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区域市场发展中流通中心的特征与定位_供求关系论文

论区域市场发展中流通中心的特征与定位_供求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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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商贸中心?

泛论而言,商贸中心应是指商品流通中心。所不同的是在我国习惯上把内贸作为国内商品流通的统称,把专营内贸的商业(包括经营粮食的、经营粮食以外的农产品和日用工业品的,以及生产资料等国内商业部门)归之于“商”字号;与之并列,把外贸作为对外贸易,即国外商品流通的统称,把专营外贸进出口的商业归之于“贸”字号。这样,商贸中心就变成了一个中国特有的概念,它的“商”专指国内商品流通,它的“贸”专指对外贸易——国外商品流通。所谓商贸中心就成为既是内贸中心,又是外贸中心的概言。

然而事实上却往往有出入。因为并非所有能形成内贸中心的地方对外贸易都很发达,以致于同时也能成为进出口的枢纽。然而,人们往往把一些内贸比较发达能起一定的商品联系的聚集和扩散的大、中型城市都笼统称之为商贸中心。这是不够准确的说法。因为并不是所有商品流通发达或比较发达的大、中城市既是内贸的流通中心,又是进出口的枢纽。有的大、中型城市在国内贸易中的确是起强大聚散作用的流通中心,并且还有规模较大的对外贸易,但在外贸方面还不是内外交流的枢纽;反过来,有的大中城市在外贸方面是内外交流的枢纽,但在国内贸易中却不是起强大集散作用的流通中心。在上述情况下,前者只能称为内贸或国内商品流通中心,后者只能称为外贸或内外交流的枢纽——商品流通中心,而不宜笼统称之为商贸中心。比如洛阳是豫西的内贸中心但不是外贸中心。

不能以为对外贸易——国际商品流通是国内商品流通的继续,就误认为每个内贸的流通中心必然要扩展为外贸的流通中心,甚至同时就是外贸的流通中心。

至于外贸的流通中心也不能误会为都是国际贸易的流通中心,或者说国际贸易大都会。因为外贸的流通中心是指在一国进出口——内外交流中起枢纽作用的通商口岸,而国际贸易大都会则不仅是在本国进出口中,而且是在世界市场上多国的国际贸易中起集散的、枢纽的作用。正如一个城市可以有自己的对外贸易业务,并不等于它就能集散周围其他地方的对外贸易业务一样;即使它同时能集散周围的外贸业务,也并不等于它就是通商口岸一样;即使它已是通商口岸,也并不等于它是外贸的流通中心一样;即使它是一国在外贸方面内外交流的枢纽,也不等于它就是世界市场上国际贸易中心城市。比如说,长期以来,上海、广州、天津、青岛、大连等是我国外贸方面内外交流的枢纽,湛江、汕头、厦门、宁波、南京、连云港、烟台等则只是外贸的重要港口城市而已,而堪称国际贸易大城市的还没有。要到1997年香港回归后才有这样的国际大都会。只有它能与纽约、芝加哥、伦敦、汉堡、东京、新加坡相提并论。

同样道理,不能把商贸中心看作金融中心,或者将来必然发展成金融中心。

上述可见,在确定商贸中心时要按照它的标准来衡量。既不要把内贸或外贸的流通中心夸大为商贸中心。也不要把商贸中心夸大为商贸中心兼金融中心,更不要把国内商贸中心夸大为国际商贸中心乃至国际商贸中心兼国际金融中心。

二、城市如何成为商贸中心以及它与所集散的区域有什么关系?

城市一般应是流通中心。在人类经济史上,商品经济和交易市场首先发生和发展于城市,然后才推及农村。在经济高度商品化、社会化以前“城市本身表现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乐和需求的集中”,而在乡村却是相对地处于分散的状态。(马克思和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7页)城乡分离,使人类社会开始在不同的空间有商品交换的联系。而由于集中是城市的基本特征,城市的生产和生活消费需要,包括统治阶级的奢侈性 需要,从一开始就不是城市自身所能满足(如农产品)或完全满足(如手工业品),必然求之于城市以外,首先是周围的分散生产的乡村;反过来,周围乡村对手工业品(日常用品到农具等)从一开始就需要城市的供给来满足。所以,城乡的商品联系必然是以城市为中心的集散型的交流,城市成为它所聚集和辐射的乡村交换的中心。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周围的乡村已经不能满足它对农产品的需要,城市的手工业品除了供应城市本身和周围的乡村以外,还可以供应其他地区;城市所有地区的土特产品也是如此。这样,城市就不仅成为所在地区的交换中心,而且成为该地区与周围其他地区乃至更远地区商品交换连续点或主要的连续点。

近来,伴随着商品经济的蓬勃发展,经济日益商品化、社会化、工业化乃至于现代化,城市不仅在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乐和需求诸方面集中化更强烈,而且突出地显示出技术领先,第三产业兴起,聚集(吸引)功能、辐射(扩散)功能、流通中介(中转和延长)功能大大加强,成为空间范围越来越大的经济区域的经济活动的枢纽。在越来越大的经济区域内,城市群构成有机统一的体系。大的城市成为中心城市,成为流通中心,通过对其他城市的集散而在该经济区域内起支配作用,即通过带动其他城市的运转进而带动包括整个区域的乡村在内的经济的运转。

近代城市的发展不同于古代,它不是作为政治中心和依赖于交通要塞地位,商人把各地的土特产进行集散交流而形成的政治城市和商业城市(在中国,前者如咸阳、洛阳、长安、汴京、北京、济南、南京、杭州、苏州、武昌、长沙等,后者如广州、扬州、成都、汉口、佛山等)。

近代城市是在商品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发展前提的商品流通和商业,以及商品生产延续,社会总资本有机组成部分的商业资本和借贷资本主要活动空间和场所而发展起来的,因而城市大量增加,并且主要是在工商市镇基础上发展起来或者是原有政治城市、商业城市改造过来的工商城市。在这些工商城市和交通枢纽、对外贸易港口城市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商品流通中心乃至金融中心。

然而在商品经济的社会中,城市作为流通中心(商品流通中心乃至货币流通、信贷关系集中所形成的金融中心),已不能局限于在商品流通发展的基础上,商人资本集中,得以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开展广泛商品联系和交流为条件,而是要建立在经济商品化、社会化基础上,作为社会再生产过程赖以实现的有机的统一的市场空间体系的骨干。因此它离不开社会分工体系中的地区分工体系,离不开生产和流通、工农业和流通产业,商业、金融业和服务业(从交通运输、通讯、包装、配送、保险到旅馆、饮食等)的发展和统一。

因此,近代的城市发展离不开工业化的进程。伴随着工业化的实现过程而数量增多,规模扩大,水平提高。众多城市的出现,在一个地域空间内形成城市群,新增的或经过改造的城市多数已不是消费型和商业集散型,而是工商结合型。流通中心先是商品流通产业为主的贸易型,有些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是以组织货币流通和信用关系的金融业为主的金融型。所以,近代的城市并不都是流通中心,作为流通中心它已不能局限于对所在地区周围农村的集散,而是要对越来越广泛地区进行集散和联系。这就决定,近代的流通中心是在不同范围的地区社会分工所形成的经济区域内而不是行政区域内形成的。不同空间范围内的社会分工形成不同范围的经济区域,大的经济区域包含小的经济区域,构成不同的市场空间(有机结合的)组成的市场空间体系(从地区市场到区域市场、大区域市场乃至国内统一市场,进而是世界的区域性市场到整个世界市场)。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的城市群中,能够对其他城市通过集散和联系起支配作用,进而对整个经济区域发挥市场调节所要求的引导、疏导、组织、控制乃至领导诸多功能的城市,才构成真正的流通中心。城市群在一个经济区域内有机结合组成区域内的城市市场体系,统率着整个区域的社会经济。而大小空间范围的经济区域所构成的市场空间体系,正是以其流通中心为主,相互串连、有机结合地组成全国的乃至全世界的城市市场体系,以此为骨干来组成包含城乡、包含不同地区的不同层次的市场空间体系。

为此,近代流通中心虽然仍是城市,但并不等于所有的城市都是流通中心。作为流通中心的城市必须在一定的经济区域乃至一国之内,甚至世界范围内承担起社会资源配置中心的集散型(贸易或金融)的城市。显然政治性的城市、文化娱乐性城市、旅游城市、生产基地的城市、边防城市等,都不会成为流通中心。政治性的城市如美国的华盛顿、加拿大的渥太华、澳大利亚的堪培拉等,旅游和文化性城市如瑞士的日内瓦、希腊的雅典、圣马力诺等。生产基地型城市在中国钢铁如辽宁的鞍山、四川的攀枝花、内蒙的包头等市。煤炭如山西的大同、河北的唐山、东北的抚顺、阜新、鸡西、鹤岗、河南的平顶山、安徽的淮北等市。这些生产基地城市主要是向外输送基地专业化生产的商品,所以也不能在市场空间体系中成为流通中心。作为流通中心,要对所支配的其他城市乃至这些城市影响所及的整个区域起作用,它当然应是较大的、大的乃至特大的城市。但城市再大,如果性质是政治型、文化型和旅游型、生产型而不是进行社会资源配置的流通(贸易和金融)型,也不会成为流通中心,而流通(贸易和金融)型,在社会资源空间配置中所起的作用越大,它的贸易业和金融业越发达,越能成为高层次的流通中心。

近百年来,市场经济发展为现代市场经济。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中近代型的城市发展为现代化的城市,原来一些近代型的流通中心也就相应地发展为现代化的流通中心。现代化的流通中心,是在原有的基础上按照现代化的要求进行改造和提高的。这主要表现在:①城市更加开放,不仅纳入国内社会分工的体系中,而且联接乃至参加国际社会分工的区域性体系乃至全球性体系;②流通中心拥有大量强大的乃至垄断性的现代化的贸易组织和金融组织,大的、国际性的流通中心尚有一批跨国公司和国际性的银行;③内外贸紧密衔接,除商品以外劳务和技术贸易加速发展,贸易和金融互为表里,贸易和经济有机结合,使大的流通中心以内贸集散为主,必然有强大的外贸业务,如以内外交流和国际中转集散为主,必然有强大的内贸业务,如以商品贸易为主,必然有大量的劳务和技术贸易业务,如以贸易为主,必然有大量的金融业务,如以金融为主,必然有大量贸易业务;④为贸易和金融服务的交通运输、通讯联系、仓储保管、物流配送等,以及相应的零售商业、宾馆旅店、饮食业和生活服务业都很发达,具有现代化水平,保证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通畅无阻;⑤贸易和金融不仅要有现代化的物质技术和设施,而且要有现代化的经营和管理人才。这些人素质高,有文化、有理论、有技术、有专长、懂得政策,对流通中心的运行和作出的决策,能够在辐射所及的市场空间以内健全地发挥作用;⑥作为流通中心的城市内部要有结构良好的市场体系,特别是现代化的商品交易组织体系(如批发交易市场、贸易中心、期货交易所等)和金融交易组织体系(如拆借市场、外汇市场、股票市场、证券市场等),同时要有现代化灵活变通的高效率的流通形式(如代理制、经销制、订货制、信托制、融资租赁制、贴现制等)以及现代化的流通工具(如电子交换系统、市场信息互联网络、信用卡等),以便流通中心得以在区域市场、国内市场乃至世界市场上更好的实现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必须科学地对待流通中心的确定、定性和定位,不能离开时代环境和条件。作为流通中心是商品流通(贸易)中心还是金融中心,或者是双中心;作为流通中心是地区的,抑或是区域的,抑或是全国的,抑或是世界性的流通中心。就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来看,多数流通中心尚处于近代流通中心阶段,有些还没有完成传统工业化时期所出现的近代流通中心。当然也有某些大流通中心在不同程度上正在从近代流通中心向现代流通中心前进。其中,主要又是贸易的流通中心,少数是贸易、金融的流通中心,或者金融的流通中心。向现代化流通中心过渡的大城市可以望到端倪的主要在沿海。例如上海、广州等市,而在内陆,即中西部地区则为罕见。这是因为我国现有商品经济不够发达,归根到底是生产力水平不够高,也是商品经济乃至生产力发展不平衡所决定的。因此,我国流通中心特别是现代化流通中心形成的过程还很远,不是短时间所能实现的。

三、区域市场中流通中心的地位以及它形成和发展的条件

如上所述,近代到现代在商品经济发展中流通中心的形成,是伴随着国内统一市场和世界市场的形成变化和发展而逐步构成完整的成熟的体系的。即在社会分工(特别是地区分工)的拓展和深入中,地区间的商品联系经常化和稳定化,商品流通、货币流通和作用关系不断地突破原来已经达到的空间局限,开拓和扩大市场,因而使市场由地方小市场发展为地区市场,进而发展为区域市场到国内统一市场,再进入世界市场。在这个市场空间发育的过程中形成范围大小、层次高低不同的市场空间所构成的市场空间体系。每个市场空间都有它的流通中心,作为该市场空间内部集散的枢纽并与其他市场空间连接的集结点。这就规定,流通中心的形成离不开这个城市所在的区域,必须在这个市场空间范围内的商品供求、货币乃至资金的供求达到一定的规模、需要有这样的城市来作为本城市以外整个区域内不同空间的市场之间供求关系相互作用的中心,同时,也需要它作为本区域这个市场空间的供给或需求的主要集结点而与其他市场空间发生市场关系,组织本区域对外商品、货币乃至资金的流通。而这个城市的自身条件又必须能够承担起组织本区域内部流通和对外流通的任务,它才能成为流通中心。

具体地说,一个城市市场上所发生的供求关系有三个层次:一是本城市内部与经济运行有关的供求关系,包括生活消费相关的供求关系和城市内部社会分工所形成的生产要素的供求关系;二是该城市所在区域内不同市场空间之间的供求关系在这里的集中和交互作用的部分;三是该城市所在的区域的供给或需求在这里的集结,以便通过它与区域外其他市场空间发生外部联系部分。这个城市能否成为流通中心,不是由于第一类(城市内部)的供求关系,而是第二类(区域内不同市场空间)的供求关系和第三类(本区域与区域外其他市场空间)供求关系,并且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供求关系必须居主导地位。从某种意义上说,第一类供求关系的规模扩大取决于第二类和第三类供求关系规模的扩大,即该城市作为流通中心规模的扩大和等级的提高。该城市作为流通中心位置的变化,等级的提高,根本取决于第二类和第三类供求关系的发展。所以,构成流通中心的基础是反映在作为流通中心的城市市场上的区域内部不同市场空间之间和本区域与区域外其他市场空间之间的供求关系。

在传统工业化完成阶段,流通中心体系中区域市场的流通中心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为区域市场是在传统工业化后期或国内统一市场形成过程中接近完成的必经的台阶。没有比较广泛和发达的社会分工与商品经济,就谈不上区域市场的形成,没有区域市场的形成,就谈不上向统一市场的过渡以及在此基础上参加国际社会分工。由于它在市场空间体系的发育中起着关键的启承结合的作用,所以区域市场流通中心的建设在流通中心体系中进而在市场空间体系的形成中处于特殊重要的地位。要想建成国内统一市场参加的国际分工,实现工业化,就一定要下功夫建设好区域市场的流通中心。

对于大国来说,由于市场的空间地理界限更广阔,所以区域市场还可以分出大区域市场和次级区域市场来。大区域市场作为向国内统一市场过渡和参加国际分工所需要的高层次的区域市场,它的流通中心功能更突出,作用更强大。比之次级的区域市场的流通中心来说,它集合和反射的供求关系市场空间和规模要大得多,为实现这些供求关系以便形成商品流通、货币流通乃至资金流通所需的流通经营和流通服务的水平要高得多。

为此,要评价一个城市作为流通中心的基础条件就是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供求关系,必要的保证条件应是流通经营业和流通服务业。越是高层次的流通中心,上述的基础条件和必要的保证条件的层次也就越高,而在流通中心由传统的工业化发展为现代化时,不仅流通主体的分工要精密(在贸易方面有独立的专门媒介商品交换,以组织商品流通的商业,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采购组织和供应组织,供产销一体化综合经营的商品流通组织,以及从事民间贸易的委托代理商等,在金融方面有独立的、专门从事媒介货币和资金借贷的组织货币流通和资金流通的银行,互助合作金融组织、基金组织以及从事民间性金融业务的金融信托组织等),组织化程度大大提高(如组织连锁经营、托拉斯、辛迪加、综合商社和企业集团、跨国公司、金融财团等),而且经营、组织和管理以及商品流通过程和金融活动过程的运行现代化,特别是技术上的现代化。大量运用电脑、自动化的信息技术,如电子购物、电子交换系统、信息高速公路、互联网络等。为流通服务的交通运输、仓储、包装、信息业也是如此。至于在同样或相近的基础条件和保证条件下,流通中心的选择和发展优势,则取决于相比较的大城市之间,谁的交易成本最低,其中特别是投资成本、信息成本和运输成本。成本越低,越能招徕客商,成为万商云集的内贸中心,外贸中心乃至金融中心,这是时间节约规律和流通力合理布局的必然要求。

然而,现在在评价流通中心能否成立,在对流通中心定性和定位时,人们往往以地缘、区位、人均的国民生产总值、居民的收入、生活费支出、居民储蓄存款等指标来作比较的标准,这些指标是与流通中心的形成和发展是间接的而非直接的关系(如地缘、区位与第二类和第三类供求有关、本身不能回答供求关系的规模),有的与第一类的供求关系的联系密切,而与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供求关系的联系淡薄(如国民生产总值),有的事实上是与本城市零售市场相关的事(如居民收入、消费开支、储蓄存款等),而与第一类供求关系中的生产资料市场和生活资料批发市场则是间接关系。所以,这些指标再高,并不能判明该城市可以成为流通中心,在区域市场上比之其他城市更能成为流通中心。不然,一些专业商品生产基地的城市,国民生产总值很高,居民的货币收入和购买力乃至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都很高,早已成为流通中心。为此,不能在第一类供求关系上做文章。在这方面,最多只能说,上述这些指标高,有助于流通中心的形成。基于上述的原因,在评价区域市场的流通中心就是哪座城市时,就不能以上述指标的高低作为选择的依据。

中国现时一些大城市在制定城市发展战略时,都能注意要适应商品经济,适应市场经济,适应工业化所需要的国内统一市场形成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以市场为中心,以流通为先导。这当然是正确的,但对该城市作为流通中心的定性和定位问题不少城市过于笼统,甚至有轻率、偏高的现象,把内贸中心说成商贸中心,把商贸中心说成兼为金融中心,把国内流通中心提高到国际流通中心的地位。我以为必须严肃地、实事求是地对待这些城市作为流通中心的定性、定位问题,才有利于市场的发育和经济的发展。否则,可能发生不应有的浪费,不仅超越该城市所能发挥的功能,而且投资负担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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