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农产品物流比较分析_农产品论文

中美农产品物流比较分析_农产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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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农产品物流是指农产品从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到消费领域的整个流通过程以及其中的一切增值活动。它涵盖农产品生产布局、品种流向的确定、农产品实体运动所必需的装卸、储运及加工增值的环节链系统。农产品物流的服务体系、运作模式、支撑体系完善与否,直接影响着农产品物流的整体发展,进而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效率及质量。涉及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进程、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发达国家(如美国)农产品物流渐趋成熟,为本国农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地基础。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产品的,总产量在世界排名中位居前列,但由于我国物流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农产品物流的服务体系、运作模式、支撑体系不够完善,严重制约着我国农产品物流的发展。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通过对比分析,对于推动我国农产品物流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美国的农产品物流

(一)美国农产品物流服务体系

美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较健全,以多形式、多层次、多类别、系列化、专业化、多元化为特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活动无所不包。无论是物流的哪个环节,只要农民有需要,就会有人提供服务。主要的农产品物流服务主体有以下五个方面。(1)各类商人。包括批发商、零售商、代理商、经纪人和农产品加工商。(2)农场主参加的各种专业销售合作社。(3)民间协会。是由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服务组织,一方面提供信息服务,另一方面组织同类农产品进行加工,为自己的农产品寻找销路。(4)农业公司。美国农业公司基本上集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是农产品进入市场的主要渠道之一。(5)政府农产品信贷公司。根据政府法令和合同,收购和储备一定数量的农产品,以稳定市场价格,保证粮食安全。它在农业生产与市场之间建起了配套的信息传递机制、生产组织机制、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机制和自动化机制,推动农产品物流的快速发展。

(二)美国农产品物流运作模式

美国农产品的生产以高度专业化、区域化和规模化著称。其产地市场集中,单个农场主的生产规模化大,以“大生产大流通”为主要特点。美国农产品生产区域化高,形成了玉米、小麦、大豆、蔬菜、水果等专业化生产区域。农产品产地市场比较集中,纽约、华盛顿和密歇根3个州的产量几乎占全美总产的70%。单个农场主的生产规模化程度高,在产区发展大规模企业化经营的农场,供应大批量农产品。其生产的规模化促进了生产组织的建立,生产者组织的发展和组织之间的合作使生产组织的控制力不断增强、控制范围不断延伸。农产品直接消费的需求和农产品加工需求形成了巨大的农产品交易量,生产组织的大规模和巨大的消费需求促进了销售商的规模化和销售组织的发展。在利润驱动和竞争压力下,减少流通环节、降低物流成本逐步成为继生产成本、管理成本和市场成本之后,企业降低产品成本,保持市场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普及,以及农业生产组织和销售组织的发达为缩短流通链条创造了条件,使生产者及其组织与大型连锁超市等零售终端组织能够建立起长期合作关系,实现农产品的直销。正是由于上述原因,美国农产品物流运作模式以直销模式为主,平均78.5%的农产品是从产地经物流配送中心直接到零售商,批发商销量仅占20%左右。较高的直销比例减少了美国农产品的流通环节,提高了流通效率、降低了流通成本。

(三)美国农产品物流的支撑体系

美国农产品物流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有效的调控。首先,政府制定有关农产品物流法律法规。几乎每一个农产品流通环节都有明确的法规,从而维护了流通秩序、提高了流通效率。其次,美国政府出台农业扶持政策。政府不仅重视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和农业科技推广,也很重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每年大约支出300亿美元用于交通、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美国交通运输设施十分完备,公路、铁路、水运、航运四通八达,高速公路遍布城乡,公路网络联通度高。2000年,美国全国公路总长度约为644万公里,其中洲际高速公路全长约7.51万公里,占世界高速公路总长度的一半以上,这就保证了农产品“货畅其流”。美国逐步形成了以信息技术为核心、以储运技术和包装技术等专业技术为支撑的现代化物流装备技术体系。在整个物流过程中运用冷链技术设备,大大降低了农产品的损耗率。

另外,美国不断加强农业信息化的建设。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政府连年拨款15亿美元建设农业信息网络和推广在线应用,现已建成世界最大的农业计算机网络应用系统。该系统覆盖了美国46个州、加拿大的6省和美、加以外的7个国家。它连通美国农业部15个州的农业署、36所大学和大量的农业企业。用户可以通过电话、电视或计算机等终端设备,共享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实现了生产者、运营者和销售者计算机联网,资源共享,信息共用,这就有效地对农产品物流各个环节进行实时跟踪及全程管理,并开展了农产品信息处理与发布工作及市场信息咨询服务。

三、中国的农产品物流

(一)中国农产品物流服务体系

我国农产品物流服务体系尚不完善,农产品从生产、加工到市场销售,参与的个体与组织众多,但规模小,层次低,离散性大,联合性差,社会组织化低。目前我国的农产品物流服务主体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供销部门。供销部门属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各级供销部门主要从事以棉花为主包括农副土特产品在内的农产品收购和销售业务。目前,供销部门在棉花等农特产品购销物流中的地位和作用呈下降趋势。(2)粮食企业。粮食企业一直担负着粮食的收购、储藏、运输、加工、销售及国家的粮食战略储备任务。粮食企业是粮食和食油物流的主体。加入WTO后,以市场为主导的粮食物流被摆上了议事日程。(3)农产品市场。农产品市场包括农产品集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它主要以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水果、中药材、花卉和粮油产品及其加工品为物流对象,经营者不仅有农民和城市职工,而且有相当部分的农产品经销企业和生产企业。(4)其他农产品物流主体。主要包括农产品加工企业、外贸进出口企业、有关公路、铁路、水运和物资等的运输仓储企业等,他们是农产品外销和出口物流的主体。其物流对象为农产品及其加工品。

(二)中国农产品物流运作模式

目前,我国农产品物流主要有四种模式,分别是传统直销型物流模式、契约型物流模式、联盟型物流模式和第三方物流模式。

传统直销型物流模式。这种模式是最原始和最初级的物流形式,由农户或农产品基地自营配送,将农产品送到批发市场或用户手中。这种形式的流通适用于流通范围较小、流通数量较少的状况,目前在大流通的格局下,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契约型物流模式。是指公司与农户或合作社之间通过契约形式加以连接,农户提供农产品,由合作社或加工企业负责进入市场。产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也可以经过加工再进入市场。公司可能是运销企业,也可能是加工企业。他们依托农户提供原料,只生产单一的或几个产品,加工后由企业或公司负责销售。契约型物流模式有四种形式:一是“农户+运销企业”模式,二是“农户+加工企业”模式,三是“公司+农户+保险”模式,四是“公司+合作社”模式。契约型物流模式对于企业来说,提高了企业对资源控制能力和生产稳定性,增加了其对产品质量的控制力度。但对农户来说,农户在同企业谈判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农民的利益容易受到侵害。另外,企业直接面对分散的农户,在上游配送环节,市场交易费用仍然很高,配送成本居高不下。

联盟型物流模式。这种模式的主导者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参与者是农产品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运输商、加工保鲜企业等,通过利益联结和优势互补形成了战略联盟。这种模式的优势,首先,带动各方参与,连接了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运输商、加工保鲜企业等;其次,节省了交易成本,各参与方在合作与竞争中不断发展自己的优势,专业化分工趋势逐渐明显,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最后,为物流主体建立了公共交易平台,使交易双方有了更多的可选择性。但其缺陷在于,一方面,由于处于一个战略联盟下,随着交易量的扩大,管理效率比较低;另一方面,中间批发商仍然会对直接生产者和消费者进行信息封锁。

第三方物流模式。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渐渐出现了专门从事农产品储运和流通加工的中间组织,它们不从事任何直接的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而是专门承担连接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的系统服务,这就是第三方物流。第三方物流模式最大的优点在于促进了流通与生产的分工合作,降低了流通成本,提高了流通效率,有利于实现物流标准化。这种模式是我国农产品物流发展的方向。但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涉及范围非常有限,而且这种模式对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非常高。

(三)中国农产品物流的支撑体系

我国政府对农产品物流的发展虽然也使用了一定的调控手段,但力度和深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关于农产品物流的法律法规不完善。针对每一个农产品流通环节没有相应的法规作指导,导致流通秩序混乱,流通效率低下。如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法规建设薄弱,交易规范化程度较低,导致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中介环节过多,各种税费过多、过高,流通成本趋高;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低,不少产品的分类、分级、分等大都是人工操作,误差过大,产品包装从材料到包装管理都没有统一的标准,造成农产品的储存、运输和加工效率低下。第二,我国政府对农业扶持的力度不够。政府虽然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但还不能满足农产品物流发展的需要。如我国公共基础设施较落后。高速公路和高等级公路少,农村交通网络不健全,没有形成多式联运交通网络,致使农产品流通不畅;物流设施和装备的标准化程度低,农产品物流专用技术设备短缺。第三,农产品物流信息系统不够完善。目前,我国的农业信息化工作体系已初步形成,全国97%的地方和80%的县级农业部门具有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机构。但就农产品物流信息而言还存在着信息不集中、信息传递面窄、信息质量低、物流信息不畅、信息无法“进村入户”等问题,导致农产品信息难以收集、传递、信息化建设滞后。

四、结束语

通过中美农产品物流的对比分析,不难看出,两国在农产品物流的发展水平上有着较大的差距,前者远远落后于后者。中国若要提高农产品物流的发展水平,必须在健全农产品物流服务体系、改进农产品物流运作模式、完善农产品物流支撑等。

(一)增强我国农产品物流主体的组织化程度

在扶持已有农产品物流企业等农产品物流主体的同时,加快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发展,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民合作运销组织以及农村运销户、农民经纪人、代理商、中间批发商等中介组织,采用“公司+农户”、“协会+农户”、“经纪人+农户”等多种形式。重点扶持有市场开拓能力、科技创新能力、资源整合能力等现代企业管理能力的农业物流龙头企业和具有示范、亲和力强等性质的农产品行业协会,为提升我国农产品物流主体的规模化、组织化和系统化奠定基础。

(二)创新我国农产品物流的运行模式

借鉴美国有益经验,促进我国农业逐渐向专业化、区域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使农业生产者及其组织与大型连锁超市等零售终端组织建立起长期合作关系,实现农产品的直销。在提升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和重点扶持超市化、连锁经营化以及各种专业型和综合性物流中心的建设,不断提高和创新现代农产品物流的运行模式,并逐步形成具体导向性政策,实现现代农产品物流理念、规模、层次、管理的整体提升。

(三)完善农产品物流发展政策

要建立以农业行政部门为主,各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参与的一站式管理体制和服务机构,消除多头管理,简化物流企业立项审批程序,提高流通效率和行政管理效率,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给予农产品物流产业较其他第三产业更为优惠的土地、贷款、税收及相关扶持政策;加大现代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通过倾斜的税收、财政等经济杠杆,近期优先向农产品物流基地、保鲜冷藏和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项目倾斜,着力改善与农产品流通密切相关的公路、铁路、航空、航海等交通运输条件,提高我国农产品物流技术的专业化、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加强现代农产品物流的信息体系建设。成立由农业、贸易、气象、供销、交通、工商、统计等部门参与的农产品市场预测预报体系,对有关情况及时分析预测和发布,为市场提供服务。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市场供求、交易及价格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制度。通过网络和其他媒体让农产品信息真正进村入户,减少农产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盲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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