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周期与发展_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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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中国的经济学家中不少人士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同样也会产生经济波动周期,甚至由于工农关系、城乡关系、产业政策和宏观决策上的失误而引起经济危机。在中国,理论上开始讲社会主义存在经济危机的是1979年。当时有一个“四签名”发表的文章,题目叫做“社会主义结构性经济危机”。那是第一篇论述社会主义经济也存在危机的文章。署名者为王岐山、朱家明、黄江南、翁永曦。从那篇文章后,国内理论界对此逐步开始讨论,90年代后期有关经济周期波动或经济波动周期的文章,日渐增多;并且认为宏观经济的波动和农业与农村问题之间关系十分密切。所以,论述宏观经济波动本身,至少在理论上已经不是什么敏感性的问题。问题在于如何认识我国的宏观经济波动的过程、研究其产生、发展和解决的途径与思路。

第一部分历史上的宏观经济波动概述

1.第一次宏观波动

我国经济上第一次危机周期是1958—64年。开始出问题是1957—58年以后,起因于客观上合作社的经济规模太小,在人地关系紧张的国情矛盾制约下,农民的合于经济理性的选择是“劳动替代资本投入”;用不上大型工业生产出来的拖拉机,还是不足以完成工农两大部类之间的交换。于是只好人为扩大规模,强制推进高度集体化,实行超越传统、打破村社制的高级社和人民公社。对农民分到手的土地权利加以否定,取消土地分红;剥夺农民的财产,拉牛入社。开始还说高级社要逐年偿还,后来人民公社要农民一切归公。紧接着就是小农消极反抗,造成了大规模的“三年自然灾害”。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生产力的水平是由生产工具的水平来决定的。而当时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用生产工具来决定,只能是农民的锄头和镰刀。那么,农业生产力在这个水平之上,实行简单的一锄一镰式的合并,并不意味着生产关系实质性进步。于是当剥夺了农民做为生产者的财产之时,也就是造成生产者与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相分离的时候,那么,劳动积极性下降就是必然;这种必然的劳动积极性的下降,就直接意味着生产的产量和品质的下降。

经历过那段时间的人们都有印象,高度集体化对生产力的破坏所带来的恶果是非常明显的、深刻地印在每一个人的头脑之中。从统计数据上可以看到,从1958年开始,农业的产量和产值大幅度的下降。图表分析表明,50年代末的农业产值、社会商品销售、财政等几乎所有的增长曲线都跌落到1952年的水平。因为当时我国农业产值约占整个国民生产总值的80%,而其中粮食又占农业产值的70%以上。这就意味粮食产值占整个国民生产总值的60%左右。假如粮食大幅度的下降,意味着总产值的大幅度下降,财政大幅度下降,也意味着财政用于积累的投资和新增扩大再生产能力的下降。

近年来有很多文章描述、分析60年代初的“三年自然灾害”。其成因也已经是理论界公认的。人们已经认识到,这个教训本身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原理的一个验证。

2.理解第一次危机的农村政策

由于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前,工业唯一的投入来源于财政。财政收支1958—1960连续三年赤字,出现200亿亏空。对应当时财政总额570多个亿而言,200亿的亏空意味着有30%左右的开支财政无力支付;只能压缩生产性开支。因为在改革之前,财政开支大体上就是三个三分之一:即行政事业性开支、补贴和新增扩大再生产投资。在财政统收统支的体制下,财政收入的下降就意味着投资能力、新增生产力的下降和城市就业的下降;于是就有城市的过剩人口不得不下放到农村。所以就有60年代知识青年下乡;就有城市2000万人口下乡(几乎退回了“一五”时期的进城人口)。其意义是把过剩消费人口化解在1亿多个农户的汪洋大海之中,变成农村分散的自给自足人口,就不再构成城市的规模需求。

对60年代初国民经济恢复起作用的政策,是允许一定程度上的小农村社经济的恢复,也就是60年初提出的“三自一包”,实际上是让小农有一小块维持自己活命的自留地。同时可以在房前屋后、田边地头开点小片荒,基本上让小农饿不着。那也就是马克思讲的必要劳动和相应的、必要的那点生产资料,政府还给了农民。这个生产者和生产资料直接结合,使饥饿之中的农民焕发出极大的劳动热情。

而当时政府采取让步政策,是要保证国家工业资本原始积累必须拿到一块。为此必要生活资料和保证必要劳动投入的那块生产资料还给了农民。现在有的经济学者称之为允许农民对集体有部分的“退出权”。粗算帐农民退出了20%。同时政策还允许养鸡、喂兔、放羊、喂猪,并且放开一部分自由交易、集贸市场,允许农民拿点农业剩余维持生活。这是小农经济的部分恢复。

而村社经济的部分恢复,就是指“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政策的贯彻。原来是人民公社一级核算,不承认村社基层的产权。而队为基础则类似初级社,是以原来自然村为基础。就意味着部分恢复了小农村社经济。“三自一包”政策推行,使得农业经济有所恢复,逐步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于是,经过1960—61年萧条和1962—63年的复苏,中国经济逐步进入新的投资推动的高涨阶段。

党和国家第三代领导人对此也有认识。1995年2月27日江泽民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讲话,指出如果农业和农村经济不恢复,农民收入不增加,其他的国民经济部门特别是消费品工业,就要受到制约性的影响。这个60年代的教训至今仍有意义。毛泽东说过: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如果建国之初那次较短的通货膨胀周期性不明显,因而可以忽略不计的话,那么中国第一次出现的周期性的宏观经济波动发生在1958年—1964年之间,而原因就在于生产关系调整对农业生产力第一要素的不适当的压抑,导致国民经济总体受到影响。

3.文化革命与第二次周期性经济危机

60年代中期,国民经济的运行基本上已经趋于稳步发展。但是,由于在确定“三自一包”和对农业经济恢复的政策中,产生了一些不同的意见争论,最终演变成为文化大革命。

文化大革命期间政治对经济的特殊作用过于强大,以至于我们不能完全作纯经济分析。但我们至少可以看到,农村经济政策中又出现一些左的东西,最要害的是“割资本主义尾巴”和“穷过渡”。就是不承认小农得到了维持必要劳动的那一点生产资料,把原来初步恢复的村社经济,不适当的拔高为大队核算、公社核算;再加上“一平二调”,关闭自由市场。这就重新打破小农村社传统,取消农民得到的部份退出权。影响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农业又开始下降,农村问题又开始严重,农产品供需矛盾又开始尖锐;财政赤字再次连续产生。1974年我们国家财政赤字突破百亿大关。

面对这样一个危机局面,毛泽东有个说法,就是把小平同志请回来,说他是经济能人。但是邓小平以“三项指示为纲”整顿经济,为毛泽东所不能容忍;然后“反击右倾翻案风”,又把他打倒。

这种政治变化解决不了经济问题;马克思主义经济规律还是要起作用。结果到1978—79年财政赤字连续接近200亿。而当时财政收支总额才不过1000亿,这意味着连续二年有20%财政是赤字。扩大再生产能力下降,失业问题突出;这时已不能再动员城里人下乡;城市问题也突出起来。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才有十一届三中全会,才有改革。

不过,由于政治上的矛盾拖延了经济问题解决的时间。当连续两年财政出现严重赤字的时候,剩下唯一可用的调整手段是“关停并转”这四个字。压缩基建投资,导致数以百万计的基本战线的工人停工、待业、城市缺乏新增扩大再生产的能力,4000万城市待业青年无业可就。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经济犯罪、社会犯罪,就发动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和现在“严打”的情况类似。社会性犯罪的根源是经济问题,是无业可就。

本文认为第二次经济危机的起点,本来应从1974年算起。但由于政治因素影响,到1978—79年才显化。然后是1980—81年的萧条;1982—83年的复苏;1984—86年的高涨。

4.与60年代让步政策相似的农村改革

同样是在像60年代初危机爆发的压力下,再次产生了新的历史性的让步政策,允许农村率先突破。当时有同志下去调查回来报告说:“假如再这样下去,农民起来打扁担的日子为期不远了”。当时中央负责同志看了报告,认为写的非常深刻。正是因为中央有强烈的危机意识,对这种报忧的报告没有“报忧得忧”,才有后来农村政策的调整。

改革之初的1978年前后,城市国有企业的改革“西线无战事”。相反农村改革是“无心插柳柳成萌”。当时只是讲要落实党在农村的一系列经济政策,并没有讲落实什么政策;十一届三中全会并没有要推进联产承包责任制。即使到1982年以后,中央连续发出的四个1号文件,也是充满了让步性的语言:允许、允许、又允许;可以、可以、又可以。文件中并没有说要农民怎么样分地,而是农民自发地起来搞农村改革。

5.农村改革的真实制度经验到底是什么?

当时多数生产队早在60年代就已开始推行小段包工;然后发展到推行大包干。大包干在分配上原来是“秋后算帐”。安徽农民开始提出的改革,只是要求把“秋后算帐”改为“春前算帐”。就是春种前定好分成比例;到秋后打下多少不再变。按原定比例“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

继承原来“三自一包”的制度经验,再把分配制度改成“春前算帐”,农民到秋后就能把粮食翻番。安徽当年的情况是,哪里这样做,哪里大丰收;甚至大灾之年也丰收!

需要强调的,一是农村改革并非一蹴而就;从60年代三自一包,经过多年调整,最后见效于分配机制的改革。所以改革出效益的内在原因就是转换机制。不要以为大轰大嗡是改革,改革的实质在于内部符合多数人利益的、细致的制度安排。

二是其中的道理还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在农业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的情况下,劳动者的积极性就是第一生产力,劳动投入大小就决定生产的好坏,产量的高低。农民积极性是最关键的因素,所以到现在为止,中国农村改革的全部经验,用一般政策语言来概括,就叫做如何调动农民积极性。从经济学角度来说,是如何让农民不计代价地以“劳动替代资本投入”;也就是大部分收益归自己的条件下,才能实现剩余价值最大化。

6.农村改革对缓解危机的作用。

当时党内关于农村改革的斗争非常激烈。《人民日报》发表万里的助手吴象的文章“阳关道和独木桥”,就是以当时黑龙江的杨易辰和贵州的池必卿两个省委书记的对话为题材写成的。反映出那时的政策允许“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中央文件也是先允许个别贫困地区实行大包干式的改革;再允许其它地方逐步推行。

然而,尽管理论界、决策层始终没一个彻底、统一的说法。农民却有了彻底、统一的做法,就是一个字“分”。把农村以土地为主的大部分生产资料,以包的名义按人平均分了。对此,文件上就叫作“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集体经济”。

不论文字定义是否正确,其结果是连续三年每年500多亿斤粮食的增产量,最后是效益说话,直到1984年粮食一下突破8000亿斤台阶的时候,才暂时没有争论了。从6000多亿斤一下跨到8000多亿斤台阶,不过三年时间;改革前搞了二十多年也没上这个台阶。所以才承认大包干。

正是因为连续三年粮食产量的增长,和农村收入的增长,带动了消费增长;那时农村的消费额要占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量的64%(现在下降到仅占40%)。进而造成了工业的繁荣和就业的增加;随之,社会犯罪问题也缓解了。80年代初,是农民口袋里的票子多了,城市工业品库存才卖得出去,才使企业开工生产。至少不必再搞“关停并转”;也不必再搞“严打”。

所以说第二次经济周期波动,也表现了这样一个道理:农业和国民经济宏观波动高度密切相关。

7.宏观波动与农业问题的关系。

宏观经济的波动和农业与农村问题之间,存在着高度相关。1993年下半年秋收以后,粮食价格本来应该稳中有降,但是实际上不仅不降,还一路上升。表现出需求过度强烈而供给严重不足的典型周期性状。1995年中国前所未有的、高达2000万吨的粮食进口(在1996年6月已经连续净进口约3000万吨),引起国际粮食市场价格上扬;甚至引发了“谁来养活中国”的大讨论。从1993年年末一直到现在,粮食是一个被人们不断议论、而又似是而非的话题。粮食供需矛盾问题,和国民经济宏观部门的政策变化、乃至宏观经济波动周期,有直接因果关系。

从1992年下半年起,中国在小平南巡谈话的促进下突然转入经济的高涨期(此前则明显是危机和萧条)。从经济高涨开始,出现了民工潮涌动。到1993年末,有关部门统计农村外出劳动力总量在6千万左右;比较极端的说法是在8千万左右。这造成了一个突然增长的市场化的粮食规模需求,至少在600亿(折合原粮到800亿)斤。1994年中央下达的粮食部门合同订购加议购总量,从原来的1000到1200亿,陡然增加为1800亿。这至少是造成供需紊乱的一个因素。其次,1994年1月外汇一步并轨,人民币将贬值50%以上。商品意识较强的南方人,突然开始向国内抢购粮食。先是从广东抢购江西、湖南大米,一波一波往北方扩展。如果抓到粮源,就意味着1994年外汇一步并轨后的价格稳增50%。再加上中央在汇率改革的同时,取消外汇留成比例,所有外汇全部由国家银行收购。那就意味着各省即便是想从外国进口也有困难了。这就造成东部和南部粮商大举进军中西部;甚至造成国内粮食紧张的同时,外贸反而在出口创汇。其三,是财政、流通、金融等涉农部门的政策变化问题。当1989年和1990年我国经济处于危机低谷时,财政强烈要求甩掉粮食补贴包袱。在财政取消对粮食流通部门的补贴同时,粮食各环节亏损加重、挂帐增加。于是,1990年以后粮食部门在补贴减少的情况下,出现了连续三年的粮食的拒收、欠收、压级、压价。从过去占有商品粮食总量的60%降至30%以下。粮食的收购量也逐渐下降,一直降到1992—93年度的1000亿斤左右。粮食库存大幅度下降。粮食的亏库率大约是30%左右。

由于以上三个因素,尽管1993年是改革开放以来15年历史上,粮食产量最高的一年,总产达9200亿斤。但是丰收之年粮食的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失衡,确是人们解释不清的非常奇怪的现象。到1994年算帐,粮食涨价在整个物价上涨中贡献份额达到64%。有人说是农业生产出问题了。可是1994年粮食生产形势依然很好,总产量仅比上年下降200亿斤左右;仍然是历史上第二个高产年。我们从统计上看,90年代粮食生产总量都大于需求总量,问题显然并不是出在生产上;而在供给上。所以,要认真研究宏观经济波动之下的农业问题。现在农业部门假如不谈财政、流通、金融、外贸、外汇、税收、工商等部门行为;假如不谈城乡对立体制矛盾下,居于垄断地位的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农业产出品的加工,那么就农谈农,就粮食谈粮食,是没有出路的,也是谈不清楚的。当然,绝不可否认我国的深层次的矛盾。我国农业所面临的最基本矛盾无外乎两个:一是基本国情,人地关系高度紧张。二是基本体制矛盾,就是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农业投入品产出品两头垄断也日益强化,因而城市倾向左右决策。发展经济学早就指出:分散弱小的农村资本,必然被集中庞大的城市资本所剥夺。

到现在为止,我们实际在走着既不同于西方,也不同于传统的“第三条道路”;但却还没有产生于自己脚下这块热土的、中国人自己的理论。理论界实在是非常苍白的,还没有从我们自己的发展过程中,脚踏实地调研,一个一个地去界定社会经济范畴,去发现它们之间的本质相关,去挖掘出质的规定性,去总结提炼出我们的基本理论概念……。要么照搬俄国的、要么照搬美国的,照搬的理论没出息。值得庆幸的是各级干部往往不是理论家,可免去争论的烦恼。更好在多数中国人对西方也实在不甚了了,骨子里不自觉地认为“只有走中国人自己的路”。做为一个普通的调查人员,我相信“行万里路胜读万卷书”,就是注重调查研究、注重交流,特别是从基层调查研究当中产生感性的认识。

第二部分改革开放以来的两次周期性经济危机分析

即使改革开放以来也不能改变经济的周期性规律。8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不仅仍然表现为周期性波动,而且周期缩短,原因迥异。

1.财政金融体制改革引发的国家资本部门垄断和地方政府原始积累

如上文所述,1982—84年中国经济开始进入高涨。其中非常重要的变革,就是为减轻财政负担,实行“利改税”、“拨改贷”和“财政分灶吃饭”。从过去的财政统收统支体制改造成各部门留利交税、财政对企业投资改为银行贷款和中央地方财政分级承包。所谓统收统支,就是任何一个单位所创造每一分钱利润都要逐级上交财政,所花的每一分钱都由财政统一安排下达。这是全民所有制存在于财政对全民分配的必要条件。财税改革在调动了各部门和地方理财积极性的同时,客观上以“单位所有”取代了全民所有,带来了三个重要的现象:

一是财政改革以后,出现了各个部门根据自己实际占有的国家资产,来决定上交和留利;于是出现了部门之间的财产分割,也就是“国家资本的部门垄断”。

在财政体制改革之前,中央政府是有绝对权力的。因为各个部门资产都是全民积累的,是农民、工人的剩余价值形成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资本从来不创造价值,是劳动的剩余价值形成资本。因此,这个国家从一穷二白、完全的农业国,发展到70%以上产值来自工业;发展到改革开始时国营工业固定资产达1万个亿,是全中国劳动者的剩余价值形成的。因此,中央政府代表全民有绝对的财产权力;甚至连各部门的人都认同是国家的财富。

但财政改革使各部门突然有了收益权;从收益权就必然转成财产占有权,因为收益权来自于对财产的实际占有。于是就开始出现了部门之间的收益差别,例如石油和石化:凭什么“石油工人一声吼,地球也要抖三抖”;战三九斗严寒干活,收益反而比石化低?而石化拿的高收益,显然是产生于国家集中全民、包括石油工人几十年的劳动剩余价值,投资建立的现代化企业,从而产生的资本收益;石化家家住高楼、看彩电,其实占有了他人劳动剩余价值创造资本的收益。又如煤炭和电力:凭什么“煤黑子”与“电老虎”天壤之别?其实,权利份额最差的、最无资本利润可占的是农口,因为农民把财产先分包到户了,人民公社也就解体了;农口各部就成了几乎没有资产可供垄断占有的政府部门。

部门之间的收益差别现象,导致了后期的部门垄断资本形成。现在所谓的块块之争、条块之争,皆起源于此。每一个条条都有自己的部门利益;就有部门之间出于利益,在决策上反映不同意见。进而再让人大通过部门为自己起草的立法予以合法化。这就使部门利益已到了尾大不调的地步。部门垄断资本形成也是中央调控失灵、“设租寻租”型政治腐败泛滥,徒然加大制度变迁成本的直接原因。

二是“拨改贷”改变了全民所有制国营企业性质。企业从银行贷款进行扩大再生产投资,还贷后所形成的资产,按理应为该企业全体职工劳动剩余转化而成,视为共同所有。现在则因产权改革滞后而已经演化成为“单位自有资产”,政策理论上不承认拨改贷后企业资产性质上的“共有制”变化,片面强调“国有”,是部门垄断资本自我保护的政策表现。

三是“财政分级承包”启动各级地方政府为自己的财政利益而进行“地方政府资本”原始积累。在改革开放之前,我们只完成了国家一级的工业资本原始积累。这就意味着国家所直接控制的大中型城市,基本上形成了完整的工业体系。但是地、县以下工业基础普遍薄弱。正是在财政改革后形成了各个层次的明确的收益主体。于是,全国数千人县、市,乃至数万个乡镇便都突然有了一个要求:完成各级地方政府的资本原始积累。

大家看到:80年代中期有一个现象——“跑步进京”。就是地方政府到北京跑部门,从部门垄断占有的国家资本和收益中挖一块到地方。随之就出现了80年代中期投资规模的空前膨胀,而又由于整个国营经济的内部分配机制,是完全不能制衡的;就增投资约有一半要转化为消费基金。于是投资的膨胀又导致消费的膨胀。

由于财政金融体制改革所带来的上述问题,就出现了投资消费的双膨胀;形成改革以来的经济过热问题,进而引发经济危机。

2.危机调控政策分析

1985年经济出现高潮,也导致财政出现了较高赤字。这时提出的经济调整的口号,基本上还是“调整、整顿、充实、提高”;和上一次发生危机的1980年八字方针差不多。不过,1986年提出的“拍、租、转、股”,则因其触及国有企业产权改造,而显然比上一次的“关、停、并、转”有本质上的进步意义,但这个进步由于仍没有进步到马克思主义所要求的承认企业资产中的职工劳动剩余价值的深度,因而得不到广大工人响应。加之种种体制环境原因,终未得到认真贯彻。

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是当时的投资膨胀使国有企业资源供给严重不足;于是1986年开始提“乡镇企业大进大出,两头在外”。但实际上因为外贸垄断,只能是“两头在外贸”。

不仅是中央控制大中城市投资、消费双膨胀,而且由于财政体制改革创造了层层利益主体,大约八万个地方政府也都尽力争取投资,试图完成地方政府的资本原始积累。这就在全面经济膨胀之中产生了地方差异扩大,以及随之而来的各级政府不可遏制的“现代化攀比”。这是中央1985年即已提出紧缩政策,而到1988年仍未能见效的主要原因(统计上看只在1986年投资略有回落,但并不构成一个周期)。接着,现象上看是由于供给不足和消费基金过快增长,加之1988年夏季关于物价改革的决定,随即就出现了1988年夏季的大抢购;导致当年18.6%的物价上涨幅度。

值得进一步分析的是:大抢购只是80年代的特殊现象。此后则不足为训。

因为我国处在开始改革开放的初期阶段,政策语言上刚开始讲商品经济,并不承认市场经济体制,经济上也还是非市场化的。当时老百姓面对的可进入市场只有两个,就象一个翘翘板:一头是高档大件消费品;另一头是生活必须品,粮、棉、油、肉、菜、蛋。那时没股票、房地产,没有任何资本市场;也没有听说过谁买医疗、养老、财产等社会保险;当时连旅游都不是市场化的,是大家抢出差机会。因为这些消费都是非市场化的,是国家包着的,所以对于市民而言,除了基本生活用品和高档大件消费品两个是刚放开的市场化消费之外,没有其它消费市场来分散资金投向。因此抢购就集中在这两极跷跷板,任何一极消费压力稍微加大,都会导致物价波动过大。

当抢购高档大件使价格上涨时,对应政策是增加高档消费税,间接大幅度提高了高档大件消费品的价格;这又客观上无异于刺激市民对价格上涨的预期;无处释放的社会消费就只能转向基本生活用品,甚至抢购布、盐、粮食……。

由于两极化的消费使物价波动显得很大,所以随即引发了公众挤兑。为了防止银行存款下降,政府又较大幅度提高了存款利息,同时实行保值贴补。高利吸储虽然确实使银行存款随即大增,但在贷款利率未调而且严格规模控制的政策作用下,银行当年出现数百亿元的亏损,并导致财政赤字相应增加。于是,接着就必需调整贷款利息。这时,地方和企业在紧缩政策于1989之际突然有政治条件实现的同时,又遇资金成本突然大幅度上涨;政治和经济的双重作用,终于使国民经济在1989年以后进入了萧条阶段。

对于后来者,不论认同什么主义,这种宏观调控政策及其作用过程本应引以为训。

3.萧条和复苏

1990—91年是很典型的萧条期。企业“三角债”一度高达3000亿,库存积压达2000亿。为了安定团结,银行被迫增加贷款,用于收购企业库存,甚至给亏损企业发工资;导致不良贷款大幅度增加。这样延宕到1991年,中央一方面继续实行紧缩方针,另一方面对国有企业只能实行“点贷解扣”。此时的农村,直接表现是农民收入连续三年下降,负担相应增加;干群矛盾激化。

到1992年,逐步适应了当时政策的各种民营经济和三资企业经济开始有所回升。此时“邓南巡”仿佛一剂猛药,突然使地方经济以大办开发区为特征猛然进入高涨;并且,是在国有企业劳动生产率所反映的效益并未提高,而是股票、期货、房地产三大投机同步作用下,再次出现1993—94年投资与消费都过度膨胀,财政赤字和物价都过度上涨。其中,1992—95年每年360万亩农民土地的非农占有,约等于每年从农民手中拿走3000亿元的国民收入。

4.“信用膨胀、生产停滞”型的第四次经济周期

1994—95年,连年的高物价上涨起源于两个与80年代不同的新因素:

一是在市场经济体制确立过程中,必然伴随产生的“经济货币化(或称‘资源资本化’)”所推动的货币超量发行。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步放开,90年代社会公众所面对的市场,显然已经不再是原来的“两极化翘翘板”了;金融资产的多元化以及投资结构的多样化,加快了我国经济的货币化进程。每一份在原来产品经济时代不用货币即可分配的资源,在90年代的市场条件下,则必然要求对应增发一份等值货币,以实现通过货币为中介的交换和资源配置。在节省货币的信用手段和契约化的信用关系都不发达的情况下,当然会促使货币大量增发。

二是高利率造成“信用过度膨胀、企业生产停滞”的恶性循环。有经济学家说:1994年全国贷款总规模是34,000亿;当年的官定贷款利率是在年息10%左右,但实际上大部分企业拿到贷款的利率,一般都在20%以上。这中间至少有十个百分点利差,折合3400亿。若不是银行,那是谁吞掉了这3400个亿?这个问题无法直接解释。据《金融时报》说,中央财政历年亏损对银行透支,已经超过了银行的自有资本金。财政1994年向人代会提交的报告说:今后赤字不再向银行透支,靠发行国债弥补。于是当年国债是1000个亿。1995年增加到1500个亿。1996年当高于上年。大规模增加的国债只能高息发行,这就客观上抬高了银行负债率和资金利率。再者,银行在上一轮周期之中被迫放贷,已经有大量的不良贷款收不回来,只有用剩下的可回收贷款去牟取高利,才能偿还存款人本金和在存贷款利率倒挂的不利条件下硬挺着支付利息。最为极端的例子如三年期以上的存款加保值补贴,1996年1月到期时年获利约24%,而贷款按调整后规定的利率年息约13%。存贷之间差十个百分点以上,这还不加银行经营费用。现象上看是存款利率高于贷款利率,但这只是按照国家法定利率计算的。事实上全国大部分银行单位都坐好车,发高额奖金,盖好楼……;这就客观决定了对于银行而言最起码的经济选择:官方银行既然官定不能破产,只能采取某种追求利润的行为——变相放高利贷。既然规定不能高息;那就只好发展儿子公司、孙子公司,通过搞财务公司、投资公司的违纪拆借等手段;由这些相关公司去高利放款,这就是企业到银行借不到款,要拿到的贷款就都是高息的原因。

其次,银行在利率倒挂条件下,存款增加就要多支付利息;还要大力吸收存款;就是因为贷款出去已经收不回来了。如果不增加存款,就没有新增贷款能力,所以一定要增加存款。这就是信用膨胀。一般而言,在资金利率高于10%的条件下,除非投资于银行或“泡沫经济”,在实物经济领域中的任何投资都几乎无利可图。这也是近年来“公款私存”和社会存款大量增加的直接原因。信用膨胀直接后果是,企业之间的连锁负债至1995年第三季度已经突破8000亿;库存积压约5000亿。二者都是上一次周期的两倍半。并且,企业在负债率高达80%,资金利润率又只有约3%的情况下,亏损面必然扩大;从而导致生产停滞。接着是恶性循环:企业不良债务导致银行之间的信用关系恶化,贷款大量的转化为坏帐、呆帐或预期贷款、不良贷款。到现在为止,金融系统承认的不良资金大约占贷款总规模的不到30%;其他部门说法不一。理论界最为极端的说法是高达50%以上。

5.经济危机中的地方政府

1994年以来,60%以上的县级财政赤字;80%以上县级工业亏损。在中央和地方的财政、信用状况都不断恶化的同时,有些地方政府行为也发生本质性变化。一是变相吃存款。政府指使银行给县办工业贷款,在贷款的同时把税扣下,银行则先把利息扣下,以此满足本届政府眼前需求;包袱甩给后人。二是配合外商掠夺资源。在国内资金利率过高而且受规模控制的约束下,地方政府往往不顾环境污染,以有限资源置换引进外资。三是剥夺农民地权进行原始积累。在缺乏外部资源的地方,政府只有伸出手去以地生财,大规模征占农地垄断出售。

6.有关讨论意见

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金融资本运行规律的论述,既然银行信用的基础只能是政治强权,那么信用恶性膨胀的下一步将导致政策支持下引入浮动汇率制,或对商业银行注入低息资金;从而通过不断扩张信用,避免金融破产及其连带的政府信用危机。我认为,对此唯一可作的早已不是价值判断,而是制度成本分析。

对于这方面的详细分析可参阅我另一篇文章,“建国以来四次周期性经济危机及宏观调控政策分析”,发表在1996年第一期《发现》杂志上。文章分析了信用恶性膨胀的结果,认为按照马克思主义经济周期规律,近期经济危机的主要特征是信用崩溃,直接表现为“礼崩乐坏”,即广泛的社会性“赖帐”。不仅企业、银行,各部门和地方政府,行政和执法之间也互相赖帐。一旦银行赖帐,“金融资本异化于产业资本”,信用危机就到了崩溃边缘的危险程度。对于决策者而言,也就是到了不得不作取舍抉择的岔路口上:是要产业资本还是要金融资本。

企业不景气已经是不争的问题了。如果把现在国有企业没有积极性,经营效果不好,归因于高的负债率;那么农村也有同样问题。全国乡镇企业统算帐,资产负债率67%。其中大型乡镇企业(经营规模最大1000家乡镇企业),其资产负债率78%,接近国营企业。这反映出企业自我积累能力过弱,资产负债率过高,是经济危机和萧条阶段的普遍问题。

一般而言,企业的债务率达到50%,效益受到影响(不包括流通企业;我国流通企业相当多是全额负债的),因为利润中有相当一块要变成银行利润;当企业负债率达到60%时候,一般产业几乎无利可图;到60%以上的时候,企业出现负利润;而如果达到80%以上,多数就该破产了。

理论界有人说,银行应把债权转为股权,就是把企业欠的债务转成银行对企业的股权。也就是从银行的左口袋拿钱,往右口袋装钱。也有人说,过去从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是改革;现在改回去,把企业债务再算成财政拨款。总之,还是在原体制内部的循环。

还有一种说法:从管理要效益。认为只要加强企业管理,就能增加效益等等。十四大总书记政治报告中明确讲,建立市场体制的前提是产权清晰化,就是先要搞产权制度改革。不能以加强管理来否定产权改革。好在从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起又讲明晰产权了。只讲加强管理的说法早在1978年就提过,但就是执行不下去。当不触动产权的城市改革导致企业的亏损面进一步扩大时,1986年才认识到要调整、盘活存量资产。从那时起因为非经济环境变化又耽误了十年。现有企业负债率进一步提高、坏帐率进一步增加,当老路再走不下去的时候,终于又走回来。

与产权改革对立的另一种说法是“国有资产流失”。事实上从建国起两代劳动者的剩余价值都转化在国有企业资产中间。如果不坚持马克思主义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自我完善相结合,不承认劳动者在国有企业中的产权,只给他们一个劳动合同,一旦解雇就失去生存基础,这当然不是“主人”;也无以再让工农劳动者成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基础。所以如果不改革现行产权制度就不能防止资产流失。

有一派国际知名的理论说中国的改革是“渐进式的增量改革”。但是农村改革一开始就是“突变式存量改革”;就是大包干让农民分地。第二步农村改革的突破也是南方率先开始搞的“股份合作制”。就是要把包括土地在内的农村资产,进一步以股份形式量化到人。“不动产权的改革不是改革”;建立新的财产关系,是其它创新制度的基础。而由于农村人口占中国的74%,也就是大部分中国人是动产权的存量改革。也许渐进式增量改革只反映城市,但那块只是渐进,没有增量;而且存量越来越少,差不多全变成负债了。再若延宕,无异自弃。

第三部分90年代的改革与发展

1.“抓大放小”存量调节

我国的国有工业固定资产统算帐将近4万个亿。国有房地产统算帐,按重置价格计算也是大约4万个亿。这样,城市固定资产总规模仍然在8万亿左右。农村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在内统算帐,应是8—9万亿。我国现在资产总存量仍在16—17万亿。中国的希望在此,发展的基础在此。

流量调节已无出路,存量调节迫在眉睫;如何减少存量调节中的社会震荡,就看如何作调节存量的决策。

中央五中全会提出的“抓大放小”是重大决策,几乎雷同80年代初农村改革中保留2400家集体工业发达社队不分包到户的安排。现在按40万家企业计,抓住1000家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政府仍占有国家资产总额和利税的约70%。放开其它39万9千家国有企业,这就可能较大幅度地开放资本市场。

2.国有资产社会化

资本市场放开应体现“国有资产社会化”的社会主义原则。形式上并非照搬规范化的、西方式的股份公司,而是根据国情,至少搞一定比例的“劳动贡献股”,推行体现工人产权、可产生较高积累率的“企业职工股份合作制”,再通过拍卖、租赁、转让、破产来市场化地配置资源。

坚持社会主义的实质是:必须重视对劳动者财产权利的承认,还原他们在国家工业化原始积累时期付出的劳动剩余价值。社会主义改革存在于广大劳动群众的觉悟之中;不能把希望寄托在“乞求贵族再光荣一次”。

开放资本市场是存量资本调节的最关键环节。这一步迈的大、动的快的地方将占很大“便宜”。因为最稀缺的、流动性强的要素仍是资金,只有资本市场先放开,货币要素才能较便宜地集中流入。工业省大中型企业较集中,如果能够率先开放资本市场,在存量调整上先走一步,发展速度可能非常快。

3.中西部加快发展与资源资本化。

中西部与东部之间的差距,表面是差在收入上。由此对应产生“财政转移支付”的扶贫政策。但收入是一个变动幅度大、变动频率迅速的变量。收入之差这个现象所掩盖的本质,实际上是资本量所产生的资本收益之差。西部有自然形态的资源优势,但不是资本优势。深化改革的制度安排有可能创造极大的制度效益。例如:湖南怀化的山地制度建设试验,只是通过把原来按人均分的山地改变为可流转的“山权长期租佃制”,就使24亿资金流入这个贫困山区。又如地处黄淮海盐碱地区的山东济阳县孙耿镇,“集地滚地”1700亩办工业开发区,3年之内镇财政从40万跃升到8000万;办法就是每个农民拿出半分地,从远村往近村滚地,最后集中到镇区国道两侧变为工业用地。只要保证农民地权不变,就能实现从传统农业进入现代工业的制度成本为零。

如果西部能够加大改革力度,打破部门对资源的分割垄断,有权自主加速资源资本化,加速开放资本市场,西部的资本量就能陡然增长。甚至无需财政转移支付就可赶上东部;因为其人均资本收益会随之大幅度增加。

4.完善农村财产关系

农村资产9万亿中的80%是地产,现在农村即使已经建立了的合作社或乡镇企业集团,也没有把这最大的资产计算进去。各个地方乡以下应该抓紧实现以土地为中心的社区股份合作制,重构和完善农村财产关系。

曾经有过80年代初农村重构财产关系,创造经济高速成长的经验。从那以后农村经济已经发展成了工、商、建、运、服、农、林、牧、副、渔十业并举;形成产业门类齐全、专业分工社会化的初步商品经济框架。但财产关系基本还停留在人民公社解体时,农民大包干分地那种状况,因此大有调整余地。

完善财产关系应包括乡级在内。因为乡一级政府一般不存在国有资产;乡政府现在占有的资产,就是原来人民公社三级集体所有,在社一级内部平调或积累的资产,人民公社解体后转化成乡镇政府占有的资产。其属性仍是集体所有。所以,农村的产权制度改革要特别强调,把乡镇以及政府部门占有的、以原人民公社社一级集体积累资产为基础的那块资产的属性,明确为乡镇域内全体成员共有的集体财产,并予以折股到村民组。只有这样,农村产权关系才能清晰。村委会级更应该是在村社区范围内,推行全员资产股份化,通过配投折股量化到人。

完善农村财产关系,应包括乡村全部工商业固定资产和农业固定资产。农业固定资产当然包括土地资产。不抓紧做股量化是重大失误。中央文件早在80年代就强调农村要素的市场化流转,不把土地从实物形态向价值形态转化,根本无法流转;也就难以真正实现分工分业、规模经济。要素市场化流转的前提,首先要全环节地实行农村资产股份化。

5.以小城镇建设吸纳农村过剩人口

在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发展较快的地方,乡镇企业产值已经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60—80%(在地方工业产值中占40%左右),约50%以上劳动力在乡镇企业或其它非农就业;发展到这个阶段上,实际上已经具备了加速城市化、尽快转移农业人口的条件。应及时把乡镇企业和非农就业人口集中到小城镇,把土地所承载的过剩农业人口转出去,缓解基本国情矛盾;只有土地承载的农业人口降下来,才能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才能提高农业的商品率、劳动生产率和积累率,农业才能市场化。也才有可能逐步改变分散的小农供给和城市成规模需求在体制上的不对接。

非农转移受财产关系制约。原来大包干分地时,大部分社队是按公平原则分的。只有把社区资产包括农民的土地都作了股,社区成员占有股份,可以在进城进镇后,保留家里的那部分股权,产生收益凭股分红。如果不把土地从实物形态向价值形态转化,谁离开就意味丢失了已经实际占有多年的利益。因为当时资产总量80%以上的地产约值8万个亿。而且越是发达地区地产越值钱,农民为什么要丢?更何况原来大包干时土地的第一次分配本来就是按公平原则分配的,而且实际上多数搞了社区股份合作制的地方,第二次再分配股权仍体现了传统社会的公平原则。

这个问题在广东刚兴起开发高潮的时候体现得尤其尖锐,农民开着拖拉机包围政府,在开发区的推土机前静坐。46%的上访告状是因为土地纠纷引起的。而原来广东农民并不要地,到处弃耕撂荒。但是,一旦土地做商品化开发,农民就不干了,那是农村祖祖辈辈留下来的财产,怎能让人白白拿走。地方政府往往3万块钱征一亩,30万块钱卖一亩,中间90%利润流失。在土地纠纷非常尖锐的情况下,广东省委、省政府发现了一部分地区基层创造出农村股份合作制,经规范化在全省推开后,上访告状的没有了。

让农民占有股权收益的办法,同样可以有效促进小城镇的建设,这个制度安排的效益非常之大。因为城建占地要投入,而土地股份化可以不占地,初始投入可以节省下来用于城镇发展;只要政府允许社队和农民土地以股份形式参与商业开发或工业开发,按股享受红息。这本来是最节约制度成本的办法。

6.降低乡镇企业团地化的门槛

乡镇企业集中进入工业小区也面临同样问题。村以下乡镇企业发展快,主要是劳动力极度过剩条件下,社区追求就业最大化和福利最大化的结果。企业办在村可以得到社区土地资本增值收入转移的好处。

乡镇企业创办之初,没有多少货币投入和设备投入,主要是地便宜,劳动力便宜。企业办在村受自治法保护,“大盖帽”们一般不下乡;可以土地不交钱,劳动力不付钱;不用搞行政后勤系统,也不用职工宿舍和食堂;一切社会福利保障都不要支付。这就节省了乡镇企业启动资本。如果企业经营不下去,产品卖不出去;老百姓不发工资回家种地去;什么时候卖出去再给钱。这又节省了一块机会成本。如果连行政干预和市场风险都可以低成本避免,企业当然办在村。由此造成的破坏资源、污染环境,是现行制度的成本;只有改革,别无良策。

政策上强调的乡镇企业集中进入工业小区,实现规模化、团地化发展,前提是先要降低进入乡镇企业小区的门槛。企业一旦离开本村,地得买,宿舍、食堂也得盖;企业成本就得提高。此外乡镇企业的进城的高门槛,还在于政府垄断征地、开发商再转手倒卖的地价太高。

县以下不实行国家征地,允许乡村两级土地作股,可能有效降低门槛;从而降低制度成本。乡镇企业进镇也是农村用地,为了农村经济综合发展,企业用地可以让地权股份化,既可以解决乡镇企业进城会增大成本的问题,也可以至少保证无地农民仍有股息收益。

如果一个县或镇的范围内,能够让四乡八里的乡镇企业向小区集中,还可大量节约土地,节约出的土地既然是股份化的,也就便于流转,便于区域化种植,从而实现农业的规模经济。

7.重建农村积累制度

积累制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劳动积累,二是资金的积累。其中特别应重视的是资金积累。在生产力诸要素中,资金要素是起组织作用的龙头要素,所谓重建农村的积累制度,就是紧紧抓住资金这个龙头要素,在现在这样城乡对立二元经济格局的条件下,保住最为奇缺的资金要素尽可能少地流出农业和农村。

千投入万投入,真正的农业投入主体是农民。中央决定加强在农村投入,但实际不到位,因为不存在投入机制。国家银行不可能对应2.4亿个小农户,现有的金融工具在小农户小规模的农业生产上,都无法进行金融运作。信用社最基层在乡,不能对村以下农户小额信贷作审查监督:农户贷款成本过高、风险过大。所以尽管1994年农行统计仅6%的资金投入农业,而农业生产照样增长。实际上改革以来这些年维持农业投入的主体是农民。但是农民这种高度分散的小额投入不利于提高农业的积累率。资金这个龙头要素如果形不成规模,就不成其为有组织作用的要素,就没有扩大再生产,也就改变不了农民自给自足,农业商品率低的局面。积累制度建立仍要把“以土地为中心的股份合作制”作为基础。

首先明晰集体地权,促进土地从资源形态向价值形态转化。其中无论是实行“两田制”、“租佃制”和“股田制”,或者实行“四荒拍卖”,都意味着转换了一个重要机制:从原来按公平原则、完全按人分配所侧重的福利功能,转换为侧重生产功能。除了保证农民基本生存需要的自留地(口粮田)外,体现生产功能土地要竞争才能包得到。农民要把竞包的承包费先交给集体才能种地。四荒拍卖也是竞争拍卖才能种地。一旦实行了这样的制度安排后,就自然形成农民主动交钱给集体。于是,包地交钱这种制度安排,连带产生了在村集体这个层次上大于农户投入规模的资金要素。

承包费和拍卖金都要作为农村资金积累制度建立的基础;要及时建立农民合作基金会,把所有农村中产生的资金成规模的集聚到村乡两级。农村积累制度建设是中央早已用政策语言明确规定了的。从调查看,比较好的县一级农民合作基金会集聚的资金规模大体上能达到三、四个亿。比较好的乡一级农民合作基金会规模能达到三、五千万;最多的能达到一个亿。

可以利用农民合作基金会这个载体,搞生产要素在流动中的优化组合。比如专业户承包开发,到农村合作基金会融资,应允许以拍卖到手的山权、林权、地权抵押;如果经营不善收不回资金,抵押物和不动产期权可以收回重新发包。因为农民合作基金会是农村社区合作组织内部的信用组织,所以,全世界范围内对这种合作信用都是给予足够的优惠的。社区性基金会免交八种税费,不注册、不登记、不纳税;资金成本就比银行低;利率还可以上下浮动。要严格执行不对外搞存贷款的政策界限。会员都应是乡村两级合作组织成员,只进行会员内部的资金融通。由于乡镇企业也是会员,所以乡镇企业的产权流动也可以通过合作基金会柜台交易。山区开发、果园期权转让、山林期权转让,都可以通过合作基金会开个窗口,以便于规范转让,防止纠纷。再进一步可以在会员、社员之间结算。在乡镇企业范围内,在不同专业和环节之间不用走现金,节约了现金的在途也就节约了资金;无形之中就增加了一块头寸。

8.第三产业的规模效益

第三产业的规模效益也要靠发展农村小城镇来实现。工业的规模经济是能够创造规模效益的,但这并不绝对化;因为工业产品是可运输的,所以工厂相对分散仍能生产。对于规模经济而言更为重要的是第三产业,因为第三产业没有规模人口和规模消费就不可能存在。就在胶东、辽东,苏南、浙北这些集体经济高度发达的地区,由于忽视产权制度建设,因此尽管小城镇和县级城镇超前现代化,大楼盖得很好,马路修得很平,路灯都很美,但就是第三产业不发达。在苏南很多小城镇,一到晚上七、八点钟以后,农民下班回到村里去了,镇区里边街道“这儿的傍晚静悄悄”。第三产业是不能放在轮子上移动的产业。饭店、理发、洗澡、娱乐业等等,没有成规模的人口,就没有成规模的消费,所以农民人进不了城,就发展不了小城镇,就没有第三产业较快发展。

大凡这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按照国营工业的模式搞福利,按照城市模式搞农村现代化:村村通柏油路、通自来水、通电话;家家盖别墅,户户买轿车。然后搞村级公园,村级敬老院,村级办公大楼。高度分散,高度浪费;全部进入乡镇企业成本,造成乡镇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不仅是严重的资源浪费,而且在这么大工业比重情况下,城镇不得不“带状分布”;产业结构得不到合理的调整,第三产业得不到发展,农业人口转移不出来。所以,小城镇和第三产业发展都必须以产权制度建设为前提,只有在要素从实物形态向价值形态转化之后,才可以加快向城镇流动,农民才可以在占有收益而不直接占有实物资产的条件下“离土离乡”。

9.农业产业化

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最大难度,就在于城乡对立的二元格局至今没有打破,农业的投入品和产出品的两头是在城市垄断的。部门垄断资本是当前改革的一大难题,阻碍市场经济的条块分割也是部门垄断造成的。所以推进产业化,首先强调的第一条还是打破加工、流通、金融等部门垄断。

第二个难题是产业化要保证农业生产者获得平均利润这个目的难以实现。其背后的核心矛盾,还是产权问题。泰国正大集团可以让养鸡农户和公司加工企业分享利润,因为他在资产权益清楚的条件下倾向于长期收益。所以有恒产就有恒心;无恒产就无恒心。假如城市的产权没有通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改造,城市的企业家和职工都无恒产,他就没有恒心;就必然是短期行为。当年城市企业搞承包制的时候,就是厂长、经理和职工一块拚光耗尽设备,增大短期收益。如果没有长期目标,不追求中长期收益,就形不成平均利润;产业化也不能发展。因为,产业化就是在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上,大致得到均等收益;这个产业链才能构成。所以检验产业化是否成形的根本标准,就在于能否形成产、加、销各个环节的平均利润率。

以上所有农村改革的步骤,尽管已经都被历年的中央文件所明确规定下来,但是,真正的贯彻执行还有待于宏观环境的进一步的改善。当然,在大的环境逐步改善之中,地方有可能通过自己的工作,创造出有利发展的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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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周期与发展_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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