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项目的效果与经验_国家出资企业论文

100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项目的效果与经验_国家出资企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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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十四大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标志,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推进以转换机制、制度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国有企业改革,1994年底,国务院研究部署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起步工作,选定不同类型、基本能代表国有企业整体状况的100户企业进行试点。正确认识与评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实际效果,对今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企业发展都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百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方向明确,思路理清,取得了实际效果

两年多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和百户试点企业共同努力,为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做了大量工作,理清了思路,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子,摸清了重点难点问题并有所突破,确实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逐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在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遵循,只能靠我们自己去摸索,人们的认识就是在不断的探索中逐步深化与统一起来的。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国有企业的总体方针,特别是江泽民总书记1995年和1996年两次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讲话发表以后,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思路,推动了试点工作深入地开展。牵头组织试点工作的国家经贸委两年来多次召开试点工作会议,交流了经验和体会,与有关部门配合陆续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对试点起到了引路和指导作用。各地和试点企业结合实际,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好思路、好办法,对试点工作的认识更加清晰。概括起来,对以下认识进一步统一:一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就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使国有企业成为独立法人实体的市场竞争主体,成为构成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高效运作的微观基础。二是要全面、准确地理解现代企业制度的科学内涵,“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四项特征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缺一不可,不能强调某一方面,而忽视其他方面,必须全面、准确地领会和贯彻。三是解决试点积蓄日久的矛盾与问题,必须综合治理,坚持把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即“三改一加强”),以有限的投入取得较好的综合效果。四是试点取得实质性进展关键是要在重点难点问题上实现突破。要实事求是,真试点,不搞形式主义,注重实效,以小平同志“三个有利于”作为成效的标准,在转换机制、提高效益上下功夫。五是必须同步推进各项配套改革,为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六是既认识到深化企业改革、加快改革步伐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并要兼顾到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既要抓住有利时机,知难而进,大胆试验,勇于探索,又要有步骤、有计划地稳步推进。认识的提高,思想的统一为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摸清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必要条件,试点企业的公司制框架初步形成

现代企业制度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国有企业有着本质的差别,目前在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要解决以下问题:首先要改变债务责任关系。企业依《公司法》成为独立法人实体,对自己债务负责,自负盈亏,自负盈亏的极限是破产;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只能以投入企业的资本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从根本上改变了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体制。其次形成资产的流动机制。企业要“活”,重要的是要形成产权的流动性和开放性。即要使资本的注入和出资者的更换、增减能顺利进行。这就可改变现行的工厂制企业中固化而不能流动的板块式、封闭式的产权结构。第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改变国有企业与财政和银行紧紧捆在一起,企业只能依赖财政注入资本的体制,使企业有可能进入资本市场,实行广泛、多渠道融资。第四所有者追求效益最大化的欲望和躲避风险的本能,使企业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标,形成企业内部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的动力。第五形成新型的企业与职工关系。企业作为独立的公司法人,与职工的关系是依据《劳动法》形成的契约关系,企业不再包揽职工的就业、福利、子女、社会保障等一切方面。第六形成企业约束机制。通过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所有者代表进入企业,以法定形式行使选择经营者、重大决策和资本收益的权利,从根本上改变所有者代表缺位的问题。通过企业内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形成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相互激励又相互制衡的机制,并形成科学的领导体制及决策程序,使三者的权利得到保障,三者的行为受到约束,从而在国有企业中建立起我们渴望已久的自负盈亏、优胜劣汰以及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包括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将政企职责分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理顺产权关系,规范国家与企业即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明确界定国有资产产权;必须同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金融机制、投资体制、财税体制、社会保障体系等各项配套改革,最直接、最需抓好的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社会保障体系两个方面的配套改革;及时出台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政策文件与经济法规,等等。

各试点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规范要求和企业实际,合理选择改制形式,进行规范运作,公司制框架初步形成。到1996年底,百户试点企业中除1户解体,1户被兼并,其它98户企业的方案得到批复并进入实施阶段。98户试点企业分别按以下4种形式进行改制:一是由工厂制直接改制为多元股东持股的公司有17户,其中,股份有限公司11户,有限责任公司6户。二是由工厂制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的有69户,其中,先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再由国有独资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将生产主体部分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有29户。三是由原行业主管厅局“转体”改制为纯粹控股型国有独资公司的有10户。四是按照先改组后改制的原则进行结构调整实行资产重组改组的有2户。

试点企业初步建立国有出资人制度。这种制度是确立和规范企业与出资人之间关系的一种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最基本的内容之一。经过一年多努力,明确了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开始按规定统一行使出资人职能。试点企业在试点方案和公司章程中,根据《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国有资本出资者统一对企业行使选择经营者、重大决策和资本收益等权利,政府主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开始由领导与被领导的行政管理关系转变为出资人与被投资企业的关系。

企业法人财产制度开始形成。这种制度是企业实现“四自”的关键。试点企业在清产核资、界定产权的基础上,普遍核清了资本金数额,理清了产权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然后核清了企业法人财产占用量,按照新的会计制度建立了资产负债表,并与代表出资者的机构建立了产权衔接关系。在出资人职能逐步到位的同时,企业由对国家授权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享有经营权,开始转变为对全部法人财产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

各试点企业,包括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试点企业,正在按照母子公司制,将部分二级单位改制为多个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充分利用公司制组织形式有利于吸纳社会资本的特点,通过跨地区、跨行业、跨隶属关系的投融资活动,实现企业资产运作和扩张;借助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有利于政企分开,有利于面向市场规范经营的内部制衡机制。通过公司制改制,试点企业设立了全资子公司721个、控股子公司411个、参股公司570个,使改制后的二级子公司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比例达到75.77%。目前百户试点企业中有20户分别在上海和深圳挂牌上市。两年来试点企业通过股份制改制共融资32亿元。

(三)通过试点,百户企业整体实力增强,综合效益提高

通过对资产的重组和二级子公司的多元化投资主体改制,百户试点企业共增加资本金150.4亿元,其中:中央和地方“拨改贷”转“贷改投”28.7亿元;其他形式的贷款转投资22.5亿元;税收返还10.1亿元;吸收外资入股23.3亿元;社会法人入股8.2亿元;内部职工入股5.3亿元。两年来试点企业利用自己的优势,通过兼并实施低成本扩张壮大实力,共兼并企业80个,增加资产38.1亿元,吸纳被兼并企业的职工51400人。

在技术改造方面,百户试点企业在两年时间里,投入技改资金347.31亿元,完成技改项目2898个,新增产值240.7亿元,新增利税51.6亿元,新增利润31亿元。

通过加强管理、抓技术进步,百户试点企业中已有30户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使自己的产品取得了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通过坚持贯彻“三改一加强”,试点企业的国有资产在调整中得到优化和增值,到1996年底,百户试点企业资产总额3600.8亿元,比试点前增加994.5亿元,增长27.6%;所有者权益1231.8亿元,比试点前增加383亿元,增长31.1%。

通过试点,不少企业机制转换、制度创新后,活力、实力和效益大增,说明国有企业不仅能搞活而且一定能搞好。象兖州矿务局1996年全矿综合经济效益六项指标均名列全行业第一,利税总额上升到12亿元,比上年增长75%;秦川机床厂在全行业普遍不景气的情况下,企业产值、销售收入和实现利税连续16年保持持续增长,年平均递增15%,这是很了不起的。

(四)锐意攻关,在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

在调整企业资产负债结构方面。充分发挥中央、地方和试点企业的积极性,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降低企业的负债率。一是根据地方财力状况,按一定比例将企业实际上缴的所得税、属地方部分的增值税以及城建税等返还企业,作为国家资本金投入;二是将中央或地方给企业的财政性借款和“拨改贷”本息余额、企业历年欠缴财政的“两金”、集中的折旧及承包利润等转为国家资本金;三是同意将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或税后利润,在一定时限或企业资产负债率降至一定比例之前,留在试点企业,用于增加国家资本金;四是允许企业提高折旧率,加速折旧,增加企业自身生产经营资金;五是通过股票上市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筹资;六是核销坏帐等资产损失;七是鼓励企业主动运用自己的财力,积极补充公积金和资本金,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与此同时,试点企业也通过积极吸收国内外投资者参与二级单位改组,设立多元投资主体的子公司,有效地降低了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通过以上措施,百户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由试点前的67.59%,下降到65.28%,比试点前下降了2.31个百分点。

在分离办社会职能方面。有些企业采取一步到位的办法,将办社会职能机构,移交当地政府管理。如重钢有18所附属中小学校移交当地城市政府。有些企业则根据当地的实际,先在内部分离,明确产权关系,暂由企业代管再分出。

在分流富余人员方面。许多试点企业根据自身实际,采取从生产主体向三产分流、鼓励社会上企业吸纳、辅业整体或部分剥离、提前退休、下岗培训、直接分流到社会等多种办法分流富余人员。据统计,试点启动以来,百户试点企业已分流富余人员11.7万人,占富余人员总数的65%,其中分流到社会8566人,下岗培训10554人,企业发展吸纳人员45392人,离岗退休5万人。

(五)企业内部改革力度加大,管理水平提高,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结构初步形成

一是通过公司制改建,一些企业在改制为多元股东持股的公司后,由于股东利益之间的相互制约,初步形成了企业内部的自我约束与制衡机制。如唐山碱厂等企业改制为多元股东持股的公司后,产权明确,所有者代表进入企业,代表各个股东的切身利益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决策程序和机制发生实质性变化;二是新的法人治理结构陆续建立。国家体改委联系的30户试点企业中,已在24户企业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其中已有20户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其它6户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正在组建过程中。三是精简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形成精干、高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仅1995年百户试点企业就精减管理职能机构313个,精减管理人员8705人。到去年,青岛益青实业总公司的控股公司管理人员由300人减少到47人;四是许多试点企业积极探索以市场为导向,适应本企业特点的管理形式。如大连铁路局改变传统的铁路运输组织管理方式,建立运输集中统一指挥下专业分工协作的实体化经营组织管理结构;五是一些企业在加强生产经营管理的同时,注重学习和强化了资产的运作和经营。如上海一百集团充分利用人才、商誉、管理软件、购货渠道和仓储物流设施优势,采取集团公司控股51%,吸纳其他股东出资参股的方式,组建了“上海一百集团百货连锁有限公司”,以1/4强的股本控股方式到全国各地开设进货连锁店。综合实力和经济效益都得到迅速扩张;六是加大了企业内部财务、劳动、人事、分配等方面改革力度,形成择优竞争上岗机制。如重钢建立内部劳务市场,经常保持1000余名富余职工下岗培训,形成竞争压力;七是“三改一加强”措施取得成效。如冶钢学邯钢,采取综合治理措施,1996年1~7月降低成本6016万元,实现利润3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00万元;

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给予试点工作大力支持。百户试点企业所在的60个省市政府和30个行业主管部门,在减轻企业办社会负担、分流企业富余人员、增资减债、调整结构、实施兼并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为推动试点工作以及本地区、本行业的企业改革,做出了积极的努力。特别是各级政府在转变政府职能、政企职责分开方面,注意为试点企业创造条件。上海、深圳、青岛等市从理顺产权关系入手,推动政府机构改革,构建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体系,较好地促进了政企职能转变,从整体上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上海市政府还建立了下岗待业再就业培训基地,集中管理企业分流出的富余人员,有力地推动了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百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取得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和有益的启示

百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所取得的经验是丰富和宝贵的。主要包括:如何实现政企分开,政府职能的转变。青岛益青总公司由行政局转变为国有资产控股公司,从原对下属企业人财物产供销“六统一”的行政管理转到“三个一”,即管好产权代表、选派好财务总监和监控好工资总额上来;如何建立和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徐州工程集团公司做到了董事会聘任总经理,二者分设,制订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工作实施细则及向二级单位委派产权代表程序,明确了各部门责权利关系,建立了执行董事制度,设立了投资咨询委员会和财务预算委员会,保证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正常运转;如何通过投资主体多元化,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烟台万华集团通过对相距一公里的烟台氯碱公司实行控股,将其主要产品作为原料,降低了原过高的原材料成本,使国有资产和资源得到最佳配置,仅此一项每年就节省800万元;如何更大范围地盘活国有资产。浙江绍兴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租赁北京一家纺织厂闲置梭机,跨地区、跨行业盘活国有资产,实现了由流通企业向工、商、贸经营实体转变;如何面向市场搞开发,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建设集团公司现在摩托车技术开发周期从过去的2~3年缩短到1年;如何通过综合配套改制,实现减人增效。兖州矿务局生产人员减少三分之一,而去年产量比1990年增加五分之四;如何紧紧围绕市场,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以改革促发展。秦川机床厂过去机床产品占95%,现在调整到40%,产品横跨15个行业,改制试点两年来,企业效益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长,等等。

应该看到,各试点企业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勇做开路先锋,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与压力,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为面上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宝贵的推广经验,找到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实现途径,探明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框架和所要解决的问题,可以说试点的预期目的已经达到。这也是试点的真正意义所在,其历史性的积极作用应充分肯定。

同时,不可否认,百户试点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企业自身的不适应性,有些难点在全局上还没有取得完全突破,相应的配套改革和政策措施没有到位,有许多外部条件还不满足,离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不能成为我们否定试点实质效果的理由,但敢必须充分认识到。纵观百户试点企业三年来正反两方面的实践,确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

1.试点是对的,但搞单兵突破是难推动的。百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启动后,1994年财政、金融、税收、外贸、投资等宏观体制改革也相继展开,这对企业长远发展是有利的,但企业对新政策有一个适应和消化的过程,加上政策的不完善,增加了企业改革中转换机制的成本和各种压力,同时1995年国有企业所享受的一些优惠政策到期,使企业存在的深层次矛盾与问题更加充分暴露,增加了推动试点的阻力。在百户试点企业推进的过程中,由于政府职能转变滞后,国有资产产权代表机构尚不完全明确,使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即所有者未能真正到位,导致企业公司制的改制不能进行有效地运作;其它相应的配套改革没有跟上,政策措施不配套,特别是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使企业该离的社会职能和该分的富余人员分不出去,而这些仅靠企业自身和并不富裕的各级财政是解决不了的。由于这些诸多方面的原因影响,就不能不使百户企业的试点带有单兵突破的性质。试点开始不久,许多企业就发现自己陷入“孤军深入”的左冲右突的境地。

2.不能没有政府的推动,也不能单靠政府的推动。按照试点工作最初设想,1995年上半年之前,国务院将批准发布一个《试点方案》和十二个“配套文件”,以便更好指导试点工作。然而,时至今日,《试点方案》没有发布,十二个配套文件也未能全部出台,其中最重要的是几个有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文件。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比较复杂,有条件不成熟、各方面的承受力等各种因素。正是由于这些文件不能出台,使试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程阻滞在自己无法克服与无法解决的障碍处。而这些障碍必须依靠政府的鼎力相助才能突进。以致于有的企业认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四句话”,至少有三句半是需要政府有所动作才能实现。

试点从真正意义上讲应是企业的事情,靠企业自己来试,政府只起必不可少的辅助作用。在企业改制方案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结合企业实际,选择最能体现自己发展优势的改制和运作形式,决不是仅靠政府“教”出来。大多数企业对试点工作热情高,勇于探索,工作扎实努力,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也有个别地方、个别企业认为进入试点行列就能享受优惠政策,一试才知,不给“偏饭”,只给“新饭”,积极性有所下降,退减了试点企业进一步突进的热情,尤其在试点初期,现代企业制度的激励机制未建立起来,也影响了企业的积极性。

3.国有独资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孰好。以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好处与重要性似乎显而易见,试点启动时也要求“大部分企业应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改建为多个股东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的重要形式”。但百户试点取得的一个最引人注目的结果,就是有79户试点企业将各自的试点方案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由工厂制改的有69户,由原行业主管厅局转的有10户)。这一结果似乎出乎意料,引起人们的议论与关注,实则也在必然之中,并非试点出了什么问题。试点本身是“以企业为主”展开的,这就意味着企业在很大程度上必须自己造反改制形式,为自己“找老板”。而对很多企业来说,把自己改制为“老板”,即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是颇具吸引力的选择。因为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整体思路尚不清楚的情况下,很多企业相信若不争取被授权为投资主体,自己的税后利润可能会被某一个“投资主体”收走。至于因选择独资公司形式而失去的吸引新投资者的机会,对很多企业来说并不十分重要,况且操作起来也不容易。百户试点企业中出现如此众多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的反映。此时试点也就超出了试点本身,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压力陡然增加,迫切性也突出出来。同时并不否认,也确应看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确需采取国有独资形式;百户试点企业中已有17户成功地构建了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今年试点工作重点之一在于将已经改为国有独资公司的,要通过资产重组,引入新投资者,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4.以点带面,还需点面结合,多头并进。百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只是整个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点,这百户在几十万户的国有企业中相当于“沧海一粟”,带是带不动。试点的意义在于,为促进面上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积累经验,探索路子。如果等这百户试点企业完全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后,总结经验再推广,再开始面上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不仅会贻误良机,也会增加很高的成本。明智的选择应是由点及面,点面结合,多头并进。这方面中央和有些地方已迈出比较大的步伐。国家在推进百户试点工作同时,为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促进面上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突出表现为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国家决定首先集中力量抓好1000户国有大公司大企业,去年已对第一批300户由银行提供资金支持,加强信贷监督,取得比较好的效果,今年要扩大到512户。为发展跨地区、跨行业、工技贸相结合的大型企业集团,提高它们的竞争能力,并带动相关企业的发展,国家已经组织了57户企业集团试点,今年已扩大到120户。还有内外结合,系统推进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城市试点和3个国家控股公司试点等。对24万多户国有小企业,一些地区采取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经营和出售等形式,使一大批国有小企业焕发了生机。在国家启动百户试点后,各地确定的2598户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也全面展开。一些地方如上海,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由点及面全面展开,试点企业由原来的140家扩大到250家,覆盖了全市国有资产总量的80%。目前,90%的试点企业初步完成了改制,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投资体制基本确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网络体系基本形成。

从上述分析,可进一步认识到,百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就是“试点超出了试点本身”。换句话说,百户试点探索了在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具体框架和实现途径,以及所必须具备的政策环境和必要的外部条件,摸清了重点难点问题所在,并初步形成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和办法,等等。这些经验是极为宝贵的,取得的成效也是明显的。以此思路推下去,进行更为深入的思考,可以得出,衡量百户试点工作的实际效果,要纠正几点思想上的偏差:

1.就试点论试点。前面说过,试点的意义已超过试点本身,就试点论试点是难以衡量试点的实际效果。要求通过试点解决试点企业存在的所有问题,建立起每个人都期望的完备的公司制框架,进行科学、规范化地运作,只有发展不应有大的失误,这是既不合情又不合理的。必须将试点工作放到更广、更高的层次上进行分析和理解。要使试点工作达到大多数人“一试到位”的要求,需要政府职能转变到位;需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社会保障体系等配套改革同步跟进;需要具备资本等各生产要素市场的发育较为成熟等一些必要的外部环境和条件;需要企业能适应市场要求,成为竞争主体,并逐步从根本上解决所存在的深层次矛盾与问题,等等。而这些工作将是艰巨和复杂的,需要有个过程逐步加以解决。就试点论试点,将会紧锢我们的思维,淡化我们的信心,不利于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和进一步发展。因此,离开宏观环境和改革的大背景,单就试点论试点,是不能准确理解百户试点的真正意义,有使结论走向偏激的可能。

2.把握好“应然”与“必然”。百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应该取得怎样的效果,不少人采用的是世界发达国家的“公司制”标准,即至少应满足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建立企业法人制度。确立企业法人财产权,使企业成为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市场竞争主体;二是建立有限责任制度。企业以全部法人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出资者只以其投入企业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三是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建立既相互独立、相互制衡又权责明确、相互协作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并依法制定明确的企业章程。若此,目前不少试点企业确有不小的差距。且不谈确定企业法人财产权,就必须明确国有资产产权代表机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到位,单就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而言,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组建和规范运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经理的任免由谁来决定和公司领导体制中监事会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对许多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不过是原来企业的党、政、工、团各部门的联席会议,等等。但也应认识到,确定百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应该达到的目标和效果,决不能仅用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司制”标准,必须考虑到我国的实际国情,结合起来的“必然结果”就是,所建立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这也包含三个方面:一是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应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要发挥主导作用;二是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实行职工民主管理,党组织负责人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进入董事会参与对企业的监督,职工代表可向董事会、监事会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充分体现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充分考虑我国人多、就业压力大和资源相对匮乏等情况。因此,百户试点的“必然结果”应是,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既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属性,即世界各国现代企业制度所具有的共性,又根据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即自己的特殊性。

3.不可能是一个模式。各地生产力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布局和企业结构、资源状况、人员素质、自然条件、生活水平与习俗等都有很大的差异,就是同一地区、不同行业或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间也有很大不同,这就决定了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决不是一个模式,不能搞“一刀切”,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采取不同的形式。在保证公有制在全国居于主体地位的前提下,从不同情况出发,有的可以搞国有独资公司,有的可以搞控股公司,有的可以国家参股甚至不完全参股。少数关系到国计民生、国家经济命脉、有关国家安全和具有天然垄断的部门,一些确需国家投资开办的企业,要继续实行国有独资所有制,相当一部分仍要保持国有国营形式;对其中适合公司制经营的,可按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改组。对其它具备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可按一般公司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等不同形式,就是在同一种组织形式里边,也不要搞成一个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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