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与柏拉图财富思想的比较研究_柏拉图论文

孔子与柏拉图财富思想的比较研究_柏拉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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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05)03-0073-06

孔子(公元前551年—公元前479年)和柏拉图(公元前427年—公元前347年)堪称中西文化的坐标式人物,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巨人。他们虽然生活在不同国家,却都处于奴隶社会逐步衰亡,封建社会逐步兴起的历史过渡期,新旧秩序转换剧烈。面对动荡不安的社会现实,孔子和柏拉图都肩负着相似的历史使命。由于价值取向、方法原则和文化精神的差异,两人的安邦之道各具特色。本文试图从财富观的角度对两位圣哲的经济思想作一比较,以期把握和印证中西古代经济思想的某些异同,并在某种程度上揭示思想所产生的特定文化传统和时代精神。

从经济思想的角度考察,孔子和柏拉图在财富问题的见解上,既有相近的一面,也有明显的相异之处。两人思想比较一致的地方,恰好表明人类经济生活的客观实践和理论反映自有较为普遍的共同性,即使相互隔绝、互不联系的情况下也会产生极为类似的理论观点。具体说来,孔子和柏拉图在财富观上的相似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义利差等观与等级财富观

(1)孔子的义利差等观

义利观念早在我国西周时期就已萌生,如《周易》中有:“利者,义之和也。......利物足以和义”。[1]《国语·晋语》中讲:“民之有君,以治义也,义以生利,利以丰民”。作为理论形态的义利思想则是在春秋时期出现的。孔子是中国古代第一位将“义”、“利”对举的思想家。朱熹曾说:“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2]在儒家议题中,义利之辩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所谓义利之辩,实际上是儒家关于道德与物质财富之间关系的看法,它涉及道德与物质财富何者为第一性的根本向题。在孔子看来,“义”处于社会价值体系中本体论的地位,它是一种具有独立自足价值的存在,无须于道德之外再去寻找其存在的依据,“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于此。”[3]作为人的内在道德需要,“义”在与其他需要(如利的需要)相比较中,具有被优先考量的地位,这就是“义以为上”、“义以为质”[3](P17)。与义相比,利的需要则是第二性的,对利的追求必须处于义的制约之下。“义然后取”、“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3](P20)就是把“义”作为最高的价值选择目标,肯定道德理想高于物质利益。孔子称赞弟子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饭蔬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3](P11)就是指合乎道义的生活,即使贫贱困苦,也使人感到精神充实快乐。“是故君子先慎于德,有得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4]可见,在义利关系中,孔子始终把“义”放在首位,认为“义”是安身立命之根本,道德的价值高于物质利益,人的精神追求远比物质需要更有意义,即“德者本也,财者末也”。[4](P98)

在强调伦理道德即精神财富的同时,孔子并不绝对地排斥和否定物质财富。对于个人追求合理的、必需的物质利益,他不仅不反对,还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鼓励。“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5]、“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3](P34)孔子甚至坦言:“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3](P45)在《论语·子路》中,孔子与弟子冉有讨论卫国的国情时曾说:“庶矣哉!”冉有说:“既庶矣,又何加焉?”孔子回答说:“富之”。冉有又说:“既富矣,又何加焉?”孔子说:“教之”。这种“先富后教”的主张,显然是以人们首先应该满足物质利益要求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基本的物质基础,就谈不上追求道义。因此,在孔子看来物质财富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客观存在,是满足人类生存和社会延续所不可缺少的,对它的追求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以上表明,孔子的义利之辩并不是笼统地反对物质财富,问题的关键在于求利的手段和途径是否正当,利富可不可求,必须受到伦理道德的制约,正所谓“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3](P39)

(2)柏拉图的等级财富观

柏拉图生活在古希腊奴隶制由繁荣走向衰落的剧变时期,传统的社会伦理道德准则和宗教信仰遭到严重破坏。柏拉图站在旧奴隶主贵族的立场上,竭力主张恢复社会的旧有秩序,他的财富观带有浓厚的伦理道德因素。

柏拉图将财富分成三个等级:第一等是精神财富,如知识、克制及其他各种德性;第二等是肉体财富,如健康等;第三等是物质财富。柏拉图认为“所谓财富,如其所有者不是公正、有德性的,即不能称之为财富;如果所有者是鄙贱的,那么财富对他们反而是最大的恶。财富的价值要依据所有者的德性和是否能贤明的使用。”[6]因此,财富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下等财富是为上等财富而存在,获取物质财富是为了达到高尚目的的手段。通常人们往往把追求物质财富放在第一位,这是国家或个人招致祸害和产生罪恶的根源。这正是孔子所谈的“放于利而行,多怨。”[3](P92)柏拉图指出:“富的人不可能同时是有德之人。对财富的关心应该被列于第三位乃至最后一位——位于对心灵与身体的关怀之后。”[7][15]由此看来,柏拉图等级财富观的实质仍然是“义以为上”,即义比利更重要,道德的追求远大于物质上的享受。

在如何看待财富与道德关系这个问题上,柏拉图与孔子类似,主张人们可以追求财富,但这种追求应受到道德准则的节制。“德性不是来自物质财富,相反,财产以及其他一切物质财富都是来自德性。”[8]柏拉图承认“人人皆知财富是个巨大安慰,而且人人爱钱是因它所具有的有用性。”[7](P14)所以,在柏拉图设计的理想国中,要求统治阶级财产公有的同时,并没有杜绝经济上活跃的阶级拥有私人财产。“个人财富不得低于某个最小量——不可缺少的家庭财产——也不可超过某个最大量,即家庭必需财物与其他财产之和不得超过最小拥有量价值的4倍。如此以来,极端的贫穷与富裕得以避免。”[7](P17)在柏拉图看来,财富与贫困都有恶的后果。财富将导致奢华与闲散,贫困则造成举止与工艺标准的低劣。因此,他认为一个有理智的人,在追求财富上应当做到“注意和谐和秩序的原则”[9]。为了鼓励人们不要去追求不义之财,柏拉图也强调人们应当淡泊名利,恪守道德情操。他说:“一个正义的人无论陷入贫困、疾病,还是遭到别的什么不幸,最后都将证明,所有这些不幸对他都是好事。因为一个愿意并且热切地追求正义的人,在人力所及的范围内实践神一般的美德,这样的人是神,一定水远不会被忽视的”。[9](P225)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尽管柏拉图提出的“和谐和秩序的原则”与孔子心目中的“道”与“义”,在细节上可能各有所指,但他们两人在强调对财富的迫求应受某种道德规范制约这一点上却是一致的。柏拉图鼓励人们为追求高尚的道德情操而安贫乐贫的思想,与孔子的思想不仅在说理上,甚至在精神境界上都是极为近似的。

2.“君子小人观”与“哲学王”思想

(1)孔子的“君子小人观”

为了强化道德自律在物质财富获取中的规范作用,孔子将传统的伦理规范加以扩充和深化,把周初军事分封所形成的阶梯式政治等级制度移植到义利关系中。宣扬一切物质财富的取得,都要合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3](P60)的原则及据此原则所产生的制度和习惯,形成其独具特色的“君子小人观”。

“君子”、“小人”的称谓在西周早期已经出现,主要是一种政治地位的象征。“君子”是对奴隶主世袭贵族的通称。清人孙星衍的《尚书今古注疏·无逸》篇引郑玄注曰:“君子,止谓在官长者”。“小人”则指奴隶制经济体系下的小农。《尚书·无逸》篇曰:“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君子”、“小人”两大阶层由于政治地位不同造成的经济冲突在西周已有反映,及至春秋,随着井田制的衰亡,私有土地所有制的出现,“小人”阶层逐步发展起来,他们中的一部分人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要求享有相应的政治特权,与世袭的当权派“君子”的矛盾日趋尖锐。生逢此时的孔子不满于社会动荡,“天下无道”的局面,力主恢复周礼。他将君子、小人既有的地位之争放于次要位置,把就政治地位而言的“君子”、“小人”调和进伦理道德的成分,通过赋予“君子”道德的新内涵,使君子成为一个技术化的道德典范和理想人格的化身。反之,作为与君子对立的小人,孔子则给予了严厉的批评和抨击。《论语》中将君子、小人对举的例子为数众多,这里仅引几例来说明:“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3](P102)。这些正揭示了由于道德修养的不同造成了君子、小人义利观的差别。

孔子的财富思想由义利对举到划分“君子”、“小人”这两种有着不同特性和内在本质的群体,其目的在于通过强化“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一观念,来推动世人加强道德修养,在求富达贵的过程中,以精神品德的操守为重,从而实现变天下“无道”为“有道”的政治理想。

(2)柏拉图的“哲学王”思想

与孔子相似,柏拉图也将其理想人格的设计与国家等级制度的建立相联系。柏拉图把一个理想国家的公民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即最高等级,是哲学家,也就是统治者;第二等级是保卫国家的战士;第三等级是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等被统治阶级。以上三个等级的人分别对应于智慧、勇敢、节制三种道德品质。“供养者应有节制之德,卫国者应有勇武之德,统治者应有智慧之德”。[9](P247)上述三个等级的人都应该安分守己、各尽其职,应统治的统治,应服从的服从,“和谐一致”,形成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并由此达到“正义”。如果互相代替、干涉,就“会把国家带到毁灭的路上去”[9](P273)。为了说明不同等级的界限森严,柏拉囤在描绘社会等级结构时还掺进了许多神秘、荒诞的说法。“神意铸造不同阶级的规定,在农民和其他技工身上加的是铁和铜。......在辅助者(军人)身上加入了白银......在有些人的身上加入了黄金,这些人因而是最可宝贝的,是统治者。”[9](P231)

在柏拉图看来,“哲学王”就是其理想人格的代表,他们拥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以及高度发达的天赋和才能。他说,作为一个理想中的统治者,他们“最为乐天知足,最少要求于人乃是他们的特点。”这种人对于失掉钱财“丝毫不觉得可怕”。“因此他绝不忧伤憔悴,不论什么不幸临到他身上,他都处之泰然。”[9](P232)按照柏拉图的理念论,善的理念是神的化身,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一切底层的理念都应服从它。哲学王就是掌握了最高理念的人,是神的力量的体现者。其他等级的人只有在掌握了理性和正义的哲学王的统治下,物欲横流和不义的现实世界才会恢复秩序。所以,理想国实现的关键在于政治权利与聪明才智合而为一的哲学家成为统治者。这与孔子对仁德君子的向往可谓异曲同工,它既是一种财富观念,又是一种兴国安邦的统治原则。

此外,在孔子和柏拉图的社会等级制度中,“君子”及“哲学王”都是不必直接参加物质财富生产的。“君子”的任务就是“学而优则仕”[3](P105),即从政做官,协助朝廷治理民众。“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3](P144)在这里孔子明确地指出,从政和治理民众最重要的是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而不是从事农民、工人和商人的活动。柏拉图在《理想国》中也强调护国者或统治者不需要也不应当学习和运用农、工、商之类的具体知识。“这种知识并不是用来考虑国中某个特定方面的事情的,而只是用来考虑整个国家大事的”,并且“唯有这种知识才配称为智慧”,而这种知识就是“护国者的知识”,是只存在于“严格意义下的护国者的那些统治者之中”的。如果一个国家能够被称之为有智慧和有谋划,那并不是由于有了任何手工业生产或农业生产的知识,而仅仅只是由于“领导着和统治着”这个国家的人们“所具有的知识”,也就是上面所说的“用来考虑整个国家大事”的知识[9](P273)。如果把柏拉图心目中理想国的统治者大体比之于孔子心目中的“君子”或“上”,那么柏拉图在这里所表达的思想与孔子的思想如出一辙,这是二者财富观中所共有的阶级特色。

由上可知,在义利关系中,孔子和柏拉图都认为精神财富比物质财富更重要,追求物质财富虽具有一定的客观合理性,但物质财富的取得要以符合伦理道德为原则。他们均力图通过理想人格的塑造来培养“义以为上”的公民,鼓励人们为了追求高尚的道德情操而安贫乐贫,从而达到维护阶级统治的目的。

孔子和柏拉图在财富思想上尽管有着上述相似之处,但社会文化本源的差异使二者在财富思想倾向上也存在重大分歧,下面略作分析:

1.“均无贫”与“公有制”

在“重义不轻利”的共同前提下,孔子和柏拉图的财富分配观大相径庭。孔子主张按照封建等级实行阶梯式的财产占有,不同等级在物质财富的分配中享有不同的特权,在同一等级内则实现一种大体均等的财富占有制度。这就是“均无贫”的分配理论;与此不同,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除了自由民阶层可以拥有私有财产和家庭外,哲学家和武士都不能有私有财产和家庭。“这意味着两个上等阶级成员将没有私有住宅而住在一起且共享膳食。他们不得拥有金银器物。”[7](P16)也就是剥夺理想国中统治者的私人财产,实行财产公有制。

(1)孔子的“均无贫”思想

春秋时期,礼崩乐坏,各级统治者凭借自己的政治权力和军事实力侵占他人的经济利益,财富分配不均现象日益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孔子认为无限度地追求财富是引起纷乱的根源,所谓“贫而无怨难”[3](145)。为缓解社会矛盾,维护封建统治,孔子极力推崇和宣扬西周以来的等级分配方式:“公食贡,大夫食邑,庶人食力,工商食官,皂隶食职,官宰有加”。[1](P23)并进一步提出了“均无贫”的分配理论。

“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3](P147)就是说无论诸侯或大大都不必担心财富少而应忧虑财富分配不平均。不用担心人民太少,而应忧虑境内不安定。若是财富平均,就无所谓贫穷。境内和睦,就不觉得人口少。社会安定国家就不会倾覆。

值得注意的是,“均无贫”绝不是在各阶级之间实行平均分配,而是按封建等级实行物质财富的差等分配。这里既有同一等级之内的均等,又有不同等级之间的差别。在同一等级内由于均富,人与人之间的相对富裕程度基本一样,就不会因贫富不齐而不安,由不安而产生变乱。所以,“均无贫”是一种相对富裕观,均的结果是缩小富裕程度的差别,而不是贫困化。同时,为缓和社会矛盾,不同等级之间的贫富差距又要有一定的限度。从总体上看,处于封建等级上层的人尽管富裕程度有差别,但相对而言要比下等阶层富有。“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1](P29)可见,孔子的财富分配观是等级占有、贫富有差。它与礼的名分规定相一致,与政治上的等级统治相合拍。

(2)柏拉图的“公布制”思想

《理想国》成书于希腊城邦政治面临解体之际,个人至上的人生哲学泛滥成灾,富商大贾巧取豪夺,劳动者纷纷破产。而对这种衰败景象,柏拉图主张限制个人的欲望和自由,试图通过建立一个纪律严明、组织严密和思想划一的政治实体来振兴社会,摆脱危机。

柏拉图认为理想国的衰败既与财富的积累有关,也与不平等及由此产生的社会分裂有关。他指出:“统治阶级如果嗜好金钱与财产,他们必将腐败。而生产阶级成员就其本性而言必然有此嗜好,将不会急于篡夺统治者的位置,因为这会妨碍他们积累财富”。[7](P15)把私有财产从统治阶级的生活制度中清除掉,乃是柏拉图财富思想的基石。在理想国的社会方案里,统治阶级的两个组成部分——哲学家和战士“除了绝对的必需品之外”不得有任何财产,他们的生活资料由被统治的工人、农民和商人供应,其目的在于使这些人专心从事治理民众的事物。他甚至认为在“一个安排得非常理想的国家,必须妇女公有,儿童公有,全部教育公有”。[7](P18)这样就“既无私人之房屋、私人之妻子,则无私人之快乐与痛苦。凡一人所以为快乐者,众人皆视为快乐;一人所以为痛苦者,众人皆以为痛苦。”那时“彼等决不复有我的与非我的之谬见使国家有分裂之害”了[7](P19)。

柏拉图视私有财产和家庭为负担,容易导致威胁社会均衡的内讧。他在第一、二等级内实行的“公有制”是建立在取消家庭,实现财产公有的基础上的。相比而言,孔子的财富观则是一种等级占有制度,他从来提出任何类似于柏拉图这样的社会理想。没有强制人们放弃对私人财产和家庭的拥有,更没有像柏拉图那样走向极端,强调人的理性作用而忽略人的感性存在。传世的儒家典籍之一《礼记》的《礼运》篇中,记载了孔子关于大同和小康社会的描述。如果这种记载可信,孔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也与柏拉图大异其趣。在“大同”社会中,实行共同劳动、共同消费的财产公有制,不存在像柏拉图理想国中一部分人供养另一部分人的现象。同时兼顾公谊与私情、群体与个人。没有强制人们割舍掉“亲其亲,子其子”的自然情感,而言“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即主张人们应该由己及人、由近及远地扩展这种自然情感,不仅热爱自己的亲人也爱别人,不仅慈爱自己的儿女也关怀别人的孩子,并不主张儿童公有。男女之间的关系是“男有分,女有归”,即男子有自己的职事,女子婚嫁随夫,不实行妇女公有制度。

总的说来,孔子和柏拉图财富分配思想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前者重直觉,贴近于时代与现实人生,具有务实的、世俗的特征,着眼于实际社会问题的解决及人际关系的协调;后者重理性,具有超越性,附有某种宗教神学的色彩,并最终走向统治人们思想的宗教理念,“柏拉图的理念说与埃及的宗教哲学相结合由普罗提诺等人阐发形成了新柏拉图主义,统治了长达千年的整个中世纪”。[10]这种不同不仅反映了孔子和柏拉图财富观的本质区别,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中西文化的根本差异所在。二者的财富思想在中西历史上产生了截然不同的深远影响。

2.政治原则与宗教理念

我国春秋时期,社会正处于失范状态的历史条件下。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认为,个体私欲膨胀,无限度地追求物质财富是破坏社会关系的协调、引起社会动荡的根源。而主体欲望的对象即利益客体会因主体精神境界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弹性空间。因此,在一个生产力水平低下、资源相对有限的传统社会里,从提高主体的道德觉悟程度来减少因利益纠纷所引起的冲突,就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调节手段。“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3](P66)表明孔子试图利用已经崩溃的周朝礼法,完成对现实社会秩序重新组合的政治理想。当时尽管礼仪失范,但礼仪存在的社会基础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且其作为传统风尚仍存在一种惯性的力量在发挥作用,因而它是实行社会控制与社会整合中不可或缺的资源之一,借助于这种资源力量,可以大大地减少社会秩序重建的成本。从这个角度看来,孔子义利思想的产生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是符合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孔子的义利思想随着时代前进而为后世儒家不断地发展和完善,成为历代封建统治者稳定社会、缓和阶级矛盾的有力武器,并逐步演化为中国古代剥削阶级维护封建统治长治久安的政治原则。如西汉武帝为了巩固封建统治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把儒学奉为正统,定为一尊。唐太宗则广招天下贤士,崇尚道德,儒道释并用。宋朝以后,为了巩固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度,提倡重整伦理纲常,重视道德名教,才有了理学的兴起。

相对于孔子义利观的社会实用性,柏拉图的财富思想更多地显示出一种精神理性。在柏拉图看来,美德即“至善”的理念是一切行为所要追求的目标,也是一切物质财富的基础和源泉。人的意志、思想和信仰完全服从“至善”理念的指引和国家的最高利益。为追求对国家理想状态的向往,柏拉图不仅主张财产要公有,妇女和儿童也要为社会共有。男女之间的结合不能带有任何感情因素,一切都服从于种族的改善和国家的强盛。柏拉图的“理想国”仿佛一部庞大的机器,个人不过是机器部件,随着机器运转而共振。黑格尔指出:“排斥主观自由原则的观点,乃是柏拉图的理想国中之主要特征。国家的基本精神在于从各方面使固定了的个性消溶于共性之中,把所有的人仅仅当作一般人”。[11]柏拉图思想中的这种超越性,使他的财富观终于导入宗教神学的窠臼。所谓“至善”理念成了上帝的代名词,“理想国”成了彼岸世界的同义语,哲学王成了祭祀集团的对等物。他以宗教的方式为西方国家的价值判断持久地提示着一种不离现实关切又不落于现实关切的终极眷注。这也无怪乎,包括财富思想在内的柏拉图思想对基督教神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马克思曾经说道:“本来,说基督教里有柏拉图的成分比说柏拉图里有基督教的成分要正确得多,更何况古代教父如奥利金和伊里奈乌斯,在历史上部分地是以柏拉图哲学为根据的”。[12]由此看来,柏拉图的财富思想最终演化为一种支配人们价值判断的宗教理念,人们依据宗教信条对获取物质财富的行为做出评价,财富的分配与消费同样要以符合宗教理念为原则。

综上所述,孔子和柏拉图虽然生活在不同国家、不同的社会背景之下,却同样认识到物质财富与伦理道德的分离是现世冲突的根源,他们都试图通过重新整合的方式实现社会秩序的合理化。二者财富思想上的相似性,表明人类所面临的经济问题和解决方法自有较为普遍的共同性;二者思想取向和路径的差异,则与各自的社会组织形态、生产方式及民族心理习惯等有着复杂的关系。这种差异不仅预示着中外经济思想在未来发展过程中的分道扬镳,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东西文化在源头上开始分流的一个明显标志。

[收稿日期]200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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