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矛盾失衡论与阿尔都塞的多元决定论_黑格尔辩证法论文

毛泽东的矛盾失衡论与阿尔都塞的多元决定论_黑格尔辩证法论文

毛泽东的矛盾不平衡理论与阿尔都塞的多元决定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决定论论文,阿尔论文,不平衡论文,矛盾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法国哲学家阿尔都塞,于本世纪60年代提出矛盾的“多元决定论”。该理论认为:任何矛盾在历史实践中都表现为有结构的复杂整体,矛盾的本质、作用及职能反映着它同复杂整体不平衡结构的关系;在任何一个复杂的整体结构中,矛盾既起决定作用,又被这个整体结构的各个方面和各个层次所决定,因此矛盾是由多元决定的。并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本质特征,构成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同黑格尔辩证法的根本区别。

“多元决定论”的根据之一是毛泽东在《矛盾论》中阐发的关于矛盾不平衡理论。矛盾的“多元决定论”一提出,便在法国知识分子中引起强烈反响。本世纪70年代后期,我国改革开放后,阿尔都塞的“多元决定论”被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观点介绍到中国来,它与毛泽东的矛盾不平衡理论的关系问题开始引起人们的注意。本文拟就这个问题作一分析研究。

一、矛盾不平衡与矛盾普遍性

为了对毛泽东的矛盾不平衡理论与阿尔都塞的“多元决定论”的关系做出恰当估计,需要从毛泽东的《矛盾论》说起。

毛泽东指出:“在矛盾特珠性的问题中,还有两种情形必须特别地提出来加以分析,这就是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接着他指出:“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20、322、326、320、333、 327、333页。)其他的矛盾则处于次要和服从地位。 这里说的是不能把过程中所有的矛盾平均看待。同时,毛泽东又指出:“无论什么矛盾,矛盾的诸方面,其发展是不平衡的。有时候似乎势均力敌,然而这只是暂时的和相对的情形,基本的形态则是不平衡。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的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20、322、326、 320、333、 327、333页。)最后,毛泽东总括说:在研究矛盾特殊性的问题中,如果“不研究这两种矛盾情况的差别性,那就将陷入抽象的研究,不能具体地懂得矛盾的情况,因而也就不能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的方法。这两种矛盾情况的差别性或特殊性,都是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世界上没有绝对地平衡发展的东西,我们必须反对平衡论,或均衡论。”(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20、322、326、 320、333、 327、333页。)

以上就是《矛盾论》中关于矛盾不平衡理论的主要论述。在这里,首先需要强调的是矛盾不平衡理论在整个矛盾理论中的至关重要的地位,因为它涉及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问题。毛泽东指出:“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20、322、326、 320、333、 327、333页。)而阿尔都塞抛弃辩证法,走上结构主义道路,也正是在这个“精髓问题”上失足的。他说,毛泽东关于矛盾特殊性的阐述提出了三个十分注目的新概念:一是关于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区别;二是关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区别;三是关于矛盾的不平衡发展。“这三个概念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基本概念,因为它们体现着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特性。这里就要由我们从理论上去研究这些论断的深刻道理了。”(注: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65、167、166、176、186页。)那么, 阿尔都塞是怎样研究毛泽东的这些论断的呢?他认为,既然任何事物的矛盾都是不平衡的,任何矛盾的各个方面也是不平衡的,那么不平衡性就是矛盾的本质属性,它贯穿于矛盾发展过程的始终,因而它就是普遍的、绝对的。从这里可以看出,阿尔都塞把矛盾的“特殊性”上升到“普遍性”,把矛盾的“相对性”上升到“绝对性”,这是违背毛泽东原意的,不是毛泽东的观点。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每个事物的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自己的特点,它们彼此差别,构成这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有本质。这正是矛盾的个性,不是矛盾的共性。正因为它是个性,所以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找到解决矛盾的特殊办法,才能做到具体事物具体分析,避免教条化和抽象化。矛盾的特殊性作为矛盾的个性,一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形成的;二是在与其他矛盾的比较中显现的,所以是矛盾的相对性。在一个复杂的矛盾体系中,哪个矛盾成为主要矛盾,哪个方面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不是无条件的,而是有条件的;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经常变动的。这些都显示出矛盾特殊性的相对性。矛盾的特殊性既然是指每个矛盾的具体特点,那当然不能成为所有矛盾的共性;如果把它作为普遍性,硬性地加在所有矛盾身上,它的具体特点就会消失,矛盾就会被抽象化。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也是某个具体矛盾的特点,不是所有矛盾的特点。如果把它作为矛盾的共性,那就意味着所有的矛盾都是主要矛盾,矛盾的所有方面都是主要方面,从而也就取消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区别。

矛盾的特殊性对于所有的矛盾都是适用的,也就是说,任何一个矛盾都具有自己的特点,没有一个不具有自己特点的矛盾。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矛盾的特殊性也是“普遍的”。但是,这里的“普遍”,不等于是矛盾的“普遍性”,尽管在语言上使用的是同一个词。阿尔都塞为语言上的这个常见的“局限”所欺骗,误把矛盾特殊性的普遍情况当作矛盾的普遍性,从而混淆矛盾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区别。矛盾的“普遍性”不是指任何一个矛盾都有自己的特点这种“概莫能外”的普遍情形,而是指所有的矛盾都具有的共同的特点,即矛盾的共性。

矛盾的不平衡性属于矛盾特殊性范围,当然也是相对的。但是,这里涉及到平衡与不平衡、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问题,需要作具体分析。就平衡与不平衡的关系而言,平衡是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不平衡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正如静止是相对的、运动是绝对的一样。然而,当我们说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时候,是把平衡与不平衡的关系问题同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的关系联系起来考察的。平衡性是矛盾同一性的外部显现,不平衡性是矛盾斗争性的外部显现,既然同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当然平衡也是相对的,不平衡才是绝对的。但是,超出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范围,进入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领域,不平衡性属于特殊性,作为矛盾特殊性,它就具有相对的性质。这与“运动性”一样。运动作为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是绝对的,因为没有不运动的事物,运动与事物的存在是同一的。但是,运动的显现和显现出的每种形式都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运动要显现出来,必须有一个参照系,而参照系也是运动的,所以我们只能在相对的意义上谈论某一物体的运动。伽利略和爱因斯坦的物理学都是研究相对运动的。阿尔都塞对于不平衡性没有做出象我们所做出的那样详细的区分,只是片面强调不平衡性是绝对的,并把不平衡性看作具有绝对意义的矛盾普遍性的“原始法则”。

二、矛盾与矛盾结构

怎样理解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问题不仅涉及到是否承认矛盾存在的问题,而且涉及到怎样理解矛盾本质问题。

什么是矛盾?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是从对立统一关系方面来理解的。尽人皆知,列宁把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法则,规定为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毛泽东发挥了列宁的思想,把同一性和斗争性规定为矛盾的两种根本属性,详细地阐发了它们各自的涵义及其相互关系,最后得出如下的结论:“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20、322、326、 320、333、 327、333页。)

把矛盾规定为对立面的统一,是正确理解矛盾不平衡性的基础和前提。无论主要矛盾还是次要矛盾,都是矛盾,都是对立统一的具体表现。主次问题是矛盾力量的不平衡问题,并不改变矛盾的本质,相反,它是矛盾本质在一定条件下的表现和实现。至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揭示的就是构成矛盾的两个对立面之间的不平衡关系,由于这种不平衡,每个矛盾都有自己的特点和形式。肯定矛盾的不平衡性,对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做出区分,并不否定矛盾是一种对立统一关系,而是对这种关系的具体分析。

与毛泽东相反,阿尔都塞不是在肯定矛盾即为对立统一的基础和前提下分析矛盾的不平衡性,而是把不平衡性提高到矛盾的普遍性,把矛盾的不平衡结构视为第一性的、原始的复杂整体,作为辩证法理论的总体框架,并以此为基础和出发点来理解矛盾,规定矛盾的本质、作用和功能,甚至规定矛盾的存在。这样一来,阿尔都塞便离开了对矛盾作对立统一分析的辩证法方向,走上时髦的“结构主义”道路。

阿尔都塞拒绝对矛盾作对立统一的理解和分析,其理由之一是任何过程都具有多种矛盾的复杂结构,没有只包含一对矛盾的简单过程,没有只分为两个部分的“原始”的矛盾统一体。阿尔都塞注意到毛泽东在论述矛盾不平衡原理时提到“只有一对矛盾的简单过程”,但他认为那只是“为了备忘”,没有举出任何例子。在毛泽东的全部分析中,我们接触到的仅仅是一些复杂过程,而这些复杂过程又作为“原始过程”产生出一个具有许多不平衡的矛盾结构。毛泽东所列举的任何复杂过程都不是作为简单过程的发展,作为简单过程的复杂化而出现的;相反,都是作为一个本身就是复杂过程的结果而出现的。因此,复杂过程始终是“既与的复杂整体”,无论在事实上或在原则上都谈不到把它们还原为“原始简单过程”的问题。(注: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65、167、166、176、186页。)

说“复杂过程”不是“简单过程”的现象或表现,不能把复杂的东西“还原”为简单的东西,这当然是对的。然而这里的问题不是“简单性”或“复杂性”的问题,也不是是否存在着“只有一对矛盾的简单过程”的问题,而是如何理解矛盾的本质问题,如何理解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关系问题。对立统一关系是对矛盾本质的概括,是以矛盾普遍地、无条件地存在为前提,并不依矛盾的存在形式为转移。不管矛盾以单个的、简单的形式存在,还是以复合的、复杂的形式存在,矛盾都是一种对立统一关系,这是确定不移的。即使世界上真的没有只包含一对矛盾的简单过程,即使世界上所有的矛盾都以各式各样的复杂结构形式而存在,也不妨碍我们对矛盾做出对立统一的规定,因为这一规定反映的是所有矛盾的共性、普遍性,而不是简单矛盾的个性、特殊性。

阿尔都塞否认简单矛盾的存在,其目的在于否认对立统一是矛盾的普遍本质。他的基本理由是:世界上任何矛盾都是以复杂的、有结构的整体形式存在。因此,对矛盾的辩证法理解应该是进行结构分析。他甚至认为,用对立统一规定的矛盾,根本不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所讲的矛盾。他说:“统一体在其中分为两个部分的这一‘只有一对矛盾的简单过程’,恰巧正是黑格尔矛盾的母型。”(注: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 第165、167、166、176、186页。)从这里我们再一次看到,阿尔都塞正是利用矛盾的特殊性反对矛盾的普遍性。矛盾以单个形式存在,还是以复合形式存在,这是矛盾的存在形式问题。阿尔都塞利用存在的复杂形式,否定矛盾的普遍的、共同的本质,并通过“简单”和“复杂”的形而上学的对立把对矛盾的对立统一分析和对矛盾的结构分析完全对立起来。其实,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中根本不存在这种对立。对立统一,或如列宁所说,“统一物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对矛盾的普遍本质的概括,而矛盾的结构则是矛盾的特殊性问题,二者相互连结,根本不存在阿尔都塞所说的那种对立。在阿尔都塞那里,对立所以能够发生,是因为他把矛盾的结构性作为矛盾的普遍性、绝对性,从而与辩证法对矛盾普遍本质的规定发生了冲突。

阿尔都塞认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否认任何原始的简单统一体,坚持认为任何过程、对象都是有结构的复杂统一体。复杂整体是具有多环节主导结构的统一体,归根结底,这种主导结构规定了矛盾的存在、本质以及各矛盾之间的关系。矛盾只有处于具有主导结构的复杂整体中才是矛盾,所以,考察复杂整体不能脱离开矛盾,不能脱离开矛盾间的不平衡关系。换句话说,每个矛盾、结构的每个环节以及各个环节间的一般关系,都是复杂整体本身的存在条件。这一命题意味着:整体的结构、各个矛盾的不平衡、主导结构,也就是整体的存在本身。在复杂整体中,矛盾不再具有单一的含义,因为矛盾本身和矛盾的本质反映着矛盾同复杂整体不平衡结构的关系。这样理解矛盾,矛盾的定义、作用和本质就得到了严格的规定:根据有结构的复杂整体赋予矛盾的职能,矛盾从此就有了复杂的、有结构的和不平衡的规定性。这就是矛盾的“多元决定”。

应该肯定,任何事物和过程都往往包含着多个矛盾,这些矛盾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相互联结,构成一个有结构的复杂统一体。因为构成该统一体的各个矛盾具有不平衡性,其中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它的基本性质和运动方向。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事物都是具有主导结构的矛盾统一体。即使由一对矛盾构成的简单过程也是一个具有主导结构的复杂整体,因为一个矛盾的两个方面具有不平衡性,所以,对矛盾进行结构分析,考察组成这一结构的各种矛盾和矛盾各个方面之间的复杂关系,找出起主导作用的矛盾和矛盾方面,对于认清事物的本质,发现它的发展方向,推动矛盾的解决,具有决定性意义。这也就是具体事物具体分析,毛泽东对中国革命的分析,都是矛盾结构分析的范例。西方许多学者对毛泽东的矛盾学说给予很高的评价,但大都从结构的观点进行研究。然而,问题不在于矛盾有没有结构以及对矛盾应不应该进行结构分析,而在于如何认识结构。从矛盾论的观点来看,结构属于矛盾特殊性范围,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所谓“结构”,是指事物内部各矛盾以及矛盾的各方面之间的比较稳定的联结方式。不同的事物包含不同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结构。每个结构都是主导结构,即由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起主导作用的结构。每个主导结构都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而否定结构的相对性,把结构看作绝对的、无条件的、先于一切矛盾的存在,犹如先天的模式,预先决定矛盾的性质及其关系,甚至预先决定矛盾的存在,这是一切结构主义的通病。

矛盾的存在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并存在于一切过程中,贯穿于一切过程的始终,所以矛盾分析方法成为我们认识一切事物的最基本的方法。分析事物的结构,从根本上说,也就是分析事物的内在矛盾及其相互关系。矛盾分析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分析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既是对矛盾本质的揭示,也是对矛盾结构的分析。对立统一分析不仅适用于只有一对矛盾的简单过程,也适用于包含多对矛盾的复杂过程,因为“各对矛盾之间,又互相成为矛盾”(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20、322、326、 320、333、 327、333页。)。由各种矛盾和矛盾各个方面构成的结构,本质上是个矛盾结构,矛盾分析的所有方法对它都是适用的。结构分析和矛盾分析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相互补充的。尽管矛盾分析构成结构分析的重要方面,但它不能代替结构分析,因为结构分析具有矛盾分析包含不了的内容。“结构”和“结构分析”作为现代哲学和科学的概念,它强调整体性、联系性、有机性或系统性。它把整体放在第一位,从整体出发看待各个部分和要素,强调整体对部分的决定性和部分对整体的依赖性以及各部分联系的统一性。从结构的观点来看,分析复杂的矛盾结构时,只指出主要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虽然是非常重要的,但仍然是粗线条的,特别是对结构整体的意义没能揭示出来,结构分析可以弥补矛盾分析这一方面的不足,使矛盾这一辩证法核心概念的内容随着科学和哲学的发展不断丰富,更好地发挥世界观和方法论功能。

三、矛盾动力说与主要矛盾转移

毛泽东关于矛盾不平衡理论是中国革命经验的哲学总结,具有极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它的基本要求是:在解决多种矛盾构成的矛盾体系时,要全力抓住主要矛盾;在解决任何一种矛盾时要全力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

阿尔都塞十分重视对毛泽东的矛盾不平衡理论的研究,但是,没有原原本本地阐发毛泽东的矛盾不平衡理论。他的矛盾“多元决定论”很难说是对毛泽东理论的正确发挥。这只要看一看他关于事物发展动力的观点就可以得到证明。

矛盾是运动的源泉和动力,这是辩证法的根本观点。众所周知,恩格斯认为运动本身就是矛盾,列宁把发展定义为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毛泽东深刻地阐发了矛盾的动力作用,指出:“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20、322、326、 320、333、 327、333页。)分析矛盾的目的就在于发现事物运动的源泉和动力,找到解决矛盾的方法,推动事物的发展。阿尔都塞拒绝对矛盾及其结构做对立统一分析,也就不可能找到事物运动和发展的真正源泉和动力。他认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不能从对立面的斗争、转化、否定、否定的否定等旧概念来理解矛盾是运动的动力,因为矛盾总是以复杂结构形式存在的,因此,我们必须从“多元决定论”来理解辩证法的矛盾动力学说。

阿尔都塞认为,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如果说矛盾是动力的话,那也就是说:“矛盾在复杂整体结构中的某些确定的地点引起了真实的斗争和冲突;冲突的地点可能根据当时各矛盾在主导结构中的关系而有所变化;斗争在某个战略地点的凝聚同主导因素在矛盾中的转移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转移和压缩这些有机现象就是‘对立面同一’的存在,直到这些现象产生出突变或质的飞跃的可见形式为止,那时就正式到了改组整体的革命阶段了。”(注: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 第165、167、166、176、186页。)从这里出发,把运动过程区分为三个阶段:“非对抗”阶段、“对抗”阶段和“爆炸”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上,矛盾以不同的形式存在。在第一个阶段上,矛盾的多元决定主要以转移的形式而存在;在第二个阶段上,矛盾的多元决定主要以压缩的形式而存在;最后一个阶段的特点是矛盾的压缩出现不稳定,从而导致整体的分解和重新组合,也就是说,在质的新基础上全盘改组整体的结构。按照这一理解,发展就是矛盾在结构整体中不断变化,通过“转移”、“压缩”、“爆发”等形式,使整体结构重组。“转移”——“压缩”——“爆发”,这就是阿尔塞给我们提供的关于事物发展的新公式。至此,我们对阿尔都塞的“多元决定论”的全貌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这一理论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1)任何事物都是由多种矛盾构成的复杂的结构整体;

(2)由于矛盾的不平衡性,其中必有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所以事物的整体结构也就是主导结构;

(3)每种矛盾既决定整体,又被整体所决定,既决定其他矛盾, 又被所有其他矛盾所决定;

(4)各种矛盾在主导结构中的关系不断变化, 由矛盾引起的斗争和冲突的地点也不断变化;

(5)与主导因素在矛盾中的转移相联系, 矛盾的冲突和斗争会被“压缩”或“凝聚”在某个战略地点;

(6)矛盾斗争的转移和压缩引起结构的不稳定性, 最后导致重新组合;

(7)发展就是事物由一种主导结构到另一种主导结构。

阿尔都塞试图从结构变化的角度探讨由多种矛盾组成的复杂事物的运动和发展的内在机制,这一努力是有意义的。要把握复杂整体的运动,就要了解整体内部的各个矛盾、各个方面、各个因素及其相互关系的变化,否则是不可能的。他把发展看作主导结构的重组,也可以在有限的意义上加以承认,因为辩证法也把结构变化看作质变的一种形式。问题在于复杂结构整体的变化是不是由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引起的?如果没有每一矛盾内部的两个对立面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如果没有各个矛盾之间的统一和斗争,整体内部的各种关系怎能变化并导致结构重组呢?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动力,无论是只包括一对矛盾的简单事物的运动,还是包括多种矛盾的复杂事物的运动,离开了对立统一,都是不可理解的。由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而引起的发展,其基本含意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是螺旋式上升过程。对发展的这一辩证法的理解远远超出了结构重组的狭窄范围。

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起主要的、决定的作用,所以在一切实际工作中要全力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阿尔都塞按照“多元决定论”,在复杂的矛盾结构中,每个矛盾都决定整体结构,又被整体结构所决定;每个矛盾既决定其他矛盾,同时又被所有其他矛盾所决定。由此得出的结论必然是:各个矛盾都彼此相互决定,哪里还有什么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之分呢?如果说还有主要矛盾,那也只能是参与这一结构的所有矛盾“轮流坐庄”,它们的差别不是“主要”和“次要”、“决定”和“被决定”的差别,只是时间和空间上的差别而已。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区分在“多元决定论”中实际上已经被取消了。

阿尔都塞没有准确地发挥毛泽东的矛盾不平衡理论。他强调事物是由多种矛盾构成的复杂整体,但却拒绝对矛盾和矛盾结构进行对立统一分析;他强调矛盾不平衡的重要意义,但又把主导结构看作普遍的模式;他看到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转移和变化,但又用“多元决定”取消主次之分。总之,他的全部努力都在于试图将毛泽东的矛盾不平衡理论纳入结构主义的轨道。

标签:;  ;  ;  ;  ;  ;  ;  ;  ;  ;  ;  

毛泽东的矛盾失衡论与阿尔都塞的多元决定论_黑格尔辩证法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