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综合措施维护社会信用秩序_银行论文

采取综合措施维护社会信用秩序_银行论文

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维护社会信用秩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综合治理论文,维护社会论文,秩序论文,措施论文,信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多年来,我国社会信用秩序混乱已到了十分严重的程度,分析其危害,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建立起良好的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秩序,已是关系到我国经济金融能否稳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基础的稳固、在对外开放中能否更多地引进外资和高科技企业能否顺利发展的大问题。

一、社会信用秩序混乱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

社会信用秩序混乱,信用缺失,信用链条断裂,不仅造成经济关系的中断和扭曲,社会交易成本增加;而且还会导致企业和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的增大,助长滋生腐败、败坏社会风气,这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

——企业之间不讲信用的“三角债”愈演愈烈,已影响到社会再生产的正常循环。据有关部门统计,1989年,全国企业间相互拖欠的“三角债”约为1240亿元,1994年增到7000亿元,1998年竟高达11000亿元。有80%企业受“三角债”的困扰,走入了恶性循环的怪圈。企业间的相互拖欠发展到了无钱拖欠,有钱也拖欠,拖欠有理,拖欠有利,拖欠没法治的地步,它破坏了社会的正常信用秩序,把好企业拖垮,严重影响经济的发展。

——企业逃废金融债务情况日益严重,已影响到银行的正常经营、生存和可持续发展。据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00年末,在五大商业银行开户的改制企业为62656户,涉及贷款本息5792亿元,经过金融债权管理机构认定的逃废债企业32140户,占改制的51.29%,逃废银行贷款本息1851亿元,占改制企业贷款本息的31.96%。逃废银行债务的面和数额如此之大,值得引起人们重视。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老百姓的存款和企业的存款,逃废银行债务就是侵犯银行和老百姓的权益,一旦存户大量提取存款,银行就会发生支付危机,还会影响社会生活的安定,其后果是严重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质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和契约经济,依靠良好信用链条进行顺利运转的。社会信用既是市场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巩固和繁荣市场经济的基础,社会信用秩序极度混乱,社会基本的信用(包括企业之间、企业与银行之间)都建立不起来,市场经济就难以正常运转。

——社会信用秩序混乱,企业的信用状况差,是实行对外开放,加入WTO,参与国际竞争、引进外资的严重障碍。我国的企业或银行在同国外的企业或银行,开展贸易、融资、结算、投资合作等业务时,如果没有良好的信用和支付能力,以及良好的信用历史记录,是无资格同国外企业或银行进行贸易和金融往来的。因为国外的企业或银行同你开展业务往来时,首先得审查你的资信状况。

——社会信用状况差,高科技产业和风险资本市场是难以顺利发展起来的。有的高科技企业聘请了科技人员,当高科技成果刚开发出来,但科技人员连同成果一起被卷跑了,高科技企业内部缺乏人与人之间起码的信用支撑是难以发展的。风险资本市场是以市场为导向、契约为基础的专业化风险投资体系,以契约为基础是指用有法律效力的契约来规范和处理风险资本市场上各种委托代理关系、知识产权交易关系等。但目前我国社会信用秩序混乱,各种契约、合同可随意被撕毁、不执行,怎能保证风险资本市场的建立和顺利发展?

——没有信用就没有电子商务。目前,社会信用状况差,已严重制约电子商务网站的生存与发展。据调查,目前只有20%的网民选择在线支付,网民迥避在线支付的原因是:怕上当,怕网站或商家收款后不发货或发货不及时,怕货品质量不好等等。由于网上购物的规模没有扩大,大批电子商务网站处境艰难。EC123网站总经理指出:由于缺乏良好社会信用关系,厂家、商家、银行、网站、消费者、网上购物这相关的几方之间互相都缺乏信任,无论哪两方面在网上经济往来,都“麻杆子打狼——两头怕”,结果是牺牲效率,还是采用老办法解决问题。

——社会信用秩序混乱,成了腐败滋生的温床。在社会信用秩序混乱的情况下,恶意欠债者、投机钻营者和腐败分子就易在混乱中混水摸鱼,大捞不义之财,导致国有资产、银行资产大量流失。

二、对社会信用秩序混乱的成因剖析

从上述情况表明:社会信用秩序混乱已对经济的发展、银行的经营带来不良的影响,造成这种状况有多种原因:

一是信用理论被扭曲。在计划经济时期,信用理论基础是“一切信用集中到银行”,取消商业信用以至民间信用:在体制转变时期,在扩大了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自主权的同时,对建立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对信用是一种资源的重大意义,缺乏理论上的深入研究、宣传和指导。

二是信用缺失、信用危机实质是道德危机。信用的载体是人的道德素质,当前不少人既缺乏传统的道德范畴的“信用”,又缺乏现代法律意义上的契约意识。

三是在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中,没有把建立和完善严格的信用制度作为改革的目标,对社会信用资源的开发、保护和利用等环节缺乏总体设计和安排,这不利于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引导人们重视对信用资源的开发、保护和利用。

四是从法律制约机制方面看,在计划体制下,不重视法制建设,人们法律意识淡薄:转入市场经济体制后,立法工作虽有加强,但我国现行法律对逃废债者缺乏严惩的规定,法律对不守信者的放纵就是对守信者的打击,这也是赖账风气得以泛滥的原因。同时,司法部门对逃废债行为惩治不力。目前,债权人(特别是银行)对逃废债者进行了诉讼,虽然多数取得了胜诉,但诉讼费用高(占收回贷款本息的20-30%),执行难,债权人往往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赔了夫人又折兵”。

五是从企业管理机制方面看,我国信用秩序混乱,与企业内部信用管理的严重缺陷密切有关。东方国际保理中心对数千个企业拖欠和亏损案例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由于政策性原因导致企业拖欠不到20%,80%的拖欠均源于被拖欠企业自身内部管理机制上缺少信用管理。

六是从银行信贷管理方面看,有些银行信贷管理粗放,贷款责任制不落实,只管放贷,无人负责收贷收息,助长借款人失信,欠贷欠息长期占用不还。

七是从履行国家管理职能方面看,有些地方政府领导或政府部门出于自身利益或局部利益的考虑,公开或私下干预法院独立审判,纵容其所属企业逃废债,甚至有组织地推动企业实施违规违法的破产逃废债。

三、对综合整治社会信用秩序的十条具体建议

由于导致目前社会信用秩序混乱是有多种原因造成的,既有体制转轨的原因,更多则是信用道德的缺失,而且有些问题还错综复杂,相互交织在一起。因此,必须采取综合整治措施,全面出击,多管齐下,才能收到好效果。现对如何采取综合整治措施,提出以下十条具体建议,供探讨。

(一)要从理论上加大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国家、企业、个人信用均是一种重要资源,也是取得利用信用资源的资格的宣传力度,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行系统的论述和宣传,以指导、推动整个社会重视对信用制度的建设,培植必须讲信用、守信用的观念,人无信不立、企业无信不盛、国无信不强,在参与国内外竞争中,守信用、重承诺,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成长发展之基,竞争取胜之宝。

(二)在全社会开展持久的诚实守信的思想道德教育,努力建立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使全体人民自觉遵守市场经济秩序,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带动和促进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上述内容已写入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之中,各级地方政府必须认真贯彻国务院的上述决定,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运用各种舆论教育工具,加强对全社会公民进行持久的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使其懂得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发展;国家、企业不能有效地利用信用资源,企业就难以获得更快发展,国家也难以获得更快富强的道理。

(三)加大社会公众舆论的监督约束,和改革干部制度,使失信者名誉扫地,取消其任职资格,无安身立命之地。在整治社会信用秩序时,要十分重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鞭策、制约、引导作用和干部管理制度制约的巨大作用,使失信者成为过街老鼠,丢尽脸面,无栖身之地。有一个县的组织部门规定了企业的厂长有拖欠到期银行贷款不还的信用劣绩的,不能得到提拔重用。这条规定约束了一些不讲信用的厂长纷纷归还了拖欠银行的到期贷款。看来,依法行政对建立良好社会信用秩序能发挥巨大的制约作用。

(四)大力发展资信评估业,对企业、个人、银行的信用进行评级,促进它们在经营活动中始终坚持讲信用、守信用、履行信用契约,保持良好的信用状况。西方国家资信评估业极为发达,在维护促进社会信用秩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资信评估业刚处于起步阶段,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关部门必须要采取优惠政策措施,扶持其加快发展,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对维护社会信用秩序的监督、促进作用,才能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五)完善法律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使失信者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以充分发挥法律对信用关系的刚性保障作用、威慑作用。企业恶意拖欠、逃废银行债务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它破坏了社会信用制度,扰乱了社会经济金融秩序,影响了经济金融的正常运转,加大了金融业的经营风险。在一些国家,对欠债不还的,根据其金额大小,判处一定的刑罚。但我国的《刑法》、《民法》对恶意拖欠、逃废债务缺乏严格惩罚的规定,必须尽快进行修改,增加强制性惩罚措施,并加大严格执法的力度,使失信者捞不到不义之财,“恶有恶报”,才能充分发挥法律对社会信用制度的保障作用。

(六)在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中,应把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信用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改革目标。对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完善信用制度,净化信用市场、规范社会信用秩序,对社会信用资源的开发、保护和利用等环节提出一个总体设计规划和实施步骤,以指导整治社会信用秩序,完善信用制度,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秩序。

(七)借鉴美、日等国建立社会征信体系的经验,加快我国对企业、个人建立征信体系,以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增强社会信用观念,规范社会信用秩序。从美、日等国建立征信体系的情况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我国由央行或银行公会牵头组织对企业、对个人信用征服服务体系,它与信贷管理紧密相结合,是较好选择。去年2月,由人民银行牵头组织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已开始在全国启动并成功运行,收到了良好效果。对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去年6月,上海率先启动,为我国建立个人征信的政策和法规框架、业务发展模式、指标体系和业务管理方法进行探索。可以预见,这一征信体系的建立,将有利于引导和规范我国的社会信用秩序。

(八)整顿社会信用秩序,重构企业间、企业与银行的信用关系,还得靠社会经济主体——企业自身加强信用管理,充分利用信用资源,提高防范信用风险的能力。信用是一项巨大潜在的资源,善于利用它就能获得超过企业自有资金若干倍的资金,大大增强企业发展的实力。为了防范信用风险,企业内部必须加强信用管理,建立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内部授信制度、应收帐款管理制度,并将信用管理的重点转向事前和事中阶段,采取动态过程控制方法,强化各个环节的信用拖欠的风险管理,在事先、事中阶段即能堵住拖欠信用风险的发生。看来,整治社会信用秩序,不加强企业自身的信用风险管理,是难以收到良好效果的。

(九)金融部门合作、联手合力整治社会混乱的信用秩序是一个重要的方面。首先必须要充分发挥央行的监管作用和金融同业公会的自律作用,制止金融机构之间互挖对方客户的无序竞争,使那些不守信用的客户无空隙可钻,金融机构只有联合起来,联手对不守信用的客户进行信贷制裁,才有利于净化信用市场。其次,由各地人民银行牵头建立的信用安全区的方式,净化信用市场,也是治理信用秩序的一种有效措施。第三,各家金融机构必须切实加强信贷管理,及早建立和完善对客户的经济档案制度,在贷款审查发放时充分利用信贷登记咨询系统,防止逃废债企业再度骗得贷款,并联手迫使逃废债企业重新向银行签订债务承诺协议,逐步归还所欠贷款。

(十)各级地方政府必须依法行政,不折不扣地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中的规定:要防止商业欺诈、恶意拖欠及逃废债务等不法行为的发生。地方政府如再从局部利益出发,在幕后支持地方企业逃废银行债务,就是把自己送到违法犯法的被告地位。各级金融机构为了维护独立经营的自主权,为维护对信贷资产拥有的所有权,理应对违法犯法行为,采取多种合适的途径进行不懈的揭露和斗争。

标签:;  ;  ;  ;  ;  ;  ;  ;  

采取综合措施维护社会信用秩序_银行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