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业开放与吸收外资研究_旅游产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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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旅游业的发展现状

一、旅游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

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旅游业。1978年,邓小平同志提出要发展我国的旅游业,并确定了在本世纪末实现旅游创汇100亿美元的目标。近20年的时间里,我国旅游业发展迅速,成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1978年,我国仅有137家饭店,1.55万间客房,1995年达到3720家旅游饭店,48.62万间客房。国际旅游收入从1978年的2.63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87.3亿美元,总规模增长37.8倍,年均增长22.9%,在世界旅游业中的排序也从第41位为上升到第9位。1996年,我国旅游接待人数达到5000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102亿美元,提前实现了本世纪末创汇100亿美元的战略目标。

1997年我国旅游业海外旅客入境人数5758.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2.6%,其中外国游客743万人次,增长10.1%;港澳同胞4794万人次,增长2.8%;台湾同胞212万人次,增长22.1%。国际旅游外汇收入12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4%,占全国非贸易外汇收入的30%。

据世界旅游组织最近统计,去年我国国际旅游入境过夜人数为237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41%,与1996年一样排在世界第6位,占世界旅游业份额由1990年的2.3%增至3.85%;外汇收入在世界上的排名由上年的第9位升至第8位,占世界份额由1990年的0.82%增至2.69%。

与此同时,旅游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也日益明显。1995年旅游业总收入1375.7亿元,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3.64%,全国第三产业的11.6%,旅游外汇收入占全国非贸易外汇收入的35.9%。1997年旅游业总收入3112.2亿元,比上年增长25.14%,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4.1%。旅游业成为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旅游业在地方经济的发展中,也占有重要地位。目前,全国已有10个省市把旅游业定为支柱产业,7个省市定为重点产业和先导产业,表明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旅游业的带动作用。

二、我国旅游业对外开放基本情况

我国旅游业超常规发展从根本上说得益于改革开放的大环境,特别是卓有成效地吸收外商投资。可以说,旅游业的发展,也是我国旅游业吸收外资政策的成功。

旅游业对外开放初期,也就是我国吸收外商投资的起步阶段,面临的首要问题是“住宿难”。旅游住宿接待设施短缺是当时困扰旅游业发展和影响投资环境的重要因素。所以,旅游业的对外开放首先就是吸收外商投资建设宾馆饭店。北京的长城饭店、长安饭店、建国饭店,上海的华亭宾馆、虹桥宾馆,南京的金陵饭店,广东的中国大饭店、白天鹅饭店等8家外资饭店由国家批准建设,成为我国对外开放、吸收外资最早、规模最大的一批项目。此后,各地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积极引进外资建设宾馆饭店。到80年代末,全国共利用外资约50亿美元建设了一批旅游宾馆饭店,极大地缓解了住宿接待设施紧张的瓶颈状态,并通过引进国际先进的管理方式,大大提高了旅游饭店的管理服务水平,为旅游业的发展打下了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我国总体的投资环境。

90年代以后,旅游业对外开放在吸收外资继续建设宾馆饭店的同时,还向更广的范围内展开,如开发旅游资源、生产旅游商品等。1992年,为了进一步扩大开放,开发利用我国丰富的旅游资源,国务院决定在大连、青岛、杭州、上海、海南等地试办12个旅游度假区,对利用外资实行8条优惠政策。到1996年底,这12个旅游度假区共签订外商协议投资项目604个,合同投资金额84亿美元,实际投资13.6亿美元,其中,外商投资9.1亿美元。包括各省市旅游度假区吸收的外商投资,全国旅游度假产品的外商实际投资已达20亿美元。

截至1996年底,全国旅游业吸收外资的总体规模已达200亿美元,其中旅游饭店业150亿美元,旅游度假区20亿美元,旅游景观建设10亿美元,旅游度假别墅、公寓20亿美元。

三、吸收外资对旅游业发展的作用

1.促进了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

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建设资金极为短缺,国家更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为急需的工业及交通、能源等项目上,旅游饭店的投资一时难以顾及,这种情况下,外商投资的进入就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国内资金的不足。初步统计,1978-1996年间,国家对旅游业的投资为57亿元人民币,同期外商投资约为200亿美元。

据旅游部门统计,截至1995年底,全国投入运营的旅游涉外饭店中,外商投资饭店646家,拥有客房12.1万家,固定资产464.72亿元,分别占总数的17.37%、24.9%和42.6%。在中高档饭店中,外商投资所占比重更大,如外商投资星级饭店400家,占全国总数的20.9%,其中五星级34家,占89.5%,四星级76家,占71.7%。

2.提高了旅游业的管理服务水平。

旅游业吸收外商投资,不单单是解决了部分资金问题,更重要的是引进了国际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方法。外商投资一般同时参与饭店的管理,使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饭店业服务质量有了根本转变。如最早的外商投资旅游饭店之一——北京建国饭店通过引进外商管理,不但自身管理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还帮助培训国内其他饭店员工,输出管理经验,带动了国内整体饭店业服务质量的提高。近年来,随着供需矛盾的逐步缓和,外商逐渐把投资重点从新建饭店转向对国内原有宾馆饭店的更新改造,投资形式也从合资为主向合作发展,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引进外方管理。国际上一些著名的饭店管理集团如香格里拉、希尔顿、假日等,都在国内建立了系列饭店,缩小了我国旅游服务在硬件和软件方面与国际上的差距。

3.促进了旅游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1995年,外商投资旅游饭店营业收入总额315.5亿元,占全国旅游涉外饭店营业收入总额的49.6%,比其固定资产所占比重高出7个百分点;外商投资饭店利润总额29.2亿元,占全国旅游涉外饭店利润总额的70.6%;外商投资饭店利润率为9.26%,高出全国旅游涉外饭店平均利润率2.75个百分点。外商投资饭店人均效益普遍高于全国水平。1995年底,外商投资饭店职工26.5万人,占我国旅游涉外饭店职工人数的30.5%,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1.93万元/人,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61万元/人,人均实现利润1.1万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62万元,人均实现利税1.67万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85万元。

4.推动了旅游产业的形成。

在我国以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中,旅游业只是国民经济的附属部分,从来没有形成一个独立的产业。但在改革开放的大气候下,旅游业超高速发展,现已成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甚至成为推动今后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这一过程中,外商投资功不可没。外商投资旅游设施建设,参与饭店管理,进行旅游资源开发,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基本前提;另一方面,外商投资也促进了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商务往来,增进了国外人士对我国旅游环境的了解,推动了我国人民旅游观念的形成,更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据不完全统计,1997年来华外国旅游者中有31.45万商务客人,占17.7%。

旅游业吸收外资的发展方向及前景分析

一、我国旅游业吸收外资的发展方向

本世纪最后几年,是我国旅游业全面发展、成为世界旅游业发达国家的重要时期。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本世纪最后几年,我国经济要保持8%以上的增长速度,到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将达到约95000亿元。而国家旅游管理部门规划,要使旅游业在2000年初步成为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当年总收入达到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5%的水平,即4750亿元左右。如此看来,旅游业今后3年应保持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达到年均增长10%以上,任务是相当艰巨的。所以,必须充分调动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推动旅游业的持续高速发展。

从对外开放和吸收外资的角度来看,旅游业吸收外资的发展方向是:

1.投资重点由旅游饭店建设转向资源开发项目。

在进一步完善文化观光产品建设、提高效益的基础上,要着重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建立新的成规模的旅游发展基地,形成我国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增长点。到目前为止,我国旅游产品主要是以文化观光产品为主,缺少适应海内外旅游者需求的度假旅游产品和专项旅游产品。为了扩大我国的旅游市场,提高旅游业经济效益,推动旅游业向更高层次发展,今后必须加快开发能够吸引国际国内旅游者的新产品,特别是加快海滨度假、商务旅游、特色旅游等项产品的开发建设。这理所当然地是我国旅游业吸收外资的重点。

2.促进提高旅游业的规模经营水平。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体制的局限,旅游业发展中存在较严重的经营规模小、专业化水平低等现象。虽然全行业吸引社会资金的规模很大,在吸收外资中也引进了一批著名的国际管理集团和较大的海外客商,但从投资规模来看,在全行业中有影响力的有资产联系的企业集团还不多,这对提高我国旅游企业的竞争力,加大旅游产品开发经营力度非常不利。今后吸收外资中,要与国内旅游企业改组改造和提高规模经营水平结合起来,从而为我国旅游业持续发展提供动力,打下良好基础。

3.挖掘海外旅游客源潜力。

虽然我国接待入境旅游人数连年大幅度增加,但与国际旅游发达国家的相关指标及与我国的旅游资源比较分析,我国吸引的海外旅游者仍然较少。1997年,我国接待入境旅游人数5759万人次,居世界第6位;旅游外汇收入120.74亿美元,居全球第8位。这也说明,我国吸引海外旅游者还大有潜力可挖。今后在旅游业的发展中,应把如何通过与外商的合资、合作,加强我国旅游的对外宣传,开发海外客源,放在特别重要的地位。

4.促进旅游业项目结构和地区布局的协调发展。

沿海开放地区是至今为止外商投资旅游业的主要地区,但随着这些地区旅游饭店的趋于饱和及人造景观的大量建设,下一步的发展重点应是通过新的旅游产品开发,大力发展度假旅游、商务旅游和专项旅游,提高旅游业档次和效益。中西部地区是我国旅游资源品位最高的地区,应通过吸收外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成规模、成系列开发旅游资源,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二、我国旅游业仍须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旅游业是我国对外开放最早的服务行业。如前所述,在吸收外资的初期,旅游业就是外商投资的重点,投资规模甚至高于对工业项目的投资。到目前为止,从整体上看,我国旅游业对外开放程度在服务领域可说是最高的。无论是从市场准入、外商在生产经营中所享受待遇,还是从外商投资在旅游业中所占比重看,旅游业吸收外资都处于很高水平。

但从我国旅游业今后发展要求以及国际旅游业的发展趋势来看,旅游业仍须在更大范围内对外开放,以真正进入国际旅游服务贸易市场,在更深程度上与国际市场形成对接,全面参与国际竞争,从而使我国旅游资源优势得到更好发挥,并带动商业、交通、金融等相关产业发展,为服务业及整个经济和社会的持续高速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旅游业是世界上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并且现在也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产业之一。据世界旅游组织的统计,1995年世界旅游人数总计为5.674亿人次,旅游收入为3726亿美元,约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1.3%。预计到2000年世界各国的旅游人数将达到7.02亿人次,旅游收入将达到6210亿美元,可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近2%;到2010年世界各国的旅游人数将达到10.18亿人次,而旅游收入将达到15000亿美元,在全球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还将进一步提高。

同时,旅游业也是世界贸易组织(WTO)中服务业开放承诺最多的一个部门。据世界贸易组织129个成员方的承诺统计,有121个国家和地区承诺了旅游业对外开放。国际旅游业全面、深入地开放,为我国旅游业发展既提供了良好机遇,也带来了沉重压力。

旅游业之所以在服务领域中开放程度比较高,不外乎两个方面的主要原因:一是旅游业的行业特点决定了它本身就是一个开放的行业,并且其强大的关联效应也只有通过开放才能充分发挥出来;二是旅游业开放所产生的负面作用小,甚至可以忽略不计。一般说来,服务领域中一些敏感行业,如金融、电讯等,在对外开放过程中往往利弊共生,难以准确评估。这种情况下,这些行业本身发展水平的高低、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法律规范是否完善、监督机制是否有效等就显得更为重要。所以,多数发展中国家对服务领域的开放都较为慎重。但旅游业却有所不同。因为旅游者的费用发生绝大多数在当地,食、住、行、游、购、娱等六要素服务的提供也主要依赖于当地,所以旅游业越开放、越发展,吸引的国外游客越多,当地得的实惠也就越多。据世界旅游组织测算,旅游业每直接投入1元,就可带动相关行业增加产出4.3元;旅游业每直接就业1人,就可为社会增加5个人的就业机会。而吸引海外游客来本国旅游,其经济和社会效益就更为明显,不但可以产生国内旅游所能带来的一切关联效应,还能以最低的资源成本换取宝贵的外汇资源。就我国来说,在目前总体旅游创汇水平仍然很低的情况下,每吸引一名海外游客入境,也可得到210美元的外汇收入。

我国从80年代末就恢复我国在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与原关贸总协定、现世界贸易组织进行谈判以来,也就有关旅游业开放问题与有关缔约方进行了多轮谈判。1994年关贸总协定达成了乌拉圭回合协议最后文本,包括《服务贸易总协定》,我国政府也签了字。虽然我国至今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但我国领导人已在APEC及其他国际场合正式承诺要在2020年以前基本实现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从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情况来看,无论是在WTO还是在APEC的谈判中,我国都可以把旅游业作为优先自由化的部门,这既是谈判策略的需要,同时更是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总之,进一步开放我国旅游业,是为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服务贸易自由化发展趋势的要求,全面参与国际竞争做准备;也是为开发国内旅游资源,开拓海外旅游市场,在更大规模和更高层次上发展我国的旅游业提供必要条件。

三、旅游业扩大开放的前景分析

1.有利于我国旅游业建立比较稳定的国际服务贸易秩序。

旅游业扩大开放,使我国的旅游经济成为世界服务贸易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有助于我国充分利用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和市场机制促进我国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有利于我国获得平等的多边贸易地位。目前,我国对国外旅游企业在我国设立旅行社等有所限制,但同时,我国旅游企业在海外从事生产经营方面也受到种种限制,使我国开拓海外旅游客源市场受到很大影响,不得不主要承接海外旅行社转交给我们的旅游团组。另外,我国作为一个旅游接待大国,在海外游客入境限制上是一视同仁的,但一些国家,对我国公民入境却有种种限制。如果我国旅游业进一步扩大开放,甚至基本实现自由化,则我国即使没有加入WTO,也可根据对等原则,要求有关国家或地区相应开放其旅游市场,为我国旅游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国际环境。

2.有利于发展我国的旅游商品。

旅游商品是我国旅游创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旅游服务项目中创汇比重最高的项目,而且弹性较大。提高旅游商品的创汇水平,对我国发展旅游经济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旅游商品创汇比重多年来一直在25%左右徘徊,大大低于香港的50%,泰国的40%和新加坡的65%的比例。造成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是一些国家对我旅游商品出口的歧视性限制,但也有我国在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等方面自我限制的原因。扩大开放,对促进我国旅游商品的生产和出口,提高旅游商品的吸引力和创汇水平都是非常重要的。

3.有助于推动国内旅游体制和旅游企业的改革。

旅游业的扩大开放能够促使我国旅游业按国际惯例和市场经济规律来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推动旅游业服务质量的提高和结构的调整,提高旅游企业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旅游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允许外商投资举办中外合资旅行社,有助于开拓海外旅游市场;可以引进海外旅行社先进的管理机制和方法,促进国有旅行社尽快实现经营机制的转换,提高全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我国旅行社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促进旅游产业结构和组织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形成一个较为合理的旅游市场格局;有利于促使交通、商业、金融、保险、饭店等相关行业引进国外先进的经营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如民航的订票和包机服务、汽车的租赁服务等。

4.有利于加大中西部地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力度,促进贫困落后地区脱贫致富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我国的旅游资源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如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新疆、内蒙等,而这些地区,相对来说在全国又属于经济落后地区,象湘西、丝绸之路沿线等仍有大量贫困人口。这些地区由于所处地理环境和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局限,要想在经济发展中仿效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模式和对外开放模式是行不通的,只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而丰富的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观光资源,无疑是当地具有的最重要的优势之一。很多地区旅游业的发展证明,通过开发旅游资源,不但可以带动当地关联产业发展,提供大量就业机会,使当地农民脱贫致富,还可以促进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原始积累,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为进一步的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5.旅游业的大开放、大发展,可以更有效地改善我国国际收支状况,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目前,我国外汇储备虽然已经达到1400亿美元的高水平,但从外汇来源结构分析,并不是十分合理有效。突出表现为以贸易创汇为主,而贸易创汇又以低附加值的资源密集型产品为主,这意味着我国获得外汇收入的资源成本较高,比较利益较低。在非贸易收汇中,资本项下的外汇收入所占比重较大,主要是外商投资中的现汇投资售汇部分,这在外商投资持续大量进入的情况下对我国的国际收支会起到很好的正面作用,但若后续外商投资不足,投资利润汇出增加,却又可能造成外汇净流出,对国际收支产生负面影响。一般说来,服务贸易创汇是一个国家创汇水平高低的最重要标志,而我国受总体经济发展水平和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局限,服务贸易创汇能力较低。坚持国际收支平衡,保持必要的外汇储备,是我国今后进行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基本要求之一,而提高服务贸易的创汇能力,是保证这一目标实现的重要一环。从我国目前情况看,短期内提高金融、保险等方面的服务贸易创汇能力是不可能的,比较现实、也具有很大可能性的是提高旅游业的创汇能力。而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旅游业的扩大开放。

当然,旅游业的扩大开放也会产生一些问题。与世界旅游市场更紧密地融合,使我国旅游业更深地置身于全球范围内更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首先会使作为旅游业龙头的旅行社面临严峻挑战。海外大型旅游企业,资金雄厚,服务管理水平高,在全球拥有广泛的销售网络,若加入我国旅游市场,必然会使国内原有旅行社竞争压力加大,甚至破产倒闭。另外,旅游业作为关联性很强的产业,其进一步的扩大开放也会对交通(包括民航、铁路、公路及出租车业务等)、电讯、金融、保险等行业产生直接影响,需要在改革和开放等方面进行必要的协调配合。

对旅游业扩大开放的建议

经过调查研究,我们认为,根据我国经济发展要求和对外承诺的投资贸易自由化时间表,以及旅游业的现状和特点,旅游业对外开放应适度超前,率先成为服务领域实现投资自由化的部门。初步考虑,旅游业扩大对外开放是否可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是2000年以前,基本将旅游业本身各种业务对外开放,使我国旅游业初步进入世界旅游贸易体系,通过直接参与世界旅游市场竞争,扩大我国旅游业在国际市场的占有份额,提升我国旅游业层次,提高整体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二个阶段,是2000年到2010年,随着金融、保险、电讯、交通等服务行业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和投资贸易自由化的初步实现,逐步扩大与旅游业相关的其他服务贸易的开放,完成旅游业的全方位对外开放,使我国旅游业成为国际旅游贸易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世界最大的旅游市场之一,并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在更广范围内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获得更大的比较利益,为经济社会的高速度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根据中央确立的今后几年利用外资指导方针,适应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我国的外资政策近期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我们认为,在此次外资政策调整中,旅游业扩大开放应充分体现积极、合理、有效的指导思想,确定本世纪最后两三年,即旅游业扩大开放第一阶段发展所需要的政策措施,为旅游业更多更好吸收外资提供必要的政策环境。现提出几点建议供参考。

1.以推动旅游资源的开发为中心,进一步完善旅游业的对外开放和吸收外资格局。至今为止我国旅游业外商投资集中于旅游饭店和人造景点,但今后的开放和开发重点应转向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上来。这就需要在具有全国意义的旅游资源开发项目方面进行统一规划、共同开发、协调管理,并在土地使用、税收、信贷等方面采取必要的配套措施。

但为了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也有必要按“抓大放小”的思路,进一步放宽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批权限。旅行社项目的合资审批,目前情况下应由中央统一协调,但对旅游景点、旅游道路交通、宾馆饭店、休闲娱乐等项目建设,资金、外汇等方面可以由企业或地方政府自行解决,不需要中央提供配套支持的,可以基本放开由地方政府自行审批。

对有利于生态保护的旅游资源开发项目用地也应放宽地方的审批权限。旅游项目一般很少建在现有耕地上,而多是在荒山、荒坡、山区等,所以,旅游资源的开发,不但不会破坏生态环境,相反会保护现有自然资源,促进绿化建设。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而旅游业无疑是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砍树不如看树”,正是对发展旅游业理论的通俗而又精辟的论述。所以,对于不占用耕地的旅游项目,尤其是有利于环境保护,维护生态平衡的项目,应放权由地方审批,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便于这类项目开展。

2.对国家旅游度假区、中西部地区的旅游项目,实行更优惠的政策。主要是在土地使用费减免或返还、外商投资资本项下进口关税增值税减免、所得税减免等方面实行优惠。根据我国有关政策调整的总体要求,今后不可能再给某一类企业在待遇上以特殊优惠,而是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给予鼓励发展产业以适当的优惠。另外,为了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央也拟对中西部地区进行适当的政策倾斜,对能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增加就业机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项目采取更优惠政策。对外商投资旅游企业的优惠应在这样的总体框架内进行,即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可以把旅游产业列为鼓励发展产业,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实行国家鼓励发展产业的相应优惠政策。同时,地方政府也可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对鼓励发展的旅游项目(不论内资、外资)在地方权限范围内实行一定优惠政策。

3.扩大旅游业市场开放范围,主要是放开外商投资举办中外合资旅行社。对国内主要旅游城市、和旅游资源丰富地区,批准成立2家左右的中外合资旅行社。在选择外商和合资旅行社的设立、经营等方面,我们认为有几个问题需要明确:要合资的外商应是国外有实力、在世界旅游发达地区有完整营销网络的国际著名旅行社,以利于我学习和借鉴国外旅行社的先进管理经验并进入其世界旅游销售网络;合资中方必须是国内有实力的旅游企业,这有利于我们承接和吸收外商带来的管理经验,并充分利用外方的海外销售渠道;合资旅行社中外方的股权限制不宜统一确定为不许外商控股,而应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合资过程中的谈判来确定,最重要的是要达到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如外方要控股,则必须在允许中方进入其国际网络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在组织海外游客入境旅游方面作出更大努力等。若简单规定不许外商控股,则可能造成外商由于利益存在较小而对开拓国际旅游客源不积极。中方控股则可能会继续在原来的经营管理模式上运行,也不利于学习借鉴外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经营方法。

4.进一步放开旅游业相关产业的业务经营权,主要是商业、交通等。目前我国的商业零售、外贸已经开放试点,此次外资政策调整中也会进一步放宽限制,如放开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从事批发业务等。与此相适应,是否可考虑扩大旅游业外商投资企业的业务经营范围,即不单单允许经营宾馆饭店中附属的商品部的零售,也可允许外商投资旅游企业在旅游区内从事旅游商品零售服务。随着外贸经营权的逐步放开,对外商投资旅游企业也应尽快允许其进口或出口相关旅游产品。另外,允许外商投资旅游企业从事相关的旅游交通服务,主要是旅游客车经营、租车旅游等,同时准许外商进口国内尚不能生产的高档旅游大客车进行自己经营。

尽快与国家民航管理部门协调,开放海外游客的旅游包机业务。目前的民航管理限制,对我国吸引海外游客非常不利,一些黄金旅游线,由于交通不便而不能充分发挥其效益。如丝绸之路旅游线,就因迟迟不能开通日本到兰州等地的旅游包机业务而受到很大影响。值得指出的是,这样的旅游包机业务,与一般的航空市场开放还有所不同,不一定要坚持对等的原则,因为这种开放我们得到的利益主要是游客在我国的消费,而不是交通。这种业务不放开,并不会使我们得到更多的利益,恰恰相反,游客会转往其他旅游地区,我们可能会因一点本来就不存在的利益而丧失大量潜在利益。

5.适应香港回归后的新形势,密切香港与内地,尤其是与深圳或及广东在旅游方面的合作,建立经济协作性质的深港或粤港旅游区。

香港旅游业发达,但受地域狭小限制,难以建设大型旅游项目,很难发展度假旅游;而深圳却受经济发展水平和现行体制限制,在旅游发展资金、基础设施建设、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也难以满足旅游业的发展需要。建立“深港旅游区”,则香港可以利用深圳的相对宽阔的发展腹地,建立度假旅游区,拉长其旅游产业链条;深圳可以利用香港的资金、市场、国际销售网络、先进经营思想和管理经验等,提升旅游业的发展层次,并借助香港进入世界旅游市场,为旅游业的产业发展奠定基础。如此,则深、港就成为一个统一、完整的旅游市场,各取所长,互补其短,大大提高在国际旅游市场的竞争能力,形成“双活”、“共赢”的良好局面。而深港旅游业的协调发展,无疑会极大推动两地更深层次的经济协作。

目前,无论是从香港、深圳两地的旅游业发展来看,还是从两地的经济发展要求来看,以及保证香港回归以后经济社会继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政治要求来看,建立深(粤)港旅游区,推动香港与内地的旅游合作都是极为必要的,也是非常迫切的。

我国具有世界上最丰富的旅游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但远未得到充分、合理开发。只要我国采取正确的旅游发展战略和适宜的政策措施,自主开发和对外开放相结合,深入挖掘国内外市场潜力,我国在下世纪前20年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国是完全可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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