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钢铁工业资产结构优化研究_钢铁工业论文

我国钢铁工业资产结构优化研究_钢铁工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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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优化我国钢铁工业的资产结构,从而把钢铁工业数量上的优势转化为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这是我国国有经济战略重组和结构调整中的一个重大课题。围绕此问题我们先后到宝山钢铁集团公司、上海冶金控股集团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鄂城钢铁集团公司、大冶钢铁集团公司、邯郸钢铁集团公司等钢铁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同原冶金部体制改革司、中国工业经济协会等单位的同志进行了座谈和讨论。通过调研我们感到,钢铁工业资产重组势在必行,但难度也很大。现将我们的初步研究成果报告如下。

一、钢铁工业存量资产结构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近20年间,钢铁工业迅猛发展,钢产量由1978年的3178万吨增长到1997年的1亿多吨,增长了3倍多;固定资产(原值)也从1978年的392亿元增加到1997年的4000多亿元, 增长了十几倍;特别是在大发展中崛起了宝钢、武钢、鞍钢、上钢、首钢等一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成为中国钢铁工业的脊梁。但在钢铁工业规模和数量扩张的同时,也存在严重的结构失衡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资产配置比较分散,生产集中度低。我国钢铁企业数量不少,大小钢铁企业有1600多个,仅国家重点企业和地方骨干企业就有108个, 县以上企业数量达1000个以上,几乎分布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据1996年统计,年产钢在50万吨以上的有42个,其中100 万吨以上的有24个,500万吨以上的只有4个。宝钢是我国钢铁工业的佼佼者,1994年、1995年和1996年钢产量分别达到756万吨、851万吨和795万吨, 也仅相当于法国优基诺钢铁公司年产量(1600万吨)的一半。其他大型钢铁企业如鞍钢、武钢、首钢的集团化发展格局也难以同国际上的大型钢铁企业集团相抗衡。至于地方企业特别是县级钢铁企业更未形成“规模经济”。这种状况再加上设备陈旧、工艺落后等原因,其结果就是劳动生产率低下。据统计,1995年美国、德国、日本和韩国的全员劳动生产率分别为549吨/人年、443吨/人年、392吨/人年和553吨/人年,1996年和1997年更高,而我国的平均水平只相当于发达国家的1/10左右。

2.企业之间低水平重复建设比较严重,专业化、优势化尚待加强。我国钢铁工业不但规模经济不佳,而且企业之间产品结构趋同化比较严重。绝大多数企业都是“大而全”、“小而全”的“万能厂”,板材、管材、型材、线材样样都有。例如,武钢和其附近的鄂钢,近年来均上了“高速线材”项目,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雷同,宝钢和上海冶金控股公司所属企业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重叠性,造成互相挤占市场份额,制约生存发展空间。

3.整体技术装备水平低下,粗放经营突出。目前,发达的产钢国家已处于从第二代技术向第三代技术过渡的阶段,而我国钢铁工业总体上只能说刚刚由第一代技术为主过渡到第二代技术为主,以平炉——模铸为特点的第一代技术在中小钢铁企业中仍广泛地应用,以转(电)炉——连铸——连轧为特点的第二代技术正在向主导地位迈进。连铸比指标由1990年的22.4%上升到1995年的39.5%和1996年的53%,而日本、西德在70年代末连铸比就已达到95%左右,韩国的连铸比也在1985年达到97%。设备技术水平低下,导致我国钢铁工业的高耗低效现象相当严重。

4.我国钢铁工业的国际竞争力差,同时又面临国际跨国公司进入我国钢铁市场的巨大压力。从国际钢材市场占率来看,1985~1994年10年间世界共出口钢材约16亿吨,我国只有1360万吨,市场占有率不足1 %,居世界第24位,这同我国钢产量居世界首位的地位是不相称的。而且,出口钢铁产品的结构还以初级产品为主,产品价格极低。据介绍,目前我国出口初级产品比重高达64%,而先进产钢国一般只有10%~16%,日本、韩国低于3%。除出口量少和产品档次不高以外, 我国钢铁工业的竞争力差还表现在大量进口钢材上。据冶金部提供的材料,改革开放以来18年间(1979~1996年), 我国进口钢材20651 万吨, 共花外汇818.9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4108.93亿元。而同时出口钢材只有2692 万吨,创汇94亿美元,折合人民币611亿元。进出口相抵, 净进口钢材近1.8亿吨,钢材贸易逆差高达725.9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3498亿元, 几乎相当于建国以来钢铁工业固定资产总投资(3870亿元)。特别是近年来,继国外钢铁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之后,钢铁业大型跨国公司大举向我国钢铁行业投资,给国内钢铁企业带来相当大的竞争压力。

二、钢铁工业优化资产结构的初步实践

1.“精干主体,分离辅助”,为大规模的资产重组创造条件。所谓“精干主体,分离辅助”,就是精干钢铁生产主体,分离生产辅助和后勤单位,使其独立经营,面向市场,逐步成为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这是针对计划经济体制下钢铁工业存在的“大而全”、“小而全”格局而采取的改革措施,是调整既有存量资产格局的第一步。宝钢创办之初就强调专业化协作原则,全厂生活后勤等服务和外围配套工程基本上靠外协。80年代中期形成了“一个中心,四个卫星”的管理体制,即以宝钢为中心,以宝钢冶金建设公司、宝钢企业开发总公司、宝钢教育委员会和宝钢设计研究院为四大“卫星”的管理体制。党的“十四大”之后,又按照“管好主体、服务主体、放开辅助、搞活辅助”的原则,进行了分离辅助的改革,让辅助单位直接面向市场,建立分灶吃饭的机制,从而为钢铁企业的“精干主体、分离辅助”摸索了经验。武汉钢铁公司从1992年开始以“减员增效”为目标,大力调整武钢系统内的资产结构,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 改变全厂都吃“钢铁饭”的旧格局。 武钢按照1000万吨钢的规模,将12万人和400亿元资产进行分离,其中5万人搞钢铁,计划人均产钢200吨,7万人搞多种经营,企业存量资产也作了相应划分。据原冶金部有关部门对重点联系的68家企业中的52家调查表明:52家冶金企业原有二级单位2199个,其中辅助后勤单位1075个,到1997年1月底,已分离673个,占原辅助后勤单位的62.2 %, 原有职工总数186.1万人,其中辅助后勤单位共100.39万人,已分离出职工76.31万人,占原辅助后勤单位职工总数的76.01%。

2.通过兼并和联合等方式,实现钢铁行业内的资产优化组合。邯钢是河北省属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以创造“模拟市场,成本否决”的先进经验而闻名于全国。全公司有职工2.8万人,资产总额88.3 亿元。 1996年钢产量236万吨,实现销售收入51.5亿元(含税),利税10.5 亿元,其中利润7.02亿元,连续3 年实现利税保持在全国冶金行业第三名。舞钢系原冶金部直属的大二型特钢企业,是我国第一个宽厚板生产和科研基地。在册职工10450人,资产总额28.6亿元。 由于计划经济的束缚和产品结构、电力供应等多方面的原因,从1994年起连续3年亏损, 到1996年底,累计负债22.41亿元,亏损挂账5亿元,还有潜亏3.42亿元,成为全国亿元亏损大户之一。1997年11月,经上级批准,邯钢对舞钢实行兼并。这项兼并是同企业制度改革结合在一起的,在兼并过程中不是简单地把舞钢的法人资格取消,而是在舞钢的基础上按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塑造:邯钢将获得的舞钢的净资产6.19亿元作为股权,将武汉钢铁公司对舞钢拥有的债权(11901 万元)和重庆钢铁公司对舞钢拥有的债权(6400万元)变为股权,从而组建由邯钢控股,武钢、重钢参股的“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同时,这项兼并是同邯钢的股票上市结合在一起。邯钢通过发行股票募集到20多亿资金,用其中一部分资金(1.55亿元)注入舞钢,从而把股票上市同企业兼并、企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3.以钢铁企业在境内外上市为契机,促进钢铁工业资本结构的调整。自1992年3月上海异型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率先在国内上市以来, 截至目前已有21家钢铁企业上市。 这21家上市企业发行股票共筹集资金128.27亿元,其资产总额约500亿元,约占钢铁企业总资产的10%以上,除已经上市的21家企业之外,经证监会批准,还有重钢、武钢等10余家企业准备陆续在境内外上市,如果这些企业上市成功,那么钢铁工业的资本结构将会发生相当大的变化。

钢铁行业的资产重组虽然取得了上述进展,但从调查的情况看,该行业的资产重组尤其是“强强联合”尚存在着诸多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4个问题:第一,对企业面临的危机缺乏清醒的认识。 外国钢铁公司以其雄厚的实力进入我国,利用其规模经济优势以低廉的价格冲击我国钢材市场,而我国的一些企业却无相应的对策。有些企业以为还过得下去甚至活得很好,没有危机感,既不想与别的企业联合,也不想被别的企业所并购。第二,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过分考虑地方和企业的利益。企业并购过程中某些地方政府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总想保持原有的资产格局,往往借口“影响当地财税收入”而对并购行为持反对态度。在推进“强强联合”的过程中,还受到来自经营者的阻力。倘若企业被并购,要么企业的法人地位被取消,要么成为并购企业的“子公司”,企业的经营者不仅失了“面子”,且自己的级别、权力、地位、待遇都难以保住。除非企业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经营下去,经营者便不会乐意本企业被并购。第三,被并购企业的债务和冗员问题难以处理。兼并取消了被兼并企业的法人地位,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将由兼并企业全部承担。国有企业债务负担过重是普遍性问题,无论是优势企业非优势企业,都存在负债率过高的问题。优势企业兼并劣势企业,尚可通过停息挂账减轻企业一部分债务负担。如邯钢兼并舞钢,停息7年, 可减免将近9亿元的利息。优势企业兼并优势企业, 便难以享受停息挂账的优惠待遇。如果兼并企业普遍享受停息挂账政策,银行也难以承受。企业并购中的另一个重大障碍是富余职工问题,从钢铁行业来看,我国钢铁行业人均产钢只有33.7吨,而日本、韩国的主要钢厂人均产钢都在七八百吨。通过“精干主体、分离辅助”,很多钢铁企业已实现部分人员下岗和分流,但与国外企业相比,仍距离甚远。这个问题在老钢铁工业企业表现尤为突出。但是,如果在企业重组中不通过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生产管理水平,实现显著性减员增效,则很难达到企业重组的目的,因为极低的劳动生产率必将使企业陷入缺乏市场竞争能力的境地。第四,政府“拉郎配”现象仍然存在。在推进钢铁工业资产优化组合方面,政府确实起着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有些地方政府或部门仅凭政府意愿,强制地组织企业集团和企业并购活动,把一些企业划拨到某一企业旗下,或者出于“甩包袱”、“以富带贫”的目的,把一些经营不善、亏损严重、负担很重的企业硬性并入好企业之中。表面上,企业的销售额和资产规模变大了,但企业的内涵如资产质量、管理水平、科技开发和市场开发能力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虽然政府通过“拉郎配”方式,勉强可以把几家企业“撮合”在一起,但没有多少实质内容,有的连联合之后的会议都难以开成。

三、钢铁工业资产优化组合的构想

1.组建世界级钢铁公司的方案评述。现在人们把焦点瞄向了上海宝钢,普遍认为宝钢最有希望跻身于世界级大型钢铁企业之列。宝山钢铁公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建成的现代化程度最高的联合企业,快速的发展、成功的管理已经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主要代表产品均通过有关国际认证,产品已销往全球25个国家和地区。但其年度钢产量仅有800 多万吨。如何通过兼并重组使宝钢尽快跻身于世界级大公司,成为人们集中议论的话题。联合、重组方案及建议已有不少,现将已提出的联合方案评述如下:

第一,宝钢、上钢联合方案。1996年中央下达给冶金部直属企业上缴14亿元的所得税指标中,宝钢承担了13亿元,约占93%。当前正在进行三期工程,预计2001年建成投产,届时宝钢将成为年产1100万吨的大型钢铁企业。上钢下属8个钢铁生产企业,1997年钢产量达656万吨,可生产各类普通钢、优质钢、型材、线材、板带材、无缝钢管、硅钢片、精密合金钢等产品,是我国品种齐全、规格基本配套的重点钢铁基地,特种钢、不锈钢、异型钢在国内占有重要地位,部分产品在国外市场上也有一定的优势。1992年,国务院曾经决定上钢与宝钢实行联合,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一决定并没有实施。据了解除了存在利益问题、债务问题、冗员问题之外,还存在体制上和认识上的问题,需要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案与措施。

第二,宝钢、武钢联合方案。武钢地处长江中游,与宝钢同属长江经济带,水上交通便利,便于组织协作生产。武钢在大型钢铁企业中是较具活力的一个, 改扩建投产之后将会形成年产钢900 万吨的规模。 1997年两家共产钢1485万吨,销售额总计453亿元, 将会是名副其实的强强联合,有利于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国内市场的占有率。但宝钢与武钢生产结构趋同,产品的替代性大于互补性,即使联合在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上也不会有大的调整。如果组成松散型的企业集团,除了在矿石进口、运输方面享受一定的优惠,以及在钢材价格上相互协调、组织统一的销售网络、共享经济信息之外,在资产重组方面难有实质性动作。如在两家之上加一个“帽子”,即组建一家控股公司,因两家仍是独立的利益主体,同样难以实现生产要素的集中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如采用合并形式,即两家法人地位同时取消,另外成立一个新的法人企业,则体制上、利益上的障碍不会比宝钢、上钢联合更少,与前一方案相比无更多的优势。

第三,宝钢、上钢、武钢联合方案。有人建议宝钢与上钢、武钢联合组建一个世界级的大型钢铁集团公司。宝钢、上钢、武钢均处于长江中下游,都是国家重点钢铁企业,有较强的实力。三钢联合无疑会增强国际竞争力,如实行统一规划,既有利于逐步改善企业结构不合理、区域结构趋同现象,又为我国成为世界钢铁强国打下重要的物质技术基础。但三钢联合不仅同样会遇到宝钢、上钢联合和宝钢、武钢联合的难题,而且上钢、武钢共有20多万人,人均产钢只有80吨左右,人员分流问题将更加困难。

第四,宝钢、上钢、天津大无缝联合方案。有人提出在宝钢、上钢联合的基础上,再与天津无缝钢管公司联合,形成优势互补,上下游配套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天津无缝钢管公司是整套引进国外先进设备,生产大口径石油无缝钢管的企业,由于刚刚建成投产,没有富余人员的包袱,技术先进,自动化程度高,且有稳定的国内市场,但是却被巨额债务压得喘不过气来,急需改善资金结构。如果这一方案实施,则有利之处甚多,如三家产品技术可以互补,容易形成专业化分工与产品系列化;可以借助宝钢的管理优势和融资优势,帮助天津大无缝改善资金结构,从根本上摆脱财务危机。但这一方案的实施难度很大,仅宝钢、上钢两家联合就遇到不少困难,再加上天津大无缝,则跨度更大,一时恐难以实现。

通过对以上四个方案进行对比研究,宝钢、上钢联合比较现实且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加快上钢企业全面技术改造。上钢系统设备普遍比较老化,整个系统的设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只有30%多,由于设备落后及其他原因,人均产量只有58吨,远远低于宝钢的水平。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要有大的投入,而上钢资金十分短缺,由于负债率高和预期投资回报率不佳,融资能力受到很大限制。宝钢、上钢联合,可借助宝钢的融资优势。二是有利资产优化和专业化分工,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两钢的产品是互补的,经调整后,可以避免重复生产、重复建设所造成的资源浪费和低水平竞争,生产能力将迅速提高,使宝钢和上钢攥成一个“拳头”。三是在主业上实施产业升级的重大举措。据初步估算,宝钢、上钢联合后,即使不考虑其他扩张因素,钢产量也会超过1500万吨,这就使我国在短时间内崛起一家与国外世界级钢铁集团相抗衡的大型钢铁企业。再加上其他方面的因素,如果推进顺利,则有可能使之在2010年跻身于世界500强。 四是有利于上海在长江经济带的带动作用。特大型现代钢铁联合企业在上海崛起,不仅成为上海经济的支柱,而且会对整个长江经济的发展起到有力的支持作用。而且,从操作层次上来说,两家企业同处于一个城市,具有多方面的优势。

2.宝钢、上钢联合的步骤和方式。宝钢、上钢联合应统筹规划、分步到位,通过市场依法规范运作,在不同层次和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我们建议实施以下步骤:

第一步,理顺宝钢的产权关系。上海冶金腔股公司作为资本经营性企业,已行使上海钢铁企业的出资者职能,而宝钢仍是传统意义上的国有企业,国家还未授权由其对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的职能。从所有权这一层次上说,并购的最终决策者是企业资产的所有者或投资者,国有企业由于没有明确的所有权主体,往往由上级主管部门来行使这一职能,冶金部并入经贸委后,这一职能或取消或被弱化。因此,若要实现联合,应首先实现宝钢产权的明晰化。建议国家授予宝钢集团公司代表国家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的权利(当然,相应地也要对国有资产负保值增值责任),使宝钢集团公司成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这样,才与上海冶金控股公司处于同等法律地位。

第二步,宝钢与上海冶金控股公司订立企业联合、资产重组的协议,实现联合。建议首先组建宝钢、上海冶金控股公司联合体,其目的是为进一步资产重组铺平道路。因此,协议中应明确资产重组的领导机构和执行机构、资产重组方式和原则、“精干主体、分离辅助、减人增效、人员分流”的原则和目标、资产重组时间表等内容。协议应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签订并经国家批准后,保证严格执行。这一阶段,宝钢和上钢的法人资格可以保留。

第三步,依据协议,两家分别进行精干主体、分离辅助、减人增效、职工分流工作。人员分流工作所需费用按照上海市规定的“三家抬”政策,宝钢、上海冶金控股公司分别承担部分补偿,并纳入上海市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计划,不应把富余人员带入新企业中去。

第四步,实行资产重新组合。可采取三种组合办法:(1 )整体划转法,即将上钢的资产整体划转给宝钢。(2)择优收购法, 即由宝钢收购上钢所属的一钢、五钢和浦钢,上钢用出售企业所得资金安置富余职工,实施再就业工程。(3)共同入股法, 即组建宝钢股份有限公司,由上海冶金控股公司将所属一钢、五钢、浦钢等企业的优良资产注入宝钢,上海冶金控股公司成为宝钢股份公司的股东;宝钢集团公司将生产主体的资产入股,成为宝钢股份公司的控股单位。我们倾向第三种办法。从金融危机导致日、韩两国一批企业倒闭的教训中,应充分认识到不通过市场、不讲求经济效益、不顾企业自身的能力、盲目扩大规模、单纯追求发展速度的严重危害。企业联合重组,既要做大又要做强,而关键是强,因此应更多地采用市场化方式,依照《公司法》运作,尽可能少用或不用行政办法。在资产重组中,应由中介机构对资产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估。考虑到宝钢在国际国内均有比较大的影响,保留宝钢的名称和品牌对开拓市场比较有利。

第五步,新公司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有效运转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对存量资产全面整合,对机构和人员进行调整和改组。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向社会筹集资金或向银行借款,对并入的原上钢系统的企业进行全面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完成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从而实现企业整体上的现代化,使新宝钢成为技术设备先进、管理水平高、生产规模巨大、经济效益较好、有竞争力的世界级现代化钢铁联合企业。

3.钢铁工业资产重组的整体构想。我国钢铁企业的状况是规模过小、过散、生产集中度低,在未来几年内,通过资产集中和重组,构造几个而不是一个钢铁“航空母舰”,才能变钢铁大国为钢铁强国。基于这种考虑,我们建议组建“四特四大”区域性钢铁联合企业,形成对外有竞争力对内开展适度竞争,促使钢铁工业尽快实现产业布局合理化、组织结构最优化、经营贸易国际化、资本结构多元化和技术装备现代化。

所谓“四特四大”就是通过企业重组和资产优化,在未来10年内,建立四个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和四个大型钢铁企业,作为钢铁行业的骨干。“四特”主要面向国际市场,“四大”主要面向国内市场。初步设想,“四特”,即宝钢、上钢联合组建宝上钢铁集团,鞍钢、本钢联合组建鞍本钢铁集团,武钢、重钢联合成立武重钢铁集团,首钢、唐钢、太钢联合组成华北钢铁集团。“四大”,即攀钢、包钢、酒钢、马钢四大钢铁公司,发挥各自的产品优势和地域优势,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各地的中型钢铁企业能够生存下去的,继续在竞争中求生存,生存不下去的,或被“四特四大”所并购,或者下马转产,其生存与发展要听凭市场的裁决。如果上述构想能够实现,就有可能形成一个行业结构优化、区域布局合理,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钢铁工业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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