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天“常阿汉”综述1_哈特曼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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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9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743(2011)01-0093-15

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英、法、德、俄等西方列强均向中亚特别是我国新疆派遣了探险队。在他们所掠之物中,写本占很大比重。作为研究当地及周边历史文化的最直接的证物,各种语言文字的写本受到德国为首的以上诸国很大重视。就德国所藏的中亚写本而言,梵文写本占了最大份额。②

在以吕德斯夫妇、瓦尔特施密特及其学生们为代表的三代学者的不懈努力之下,那些支离破碎的写本残片逐渐被缀合成文,并从中解读出了相当数量的文献。其中就有一些经文可在巴利文的《长部》(Dīghanikāya,下文作DN)或汉文的《长阿含》(Dīrghāgama,下文作)中找到对应,虽然当时还不能确定是单本经文,还是来自选集或者总集中的某些经文,但由于在同样的地区所发现的律,可以确定为说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的律,因此,经文的部派属性也被确定。这种情况下,一个猜想也呼之欲出:是否说一切有部也有三藏,而经藏中也有以《长阿含》为首的四阿含?

我们知道,不少部派在其文献(特别是律)中提到过自己的四部、四阿含或者五阿含,但仅仅列出部或者阿含的名称还不足以证明一个部派是否确实拥有(过)独具自身特色的具体的经及经部。③就(根本)说一切有部④的《长阿含》来说,有如下三类证据可以提供:⑤

(一)在(根本)说一切有部三藏中的互相征引

吉尔吉特地区发现的部分律藏被确认为(根本)说一切有部的律。在其中的梵本(“药事”)中读到了(广如《长阿含·六经集·大善见经》说)的文句。⑥这是佛经中经常使用的一种征引方法,以此可以省略与旁经重合的段落,节约篇幅。这一征引不仅说明了该部派在律藏之外还有诸如《长阿含》之类的经藏,还揭示了此《长阿含》具有与DN和不同的分类或经文,⑦更表明了其经部在律部之前这一次第。

与此对应,义净所译之《根本说一些有部毘奈耶》中也有对《长阿含》等经部的征引,作为对两位前辈的补充,列《长阿含》之征引句如下:⑧《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药事》中有两处:1.T 1448,35a3,“广如长阿笈摩戒蕴品中说于庵婆娑要罗门事。”⑨2.T 1448,57a26-27,“于长阿笈摩六十三品⑩中,已广分别说。”《根本说一切有部杂事》中有一处:T 1451,413a22-23,“又于长阿笈摩戒蕴品处说。”

(二)在(根本)说一切有部注疏(即续藏)中的征引

哈特曼正是以上述三点为指南,利用了英、德、法、俄所藏的中亚梵文残卷,(14)还原了梵本《长阿含》的大致结构和内容。为和吉尔吉特发现的《长阿含》(以下称D)表示区别,这个由168个写本残卷缀合成的中亚本《长阿含》简称为D(U.H.)。因D的发现使得很多闪耀着哈特曼智慧的猜想被证实、被补充,有些也免不了被更新。在以下的介绍中,重复下一小节的部分将不作赘述,那些体现哈特曼敏锐的学术洞察力和预知力的地方将着重介绍。

根据内容,也根据讲述者(25),这六部经自然地分成两个部分:前三经与佛教概念有关——可视为阿毘达摩的原始形态,后三经与佛陀生平有关——构成了佛陀生平的插叙结构(Rahmenhandlung)。哈特曼认为,“六经集”是一个有意为之的佛经精选集(Brevier),是(根本)说一切有部《长阿含》中一个较晚编纂的部分,可说是该部派的一个特色。编纂此选本的目的,就是方便佛教徒迅速了解佛教教义和佛陀生平。(26)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属于这一集的写本数量特别多了——由于其流行性,“六经集”常被单独抄写。有一个吐火罗语的题记(27)恰能证明此推断。(28)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根本)说一切有部的宗风备受义净推崇,(29)但他似乎对其阿含部不甚了解。从他所译之律部中征引的“戒蕴品(集)”来看,他只是忠实翻译了这段话,而不去细究早已在汉地传世的并无该集。至于那个以介绍佛教为目的的精选本——“六经集”,他更是一无所知,因此将其误译成“六十三品”。

D(U.H.)尚无法对剩下的一集定名,其名下的经文只能依靠写本残卷所提供的线索来排序。(30)值得注意的是,该集有不少经文只能在MN中找到对应。另有一经——Māyājālasūtra(“幻网经”),在巴利藏经和汉文译本中皆找不到对应。

中亚所发现的梵本《长阿含》的载体为纸张,(31)字体为断代为公元5世纪的突厥斯坦笈多型(turkistanischer Gupta-Typ)和断代为6世纪的北突厥斯坦婆罗谜(nordturkistanische Brāhmī)。(32)由此可知,5世纪时至少这部《长阿含》已经不单单有口传一种传播方式了。确切地说,它所用的语言是佛教混合梵语。从这些时间跨度为一、二世纪的写本来看,这种语言正经历着中古印度语成分逐步消减,经典梵语成分逐步增长的过程。中亚写本的佛教梵语与后来在吉尔吉特所发现的写本有着很多区别,这些区别如此鲜明,以至于一度被认为是说一切有部与根本说一切有部的标志性差别之一。(33)那些《长阿含》写本存在着大量的笔误,由此哈特曼认为,如果中亚存在着一部完整的《长阿含》,那么它也是被分批书写的。此外,有的笔误复又被他人在行间修正,说明了《长阿含》不止为印度本土之外的佛教徒所供奉,还为人研读和校对过。吐火罗—梵语、回鹘—梵语的双语写本也证明了这一点。

通过梵本《长阿含》与DN和对照可知,它们所包括经文的排列顺序并无一个统一的模式。除却语言层面的差异,它们的具体文句还各不相同。这两点验证了佛教经典是逐渐形成的史实。

最后,在本节的末尾谈谈如何看待佛教梵语的问题。作为佛教写本研究的先驱者之一,瓦尔特施密特在编辑MPS时,对眼前残破不堪的写本和心目中的理想文本之间的距离感一定远甚于他的后辈。这样自然会促使编者将此作为首要任务,即:以尽可能多的残本汇集成一个标准文本。如果我们考虑到这一学科初创时材料的匮乏和理论的不成熟,那么他的作品无疑是树立在后人面前伟岸的丰碑。不过值得商榷的是:1.他没有对原始材料本身做筛选和分类,或许它们导向的不是一个标准文本,而是一个以上的通行文本。2.他将“标准文本”等同于“以标准梵文的语法规则写就的正确文本”,常常将文本缺漏以标准梵语补入,而将有语法变异的部分标准梵语化。后一种情况引起了颇有些“泛佛教梵语化”——有时将写本中的笔误也当作佛教梵语——倾向的爱哲顿(Franklin Edgerton)与之频繁的论战。(34)至于前一种情况,松村恒(Hisashi Matsumura)在其Mahāsudaranāvadāna和Mahāsudaranasūtra中采用的对策为:将手中所有的中亚写本分为两组,每组选出一个“主体文本”,然后其他的残片围绕该“主体文本”以注释的形式作补充。哈特曼并没有轻易采用这样的矫枉过正的方法。(35)对目标文本(36)和佛教梵语的特殊现象(37),他以尽量客观反映所有写本实际情况为主旨,谨慎处置,同时也为今后新发现写本的加入留下一个开放性的体系。他的这一思想方法在Arthavistarasūtra的编订中得到完美的体现。

长期以来,说一切有部和根本说一切有部被认为是两个部派,虽然它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尽管后者的名称要晚至公元七八世纪才为义净正式提出,但学界一直对两者孰先孰后观点不一。(38)随着中亚写本和吉尔吉特写本的现世,对于以瓦尔特施密特为首的研究者来说,写本的部派判别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39)到了上世纪80年代,对这两个部派前后关联的争论逐渐转变为学者们在各自领域为一个统一的目的而进行的研究。这个目的就是利用文献学的分析方法,判定具体文本的部派归属,以及找出两个部派的区别。秉着这一宗旨,贝歇特(Heinz Bechert)于1982年结集了一次名为“小乘文献的部派归属”的系列研究。(40)不过,他也承认,这两个部派最大的区别在于律藏,论藏次之,至于经藏只有文句上的细微差别。(41)两部派说一直持续到了2000年,榎本文雄(Fumio Enomoto)撰文《“根本说一切有部”和“说一切有部”》(42),认为两者实为同一部派,从而将两个部派在名称上合二为一。(43)此后学界逐渐接受两部派归一说,并将过去所认为的归因于两部派间的区别,转而归因于地域兼或时间的差别。如此处理不仅更趋近历史真实,也方便了相关的研究工作。(44)兴起于本世纪的吉尔吉特《长阿含》写本研究就是贯彻了这一思路。可以说,榎本文雄的文章发表得恰逢其时。

在上世纪90年代末,伴随着阿富汗局势的动荡,国际古玩市场上有一批写本现身。其中一部经或经集的写本篇幅最为巨大,足有234叶之多。从末尾(原本所标叶码为454)(45)的题记可读到dīrghāgama字样,由此可知此为梵本《长阿含》。(46)

同绝大部分吉尔吉特写本一样,这一写本的材料为桦树皮,(47)每叶长50厘米,宽30厘米。每面通常写八行,字体被定为原始舍罗陀的晚期形式或称为吉尔吉特/巴米扬第Ⅱ型,(48)这是一种公元七八世纪在西北印度非常流行的字体。加之以对材料进行的碳十四检测,断定此写本不会晚于公元8世纪后半叶。经叶的正面左边缘编有叶码。在经叶的左边约三分之一处,钻有一个小孔,小孔周围留有矩形的空白。这是印度贝叶经书(pustaka)的标准模式,小孔原用于穿线,但小孔周围没有丝毫磨损痕迹。另外,与中亚写本以及吉尔吉特的某些其他写本(49)不同,该经本虽有大量的笔误,却几乎没有抄手以外的人做事后修订,似乎抄写完毕后再无读者。可见佛教传出国的书写文化在传入国内有时仅徒具其形而已。

虽然该写本的发现源头只能追溯到交易市场,其真实出土地无从稽考,但定方晟(Akira Sadakata)与哈特曼都认为它应出土自吉尔吉特,即与1931、1938年大量发现的写本为同一批。(50)根据福斯曼(Gárard Fussmann)的报告(51)推测,梵本《长阿含》就是1998年在吉尔吉特附近的瑙坡发现并被售卖到当地巴扎的三个写本之一。(52)此外,曾在该地发现的(根本)说一切有部律与其在书写形制上非常接近。种种迹象表明,这部《长阿含》可以定名为吉尔吉特本《长阿含》(D)。和D(U.H.)一样,(53)D也没有明确指明其部派的文句,但根据其与(根本)说一切有部律的近缘关系,同理可定其部派为(根本)说一切有部,即与D(U.H.)为不同地域和时期的同一部派。

目前美国人亚当斯(Rick Adams)于巴尔的摩(Baltimore)、日本人平山郁夫(Ikuo Hirayama)于镰仓和挪威人斯格延(Martin Schyen)于奥斯陆(Oslo)以私人名义收藏了D的大部分。此外,日本东京的佛教大学以及日本古董商栗田功(Isao Kurita)等人还保存了零星的几叶或几片。至于理论上推定存在的另两百多叶或许再无可能出现在现实中了。佛教大学和平山所藏的经叶被精心修复,笔者先后得到的两批照片也如实反映了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54)在美国所藏的为最大的一部分,但保存状况堪忧。(55)

由于上述写本所有者的大力协助,使得D的研究迅速得以开展。定方晟首先发布了栗田所藏的两个残片,并确定为Mahāgovindasūtra(“大典尊经”)。但他仅仅认为这是一个独立的单经写本。(56)首先将这整部写本确定为D的是哈特曼。(57)通过一系列报告和文章,他还借助于D中的摄颂还原出整个(根本)说一切有部《长阿含》的结构。(58)不仅如此,他还亲赴美国扫描了那一部分写本,使得后续的研究得以顺利进行。目前D中已有相当一部分经文以单经或者单品的形式被发布。(59)

正如前文所提到的,与DN及直接由vagga和varga(“品”)划分不同,D或者D(U.H.)先由nipāta(“集”)划分成三部分,然后再下分若干个varga(“品”)。因此这里的“品”与另外两个“长(篇经)集”的“品”并非平级单位。划分nipāta以及varga的工具——或者说标志是uddāna“摄颂”。每个varga理应包含十部经,但常常会少于这个数目——六到八个不等。

(根本)说一切有部《长阿含》经目(60)

D的语言为相对标准的梵语,较之中亚的《长阿含》,其所包含的中古印度语成分大大减少,为佛教语言梵语化的晚期形态。当然它的语言还时而反映了与中亚不同的吉尔吉特的地域特色。和同一地发现的(根本)说一切有部的律一样,DA也具有大量的错漏。这些错处中,几乎没有施林洛甫所谓的字体转换间的誊写错误,(83)最常见的错误是遗漏。这种遗漏小到一个元音或辅音标志、一个字符,大到数叶,(84)甚至整部经(D16)。这或许一方面与D的母本原就有诸多纰漏,另一方面与其逐页拷贝的流水线工作方式有关。

梅尔策对D做的书写研究意义重大,它不仅是继胡海燕(85)之后再次对吉尔吉特写本的字体做专门的系统研究,(86)也是印度学界首次对抄经人做详细研究。通过对羽毛笔的粗细、墨迹的浓淡、惯用的字母形式以及最为重要的——笔迹的分析,她认为整部经集由五到七个抄手集体完成。虽然这些抄经人没有留下姓名——即使留下姓名也无从稽考其生平,但梅尔策根据每个人的书写特点,将他们代称为A—F,并以冷静的技术分析这种特殊方式来为他们“立传”:将这些抄手留在人世的唯一痕迹做细致的笔迹描述,互相之间的横向对照,以及梳理出D中各个书写风格相异部分,并一一归入各人名下。(87)有意思的是,整个工程的分工并非按照经为单位,也不完全按照叶数来分割。有时某抄手的工作在一面完成后告一段落,有时甚至在行间(多为空洞处)结束。其中,抄手C和D共同负责一段(大致为第278~284叶),一人抄完正面,另一人则完成了反面。唯抄手E在经叶的右下角另外以小字编号,似乎仅为其个人计件所用。(88)与前人不同,单就D而言,梅尔策认为,抄手的梵语水平和是否为印度人很难考证,因此不能作为写本中的错误百出的主要原因。她将出错的原因归于D的抄写方式,认为:“藉此,即使对文本最熟悉的人当他与别人频繁地逐页互换时,也会因为字符外形的相近而混淆文句。”整部经的编码应是在抄手们分别完成各自的部分之后才开始的,这也导致了原应紧跟在416叶之后的部分误窜入第442~445叶。

在非汉语文献研究上,西方学者所取得的成就固然是标杆式的,我们必须以唯马首是瞻的态度学习借鉴。然而,这三部四种“长篇经集”的文献传承关系、中亚和吉尔吉特的《长阿含经》的历史背景,还有很大的研究空间——特别是从汉文资料入手的研究,我国学者理应积极参与。

缩略语

注释:

①就目前而言,对梵本《长阿含》所作的最系统也是最新的研究当推德国慕尼黑大学印度藏学系的哈特曼(Jens-Uwe Hartmann)先生的《说一切有部〈长阿含〉研究》(Untersuchung zum Dīrghāgam der Sarvāstivādins,哥廷根大学的教授资格考试论文,1992年)和梅尔策(Gudrun Melzer)女士的《〈长阿含〉中的一部分》(Ein Abschnitt aus dem Dīrghāgama,慕尼黑大学的博士论文,2006年)两部著作。下文的很多观点皆基于他们二人的研究成果。因此,如无特别说明,本文将不再列示出处。

②根据桑德(Lore Sander)女士于2006年8月在柏林开办的“丝绸之路上粟特人和突厥人的语言”(Sprachen der Sogder und Türken an der Seidenstrae)暑期班中所作之报告。关于德藏梵文写本的考古发现综述,参见斯氏:Palographisches zu den Sanskrithandschriften der Berliner Turfansammlung.(Verzeichnis der Orientalischen Handschriften in Deutschland,Supplement 8).Wiesbaden,1968,7-24。

③比如,对很多部派来说,能证明其专有的经文至今未现一丝痕迹;而说一切有部和根本说一切有部的《长阿含》,在下文中被证明基本属于同一种文本。

④哈特曼(Jens-Uwe Hartmann,Untersuchungen zum Drghāgama der Sarvāstivādins)和斯基林(Peter Skilling,Mahāsūtras:Great Disourse of the Buddha,Vol.II:Parts I & 2,Oxford,1997)文中使用了这样的形式:(Mūla-)Sarvāistivādin[“(根本)说一切有部”]。斯基林在其Mahāsūtras第二卷(p.96,注24)作了解释,认为如此可兼顾两种情况:1.当根本说一切有部(Mūlasarvāstivādin)等同于说一切有部(Sarvāstivādin)时;2.当部派归属虽在两者之间不能确定,但必为其一时。此后,如此表述遂为不少学者仿效。有关说一切有部和根本说一切有部的研究,详见下文。

⑤也同样适用于该部派的其他阿含。此处不作赘述。

⑥这段在GBM中发现的文句出处,见Ernst Waldschmidt,Central Asian Sūtra Fragments and Their Relation to the Chinese gamas。Hrsg.Heinz Bechert,Die Sprache der ltesten Buddhistischen berlieferung(Symposien zur Buddhismusforschung,Ⅱ),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 in Gttingen.,1979,136-74,p.140=Hrsg.Heinz Bechert,Petra Kieffer-Pülz,Kleine Schriften.Stuttgart 1989,370-408,p.375及Hartmann,Untersuchungen,p.18,注66。

(11)根据CPD和BHSD s.v.uddāna,摄颂指的是将一系列名相、标题、经题等串连在一起,尤指写成摄颂的目录和摘要。

(12)研究文献参见Hartmann,Untersuchungen,p.10,注35。

(13)参见下文的表格。

(14)有关其所编辑的写本情况,参见Hartmann,Untersuchungen,§1.7和§1.9。因为多年来德国学者的出色工作,德藏(分藏柏林与哥廷根两处)梵文写本(SHT)多已编成单经出版,所剩部分在D(U.H.)中利用不多。在其作品中新编订的,多为英藏(India Offic Library,London)霍恩勒(Hoernle)和法藏(Bibliothèque Nationale,Paris)伯希和(Pelliot)写本。俄藏圣彼得堡(St.Petersburg)的写本由于当时的政治原因,只是按照需要转引了一些。

(15)这两集的名称在前文律藏的征引文句中已可读到。

(16)这些双语残片在德国共藏有16个,包含了不少经文题记。其中六个于1921年为西格(Emil Sieg)与西格林(Wilhelm Siegling)在Tocharische Sprachreste第一册(Berlin/Leipzig)刊布。1967年库弗尔(Walter Couvreur)将其中的五个残片重新拼合(Sanskrit-Tochaarse en Sanskrit Koetsjische Trefwoordenlijsten van de Dīrghāgama(Dīghanikāya),Orientalia Gandensia 4,pp.151-165)。1989年哈特曼赴东德,终于得见其余的9个残片,并对前人的解读再度做了修整。

(17)第五部不能定名。

(18)这部经在别处找不到第二个类似的文本,根据哈特曼(Hartmann,Untersuchungen,pp.26-27)的分析,此经应由多部佛经的素材重构而成。

(19)根据佛教传统,包括释迦牟尼佛在内的所有佛的生平均近于同一种模式,只是略有微调(mutatis mutandis)。

(20)这两部经的区别在于:Dao的概念(法)分十组,每组的概念数以1×10、2×10至10×10递增,而皆以“成”、“修”、“觉”、“灭”……“证”的模式排列,即“一成法”、“一修法”至“一证法”,“二成法”至“二证法”……直至“十证法”;Sag的概念排列相对自由,虽亦分十组——从包含若干单个概念的第一组、包含成对概念的第二组到包含每十个为一单位的第十组,但组内的概念单位数没有严格限制,即在第九、十组只有两个概念单位,而在第三、四组竟有五十个。

(21)参见MPS前言。

(22)Jens-Uwe Hartmann,Fragmente aus dem Dīrghāgama der Sarvāstivādins.Sanskrit-Texte aus dem Buddhistischen Kanon:Neuentdeckungen und Neueditionen.Erste Folge.(Sanskrit-Wrterbuch der Buddhistischen Texte aus den Turfan-Funden。Beiheft 2,Gttingen)1989,37-67,p.41起。D(U.H.)的第三部分对该经做了详细编订。与前后两经相比,该经的概念排列功能性甚于系统性,内容更集中于证道成佛这一主题。

(23)参见D(U.H.)中相应佛经的“定位”(Stellung)部分。

(24)虽然Mahāsudaranasūtra(巴利文:Mahāsudassanasutta)在DN中单成一经(DN XⅦ),但中也是包含在“游行经”(即MPS)之内的。

(25)前三经均由舍利弗(āriputra)讲述。

(26)具有类似功能的选本还有于阗语的《赞巴斯塔书》(Zambasta)和拉施特(Rashīd al-Dīn)的《印度史》。

(29)可参见其《南海寄归内法传》之序,T 2125,204c6-206c4。

(30)因此,D(U.H.)中经文按照西文字母顺序排列。

(31)因这些写本形态各异,又多残缺不全,所以对其外观在此不做一一描述。

(32)Lore Sander,Palographisches zu den Sanskrithandschriften der Berliner Turfansammlung.(Verzeichnis der Orientalischen Handschriften in Deutschland,Supplement 8).Wiesbaden,1968,其图表部分(Tafelteil)有具体展示。

(33)Hartmann,Untersuchungen,pp.40-41;Bechert 1985-1987的相关文章。

(34)MPS、MAv和CPS三部作品问世期间,爱哲顿与瓦尔特施密特以这样的方式交流意见:前者对后者的上一部作品作书评,后者又在下一部作品的序言中作反驳。

(35)具体理由见Hartmann,Untersuchungen,p.44。

(36)他的“文本编辑”(Textbearbeitung)部分类似于藏文文本编辑,即在正文中同时兼顾十几个本子。

(37)他对Sandhi(连声规则)尽量保持原样的处理方式,已经得到了当今学界的普遍认可。此外,有些词汇被认为独具中亚和吉尔吉特写本特色,对于它们在写本编辑中的作用,他也持保留态度。参见D(U.H.),Arthavistarasūtra,引言3.1.5。

(38)有以弗劳瓦尔纳(Erich Frauwallner,The Earliest Vinaya and the Beginnings of Buddhist Literature.Serie Orientale Roma Ⅷ.Roma,1956,pp.24以及pp.194)、巴罗(Andre Bareau,Les Sectes Bouddhiques du Petit Véhicule.Publications de l’ecole Franse D'Extrême-Orient,XXXⅧ.Sagon 1955,p.154)、尼奥利(Saghabh I,XIX起)等人为代表的根本说一切有部先有说;也有以拉莫特(tienne Lamotte,Histoire du Bouddhisme Indien.Bibliothèque du Musèon,Vol.43.Louvain 1958,pp.196)、德永(de Jong,Les Sūtrapiaka,pp.400)、岩本裕(Yutaka Iwamoto,出处见Lamhert Schmithausen,Beitrge zur Schulzugehrigkeit und Textgeschichte Kanonischer und Postkanonischer Buddhistischer Materialien.Bechert 1985-87,p.379,注341)等人为代表的说一切有部先有说,此说还认为根本说一切有部是从说一切有部分支出来的。

(39)参见SWTF第一分册由希姆森(Georg v.Simson)所撰的导言(Einführung)第Ⅷ-Ⅸ页,以及第八分册由贝歇特所撰的引言(Einleitung des Herausgebers)第XIV页。

(40)其主要研究对象就是(根本)说一切有部。参见Bechert 1985-1987前言第六节。

(41)SWTF第八分册第XIV页。

(43)斯氏也曾为两部派说的支持者,并以区分两部派为目的,做了汉译名与中古印度语的对照研究。参见FumioEnomoto,Formation of the Original Texts of the Chinese gamas.Buddhist Studies Review 3(1).London,1985,pp.19-30。

(44)目前,“(根本)说一切有部”这一提法的意义已经从“两个部派并提或两选其一”转为“同举一个部派的两种称呼”了。

(45)根据页码和实际所有的叶数可知,目前发现的只占整部经的百分之五十强。

(47)经过鞣制的桦树皮有很强的韧性,材质类似于牛皮纸;但年代久远之后容易粘连卷曲,并变脆,给写本的修复和研读带来相当大的困难。它和中亚的纸张取代印度的贝叶,反映了佛教传入地区所发生的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现象。

(48)前者为梅尔策(Melzer,Ein Abschnitt,p.2)所用,后者为桑德(Sander,Palographisches,pp.138-161;斯氏Einige neue Aspekte zur Entwicklung der Brāhmī in Gilgit und Bamiyan.Hrsg.Klaus Rhrborn,Wolfgang Veenker,Sprachen des Buddhismus in Zentralasien.Vortrge des Hamburger Symposions vom 2.Juli bis 5.Juli 1981,Verffentlichungen der Societas Uralo-Altaica 16).Wiesbaden,1983,pp.113-124,p.115,注16)所用。

(49)Oskar v.Hinüber,Die Bedeutung des Handschriftenfundes bei Gilgit.XXI.Deutscher Orientalistentag:Ausgewhlte Vortrge(ZDMG Supplement 5).Wiesbaden,1983,pp.47-66.

(50)Sadakata,Girugitto Syahon:Tenson-kyō Danpen no kaidu["The Gilgit Manuscript:Deciphering the Mahāgovindasūtra Fragments"].Daihōrin,Januar,1999,pp.30-35;Sadakata,ギルギツト出土ぉょびバ一ミャン出土の仏教関係の文字資料[Buddhist Manuscripts and Inscriptions Found in Gilgit and in Bamiyan].Tōkai daigaku kiyō Bungakubu(Memoirs of Tōkai University,Faculity of Letters)71(1999),pp.55-74和Hartmann,Zu einer neuen Handschrift des Dīrghāgama,p.360,注4。

(51)Dans Quel Type de Btiment Furent Trouvés les Manuscrits de Gilgit? Journal Asiatique 292/1-2,2004,pp.101-150,p.104,注8。

(52)另两个据说一个是陀罗尼,一个是《僧伽吒经》的写本。

(53)Hartmann,Untersuchungen,p.7.

(54)笔者所得的第一批照片应该就是梅尔策当时所依的那批写本照片,很多经叶表面扭曲,还有其他叶码上的碎片粘附其上。从第二批的照片可见,这些叶面已经平整,碎片已经基本复位。

(55)粘连的经叶和附着的碎片没有被剥离,而且所有的经叶都被一一密封于软质的塑料薄膜里,很容易因弯折而再度受损。

(56)参见第100页注④。

(57)参见第99页注⑨。

(58)Hartmann,Zu Einer Neuen Handschrift des Dīrghāgama; Further Remarks on the New Manuscript of the Dīrghāgama; Contents and Structure of the Dīrghāgama of the(Mūla-)Sarvāstivādins.Annual Report of the International Research Institute for Advanced Buddhology 7,2004,pp.119-137.

(59)详细研究情况见下表。

(60)根据Hartmann,Contents and Structure of the Dīrghāgama,p.121与Melzer,Ein Abschnitt,pp.7-8。

(61)根据摄颂、旁经征引、经中文句和咒语(Mantra)得出,为方便阅读,这里不再一一列出处。有关信息可参见Melzer,Ein Abschnitt的原表。

(62)*表示推断成立。

(63)见第100页注④。

(64)Akira Sadakata,ギルギッ卜出土の典尊経写本断片Girusgitto Shutsudo no Tenjinyō Shahon Dampen[Some Fragments of the Sutra Mahāgovinda-suttanta].Tōkai Daigaku Kiyō Bungakubu(Memoirs of Tokai University,Faculity of Letters)84(2005):1-28.

(65)该经只有出现在摄颂中的经题,但写本中无此经。

(66)Jens-Uwe Hartmann,More Fragments of the Cagīsūtra.Eds.Jens Braarvig et al.,Manuscripts in the Schyen Collection III.Buddhist Manuscripts 2.Oslo,2002:1-16.

(67)D20的结尾对应的是MN 35.

(68)Zhen Liu(刘震),Versenkung und Askese.Eine neue Sanskrit-Quelle zur Buddha-Legende.Ludwig-Maximilians Universitt München(未发表的博士论文),2008。

(69)见第101页注④。

(79)当然要考虑到有过多的重复部分通过征引而省略了。参见Melzer,Ein Abschnitt,pp.15-22。

(80)Rudolf Otto Franke,Dīghanikāya.Das Buch der Langen Texte des Buddhistischen Kanons.In Auswahl bersetzt.Gttingen,Leipzig,1913,XIV-XVI.

(81)参见Melzer,Ein Abschnitt,pp.15-22。

(82)参见Melzer,Ein Abschnitt,p.24。

(83)参见YL 13。在晚期的中亚婆罗谜字体写就的写本中,有些字母外形大相径庭,但经常错置,施林洛甫认为可归咎于用早期印度笈多字体写就的母本。因为在那种笈多字体里,这几个字母非常相似。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吉尔吉特的《僧伽吒经》中。通过研究发现,早期的、用圆形吉尔吉特字体写就的母本,后来以原始舍罗陀字体誊写,也出现了个别字母的误识。参见V.Hinüber,Die Bedeutung des Handschriftenfundes bei Gilgit,pp.52-53。

(84)后又跳过数十叶重新出现,指第442~445叶。

(85)Haiyan Hu-von Hinüber,Das Vorschriften fur die Buddhistische Beichtfeier im Vinaya der Mūlasarvāstivādins.Hrsg.Inge Wezler,Studien zur Indologie und Iranistik,Monographie 13.Reinbek,1994,pp.37-40.

(86)她的字体表是迄今为止罗列该种字体各种组合和变体最为详尽的表格,见Melzer,Ein Abschnitt,pp.60-62。她还发现了吉尔吉特地区所用的第二个数字书写系统,见同前,pp.64-68。

(87)其中被称为“抄手B”所负责的那部分并不一定是一个抄手单独所为,另外还有一部分经页(327r-341r?)似乎由A—F之外的一位或多位抄手所为。

(88)根据桑德于2006年8月“丝绸之路上粟特人和突厥人的语言”暑期班中所作之报告,为便于对每个抄手计件和统一管理,有可能每叶都曾有这种编号,但在经叶整体排序和编码之后被擦去。而对原分编号的统计失误,造成了最后总排页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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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天“常阿汉”综述1_哈特曼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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