农业推广出去,今年还要建黄花菜中草药基地。销售的话,我们这边对接了有成熟销售渠道的合作团队,主要是和北京一个农业公司合作,产品销售到全国各大商超、大药房等。(中新公司负责人访谈,2018年7月21日)

除了政府招商引资的企业外,还有一些种植大户也积极地参与到土地流转过程之中。这些种植大户本身具备一定财力和人脉关系,其流转土地面积较小,且流转形式多为熟识人之间的转包、转租,流转费用很低。

三、土地流转对 B村经济社会的影响

(一)对经济方面的影响

对于纯务工农民来说,他们本身有一技之长,出去打工就业率高,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较低。以李大爷家为代表的纯务工家庭年收入平均在81 600元左右,由于土地收益不佳,他们不愿意种地,就把土地撂荒了,撂荒地没有任何收益。相反,如果将土地流转出去每年还有3000元以上的流转费,地也不至于荒着,越荒越贫瘠。土地流转不仅增加了收入也解了他们的后顾之忧。边耕边工的农户,流转土地后,有些彻底加入纯务工农民行列,其收入由之前的30 000增加到与纯务工农民持平。有些因为家里有病人,村上也给予低保等政策照顾,低保每人每年领2520元,实际收入也是增加的。而对于种植养殖户来说,他们务农技术成熟,很有经验,对土地依赖程度高,不愿意外出打工,且种植经济作物收益良好。土地流转后其收入由原来41 760元减少至只有流转费每亩每年300元,土地流转以后,他们在经济上和心理上都没了着落,变成了“彷徨的农民”。纯种植户在土地流转后就只能依靠低保、养老等农村社会保障来生活,其收入目前呈下降状态,到流转费涨至500元时基本持平,生活没有较大的改变。土地流转直接导致了本来已经分化的农村社会结构进一步地分化,四种类型的农民在土地流转以后逐步地演化成了明显的贫富差距,过去依赖土地还能够生存的纯种植户们由于年龄和身体等原因,成为了乡村的守望者,而那些年轻力壮的半耕半工户则彻底从农村解放了出来,大部分加入到了城市务工的大军之中去。

(二)对社会方面的影响

1.乡村成为留守人口栖身地。B村大面积的土地流转以后,使得更多的村民外出务工。由于受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能水平等因素的制约,他们仅能从事建筑、餐饮、卫生等职业,这些行业工作时间较长,劳动强度较大,而且带来的经济效益不足以让他们把孩子一同带进城里,所以被迫将孩子留守在家,促使了留守儿童的规模不断扩大。其中,大多数的留守儿童由爷爷奶奶监护,这些监护人普遍年事已高,文化素质较低,基本没有能力辅导和监督孩子学习,他们的责任和义务就是满足留守儿童的温饱,很少去关注他们的行为及心理情况。留守儿童的成长过程缺少了父母的陪伴和照顾自然会带来一系列的教育、社会问题。乡村在土地流转后,逐步地成为了三留守人员的栖身地,以往农闲时不管是男人们在门口坐一堆打牌还是妇女们围一块拉家常、做针线活的景象越来越少,在村子里偶尔碰到一两位老人,坐在自家门口,孤独地眺望着远方,期待着一年中儿女的返乡团聚。同时,伴随着壮年男性的外出务工,外面许多所谓的“时尚”“潮流”也被自然地带到了乡村社会,越来越多的务工家庭出现了的婚外情、各种怪病也一度成为困扰人们生活的话题。

2.乡村人际关系陌生化。过去,每到秋收时节,大家都是邻里间互相帮忙,约定好“先收谁家的,再收谁家”,农村把这种行为称作“换工”,然而这种盛况随着撂荒和土地流转不再有了。现在青壮年邻里之间要等到“冬上”或者过年才能见,而且务工的青年回来以后不是聚众赌博就是喝酒,而少有了往常的人情往来。村子里有了红白喜事,缺少人手是一件最令人头疼的事情,越来越多的家庭只好选择找婚宴公司或者丧葬公司来承接这些过去由乡亲们相互协助的事情。过去由血缘关系构建的亲情或家族关系正逐步地被工业化社会所取代,金钱越来越成为成功的标志,乡老们的地位越来越被忽视。

3.乡村干部地位加强。伴随着土地流转制度的实施,各地村两委在基层政府的助推下积极地介入到土地流转过程中,村干部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获得了空前的强化。一方面,外来资本的进入让村民产生了一定的不安全感,因此他们越来越愿意通过村两委来实现土地流转。另一方面,村干部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代表村集体与农业公司展开土地流转费用的谈判与合同的签订。村干部在土地流转动员、合同签订以及遇到土地流转纠纷时,都不得不与村民进行交流与互动,这一过程也让乡村的干群关系发生了微妙地变化,为多元主体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结论与建议

税费改革以后,国家意图通过资源输入和技术治理的转型来建构基础性权力以替代传统强制性权力的总体支配。但是我们的调研发现,资源输入使得基层政府由原有的“汲取型”变为与农民关系更加松散的谋利型政府,特别是在项目制的大趋势下,基层政权对上与对下均呈现出“策略主义”的运作逻辑,在这个过程中作为“中间层”的乡村干部更容易追求“权力—资本” 共同体的局部利益。在宁夏红寺堡区B村的土地流转过程中,乡村干部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确发挥着委托—代理作用,他们能够巧妙地通过人情关系、低保和水权的控制等非经济因素来协调和动员阶层分化的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从而顺利实现中新公司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目标。当然这种打上了行政“序列制”的土地流转模式,打破了乡村内生的、自发的农户主导一统天下的格局,反过来强化了农村税费改革以后村干部的代理人地位。一方面,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到村委会进行备案,在这个过程中村干部往往会站在村民一边与农业公司进行谈判,从而为村民争取一定的利益,并在流转过程中对农业公司起到监督作用,从而获得村民对其权威身份地位的认可。但是另一方面,在农业产业化的大背景下,乡村干部“项目制”的条块分割,可能在推动项目发展的过程中与资本“共谋”从而形成分利秩序,从而把农民甩出利益博弈的圈子,造成农民在利益分配格局中进一步的阶层分化。

Land Transfer ,Resource Mobilization and Peasant Differentiation ——Based on the Study of B Village of Hongsibu District in Ningxia Hui Autonomous Region

LUO Qiangqiang CHEN Tingting

Abstract :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rural land system has profoundly affected Chinese social changes through the ages. In recent years, land transfer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rural land system reform in China. This paper exams how grassroots cadres mobilize different peasants to join in land transfer in B village of Hongsibu district in Ningxia Hui autonomous region. It argues that the rural cadres are more likely to pursue the partial and local interests of the “power-capital” community under the operation framework of the project system. By using their networks of power relations in rural society, the rural cadres achieve the goals of social mobilization through project compensation, control of water resources and rural subsistence allowances, which to a certain extent leads to the further differentiation of rural society after the reallocation of resources.

Key Words : land transfer; peasant differentiation; the project system; resource mobilization

基金项目: 2018年宁夏高校科学研究项目“西北民族地区乡村社会治理机制研究”(NGY2018010);2018年宁夏社科规划项目“宁南山区乡村社会治理机制研究”(18NXBSH06)。

作者简介: 罗强强,宁夏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博士;陈婷婷,宁夏大学政法学院民族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银川 750021)。

责任编辑:毕 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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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资源动员与农民分化-基于宁夏红寺堡区B村的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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