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新城保障房开发综合概述论文_李方法,寿洪建

运河新城保障房开发综合概述论文_李方法,寿洪建

杭州运河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市江干区 310016

运河新城A-R21-13地块集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工程在拆迁未完成的情况下开始施工,历经地上房屋强制拆迁,周边道路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最终于2017年8月完成竣工备案,2018年6月28日正式交付入住。笔者作为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团队的一员,对整个开发过程进行了梳理,完成了项目开发的综合概述。

一、项目工程概况

运河新城A-R21-13地块集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工程位于杭州市拱墅区运河新城,建设用地面积为263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4608.67平方米,由7幢22--25层的高层和一个地下一层的地下室。由于拆迁交地影响,本项目分二期开发,一期建筑面积57596.22平方米,于2012年11月12日正式开工,2017年7月27日完成竣工备案;二期建筑面积27012.45平方米,于2014年9月16日正式开工,2017年8月11日完成竣工备案。

二、项目前期和建设准备情况

本项目审批过程及执行基建程序的情况:在项目开始阶段,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行业法规,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及时办理建设手续,包括建设用地、立项、规划报批、图审、消防审核、开工报告等,各项手续齐全,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在招标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全部进市招标办公开招投标。

经公开招标,确定勘察单位为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院,勘察资质为综合甲级,设计单位为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资质为甲级,设计质量与服务质量均良好。

三、项目管理情况

(一)项目法人责任制或代建制落实情况

本项目建设单位杭州运河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经杭州市政府批准,由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组建,专门从事运河综保经营业务的企业。运河保障房项目采取项目组管理,配置组长、副组长及土建、安装工程师,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项目组长,项目组具体负责、相关责任部门配合协作的项目推进机制。

(二)招标投标制落实情况

1、招标代理比选。公司积极执行中介机构比选委托制度,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进场公开比选确定。

2、设计、工程、监理、电梯设备等应招尽招,进场交易。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单项工程;1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咨询、中介等服务单项合同,原则上全部进场公开招标。依法不需公开招标的项目在集团小型库中随机抽取。

3、推行重大变更招标制。对于单项变更金额超过合同价10%或投资增加额超过500万元、且具备重新招标条件的工程,应当重新招标。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尚未发生重大变更,各项招标情况详见附表。

(三)建设监理制落实情况

本项目经公开招标确定具有甲级监理资质的杭州中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按合同要求配置8个人,监理过程中人员到位情况符合合同要求,质量、进度、成本和安全控制工作开展满足项目要求。

(四)合同管理和变更控制

本项目工程款我司按合同约定节点支付,没有拖欠情况发生。施工单位技术和管理如有人员变动按照同等条件替换的原则进行审批后调整,技术变更和费用变更按照运河集团相关变更管理制度执行,涉及建筑平立面等较重大的调整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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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程进度情况

本项目一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时间为2012年10月25日至2015年1月13日,实际施工时间为2012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5日,延迟了10个月左右,主要原因为2#楼主楼位置原有民房拆迁延迟导致2#楼延期建设,工程量也相应增加;二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时间为2014年4月1日至2016年1月21日,实际施工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至2016年7月28日,延迟了21天,主要原因为装饰阶段增加了内隔墙工程量及天井户间墙;绿化景观项目合同工期240天,后因消防登高场地的铺装调整及增加两个汽车坡道钢结构雨棚签订补充合同工期增加90天,合计工期330天,实际开工日期2015年12月10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11月1日,满足合同工期要求。

(六)工程质量情况

本项目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由杭州市拱墅区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设计图纸由杭州市勘察设计协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部进行审查,并出具图审报告,由设计单位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技术交底。本项目一、二期现均已完成竣工备案,质量评定为合格。

(七)工程安全管理和廉政建设情况

本项目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安全制度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人员伤亡事故,各参建单位技术及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没有行贿送礼现象发生。

(八)拆迁处理情况

本项目建设用地红线及征地线范围内由杭州市运河集团、拱墅区运河指挥部共同负责征地拆迁。2012年9月5日,该地块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15户农户已补偿到位,房屋已拆迁。征地范围内尚有10户拆迁未能完成。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杭府纪要2012[141]),在红线范围内已完成拆迁达到建设标准的前提下,我投资发展公司于2012年9月12日取得了该地块的建设用地批准书。2014年8月,征地范围内剩余10户农户均完成拆迁。另有项目北面郁世门路一户农户于2016年6月完成司法强制拆迁,项目北面郁世门路于2017年5月建成,2017年8月11日完成验收。

四、资金财务管理和概算控制

(一)财务资金管理

本项目建设资金由运河集团拨付,集团日常拨付给投发公司2000万元备用金,投发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材料款等各类款项,定时与集团结算工程款。本项目征地由运河集团完成,投发公司没有征地拆迁费用。

(二)概算控制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投资控制主要是变更联系单的控制,变更主要分为三类:1、设计变更,设计变更联系单由前期部负责联系和发放。施工单位在按图施工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施工图做局部修改或补充时,先以工程技术联系单形式向项目组反映情况,注明信息反馈的时间,经监理核实,由项目组审核同意后,再提交给前期部,前期部视情况是否提交设计方,设计方核查后在技术联系单专属栏中签署设计意见,变更较大的,由设计方根据实际情况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设计变更联系单涉及到工程返工与材料单价等费用变更方面的事项,由施工单位根据设计联系单在规定时间内编写返工与材料单价变更等工程联系单进行流转签证。2、施工联系单,施工单位联系单中所列项目如属于合同外项目的,应附相应的施工方案、工程量计算书和预算书,报监理、项目组确认并审核工程量。项目组在审核完工程量后,向成本部报送工程费用联系单,以审核工程单价。汇总费用后,成本部向负责工程副总、成本副总、总经理逐级审批程序办理会签。3、甲方联系单,甲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功能、技术和质量问题以及对文明施工、安全警告、工作配合和信息传递、矛盾协调、事务性索赔和管理性处罚等工作内容和要求的书面资料以甲方联系单方式发放。

根据杭发改投资【2012】159号关于运河新城A-R21-13地块集中配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本项目估算总投资51651万元。智能化工程因需要接入杭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管理系统单项费用调整较大,土建金属栏杆、栏板改铝合金栏杆、栏板费用调整较大,其余未出现特别重大调整,截止目前尚未超出概算。

五、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问题

本项目在项目建设管理中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天然气和供配电施工因为行业市场垄断问题没有经过公开招投标;

2、二期工程在施工审批手续尚未完成时于2014年3月动工,后被市建委行政处罚了74.1015万元。主要由于一二期验收时无法分开办理,二期工程结顶后一期地下室后浇带才能封闭,如后浇带不封闭将造成一期地下室装饰及安装无法施工,为减少二期对一期进度及验收的影响,减少一期闲置时间,并且与拱墅区政府和住建局沟通后施工,后被举报查处停工。

论文作者:李方法,寿洪建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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