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研究及其启示_本体论论文

国外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研究及其启示_本体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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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体性”问题在当代中国语境中具有特定的内涵。首先,它强调马克思主义自身是一个有机整体,主张用整体性的方法和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反对对马克思主义的割裂[1]。其次,它也延伸到对马克思主义整体性方法和社会整体性思想的探究[2]。而从上述两个方面来看,国外马克思主义学者围绕“整体性”问题所展开的多层次、多角度的讨论都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3]。本文主要从梳理和考察国外马克思主义的相关论题出发,并结合当前中国学界的整体性研究互为关照的前提下,得出一些具有启示性的结论。

       一、作为方法论的“整体性”

       “整体性”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具有核心地位的方法论原则,国外马克思主义从不同路径出发对这一原则进行了解读,并从不同的“整体性”原则出发提出各自对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认识和把握。

       (一) “总体性”方法和马克思主义学科的整体性。西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中提出的“总体性”范畴是人本主义马克思主义的核心范畴。虽然这一范畴在后来的发展中并没有跃出旧式本体论的框框,但对于早期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而言,“总体性”首先意味着一种方法论原则,是“马克思取自黑格尔并独创性地改造成为一门全新科学的基础的方法的本质”[4](P79)。这一方法论原则体现在“整体对于各个部分的全面的、决定性的统治地位”[4](P79)以及“总体对于各个环节在方法论上的优越性”[4](P59)。在卢卡奇看来,“总体性”方法是对孤立的、片面的、直观的实证主义研究方法的扬弃。因为它“把局部现象看作是整体——被理解为思想和历史的统一的辩证过程——的因素”[4](P80)。

       从“总体性”原则出发,卢卡奇反对把马克思主义归于社会科学的某一分支,或把马克思主义说成是具有某一学科偏好的具体理论。在他看来,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就具有“总体性”:它的研究对象是社会历史总体,它的研究者和代理人是超出物化视界的“总体的人”,它在研究方法上寻求打破各个学科之间的界分或壁垒。因此,说马克思主义是一门融通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的综合性社会科学并不为过。卢卡奇曾这样总结道:“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归根到底就没有什么独立的法学、政治经济学、历史科学等等,而只有一门唯一的、统一的——历史的和辩证的——关于社会(作为总体)发展的科学。”[4](P80)

       (二) “结构整体性”和作为“总问题”的马克思主义。在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学者阿尔都塞看来,“整体性”主要体现在结构整体对于内部各个要素的统摄作用上。如果没有结构赋予要素以地位和功能,要素就是“一堆原料”而不能上升为整体的“环节”。因此,“整体性”原则就体现在要抓住结构这条主线,而不能把整体还原为各个独立的要素去分析和考察。

       从这种“结构整体性”原则出发,阿尔都塞指出,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一个具有复杂结构的理论体系,它的整体性就体现在它是一个统摄整个视域的“总问题”。换言之,马克思主义是一个由其自身的“总问题”从内部统一起来的问题框架。因此,要从整体上把握马克思主义,关键就在于从马克思的思想和文本深处拖出他的问题框架(阿尔都塞称之为“症候阅读法”),而不是把他的思想还原为各个组成部分进行“分析目的论”式的考察。阿尔都塞认为,一些学者把青年马克思和成熟时期马克思“撮合”在一起的做法就是一种“分析目的论”,因为他们总是试图从青年马克思的身上找出成熟时期马克思某个思想片段的影子或雏形。阿尔都塞指出,对青年马克思的考察只能回到他“同当时的思想进行交流和辩论的那一刻”[5](P50),从“总问题”的转换上来切入;而马克思在“那一刻”的思想活动指向了一种“认识论的断裂”,从这一断裂中可以发现他一经确立再也没有改变过的“总问题”,即生产方式。如果用这一转换了的“总问题”反观青年马克思,就会得出:由于代表着“总问题”的新原则、新方法和新术语在当时还没有建立起来,青年马克思的思想就不能归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体系。

       可见,阿尔都塞试图以结构整体性来整合马克思主义,结果使得作为思想历史发展历程的青年马克思和成熟时期马克思之间发生了断裂。因为在他看来,如果没有这一断裂,也就没有马克思主义总问题的浮出;或者说,正是思想在历史上的断裂才赋予了理论在结构上的完整。这是他从结构主义出发对马克思主义整体性问题的基本看法。当然,这种看法虽然能排除掉马克思主义内部的一些非科学因素,但也容易把马克思主义理论绝对化和教条化。

       (三) “内在关系整体性”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在统一。当代美国新马克思主义学者伯特尔·奥尔曼认为,无论是卢卡奇的人本主义,还是阿尔都塞的结构主义,都过于强调整体的优先性。而在他看来,马克思的“整体性”方法体现的是整体和部分之间的一种相互转化和相互依存的内在性关系。换言之,马克思的“整体性”原则不仅强调整体对于部分的统摄,也强调部分对于整体的塑造;不仅主张通过整体来认识部分,也主张透过部分来思考整体[6](P180)。

       奥尔曼认为,对于这种强调内在关系的整体性而言,重要的不是指出马克思以整体性研究超越了部分性研究,而是要指出:马克思对于部分的研究本身就构成了整体性研究的环节。由于内在关系整体性默认构成现实的基础不是事物而是关系。因此,对部分的考察无非就是对部分之间关系的考察,或者说,对部分的考察始终是在一个具有普遍联系的关系网络之中的考察,这就使得马克思对部分的考察总是具有整体性视野。而且,内在关系整体性原则也允许马克思在考察中随时调整考察对象的范围、层次和角度,从而获取对事物更为全面和丰富的认识。当然,这种方法论原则也使得马克思的概念具有一种内在的张力,如果不能理解这种张力的来源,就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在统一性产生怀疑。比如一些学者认为马克思的概念总是自相矛盾或模棱两可,“马克思的语言像蝙蝠一样,人们从中既能看到鸟也能看到鼠”,这实际上是因为他们不了解马克思的内在关系辩证法,因此不明白马克思所使用的概念的具体内涵能够随着抽象层次和考察范围的不同而发生变化。这种语义上的灵活性并没有取消马克思主义的内在统一性,相反使得它作为一种阐释框架更具包容性,能够把一些看似矛盾的东西整合起来。

       二、作为社会历史观的“整体性”

       马克思的主要研究对象是作为整体的资本主义社会,从他的“社会有机体”隐喻到“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大厦隐喻都贯穿着一种“社会整体性”思想。虽然国外马克思主义从不同路径出发对“社会整体性”思想的解读存在较大差异,但他们基本都反对“国家和市民社会”的二分法,同时也不赞成第二国际理论家把社会整体性建基在机械决定论和简单还原论之上,而是试图在社会内部各个环节之间的交互性或内在演化上来认识和把握马克思的社会整体性思想。

       (一)反对决定论和还原论。卢卡奇曾指出:“不是经济动机在历史解释中的首要地位,而是总体的观点,使马克思主义同资产阶级科学有决定性的区别”[4](P79),也就是说,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整体性研究不能只是从物质因素出发,还要从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等各个环节构成的社会总体出发;政治和意识形态不仅是经济基础的结果,也是其发挥作用的先决条件。卢卡奇认为,第二国际的理论家把经济基础甚至生产力作为唯一的决定因素,陷入了一种“物性”思维,最终只能走向宿命论,即无所作为地等待客观条件的成熟。对于结构主义者而言,马克思的社会整体性思想首先主要体现在“大厦隐喻”对黑格尔“总体性”范畴的超越上[7](P101)。阿尔都塞认为,黑格尔所说的“总体性”是以一种把现象归结为本质的方式构建起来的,即把社会历史规定为绝对精神这个本质展开过程中的表现性环节,因此,是一种还原论或本质主义;而马克思关于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大厦隐喻并不是对黑格尔头足倒置的简单“颠倒”:即把黑格尔所说的政治因素和意识形态因素是社会经济因素的本质和真理倒过来,变成经济因素是政治和意识形态因素的本质和真理。在马克思这里,社会整体性是通过结构内部各个环节之间建立在相对自主性之上的“接合”和多元决定作用之下的主导性地位的变换构建起来的。

       (二)重建社会整体性原则。国外马克思主义反对把社会归于一种“原始而简单的统一体”,但也反对把政治和经济、国家和社会作二元刚性进行分界。从早期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到当代的新马克思主义,他们具有一个共性的理论旨趣:如何在超越决定论和还原论的基础上重建社会整体性原则。

       人本主义者试图以建立在实践基础之上的主客体统一来构建社会整体性,但却是以排除自然实存和客观规律为前提。也就是说,社会整体性在他们那里是以人的主体性为尺度的整体性,而这样一来,理论和实践、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交互作用就仍然具有一种潜在的还原论倾向,即向意识形态和主体还原的倾向。或者说,他们反对物质基础独立于人的想象力,但却在恢复人的想象力时走向了自我决定的理论实践和张扬主体意识的乌托邦革命。

       结构主义者试图用“相对独立性”和“结构因果论”来确认一种建立在复杂性和曲折性之上的社会整体性原则,但这种整体性由于排除了人的实践——人在他们那里只是作为结构的承担者,结构本身则被赋予了超历史的、不被实践所“污染”的既与性,从而走向了一种结构还原论。或者说,他们所构建的只是一种超越要素还原论的结构整体论,而不是一种具有历史维度和实践维度的社会整体论。从这一学派的后续发展来看,他们最终从强调结构整体性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后结构主义者重新确认了各个要素之间的异质性,并把围绕“相对自主性”的讨论引向国家和社会的彻底分离。

       当代加拿大新马克思主义学者艾伦·伍德认为,西方马克思主义在重建社会整体性时存在一个误区,即不能(或不打算)突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隐喻的制约。而在她看来,“任何运用基础和上层建筑的隐喻以强调它们各自的分离与封闭时,不论在何种程度上坚持二者的联系,都重现了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神秘性,因为它没有把生产领域本身看作是由它的社会规定来界定的,而是在实际上把社会看作是抽象的东西”[8](P23)。她主张放弃“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界分,从社会内部各个环节之间的内在演化上来把握社会的整体性。从这个视角来看,近代资产阶级政治解放所带来的结果并不是国家和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分离,而只是社会整体内部各个环节之间在形式和功能上的转化。虽说某些法律和政治机构跃出生产关系之外,但生产关系本身却采取了特殊的法律和政治形式——强制形式、产权形式和社会组织形式,这些形式内在于生产关系本身[8](P27)。

       三、作为本体论的“整体性”

       从西方马克思主义关于“整体性”范畴的建构来看,由于没有从根基处对“总体”或“结构整体”作澄清,因此,仍然暗含一种旧式本体论的神秘性和绝对性。东欧的新人本主义者明确提出重建具有本体论特征的“总体性”范畴,但他们论证的“属人”的物自体彻底背离了现实的具体总体,成为一种黑格尔式的观念的总体。而另一些学者在纠正“总体性”范畴的形而上学倾向时又走向了另一条后马克思式的诠释之路,即用本体论意义上的否定性瓦解所有关于世界历史的整体性图景。到了后马克思主义那里,历史成为了离散间断的板块,社会成为了充斥着偶然性和不确定性的碎片化领域,马克思主义本身也被当作一种“本质主义”扔进了历史的垃圾箱。

       (一)建构具有本体论特征的“总体性”范畴。西方马克思主义最初对“总体性”或“结构整体性”的讨论指向一种非神秘化的操作,主要从认识论层面来建构整体性原则,但后来在涉及思维与存在的本体论问题上背离了历史唯物主义,或者是高扬主体意识陷入了一种意识本体论,或者是排除人的主体意识走向了一种结构本体论。

       以科西克为代表的东欧新人本主义者明确提出要建构具有本体论特征的“总体性”范畴。科西克认为,不能把“总体性”贬低为一种方法论,“总体性”是对实在本身的规定。但他却把这种具有实在规定性的总体当作“有结构的、进化着的、自我形成的整体”[9](P30),实际上就回到了黑格尔意义上的抽象的逻辑总体。由于在哲学思辨中排除了革命的现实性,科西克最终返回到了马克思之前的本体论传统中。而且,如果说在卢卡奇那里,总体性思想最终指向的是无产阶级;而在科西克这里,则是指向了人的本质和本质的人[10](P149)。

       (二)解构“社会整体性”范畴。对于“总体性”范畴所具有的形而上学倾向的纠正,最初体现在法兰克福学派对于马克思主义“非同一性”逻辑的重新认证上。阿多诺指出,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强调的是一种与黑格尔的“同一性”原则不同的“非同一性”原则,即不是寻求将矛盾的对立归结为同一,而是以否定性超越同一性。但他却用一种本体论意义上的否定性把辩证法归于一种“瓦解的逻辑”,从而走向了一条后马克思式的诠释之路

       而以拉克劳和墨菲为代表的后马克思主义则从“马克思主义的非同一性”认证转向对“马克思主义的同一性”的质疑。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就是一种建立在绝对同一性之上的“本质主义”,而要祛除这种“本质主义”,首先就是要撤销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必然性和社会确定性的支撑,并对“社会整体性”范畴进行解构。他们认为,社会总是处于生成过程中,既没有固定的中心,也没有潜在的支配原则,因而不具有完整性和稳定性。在他们看来,虽然偶然性领域可以对社会进行暂时的“固定”和“缝合”,但作为整体的社会并不能真正存在,因为固定总是暂时的,“最后缝合的时刻永远不会到来”[11](P134)。由于后马克思主义用偶然性、破碎性和异质性取代了整体、系统、结构和“宏大叙事”,也就“封闭了通往整体性认识事物的批评性路径”[8](P1-2)。

       四、启示

       通过上述对国外马克思主义围绕“整体性”问题相关讨论的梳理,结合当前学界的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研究,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启示。

       (一)我们要从实践纲领出发来理解马克思的“整体性”范畴。马克思的实践概念把人的对象性活动作为主客体统一的基础,从而颠覆了各种抽象的总体性和绝对的同一性。因此,马克思的“整体性”范畴并不是后马克思主义所说的一种具有“本质主义”倾向的“整体性”,而是超越了旧式本体论、具有历史和实践维度的整体性,这种整体性强调具体存在和社会历史总体之间的关联和互动,因此是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整体性。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外马克思主义对“整体性”范畴的建构和解构带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就是:只有从历史唯物主义的根基处澄明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范畴,才能真正恢复对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研究。首先,从西方马克思主义对整体性范畴的建构来看,之所以没能脱出近代形而上学的框框,就在于他们不能对这一范畴作唯物主义本体论层面上的澄清。其次,从阿多诺开启的反同一性路向来看,如果没有这种澄明,对马克思主义本身的区隔——唯物主义与辩证法、黑格尔因素与费尔巴哈因素、知性科学和价值理想等,也随时都会以或公开或隐蔽的方式重新生产出来。

       (二)我们要用一种辩证的“整体性”方法去研究和对待马克思主义。这种辩证的“整体性”方法是对实证主义的孤立化、片面化研究方法的“扬弃”,它强调一种建立在内在关系辩证法之上的整体性原则。只有从这种整体性原则出发,我们才能理解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超越学科和板块限制的理论整体所独有的“融通性”和“包容性”。所谓“融通性”,指的是马克思主义内部各个学科或板块之间具有的一种相互包含和相互转译的能力。正是这种内部的“融通性”使得学科或板块的分野在马克思那里决不会“产生代替整体的大量的各个独立的要素”,也使得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从未消融在各个知识分支的总和之中”[12](P24)。所谓“包容性”,指的是马克思主义由于考察范围、角度和抽象层次的灵活性而享有的一种在概念和理论上的开放性,即它总是能够容纳一些“敌对的或互不相容的批评性操作”[9](P2)。比如,一些人认为,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革命性、批判性和策略性之间互相排斥,“并且多数马克思主义的解释者都只是强调了这些论题中的一个或几个,而忽略或贬低了其他几个(或者,在某些情况下,将其用作指责马克思前后不一致的理由)”[13](PⅡ-Ⅲ),这主要就是因为他们采用了一种孤立和直观的考察方法,因而不能理解马克思主义所具有的一种建立在内在张力之上的整体性。

       (三)我们要从社会内部各个环节之间的交互性和内在演化上来认识和把握马克思的社会整体性思想。马克思对古典经济学的革命性超越正是体现在他是用社会因素来定义生产方式和经济规律本身。在马克思看来,生产方式绝不仅仅是一种技术方式,还是生产的社会组织形式,反映着建立在特定剥削方式之上的权力关系。近代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分野虽然使得生产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摆脱了政治捆绑,也就是说,一些法律和政治机构相对外在于生产关系,但另一方面,生产关系本身也采取了特殊的政治组织形式和政治关系形式。或者说,马克思总是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交互作用和内在演化的关系上来讨论二者之间的界分以及经济领域的支配性地位。马克思不仅指认了某些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法律和政治形式是围绕经济基础构建起来的,具有“反作用”,而且指认了某些法律政治形式本身正是生产的形式,是一种特定的生产关系的属性,在这两种情况下,他都没有把经济领域剥离出来作为一个先在的决定一切的本源。或者说,马克思从来没有停留于静态的资本主义经济层面,而总是在“思想与现实、理论与实践、事实与价值、现在与未来、完成性与未完成性、现实性与非现实性等张力结构中,解释作为社会关系和作为权力的资本之实质”[10](P18)。只有从这种视角出发来解读国家和社会、政治和经济之间的关系,才能既避免把社会整体性简化为一种机械决定论或还原论,也不会回到“国家和市民社会”的二分法,即从根本上否定社会整体性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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